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个人的村庄》有感

时间:2024-08-31 10:00:41 偲颖 个人感悟 我要投稿

读《一个人的村庄》有感(精选11篇)

  读完一本书以后,你有什么领悟呢?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一个人的村庄》有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一个人的村庄》有感 1

  近几日经朋友推荐,我开始看刘亮程先生的《一个人的村庄》,开始时并不以为意,因为之前并未听说过这个作家,对他及他的作品并不了解。可是读了几篇过后,我就彻底摒弃了先前的想法,它确实值得看。我发现作者总是于平凡中发现不平凡,文章似乎句句饱含深意,耐人寻味。

  虽然我现在看的还只能说是九牛一毛,但感触却还真不少。例如《风把人刮歪》一文中所说:“风把人刮歪,又把歪长的树刮直。风从不同方向来,人和草木往哪边斜不由自主。能做到的只是在每一场风后,把自己扶直。”其实人有时候和树一样,对生命中突然刮来的风无可奈何,能做的就是在每一场风后将自己扶直,记得有句话是这样说的:“我们无法改变环境,却可以改变我们的心情。”既然“大风”不可避免,事实也无法更改,我们能做的就是“风”过后重新站起站稳,等待下一场“风”的挑衅。

  又如:“不管你喜不喜欢,愿不愿意,风把你一扔就不见了。你没地方去找风的麻烦,刮风的时候满世界都是风,风一停就只剩下空气。天空若无其事,大地也像什么都没发生。只有你的命运被改变了,莫名其妙地落在另一个地方。你只好等另一场相反的风把自己刮回去。可能一等多年,再没有一场能刮起你的大风。你在等待飞翔的时间里不情愿地长大,变得沉重无比。”有时人在自然界中真的如草芥一般软弱无力,既然如此渺小,我们就不能只是坐等时机,而应该积极主动争取,趁风未来之前,要么努力使自己变得强大,风吹不起;要么找个地方扎根站稳,风吹不动。

  再如:“这些一墩一墩,长在地边上的铃挡刺,多少次挡住我们的路,挂烂手和衣服,也曾多少次被我们愤怒的撅头连根挖除,堆在一起一火烧掉。可是第二年它们又出现在那里。”或许这就是所谓的“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吧。可能我们每个被挡的人都曾有过这种冲动,将其连根拔除,堆在一起一把火烧掉,然后恨恨的,解气的说道:“让你拦我路,叫你刮我手和衣?”但又是否有谁会站在铃铛刺的角度上考虑过它此时的想法?“明年我还会再长出来的。”这或许正是我们人类所不曾考虑和欠缺的吧,像铃铛刺一样顽强的.意志与生命力。无论我们对它做什么,第二年它依旧会重新出现在那里。

  还有,在《永远欠一顿饭》中所说的:“我就这样给自己省了一顿饭钱。这又有什么用呢?即使今天早晨我突然暴富,腰缠千万,我也只能为自己备一顿像样点的早餐。却永远无法回到昨天下午,为那个又饿又累的自己买一盘菜一碗汤面。”确实,我也常抱着这种想法,认为现在年轻,精力旺盛,成天熬夜,妄想着哪个假期或周末狠睡一觉补回来;为了学业常常假期还留在学校,妄想着等学有所成再回家多陪陪父母家人。可是,这一切真的可能么?真的能够补得回来么?现在想想觉得当初自己的想法是多么的可笑,过去的就是过了,又如何能够补得回来。“人生没有彩排,每天都是现场直播”,我们能做的就是认真过好每一天,做好每件事,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

  在《狗这一辈子》中是这样描写狗的:“狗本是看家守院的,更多时候却连自己都看守不住。”因为“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太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顿了肉剥了皮。所以说“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人们总是自哀自叹说人活着不容易,殊不知,其实狗活着也不容易,到底还要看我们人的意思。

  再就是《最大的事情》中“风四十年吹旧一扇门上的红油漆,雨八十年冲掉墙上的一块泥皮。”其实很多时候,我们需要的只是时间与坚持,滴水穿石的故事难道还不能证明这一点么?

  虽然读刘先生的作品才几篇而已,但或许是因为同是从乡下走出来的。在他的作品中感受到了家乡的味道,童年的味道,熟悉的感觉。我时常觉得自己无话可说,无事可写,读了《一个人的村庄》,里面写的都是生活中的小事,普通、简单,可作者却总是能从这些平凡中发现些什么,然后传达些道理给我们,这大概就是他的作品深深吸引我的地方了吧。

  读《一个人的村庄》有感 2

  金黄金黄的麦田、戴斗笠的农夫,一切都如童话般的唯美,让人的心中有丝丝的颤动,这便是我的最初感觉,于是我开始沉浸在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中。里面有狗啊,马啊,驴啊,他们在刘亮程的笔下是那么可爱,那么具有灵性。

  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便是《狗的这一辈子》。狗的一生并不长,只有十多年,但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狗年轻时,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年老时,无人问津它多病的肉体,脱毛的皮,像一位历尽沧桑的老人,把自己交给时间和命。

  记得小时住在农村的外婆家时,有一条全白的母狗,自我有记忆以来,它的睫毛都是白的,生有一群的`小狗,每次看到它斜躺在家门口,哺乳着自己的孩子,都能让我感受到母亲的伟大,我曾经也是被这样呵护着成长,瞬间想为母亲做点事,填补自己的感恩之心。每到夜晚,那些小狗见到陌生人便吠,它只是匍匐在门边,在众狗狺狺的夜晚,默不作声的肯定的一条老狗,但那也一定是只忠心耿耿的狗,它从未离开自己的岗位,不忘职责。后来,我再次回到那时,它已经不在了,有些失落,外婆说,它的命只有这么长,那时我还舒服了许多,至少年轻时威武过,老了又有自己的一群孩子,这辈子还算做到了本分。这就是我曾见过的狗的后半辈子。

  但非所有的狗都能有这么幸运。

  狗年轻时,是个守卫,是把门的。来人并非找狗·,却要与狗先较量,主人听到狗叫,会开门瞧瞧,想见到人就开,不想见的便假装听不见;若非见不可的贵人,主人一趟子跑出来,打发走狗,骂一句“瞎了狗眼了”,狗自会没趣地躲开,稍慢一步又会挨棒子。其实这也是很多人养狗的原因,避免不想见却又难开口的尴尬。在我印象中,有些狗,刚刚懂得它存在的意义,因太尽忠职守,就进了人家肚子。

  那年,随着父母来到他们工作的地方,从老家带了只土狗,每周放学回家,它就摇着尾巴向我冲来,跳起来往我身上扑,那叫是一个激动劲啊,赶也赶不走,虽然有些嫌弃它的唾液,但心里还是暖暖的。不料,就在一个下午,它便消失了,妈妈告诉我,下午一辆黄面包车来,小狗叫了几声,就被一个麻袋套走了,她追都没追上,看来人家是早有准备的,是卖狗肉的。顷刻间,我非常气愤,往地上重重的跺了一下,以后没它迎接我回家了,如今想想的怀念有它在的日子。这便是我见过的不幸的狗的前半生。

  把书看着看着,想到了与书中如此相似的我的这两个伙伴,他们不忘自己的本分,自己的初心,至死都坚守着,甚至为此付出生命。他们永远如此简单,如此快乐,只要有精力就不停歇。他们简单就快乐,我们世故就变老,愿在城市的喧嚣中,我们能像他们一样简单的表达自己情感,执着的保留自己的初心。

  一本书的阅读,总能让我的心灵又得的一丝丝满足,因而感谢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

  读《一个人的村庄》有感 3

  人总是亲近于和自己有相同点的人,总是对和自己生活比较贴近的文字多一份兴趣。我也是一样。但《一个人的村庄》是个例外。我生活在东南沿海,刘亮程则在西北内陆。我在城市长大,他却当过农民。我这里柳絮纷飞的时候,他眼前是漫天的黄沙。刘亮程却将他居住的村庄写出了世外桃源的味道。他说他没有天堂,只有故土。

  他告诉我们一个普通的村落在一些无法消磨掉的东西里可以站成永恒。

  刘亮程是个智者,又是个普通的人。他看穿了荣华富贵,在他眼里,没有贫富贵贱之分,他甚至愿作一棵长歪的树,一头拉车的驴。他生活在一个人畜共居的村庄里,他热爱脚下的黄土,热爱眼前的自然。他写一匹马戴着套具跑掉了;他写一窝蚂蚁用一夜时间绕过人为的障碍回到属于自己的'墙根;他写一只鸟停在他铁锹的把上声音沙哑地对他说了很久的话;他写一棵被压弯的树遭到人的遗弃……他似乎只是把他看到的一切记录下来,再加上些仿佛脱口而出的语句,便赋予了一个村庄以生命和活力。如果让我在乡村与城市之间选择我肯定会选后者。我以为在繁华的闹市里有舒适的学习环境,以后能有个好工作就是幸福的人生了,但刘亮程告诉我,我已缺乏一颗感恩大自然的心。

  我们感恩亲人赐予我们生命,感恩朋友带给我们快乐,却忘记了我们世世代代生存的这片土地。如今,我看到一只麻雀都会有莫名的抗拒,见到虫子就想打死,牲口更是不愿去碰的。我在不经意间给人和其他动物划分了层次,但事实上我们之间没什么等级之分。刘亮程不记恨咬过他的狗、叮过他的虫,只怀念为他劳作了一生的驴和牛。《一个人的村庄》让人感受到自己多么自大。其实即使身处城市,大自然依旧在我们身边,只是我们被灯红酒绿弄花了眼,忘却了生命真正的色彩。我面对一场雨一场雪一片落叶一树繁花也会有万千感慨,但我感到的只是我一个人的寂寞,我的愉悦也只是我在自娱自乐罢了。我把自己的感情加之于大自然,却没有让自己融入她并真正地感受自然万物的喜怒哀乐。我从未想过雨是不是同我一样孤寂,花是不是与我一道欢喜。我没有躺在一块土地上聆听过大地的心跳,也没有认真嗅过一朵花、看过一棵草,更没有长久注视过一虫一鸟。然而她是真的没有感情么?近年越来越多的灾害,不就是她对我们的怒吼?灾难带给我们很大的损失,我们感叹不幸时是否想过,这是天灾,还是人祸?我们因灾难而流泪,当我们抬头看见灰色的天空,当我们再也看不到成群的鸟儿时,我们心中也再为自然而流泪么?我们的泪腺,为何会如此荒芜……

  任何一株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任何一粒虫的鸣叫也是人的鸣叫。这正是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所表达的。

  我真的很期待一阵风吹过整个世界,吹过所有繁华,吹过我的胸膛。然后一切重新开始。

  让我躺在大地上仰望蓝天,在我永恒的一个人的村庄。

  读《一个人的村庄》有感 4

  我是在读《一个人的村庄》的时候想起那个问题的。

  那是几年前的事了,某一个读书日,报纸上发起一个讨论:如果让你在大海上漂流一年,只能带一本书,你会选择哪一本?

  回答众说纷纭,当时我的选择早已不记得了。捧着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那个答案突兀地闪现:手上的这一本便不失为一个好选择。

  如果让我用一个字形容读这本书的感受,我会选择“静”。这些朴实得有如黄土的文字里,藏着一股宁静的力量,静到一低头就能看见长长的过往,静到能听见天地之间最清晰的心跳声。

  我惊异于字里行间的灵气,而我得知作者只读过五年书后,我感到了理所当然。只有这样的人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字,就像他脚下的土地,木讷无言却宽厚温存。那是宁静到极致后具有的深沉的力量,它迫使我心中的喧嚣沉寂,一寸寸压低我的灵魂,直至趴伏在大地上感受风的私语和大地的呼吸。

  刘亮程是村庄的儿子。他写狗。写马。写虫子,他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观察蚂蚁搬家。写人,熟悉的不熟悉的、友好的对头的。写房子,他津津乐道着他曾荒废了不少时光的那些老房子,那些院门、土墙、墙边的树、树旁的烟囱和悠然的炊烟。写烟、写风景、写木老头;写梦、写死亡和新生。从冬天写到下一个冬天,写每一个人每一堵墙、每一块土皮都将归去的岁月,和天空。

  他是整个村庄最闲的人,他也是整个村庄最忙的人。他蹲在田垄上研究风的心情,他为一所房子担忧能否晒到阳光,他听见一朵野花吟吟的笑声像个傻瓜似的一个人在荒野中笑出来,他觉得屋后的那个榆木疙瘩是村庄的头颅。

  刘亮程以他孩童般的眼光注视着大地的`一切,同时他又以先知般的悲怆预言了生命中吹彻的风和一年年累积的冬日。他是一个随性的赤子,任由自己飘荡在每一个司空见惯而不为人知的角落,就像一阵风、一场梦。

  那是他的幸运,也是我们的不幸。

  拿起这本书,在浮躁的世界里获得暂时的澄澈。我愿意带着这个美丽的妄想,一个人在无边的海洋上流浪。

  读《一个人的村庄》有感 5

  本书的作者刘亮程,构造了一个村庄,或者说一个世界,他私有的,我们,永远只是旁观者,我们只能从中看到自己的村庄。故以下所写,不是作者的世界,而是我的世界。

  一、生命的字眼

  生命,一个永恒的话题,因为生命是一个深刻的东西,每个人的都不同,谈来谈去,没什么可以交给别人的,谈的都是自己。

  故每个人都是经历者,也是旁观者。

  “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我们帮不了谁。”

  这是生命的孤独感。我们的生命不是莎翁笔下的戏剧——麦克白注定谋反,李尔王必将流放,不是一个设定好的剧本,我们一直面对着突如其来的独一无二的人和事,一个人在温暖的日子里迎面向阳,尽情释放生命的明媚;或一个人在阴冷的岁月中卷曲身子,默默隐藏灵魂的温热,。这些经历让生命无法倾诉,因为别人听不到也看不到,一个人独自走在生命中,别人听不到他的声音。

  “可是我,只是个种地的农民,没在天上飞过,没在高高的树枝上站过。我怎么会听懂鸟说的事呢?”

  这是隔阂,生命的隔阂,因为没有经历,所以不会懂得。这是一场一个人的战争,注定了单枪匹马,别人帮不了你,生命是独立的,所以你要一个人面对痛苦与快乐,所以才会有坚强与不屈,因为承受着整个生命的重量,他往往压得你喘不过气,但别人却感受不到它,因此独立是一种品质,一种走完生命必须的品质。

  生命的诞生注定了孤独与一个人面对,所谓的依靠并不存在。

  二、要做的事

  一个人,他做的事,决定了生命的状态与价值。

  人们生活在一块大陆上,却各有各的活计,生命中的事太繁重,够一个人忙一辈子,别想得太简单。

  “他们太小看这些活计了,总认为三下五下就能应付掉,事实上随便一件小事就能消磨掉人的一辈子。”

  生命如此艰难,一件事,要做好,是不简单,你要做的事,往往是全世界最重要,最困难的事,因为你要做好它。它是全生命的重量,他让生命沉入黄土,而非如尘埃一般浮在空气中,故而要做的事让人专一,只有专一一件事,才能从尘埃里挣脱出来,这件事,是生命赋予的使命,是一个人的一生,干完,干好,人就出来了。

  “我们干完的事,将是留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大的事。”

  最大的`事是你做完的事,简单的道理,践行的人却不多。

  脚踏实地,做自己该做的事。

  三、默数时间

  “风四十年吹旧一扇门上的红油漆,雨八十年冲掉墙上的一块泥皮。”

  一切都在默数着时间。

  时间令所有的哲学家,科学家,文学家有爱有恨,它未知,神秘,诱人,但它真正的意义,怕也只是一个量度。

  多久,多少年,多长时间。

  时间不是永恒的,它消磨完一件事,自己也就不复存在,他伴随外物而生,又随外物而止,所以每一段时间都是唯一的,没了将不再出现,这唯一性让逝去的变成了最美丽的,或者说一切都是最美丽的,应为没有什么是相同的。所以时间的逝去让人恐惧,他消磨掉过去,侵蚀现在,威胁未来,何其可怕!一生转瞬即逝,偏偏还留有遗憾,死也不得安宁!

  时间创造了唯一,唯一创造了美丽,所以认真地和每一秒作伴,用心去相处。这倒也不算什么惜时——美丽的总不能轻易放过,要细细品味好的时光。

  读《一个人的村庄》有感 6

  “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善解人意不行,善解人意了均不行。”短短的一句调侃,就彻底把我拉进了这本书中……

  《一个人的村庄》的作者刘亮程是一位真正的农民,也是一位真正的作家,他不用繁华的成语堆砌文章,而是用朴实的文字。李陀曾这样评价刘亮程,“他好像能把文字放到一条清亮透明的小河里淘洗一番,洗得每个字都干干净净,但洗净铅华的文字里又有一种厚重。捧在手里掂一掂,每个字都重得好像要脱手。”他无时不刻不在写作,即使是拿着铁锹在田地里闲逛时。这个奇怪,不走寻常路的人,常常会去观察村里的狗,兔,驴等,这是一本真正的,写人写天地,写天地之间的故事的散文。

  “一个听烦市嚣的人,躺在田野上听听虫鸣,该是多么幸福。”这本书字里行间都可见一种“孤独”,也并没有那么多“乱花渐欲迷人眼”,琢磨琢磨着,也就成了大家。但人落入红尘,自然会少了过往的观察力。

  这本书中有作者自我叩问生命意义的刹那体悟,有作者在乡村生活中的各种细碎无常。其文字质朴静美,以简单解构复杂,以纯真启示世故,流泻“远郊乡村”之美。与其说是聊乡村,其实是在说哲学。

  黄沙梁村庄中的小事,一棵草,一只虫,一头牛,都会引发他的探索与思考。一个对生活有着极高敏感度的人,是多么幸运,可以在平常琐事中,窥探人世间的百态,又是多么的不幸,对于他来说,生活中无小事,任何事情都会是他心头一颤。他的童年生活确实是不幸的,父亲早逝,母亲带着孩子们艰难生活,换作其他的作家,写出来的肯定是凄惨的回忆,而在这一本书里面,他与众不同,他只是孤独,一种一个男孩独自望月的孤独,但让人看到了生物的灵动,陪伴作者的一个又一个夜晚,一阵又一阵的清风……

  马尔克斯说过“生活不是活过的样子,而是我们记忆中的样子”,作者笔下的村庄,是他一个人的.,他的行为是自由的,他的思想是自由的。也许只有离开了家乡,才会把原来的家乡,找到并认领回来,那个从小到大,给过你一个童年和一个少年的家乡,你重新回望它时,就像望一轮天边的月。

  面对无数困扰众人的谜题,只要能像刘亮程那样回归初心,逃离不必要的欲望,就会发现,答案就藏在我们的过往中,让心中永存一片净土。

  读《一个人的村庄》有感 7

  最近我读了一本新书名叫一个人的村庄,它是一本具有80篇美篇的散文集,作者刘亮程通过细腻得描写,让我们展示了他生活在许多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大多是村里的人和草,花草树木,甚至几只小虫与老鼠也走进了我们的视野,然一个多彩的乡村大世界。

  刘亮程的那么多文章,并不那么华丽,也并不那么修,散发着浓浓的乡士气息,简简单单的文字,还凑着各种各样的人生哲理,我的仿佛也跟着作者来到了黄沙梁,陪他一起看那里的.。生老病死故事,随他一起看那里的耳语虫的嗯菜,他告诉我们,怀着感激的心,你会发现这个世界的美丽。

  一个人的村庄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一句靠近。我的两朵花,一朵是一有吟吟,笑声入耳,另一组则是扭头抽面。仍不能遮住笑颜,也不奈不住笑了起来,对一朵花露出笑容,为一片新叶欢然激动,多么好的故事。

  一个人的村庄没有华丽的色,一没有渲染的外表,只有普负责语言和浓厚的乡情。情绪却打动了我的心灵,双手捧着这本书,心情享受他丧,仿佛有一罐麦香四远,而今缓缓都送来了。

  读《一个人的村庄》有感 8

  假期里,我读了《一个人的村庄》这本书,感触颇深。当我读这本书时,我被作者的独特性所感动。

  刘良成,新疆沙湾县人,以他孤独的性格描绘了他与牲畜、植被和各种小昆虫独自生活的村庄。你看不到他的话中的战争硝烟,看不到歌舞的花朵,只看到牛、马、植被和一切充满活力的东西。独自走在村庄的路上,没有任何麻烦和顾虑。

  作者作品中的动植物是不同的。驴是别人眼中的“工作机器”,不起眼,但作者在文章中把它当作朋友。作者作品中的一切都变得如此和蔼可亲和讨人喜欢!即使是作者在文章中描述的一根大树根也完好无损地进入了我的视野和脑海。

  渐渐地,我发现作者描述的村庄是如此的美丽。早上,太阳首先照在村子的东部,然后照在村子的`西部,这一定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他的村庄是血肉之躯,似乎赋予了生命。作者的文字叙述带来的美甚至远远超出了现实。

  让我们谈谈自然。作者对自然的描述有些“野性”。这些话似乎是作者安静而孤独的,带有一些“野性”的味道。

  读《一个人的村庄》有感 9

  《一个人的村庄》中有一句话叫作“那个村庄有一场风那么大。有一粒尘土到星晨那么高远,有一年四季和一村庄人的一生那么长”这本书的标题充满了诗意和哲理,它不仅仅是指一个人独自生活在一个村庄里,更似乎是内心的寂寞与孤独的表达以及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思考与反思。但实际上却是一个充满生命力的地方。

  在村庄里,作者看到了生命不同的形态,草木,动物,风,夜晚、月光和梦……每个生命都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存在。在这里每个生命都是平等的,设有高低贵贱之分。这个柱庄很奇妙。它似乎很静,却也好像很吵……不过,有一点不容否定,那便是作者的灵魂在这里我到了且己自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他不再感到孤独和寂寞,因为他知道自己不是孤独的,他与这个村庄里的所有生命一样,都是这个世界上的`一部分。在这个村庄里,他找到了了属于自己的生命价值与意义。找到内心的平静和自由。

  如果我还有什么剩下要做的事情,那就是一棵草的事情,一粒虫的故事,一朵云的事情。

  然而,村庄对于作者来说,可能还意味着一种对于社会和现实的逃避。在现代社会中,人们常常被各种琐事和压力所困扰。他们追求过度物质或是所谓的“好面子”。却让内心的宁静空缺。而“一个人的村庄“这个标题可能也是想唤醒人们。总而言之,这个标题广泛而深远,它不仅仅是一个故事的开始,更是一种思想的启示和人生的探索。

  读《一个人的村庄》有感 10

  在这个炎热的暑假里,我捧到的第一本课外书是《一个人的村庄》。当我翻开慢慢去品味的时候,我便渐渐沉浸其中。于是,我就迫不及待地把这本书完完整整的看了一遍,特别是作者所描述的村庄里的这些小动物,我会去多看几遍。读完整本书,让我感受颇深。

  《一个人的村庄》一书是被誉为”20世纪中国最后一位散文家”刘亮程撰写的一部散文集。作者像是自言自语、旁若无人地述说着这个曾经陪伴他成长的地方。跟随作者的脚步,带我们走近曾经那个远离现在城市喧嚣,有着袅袅炊烟,有着驴叫声、狗叫声、虫鸣声,有着会记住很多事的树,处处透着生机的村庄。通过这些动物、植物、风和天空等自然环境,也让我感受到在那遥远的地方——新疆所独特的自然风景。

  这是一幅多么美丽的画面,作者写了许多动物、植物等自然之物,描绘出了一个万物共存的世界,万物包容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这样的美丽风景,让我不禁想起了外婆家,那里也是一个农村,走进那里老远就能听到鸡鸣狗吠,那里家家户户也养着许多家畜,外婆则养着一窝的鸡,我们几个孩子经常逗着玩,扔几个石子,放几个鞭炮,追逐几下。我们会放飞在田野里,一群孩子在那里追逐、嬉戏、打闹,玩得忘乎所以。直到看见村头几户人家冒出炊烟,才缓缓回家。当然,我们也会静下来,细细观察着一群蚂蚁,或是扔点食物、或是放个木棒干扰下路线,当看到他们团结一起用小小的身子扛起来搬运比自己重几倍的东西时,也让我深刻感受到了团队的.力量,团结的力量。

  杭州亚运会的精神“用心交融,互相包容”,体现亚奥理事会大家庭团结向上、紧密相拥的理想,同时传递自信乐观、不畏挑战、共迎美好的期许。也寄托着面向未来,共建亚洲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良好愿望。

  这也与开放包容相融合,最后引用一句古话:“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让我们共同奏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交响曲。

  读《一个人的村庄》有感 11

  假期里,我读了《一个人的村庄》这本书,感受颇深。我读这本书时,一直被作者的独树一帜打动着。

  刘亮程,新疆沙湾县人,他以他那孤独的性格,描绘出了他一个人和牲畜、草木以及各种小昆虫共同生活的村庄。你从他的文字中看不到战火硝烟,看不到歌舞繁花,看到的只有牛马、草木和一切有生机的事物。一个人走在村庄的小路上,没有一丝烦恼和顾忌。

  在作者笔下的动植物是与众不同的。驴在别人眼中是“工作机器”,是不起眼的,但是作者在文章中却把它当成了朋友。在作者笔下的每一种事物都变得那么和蔼可亲,那么讨人喜欢!甚至于作者在文章中曾经描述过的一个大树根,就那么原封不动地进入了我的视野,印进了我的脑海。

  渐渐地我发现,原来作者描绘的村庄居然是那么的美。早上,太阳先照到村东头,后来又照到村西头,这一定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他笔下的村庄,是有血有肉的',似乎赋予了生命。作者的文字叙述所带来的美感甚至远远超越了现实。

  再来说说自然,作者对于自然地描写有些“野性”。那些文字似乎是作者安静的孤独产生的,带着些“野”味。

  作者是一个十分孤独的人,他文章的字里行间时时处处都流露出了他的孤独,在如今这些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时代,作者却仍沉浸在黄沙梁的岁月里,停止不前。

  作者却也是个非常懂得生活的人。正所谓“树挪死,人挪活。”文中写道,作者凭借自己的双手,盖了一间新房子,并在黄沙梁修建了一条公路。当他离开黄沙梁时,他却把房子毁了。也许他是不想让别人占用他的所有,也或者是他不想让人不劳而获,总之,他将房子毁了。这也就是作者的独特所在。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作者著书的最大独特之处体现在:作者仅用了小手笔描写了村里的人,却用了大篇幅去描写了家畜、草木等事物和自己的生活。这里可以看出,牲畜、草木等事物以及村庄里的一切在作者心目中地位是非常高的,也因此可以看出,作者对村庄里的一切都充满了感情。

  如果让我去当农民,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拒绝。因为我知道,在乡下,生活环境是很恶劣的。农民们工作起来一干就是十几个小时,夏天烈日炎炎,冬天寒风刺骨,而且还是极为劳累的农活。那里没有空调,没有风扇,没有暖气。但是作者却选择在黄沙梁生活。我所缺乏的,就是对生活无限热爱的心!

  海子曾说过:“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我以后要简单的生活,创造简简单单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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