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特长生招生方案

时间:2022-10-11 18:55:16 方案 我要投稿

2022秋季特长生招生方案通用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2022秋季特长生招生方案通用,欢迎大家分享。

2022秋季特长生招生方案通用

2022秋季特长生招生方案通用1

  根据区教育局《转发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20xx学年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园实际,制定20xx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一、现状分析

  我园现共开设13个班,其中小班5个班,中班4个班,大班4个班。由于幼儿园规模有限,下学期大班班额人数已满,无法为大班毕业不够年龄入学的幼儿继续提供大班学位,所以通知家长到其它幼儿园申请大班学位。

  二、招生人数

  新学年计划招收4个小班,共100人。

  三、招生对象

  年满三周岁(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具备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与同伴交往的能力,能参加幼儿园正常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四、学位类型划分及录取办法

  (一)学位类型划分

  1、第一类:户籍不限、天健时尚空间名苑自购房;

  2、第二类:深圳户籍、无自购房、天健时尚空间名苑租房满一年以上(以合同备案时间到20xx年8月31日为准);

  3、第三类:宝安户籍,邻近周边住宅小区自购房。

  4、第四类:深圳其他区户籍,邻近周边住宅小区自购房。

  (二)录取办法

  1、按照免试就近入园的原则,按照学位类型的高低依次录取,录满截止。

  2、同一学位类型中,在其他条件相同的前提下,按幼儿年龄由大到小、住址由近到远录取,独生子女优先;

  3、录取不以"先到先得"为原则,凡符合入园条件且在幼儿园公布的招生时段报名的,不存在时间先后次序。

  五、学位申请材料

  (一)深户适龄儿童需要准备的材料

  1、适龄儿童的出生证原件、儿童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如果是集体户,请同时出示户主的页面);

  2、住房材料:

  自购房:宝安区国土局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法定监护人的)原件;如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需提供宝安区国土局出具的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原件。产权登记人须是幼儿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且所占份额须≥51%。如产权登记人是幼儿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的,幼儿须与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租房:需提供宝安区国土局出具的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原件及由宝安区各街道房屋租赁管理办出具的满一年以上(以合同备案的.日期为准)的租赁合同,承租人须是幼儿的直系亲属之一,如承租人是幼儿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的,幼儿须与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独生子女证原件。

  (二)非深户适龄儿童需要准备的材料

  1、适龄儿童的出生证原件;儿童及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和在深居住证原件;

  2、住房材料与深户适龄儿童住房材料相同;

  3、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或本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副本(社保和营业执照二选一);

  4、儿童母亲需提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

  5、独生子女证原件。

  六、工作程序

  (一)4月24日前制定招生方案和招生公告。

  (二)4月27日在幼儿园门口张贴和在幼儿园网站上发布招生公告,在电子显示屏显示招生信息,并向全园家长发送招生短信。

  (三)5月9日至10日发放报名申请表,发表截止日期为5月10日下午6:00。地点:幼儿园门卫室。

  (四)5月16日上午,请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带上孩子,持《新城幼儿园学位申请表》及备齐学位申请所需材料的原件(不用准备复印件),按照《学位申请表》中规定的时间段内到幼儿园报名验证。地点:幼儿园一楼音乐室。

  (五)5月30日上午9:00在前门宣传栏公布录取名单。

  (六)6月13日上午进行新生注册,收取入园资料复印件及填写相关入园表格等。

2022秋季特长生招生方案通用2

  为持续提高我校生源质量,确保招收更多优秀学生,进一步加大招生宣传工作力度,增强招生宣传工作实效,在认真总结以往招生宣传工作经验和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科学制定招生宣传方案,强化组织领导,有效整合学校资源,拓宽渠道,创新机制,不断建设和完善一支专业化的招生宣传队伍;本着"重点突破广东,稳步推进外省,逐年扩大港澳台"的工作思路,加强生源基地建设,不断丰富和创新宣传方式与手段,构建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和立体式的招生宣传工作格局,不断提升宣传效果,力争巩固和扩大生源基地,持续提高学校生源质量。

  二、工作机制

  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实行"校领导主抓,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各学院分片宣传"的工作机制。

  三、具体实施

  (一)严密组织

  学校20xx年普高招生宣传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统一策划、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学校成立招生办公室、宣传部及各学院负责人组成的校招生宣传工作小组,严格招生宣传纪律,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切实保证招生宣传信息的准确与权威,确保招生宣传工作良性运行。

  (二)组建队伍

  1.招生宣传组的组建

  (1)广东省招生宣传组。招生办公室拟将省内划分成24个工作区域(见附表),实行"学校统一组织、学院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分片宣传"的工作体制,由承担本专科生教学任务的学院进行宣传工作;各学院在党政主要负责人领导下组建一支稳定、优良的招生宣传组,宣传片区负责省内某一区域的招生宣传工作;

  (2)外省招生宣传。省外招生宣传工作主要集中在招生计划较大的协作省份。由招生办公室从历年来参与招生宣传优秀人员中选拔,组成精干的宣传队伍开展宣传工作。

  2.招生宣传人员的遴选要求

  (1)招生办公室将从全校(含附属医院)范围的专家教授、专职教师、行政干部中遴选40名熟悉学校各项招生政策及专业设置并参加过两年以上普高招生宣传工作的老师组成若干个招生宣传工作技术支持小组。负责在技术层面指导各学院宣传组开展宣传工作、参加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的招生工作。

  (2)各学院招生宣传组可由本学院的专家教授、专职教师、行政干部及离退休教职工等组成。要求熟悉所负责地区教育主管部门、招生办公室和中学情况;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吃苦耐劳、身体健康;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招生宣传工作;人员保持相对稳定。招生宣传组组长原则上要求由学院党政领导担任。各学院宣传组在宣传工作中可聘请部分在当地有一定知名度的校友、优秀本科生和研究生及其家长参与招生宣传工作。

  (3)各学院招生宣传组,按每个工作区域不少于2人的标准组成。成员名单经学院审核后报学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4)各学院宣传工作区域先由学院从附表1中选择四个工作区域,报招生办公室统一调配后公布执行。

  (三)明确职责

  今年将采取各学院宣传承包各宣传区域与学校派遣招生宣传员相结合的做法,学院将负责所承担的广东省宣传区内的主要招生宣传工作,学校可以派遣有丰富工作经验的招生宣传员配合学院进行工作。学院招生宣传小组须根据学校的整体工作计划结合各自学院、学科的特点组织招生宣传工作。

  1、招生办公室职责

  (1)解读上级教育管理部门招生工作政策,制定本年度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宣传工作方案;

  (2)配合宣传部协调校领导及相关专家教授参加主流媒体主办的各类访谈节目;对外发布新闻信息;

  (3)与各招生宣传组紧密联系,积极参与、配合、支持招生宣传组的工作,为招生宣传组人员的遴选提供服务,为招生宣传人员提供专题培训,做到准确把握政策、统一宣传口径、统一宣传资料、统一宣传标志,为招生宣传组提供支撑材料及必要的条件保障;

  (4)从遴选的人员中组成宣传技术支持小组支援,指导各学院开展宣传工作,选派工作经验丰富人员赴外省开展宣传工作;

  (5)填报志愿期间汇总招生宣传组收集的考生报考信息,及时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以供决策。

  2、学院宣传组工作职责

  (1)熟练掌握国家、广东省及学校各项招生政策、规定。熟悉学校各学院及专业特点。正面客观介绍各类招考信息。

  (2)与宣传片区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办公室,各重点中学建立长期联系,掌握整个地区的招考动态;

  (3)负责安排,参与宣传片区内各种类型的招生咨询活动,张贴和分发学校宣传资料,宣传学校优势和招生政策;填报志愿期间驻守宣传片区各中学,指导考生及家长填报志愿,做细、做实考生报考信息登记工作,及时将考生报考情况向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人汇报;

  (4)按学校的整体布局创建"南方医科大学优质生源基地",及时将区域内优质生源基地报考我校的考生名单报送招生办公室。

  (5)合理组织校友和优秀学生家长利用其在当地的影响,协助学校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6)组织本学院优秀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以社会实践等方式参与招生宣传;利用假期回访毕业中学,与中学生进行成长成才等方面的交流,配合招生宣传组其他成员开展工作。

  四、评估考核

  学校对各招生宣传组工作效果进行评估考核。对考核优秀的省内、外招生宣传组进行奖励。考核标准如下:

  (一)省内各招生宣传组将以各宣传区域录取新生的人数及平均分数高出一本线分值的提高额进行与进行对比。

  (二)省外招生宣传组将以各省最低录取线超过省控线的分差比上一年度的提高额进行対比。

  (三)对参加今年普高招生宣传,效果明显、成绩突出的单位,授予年度招生工作先进单位,纳入学校的年终评优表彰。

  (四)参与宣传工作的全体成员进行先进个人评选。对获得先进的个人授予年度招生工作先进个人并教学管理二等奖。

  五、经费保障

  (一)宣传经费。各项有偿宣传活动统一由招生办审核、组织。宣传活动过程中所需的咨询会参展费、媒体宣传费等相关宣传经费,从学校招生工作专项经费中支付。

  (二)宣传人员差旅费。

  1、广东省招生宣传差旅费。省内招生宣传工作由各学院承担,宣传工作所需宣传经费费按照每个工作区域予以1000—2500元的专项补贴,其余经费学院负责的形式。

  2、省外招生宣传差旅费。今年省外招生宣传主要面向承担协作计划的省份。各省外宣传组的差旅费由招生办从年度招生经费中统一支付。

  (三)工作补助。招生工作是教学工作的组成部分。因此招生宣传等工作也是本专科教学工作的构成部分。参与学校招生宣传工作的人员将根据到负责区域的实际工作天数,按一天五个标准课时计算工作量并发放课时补助。

  本方案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秋季特长生招生方案】相关文章:

高中特长生招生指南12-29

特长生招生启事模板10-08

高中部田径特长生招生活动方案11-21

厦门高中特长生招生指南12-15

合肥高中特长生招生指南12-15

郑州高中特长生招生条件03-02

郑州高中特长生招生指南12-11

广州高中特长生招生指南03-15

杭州高中特长生招生指南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