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更鸟》读后感

时间:2022-11-09 13:29:51 读后感 我要投稿

《知更鸟》读后感(通用51篇)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知更鸟》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知更鸟》读后感(通用51篇)

  《知更鸟》读后感 篇1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完有半个月了,很喜欢这本书,读的时候有很多的感慨。但是因为这个五月太忙,一直没顾上理清思路写点儿什么,时间一长,加上事多分心,好像感慨也褪去了很多。趁着日子还在五月,匆匆记几笔吧。

  名著之所以是名著,当然有它的道理。这本书的主要内容以及作家为何以“知更鸟”为题,就不赘述了。我只说说我读到的作为父亲的Atticus。在女儿眼中(本书是以七八岁的女儿的口吻写的),他是一个好父亲。好在哪里?女儿说了,他给我们读书,陪我们玩儿,和我们有适度的距离,处理我们兄妹之间的事情不偏不倚。从他和孩子之间的对话来看,孩子提出的各种问题,他都能用他们可以理解的语言尽量解释清楚,这是一个博学而且耐心的父亲。他很少拘束孩子,给他们最大限度的自由,任凭女儿有些小子样儿,从这点上说,他是一个宽松民主的父亲。女儿曾评价哥哥说“Jem越来越像Atticus了——在你有麻烦时,总有办法让你心里好受些。”女儿有委屈和不解时,从来不会被冷落,可见他还是一个细心、慈爱的父亲。他不仅对自己的孩子慈爱,还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对其他孩子也很有爱。儿子长大进入了青春期,性情行为都有些变化,女儿不理解,他理解,也会给女儿解释原因,所以他还是一个懂得孩子生理心理发展规律的父亲。他对孩子没有说教,但说的话又透着深深的智慧,比如,他是这么解释何为“勇气”的:真正的勇气,不是有胆量去打打杀杀,而是在你必须要做某事时,即使做之前就知道不会成功,但是你依然动手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坚持到底。

  其实在读的过程中,感触最深的只是Atticus对孩子的宽松和共情,以及从不刻意为之的润物无声的身教。但是刚才这么一理,觉得他简直完美啊。不过,这些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他还是一个有原则的父亲。虽然他对孩子们很宽松,基本上是顺其自然的态度,但从书中能读出他对孩子们的“放养”是有疆界的。孩子们对神秘的邻居十分好奇,总想一探究竟,这种时候Atticus就没有支持他们的种种脑洞大开的“创意”,而是制止了。女儿指点角落中的人给警长看时,刚指了一半就赶紧收手,因为怕父亲批评她指点别人不礼貌。生平第一次见到下雪,孩子们欣喜若狂。儿子堆了一个非常有创意的雪人,他本来是要夸奖的。但是看到这个雪人太像某位邻居,知道儿子是有意为之,他没有担心会拂了孩子的兴致,还是表示了不赞同。儿子因为维护父亲,盛怒之下毁了邻居烦人老太太家里的花,他没有袒护孩子,静静地让儿子自己去承担了后果。这样的细节还有很多,都能看出他宽松之下的有度。也难怪兄妹俩都能成长得那么好,有大爱,有勇气。

  刚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正好去看了电影《摔跤吧,爸爸》。电影也是好电影,看的时候很感动。我对其中的“励志”成分不怎么敏感,但对父亲对女儿的爱,对摔跤的爱颇有感触。《摔跤》中的爸爸马哈维亚和Atticus看上去是完全不同的父亲。Atticus宽松,他铁腕;Atticus慈爱,他严厉;Atticus顺其自然,他却要打造女儿的命运。既然我那么欣赏Atticus的为父之道,那我应该是反对马哈维亚的了?其实不然。

  说真的,《摔跤》让我想起了自己小时候。我爸身上就有影片里的爸爸的影子。天不亮叫我们起来跑步、跳高,在院里的小屋悬挂了沙袋,让我们击打来锻炼身体。他发现我在写作方面有点小才能后,就要求我每个周日都必须额外写一篇文章。这些方面他老人家也是说一不二严厉有加,我们小时候虽然叫苦抱怨,但其实受益非常多。)小差开罢,说回电影,这位要打造孩子命运的严厉的铁腕父亲,严厉之下也是有他的道理的。比方说,他并不是仅仅因为要圆自己的冠军梦,就强加负担给女儿,毕竟他是在看到女儿有成为摔跤手的天赋之后才做出判断并坚持己见的。考虑到印度女孩儿普遍面临的性别歧视,这位父亲的做法就更有道理了。

  《知更鸟》读后感 篇2

  “冒险,还是不要冒险,这是永远的两难”这是风靡世界的北欧犯罪小说天王尤·奈斯博所著的《知更鸟》中的一句极富意蕴的话,更是整篇小说的灵魂。

  《知更鸟》是挪威作家尤·奈博斯的“哈利·霍勒警探”系列的第一部,暑假不求甚解地读完这本悬疑小说,心里很是触动。

  《知更鸟》交叉着讲述了一九四四年挪威志愿军在前线列宁格勒的战争,一个挪威军人盖布兰负伤后在维也纳医院里的经历以及二000年哈利和爱伦在密勤局里的工作,随后在第五部“七日”后笔锋一转,转到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他发现自己生命所剩无几,便决定要在生命结束前,用一把威力巨大的阻击步枪,为自己遭到背叛的人生和心酸委屈执行最后的正义,因此他策划了一场谋杀案,出色的警探哈利与他的最佳搭档爱伦追查案件,同时该小说的女主角萝凯和她的儿子欧雷克出场,谱写了与哈利的爱情篇章。

  作者奈斯博没有将所以的事情巨细靡遗地写出来,而是将所有的犯罪过程的信息隐藏在他的文字中,留下悬念吸引着我们这些读者想接着往下看,让读者在迷雾一样的剧情里又突然恍然大悟找出案件的线索,使得读者在阅读时发现更多值得回味的地方。

  跨越半个世纪的线索,种种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将形形色色的人物卷入犯罪案件的漩涡。半个世纪前战争的残酷,邪恶正义、黑暗光明之间的斗争,半个世纪后令人唏嘘的爱情友情。盖布兰与海伦娜的爱情道路是充满荆棘的,权利等级差异和他人的阻挠使得相爱的人却难以相爱,这是过去悲哀的投影,折射到现在,让耄耋之年的盖布兰化身凶手,变为复仇者,在历史与现在的缝隙里,为正义而“战”;萝凯和哈利的爱情最终圆满,两人因一场案件而彼此相识一见钟情,并为之付出自己的真心,让彼此明白了自己的心意最终走到了一起;爱伦和哈利的友情以悲剧结束,爱伦的死让哈利揪心,也让我泪目,为了破案,爱伦铤而走险,发现线索后一次又一次打电话给哈利,但是哈利没有接听到,她死后,哈利一遍又一遍给爱伦留言,直到爱伦的电话被注销,从此以后哈利再无好搭档,而爱伦给哈利留下的也只是那只她养的鸟,它的名字叫黑格……

  知更鸟飞到南方亦或留着北方过冬,留下和离开也是两难的选择,要么放手一搏,要么放弃冒险,而哈利也正如知更鸟一般,总是面对两难的抉择,但是就像那些知更鸟一样,熬过了冬天就是春暖花开。

  《知更鸟》读后感 篇3

  读完这本书的感触还是颇多的,有对阿蒂克斯的钦佩、种花老奶奶积极的生活态度的佩服、也对两个孩子能有这样幸福的童年的慕艳。

  小镇上所有正直的人都知道阿蒂克斯是个好人,除了那些本身就充满恶臭的人在不断地造谣,家族里的人也不尽支持。阿蒂克斯是走在思想前端的人,他主张人人平等,无论肤色和种族。所以他会让黑人卡普尼亚看护、教育两个孩子这么多年,所以他不顾一切流言蜚语去为黑人打官司,竭尽全力的去保护“那个人”的安全。

  他认为“杀死一只知更鸟是有罪的”,知更鸟为人们歌唱,为人们除去庄稼里的害虫——就像汤姆,他只是觉得尤厄尔家的女人需要帮助。但只是因为白人女孩需要解决情感寄托,亲吻了黑人汤姆,并且这一幕被尤厄尔先生看见,为了维护白人的面子,一场恶意栽赃陷害肆意进行。法庭上,阿蒂克斯据理力争,人人都看清了真相——甚至是年幼的斯考特,但这并没能挽救汤姆的性命,陪审团依然提交了不公平的结果。

  汤姆死了,两个年幼的孩子该怎样看待这件事情呢?我们不得而知,不过,我相信在斯考特和杰姆心中,他们明白人不分贵贱不分种族,事情只分对错。

  另一个比较触动的画面——斯考特和哥哥杰姆总是直呼父亲的姓名,这在中国大部分家庭应该是会被严厉呵斥的吧,认为这是对父母的不尊重,可是真的是这样吗?尊重如果仅是这样的话,那我们也不用多做别的什么了。

  小斯考特上一年级时就认识了大量的字母和词,这并没有得到老师的赏识,反而让老师教训一通。起初读到这里我觉得老师不让家长提前教孩子认字是正确的,读到后面才知道,原来阿蒂克斯并没有刻意为之,也为老师的鲁莽行为叹息。原来阿蒂克斯读报纸时,小斯考特会自己钻进爸爸怀里去看报,久而久之自然会认识许多字母了。坐在爸爸腿上去看报纸,和爸爸分享自己的烦恼,这样的画面属实美好。

  爸爸这个角色能带给孩子们的东西太多太多,教孩子成为一个正直、自信、坚强的人。希望即将成为父母的我们可以真正把孩子当做一个沟通者,能够去倾听他们的声音、去交流、去告诉他们不了解的一切。而不是简单粗暴的说:“大人的事,你少管……说了你也不懂……”

  莫迪小姐是一个寡妇,每天早上穿着男人的工作服,顶着一顶草帽在自家花园中干活,等到下午五点洗完澡后,她顶着精致的透着凌然之气的美貌出现在自家门廊前欣赏着满园花色。即使一些教徒对她说,最终她和她的花都会下地狱,但这也不能妨碍她享受现在。这是一种对于生活可屈可伸的态度吧?为了自己喜欢的事物去做什么都可以,不用在乎别人的眼光。

  莫迪小姐说:“有些人只担心来世,却从不学习今生如何过活。”——这句话是对当时刻板的教徒们的讽刺,但也在提醒着我,过好当下的生活。想要做的事情趁着年轻去做,想要穿的衣服就大胆尝试,想要学习技能就趁早、认真。

  《知更鸟》读后感 篇4

  读过《杀死一只知更鸟》后让人体会了坚强和软弱,正义与邪恶,更见证了人性的污秽与光辉,教会了勇敢和正义的坚守。

  这本书的题目是最引人的,主人公年轻时是一名神枪手,他告诉孩子们,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因为,他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做窝,除了专心唱歌,什么都不做。知更鸟象征着天真无辜和善良的人,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杀死无辜善良的人。他们从来都是无辜的,而人们却对其不断残害,就像小说中的许多人物并未做过任何坏事,却被人伤害。也因此,他们更需要有正义感的人为他们挺身而出。后来,人们都喜欢给孩子取名主人公女儿的名字,那代表着正义无畏与勇敢。

  如果地球上失去了正义,那么一切都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主人公用他正直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去公平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即使这件事情受到所有人的反对,自己的儿子也遭受到了伤害。可他依然不放弃。因为他的目的是为正义代言。明知道自己可能会失败,不会成功,但他仍然想要试一试。他以一己之力抵挡舆论的批评与指责。在那个种族纠纷盛行的年代,主人公用善良与正义为孩子们做了榜样,让他们得到黑人的尊重与认可。

  有种勇敢叫做坚持,有种善良叫做正义。也许这些人会与社会的大众思想背道而驰。但他们仍然会依据心中所想,坚守正义与良知。所以,我为正义代言。

  《知更鸟》读后感 篇5

  最近读完了《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主要是从家庭教育出发,对美国南北历史,尤其是黑人的种族歧视,通过孩童视角来进行了深刻的批判,第一视角的“我”的父亲,一位为黑人汤姆打官司的律师,认清原则,坚持原则,虽然官司的最后,黑人汤姆还是在逃狱的途中被射杀,这场不可能赢的官司,最终还是赢得了大家的尊重。

  这位父亲的形象,在我看来,太伟大了,他一直坚持着原则,认清事实,并且尊重每一个人,即使这个人在辱骂,诽谤他,他依然能撇开偏见,来深刻地的给孩子们讲述事实,并且希望孩子们能够尊重每一个人,懂得感恩,懂得珍惜,懂得尊重,他是真的做到了以身作则,做自己孩子的榜样。

  我想到我爸,我至今为止,不知道怎么去评判当年发生的那件事,当年他做的事,错也是错的,但是,我也不该说,我是不是太单纯了,或者是因为他是我爸爸的原因,他很爱我,所以我对他评判总是带有滤镜的,以至于哥哥给我说到这个问题时,我很是懊恼,为什么别人要这么背后,议论我家的人,的确我就是一个护短的人。

  我总觉得,这件事,的确我很敏感,我很讨厌再在我的伤口上撒盐,这件事我想一辈子都不再提起,对我来说,太过沉重了,真的是这辈子,我甚至希望能带到棺材里去……

  最近反省自己,自己太虚荣,真的太虚荣,就在想着别人给自己买不买东西,就是对别人有期待,所以,不要有期待,也明白自己太虚荣,这样不好,最不好的就是,对别人有期待,别人不是你,他不能完全认识到你自己的思想,他又怎么知道你要什么呢,你又不缺那边东西,你爸妈从来没让你缺过,你又何必让别人给你那些你不缺的东西呢,而且他给你买东西≠他爱你,是的,我要时刻提醒自己,我不能做一个虚荣的人,不要那么虚荣,我自己有钱,我可以买!时刻永远提醒自己不要对别人有期待,太高的期待总是失望,这样只会让自己不开心,也让自己对自己的另一半有意见,不开心。

  以前漫姐给我说过,爱情不能太注重细节,太细节,你就会觉得别人根本不爱你,就要多大大咧咧的,不要有期待!真的是不要有期待!

  降低了期待,你会发现自己开心得多,我觉得上次在小红书上看到的我觉得很正确的一句话就是女生怎么谈好恋爱呢。“心硬嘴甜会撒娇”,仔细想想,实在是太正确了!

  希望自己能这样,自己的爱情别和别人比较,恋爱是自己谈的,“别人的男朋友”永远是最好的,算了,羡慕羡慕就好了,毕竟别人的恋爱是别人在谈,好的坏的,只能你有你自己知道,别人在朋友圈晒的,还有别人给你看的,都是他想让你看的,不可能每一个人都是完美无缺的,或多或少都有问题的。

  总结下来就是:包容别人,不要有期待,不要羡慕别人的爱情。

  《知更鸟》读后感 篇6

  哈珀·李早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就出版了《杀死一只知更鸟》,其改编电影甚至获得了奥斯卡奖。或许是地缘影响,它在国内的畅销并不是很久以前的事。尽管我先前观赏过改编电影,但我更希望能从原著中得到更多深层的细节与思考。很显然,这部在美国本土畅销半个世纪的“成长教科书”让我收获颇丰。

  小说以1929-1933的经济大危机为背景,讲述了几个相对独立但密切相关的故事。主要有几个情节,首先是“我”与哥哥杰姆、朋友迪尔打探怪人拉德利的经过,发现怪人送给“我们”小礼物,然后是父亲阿迪克斯替被告黑人打官司,接着是“我”用童真感化,最后是原告尤厄尔报复“我”与杰姆但被怪人阻止。所有故事相互串联,不仅在情节上引人入胜,更在字里行间渗透着对社会问题的指摘。

  本书中,我读懂了人格问题。书中的怪人拉德利小时候不过是跟着其他几个“叛逆少年”倒着开车兜圈子,开玩笑地把抓他们的治安员关了起来。这应当受到批评和管教,法院也建议把他们送去工读学校。但老拉德利先生并不愿意,在向法官许下承诺后,从此将小拉德利禁闭在家十五年。又因为其他一些事,小拉德利被熟知为怪人,被认为是邪恶的,恐怖的。但这个怪人却留小礼物给“我”和伙伴们,最后救了“我”和杰姆的命。事实上,怪人拉德利才是善良的真正化身,他的善良被外界的恶毒所压迫,“我们”作为孩子的天真唤醒了他心中的善良。社会上有时如此,行善之人不得好报,被认为是“作秀”;行善之举饱受偏见,被看作“奇怪”,人们做好事的愿望常常被外界的看法所左右。如《约翰·克利斯多夫》所言:“真正的光明决不是永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不被黑暗所掩蔽罢了。真正的英雄决不是永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永不被卑下的情操所屈服罢了。”我们不能随意贬低他人的人格,我们的社会要有包容开放的心怀,要有慈母般的关怀,容错接纳迷途知返的社会弃儿,呵护他的人格。

  本书中,我看到了人权问题。在书中,父亲阿迪克斯为黑人汤姆辩护,辩词明明已经无可訾议,可是陪审团仍然判汤姆败诉,最后导致绝望的汤姆越狱失败而死。据说这一情节是以曾在三十年代引起轩然大波的一起涉及黑人的案件所改编的,谁知道三十年后,哈珀·李把它写进了书里?谁又知道,九十年后,乔治·弗洛伊德亲身经历了相似的悲剧?南北战争已结束了一个半世纪,种族主义的灰烬始终不灭。法国认为提高黑人地位彰显人权,接着黑人占领了法国;美国认为双重标准有所效用,接着游行充斥着华府;欧洲认为关闭边界大有裨益,接着偷渡愈加猖狂。人权问题不仅是某些国家的问题,而是全球性问题,它终究会像瘟疫一样覆盖全球,谁都躲不开,跑不掉。想要解决人权问题,必须放下偏见,各国合作。我国当下得最大人权是解决数亿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和小康问题。

  本书里,我还读懂了人与社会的契合问题。不同的时代会孕育出不同的社会,不同的社会培育出不同的时代精神。这些精神的差异不在智商上,而在认知与思考上。书中“我”和哥哥杰姆在母亲病逝后一直由父亲阿迪克斯抚养和教育,阿迪克斯自由平等的思想也潜移默化地将“我”塑造成一个“不守规矩”的小姑娘,“我”爱玩、好斗的性格也根深蒂固。而始终坚持传统家族主义的亚历山德拉姑姑,一直想把“我”教育得合乎体统,可惜直到书的结尾,她也没有成功。这让我想起英剧《唐顿庄园》里,那些经历一战巨变的贵族与仆人们不同的反应,那些不懂“往者不谏”者,湮没在历史洪流里;那些通晓“来者可追”者,则屹立在时代潮流上。既然社会是进步的,而人的本质又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那么人又有什么理由不随时代而进步呢?冥顽不化是愚昧的坚持,是为了坚持而坚持,不是人们历来推崇的为理想信念而坚持,它使人与社会之间隔了一层“厚障壁”。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本巨著,不是大部头的“巨”,而是丰内涵的“巨”。我的阅历和境界还不足以吸收阿迪克斯的教育理念、泰特警长的执法理念、林克先生的管理理念等等,但它教给我的内容已经足够帮助我成为一个有教养的人了。

  《知更鸟》读后感 篇7

  汤姆的案子输了,在第一次诉讼中,虽然很明显这是一起冤案,当然这起案子也还有申诉的机会,只是即便申诉,最后的结局也逃不过一个输字,原因很简单,因为在那样的年代,那样的社会环境下,汤姆作为黑人是无论如何都不被允许赢的——这就是法律,当时不成文的法律。

  只是,在那场官司中,诬陷汤姆且是作为赢家的白人鲍伯。尤厄尔同样也输了,而且不光和汤姆一样丢掉了性命,比起汤姆来说,他还输掉了信誉——梅科姆镇对这起案子非常关注,开庭那天,法庭上聚拢了大量的人群,有老人孩子,有白人黑人,还有作者及她的哥哥、朋友,人们目睹了案子审理的整个过程,并在其中明悟了这起案子的真相,所以作为赢家的鲍伯。尤厄尔最后得到的不再是人们的同情,而是深深的厌恶和鄙夷——他得到了一份工作随即又很快失去,并且他成为唯一一个因懒惰而被公共事业振兴署辞退的人,因此他极度愤愤不平,每次去领救济金都是骂骂咧咧,并且公开责骂汤姆的辩护律师,也就是作者的父亲阿蒂克斯,砸了他的饭碗(呵呵,我们是不能要求一个有人格缺陷的人明白事理的,就像他只能偏激地认为是阿蒂克斯砸了他的饭碗一样),并决定展开报复行动,然而最后却丧生其中。

  他赢了而后却输了,表面上看好像不太符合逻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这里面一定有一个东西在真正评判着这一切,定下输赢,而那肯定不是明文的法律。

  另外关于鲍伯。尤厄尔死后出现的事情,一度让我陷入深深地思考,他是在夜晚尾随阿蒂克斯的两个孩子准备实施报复的路途中,在和孩子们进行搏斗的过程中,被作者眼中的邻居怪人拉德利用刀捅死的,而警官泰特以及除了阿蒂克斯以外的所有人都从始至终坚持说,他是弄巧成拙自己扑倒在尖刀上死亡的,当然最后阿蒂克斯也放弃了对此事真相的追究,而选择站在了大家这一边。

  这样做对吗?就像阿蒂克斯先前说的,谁也没有权力隐瞒真相,或者说人们有权利知道真相,况且他也不想让孩子们因为此事从此头顶一片阴云而生活,他想做个非常正直的人,影响孩子们也去做这样的人,所以先前他是不允许自己和大家站在同一边的,而后能感觉出来,他陷入了迷茫并试图向大家靠拢——他像似要寻找有人能打气般“终于抬起了头”望向女儿并试探性地问她:“尤厄尔先生是自己倒在刀口上的,你能听明白吗?”聪慧的女儿跑过去,使劲拥抱他,亲吻他,并坚定地回答:“是的,我能理解”,并向他保证说:“泰特先生是对的。”接着阿蒂克斯还是有些不解地问:“怎么讲?”女儿反问了一句:“噢,如果是那样做,差不多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知更鸟在文中寓意美好),不是吗?”之后阿蒂克斯认定了尤厄尔先生是被自己误杀的。至此所有的人其实都选择了隐瞒真相。

  这样做到底对吗?似乎是不对的,我和阿蒂克斯有同样的思维及顾虑,但是我又同样十分认同阿蒂克斯最后的选择,因为我终于慢慢看清楚了那个东西,那个一直在暗中默默评判这一切并能定下输赢的东西,它告诉我,这样做是对的,并且它可以让我坚定想法而不再质疑。

  它就是有着这样神奇的力量,在汤姆的案子败诉之后,依然可以让一切趋于公平,它就是人心。

  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藏有公平二字,只是或许迫于现实的压力,人心有时被严重压抑,但是它就像是星星之火,终究是要呈燎原之势,即便需要时间,哪怕是很长的时间。

  《知更鸟》读后感 篇8

  阿迪克斯作为父亲,对子女的言传身教无疑是成功的,他善良,公正,温暖,不跟随众人的想法和行为去行事,只做让自己内心无愧,敢于直视儿女眼睛的事情;心怀悲悯之心,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不因他人的种族,贵贱和表面上的行为去随意批判。作为一名律师,他时刻保持着自己作为律师的本心,坚守着自己的职业操守,有着自己独立且清醒的判断。他是这本小说中让我最印象深刻的人物。

  杰姆,库斯特和迪尔的暑假趣事,一起做的游戏和每次都离不开的对于拉德利家怪人的兴趣,从开始的听信谣言,小孩子最容易的非黑即白开始,从对怪人拉德利的害怕,讨厌和冒险到后面怪人在树洞里给他们礼物,帮杰姆缝好裤子放在铁丝网下,在火场外面给库斯特盖了毯子和最后他救了杰姆,库斯特最后明白了阿瑟先生是个很温柔的人。没人能够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他走过他走过的路,穿着他穿过的鞋,经历过他所经历过的一切。

  种族歧视,边缘化的人群,大家的异样眼光,所有我们现在认为理所应当的东西或者视之为平常的事情都是多少人,多少代人奋力争取而来的。心怀善意,给他人温暖。阿瑟先生就是个温暖的人呐。.。还有很多阿瑟先生,阿迪克斯。.。

  《知更鸟》读后感 篇9

  每次看完一本书之后,想写写读后感,但又觉得书中值得回味和思考的东西有很多,不知从何开始。《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前几周开始看的,一开始以为是悬疑侦探类书籍,后来却发现它与种族歧视、法律等方面都有关系。

  故事以兄妹两和迪儿对深居不出"怪人"拉德利的好奇开始。拉德利不出门,似乎并没有多大的理由。在我看来,他是抛弃世界的人,但是兄妹俩和迪儿屡次的试探又让他与世界有了一定的联系,后来甚至还救了哥哥拉姆。情愿孤独的人并不孤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与拉德利情况相反的是马耶拉,她没有朋友,受尽父亲欺辱,书中写道,“马耶拉肯定是世界上最孤独的人,她甚至比怪人拉德利还要孤独,而他已经关在家里25年了。”是的,最孤独的不是抛弃世界的人,而是被世界抛弃的人。他们感受不到爱与温暖,在那个时代背景之下,马耶拉唯一能感受到的就是黑人汤姆给她的帮助时的温暖,她渴望汲取更多,但一旦被发现了,她就毫不留情的反咬一口。没感受过多少温情的人,大概会很容易成为无心之人。我很欣赏阿蒂克斯教育孩子的方法,他认为自己并不是一个好家长,但我认为不是这样的。他让孩子们阅读,让他们从自己的视角去理解这个世界,不对他们有过多的要求,把道理讲给他们。他是一位优秀的教育家。同时,他也是一名优秀的律师。他为黑人发声,在种族歧视的大山上开出了一个口子,但终究抵不过时代的悲哀。陪审员还是不分青红皂白,肤色决定了审判的结果,"马耶拉在她开口的那一刻已经赢了",而汤姆最终没能够等来上诉的结果,死在逃狱的枪声下。但是,我们仍“不能因为我们在此之前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认为我们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阿蒂克斯迈出了一步,虽然是一小步,但总算迈出去了。

  但我觉得最可惜的是,在琼说出“这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时候”,我没能理解这其中的深意。这也让我有了再次阅读的理由吧。相信我,这是一本值得再次阅读的好书。

  《知更鸟》读后感 篇10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

  我摩挲着泛着油墨味的书页,我仔细地揣摩着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我甚至能感受到每一个符号里所蕴着的作者蓬勃的情感。很久没有看过如此能够让我为每一个文字所颤抖的书了,《杀死一只知更鸟》做到了。

  在作者哈珀·李的笔下,我看到了经济大萧条下的美国,我看到了在那个贫瘠的时代里所谓的“人权”,我看到了在黑暗中透出的微弱的光。

  在那个时代,大部分白人的心里,黑人就是如同他们肤色一般的存在。在洁白的他们眼中,黑人贪婪、低劣,他们认为黑人是社会动乱的根源。他们理所当然地将错误归咎到黑人身上,这也就是为什么当善良的“知更鸟”——汤姆·鲁宾逊被诬陷之时,几乎所有人不等审判便已经为他扣上了“有罪”的帽子。偏见,是杀死汤姆的那一把枪。

  书中的另一只“知更鸟”,是与他人不同的、不善交往的“怪人”拉德利。人们将足不出户的拉德利描述成一个谋害双亲的“杀人犯”,在那扇吱嘎作响的百叶窗里,其实正闪着一双渴望与外界交流的眼睛。偏见,是关住拉德利的那一扇门。

  因为偏见,人们误解了最单纯的善良;因为偏见,人们拒绝相信事实的真相。偏见者高高在上发表着和平自由的言论,丝毫不觉自己的话语似子弹一般穿透一个个弱小的灵魂。在这中间,我看到了从黑暗中射出的那一道光,我听到了为被偏见者发出的掷地有声的呐喊。“在这个国家里,我们的法庭是伟大的平等主义者。在我们的法庭里,人人生而平等。”这是来自律师阿迪克斯平静却格外具有分量的言语。他是勇士,是敢于划破黑暗的勇士,执正义之利刃去刺穿偏见的屏障;他是父亲,是以身作则教导孩子们什么是勇敢的父亲,坚毅却又不失柔情。

  在这本书里,以孩子的视角出发,我看到了活在偏见中的人们有多么的可悲,与此同时我也看到了在这无边的黑暗中闪烁着的跳跃的光点,微小,但明亮。所以,我用笔,试图唤醒着人们的良知。

  “你不可能真正了解谁,除非你穿着它的鞋子陪他走上一段。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知更鸟》读后感 篇11

  读完《杀死一只知更鸟》,我记录了一些语句,并深有感触,首先是父亲——阿蒂克斯对他的孩子们——杰姆和斯库特的教育非常智慧。我一边读一边赞叹不已。

  当斯库特在学校里听到自己的同学说自己的父亲在为黑鬼辩护的坏话时,斯库特的父亲这么说:“你在学校里可能会听到一些不好的议论,不过请你为我做一件事,抬起头放下拳头,不管别人对你说什么都不要发火,试着用头脑去抗争。”阿蒂克斯在听到别人在说自己坏话时,还能让自己的孩子放下拳头用头脑去做抗争,真让我佩服,他很有修养,很大度,知道拳头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要用智慧解决。

  当亚历山德拉姑姑告诉斯库特必须要穿裙子才能成为淑女时,阿蒂克斯告诉女儿,其实家里已经有足够的阳光了,他让斯库特不用管,并告诉是库特,他并不是很在意她的装束。这里足可以看出阿迪克斯是不像亚历山德拉姑姑那样,注意别人的装束的,其实我也觉得如果做一个淑女,并不是穿裙子才能成为淑女,是不是淑女不是看外表,而是要看她内心的素养。难道穿一条裙子就能成为淑女了吗?人穿裤子也可以成为阳光。

  对待孩子说脏话,阿蒂克斯没有吵骂他们,他这样说:“说脏话是每个孩子都要经历的一个阶段,随着他们的成长等他们知道,那样并不能引人注意,便会自动改掉坏习惯。”是啊,我们小孩子说脏话也许是想引起别人的注意,也许是想模仿一下别人,证明自己也像大人一样,但这样做终归是不对的。这真是一个“知心爸爸”,说到了他的孩子的心里,当然也说到了我的心里。

  “我只希望杰姆和斯库特能找我要答案,而不是只听镇上人的议论,我希望他们能对我有足够的信任。”在每个人的成长过程中,一定要有自己的主见,不能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遇到问题时也要先问问父母,和父母讨论一下,要对父母有足够的信任感。

  “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经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如果还未开始你就自己认输了,那你就是彻底的输了,但当你知道你会输,但是还是要去做的话,就算你输了,你也是真正的勇士。

  “要谈论对方感兴趣的事,而不是你感兴趣的这样才有礼貌。”这是阿蒂克斯教他的孩子们如何跟人交流,不能一直滔滔不绝的说自己感兴趣的事,也要谈论别人感兴趣的事,当然也要倾听别人的发言。

  这本书的最后,阿迪克斯告诉他的孩子们:“斯库特当你最终了解他们时,你会发现大多数人都是好人。”是的,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就如书中的'怪人拉德利、汤姆·鲁滨逊、亚历山德拉姑姑、杜博斯太太……

  《知更鸟》读后感 篇12

  暑假拜读了哈珀先生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起初只是被斯库特与杰姆发生的种。种故事所吸引,只注重于故事情节的发展。但越是后面越是吸引人,我渐渐地被阿蒂克斯的人性光辉所感动,他的善良与正义让我感触颇深。这部小说反映了美国民众在经济萧条时期种族间的隔阂与歧视,白人始终看不起黑人,而那些黑人也遭到了“莫须有”招来的灾难。书中那只知更鸟指的就是被黑人所讨厌的黑人汤姆,他也成为了那个黑暗时期的牺牲品。

  让人感触最深的是法庭审判的部分,在场的所有人都明白事情的真相后,大家都知道黑人汤姆是无罪的,我本以为法庭上人人平等,可在两个小时后,陪审团的判决却让我大吃一惊,由十二个白人组成的陪审团给出的判决却是被告罪名成立。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尽管大家都知道汤姆是无罪的,但还是会带有偏见地判处,然而,黑人们只能无奈地接受。看到最后,不知怎的,竟有一种莫名的心寒,才发现,正义竟如此难以伸张。

  正如书中阿蒂克斯所说:“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自己的良心”。作者赞美了阿蒂克斯的善良与正义,因为阿蒂克斯是唯一一位“给黑人帮腔”的人,他始终在坚守正义与良知,这一点,让我打心底里佩服。在当时那个黑暗的社会里,也就只有阿蒂克斯才会去尊重、关怀黑人与社会边缘的人,阿蒂克斯始终在推着正义艰难前行。

  正义、公平是人们永恒的追求,我们在生活中或多或少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不公平,然而大多数人却选择了沉默。在生活中,普遍存在这样的现象,城市里的人看不起乡下人,而有钱人看不起穷人,人们始终戴着有色眼镜去看别人,他们炫耀着自己的优越,带着偏见去对待他人,甚至有的人恃强凌弱,这些种。种不公平不正义的事情都值得我们深思,我们应当用正直的人生观价值观公平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我们更应当像阿蒂克斯一样,选择抗争,勇敢地捍卫公平与正义。文中还有一句话令人印象深刻:“勇敢就是,在你还未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的去做,并且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阿蒂克斯用他的实际行动告诉我们做人应有的品质。我们不能因为别人的偏见就去放弃,去退缩,正义始终都会艰难前行!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种罪恶,正义始终都会得到捍卫,尽管生活中有着各种各样的黑暗,但正义一定会艰难前行。让我们抛下生活中的偏见,努力创造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

  《知更鸟》读后感 篇13

  每个人都会有一本最喜欢的书,这本《杀死一只知更鸟》可以说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听这本书名,我还以为是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就提不起兴趣。结果,这本书只是引用了这句话,跟杀死一只知更鸟没有关系。更何况这还是一本影响全球五千万家庭的教养之书!

  故事大概讲的内容是:大萧条时期美国南部静谧的梅科姆小镇发生几桩离奇的迷案,彻彻底底打破了杰姆和斯库特的生活,这两个孩子的平静美好的生活,在父亲的指引下,他们在经历了迷案后,寻找到真知、历练了风度、积累了正气,也感受到人间的温暖与真情。

  在我翻开这本书的前言,上面只有一句话:''我想,律师也曾经是孩子。查尔斯兰姆''一开始我并不懂得是什么意思,但当我读完这本书再翻到前言时,我明白了:任何人都觉得律师是一种出入法庭的一个必不可少的角色,都觉得他们要么为了金钱,要么为了真理而帮助委托人胜诉。有人觉得律师恐怖是因为律师在法庭上的气场太过强大,有一股''生人勿近''的强大压迫感,所以才觉得可怕。但每个律师都有童年,虽然你不知道他们的童年是什么样的,也不用知道只需知道他们也曾是孩子……

  读完这本书,让我收获很多,也让我知道了人间除了黑暗还有光明!

  《知更鸟》读后感 篇14

  “据说,每一个当爸爸的人,都应该读读这本小说,思考一下怎么当个好爸爸”——作家苗炜

  说的是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在美国的事情,爸爸是一个正义刚正不阿的律师,在那个歧视黑人才是政治正确的年代,爸爸为黑人辩护,遭受了小镇上人的非议,爸爸以自己的行动给儿女树立了榜样。看完就觉得有这样的父亲真是一件特别幸福的事情,也有关于家庭教育的,关于正义关于成长~

  美国电影协会评选的“100名银幕英雄与恶人”中,派克主演的芬奇律师(本书主角)名列英雄首位。

  成长总是个让人烦恼的命题。成长有时会很缓慢,如小溪般唱着叮咚的歌曲趟过,有时却如此突如其来,如暴雨般劈头盖脸……三个孩子因为小镇上的几桩冤案经历了猝不及防的成长——痛苦与迷惑,悲伤与愤怒,也有温情与感动。这是爱与真知的成长经典。

  哈珀·李所作的《杀死一只知更鸟(精)》的故事发生在大萧条时期美国南方一个静谧的小镇,几桩离奇的疑案彻底打破了几个孩子平静的生活:事件的真凶,怪人的谜底,传言背后的真相……在父亲的指引下,他们在迷雾中寻找真知,在磨难中历练风度,在不公平中积累正气,经历了暴风骤雨般的成长,也感受了人间的温暖与真情。

  《杀死一只知更鸟》获1960年普利策奖。

  美国图书馆借阅率的书之一,英国青少年喜爱的小说之一。

  美国中学推荐课外读物。

  《知更鸟》读后感 篇15

  知更鸟什么坏事都不做,总是唱歌给我们听。它们不啄园子里的菜,不在玉米仓里搭窝,它们只是呕心沥血地唱歌给我们听。知更鸟是益鸟,知更鸟象征品行端正的人,所以打死一只知更鸟是造孽的。

  这不是废话,只是用温和一些的比喻来让孩子们理解成人的偏见与冷淡,同时让我们明白一个人无论身处何时,都要拥有高贵的教养,尊重他人。小说从小女孩斯库特的视角展开,讲述了身为律师的父亲阿提克斯为无辜的黑人汤姆辩护等事件,将其中包含的教育向我们表达地淋漓尽致。

  文章中所描写的是对黑人的种族歧视,将汤姆这名无辜的黑人判罪,这揭露了成人世界的偏见,而文中女孩斯库特的父亲了解实情后,决定为汤姆辩护,并对自己的孩子们传述这个重要的教养,在生活中,阿提克斯也无处不让孩子们尊重他人,教导孩子们要有容人之量,要做个绅士,并且他尊重孩子。这是极少父母能做到的。文中又有一次斯库特对父亲说不想上学,这位父亲并没有像我们生活中的那些父母一样,会不问缘由地呵斥孩子:不行!必须上。而是耐心听取了斯库特不上学的理由,并考虑了斯库特的感受,并且经过他的处理,斯库特答应去上学,阿提斯特也答应并做到斯库特提出的理由,不得不让人称赞他这位好父亲。除了父亲的言传身教,保姆卡波妮也教导斯库特尊重别人,可见斯库特接受的教育是多么完美。同样都是孩子,而生活环境不同,父母的教育不同,孩子接受的教育就不同,这就是为什么有些人能成为国之栋梁,有些人却成为了无耻、无理的人的原因。所以这本书不仅可以让孩子们受益匪浅,也可以让大人们学到道理。

  这便是教养,人与人的差距就源于此。

  《知更鸟》读后感 篇16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对所有父亲来说极好的一本书。他批判了美国社会的不公和种族矛盾,告诉人们做人的原则要遵从良知。

  故事讲的是杰姆、斯考特与阿帝克斯一家人生活在美国的一个地方。那时镇上流传一个鬼话:在他们的隔壁住着一家怪人。他们的儿子布曾用菜刀捅过他的母亲。这个谣言使村民对那间房子望而生畏。大家都认为不能靠近那间房子,为了玩耍杰姆和斯考特有时会跑去布的家门口,然后再赶快跑出来。有几次杰姆在他家附近的树洞里发现了泥像、怀表、链子等东西,他认为这些是布留下的,他把这些装了起来。

  后来阿帝克斯为一个黑人进行辩护,杰姆与斯考特听了这场法庭辩护后,心中大有感想。在与案子有关的一个白人对他父亲不敬时,他父亲的做法使他学到了很多,在回家的路上,杰姆和斯考特被人袭击,在千钧一发之时,布冲出来用刀刺死了坏人。

  看完此书,我明白了生命的脆弱与人性的丑恶,以及那些像阿帝克斯一样的人,为平等做出奉献的人,我也明白了不能相信谣言,人之初,性本善,只有用心去接近一个人,你才能真正了解他。也向我们展示了美国社会的种族矛盾,对黑人的不公,最终也启发他的孩子和我们。

  《知更鸟》读后感 篇17

  阿迪克斯作为父亲,对子女的言传身教无疑是成功的,他善良,公正,温暖,不跟随众人的想法和行为去行事,只做让自己内心无愧,敢于直视儿女眼睛的事情;心怀悲悯之心,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不因他人的种族,贵贱和表面上的行为去随意批判。作为一名律师,他时刻保持着自己作为律师的本心,坚守着自己的职业操守,有着自己独立且清醒的判断。他是这本小说中让我最印象深刻的人物。

  杰姆,库斯特和迪尔的暑假趣事,一起做的游戏和每次都离不开的对于拉德利家怪人的兴趣,从开始的听信谣言,小孩子最容易的非黑即白开始,从对怪人拉德利的害怕,讨厌和冒险到后面怪人在树洞里给他们礼物,帮杰姆缝好裤子放在铁丝网下,在火场外面给库斯特盖了毯子和最后他救了杰姆,库斯特最后明白了阿瑟先生是个很温柔的人。没人能够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他走过他走过的路,穿着他穿过的鞋,经历过他所经历过的一切。

  种族歧视,边缘化的人群,大家的异样眼光,所有我们现在认为理所应当的东西或者视之为平常的事情都是多少人,多少代人奋力争取而来的。心怀善意,给他人温暖。阿瑟先生就是个温暖的人呐...还有很多阿瑟先生,阿迪克斯...

  《知更鸟》读后感 篇18

  对于这本书的评分,我给出十分的满意度。理由如下: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以一个孩子的视角来描述当时的社会环境,以及当时美国南方小型社区对于黑人和白人之间种族隔离冲突,很多描述贴切和生动,生动得让人身临其境。

  正因为是孩子的视角,许多非常讽刺,甚至是可怕的场面,在孩子的视角里并没有那么的残酷,她以一个正常的视角来客观评析。当时一个小型社会,对于黑人之间的不平等显现得突出深刻。

  对于女主角的爸爸阿克迪斯来说,他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一个形象,他正直温和善良,甚至是我们对于孩子教育的一个榜样。而之所以如此的打动人,这是他的对于孩子的一些教导方式和对待事物的态度。书中那一场轰动的庭审过程,以及最后有鲍勃想去攻击女主角和她的哥哥,怪人的救助,人和阿迪克斯之间的对话都体现出了人的温暖,文章充满了矛盾,又充满了童真和温馨。

  正如我们倡导的一样,天赋人权,人人平等,没有人能够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并不比任何人第一级。他人的权利并没有干涉到我们,对于根本就没有惹到我们的人,那么我们的侵犯是有罪的。

  这本书之所以我觉得之所以能成为美国的经典,在于第一孩子阿迪克斯的一些教育,第二,客观反映黑白种族的打破之艰难,因为它是在一个小型社会里面根深蒂固的一些观念,就是黑人比白人要低一等。在世代形成的对于种族隔离的情况下,要打破这种隔离,打破这种固有的观念是多么的难,就连为黑人进行辩护,都成为家喻户晓,甚至成为辱没家族名声的一种行政这是非常可笑,以及非常讽刺的事情。

  社会的种种进步都是非常艰难,因为他意味着他要打破之前所形成的固有概念,无论是现在的科技,无论是一种新兴事物,他都必然要冲破之前的一些老旧的一些观念,老旧的思想,老旧的技术才能够得到普及,得到改变,得到应用。今天我们这个世界能够贯彻男女平等,种族平等,都离不开千千万万的人们的努力和倡导者的艰辛,以及那些曾经被不平等对待的牺牲者。这本书也在告诉告诉我们在孩子教育的过程中,我们更应该所坚持的是什么?我们为人父母,更应该以自身为榜样,因为孩子是你事先看到你,再看到社会是看到我们这个社会,看到这个国家才真正的了解这个世界,形成他的世界观。

  《知更鸟》读后感 篇19

  阿迪克斯是理想中的父亲,正直,善良,公正是他的品格,而最最让我欣赏的是他同自己孩子的相处,不是权威型父亲,而是朋友式交流。儿子杰姆绅士大方,女儿斯科特自信活泼的“淑女”。熊孩子这么多,每个家长应该认真思考一下,自己是否是熊父母。我想这本书很适合家长阅读。

  这本书带给我很大的震撼,在那样的年代,阿迪克斯可以忽视他人的看法,为黑人汤姆发声,为拉德利争取生而为人的权力。偏见是常有的,只是缺少上帝视角的我们是否能透过偏见,脱掉有色眼镜对待所谓的偏见。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怪人拉德利是知更鸟,黑人汤姆也是知更鸟。已经杀死一只知更鸟了,不可再犯罪了。

  拉德利面对流言蜚语这么多年,竟能在斯科特兄妹危险之际挺身而出,真的是太善良了!爱怪人拉德利!

  勇敢是什么?是面对暴力时我们能挺身而出,更是当面对不公时,不做冷眼旁观者,坚持心中的善意。是拉德利,也是阿迪克斯!

  心灵启迪一样的佳作!读吧,朋友们。

  《知更鸟》读后感 篇20

  什么是对的?多数人的支持还是别人口中的对错?

  本书以一个六岁孩子的独特视角描述了三个春夏秋冬小镇发生的故事,我们也与之成长。故事中最主要的事件是阿迪克斯替黑人打官司,其余故事都是围绕它展开。

  孩子的世界单纯浅白,也正因为如此容易被染上色彩。阿迪克斯的正直善良最终赢得了小镇居民的真心,也让杰姆和斯库特成为善良的人。他是一位不折不扣的绅士,以身作则,有同理心,会换位思考,更是耐心对待孩子。在杰姆因为杜博斯太太的辱骂而糟蹋她的花园后,阿迪克斯让委屈的杰姆接受给老太太读书的惩罚,这最终教会杰姆那些看上去可恶的人也有他可敬的一面。

  小镇大部分居民都因为黑人事件辱骂阿迪克斯,阿迪克斯展现出的还是谦逊温良的姿态,世界以痛吻我,我却报之以歌。孩子们不理解为什么这样,他只是以平等的身份要求他们再等等,时间会告诉他们真相。

  怪人拉德利事件也是如此。人们对于不了解的事情或人总爱以讹传讹,我们身边总有一两个如斯蒂芬妮小姐那样的长舌妇。孩子的想象力与好奇心是无穷的,三个孩子居然能自编自导一出怪人的话剧。被父亲呵斥后也无法遏制好奇心闯入拉德利家院子。最终命悬一线,是好心怪人救了他们一命。尊重他人习惯,即使这个习惯很怪异,不要以险恶之心度人。

  但这个世界上也有尤厄尔那样坏得彻底的人,不可不防。一个家族的进步靠年轻一代的努力,尤厄尔家族的孩子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下,很难被引导上正确的路,可恨可叹。

  When given choice between being right or being kind, choose kind.

  《知更鸟》读后感 篇21

  听过很多很多人推荐这本书,可我总因为它这个奇怪的名字而拒绝。

  《杀死一只知更鸟》讲的是两个孩子在一个小镇上的成长故事,里面有他们的朋友,她们的亲人,和她们都冒险之旅。

  这本书最亮眼的地方,在于它是以八岁小女孩的角度写的,里面令人印象最深刻的角色是父亲“阿迪克斯”。

  父亲是一位律师,平时喜欢看报看书,会用最简单的话语告诉孩子们这个世界上最本质的道理。比如说:

  “你永远都不可能完全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站在他的鞋子上走来走去”

  “每一个人的话都值得被尊重。”等等等等

  这本书从头到尾,都在言语之中渗透出教养这个词的含义。教养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淑女,而是内心的善良坚强。这本书通过一点点的小事,通过一点点父亲的教诲,告诉了读者许许多多应该留意的善良的举动。

  故事的结尾,这本书又教给我们,人不仅要善良,也应该保护好自己,因为这个世界上除了善良的知更鸟,还有邪恶的冠蓝鸽。

  以上。受益匪浅。

  《知更鸟》读后感 篇22

  《杀死一只知更鸟》,本以为是一本悬疑侦探类的小说呢,随着进度的深入,才发现原来是一本反映人性美丑和成长教育的小说,小说以上世纪三十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为背景,通过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记录了美国南部小镇的点滴生活,在那里,那句亘古不变、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话正在上演——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在这个小小的城镇上,人就被分成了四类:一类是阿迪克斯一样谦逊正直的人,一类是尤厄尔一样的品质败坏的人,一类是黑汤姆一样的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黑人,还有一类就是占据大多数的叽叽喳喳喋喋不休的普通人,每一类人都有自己的显著特色,他们共同构建成了这个精彩纷呈的小世界。

  本书通过几个小孩子的视角来向人们介绍了黑人小伙汤姆热心帮助白人姑娘却被诬陷最后死于监狱乱枪之下的案件,深刻揭露了当时社会的种族歧视问题对孩子心灵的影响,幸亏孩子有个正直善良博学的律师父亲,通过朋友式的教育引导,为他们建立了正确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

  知更鸟是一种漂亮优雅的益鸟,它对人类有益无害,当我看到黑汤姆死于乱枪之下后才猛然醒悟,我们可怜的黑汤姆不就是一只知更鸟吗,他是那样的谦逊有礼,那样的乐善好施,甚至是一名虔诚的基督信徒,可是很遗憾,就因为他是黑人,在这个可恶的世界中,他就得受到歧视和最不公平的待遇,最终死于非命。这就是这个世界的真实样子,纷繁复杂,让人充满疑虑,正因为此,我们每个人才更应该积极向上、正直善良、谦逊有礼,为这个乌漆嘛黑的世界涂上一抹靓丽的色彩。

  《知更鸟》读后感 篇23

  “父亲说:你射多少蓝鸟都没有关系,但是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因为它们只唱歌给人听,什么坏事也不做。”

  “斯库特,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阿迪克斯说的没错。有一回他告诉我,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对我来说,站在拉德利家的前廊上就足够了。”

  从小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讲述发生在这个小镇上的事情,透过孩子的眼睛看透世态炎凉。

  阿迪克斯,一位品格高尚的父亲,一位真正的绅士,他的教育方式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与孩子的平等对话,言传身教地教会斯库特和杰姆什么是尊重,什么是真正的爱。坚持自己的价值观,为了心中的正义与社会的旧观念抗衡,如他所说,哪怕是一小步,也算是在进步。

  怪人拉德利,传闻杀死了自己的父亲,没有一个小孩敢靠近他的院子,可是怪人拉德利会为邻居的孩子准备小礼物,在斯库特和杰姆遭遇危险时挺身而出,善良的拉德利是无辜的受害者,被小镇居民口头伤害。

  黑人汤姆,一位热心且绅士的黑人,却被一位白人女子告白不成反遭诬陷,最终在牢里被枪杀,他是无辜的知更鸟,在法庭旁观席上只有孩子们会为他遭受到的不公哭泣。

  老尤厄尔,诬告汤姆,报复替汤姆辩护的律师,最终误伤自己。如何看待老尤厄尔的一生,阿迪克斯这样解释:“首先他们都是人,有他们生活的环境和盲点,你无法改变他们,但必须承认他们的存在,理解他们的行径”。我们理解恶人不是为了宽恕,而是学会悲悯,放下仇视。

  还有很多个活灵活现有血有肉有灵魂的人物,他们的家庭观念,观点,价值观在不断碰撞、交织、较量,组成了社会。

  在这个小镇上有偏见,有傲慢,有伤害,也有爱。

  《知更鸟》读后感 篇24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女作家哈珀·李的代表作,因为这学期我们学习的是外国文学史,这本书的书名就一直存在我的必读书目里,在图书馆偶然发现它时,我阅读的兴趣极强。当时刚看完这本书,我对阿蒂克斯的敬佩之情甚于故事的情节,以至于完全未意识到书中种族歧视的抨击。

  在网上找书评的时候,看到一句话:“愿你克服偏见,愿你一往无前。”顿时让我豁然开窍,是的,不论是小女主人公对怪人亚瑟的偏见,还是镇上的人们对黑人的偏见,都是深刻而毫无原由的,看清这一切的只有阿蒂克斯。

  阿蒂克斯是小镇上一位受人尊敬的白人律师,性格温良的他,虽一身才华,在孩子面前却只做一位普通的父亲,谦逊,温和。他独自一人把两个孩子杰姆和斯库特抚养长大,言传身教。在孩子们任性地打扰不愿出门的亚瑟时,阿蒂克斯第一次严厉的指责他们不要去干预别人的生活;在孩子们因他为黑人辩论,被周围的人嘲笑欺负时,他说:不要去理他们,不要去揍他们,挺起你们的头颅,远离他们。

  阿蒂克斯说:“我希望,我祷告,能让我带着杰姆和斯库特顺利渡过难关,最重要的是,能别让他们染上梅科姆(城市)的通病。为什么原本通情达理的人,一遇到黑人有关的事就会完全丧失理智?这种现象我永远无法假装理解。”

  不论镇上的人们再怎么反对阿蒂克斯,他也从未害怕,为了保护被告的黑人小伙子,在深夜里他被人拿枪指着头,也未曾退缩。最令这个勇敢的父亲害怕的是,孩子们带着偏见的眼光去看待世界,只分得清别人的肤色而不是心灵。在梅科姆,即使是懒惰虚伪的白人,也比勤劳质朴的黑人高贵,这是阿蒂克斯无法理解的。

  在一次谈起打鸟时,他一再嘱咐孩子不要去伤害知更鸟,因为它们只为人类歌唱,从来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这是一位智慧而又成熟的父亲,阿蒂克斯的形象让我想起了英国的绅士,而单纯的用绅士来形容,总觉得不够。

  最贴切的属余秋雨先生说的那句:“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音响,一种不再需要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一种终于停止向周围人申诉求告的大气,一种不理会哄闹的微笑,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种无须伸张的厚实,一种并不陡峭的高度。”阿蒂克斯就是这么一位成熟的父亲,《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在我心中的定义应该更像一本家教书,因为,阿蒂克斯就是父亲最好的样子。

  《知更鸟》读后感 篇25

  我是无意中因为《罗马假日》这部电影认识了好莱坞明星格里高利·派克,然后因为他,发现了《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电影。当时由于剧荒,才点开这部名字并不吸引我的电影。看完之后,我立马被这部电影圈粉了,其原因有三:里面有一位睿智又充满教育智慧的爸爸、用儿童的纯真视角讲述了一个复杂真挚的故事、引人深思的主题思想和令人身临其境的场面。因此,我在阅读这部小说时,边读文字边对照电影场景,真是别有风味,其乐无穷。

  我记得看过一部电影,胡军饰演的项羽跪在秦二世的仪仗队旁暗暗发誓:大丈夫当如此。这跟我看完《杀死一只知更鸟》感受到的震撼是一样的,不过,我暗暗发的誓是:做父母当如此!

  小说比电影更详细,因此我就通过小说中的细节来说明主人公“阿迪克斯”是怎样的睿智。他的两个孩子可以不喊他爸爸,而是直呼其名“阿迪克斯”。小说的背景是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在那时孩子对父母直呼其名绝对是离经叛道的行为。在小镇居民眼中这位律师父亲在教育孩子方面比这离经叛道的行为还有很多——允许女儿满大街疯跑、允许女儿不穿裙子、允许孩子不刻板地遵守各种礼仪、认真倾听孩子的心声、耐心解答孩子的疑问、能用威胁解决的从不动手打孩子……最让人感动的是阿迪克斯总是把“我一直努力让自己活得堂堂正正,才能够直视孩子的目光”“如果我不站出来,你觉得我还能面对自己的孩子吗”这样的话放在嘴边,时刻用父亲的身份约束自己的言行,努力通过自己的正义行为来赢得孩子的信任。因此在黑人永远有罪的法庭上,阿迪克斯挺身而出为无辜的黑人汤姆·鲁滨逊辩护;也因此阿迪克斯平静地擦掉了罪魁祸首白人鲍勃·尤厄尔吐在脸上的报复性的口水,他要用自己的行动来教育孩子什么叫“穿上对方的鞋考虑问题”——虽然鲍勃·尤厄尔罪无可赦,但是阿迪克斯的辩护确实当众揭发了其罪行,导致其少的可怜的一点儿名誉也一扫而光,站在对方的角度看,确实值得愤怒报复。

  读小说时你会发现作者是以一个九岁的儿童的视角来讲述故事的。20世纪初的美国,白人对黑人的歧视态度坚不可摧,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位白人律师为无辜的黑人辩护,这个故事中的婉转隐幽并不是一个九岁儿童所能理解的。这个复杂的故事却被作者恰到好处的用一个纯真的儿童视角展现出来了,其中的精彩绝伦只有你自己亲自阅读才能发现。

  无论是电影还是小说都营造出一个身临其境的氛围感,也让人陷入沉思,久久不能平静。小说中对小镇环境的细致勾勒和对人物外貌的传神描摹都自然而然地把读者带回到20世纪初的梅科姆镇。而小说的主题思想——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真的有让人沉思的力量。

  小说的结构也独具匠心,可以用“首尾呼应”来形容——小说以“刺探怪人拉德利”开篇,又以“怪人拉德利救人”结束全篇。

  最后用文中的一段话结尾: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歌唱。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知更鸟》读后感 篇26

  《杀死一只知更鸟》在我的书架上待了很久了,但一直没有来得及开始读,翻开的契机在于看了《令人心动的offer》这部综艺,李浩源的妈妈用这本书作为例子告诫他,身为律师应平衡好情和法的关系。美剧《良医》主人公肖恩也在剧中朗读过这本书的结局,进一步促使我读完它。

  说实话,跟想象中有不同(刚开始以为是哲学性质的),不过令人惊喜的是,故事性的情节以及孩子视角的叙述没有让这本书枯涩难懂,利用碎片化时间读完,总计也就十多个小时(看书比较慢)。书中有很多经典语录,折射出来的道理也显而易懂,不评价文笔和行文结构,只谈谈学会的那些受用的道理。

  书中有这样一句话:“没有必要把你懂的所有东西都说出来。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人比他们懂得更多。那会让他们很恼火。你说得再正确,也改变不了这些人。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就使用他们的语言。”感触很深,因为我很喜欢把自己的观念强加于人,看到别人一些“不对”的行为时,就会从内心深处不认可,从而想尽办法提醒或者直接明了地指出来。而未可知的是,那是他生活这么多年所形成的,甚至已经根深蒂固的观念,他并不一定觉得有什么不对;另一方面,我没有经历过同样的人生,没有任意评价的资格。所以大多数时候,遇到不一样的观点,不必强求,只需坚守对的自己(当整个世界说你是错的时候,你仍需有自己的标准)。

  内而自省,外而不断学习吸收新的知识。

  《知更鸟》读后感 篇27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主视角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儿,所以显然,作者不能在这样的小说中发表任何长篇大论,这是能让我花五个晚上连续把它读完的主要原因。这个小说中发生的事情,如果不是以斯库特这样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看,换成另外任何一个成年人的视角,都会显得更加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但是经过斯库特的眼睛,所有的事情都被淡化了,甚至让我们初初看起来,还觉得这部小说写得相当温柔可爱哩。比如怪人拉德利,开始我还以为,这是一个有特异功能的奇人哩。

  作者为什么要用斯库特这样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写这篇文章?也许是因为现实太丑陋了,太血淋淋了吧,不用小女孩儿调皮可爱的视角,实在写不下去。小说中的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30年代,这实在是太遥远了,而且发生在美国这样一个遥远的国家,说实话,书里面的背景涉及到的很多细节我是看不太懂的,比如说怪人拉德利,我就始终没有搞明白他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但这并不妨碍我看懂这部小说。

  这部小说表达的主题是偏见以及偏见造成的巨大伤害。书中的偏见到处都是,最大的偏见,就是当时美国白人对黑人的偏见。还有无数的偏见,比如小女孩斯库特和她的哥哥杰姆,对怪人拉德利,就充满了偏见,虽然,这是一种带着可爱色彩的好奇,但是无疑,他们心目中的怪人拉德利和真实的阿瑟·拉德利先生,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事物。

  黑人汤姆在无罪的情况下,最终仍被陪审团判为有罪。陪审团有12个人,那么陪审团的人真的是在认为汤姆无罪的情况下,而给出了有罪的判断吗?我觉得不是,至少大多数人应该不是,而是他们从心底认为,汤姆就是有罪。这才叫做偏见。没有人会认为自己是错的,人们总认为自己是对的。

  偏见总会被纠正的,因为肯定不符合真实的状况。但是无论如何被纠正,最后是否能有完全符合真实的正见,这却很难说,特别是对一些相对个人而言比较庞大的事物。就好像一个人,永远也不可能具有对于地球的非常完整清晰的认知,各人所知的地球都是偏见。

  在这个偏见不断被修正的过程当中,总会出现像汤姆一样的悲剧,也会出现像阿迪克斯一样的勇士。

  人们也许以为偏见很少见,是错误,是很可恨的事情,但是其实在生活中偏见是非常常见的。近几年我就接触了至少三种事物,不同的人对它们的看法简直大相径庭。一种是直销,一种是保健品,还有就是中医。如果要排中国民间人们争议最大的事物,不管怎么排,这三样肯定名列前茅。你会发现一件事情再简单,只要涉及到的人多了,总会有各种不同的看法。所以老子才在《道德经》里说,天下都说善的,那个事情肯定不是真善,换句话我们也可以说,一件事情如果是真善,那肯定不会人人都说是好的。

  在这三样事物中存在非常多的偏见,而真实的这三样东西到底是什么?极少有人真正清楚,也极少有人愿意去弄清楚。因为怀着偏见的人,绝不会认为他们的看法是错误的。他们的看法也是从他们自己的亲身经历中来的。比如说,身边有人因此亏了钱,甚至送了命。所以站在他们的角度,他们的看法并没有什么问题。这也促使我反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个人对某样事物的看法,真的不要太绝对。特别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涉及到许多人的东西,可以说每个人都不可能真正知道它到底是什么,因此我们对于比个人要庞大得多的东西,最好永远怀着敬畏之心。

  所以偏见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失去敬畏之心的自以为是。

  中国古人有句话叫人以类聚,物以群分。杰姆,一个小男孩,他说,他想了很多,终于想明白了世界上有4种人。一种是像他们和邻居那样的普通人,一种是坎宁安家那样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种是尤厄尔家那样生活在垃圾场的人,还有一种是黑人。当然这样的分类法非常孩子气,全凭感觉,没有什么逻辑。但是确实说清楚了我们每一个人的处境。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某一类人当中的一个,我们每一个人都被局限在一个范围之内,因此其实我们每一个人的看法都全是偏见,这种偏见来自于分别之心,我们很清楚,其他人和我们有什么不同。有的人因此沾沾自喜,有的人因此痛不欲生,都是这种分别心造成的。就是这种分别心造成了非常多的问题,或者可以说,我们在人类社会中所碰到的一切最糟糕的问题,都是这种分别心造成的。但是为什么会造成这些分别?我们也像杰姆一样糊里糊涂,或许这就是人的本能吧。所以《道德经》和许多的传统经典,都在反反复复的讲克服这种分别之心。克服这种分别之心,才能做到真正的平等。

  那么普通人要如何克服这种分别之心?其实有很简单的一招,《尚书》上说,“敬胜百邪”。曾国藩一生总结自己唯守“敬恒”二字。据说曾公资质颇不怎么样,年轻的时候有一晚挑灯夜读,来了一个小偷,想进他屋里偷东西。曾公翻来覆去读同一篇文章试图背下来,最后小偷都背下来了,他还在读。小偷忍耐不住,狠狠地讽刺了曾公一顿,愤愤而去。

  就是这样的资质,因为一生谨守“敬恒”二字,做出了旷世的功绩,连毛主席都说,吾于近人独服曾文正公。小偷比他聪明,现在聪明的人更是到处都是,但是有几个能持守敬恒之心?太多的自以为是、画地自牢,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把自己局限于某一个圈子当中。这本来倒也没有什么,但可怕的是,许多人都像小偷一样,毫无自觉,甚至还觉得自己比曾文正公都高明,这也还是没有什么,真正祸害的其实还是自己。但如果再加上心肠恶毒,又处在一个比较有权威的位置上(比如怪人拉德利的父亲之于儿子),那造成的恶果真叫人难以释怀啊!

  高处有险,低处有道。《道德经》通篇都在讲真正的道在于放低自己,把自己的位置尽量的放低。对其他人,对万事万物,保持尊敬的心态,这才是真正的得道高人啊。

  《知更鸟》读后感 篇28

  本书以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讲述了发生在她童年时期的一些事情。小说以教育为主题,通过父亲阿蒂克斯的教导,女孩慢慢理解了正义与勇敢,同时也逐渐看清了社会的现实。

  来说“正义”。所谓正义,是指善恶之间的较量,是要求人们遵循人性中最纯洁善良的部分。而所谓偏见,则是人性中的邪恶部分。女孩的父亲阿蒂克斯固执地为“黑鬼”打官司,为的就是尽其所能的去消灭人们心中的偏见。他代表正义,因为他相信种族不是一个人的道德评判标准,他相信法律应该对所有人公平。尽管最后他失败了,并且他的孩子们也因此受到了很多不公的待遇。书中阿蒂克斯对人人平等努力追求的理解,让我怀疑,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有些人多年的努力或许比不过某些天才的灵光一闪,有些人异于常人,但有些人需要通过很长时间的努力才能做到像普通人一样的水平。当时,有一种方式却可以让人们保持公平,那就是法律。我感受到了法律的重要,人与人之间本来就是不平等的,但法律的存在使得人与人之间平等对待,没有所谓的特殊存在,法律才是真正正义与公平共存的存在。

  再来说“勇气”,儒家有句话说“知耻而后勇”。这句话中出现的“勇”,并不是我们通常理解“勇气”的“勇”。所谓勇气,便是伸张正义,维护法纪,勇气更多是以表现的形式体现的。小说中女孩的父亲阿蒂克斯便是如此教导她的。但是儒家话语中的“勇”的含义是审视自己,承认不足,这表现的是一种度量。如果说伸张正义是对外的表现,那么审视自己便是对自我的反思。后者是前者一种升华般的表现。因为有时候承认自己的不足,比去表现自己的优点更加需要勇气。最后阿蒂克斯也能够承认自己,也算是真的将“勇气”的内涵全部诠释了出来。无论是对小女孩还是对作为读者的我们,都是一次十分有价值的教育。

  在这本小说中,除了看到如何育人之外,更多的是让我对中西方价值观的异同有了对比。相同之处,便是个人修养,中西方都具有相同的普世价值观,只是叙述有所不同罢了。不同之处,便在人与社会的层次上。或许读书本身就可能会因为社会性质的差异产生常识性的理解不同,但是读书不是去和别人比不同的,而是通过读书去学习书中你值得提炼的事物。无论是读书还是教育,都应如此。

  《知更鸟》读后感 篇29

  我们从小看到、听到的故事里,盖世英雄都是身穿铠甲战衣,有着和普通人不一样的行为举止或卓绝才能,一看就是那种不平凡的人。而《杀死一只知更鸟》里的父亲阿迪克斯出场过半都是平平无奇,就连女儿斯库特都感叹父亲很老、什么也做不了。然而这样一个曾让女儿感到羞愧的父亲,随着故事的进展,却慢慢呈现出了他的不平凡。

  首先,他的不平凡在于他的甘于平凡。

  一个镇上曾经最棒的棋手、一个县里曾经的神枪手,从来不提及自己的“当年勇”,除非时事需要他站出来,用此才能为大家排忧解难。

  他也从来不要求儿女达到某种所谓的优秀,更不主张张扬自己的“英雄事迹”。

  “不尚贤”大抵就是这个样子吧。所以儿子杰姆说,阿迪克斯是个绅士。

  其次,他的不平凡在于他的克制。

  阿迪克斯是一个有所为有所不为的人。他为了守护无辜的黑人汤姆,只身犯险;即使拥有卓绝的射击才能,却不拿枪。一张报纸一个灯泡就是他伸张正义的武器。

  “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示于人。

  他也把这种品质传递给了自己的子女:所以天不怕地不怕的女儿斯库特在被同学辱骂其父时没有大打出手,而是选择了克制。这也让我想起电影《绿皮书》里,男主要殴打歧视黑人的服务员时,黑人博士对他淡淡地说:“Stop,Tony.It's all right.”Tony和斯库特一样,经过一番内心的争斗,选择了放下拳头。

  这一刻宛如电影《少年派的奇幻漂流》里派迎着暴风雨站在船头,老虎却只能被本能驱动躲进船尾的那一刻。这一刻,人和动物的分水岭清晰彰显,这一刻,斯库特和Tony都在自己的人生旅程上迈进了一步。所以,小小的斯库特她确实值得为自己感到自豪。

  再次,他的不平凡在于他在黑夜中守护光明。

  正如阿迪克斯反复提到的,他做事情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要无惧直视孩子们的眼睛,哪怕反对的舆论声像不知道有没有尽头的黑夜。

  或许现实就是“知我者希,则我者贵”吧,而阿迪克斯做到了“人不知而不愠”。

  这也像电影《蝙蝠侠:黑暗骑士》里那种在舆论和各种强大阻力的黑暗中坚守自己内心信念的孤独与不易。这是一种来自英雄的悲凉,这种悲凉又成就了这样的英雄。

  他在黑暗中守护光明,他定是不平凡的人。

  《知更鸟》读后感 篇30

  前天看完了《杀死一只知更鸟》,书中对“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解释是:它们只是尽情为人类唱歌,从不破坏我们的花园,从不在谷仓筑巢,从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所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件罪恶的事。在我眼里,书里有两只“知更鸟”:“怪人邻居”阿瑟·拉德利和汤姆。

  阿瑟因为小时候犯错而被父亲粗暴囚禁,失去本该属于他的人生。他一直被囚禁,久而久之他成为了镇里的“恐怖故事”,被歪曲成各种恐怖形象。但真正的他只是一个会通过树洞偷偷送孩子礼物,怕孩子受到惩罚而给孩子缝好裤子挂在栅栏上,火灾时悄悄给发抖的孩子披上毯子,在孩子们被尤厄尔追杀时出手相救的小心翼翼的避世之人。

  汤姆是一个无辜的人,只是因为他是黑人,“在人们内心深处的那个秘密法庭里,他根本没有任何诉讼可言。

  从马耶拉张嘴喊叫的那一刻开始,汤姆就死定了。”汤姆是被污蔑的,即使人们对此心知肚明,但他依然被陪审团认为有罪。

  最令人敬佩的就是主人公们的父亲,阿蒂克斯先生。他是一名律师,他的家族也是在当地世代有声望的家族,他也是一位伟大的父亲,他开明很开明,他尊重自己的孩子,即使在别人都说着“女孩就要做淑女,不能穿裤子”的时候,他不束缚孩子的天性,让斯各特可以自由地跑跑跳跳。他也很勇敢,明知自己不可能成功,但依然坚持为汤姆辩护。他被威胁,被恐吓,就连他的孩子也被其他人嘲笑谩骂,他也没有退缩。庭审中的他逻辑清晰,有理有据。虽然结果不尽人意,他败给偏见,但他依然获得了黑人们的尊重与感激。

  遗憾的是,从哈珀写下《杀死一只知更鸟》到现在,人们依然没有打败粗暴教育与种族歧视这两个敌人。人们究竟要任由多少“知更鸟”被杀害呢?

  《知更鸟》读后感 篇31

  本书是早已备好的在读书目,但是每次开个头就有了不能继续下去的理由。曾要求儿子监督读完此书,但在我的斥责下监督终无效。

  要读此书的原因早已忘记,但读此书的想法一直在。本月取出好多书,纠结先读哪本?结果哪本也没读,最近外出才背上此书,读着读着觉得真不错!记得以前读《借阴寿》刚开始情节特别引人入胜,越往后越无趣,为了圆满才坚持读完,追完有种不值当的感觉,但这本《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完之后仍觉得意犹未尽。

  全书以一个小女孩的视角娓娓道来,斯库特两岁时母亲去世,家里有爸爸阿迪克斯、哥哥杰姆和一个做饭的黑人卡波妮,周边有一些奇奇怪怪的邻居。她和哥哥的活动范围是她家以北第二户杜博斯太太家和以南第三家怪人拉德利家庭院。

  哥哥不许妹妹有女孩子的特点,两个孩童经常扮演故事里的角色,后来他们的活动范围内有了迪尔,提议去引出隐居15年的怪人拉德利。他们对坏人拉德利充满了畏惧,传言拉德利在黑夜才会外出,附近所有的坏事都与他有关,他家的胡桃掉落在校园里也不能吃,吃了会死人。他们三个冒险给去摸拉德利的房子,给拉德利写信想用竹竿送上他家的窗户。有一次傍晚去他家院里探险时杰姆裤子被挂住了,偷偷回去取时发现裤子不仅缝好,而且叠得整整齐齐的放在栅栏处。感觉怪人不怪,很有爱心!传言怪人由于和一些不良少年接触,导致要被送去工读学校时,其父将其领回,从此足不出户。他也关注外面的世界,为这两个孩子在树洞里放糖果小雕像等,发生火灾时悄悄地为站在屋外小女孩披上毛毯,他也像一只不求回报的知更鸟一样存在着。

  孩子们的爸爸不打猎,不打扑克,不钓鱼,不抽烟,不喝酒,有时间就读书看报,所以斯库特一上学就能读书,老师不允许她读书,她找各种借口不想到学校去,阿迪克斯都巧妙的予以解决,例如和她建立约定,可以阅读,但不告诉老师。阿迪克斯和蔼可亲,彬彬有礼,了解并理解孩子,遇事首先给孩子发言权,了解原委才做评判,与孩子的叔叔和姑妈形成对比。当孩子问及邻居怪人拉德利家的事的时候,父亲让孩子们管好自己的事,相信拉德利家也会管好自家的事。当父亲为黑人汤姆申辩时,提前告诉孩子们可能遇到别人的嘲讽,一定要记得父亲做的是该做的事,别人不了解也不懂,希望自己的孩子们冷静的面对。可是当杜博斯太太出言嘲讽爸爸时,杰姆还是忍不了砸了她家的花,为此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为杜博斯太太念书一个月又一个礼拜,这个爸爸关爱孩子,让孩子随个性发展,但从不溺爱纵容孩子,他的一言一行都是孩子们的榜样,在爸爸的熏陶下十三岁的杰姆就先生就已经成为了一个小绅士。爸爸很平凡,但他是镇里的神枪手,他很普通,但他敢站出来为黑人申辩,他和他的孩子们都是知更鸟。

  黑人汤姆同情马耶拉·尤厄尔,经常帮她干活,却遭她和父亲诋毁诬陷而锒铛入狱,在法庭上人人有目共睹汤姆无罪,九岁孩童都能看得出来他应该无罪释放,可是由于他是“黑鬼”所以还是有罪的,阿迪克斯竭尽全力想要帮助他,他等不急,逃跑时被17枪打死。“人人生而平等”——人人生而不平等,肤色、天资、出身和环境各不相同。汤姆是一只黑色知更鸟,却被杀死了。

  尤厄尔家在法庭上虽然胜诉,但是大家都看到了他家的真面目,于是他开始了各种报复行动,威胁汤姆的妻子,夜闯法官家,最后竟然对阿迪克斯的两个孩子下毒手,关键时刻怪人拉德利救了两个孩子,警长证明尤厄尔自己害人时摔到在自己的刀刃上,为此保住了另一只知更鸟。

  本书从孩子的视角出发描写周边的故事,让人感受言传身教的重要性,全书出现知更鸟的次数很少,但是故事里有好多的知更鸟,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犯罪。

  《知更鸟》读后感 篇32

  你是否被别人带着有色眼镜看过,《杀死一只知更鸟》本书以梅科姆镇为背景,以主人公斯库特的视角,讲述了一个关于偏见的故事。

  阿蒂克斯是一位善良的白人律师,两个孩子斯库特和杰姆在他的引导下,更快的接受着一切新鲜的事物和信息,也更为深入的对一切事情进行着思考。在玩耍的过程中结识了好朋友迪儿,他们对一切未知事物都充满着好奇。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对从未出过门的邻居拉德利的探索。他们把他叫做“怪人拉德利”关于怪人拉德利的传说和故事让他们多次克服恐惧去找怪人的踪迹,然而经过种种波折都没能实现。

  然而,因为一桩冤案打破了原本宁静的小镇,起因是一个黑人因侵犯白人女子被起诉,阿迪克斯作为一名律师,将帮助黑人汤姆进行辩护,却引起了全村人的不满,陷入了舆论漩涡,但他说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但是村民们那种根深蒂固的歧视黑人的思想影响着每一个。主人公斯库特和杰姆的正常生活被打乱。然而只有他们知道汤姆是出于好心帮助却被一家白人家庭所污蔑告上法庭。为了寻求真相和最终的胜利,他们勇敢的拨开重重迷雾,中间一系列的情节跌宕起伏,之后律师找到了能够证明黑人清白的证据,但是由于种族偏见,黑人依旧败诉,他愤怒的对所有人说,你们只看到自己想看到的,听到自己想听到的,最后黑人万念俱灰逃狱,被乱枪打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永远都不要从别人口中去认识一个人,只有你亲自去接触他的时候,你才能够看见事实,也许我们都曾带着有色眼镜,将子弹射向他人,也或轻或重受过偏见的枪伤,但摘下有色眼镜,我们才可能看到世界本来的颜色。

  《知更鸟》读后感 篇33

  我很庆幸遇见了这本书,坚强和软弱,正义与邪恶,它让我见证了人性的污秽与光辉,教会了我勇敢和正义的坚守。

  这本书的题目是最引人芳心的,主人公阿迪克斯年轻时是一名神枪手,他告诉孩子们,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因为,他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做窝,除了专心唱歌,什么都不做。知更鸟象征着天真无辜和善良的人,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杀死无辜善良的人。他们从来都是无辜的,而人们却对其不断残害,就像小说中的许多人物并未做过任何坏事,却被人伤害。也因此,他们更需要有正义感的人为他们挺身而出。后来,人们都喜欢给孩子取名斯库特,那也是主人公女儿的名字,那代表着正义无畏与勇敢。

  故事的主线是女孩斯库特的律师父亲阿迪克斯为一个遭白人女孩诬陷残疾黑人鲁滨逊辩护,它发生在美国经济大萧条期的南方阿拉巴马州,没错,那也是黑人白人泾渭分明、种族歧视和隔离极为严重的三十年代。在这样的一个时代,打官司黑人胜辩白人是不可能的,从未有过。故事的最后官司真的输了,原告方心生怨恨,对他的孩子下了毒手。

  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主人公要坚决接受这一场没有悬念的官司?在书中,他是这样说的“你勇敢吗?真正的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它很好的向我们诠释了勇敢的含义。同学们我们扪心自问,你勇敢吗?就好像你明明知道你考不到前200,但你依然用心学习,明明知道体育考试跑不进3分钟,但你依然每天坚持练习,明明知道的你能力不如你的某个同学,但你依然在努力尝试超越它。

  康德曾说,如果地球上失去了正义,那么一切都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主人公用他正直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去公平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即使这件事情受到所有人的反对,自己的儿子也遭受到了伤害。可他依然不放弃。因为他的目的是为正义代言。明知道自己可能会失败,不会成功,但他仍然想要试一试。他以一己之力抵挡舆论的批评与指责。在那个种族纠纷盛行的年代,阿迪克斯用善良与正义为孩子们做了榜样,让他们得到黑人的尊重与认可。

  其实我们生活中也有很多“世风日下”的情况,看见老人摔跤谁也不敢扶,怕碰瓷;公交车上小偷偷东西没人敢站出来等种种情况。我们也应该感谢中国,没有种族歧视,但也有很多的地域歧视,说上海人小气,说北京人官僚,说东北人野蛮,说福建人精打细算等等。我想说请不要这样去评论任何一个地区的人,如果不团结,还谈什么振兴中华?这里再借助书中的一句话“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有种勇敢叫做坚持,有种善良叫做正义。也许这些人会与社会的大众思想背道而驰。但他们仍然会一句心中所想,坚守正义与良知。所以,请为正义代言。

  《知更鸟》读后感 篇34

  现代人更注重生活环境与质量了,但尽管人们努力将自己所在的城市创建得更加文明,也掩盖不了人与人之间偏见的肮脏。而《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小说让我看到的不光是人性的污秽与光辉,还有“偏见”的恐怖。它把一个城市的文明摧毁地体无完肤。

  这部小说反映了大肃条背景下美民众的生活状态以及种族间的隔阂、歧视、偏见。这些偏见让黑人汤姆遭受莫须有的罪名,丧失了生命。好在主人公阿迪克斯身上闪耀着人类的良心、责任与善良的光芒。他对正义的勇敢维护令无数人为之动容。

  ——“无论你射杀多少只蓝鸟都不允许杀死一只知更鸟,它们是纯洁、美好、正义与光明的象征,它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窝,只是一心一意地为人类唱歌。”知没有更鸟是无辜的,它们犯任何过错就不该往失生命,正如小说中的黑人汤姆,他不但没有犯罪,还好心地帮助别人,却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他不是被法律击倒,是输给了人性、偏见。那个不公平的社会。汤姆的离世让人心痛,同时也反映了一连串社会问题。

  尽管现在是和平年代,但人们心中的偏见在日常生活中体现的淋漓尽致。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本地人看不起外地人,高等工作、自诩上流人士的人看不起清洁工......正是这些莫名奇妙的偏见,让人民和谐的一片乌烟瘴气,甚至连小孩子也同大人一样,缺乏同情心,忽视正义与善良。

  《知更鸟》读后感 篇35

  这本书引发了读者们对勇敢、偏见、教育等问题的思考和讨论,于我而言,感触最深的却是,在阿迪克斯为人处世中表现出的珍贵品质——尊重。

  他尊重懵懂的孩子就像尊重独立的成年人,尊重风烛残年的瘾君子就像尊重勇敢自尊的勇士,尊重势单力薄的残疾黑人就像尊重身边平等的同伴,尊重拉德利深居简出的习惯,尊重亚历山德拉对家族规矩的执着……不论身份差异如何,他表现出的尊重总是那么真诚,这是因为他能够“穿着他人的鞋子走来走去”,设身处地去理解他人的选择,去感同身受别人的情绪。这种发自内心的尊重,是一个人对这个世界最大的温柔,是最细微处的善良。

  如今,发达的网络日渐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摩擦碰撞有增无已,学会尊重尤为重要。

  《知更鸟》读后感 篇36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题记

  最近我阅读了一本老师推荐的名著《杀死一只知更鸟》它让我见证了生活中那些坚强和软弱,正义与邪恶,也教会了我勇敢与正义的坚守。

  故事主要写了女孩斯库特的律师父亲阿迪克斯为一个遭白人女孩诬陷的残疾黑人辩护的故事。当时正是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白人黑人分明,种族歧视极为严重,在这样的时代为黑人打官司辩胜白人几乎是不可能的。果不其然,在故事最后官司真的输了。原告方甚至心生怨恨,对阿迪克斯的孩子下了狠手,却被自己拿来的尖刀穿透。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主人公要坚决的接这场毫无悬念的官司呢?在书中,他是这样回答的:“你勇敢吗?真正的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并且无论如何都要坚持到底。虽然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

  康德曾说过:如果地球上失去了正义,那一切都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主人公用他正直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去公平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即使这件事遇到了所有人的反对,自己的儿子也遭受了伤害,可他仍然不放弃,坚持为正义代言。他用一己之力抵挡舆论的批评与指责,用善良与正义的举动成为了孩子们的榜样,获得了黑人的尊重与认可。

  在生活中,也发生了很多“”世风日下”的情况:看到了老人摔倒不去搀扶;公交车上看见有小偷偷他人的东西不敢站出、制止等。如果连一个正义勇敢、敢站出来的人都没有,还谈什么团结中国?

  有种勇敢叫做坚持,有种善良叫做正义。也许这些人会与社会的大思想背道而驰,但他们仍然会依据心中所想,坚持正义与良知!

  《知更鸟》读后感 篇37

  百万年前,人类的先祖为了更好地生存,学会了驯养动物,也学会了围栏。至此,家禽与野畜同为动物,但却有了区别。人,也不过是拥有思想和更高智慧的动物。毫无例外,与家禽野畜相比,不过是人类自己给自己也做了区分:常人与怪人、黑种人与白种人……

  怪人?——所有的未知与陌生都成为了猜疑的目标

  不过是十五年没有出现在小镇人的生活中,拉德利就被成为了“怪人”。不乏关于他的流言和蜚语,以及“我”和伙伴关于“怪人”自导自演的话剧。让拉德利成为“怪人”的,不仅仅是房子和木门,因为“把一个人变成幽灵有的是办法”。

  但《蒙娜丽莎的微笑》与“蒙娜丽莎的微笑”是有区别的。未曾见过“怪人”真面的“我”被他所救,这也是“我”第一次和他见面。看上去不过是个普通人,没有话剧所扮演的那个样子。如果说真有什么不同,那就是“没有沐浴过阳光的病态的手”和不怎么说话的样子。

  “我”与他四目相视,他脸上的紧张神情慢慢消散了,露出了一个羞怯的微笑。慕然间,“我”的眼睛里噙满了泪水,这位邻居的面容在“我”的眼中变得一团模糊。

  “你好,怪人。”

  黑种人?——“人人生而平等”只不过是白纸上的几个黑字而已到底是什么,使那个时代的犹太人成为了“劣等种族”。到底是什么,使得黑皮肤的人就只可以是被奴役的那一个,就因为汤姆是黑人,所以就可以被污蔑?就因为汤姆是黑人,所以就不配拥有辩护律师?就因为汤姆是黑人,所以当真相清晰时仍然应该被判定为有罪?

  “汤姆的陪审团成员,是十二个通情达理的普通人,可是你却能看到在他们和理性之间隔着一层东西。”

  “在我们的法庭上,当对立双方是一个白人和一个黑人的时候,白人总是胜诉。”

  都是第一次做人,凭什么平等和正义是用来被选择的?不习惯直接表达“我们对待他人不能有偏见和歧视”这样的话,因为“爱人类很简单,而爱一个人却很难”。

  就如同“人人生而平等”——白纸上的黑字一样,我们憧憬着、呼喊着,却不知道去实现。很多时候,偏见和歧视的看法来自于他人,但我们在接受他人之前,是否先接受了自己。因为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这世界纷繁复杂,追寻初心,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为了不让这个世界改变我们。偏见和歧视从来都是在每一次的待人接物中消除的,所以,去“爱一个人”,去体会这其中的艰辛,在一次次不经意画圆的过程中,都要记得时常提醒和反思自己。

  《知更鸟》读后感 篇38

  《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是一本流传三十多个国家的经典文学著作。它讲的是美国大萧条背景下,恶劣的种族歧视以及对人性的摧残。有黑暗,便会有光明的存在。主人公阿迪克斯就是一个光明正义的人,他是一位普通的律师。在法庭为了帮一个无辜的黑人辩护,一个人挡住了外界所有的声音,忍受“给黑鬼帮腔”的辱骂,在那个黑人没有丝毫地位的时代,努力为黑人争夺公平的权利。

  他在书中说:“真正的勇敢就是你明明知道结果,还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你很少会赢,但有时也会。”那个黑人死了,他并没有唤醒人们的良知,自己的儿子也遭到了报复。但是他为自己的孩子做出了最伟大的榜样,让孩子也成为父亲般正直善良的人。

  看完这本书,引起了我的深思,想想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没有足够的勇气在不公平的时候挺身而出,有没有恒心坚定不移地做一件正确的事,有没有信心愿意去尝试一件困难的事。

  我们虽然可能无法做到像阿迪克斯那样伟大,但是我们可以从生活的点滴小事做起。

  如:在公交车上给孕妇和老人让座,为街上辛苦的保洁阿姨递上一杯茶水。善良和正义是会传递的,我们想要的世界,是一个充满爱的世界。

  国外一直以来对有色人种的歧视,导致人们反抗起来,大家也渐渐淡化了这种歧视,可是还是有一些人,对有色人种十分厌恶。

  如果每个人都公平公正,充满爱,那么这个世界该多么美好呀!

  《知更鸟》读后感 篇39

  重读这本书,是两年后的今天,从前浅薄阅读带来的疑窦随之解开了。尽管这部小说的美式翻译腔偶尔会让我难以理解,但大致的情节还是十分吸引人的。

  初读这部小说,标题“杀死一只知更鸟”让我有些疑惑,因为书的内容并没有太多地明确指向标题。直到读到阿蒂克斯与斯库特的对话,斯库特认为如果那样做(指把阿瑟·拉德利为了保护两孩子杀死了尤厄的事供认出去),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至此,标题的精妙用意才明确起来。杀死一只知更鸟,看似是种无足轻重,甚至有些娱乐意味的行为,实则是对生命漠视与对杀戮的扭曲追求。

  作者用“杀死一只知更鸟”来暗喻书中黑人汤姆·鲁滨逊被诬告判刑以及供认阿瑟·拉德利杀人这两桩事,其隐喻之用心独到令人叫绝。而这两件事迥乎不同的结果形成了整部书的两大看点,前一只知更鸟被无辜杀死,后一只知更鸟则在道德与正义的保护下得以成活。

  这部小说前半部分围绕黑人汤姆·鲁滨逊被诬告,阿蒂克斯为他辩护展开,在这个事件中,不同种族间强烈的不平等关系形成了巨大的冲击,尽管律师阿蒂克斯掌握汤姆并没有犯罪的关键证据,法院仍判他有罪。这一只知更鸟便在民族歧视与道德泯灭中死去了。人种歧视,是这一事件带给我的最深的思考,同样生而为人,仅仅因为肤色的不同,更准确的地说,是埋在骨子中血脉渊源与宗教道义的不同,美国最高法便将其生存的可能毫不留情地抹杀了,就如杀死一只知更鸟那么嘲讽又极其悲哀。

  小说的后半部分写的是怪人邻居的故事,因为他不同于常人的怪癖,人们对他避而不谈,孩子们对他施以各种怪诞荒谬的猜想。前期对于怪人的疏离与恶意的猜想与后期怪人关键性地救了两个孩子形成了强烈的对比。斯库特对怪人曾送自己礼物,而她却从未感谢与回报感到难过,这也间接点明了怪人在孩子心中的改观与孩子的成长。就像斯库特与阿蒂克斯讨论的那个故事一般:怪人虽怪,但却不坏。特殊人群对于普罗大众而言往往是奇怪的而扎眼的存在,但我们无从得知造成他们与众不同的缘由是什么,因此没有理由去指摘他们的不同,更不能因此否定其拥有善意与道义的可能。我想,这也是作者通过8岁女孩斯库特的视角想要传达的意旨之一。

  杀死一只知更鸟,看起来像是顽童会做的一件小事,揭露的却是人性的残暴与共情的缺失。杀死一只知更鸟,在成人世界里,折射出无异于杀死一个人的荒诞。我想:拯救一只知更鸟,拯救人性的纯良与底线,大抵是这部书所呼吁的。

  《知更鸟》读后感 篇40

  有一次在大学图书馆阅览受学生喜爱图书时发现《杀死一只知更鸟》排位很靠前,买这本书也是因为有这个眼缘才下单。但阅读这本书前几章时,发现内容都是关于孩子之间的游戏,那这本书给小孩子看不是更有趣吗?却在不断深入地阅读过程中发现,这本书有其排在前面,而且深受大学生喜爱的原因,正义在我心膨胀。难以想象我会有这样的想法,希望每一个做父亲的都阅读这本书,他才有教育孩子的资格。

  大萧条时期美国南方静谧的小镇,几桩离奇的案件打破了几个孩子的平静的生活:事件的真凶,怪人的谜底,传言背后的真相……在父亲的指引下,他们在迷雾中寻找真知,在磨难中历练风度,在不公平中积累正气,经历了暴风骤雨的成长,也感受了人间的温暖与真情。

  再此,我想致敬每一位父亲,也诚挚地期望每一位将要成为父亲的男孩子阅读这本书,也成为这样的会教育孩子的父亲。

  说了这么多,还是真正地走进它,真正地感受其中让我惊叹的那些话儿吧。

  “因为那样的话,我就再也无法启口,让你们遵从我。斯库特,单从工作性质上来说,每个律师在他一生中至少都会遇到一件案子,对他本人产生很大的影响。我猜这个案子对我来说就是。关于这件事儿,你在学校里可能会听到有些人出言不逊,但是请你为我做一件事,如果你愿意的——那就是高昂起头,放下拳头。不管别人对你说什么,都不要恼怒。试着用你的头脑去抗争……你有个好脑瓜,虽然它总是抗拒学习。”

  孩子的教育就应该从正直、善良、宽容、学识……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真正的勇敢是坚持自己内心那份自己认为正确的善良与为人,并笃定地义无反顾地坚持。

  《知更鸟》读后感 篇41

  春节期间细细的读完了《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虽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没有刻意的结构构思,仅仅是从一个小女孩的角度描述她的童年时光,但是饱含平等、正义、良知、坚守等人性的光芒,却能让我停下阅读,掩卷而思,感悟颇多。

  我想,律师也曾经是个孩子。

  我想其实每个人都曾是个孩子,所有的父母都曾是个孩子。常常我们认为孩子受到知识、阅历、眼界的限制,对很多事情是看不懂,看不清,看不准,然而,实则未必,孩子们的眼是纯净的,她们眼睛看到的就是事物的本身本貌,只不过成人那双双眼却沾满了人间烟火、世俗枷锁和利益算计,透过那些重重的镜片,改变了事物的本来面目和应有的处理方式。孩子能看到我们不敢承认的事实罢了,孩童保持了人世间最本真的纯粹,而生活却污染了大多数成年人那双也曾经明净的双眼和纯真过的心。

  幸运的是,斯库特有一个勇敢的父亲,作为成年人中“异类”,他尽最大努力减少生活的污染与影响,他教会孩子去平等地、善意地对待每个人,学会勇敢,守住光明。作为父亲,阿蒂克斯守住了职业操守,也守住了自己的智识,最重要的是守住了自己的孩子美好的心灵。

  书中,斯库特的老师痛恨纳粹对于犹太人所做的事情,但她对于就在身边并没有罪的黑人如此苛刻。其实小镇的乡亲、邻居们都知道这样做并不对,但没有人去反抗,而是默认这一切,斯库特却提出了疑问。这是对成年人群的疑问,对那个时代疑问,同时,这样的疑问更具有现实意义。我们经常会为那些遥远的、宏观的不公不平、霸权欺凌表达出一如既往地愤慨、抵制和抗议,甚至发挥网络暴力,然而,当在我们的身边遇到这样的、具体的事情时,我们却选择沉默、冷漠、妥协和明哲保身,自己这样做,一直这样做,这是多么的伪善!其实,更深层的原因是利益至上。父母是孩子的榜样,我们如何面对孩子的疑问,如何引导孩子成长?

  当然,现实生活中的我们有时候不能左右某些事情的发生、发展,但是当世界要杀死一只知更鸟,如果你无法阻止,至少你需要努力,至少需要让你所爱之人明白,努力挽回的必要。斯库特爸爸曾经说过:勇敢就是在面对别人都不认可的事时,依然坚持去做。现在,我们缺乏的就是这份品质、这份情怀和这份坚持,而勇敢正是孩子们成长中最重要的精神食粮。

  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犯罪。

  作为父母,我更希望陪伴着孩子勇敢地坚守心中的那些平等、善良与美好的东西,避免过早的被生活同化和污染,永远的守护好自己心中的那只知更鸟,童稚永存、大爱永在。

  “斯库特,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她们之后就会发现。”,这个我是相信的,善良的人们,让我们一起领着孩子们守护好心中的知更鸟吧,不要让它受伤、被杀死。

  《知更鸟》读后感 篇42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家哈珀.李于1960年发表的一部长篇小说。故事以20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国小镇梅岗为时代背景,全书围绕斯科特和他的小伙伴对怪邻居的一步步认识了解的过程,以及斯科特的父亲芬奇律师毫无保留及不屈不挠地为被冤枉成罪犯的黑人汤姆辩护的过程两大主线进行描述。书中的三个孩子(斯科特、吉姆和迪尔)在这桩冤案所展开的一系列事件的影响下,经历了不一样的成长。

  良好的家庭教育影响孩子的一生。近年来,“原生家庭”一词频繁引发人们的关注,我们必须承认的是,家庭教育对个人的成长及塑造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书中以孩子们在夏日放松玩乐为开端展开描写,斯科特,吉姆和迪尔三个小孩对于传言精神失常且从不出门的怪邻居哈德利深感好奇,甚至对他抱有一定的偏见,一度称他为“眼窝深陷,牙又黄又烂,流着口水的怪物”。他们除了把“吸引怪人出门”作为勇气的象征外,还通过角色扮演来嘲弄可怜的哈德利。然而,得知此事后的父亲芬奇律师却跟他们讲不要去打扰“可怜人”。在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后,吉姆和斯科特才终于明白怪人哈德尔不出门的原因,并在故事的最后,也正是怪人哈德尔的出现救了这两个孩子。父母是孩子教育的第一任老师。除了怪人邻居,书中还塑造了许多经典的人物从侧面衬托出父亲芬奇对孩子们的教导有方,比如他同意让黑人卡波妮教导孩子们。偏见是横在人们心中的一座大山,我们应当像芬奇律师说的那样:“你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进入他鞋子,陪他走上一段路”,在面对事物的真伪时,我们应当小心求证,而不是以一己之见妄下定论。

  可能对于从未阅读过《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者来说,看到这本书的第一感觉就是认为这可能是一桩鸟类凶杀案,但事实上,全书对知更鸟的直接描写少之又少。书中的“知更鸟”更多的是一个隐喻,暗指那些像汤姆一样被诬陷的无辜人群。怀揣正义的芬奇律师深深知道:“有一种东西是不能从众的,那就是人的良心。”因此,在知道白人对黑人有众多的偏见的时候,他依然义无反顾地为汤姆这只手无缚鸡之力的知更鸟辩护着。但现实是残酷的,它并非如美丽的童话书那般,最终并没有以人们所想为结局,律师的辩护没有成功,种族偏见也没有被消除。反而,律师失败了,遭遇诬陷的汤姆依旧摆脱不了被判刑的厄运,最后在越狱的过程中被杀害。

  文中最让我深有感触的一句是:“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故事的结尾看似是正义向邪恶的一方低头,可律师所做的一切的努力真的失败了吗?从小镇居民对于芬奇律师在法庭上为汤姆辩护的铿锵言辞中所流露出的神情来看,显然是没有的。他以一种切身行动的方式向在座的所有人传递着正义的火苗。

  文章看似以孩子的口吻进行描写,实际上却是借知更鸟的啼鸣声给所有的大人们敲响警钟。它让我们知道什么是家庭教育应有的样子,也同样让我们深思,在面对偏见与不公的时候,是否仍能不顾一切代价地站在正义的一方与之抗衡。

  《知更鸟》读后感 篇43

  20xx的最后一周,我终于良心发现,认真读完了这本《杀死一只知更鸟》。

  小说以一个小女孩斯库特的口吻,讲述了20世纪30年代初美国巴拉巴马州梅科姆镇发生的故事。此时的美国处于大萧条时期,黑人仍遭受着普遍的歧视和压迫。

  小女孩的口吻和语气非常幽默自然和真实,书中每位人物的形象都能跃然纸上。

  斯库特和哥哥杰姆从小便失去母亲,由父亲阿迪克斯抚养长大,家里还有一位黑人保姆卡波妮。

  阿迪克斯是位白人律师,非常善良温情,他对孩子的教育始终是不慌不忙,循循善诱,从小便在孩子心中种下了民主平等公平的种子,教他们尊重所有人。

  而刚看小说时,我差点以为卡波妮是他们的后妈,因为她对两个小孩的管教非常严格和有技巧,让两个孩子从生活中学会做人的基本常识。

  读这本书,其实也是在跟随着斯库特和杰姆慢慢长大,跟着他们一起慢慢理解大人世界,慢慢走出稚嫩的内心。

  小说主要有两条主线:一条是关于有精神问题的神秘邻居拉德利的故事;另一条是关于黑人汤姆被诬告,由斯库特的父亲阿迪克斯为其辩护的故事。

  在阅读中,第一条线逐渐隐形,而在小说结尾处再度出现,与第二条故事线共扣一个主题,形成一个升华点和泪点爆发地。

  阿迪克斯身为白人,努力为遭到白人少女及其父亲诬陷的黑人汤姆辩护,却因镇上种族歧视的偏见辩护失败,最终汤姆惨死。而怪人阿德利足不出户,却与斯库特和杰姆悄然结下友谊,在小说结尾的关键时刻救下兄妹二人。

  读完这本书,我的两个最大的感受是温情与无奈。

  我感动于阿迪克斯对孩子的教诲,他始终给孩子最好的示范,始终让孩子以善良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感动于阿迪克斯作为白人律师为正义振臂欢呼,在法庭上为汤姆全力辩护,即使这一战线上的拥护者寥寥无几,胜诉几率很低;感动于怪人拉德利对斯库特和杰姆兄妹的默默守护,而最终阿迪克斯和警长赫克也为了保护拉德利这一只“知更鸟”作出努力。

  我无奈的是阿迪克斯的努力终究抵不过深植于白人心中的种族歧视,阿迪克斯为汤姆尽力辩护后汤姆父亲送来的礼物更是让我觉得痛心,他们用这样质朴的方式来感激阿迪克斯所作的努力,而自己只能默默忍受种族歧视带来的不幸。

  “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在杀死善良无辜的人。知更鸟什么都没做,只不过是一种最早报晓的鸟儿,又是最后唱小夜曲的鸟儿。它鸣声婉转,曲调多变,它既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窝,除了专心歌唱,什么都不做。而人们却对其无端的残害。”

  感谢20xx遇见的最后一本书,如此震撼人心,如此发人深省~

  《知更鸟》读后感 篇44

  很早前就听过这本书,但一直都停留在“想看”的阶段。大约一个月前看见有朋友在“微信阅读”里分享了它,才终于付之行动。看完后甚为赞同其是一本适合亲子教育的书籍,这让初为人母的我很是庆幸能遇见它。

  本书的作者哈珀·李终其一生只发表过此篇令其名声大噪的长篇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让其获得1961年普利策奖。但本书带来出乎其料的盛誉,让她不堪聚光灯下的生活,从此封笔,过上了隐居的生活。

  这本书的背景是美国经济大萧条期的南方阿拉巴马州,也是黑人白人泾渭分明、种族歧视和隔离极为严重的三十年代。它是从一个小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讲述其所见所闻,从而将整个故事串联起来。故事的主线是女孩的律师父亲阿迪克斯为一个遭白人女孩诬陷强暴的残疾黑人鲁滨逊辩护。

  读书伊始,感觉就是一个幼稚小女孩在平铺直叙她和哥哥迪尔以及小伙伴杰姆的生活日常,丝毫没有感受到本书的魅力。但是随着一次次父亲阿迪克斯出场,深深地被其吸引,这样一个父亲,堪称完美。在和子女的交流过程中,能站在平等、尊重的立场,与孩子们沟通。

  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

  这是阿迪克斯在面对女儿斯库特发牢骚时,对她说的。在很多人觉得他人的行为不可理喻时,阿迪克斯从另一个角度给了解释。每个人成长的环境不同,所以不要轻易的以自己的标准去判断别人的对错。

  在学校里很多人都称黑人为“黑鬼”时,阿迪克斯纠正斯库特并告诉她这是个蔑称。而斯库特理直气壮的说“在学校里,所有人都这么叫”时,阿迪克斯的回答是“从现在起,从所有人里减掉一个好啦”。父亲阿迪克斯就是这么一个人,有些像《追风筝的人》里父亲的行事风格,就是在大家都认为的“真理”面前,自己先揣度是否合理,合理即接受,不合理就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在这里,父亲阿迪克斯再次展现了他善良的一面,虽然他不能改变大部分人对黑人歧视的观念,但至少他在引导自己的孩子学会去尊重他人。

  摘抄:甚至没有资格教导你和杰姆如何做人。

  这是他在为黑人辩护却得不到大家理解,孩子们在周遭人的议论中也质疑父亲的行为时,阿迪克斯对斯库特说的话。他一直以来都是在言传身教,努力给孩子们树立一个榜样。在做事情时,会考虑自己的行为对孩子们的影响。这是值得为人父母们学习之处。

  摘抄:当一个孩子问你问题时,你要正儿八经地回答,不要东拉西扯,顾左右而言他。虽然说孩子毕竟是孩子,但他们会比成人更敏锐地察觉到你在回避问题,回避只能让他们糊里糊涂。

  这就是阿迪克斯在与孩子们沟通时的精髓,他从始至终都是在认真回答孩子们的问题,尊重他们的问题,努力去解答他们的困惑。也允许他们做出不礼貌的事情,事后,他会耐心和孩子们交流。

  摘抄:我在接受他人之前,首先要接受自己。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在面对白人诬陷黑人这件事情上,几乎整个小镇都是站在白人这边的。虽然事实已经很明显了,但是那些白人们就是不愿承认他们认为的“黑鬼”无辜。而阿迪克斯在面对整个镇上人的压力时,毅然接下这个案子,为黑人辩护,即使危机自身安全也在所不惜。他就是这样一个勇敢无畏的人,因为他心中有一把良心尺。

  摘抄:如果别人把那当成一个侮辱性的字眼来骂你,并不能贬损你的人格。那只能让你看到,骂你的人有多可悲,他的谩骂并不能伤害到你。

  如果内心坚定强大,就会无惧流言蜚语。反倒是诅咒者更令人同情。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阿迪克斯向孩子们解释自己在做的事情,也是在循循善诱孩子们。

  总之,这本书有太多的教育经典,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对文章最大的感触就是阿迪克斯作为一名父亲对两个孩子的影响越来越明显。这种影响是言传身教、潜移默化的。所以随着剧情的发展,能明显感受到哥哥杰姆从幼稚调皮慢慢成长为成熟稳重、像父亲一样的绅士,而妹妹斯库特在行为思考上也都在蜕变,哥妹俩的行为举止里能看到父亲阿迪克斯的复印成分,这是令我由衷佩服的地方!这本书启发着我如何做一位母亲,希望自己能有所吸收。

  《知更鸟》读后感 篇45

  每年春节都在忙忙碌碌中度过了,总有忙不完的事儿,今年春节假期最终有时间可以好好读书了,恍惚间回到了学生时代,记得每年的学生假期都是我疯狂阅读的好日子,小学五年级就开始看水浒了,爬在被窝里还在看,被老爸揪住,以后就只能在假期里过瘾了。

  不看作者介绍,不看书评,《杀死一只知更鸟》开篇就吸引住我了,在现在的年代,如果是年青人,对美国历史不了解可能对种族歧视的体裁体会不深,不过我也不想从种族隔阂这个角度来感受这本书了,换个角度,我觉得这是本很好的有关儿童教育方面的书,书是以斯科特眼睛里所看到的事物、从她的思维角度来写这个成人社会,以及她和哥哥杰姆的成长的。

  当看到斯科特、杰姆、迪尔一起玩耍、奇思怪想、恶作剧时,突然回想到了自己小的时候,在院子里和小朋友们钻盖楼挖出的地基通道、爬土堆、耍钢筋、甚至去围观挖出的棺材、捡铜钱……小学三年级的我没赶上回城里的班车,一个人从城西研究院蹦蹦跳跳、一路欣赏着风景走回二号院的家,没有现代化的通讯工具父母再着急也只能等我回到家说了几句,赶紧吃完午饭又要赶回学校的班车了。一到周末就会跟着美术老师背着小画夹到拒马河边写生,边玩边画一天很快就过去了,放假无聊也会和小伙伴们爬到老城墙上去疯一天,采点野酸枣、枸杞子尝尝,不记得父母会为这些骂我们了,太自由自在了,现在的孩子恐怕连想都不敢想吧。在玩的过程中学会、读懂人生道理,也锻炼出坚毅果敢,大胆沉稳的性格。

  父亲一直是个引导、身教的角色,他每天晚上都坐在饭桌上摊开文稿在上面圈圈点点,我坐在桌子的另一边看书写作业,时不时也会瞄瞄父亲在文稿上都划了点什么?写了点什么?校对书稿的专用符号也是那时学会的。每天晚饭是我们最欢乐的时光,父亲会讲一小段《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的故事,到现在还在佩服父亲的记忆力,为什么我也都看了却记不住,讲不出。后来电视里播放"Follow me",每次播出都会和父亲一起看、听、跟着读,每天早晨还没睁开眼"美国之音"已经在耳边萦绕了,先听几分钟再起床开始一天的学习生活。

  群主说这本书可以和孩子一起看,非常赞同,忽略种族歧视这条主线,阿迪克斯教育子女的理念和方式是非常值得学习的,尤其是现在的年青父母可能体会不出来了,因为他们这一代已经接受的是填鸭式教育了,所以我也特别想把这本书分享给我的儿子,希望他也能读懂书中的真谛,有所领悟。奥巴马给自己的女儿公开的送过两本书,其中一本就是《杀死一只知更鸟》,当然通过这本书,还可以了解关于美国的清教徒文化,了解到当年的种族隔阂,但关于种族问题我觉得这本书写得还是十分含蓄的,再看看关于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书可能体会更深。

  《知更鸟》读后感 篇46

  知更鸟从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不在玉米仓里作窝,它只唱歌给我们听。由于偏见压迫种种不知缘由的不公平,即使有人辩驳证实无辜,知更鸟还是被杀死了,他没做错任何事,做错事的是那些自以为高人一等的正义者歧视者。

  我们知道,人并不像某些人强迫我们相信的那样生来平等——有些人比别人聪明,有些人生来就比别人占优势,有些男人比别的男人挣钱多,有些女士的蛋糕比别的女士做得好,有些人天生就比大多数人有才华。但心智正常的人从不会恃才而傲。我们需要一个给所有人平等的地方,也许是未来某天的法庭。

  在我能和别人过得去之前,我首先要和自己过得去。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因此阿迪克斯遵循良心困难重重依旧努力寻求公平,不是每个人都勇敢,但即使败诉,会在每个人心上留下一颗火种,某天,良心会凭借这火种燃遍。

  两个不同却相似的人,一个经受悲惨走向不幸,另一个不必再经受同样的折磨,知更鸟无辜,但即使所有人承认无辜,却不能判他无罪,终点唯有死亡。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但有时勇敢是,尝试过已经输了,那就选择另一种方式,卧薪尝胆,待到时机成熟,再来尝试。

  我不知道,可是他们做了。他们以前做过,今天又做了,他们将来还会再做,当他们这样做的时候……好像只有孩子在哭泣。为这句话感到压抑,渐渐感到自己的变化和坚硬的内心,我想,除了孩子,所有的成年人都应该学会保留一寸柔软,不被社会改变,不随大流变迁,守己。

  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

  斯库特,当你最终了解他们时,你会发现,大多数人都是好人。

  《知更鸟》读后感 篇47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有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了什么都要坚持到底。”阿迪克斯对孩子说的这段话,不仅仅触动了他的孩子,我想,还打动了我们读者的心。他不仅告诉了孩子什么是“勇敢”,还给了孩子坚定的信念。以他自己的所作所为,让孩子们真正领悟了“坚持原则和勇敢”的真谛!整部书中,这种金句和教育孩子的情景比比皆是。杰姆和斯库特兄妹就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成长起来的。

  读完《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著作,引我深思的不是种族问题,不是阿瑟。拉德里怪不怪问题,也不是谁是知更鸟的问题……而是有关子女教育的问题。

  中国作为一个教育大国,“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这句话时刻敲打着为人父母的心。但人们对起跑线的理解可以说是偏执、狭隘的:在孩子应该接触自然、自由成长的童年时期,接受了本不是这个阶段孩子应该获得的教育——也就是古人说的“揠苗助长”。让孩子提早学拼音,学加减乘除,背古诗,学钢琴……各种学科早教广告铺天盖地,家长们为了给孩子抢一个名额趋之若鹜。什么东西都想要比别人的孩子早学一步,超前两步。如此美其名曰“不输在起跑线上。”

  人生是一场漫长而艰苦的马拉松,而不是百米冲刺。像那样超前学知识真的就赢了吗?孩子就能一直领先吗?最终考取最好的大学吗?先不讨论这些,我们假定他学习优秀,最终考上最好的大学,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这就成功了吗?君不见社会上各种妈宝男、高分低能者、有才无品者……这些人虽已成年,却在人格品质上严重缺失,社会责任担当全无。他们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尽职,在社会上不能尽责,在家庭里不能尽孝。这类人在我们身边有,在新闻里更多。不是赢在起跑线上了吗?怎么还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我认为,是我们的家长引导孩子站错了起跑线。

  让我们看看阿迪克斯是如何教育孩子的。

  当斯库特小姐对鲍勃。尤厄尔在禁猎季节捕猎的行为感到愤怒、不解时,阿迪克斯教育她对别人应该善良与宽容。他是这么说的:“这确实是违法行为,没错,而且也确实很恶劣。但是,如果一个人把自己的救济金支票都拿去换成了廉价威士忌酒,家里的孩子们饿得哇哇直哭,我真不知道这一带的林场主有哪一个会忍心不让他们的父亲想打什么就打什么。”

  当杜博斯太太用言语侮辱杰姆兄妹和他们的父亲阿迪克斯时,杰姆气的脸色铁青。阿迪克斯知道这件事后,既没有生气,也无牢骚抱怨,只是教育杰姆应该心胸宽阔,不失风度。“儿子,别太在意,她是个老太太,还生着病。你昂首挺胸,拿出绅士派头。不管她对你说什么,都不要气急败坏,这是你应该做到的。”

  当杰姆终于控制不住自己,毁了杜博斯太太的山茶花,阿迪克斯没有打骂杰姆,只是严肃的告诉他,他的行为是不可原谅的,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要有担当。并且引导杰姆按照成人的理智去处理问题——“必须去和杜博斯太太谈一谈”。

  还有本文一开始提到的什么是勇敢!书中类似的情节有许多,不再一一列举。

  阿迪克斯,一个性格温和,超级有耐心,做事有原则的父亲,勇于面对挑战……总结下来,他就是一个完美爸爸!他对孩子的品德教育非常重视。没有像孩子的姑妈那样处处约束孩子,刻板地压抑孩子的天性。但是自己的孩子遇到任何问题时,他都能及时出现,并循循善诱的教导孩子,培养孩子善良勇敢的品格。他对孩子的教育方式就是“以身作则”,我们看看他是怎么想怎么说的:“赫克,”阿迪克斯转过身去说,“如果我们隐瞒这件事,那就完全否定了我教育杰姆的做人原则。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做家长很失败,可是我就是他们拥有的一切。在杰姆仰视别人之前,他首先仰视的是我,我希望自己正直地活着,以便能坦然面对他……如果我默许这类事情发生,坦率地讲,我就没法再正视他的眼睛,一旦我不能正视他的眼睛,我就知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他。我不想失去他和斯库特,因为他们就是我的一切。”从这段话可以看出,阿迪克斯在教育子女的时候,凡事先要求自己,给孩子做一个榜样。

  阿迪克斯仅仅是在孩子的品德方面加以培养吗?显然不是——他每天抱着女儿斯库特读报,并用手指慢慢的在文字间滑过,边指边读。这实际上就是至今为止教育界非常认可的指读法!通过大人的朗读,让孩子在不知不觉中认字。这种先进的教育方式,就连学校里的年轻教师,号称掌握最先进教育方法的盖茨小姐,都不知道。可见阿迪克斯在孩子的文化教育方面也是很有建树的。

  正是从小受到阿迪克斯的熏陶,他的两个孩子才能成长的如此优秀!在读者心目中,这两个孩子健康、善良,有正义感,做事勇敢有担当。在很小的年纪就能做出令人刮目相看的事情。斯库特小姐面对想冲击看守所的一群成年人,毫不畏惧,还能侃侃而谈,最终用自己稚嫩的话语解除了危机。而杰姆也成长为一个善良、勇敢的小伙子——在得知黑人汤姆被判有罪后,愤愤不平,难过的流泪;面对恶人攻击妹妹,勇敢地与之搏斗……虽然他们只是小说中的人物,但是仍然教育并感动了读者。杰姆兄妹有幸有个好父亲,引导着他们站到了对的起跑线上,并且一路飞奔!

  再回到现实中来,我们应该反思:为什么有那么多的高分低能者?为什么有那么多缺少担当的“人才”?我们最应该给孩子什么样的教育?有句话说的非常好:“人无品,智商越高,危害越大!”我们做父母的应该怎样教育自己的孩子,甚至怎么教育自己,我想本书已经给出了非常好的答案。

  这是一本极具教育意义的书,它不光对孩子的成长有很好地帮助,每一位成年读者,也可以在书中学到许多为人之道,为父母之道!感谢作者哈珀。李带给我们的《杀死一只知更鸟》!

  《知更鸟》读后感 篇48

  美国的南方有这样一句俗语:“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这句话就是出自于本书。

  “知更鸟从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不在玉米仓里作窝,它只唱歌给我们听。”

  这本书是一本流传三十多个国家的经典文学著作。它讲的是美国大萧条背景下,恶劣的种族歧视以及对人性的摧残。有黑暗,便会有光明的存在。主人公阿迪克斯就是一个光明正义的人,他是一位普通的律师。在法庭为了帮一个无辜的黑人辩护,一个人挡住了外界所有的声音,忍受“给黑鬼帮腔”的辱骂,在那个黑人没有丝毫地位的时代,努力为黑人争夺公平的权利。

  他说:“真正的勇敢就是你明明知道结果,还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你很少会赢,但有时也会。”最后的最后,那个黑人死了,他并没有唤醒人们的良知,自己的儿子也遭到了报复。但是他为自己的孩子做出了最伟大的榜样,让孩子也成为父亲般正直善良的人。

  看完这本书,引起了我的深思。试想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没有足够的勇气在不公平的时候挺身而出,有没有恒心坚定不移地做一件正确的事,有没有信心愿意去尝试一件困难的事。

  我们可能无法做到像阿迪克斯那样伟大,但是我们可以从生活的点滴小事做起。在公交车上给孕妇和老人让座,为街上辛苦的保洁阿姨递上一杯茶水。善良和正义是会传递的,我们想要的世界,是一个充满爱的世界。

  我想,如果人人都奉献出一些爱心,世界上又怎会有如此多不公平的事呢?

  《知更鸟》读后感 篇49

  小说从哥哥杰姆胳膊受伤写起到杰姆胳膊受伤结束,是我目前看过的最纯洁的一本书。

  小说以第一人称叙述来描写,展示了一个不到10岁的小女孩的视角下的梅科姆小镇发生的一连串的事情。不得不说小女孩斯库特(琼·露易丝·芬奇)是个十足十的假小子,我看了四分之一的书还以为主角是个小男孩(这不能怪我不认真看或者我脑子笨,斯库特三个字很难想象是女孩子的名字呀,而且斯库特还老是打架,也会被人揍,正常女孩子哪会这么厉害,她老是跟着她的哥哥身后玩各种男孩子玩的游戏,她还会在同学遇到困难的时候仗义执言,不像是个女孩子的所作所为)也可以看出,她的爸爸阿迪克斯对她的教育方式没有因为她是个女孩子而跟她哥哥有所不同,这让我感觉到,男孩子和女孩子是平等的,也是我羡慕的地方。

  小说第一部分很平淡,主要写了小女孩的生活琐事,读书、玩耍……描写了对怪人拉德利的恐惧。第二部分才是高潮的来临,写了爸爸阿迪克斯为黑人汤姆·鲁滨逊做辩护律师发生的一系列事情。

  后面部分才直白地显示了那个时期种族歧视的严重。当我读到黑人汤姆在回答对方的律师那段话时,我感受到了黑人在长期被歧视下那种无助、认命,连他们自己都认为自己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被认可的深深的无力感,很让人心痛。人生来就是有偏见的吧,小说的黑暗面很少被表现出来,最大的坏人就是鲍勃·尤厄尔了吧,最后还对他看不爽的人进行一系列的报复,真真是气死人了,明明是自己的不对,还怨到别人身上,我当时想怎么会有这么厚颜无耻的人呢!最后还想伤害两个孩子,杰姆的胳膊就是他弄伤的!!!

  为什么说这本书是我看过最纯洁的小说呢。在看到小男孩迪尔和斯库特躺在一张床上,迪尔对女主说“斯库特,我们去弄个孩子来吧”,我吓了一大跳,本来男孩和女孩躺在一张床上就让我有点不舒服了,他还说出这么一句话,后来证明是我想多了。还有一段对杰姆在斯库特面前脱衣服,向斯库特展示他的胸毛和腋毛的描写,我也惊了一下,可是杰姆就是单纯想向自己的妹妹表达自己长大成人了的喜悦感呀,我真是太邪恶了。忽然发现我们小时候对性懵懵懂懂,也有点排斥,可是这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这是我们长大的必经之路,心里有鬼才会去避免去提及,坦坦荡荡地表达出来才是我们应该持有的态度。斯库特(一个9岁的小女孩)对迪尔的求婚十分认真,认为长大以后就一定会嫁给迪尔了,她那一本正经地提及迪尔和她未来的生活时,给她的单纯笑到了,这确实是一个可爱的小女孩,这就是小女孩眼里的爱情吧,很纯粹,很令人向往。

  最让我感动的是怪人拉德利,这是一个十分完美的人在我眼里。虽然第一部分孩子因为他的足不出户产生好奇和恐惧,让我也有点怕怕的,后来读到杰姆三人去怪人拉德利的院子里探险逃跑时杰姆把裤子落在了怪人的园子,杰姆回去拿裤子时发现裤子被缝补好了,还被叠得整整齐齐地放在那里,还有两个小孩每次在拉德利门前那个树的树洞里拿到各种各样的好东西,一开始我以为这些都是爸爸所做的事情,因为斯库特说到“除非是跟你住在同一屋檐下的人,否则没人能知道你想干什么……”当时我还沾沾自喜地以为自己已经洞悉一切,读到最后才知道这是阿瑟·拉德利做的一切,以及迪莫小姐家着火那一段,等火被扑灭了之后,站在外面的斯库特发现自己身上披着毛毯,也是怪人拉德利的杰作。最后杰姆和斯库特遇袭时,也是拉德利第一时间跑出来救他们,那时我真的被感动哭了,这世界怎么会有这么善良的人,以前小孩子们不懂事,老是想着去招惹拉德利,当然都没有成功,他还把两个小孩当朋友一样保护,送他们好玩的东西,那是书里最纯净的一人了吧。

  当然,梅科姆小镇里的每个人,我都觉得好善良的。虽然一开始亚力山德拉姑姑让我很讨厌,但是后面也没有这种感觉了。最最要说的是爸爸阿迪克斯对孩子们的教育,这个十分有魅力的男人,有本事从不显摆自己,深受小镇人民的爱戴,对任何人都彬彬有礼,从来不打骂孩子……我也想有一个这样的爸爸。

  总之,用我同学的话来说,这是一本很值得一读的书。

  《知更鸟》读后感 篇50

  汤姆的案子输了,在第一次诉讼中,虽然很明显这是一起冤案,当然这起案子也还有申诉的机会,只是即便申诉,最后的结局也逃不过一个输字,原因很简单,因为在那样的年代,那样的社会环境下,汤姆作为黑人是无论如何都不被允许赢的——这就是法律,当时不成文的法律。

  只是,在那场官司中,诬陷汤姆且是作为赢家的白人鲍伯.尤厄尔同样也输了,而且不光和汤姆一样丢掉了性命,比起汤姆来说,他还输掉了信誉——梅科姆镇对这起案子非常关注,开庭那天,法庭上聚拢了大量的人群,有老人孩子,有白人黑人,还有作者及她的哥哥、朋友,人们目睹了案子审理的整个过程,并在其中明悟了这起案子的真相,所以作为赢家的鲍伯.尤厄尔最后得到的不再是人们的同情,而是深深的厌恶和鄙夷——他得到了一份工作随即又很快失去,并且他成为唯一一个因懒惰而被公共事业振兴署辞退的人,因此他极度愤愤不平,每次去领救济金都是骂骂咧咧,并且公开责骂汤姆的辩护律师,也就是作者的父亲阿蒂克斯,砸了他的饭碗(呵呵,我们是不能要求一个有人格缺陷的人明白事理的,就像他只能偏激地认为是阿蒂克斯砸了他的饭碗一样),并决定展开报复行动,然而最后却丧生其中。

  他赢了而后却输了,表面上看好像不太符合逻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这里面一定有一个东西在真正评判着这一切,定下输赢,而那肯定不是明文的法律。

  另外关于鲍伯.尤厄尔死后出现的事情,一度让我陷入深深地思考,他是在夜晚尾随阿蒂克斯的两个孩子准备实施报复的路途中,在和孩子们进行搏斗的过程中,被作者眼中的邻居怪人拉德利用刀捅死的,而警官泰特以及除了阿蒂克斯以外的所有人都从始至终坚持说,他是弄巧成拙自己扑倒在尖刀上死亡的,当然最后阿蒂克斯也放弃了对此事真相的追究,而选择站在了大家这一边。

  这样做对吗?就像阿蒂克斯先前说的,谁也没有权力隐瞒真相,或者说人们有权利知道真相,况且他也不想让孩子们因为此事从此头顶一片阴云而生活,他想做个非常正直的人,影响孩子们也去做这样的人,所以先前他是不允许自己和大家站在同一边的,而后能感觉出来,他陷入了迷茫并试图向大家靠拢——他像似要寻找有人能打气般“终于抬起了头”望向女儿并试探性地问她:“尤厄尔先生是自己倒在刀口上的,你能听明白吗?”聪慧的女儿跑过去,使劲拥抱他,亲吻他,并坚定地回答:“是的,我能理解”,并向他保证说:“泰特先生是对的。”接着阿蒂克斯还是有些不解地问:“怎么讲?”女儿反问了一句:“噢,如果是那样做,差不多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知更鸟在文中寓意美好),不是吗?”之后阿蒂克斯认定了尤厄尔先生是被自己误杀的。至此所有的人其实都选择了隐瞒真相。

  这样做到底对吗?似乎是不对的,我和阿蒂克斯有同样的思维及顾虑,但是我又同样十分认同阿蒂克斯最后的选择,因为我终于慢慢看清楚了那个东西,那个一直在暗中默默评判这一切并能定下输赢的东西,它告诉我,这样做是对的,并且它可以让我坚定想法而不再质疑。

  它就是有着这样神奇的力量,在汤姆的案子败诉之后,依然可以让一切趋于公平,它就是人心。

  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藏有公平二字,只是或许迫于现实的压力,人心有时被严重压抑,但是它就像是星星之火,终究是要呈燎原之势,即便需要时间,哪怕是很长的时间。

  《知更鸟》读后感 篇51

  我很早就看过了这本书,也正因为很早,所以并没有看明白,在我看来这是一部关于黑人斗争的书,背景是在上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国,经济大萧条,白人鄙视黑人,乍一看与《汤姆叔叔的小屋》有几分神似,但我最近看了一遍电影以后,我才明白了书中的很多细节,以及这个故事到底想告诉我们什么。

  故事发生的很顺理成章,把白人的过错或者说子虚乌有的罪名,冠在黑人名下,这是那个年代最常见的事了,但是律师阿迪克斯却为此愤愤不平,这个举动在当时绝对是让白人瞠目结舌的创举,为此他的孩子受到迫害,“犯人”汤姆也在狱中枪毙,我不知道这是多么扭曲的世界,我根本不能相信它的存在,一个真善的人受到了社会的报复,我不禁质疑写作的目的,但细细一品,那些黑人心中,阿迪克斯又如马丁路德金一样带给了他们光明,可阿迪克斯是白人,也许他的结局并不好。

  但是那些平等,自由,善良的种子在下一代的心中悄悄绽放,正是如此,书最想告诉人们的应该是要有颗善良的心,敢有扭曲的世界较劲的勇气吧。

  “你可以选择朋友,但不能选择家人。不管你是否承认,家人始终是家人。拒绝承认这点,会让你看起来很傻。”长大之后,我们都变得很多羁绊和无法与父母直面表达自己的感情,多了些误会也多了些不解,但父母也曾是个孩子,可当他们也是第一次做父母,有些爱隐忍,有些爱好胜,而这些都需要相互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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