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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居间服务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居间服务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居间服务合同1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民法典》,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工程(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发包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该项目总造价约__________________元),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发包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甲方与发包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完合同签订完成。该工程执行__________市计价定额及其配套文件和工程施工期间政府下发的相关配套文件,取费标准按一类工程一级取费不下浮,材料价格和未计价材料价格按工程施工期间__________________程造价信息单价执行。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信息,内容包括合同条件、工程量及总价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查。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发包单位进行合同洽谈。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发包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______%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以甲方与重庆XX公司签订的工程合同金额的______%计算。
2、居间成功后,在甲方和发包单位签订合同后支付居间费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暂定价)。甲方进场时应先支付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剩余金额从施工开始,根据甲方收到的每笔工程款比例支付;竣工结算完毕时,__________日内全部结清(乙方提取的款项,税收、管理费由乙方负责)。
3、甲方以劳务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乙方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
六、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试四份甲乙双方各留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____市____区中级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九、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居间服务合同2
甲方: 法人:
乙方(居间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提供融资单位或基金公司(具体收购单位名称按照签约为准)居间介绍给甲方,以使甲方与该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现甲、乙双方商定以下居间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义务
甲方或(及)其关系人与该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后日内,向乙方支付居间费 (¥0000000元正)。乙方提供酬金收取凭证(不包括发票)居间费用有甲方安装乙方要求转入指定银行帐号
2、乙方义务
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找介绍融资或出资方,并尽可能促成融资或出资方以信托、出借、借贷、投资等合法方式与甲方签订借贷或融资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协助转让的金额约为¥ 大写( )超出转让金额部分的居间费用双方协商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将该公司股东介绍给甲方,积极撮合甲方与该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
3、甲方权利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披露该公司股东,甲方或(及)其关系人与该公司股东就受让该公司100%股权达成协议。
4、乙方权利
4.1 乙方有依照本合同收取居间费的权利。
4.2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与该公司股东发生争议或(及)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乙方有豁免权。
5、名词解释
甲方“关系人”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具有以下关系的个人或组织:①甲方直系或旁系血亲、姻亲;②甲方任职或拥有股份、份额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③甲方通过关联交易、合同等实际控制的个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④其他由甲方实际控制的个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
6、违约责任、纠纷处理
6.1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1条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双倍的居间费。
6.2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2条约定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居间费。
6.3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的,甲方、乙方应提交无锡仲裁委裁决。因仲裁发生的仲裁费、调查取证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7、生效要件 合同文本
本合同经签字后即具法律效力。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居间服务合同3
甲方(托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托,负责就收购成都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00%股份,引荐甲方和公司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公司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托事项。甲方与公司单位未签订书面的股份转让合同,视为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公司的有关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主要资产情况(主要资产有:)、股份转让价格为元,写:元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公司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主要资产情况,必须完全能够成为甲方与公司单位所签订股份转让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4、乙方应保证公司及其主要资产情况真实可靠、各种手续齐全。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
5、乙方在甲方与公司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促成公司将100%股份转让给甲方。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公司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公司单位所签订的股份转让合同。甲方因履行股份转让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万元。
2、本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待甲方与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为甲乙双方共管账户解除由甲方掌控的账户密码或印鉴,此款归乙方所有并可自由支取。
3、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没有促成甲方与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视为乙方居间不成功,乙方应将居间报酬万元退还甲方。
4、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双方约定:甲方负责保管账户的法人专用章,乙方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在甲方保管印章期间,甲方不得将印章用于其他任何活动;在乙方未完成居间任务之前,乙方不得对法人专用章进行挂失处理。
5、乙方在甲方将前述款项存入或转入以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后,应当为甲方出具收条;乙方完成居间任务,实际取得居间报酬后,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居间报酬的承担
居间报酬是指乙方为完成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六、诚信原则
1、如果甲方与公司在本合同托期内,未能达成股份转让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应再与公司进行协商并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2、如果甲方以相关企业或在四川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3、本合同的有效期(托期)为20个工作日(自甲方将居间报酬转入乙方账户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公司与甲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甲方和公司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七、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八、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促成甲方与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九、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处理。
十、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十一、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托事项进行转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
年 月 日
居间服务合同4
卖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并委托就房屋买卖事宜提供居间服务.房屋以实际看房为准.
一、转让的房屋及附赠设备
1、哈尔滨市_______区___街___号____栋___单元层___号.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ft]
2、甲方应保证室内装修、固定设施完好无损,并保持与乙方看房时一致,房屋交接时如有损毁,由甲方修复或从房款中扣除维修费。
3、甲方愿意附赠以下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成交价格
乙方购买甲方房屋的成交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另产权过户所需的各项费(交给房产交易所、公证费、税费)全部由方承担.并且乙方已经对所购买的房屋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三、甲方义务及权利
1、①、甲方保证房屋产权真实合法,无产权、债权纠纷,并保证现不在拆迁范围内。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情况不真实,即视为违约。
②、保证其配偶及共居人同意出售该房产。
2、房屋交接前,此房的水、电、煤气、物业、供暖、有线电视、电话费均由甲方结清。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若甲乙双方发生任何纠纷,居间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应按照居间方通知的时间及时到房产交易所办理有关手续。
4、甲方有权随时查询、督促居间方履行本协议。
四、乙方义务及权利
1、乙方需依照合同的约定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付全部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五天,按乙方自动放弃处理,定金及中介服务费不予返还。
2、乙方有权随时查询、督促居间方履行本协议。
五、居间方义务
1、协助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2、在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下提供居间服务。居间服务合同签订后交易成功。
3、甲乙双方手续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准备齐全后(每逾期一日违约方赔偿另一方房屋成交价的万分之三违约金),居间方带领买卖双方到房产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自受理之日起_个工作日将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因甲方或乙方不配合而导致手续延迟与居间方无关。
六、付款方式
1、协议签定当日,乙方将购房定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其中包括居间服务费_______元整,代办费_____元整。交居间方。
2、此合同____日内,乙方将购房全款交居间方.按手印当日甲方领取房款的60%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领取产权证当日,甲方可得房屋全款的40%_______________元整.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反悔,提出不卖或提高价格及不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属违约行为。应赔偿乙方支付的购房定金等额的赔偿金,并支付居间方服务费。
2、乙方中途反悔,居间方不返回乙方购房定金及居间服务费,乙方按所交定金等额赔偿给甲方。
3、房屋因不可抗力等自然灾害导致损毁及政策性原因不能办理,本合同自然终止,已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房屋交接时间约定:
甲方需在乙方将购房全款交付完毕后(a、当天 b、_年___月___日)将房屋交付乙方,每逾期一日违约方赔偿另一方房屋成交价的万分之三违约金.
九、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如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可在房地产仲裁部门提出仲裁,或到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解决,或由甲、乙、居间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叁份,三方签字起生效。房屋交接结束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居间方:
年 月 日
居间服务合同5
甲乙双方为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依据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居间服务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承诺
1.1、甲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甲方承诺在融资活动中所署公章、财务印章、法人章真实、有效,否则自愿承担融资不能的责任。
1.2、甲方在本协议有关的融资活动中委托代理人已经获得甲方特别授权,有权代表甲方签署与融资有关的全部法律文书,甲方对其代理行为所产生的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1.3、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自愿、真实的。
2、乙方承诺
2.1、乙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2、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自愿、真实的。
3、委托事项
3.1、甲方委托乙方寻找、介绍融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融
3.2、乙方接受委托,为甲方介绍引荐符合其融资条件的机构或个人(以
3.3、乙方居间服务内容包括:甲方按乙方要求将所需资料提交给乙方,
3.4、甲方借款期限为个月,若采取先息后本方式,每月借款
3.5、乙方对甲方所融资借款事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4、居间报酬、费用及支付方式
4.1、若乙方促成目标融资人与甲方签署(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借款等)
4.2、甲方支付的居间费的有关税款均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应由
4.3、甲方应在目标融资人向其发放首笔贷款到达甲方账户或甲方指定
5、居间成功的认定
5.1、乙方引荐的目标融资方与甲方签订贷款(借款)协议时,即为本
5.2、如甲、乙双方未签订《融资居间服务成功确认书》,则乙方引荐的目标融资方向甲方账户或甲方指定账户转款时,即为本合同居间服务成功,甲乙双方不再签订《融资居间服务成功确认书》。
6、甲方权利、义务
6.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办理融资贷款事宜所需的一切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质、报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有效性负责。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不承担责任。
6.2甲方提供办理融资贷款事宜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质、报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予垫付。如甲方不能提供有效文件,导致融资不能,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6.3、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取的目标融资人的信息(属于公共领域的信息除外)向本协议居间业务直接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而使用。
6.4、不得与乙方介绍的意向融资人或目标融资人进行私下交易。
6.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做出有违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事项。
7、乙方权利、义务
7.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的相关情况。
7.2、乙方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目标融资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7.3、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的过错造成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7.4、甲方应配合乙方与融资目标人的谈判,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
7.5、乙方居间成功后,有权要求甲方应按本协议向乙方支付相应居间费。
7.6、如乙方居间未成功,不得要求甲方支付误工费、差旅费、交通费、招待费、酬金等任何居间费用;甲方不得以居间未成功而要求乙方支付其提供融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财务报表等)、交通费、差旅费、误工费等因融资而产生的费用。
8、违约责任
8.1、如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意向融资人或目标融资人进行私下交易时,视为乙方完成甲方委托的融资居间服务,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全额支付居间费。
8.2、乙方向目标融资方提供甲方借款资料,并经过目标融资方审批同意借款(贷款)给甲方后,如甲方放弃借款(贷款),则视为乙方居间成功,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全额支付居间费。
8.3、甲方在目标融资人向其发放首笔借款(贷款)资金到甲方账户或甲方指定账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居间费,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千分之叁向乙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直到付清全部居间费及违约金时为止。甲方自愿放弃请求降低违约金的抗辩理由。
8.4、若甲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未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居间费时,乙方为追要居间费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误工费、差旅费、诉讼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9、合同的生效、解除
9.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需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9.2.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9.2.2、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致使本合同履行可能违法的。
10、争议解决及其他
10.1、若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0.2、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条款理解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10.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服务合同6
买受人(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买受人、出售人、居间人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针对存量房(二手房)居间合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居间具体事项
出售人和售买人委托居间人促成订立合同,标的为______房产。
出售人委托的具体事项,包括出售人委托居间人向其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订立合同提供相应的服务。
买受人委托的具体事项,包括买受人委托居间人向其报告订立合同提供相应的服务。
二、居间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具体内容
(一)接受买受人购房委托,并提供相关信息给买受人,另外还要陪其看房。
(二)负责查验出售人和买受人的资格,以及房地产产权信息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
(三)负责将出售人的卖房目的,以及该存量房(二手房)的基本情况和相关事项准确的传达给买受人。
(四)接受出售人的售房委托,并为出售人尽快寻找适合的买受人。
(五)为出售人和买受人签订合同提供相应的服务。
(六)为买受人咨询银行抵押贷款等相关事项的具体操作方法。
(七)负责将买受人的买房目的等准确地传达给出售人。
(八)为出售人和买受人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应的服务。
(九)积极配合出售人和买受人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三、居间服务时间的确定方式
居间人提供的居间服务应从接受出售人的委托时开始,至出售人和买受人签订合同时结束。
四、出售人和买手的权利和义务
(一)出售人和买受人有权对有关的买卖内容进行确定。
(二)出售人和买受人在居间人没有促成合同签订时,有权拒交支付佣金。
(三)出售人和买受人有权在签订合同之前向相关人员了解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
(四)出售人和买受人有权要求居间人解答有关税率、现实税种等问题。
(五)出售人和买受人不应泄露居间人提供的相关秘密信息。
五、居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向出售人和买受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合同的订立提供相应的服务。
(二)居间人应按照出售人和买受人的委托,将所知道的相关信息告诉出售人和买受人。
(三)居间人负责将现行税种、税率等情况告诉出售人和买受人。
(四)居间人在促成合同订立时,有权要求让出售人和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佣金。如果出售人和买受人因故______订立该合同,并且不是居间人的过错,那么居间人有权要求出售人和买受人支付相应的报酬。
(五)居间人应保持对相关事宜进行保密,而不得私自向他人泄露。
六、收取佣金的具体规定
居间人在出售人和买受人签订合同时,应向买受人收取该存房量成交价的______%作为佣金,即______元整,向出售人收取该存量房成交价的______%作为佣金,即______元整。另外,居间人向出售人和买受人合计收取的佣金应低于该存房量成交价的______%。
七、其他相关规定
居间人应出售人和买受人提供交易结算资金的专用存款账户,并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进行划转。其中,开户银行为______,账号为______。
(一)出售人和买受人经协商决定使用居间人提供的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
(二)出售人和买受人经协商决定进行自行结算,签订相应的《交易结算自行划转声明》,供相关机构备查。
八、违约责任
(一)居间人如果故意隐瞒该存量房(二手房)居间合同的相关情况,并且是出售人和买受人利益遭到损害的,那么出售人和买受人有权解除该合同,居间人应退还全部佣金,并且承担相应责任。
(二)出售人和买受人应按照该存量房(二手房)居间合同中约定及时支付全额佣金。
九、该存量房(二手房)居间合同与其他文件发生冲突时的解决办法,出售人、买受人、居间人三方在该存量房(二手房)居间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果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则应以该合同为依据。
十、合同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办法
该存量房(二手房)居间合同的附件共计______份,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办法
在出售人和买受人履行该存房量(二手房)居间合同过程中,如果发生了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出售人和买受人未能协商成功,则可以按以下任何一种方式解决。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
该合同一式三份,出售人、买受人、居间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失效
该存量房(二手房)居间合同自出售人、买受人、居间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买受人(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居间服务合同7
甲方(出售方):张三
乙方(买受方): 李四
丙方(居间方):北京
在丙方居间服务下,甲乙双方于 x 年 x 月 x 日签订了编号为 x x x x x x 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涉及房屋地址为:坐落在丰台区风荷曲苑18号楼3单元205号 。
第1条信息确认
1、甲方已对乙方的身份信息和购房资格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确认,接受乙方作为房屋的买受方。
2、乙方对房屋进行了实地查验,对房屋本身现状及权属情况均已了解并认可,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明】、【产权人身份信息】、【产权人的委托授权书】、【其他】 以上所有涉及 资料进行了审核。
第2条居间服务确认
本合同的内容均为甲乙丙三方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甲方确认丙方已按其委托销售并发布房屋销售信息;乙方确认丙方已按其要求向其提供房源,并带其查看了房屋;甲乙双方确认丙方已提供订立买卖合同的信息和机会,并确认丙方协助甲乙双方订立了房屋地址为 的房屋《买卖合同》。
第三条居间服务费
1、甲方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 元整( _× 元)。
乙方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伍仟 元整( 5000 元)。
2、甲乙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时,甲方所售房屋不存在任何可以对交易造成实质影响的未披露情形,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甲乙双方均认可本合同第2条约定的丙方居间服务已完成。甲乙双方应于签订《买卖合同》当日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居间服务费。
第四条权利义务
1、丙方有权接受甲方售房委托;丙方有权接受乙方委托购买房屋,并带看房屋;丙方应为甲乙双方提供订立买卖合同的信息和机会;丙方协助甲乙双方订立买卖交易合同。
2、丙方在提供居间服务过程中如实向委托人陈述其所获知的关于交易房屋的相关信息,不得有故意隐瞒和误导。但基于丙方为民事主体,对于交易房屋及交易对象的资质情况,丙方只能进行形式审查,仅根据从业经验进行判断与预测,不作为丙方约束性义务。有关交易房屋的实际情况,以房屋登记主管机关作出的书面文件为准,甲乙双方需按照丙方的要求进行相关查验;有关交易对象的资质及资信能力,有赖于甲乙双方自行判断,丙方不对交易任何一方的资信及资质承担任何责任。
3、甲乙双方有如实向丙方及交易办理机关提供房屋交易资料的义务,丙方有审查双方提供资料的义务,但丙方该审查义务只限于形式审查,提供资料方应对资料的真实及有效性负责。
4、甲乙双方共同授权丙方办理房源核验、购房资质核验、网签及注销手续、资金监管、资金存管、物业交验等手续;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对授权事项提出中止或终止,需向丙方出具书面告知书,如因此导致丙方不能履行授权事项,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乙双方认可网签合同价格以《买卖合同》销售价为准,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需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利用丙方所提供信息、条件、机会等,私自或另行通过其他居间方签署《买卖合同》,甲乙双方除应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居间服务费之外,还应当向丙方承担居间服务费20%的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或一方延迟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居间服务费,该延迟方除应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外,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款的2%的标准向丙方支付迟延违约金;延迟超过5个工作日的,丙方有权暂停办理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后续协助事项,并不承担因此导致的任何责任,上述责任及交易中已经发生的费用由延迟向丙方支付费用的一方承担。
3、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或《买卖合同》的约定,导致丙方不能继续协助其办理买卖交易后续事项的,丙方不承担责任,且丙方有权收取本合同约定的居间服务费用和交易中已经发生的费用。如已交付的,丙方无须退还,如支付居间服务费方为守约方,支付方可向违约方追偿该笔费用。如未交付的,丙方有权利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法律途径催促支付义务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第六条争议解决
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丙方未盖章对丙方不生效,但并不影响本合同中关于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约定的效力。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三方协商一致外,各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或变更本协议。
3、三方同意,任何口头承诺、未经本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的任何书面承诺及合同条款的变更等行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甲方(签章): 张三
乙方(签章): 李四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x 年 x 月 x 日 x
年 x 月 x 日
居间服务合同8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居间期限
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期限
1、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_______%或者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委托人应在合同成立后的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2、支付方式为下列第_______种形式
(1)现金支付
(2)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居间费用的负担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向居间人支付必要费用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
第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居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1)甲方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甲、乙双方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该仲裁应是终局的,并且该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2)提交_________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补充
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
2、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约定被认为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3、本合同如有涂改,双方均应在涂改部分签字或加盖公章确认,否则涂改部分无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壹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居间服务合同9
卖方:买方: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代码证号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单位代码证号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经纪机构: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单位代码证号: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经办人住所:
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和《二手车交易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二手车买卖居间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车辆基本情况
1.车辆基本信息
品牌型号:;车牌号码:;
车辆类型:;车身颜色:;
发动机号:;车辆识别号码:;
表征里程:万公里;
使用性质:家庭用车公务用车营运用车其他;
2.车辆相关凭证
登记证号:;初次登记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行驶证:有(证号)无
年检证明:有(至_____年_____月)无
购置税完税证明:有(证号)无
养路费交付证明:有(至_____年_____月)无
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有(至_____年_____月)无
交强险:有(至_____年_____月)无
其他相关保险:有(险种;至_____年_____月)无
附加费发票:有(发票编号)无
购车原始发票:有(发票编号)无
质量保证:有(质保范围)无
3.车辆配置
燃料:;排量/缸径:;
缸数:;发动机功率:;
气囊:;驱动方式:;
排放标准:;变速器形式:;
ABS:有无
其他重要参数:
4.车辆事故和修理情况
(1)车辆事故情况:曾发生未发生
(2)车辆损伤和修理情况:
5.车辆权属状况
(1)车辆所有人姓名或名称:
(2)车辆设定担保(抵押或质押)情况:□已设定□未设定
6.车辆其他相关信息:
车辆价款、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居间报酬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
(1)本车价款为人民币:_____元(小写:_____元)。
(2)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包含税费)为人民币:元(小写:______元)。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由方承担,该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支付给约定的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办理方。
(3)车辆成交居间报酬为车辆价款的_____%,即人民币:元(小写:_____元)。
(4)居间报酬应在《二手车买卖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给经纪机构。
(5)居间报酬支付方式:
全部由卖方支付全部由买方支付
卖方支付______%,即人民币:_____元;买方支付______%,即人民币:____元
第二条买方、卖方及经纪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1、买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卖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买方交付车辆。
2、卖方应当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同时卖方还应当保证其向经纪机构以及买方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3、卖方应向买方充分披露车辆的质量状况,对于车辆出现的质量故障不得隐瞒。
4、买方、卖方应当按照约定向经纪机构支付居间报酬。
5、经纪机构收取居间报酬后,应向支付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6、经纪机构应当向买方如实告知与车辆交易相关的重要事实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影响安全使用的质量故障、重大事故记录等。
7、经纪机构应当主动告知买卖双方办理车辆过户、转籍的有关程序并全力协助双方备齐过户、转籍所需资料。若买卖双方共同委托经纪机构办理车辆转移登记和转籍手续的,经纪机构应在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日办妥车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并将有关证件交付给买方。
第三条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车辆如果存在权利瑕疵或者影响安全使用的质量故障,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经纪机构若与卖方恶意串通隐瞒该权利瑕疵或者质量故障,经纪机构应当与卖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经纪机构逾期办理或不予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的,应双倍返还居间报酬。
3、经纪机构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买方或者卖方利益的,不得要求买方或者卖方支付报酬或双倍返还已支付的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条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第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采取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其他约定
第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自三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买方(签章):卖方(签章):
经纪机构(签章):经纪机构(签章):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签订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服务合同10
甲方:
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双方代表经友好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 甲方委托乙方向资金方联系和安排约5000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资金方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甲方项目使用,乙方接受委托。
二、 甲方职责:
1、 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 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 维护乙方权益。
三、 乙方职责:
1、 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审批后,借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即视为贷款成功。
2、 全面协调甲方与资金方的关系。
3、 维护甲方权益。
四、 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 资金方贷款利息(详见甲方与贷款资金方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2、 保证金及担保费(详见甲方与资金方、担保公司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3、 项目前期启动及专家费用:25000元人民币。
4、 居间条件约定:甲方郑重承诺,贷款成功到达甲方帐户的次日前一次性将所贷款总额的三分之一贷款,无条件借给乙方,具体甲乙双方借款合同,甲乙双方另签,所产生的相关利息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五、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 25000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
2、资金方贷款到达甲方银行账号次日前,甲方保证支付三分之一的贷款到乙方指定的账号。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资金方贷款条件造成资金方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 其它:
1、 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甲方:乙方: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服务合同11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就委托居间人居间促成位于的转让一事,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拟购买位于 宗土地,现特委托乙方作为居间人促成该宗土地权属的成功交易。
第二条 土地慨况
土地座落:
土地面积: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做好促成该宗土地使用权转让一事的相关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土地使用权人所需文件资料、资信证明、按要求支付土地转让费、以及应由甲方提供的各种合理条件等。
2、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向第三方交纳信誉保证金。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尽全力促成该宗土地使用权属的成功交易。
2、乙方应如实、及时地向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重要事实、信息等情况,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和提供虚假情况。
3乙方应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 为确保成功促成该宗土地成功交易后,居间人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取得居间报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应向第三方重庆学苑律师所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信誉保证金,并委托该所 律师作为该信誉保证金的托管人。
乙方成功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的,双方结算出居间报酬的数额,居间报酬超过甲方交纳的信誉保证金的,超过部分在三日内由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无息返回给甲方,剩余部分继续由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代为保管,并按约定支付时间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第六条 居间报酬及报酬支付时间
1、居间报酬
双方经协商确定,该项居间服务的报酬按照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金额 ﹪的标准收取。
甲方、甲方股东或甲方关联公司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的,即视为乙方已经按约完成居间服务。之后,无论土地转让协议各方是否再变更、终止合同,甲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用。
2、居间报酬的支付时间为:
2.1乙方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50%的居间报酬;
2.2甲方领取指定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剩余50%的居间报酬。
第七条 居间活动的费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间活动期间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八条 其他约定条款
1、乙方未促成甲方签订土地转让协议的,甲方不支付任何居间报酬,亦不承担乙方任何费用。
2、定土地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履行合同情况、违约行为等,与乙方无任何法律关系,由该合同的相关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居间服务合同12
借款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居间人(乙方):
甲方因正当合法经营临时性资金短缺,需要银行贷款以解资金周转困难问题,据此,特委托乙方提供办代为理银行贷款业务的相应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双方需共同遵照执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要求
甲方需对外借款人民币¥ (大写: ),特委托乙方为其寻找贷款人,并提供代为办理借款业务的相关服务。借款利息应控制在月利率 %以下(包含本数),所借款项直接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开户行: 户名: 账号: );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该借款业务,需提供与借款金额相当的财产为借款提供担保,且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将办理贷款所需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提交乙方,向乙方交付担保物或提交财产权属证书,并保证其提供的财产不存在法院查封,设有他项权利等情形。
第二条 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月日止,在此期间,甲方不得再另行委托他人办理。在委托期限届满后,仍不能办理完毕的,双方可协商延长办理期限,甲方也可另行委托他人办理。
第三条 居间服务费的计算
2.1乙方促成甲方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出借人将借款支付甲方后,乙方的居间服务即履行完毕,甲方应按借款金额的%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借款合同》未实际履行的,甲方应按约定借款金额的%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如出借人与甲方协商
一致,不再履行《借款合同》的,甲方也应按约定借款的 %向乙方支付办理借款业务产生的合理费用。
2.2委托期限内
2.3 乙方促成甲方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后,
第三条 借款居间业务有关事项的约定
3.1甲方应当保守出借人和乙方的商业机密,不得向借款业务无关的第三人泄露出借人和乙方的业务情况。
3.2乙方应当保守甲方借款的机密,不得向与交易无关的第三人泄露;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应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提供甲方的相关信息者;乙方协助出借人维护和追索其债权者例外。
3.3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借款项目的权益要件,如有丢失、毁坏应承担补办责任。
3.4甲方借入出借款后,在借款届满后因临时性困难要求展期,向出借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的,乙方审查其理由正当并经出借人同意展期并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展期合同》的,甲方应向出借人支付展期期间的出借款利息,并按展期前的付费标准向乙方支付展期后的居间服务费。
3.5
3.6甲方借入出借款后,因意外情形确需提前归还而《借款合同》尚未到期者,应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补足应付居间费,乙方已收取的居间费不予退还。
3.7甲方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从属于该《借款合同》的担保合同和本合同,即表示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没有异议。
3.8甲方对使用借款的合法性完全负责,乙方不因甲方用借款从事非法经营或其他用途所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甲方违约责任:
4.1.1 违反3.1项约定,向任何无关第三方泄露乙方和借款人机密者,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1.2 甲方违反3.5项约定,不按借款展期约定支付借款利息或居间费,乙方拒绝协助办理展期手续,借款因此逾期的,甲方按《借款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1.3甲方以本合同约定方式认可乙方服务后反悔或违反3.5、3.6、
3.8项约定,乙方有权除拒绝退付已收居间服务费外,可委托出借人依据《借款合同》依法向甲方追索应收费用并停止对甲方的后续服务;
4.1.4 甲方违反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造成出借人资金损失的,应承担足额赔偿的责任;
4.1.5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项下有关约定,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有权按该条项下有关约定标准的2倍向甲方主张损害赔偿;
4.1.6甲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后,因甲方原因导致出借款人不能实际按约定成交者,甲方应按第二条约定标准或双方以其他方式约定的付费标准的2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4.2乙方违约责任:4.2.1除依法律规定或国家规范性文件要求向国家有关管理机关提供甲方有关信息外,向任何与业务无关的第三人泄露甲方机密者,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2.2 经甲方申请,出借人同意展期而乙方不提供居间服务者,甲方有权从乙方拒绝提供服务之日起拒绝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若部分出借人同意展期而另一部分出借人不同意展期者,乙方则只办理同意展期的出借人的居间服务,甲方应立即归还不同意展期的出借款本息;4.2.3 乙方须妥善保管甲方借款项目的权益要件,如有丢失、毁坏导致应承担补办责任;4.2.4乙方制作合同应当保障文本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不得因合同约定违法导致甲方权益受损,否则,应承担对甲方的损失赔偿责任;4.2.5 借款项目债权债务结清后,乙方应协助出借人并配合甲方办理解除手续。否则,引发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争议及解决5.1本合同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应由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六条 附则6.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债权债务结清之日终止。6.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确认:甲、乙双方已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进行了充分协商,借款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所有合同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理解完全一致,对合同内容无异议。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约地点:
居间服务合同1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为甲方筹集资金事宜,双方本着诚实、互信、有偿服务的原则,达成如下共识:
一、甲方委托乙方筹集资金壹亿至叁亿元(1—3亿)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2年(注:如有变动按实际借借款合同为准)。
二、甲方应对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与资料,并保证该信息与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便乙方筹款。
三、乙方为甲方筹集资金,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甲方采取借借款利息和乙方佣金相结合的方式支付佣金,其结合方式为借借款利息加上乙方佣金总共综合年利息20%的方式支付佣金。就是说:乙方为甲方筹集资金的利息低于年利息20%之间的差额部分作为乙方的佣金(注:利息低于年利息20%之间的差额部分,甲方需按筹集资金总额1—3亿元人民币壹年期限计算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甲方收到借借款资金后的当日按照上述借借款利息和乙方佣金的计算方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佣金 (注:佣金为税后,如需票据由甲方自行解决)。
四、若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每逾期一日,需向乙方支付拖欠佣金总额5%的违约金。
五、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协商达成一致后以书面形式作为本约定书的附件与本约定书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因本约定书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约定书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约定书专用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居间服务合同14
甲方(委托方):
乙方(居间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充分协商,就下列劳务居间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居间服务事项:
1、鉴于甲方具有从事劳务服务相关水平及资质,需要寻找劳务服务等合作,现委托乙方利用自身优势资源提供居间服务,乙方同意接受委托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向甲方提供劳务服务需求信息,甲方成功和客户达成劳务服务意向的,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居间服务给予公平合理的报酬。
3、甲方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客户达成劳务服务约定,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委派人员提供劳务服务,独立承担劳务服务相关权利和义务,乙方不承担甲方个人及人员劳务服务任何责任及义务,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
第二条 费用结算:
1、如上述甲方成功与客户或个人就上述劳务服务,甲方所得收益乙方占%,甲方自收到客户服务费用后3日内支付乙方,甲方不得拖延。
2、上述服务费用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A、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在进行劳务服务中要尽职尽责,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履行相关客户约定职责。
2、甲方必须按照和客户劳务服务约定相关约定履行合同,承担相关权利及义务,如出现纠纷,均有甲方负责承担相关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乙双方为合作关系,乙方对甲方劳务服务期间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不负任何法律责任,甲方自行购买相关保险,如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索赔。
3、甲方或委派员工因个人紧急事务、伤病及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坚持劳务服务的,需提前和乙方沟通处理,费用这块按实际产生的费用结算,造成客户损失的,甲方负责承担责任。
5、甲方应当为乙方居间服务提供必要且合理的协助和配合。
B、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当以合法方式尽力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应用其自身资源,协助甲方完成上述劳务服务。
2、乙方应当保证居间行为的合法性,不得损害国家、集体以及第三人权益。
3、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甲方外派人员服务情况,并共同研讨有关服务的一切问题,在甲乙双方商定的基础上,甲方应遵从乙方所提出的服务意见。
4、甲方每月给乙方出具对账单,乙方负责给甲方开具相应的服务发票。
5、乙方为完成居间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一方应当向他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
2、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同意赔偿守约方因追索违约责任而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相关损失、费用。
第六条合同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违约(包括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而终止;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保密条款
1、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
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泄密方应赔偿守约方违约金元,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八条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机关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
4、本合同及其相应附件从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及其相应附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页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居间服务合同15
在甲方(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受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曾就买卖甲方所有的________________(下称“该房地产”),在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下称“__________”)居间介绍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下称“该协议”),且甲方已经收受乙方支付的定金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整(RMB40000)。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合意解除该协议,现就解除该协议事宜约定如下:
一、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该协议。
二、甲方应当于本解约协议签订后五日内自行或同意上海锐丰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_)。若关于该房地产的房屋产权证________________保管的,则乙方同意__________将所保管的房屋产权证返还甲方。
三、待各方履行完毕本解约协议上述款项后,甲乙双方就该房地产买卖事项再无其他争议,且互不追究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交上海锐丰,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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