承包协议书

时间:2022-06-30 12:38:55 承包协议书 我要投稿

【推荐】承包协议书模板锦集10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协议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协议是解决纠纷的保障。协议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承包协议书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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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协议书 篇1

  甲方: 湖南锦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将 号楼工程项目约 平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意向协议。

  一、工程承包内容

  1、该工程项目 号楼的基础、主体、屋面、室内外粉刷、明沟散水及水、电都在乙方施工承包合同范围内,待设计施工图审图盖章后再签正式施工合同。

  2、三通一平、消防、电梯、外墙装饰、门窗、网络通信等弱电工程由甲方另外发包。

  3、道路、绿化、亮化等附属工程由甲方另外发包。

  二、承包工程价格

  1、甲乙双方按照设计图纸所标明的工程内容,工程拟采用包干形式承包或预算定额式承包,在签订正式合同时甲乙双方再确定。

  2、桩基工程单独核算。具体内容与造价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并单独签订桩基承包合同。

  3、土石方工程在正式合同内约定。

  三、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本工程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

  标准》及相关配套文件进行施工和验收,质量标准合格。

  四、工程保证金交纳及退还方式

  1、工程保证金交纳

  乙方在签订意向协议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工程保证金壹佰万元,逾期该协议自动失效。

  2、工程保证金初步约定分三次退还:第一次基础完成±0退还25%;第二次主体完成退还25%;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50%。

  五、工程付款方法

  1、以保证工程款能直接用于本工程,本工程在整个过程中,工程款的拨付,甲方直接拨付给乙方委托人(即施工主要负责人),凭乙方单位委托人(即施工主要负责人)开具收据办理付款手续即可,结算时凭其工程正式建安发票(含税)办理总决算。建筑税、建安税、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2、与税收相关的税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3、归乙方负责的报建费用、计生保障费等由乙方承担。

  4、工程劳动保证金、安全文明措施费等在正式合同中约定。

  六、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及结算

  1、商业6#(三层)及Z5住宅(11层):

  施工期间按已完成工程量进度付款:完成基础±0时并桩基验收合格后,付桩基工程工程款的95%;完成二层即三层楼面,付一层的工程施工总造价的50%;完成三层即四层楼面,付二层的工程施工总造价的50%;完成四层即五层楼面,付三层的工程施工总造价的50%;住宅按每完成四层付完成工程施工总造价的50%;屋面封顶,待屋面盖好小青瓦,付完成的工

  程施工总造价的50%。主体验收合格后,付足工程施工总造价的65%(含已付进度款)。装修粉刷完成一半时付工程施工总造价的5%;全部装修粉刷完成付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工程施工总造价的10%;余款15%在办理结算后30天内付工程施工总造价的10%,同时甲乙双方将工程竣工验收所有资料交由乙方统一汇总后给甲方归档,否则甲方不予乙方结算;工程结算总价的5%留作质保金,如无任何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两年期满全部退还。

  2、商业S2#/S3#:

  施工期间按已完成工程量进度付款:完成基础±0时并桩基验收合格后,付桩基工程工程款的95%;完成二层即三层楼面,付一层的工程施工造价的50%;完成三层即四层楼面,付二层的工程施工造价的50%;完成屋面主体工程,付三层的工程施工造价的50%;完成屋面盖好小青瓦,付四层的工程施工造价的50%;主体验收合格后,付足工程施工总造价的65%(含已付进度款)。装修粉刷完成一半时付工程施工总造价的5%;全部装修粉刷完成付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工程施工总造价的10%;余款15%在办理结算后30天内付工程施工总造价的10%,同时甲乙双方将工程竣工验收所有资料交由乙方统一汇总后给甲方归档,否则甲方不予乙方结算;工程结算总价的5%留作质保金,如无任何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两年期满全部退还。

  七、违约条款

  1、甲、乙双方签订意向性协议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自双方签订意向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不能再将该工程承包给其他工程队或公司,否则,可视为甲方违约应退还工程保

  证金,并承担月息二分的违约赔偿金。乙方不得分包或以其他方式转包给其他工程队或公司,否则甲方将不退还乙方工程保证金并终止协议。

  2、如果乙方在签定正式施工合同前自愿放弃该工程项目,甲方退还乙方的工程保证金,并不计算利息。

  3、乙方不得向社会非法融资,如因此造成的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如有类似情况发生,甲方有权单方面从工程款或保证金中扣除直接发放给工人。

  八、本协议为意向协议,以甲、乙双方签定正式合同为准。甲、乙双方正式合同签订后本意向协议终止。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协议书 篇2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XX村村委会(甲方)

  承包方:王XX(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德九公路东侧的砖厂承包给乙方经营。特订立合同如下,以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企业性质与规模

  本砖厂为XX村全体村民集体所有;占地面积5公顷,固定资产数额叁拾伍万元人民币(详见附表)。年生产红砖1200万块。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本砖厂承包期限为X年。自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起至二〇XX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三条 承包金额、付款时间与方法

  本砖厂承包金额总计拾贰万元人民币。承包期内,每年一月十日前乙方向甲方交付现金或通过银行转账肆万元人民币。

  第四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场地,提供合同附表即《固定资产明细表》中所列生产设备及乙方生产所用的土源。

  2、乙方在生产过程中负责设备维修与更换;合同期满时,要保证所有设备完好无缺,能够进行正常生产。如有损坏或丟失,应按价赔偿。

  3、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时缴纳各项应交的税费。如出现违法行为,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外,甲方有权收回本砖厂经营权,中止合同。

  4、甲方不负责乙方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及债权债务。

  5、甲方不得干扰或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否则,造成乙方损失,要负责赔偿。赔偿费可由乙方根据有关部门确认的损害程度在上交承包费中适当扣留。

  6、甲乙双方均有依照国家法律规定解除或变更合同的权利。但解除或变更合同的意见需在半年前向对方提出。

  第五条 保证条款

  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交抵押金壹万元人民币存折。如乙方中途违约退厂,押金归甲方所有;如乙方按期履行合同,合同期满时,乙方收回押金。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XX村村民委员会(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XX(签名盖章)现住XX村XX屯

  乙方:承包人王XX(签名盖章)现住XX村XX屯

  XXXX年一月一日

承包协议书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促进植树造林植业,加速绿化速度,满足对苗源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苗圃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_________树苗、_________树苗的栽培发包给乙方承担,乙方根据承包任务划出_________亩_________分土地作为_________苗圃,地点在_________。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为甲方栽培_________树苗_________株,_________树苗_________株。其中,第一年出圃_________树苗_________株,_________树苗_________株;第二年_________。

  2.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树种_________斤,_________树种_________斤、_________,树种的出苗率应达到_________%以上;在承包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栽培树苗资金_________元,其中,第一年拨给_________元,第二年拨给_________元,_________;甲方每年为乙方提供化肥_________斤。甲方向乙方拨款和提供化肥时间,均为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

  3.甲方应向乙方无偿传授各种树苗的栽培技术,提供有关育苗的参考资料,每季度派技术员指导不少于_________次。

  4.苗木出圃时,乙方应保证_________树苗高不低于_________米,地表直径不少于_________公分;_________树苗高不低于_________米,地表直径不少于_________公分,_________。各种树苗均不得有烂根、黑根,无严重病虫害。

  5.乙方负责按品种、按量、按质、按时出圃树苗,由甲方于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负责包销完。每株权苗价格为_________树苗_________元,_________树苗_________元,_________,价款由甲方与购方统一结算,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发苗提单向购方发苗,出圃树苗的包捆由乙方负责。

  6.购方购买数量较多的树苗时,由甲、乙、购三方对出圃树苗作抽样检查,对质量不符部分,由乙方按比例补齐。

  7.树苗销售完毕,双方应于_________天以内办完结算手续,销售树苗款按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_%。树苗售价如因有关部门调价而上升或下降,双方应按比例增加或减少。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树种树秧,应按不合格部分树种树秧价值的__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须相应减少乙方栽培树苗的数量。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栽培树苗资金和化肥,应比照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相应减少或免除乙方栽培树苗的义务。甲方如不能按时按量销售树苗,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树苗售价,按乙方应该得到的提成比例,向乙方给付酬金。

  3.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生产出合格的树苗,少生产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购方发放树苗,每一百株树苗迟发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乙方如私自出售树苗,出售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五条 不可抗力

  各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栽培树苗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免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 双方议定的其它事项

  本合同从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必须重新订立承包合同。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在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协议书 篇4

  发包方(甲方):常德武陵农资大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乙方):通讯地址:

  授权代表: 职务: 身份证号:

  电话: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经营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 甲方将位于常德“武陵农资交易大市场仓储中心”的 栋 的仓库(以下简称承包经营物)租赁给乙方使用。承包经营物面积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平方米(共 间)。

  1.2 本承包经营物功能为 ,承包给乙方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可擅自改变承包经营物的功能。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 本承包经营物采取乙方自行管理的方式。

  第二条 承包经营期限

  2.1 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即从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2.2 乙方如需续包须于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即 年 月 日前)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承包经营事项重新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同等承包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如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续包要求,则视作乙方放弃续租,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作任意处置。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三条 承包经营物的交付

  3.1 在本承包经营合同生效日起 日内,甲方将承包经营物交付乙方使用。

  3.2 如甲方未按期交付超过七天,则应按乙方应交付承包金的日万分之五给予乙方损失赔偿。

  第四条承包经营费用

  4.1 承包经营保证金

  本租赁合同的保证金为首月承包金的叁倍,即人民币 元(大写: )。 备注:

  4.2承包金

  承包金为平价部分 间,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

  议价部分 间,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

  承包金总额为元(¥)

  第五条承包金的支付

  5.1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承包金人民币 元,余

  额元于承包经营物交付前即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否则甲方取消给乙方的所有优惠,承包金的总额按人民币 元收取。乙方延期支付应付款项如超过十五日,甲方有权

  取消该承包经营合同,并不予退还乙方已交付之定金,乙方无权异议;如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其他: 。

  5.2 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得租金、电费及因本租赁经营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交还完好无损的承包经营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七日内,甲方将向乙方退还承包保证金。

  5.3 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拖欠承包金总额的万分之五。

  第六条承包经营物的转让

  6.1在承包经营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承包经营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尽力使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6.2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可擅自将其承包的标的物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无条件立即收回该承经营物,并不予退还乙方已交付之承包金及定金,乙方无权异议。若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七日内乙方仍占有仓库不予退出,则仓库内货物视作乙方放弃,甲方任意处置。

  第七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享有承包经营物附属射死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承包经营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承包经营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日常检查监督权。

  7.2 乙方在承包期间对承包经营物及附属设施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保管之责,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应爱护承包经营物,因依法使用不当造成承包经营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十日后乙方仍不予维修,甲方可自行维修,所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防火安全

  8.1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本仓储中心的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主管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8.2 乙方应在承包经营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房屋内消防设施用作其他用途。

  8.3 承包经营物内确因维修等事物须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并在甲方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完成。

  8.4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承包经营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合理时间内检查承包经营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予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保险责任

  在承包经营期限内,甲方负责承包经营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承包经营物内乙方自有的财产及其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罚分包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物业管理

  10.1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承包经营期满之日前或提前终止之日前将承包经营物打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承包经营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承包经营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 乙方在使用承包经营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常德市法规及甲方有关承包经营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自行承担。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应向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付。 第十一条装修条款

  11.1 在承包经营期内如乙方须对承包经营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且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共用部门及其他相邻用户造成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正。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 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承包经营物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承包经营物的转包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承包经营物的部分面积转包,但转包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包户收取承包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包而改变。

  如发生转包行为,乙方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包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包期限;

  2、转包承包经营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包协议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于转包户的转包合同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包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包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

  方终止本合同时,转包合约同时终止,转包户无条件迁离承包经营物。乙

  方应将转包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包协议签订后的五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甲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包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

  6、乙方因为转包行为的转包人应付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13.1 在承包经营期内,若遇乙方欠交承包金或物业管理费(如有)超过一个月,甲方在通知乙方缴纳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全额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承包经营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单不限于乙方及转包户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若遇乙方欠交承包金或物业管理费(如有)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包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承包经营物内的财务(包括受转包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甲方将申请排名留置财务拥有抵偿应支付的因承包经营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3.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

  第十四条免责条款

  14.1 若因政府有关承包经营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政府行为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二款执行。

  14.2 若因规划变更须拆迁仓库,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30天内无条件搬迁,乙方不得因此提出补偿,合同同时终止。

  14.3 凡因发生严重地震等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起发生和后果不

  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衣服,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该向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正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免责。

  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包协议的,乙方应于承包合同终止之日或其经营期限届满之日迁离承包经营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承包经营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承包金,如乙方不接受支付双倍承包金,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承包经营物,并强行将承包经营场地内的物品搬离承包经营物,且不负任何保管责任。

  第十六条广告

  若乙方需在承包经营物建筑物的本体上设立广告牌,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并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

  若乙方须在承包经营物建筑物的本体上设立广告牌,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常德市有关规定须就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该等有关规定应由

  甲方做为发包人,甲方作为承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出发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的电话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对方即本合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七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送达。

  第十九条适用法律

  19.1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发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常德分行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19.2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其他条款

  20.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0.2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二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手气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发包方(甲方):常德武陵农资大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

  承包方(乙方):代表:

  签订时间:年月 日

承包协议书 篇5

  反担保人(以下简称甲方):

  担保人(以下简称乙方):呼伦贝尔市天正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确保 与 签订的《富民一卡通领用合约》的履行。甲方作为担保人对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为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草原法》等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甲方为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流转草原基本情况

  甲方将属于自己的 亩草场(草场证编号: )的承包权在 未能按约定偿还 的贷款(贷款金额万元,期限 年)时,将草场流转给乙方全权处置(草原分布、四至界限,拐点坐标及附属设施见草原使用证)。

  二、流转期限

  流转期限:自 在 贷款到期之日起至甲方草原承包期满及国家允许范围的后续承包经营权止,将此草场交给乙全权处置,直至 在 贷款全部结清止,在将此草场全部交还给甲方。

  三、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作为反担保人,必须保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草原承包主体资格。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则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草场流转后,该草原的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归乙方所有,可以自由流转,并享有转让草原范围内的国家政策和草原奖扶政策。

  3、甲方确保转让给乙方的草原没有村民(牧民)纠纷,没有财产纠纷,未用于债务抵押,并确保转让权符合政策规定,如发生争议纠纷或不符合政策规定,由甲方负责。

  4、甲方维护乙方的经营自主权和合法权益,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如甲方有意拖延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5、在草场办理完相关转让手续后,乙方有经营、使用和收益的自主权,有依法开发建设利用的所有权利,甲方再无权干涉。

  6、在草原流转后,甲方不在负责该草原的任何管护及其它义务。乙方有权按照国家的草原承包经营办法继续承包经营的权利,甲方不得参与干涉,但甲方可以协助乙方办理继续承包的相关手续。

  7、除国家政策变动外,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引起纠纷上访的事件发生。

  8、如有国家征收草场,政策补助,一切赔偿费、附着物等一切费用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9、乙方必须按照草原承包合同的规定合理利用和保护草原,接受草原监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保护公共设施和其他国家建设设施、标志、依法缴纳草原使用费。

  10、本合同生效前,由该草原所涉及的一切纠纷由甲方承担;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该草原所涉及的一切纠纷由乙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按在 贷款金额的2倍赔偿。

  五、其他

  1、本合同其他未约定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可订立本合同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相关部门存档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草原承包流转协议书

  2、草原使用证(草原证编号: )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承包协议书 篇6

  为进一步开发市场,拓宽营销渠道,增强企业竞争力,调动营销人员的积极性,坚持以销售为龙头,以销定产,以销促产,以技术的优势赢市场,以优质的产品保市场;注重高品位的售后服务,注重奖惩机制的建立,以科学合理的结算方式增市场,拿订单;公司根据历年来的市场营销情况,工程项目中的诸多因素,采取任务到人,用户到人;以确保20xx年度8000万元的销售任务为目标,公司与营销员订立合同如下:

  一、二〇一八年营销人员到账指标:

  营销到账万元。

  二、合同的管理、成本结算及其他规定

  1、为了统一管理、统一对外联系、对外协调,对内统一调度生产,每位营销人员所签订的合同、图纸及相关的技术协议必须交公司统一编号、存档。

  2、营销部收到营销人员的合同、图纸后,须立即做出合同评审(常规产品原则上按公司所定成本价江苏,详细附后),经生产技术部复核与营销人员对接认可,交财务部(以便结算业务费用),同时下发到车间安排生产。

  3、特殊产品(特殊材质)由营销部和生产技术部与营销员核定成本价,做好合同评审工作后方可生产。

  4、对于风险性较大的试制性产品要订立生产协议,以明确责任,化解经济风险为目的,必须由营销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安排生产。

  5、营销人员合同的排产,应先内部协调,组织加工,并根据交货期先后由公司内部解决,原则上一律不得外协,除急用产品或公司不能生产的,由生产技术部报总经理同意后,选择信誉度高,产品质量好的单位,方可外协(但外协产品营销人员必须与公司共同参与厂商的选择、价格及外协合同的确定)。如外协产品属于半成品或拖回公司发货的,公司将所耗用的实际费用列入成本计算。外协产品一律凭增值税票到财务入账。

  6、如发出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公司与营销人员协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在处理过程中,营销人员要积极疏通关系,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如需公司安排人员出差的,需填写人员派出单注明出差原因,报总经理批准。

  三、二〇一八年的结算方式

  1、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按销售总额的%结算。

  2、经营性产品:营销人员外购产品,公司收取成本及成本价的%,其余为增值部分,增值部分收取%,如需公司垫资的另加%计算,成本部分必须提供产品的增值税票。不足50%税票抵扣加收%(含加工费、运输费、包装费等)

  四、货款到账到规定:

  1、每份合同的产品发出后三个月必须开票结算,如六个月未开票的成本计入个人往来,如开票后一年内货款未到帐的,成本和税金一同计入个人往来。

  五、其他方面的规定

  1、各营销人员原有市场用户,仍由营销人员负责联系,个人之间不得发生冲突,如有冲突汇报公司协调解决,不得互相恶意竞争,影响企业形象。

  2、各营销人员原有的关系单位,如在二年内无业务往来,公司其他营销员订回的合同与原营销员无关(洗煤行业除外)。

  3、营销员所提供的外购增值税发票,必须手续齐全,不得虚假。如有虚

  假情况发生,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罚款和法律责任由该营销员承担。

  4、公司对营销员私自在外生产的产品、质量、交货期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追究其影响公司形象所造成的损失。

  5、联谊会、用户恳谈会、订货会,营销员需参加的费用由营销员自付;入网费用由公司先代垫,年终根据各营销员使用次数进行合理分摊,资源属于公司所有。

  六、奖励

  1、到账奖励(20xx.1.1-20xx.12.30)

  1.1、全年销售开票到账人民币3000万元,奖人民币30万元。

  1.2、全年销售开票到账人民币万元,奖人民币20万元。

  1.3、全年销售开票到账人民币1500万元,奖人民币15万元。

  1.4、全年销售开票到账人民币1000万元,奖人民币10万元。

  1.5、全年销售开票到账人民币800万元,奖人民币8万元。

  1.6、全年销售开票到账人民币500万元,奖人民币5万元。

  1.7、全年销售开票到账人民币100-300万元,取整额按0.5%进行奖励。

  2、另加奖项

  2.1凡在公司内部生产的铸钢件开票金额达500万元,奖人民币2.5万元。

  2.2凡在公司内部生产的铸钢件开票金额达1000万元,奖人民币5万元。

  2.3凡在公司内部生产的铸钢件开票金额达1500万元,奖人民币7.5万元。

  2.4凡在公司内部生产的铸钢件开票金额达万元,奖人民币10万元。

  2.5凡在公司内部生产的铸钢件开票金额达2500万元,奖人民币12.5万元。

  七、享受待遇

  1、个调税由公司代缴,但业务费结算时需提供业务费总额%的车旅费、会议费等票据,否则按业务费总额的%另行收取费用。

  2、享受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对新进营销员满一年以上,销售额达100万元的,可享受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如连续三年销售额不满100万元的,不享受该待遇。

  3、如发现营销员私自有一笔合同外流,取消营销员享受公司的一切福利、待遇;个人调节税不实行保护,公司有权发函我来单位,同时取消超出奖励。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20xx年1月1日期生效。

  甲方:乙方:营销部

  代表:营销员:

  二○一八年二月二日

承包协议书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系___________公司股东(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与乙方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现将目标公司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包给乙方以供经营,特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承包内容:目标公司经营权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必须在目标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目标公司营业执照为准)

  二、承包经营期限:自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 __日,共___年.

  三、本合同中如无特别说明,所称承包费,包括乙方经营目标公司应缴纳的承包费和未来乙方取得目标公司股权所应支付的股权转让款。第一年220万元,其中承包费为________万元,转让费为_______;第二年开始每年为230万元,其中承包费为________万元,转让费为 _______。

  先支付后经营,支付方式为第一年承包费于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付________万元,此后为每期的首日前支付。

  四、承包经营风险担保方式:乙方有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向甲方支付承包经营风险保证金________元

  五、甲方发包时交付乙方使用的实物资产:1、位于上海市_________的厂房,其中厂房面积________平方米,土地_______平方米;2、动产为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后,因生产经营需要,投入资金购买的设备、搭建的临时建筑等归乙方所有。

  六、承包期内目标公司的全部利润均由乙方依法享有。

  七、甲方发包前债权债务由甲方全体股东享有和承担。目标公司因发包前债务遭第三方追索,由全体股东负责理直,如甲方不能处理或目标公司被他人诉诸法律,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全体股东连带退还相应承包费和全部股权转让款,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甲方各股东该项义务的效力及于乙方取得目标公司股权股东后。

  八、特别约定:

  1、在承包期满10年且未拖欠承包费,也未因行政处罚直接导致目标公司被吊销、注销,乙方将自动取得甲方交付使用的_______平方米土地及之上的所有建筑物的40%份额产权,取得目标公司40%股份,股份转让事宜详见本合同附件《股份转让协议》。

  承包期届满前,乙方已付清承包费,甲方也应同期提前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可指定一位总经理担任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承包关系结束的,乙方应自结束之日起5日内配合甲方变更法定代表人。

  2、乙方有权聘任副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组成本公司的领导机构,并报股东会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3、乙方享有独立自主的经营权,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机构设置,制定规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奖惩;财务管理,资金筹集;招聘员工,决定及发放工资报酬,对外采购及销售,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和资产等

  4、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一般应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等行为,不得冒充甲方名义,更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名誉和形象的行为。

  5、乙方必须按照约定按期交纳承包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类税收和费用等;一切经营资金由乙方自筹;一切开支包括厂房维修、水费、电费、卫生管理费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支付,不得拖欠,甲方概不负责。合同期满或解除终止时,乙方应完全清偿上述费用及对外债务,与甲方无关。

  6、乙方应保证甲方的各项资产、物品的合法合理使用和完整交还,具体以双方交接验收单为准。乙方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爱护维护,谨慎使用。合同期满或解除终止后乙方按交接验收单将资产物品等完整交还甲方,损失和损坏的物品按交还时市场价格赔偿(合理损耗除外)。甲方的机械设备等一切设施,交付时正常运转的,合同到期或解除终止时也要正常运转。

  7、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应严格执行本承包经营合同,接受目标公司董事会的监督,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在承包期内,乙方如需招收职工应在同等条件下使用现有职工。

  8、在承包期间不得改变公司的法人地位、名称和经营范围,如确需要改动,应经甲方全体同意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9、承包期内,甲、乙双方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对目标公司的财产实施包括转让、变卖、转移、抵押、出租、赠与等方式的处置行为。

  10、承包期间,若以目标公司的名义贷款,须经甲方同意。

  11、承包期间,甲方作为股东依法享有的知情权等权力依然享有,乙方不得干涉甲方使用股东权力。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2、承包期间,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守约方限期纠正而违约方未纠正的,守约方可解除合同。

  3、承包期内,乙方未能够依法纳税,合法经营。

  4、甲方收取乙方的承包风险押金,如在办理相关项目时由于立项未成,甲方必须将风险金押金全额退还给乙方,双方都不承担违约责任。

  5、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6、承包期内,如遇厂房拆迁,或政府政策变化导致目标公司目前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固体废物业务无法经营,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如解除合同的,甲方各股东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转让款和相应的承包费。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或是非法干预乙方经营造成经济损失的,相应调整当年承包金或顺延承包期限;造成乙方正常经营活动难以进行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全部转让款和相应的承包费。

承包协议书 篇8

  甲方::z温泉度假村(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方便员工、服务员工、满足员工需求"的原则,就乙方承租员工小卖部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租项目:z温泉度假村员工小卖部

  二、承租时间: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

  三、租金:乙方每月支付甲方租金费人民币壹仟伍佰元(含经营用水、电等)。

  租金支付办法:乙方应在每月的3日前将当月的租金以现金的形式交于甲方,逾期不交,甲方有权按每日2%收取滞纳金。工业滤布超过一个月不交租金,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四、保证金:签订协议后三日内,乙方须向甲方交纳3000元,作为合同保证金,合同期满,甲乙双方结清帐务后,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

  五、经营范围:食品、饮料、日用小商品经营。严禁销售刀具、烟花、酒类(包含啤酒、药酒)等违禁物品。

  六、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现有小卖部设施及场地;

  2、甲方提供水、电并给乙方工作人员办理"出入证";

  3、甲方负责对设施设备的安全和卫生检查。

  七、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2、乙方指派1-2名售货员,持健康证到保安部备案方可上岗,且上岗人员必须衣着整齐、注意个人卫生、文明用语,要听从甲方的制度管理。

  3、乙方自行负责工作人员的吃、住及管理。

  4、乙方出售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且有合格证,食品类必须有QS标志。

  5、乙方经营时间、商品内容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中午10:30-13:30、下午16:30-20:00为必须保证的营业时间);进货时间(每日下午15:00-16:00、晚上18:00-21:00为规定进货时间,如遇黄金周应将进货时间提前,保证不影响客人进出,不影响员工休息),进货渠道正规,乙方工作人员须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及制度。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增加和安装电器设施设备,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财产损失、设施设备破坏,乙方必须按规定赔偿。

  八、其它:

  1、乙方不得将小卖部转租他人,不得违规、违法经营。

  2、由于乙方提供的商品的原因引起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3、本协议到期后,如甲方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九、附件:员工小卖部资产物品移交表。

  十、本协议一式贰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z温泉度假村

  乙方:

  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z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20xx年4月1日

承包协议书 篇9

  订立协议双方:

  甲方:天津华耐美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乙方拟承包职工食堂、生活区小卖部,并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包内容

  甲方同意将单位职工食堂、生活区小卖部由乙方承包,乙方负责每日为职工提供基本满意的三餐(早、中、晚餐)服务,并负责生活区局部卫生保洁。

  第二条承包期限

  自二00八年四月一日至二00九年三月三十一日,为期一年。

  第三条承包方式

  双方自签定协议之日起,乙方自行承担其选用炊事人员的工资;日常用水、电开支。原职工食堂的炊事机械、用具、设施属甲方所有,暂由甲方借给乙方使用;协议终止时乙方应如数归还给甲方。乙方选用的人员应符合炊事人员健康标准。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乙双方协议签定后,双方履行以下责任:

  乙方责任:

  1.以为职工服务为宗旨,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主动热情、周到的为职工服务。

  2.任期目标:

  (1)认真执行食品卫生管理规定,搞好饮食卫生及环境卫生,不得发生食物中毒。

  (3)定期更换花样、品种,努力提高饭菜质量,做到价格合理,让职工吃好达到基本满意。

  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遵守有关卫生管理规定,严把采购关,保证职工身体健康。

  4.注意节约能源和各种原,做好成本核算,努力降低成本,以保证价格让职工能接受。爱惜食堂设备、设施,非正常损坏,照价赔偿。

  甲方责任:

  1.充分保障乙方依据协议经营职工食堂。

  2.依照有关食品卫生管理、法规、规章,对职工食堂的各方面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

  3.按照实际需要,做好水、电供应。

  第五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责任:

  1.违反食品卫生法规,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2.出现经营不善,管理混乱,影响员工正常工作和生活。

  3.由于饭菜质量差或价格不合理,造成多数职工(半数以上)不能接受。

  第六条 终止协议后,甲方收回全部设备、财产,乙方所借用机械、用具如丢失、损坏,负责赔偿。乙方人员结清财产手续后,方可撤离。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

  签订日期:年月日日

承包协议书 篇10

  合同编号:0001

  甲方(出租方):什邡市润丰土地流转合作社

  住所: 南泉镇玉桥村 联系方式:

  乙方(承租方):什邡市众合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住所:什邡市师古镇九里埂村 联系方式:186813705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什邡市润丰土地流转合作社所属位于南泉镇玉桥村4组 的100亩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转让土地为农业用途,从事农业种植的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自20xx年5月23日起至20xx年5月22日止。转让期限为10年。

  三、价格与支付方式

  (一)计价形式:

  1、转让期限为:自20xx年5月23日起至20xx年5月22日止。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币1050.00元,100亩合计支付人民币105000.00元(大写:拾万零伍仟元 )。为保证农户每年收益有所增加,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每年每亩转让租金逐年递增50元。

  (二)每年租金于当年5月20日前一次性全部支付全年租金,甲方交田时间不能迟于20xx年5月23日。

  (三) 出租土地为农业用途,乙方只能从事农业种植的生产经营。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流转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除按投资权属明确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外的其他补偿由甲方享受。

  5.甲方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6.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在流转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产设施。

  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4.流转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接包/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补偿、投资权属明确归己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政府对其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归乙方所有,乙方不得要求甲方额外补偿)

  5.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流转的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

  6.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应及时交还承租的土地,拆除承租土地上的建筑物并使承租的土地达到耕种条件。需继续承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于承租期满前1个月与甲方平等协商,重新订立合同。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或分租。

  8.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按照当年转包费/租金的40%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日按当年应支付金额的5‰承担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当年转包费/租金的5‰承担违约金。超过30 日,乙方未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部赔偿。

  4.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负责修复;不能修复或不能如期修复的,负责赔偿。

  5.乙方承租甲方的土地从事违反相关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国家有关机关的处罚,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其他

  1.签订合同时,对甲方留在出租土地上的树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等的处理约定:所有权归甲方,任意方需处置时,双方签字确认;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约定: 所有权归乙方,合同期满后双方协商处置。若协商不成,由乙方自行拆除。

  2.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产设施外,对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设施,若甲方接受则乙方不负责修复;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则遵循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约定。

  3.乙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

  4.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再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流转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需说明的事项:在乙方保证甲方租金按时足额获得的条件下,乙方有权利用承租土地的收益进行融资等经营活动,甲方不得干预。

  7.国家给予农户的直补金由农户全额享受,与乙方无关;水利费由甲方支付。

  8.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协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请求玉桥村村民委员会、南泉镇政府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以及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的,可以向什邡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什邡市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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