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选)实施方案3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施方案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施方案 篇1
为充分调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各窗口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在“中心”内形成比学习、比素质、比服务、比守纪的良好氛围,真正树立便民、规范、廉洁、高效的政府形象,使“中心”成为展示*县形象的窗口,经“中心”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在“中心”内开展“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党员模范示范岗”、“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通过“示范岗”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全面提高“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推动“中心”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指导思想:“示范岗”创建工作必须紧紧围绕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主题,以有关主管部门创建标准为依据,以全面提升“中心”科学管理水平、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为目标,将“中心”建设成为接待热情、语言文明、办事规范、服务优质的文明窗口。
二、创建内容及标准:“示范岗”包括: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党员模范示范岗、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示范岗。“示范岗”由“中心”全体窗口服务人员、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妇女工作人员分别创建。
1、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标准:
(1)认真落实中心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服从中心的领导;
(2)窗口工作成绩突出,服务热情周到,无投诉现象发生;
(3)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中心并在中心受理和办理,服务事项主动纳入中心办理和受理,无两头办理现象;
(4)窗口办件准确及时,按期办结率达100,提前办结和即办件率达90以上,无超期和差错办件;
(5)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6)认真执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窗口人员无迟到、早退和旷工现象;
(7)窗口全体人员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集体活动。
2、党员模范示范岗创建标准:
(1)带头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行业管理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
(2)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勤奋;
(3)业务熟练,有较强的工作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行为规范,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语言文明、热情主动、办事效率高,未有群众投诉现象;
(5)遵守工作纪律,辐射带头作用明显。
3、青年文明号创建标准:
(1)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朝气蓬勃、团结向上的精神面貌;
(2)思想活跃,能开创性地开展工作,积极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为服务对象提供热情、文明、优质的服务;
(3)遵守工作纪律,能起模范带头作用,未有群众投诉现象。
4、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标准:
(1)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良好;
(2)学习刻苦、业务熟练、服务热情大方、办事高效规范;
(3)尊老爱幼、乐于奉献、家庭和睦、邻里团结、能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
(4)自觉遵守工作纪律,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创建工作的目标:“中心”通过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党员模范示范岗、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示范岗等创建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提高“中心”党支部科学管理水平,提高“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对示范岗工程创建活动的认知度;从而达到提高“中心”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树立廉洁、高效政府新形象的目的。
四、创建活动的基本原则:在“示范岗”创建工作过程中,要始终做到“四个坚持”即:思想上求深。“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要深刻认识“示范岗”创建活动在优化县城经济发展环境中的主要作用,将“示范岗”创建活动的'各项内容化为全体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标准上求严。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创建标准,逐项落实,严格把关,确保“示范岗”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效果上求实。在创建“示范岗”过程中,各窗口要切实在执行规章制度、规范办事行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上下功夫,主动接受中心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方式上求新。“示范岗”工程创建活动的核心是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各窗口工作人员要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便民措施,为服务对象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代办服务等内容,努力打造廉洁、高效、诚信政府新形象。
五、加强组织领导。“中心”成立“示范岗”工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和实施。
“示范岗”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吴子友
副组长:单本刚朱从林曹战英
领导小组下设单项创建工作组:
1、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创建工作组
组长:单本刚
成员:管登峰韩小勇余成梅
2、党员模范示范岗创建工作组
组长:单本刚
成员:管登峰韩小勇余成梅
3、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组
组长:朱从林
成员:胡帅朱建英陈雪
4、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工作组
六、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每年2月15日—25日)
“中心”示范岗工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通过召开会议,网站宣传等形式,组织“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创建方案,深刻领会创建工作意义,对照创建标准积极参加创建活动。
2、全面创建(每年2月25日—12月25日)
“中心”各窗口工作人员在认真学习创建方案的基础上,对照示范岗创建标准,根据本窗口工作特点,确定创建目标,从思想工作作风、工作质量效果、文明优质服务上着手,全面进行创建。
3、考核验收(每年12月26日—1月5日)
“示范岗”创建窗口经自查后向创建工作组提出考核申请,工作组组织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对照标准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示范岗”创建领导小组。申报窗口接受创建领导小组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验收。
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在年度明星个人或年度明星窗口中产生。
七、奖励。
被评为“示范岗”的窗口或个人,“中心”将根据授予牌(证)级别的档次,分别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实施方案 篇2
为了拓宽我县融资渠道,正确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有效利用域内信贷资源,搞活金融,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有关开展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的意见,依据“政府主导、人民银行和银监办在政策和业务上指导监测、有关部门参与、企业自主决策、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试点工作在县政府领导下进行,成立“正定县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督查室主任、人行行、银监办主任副组长,财政局局长、国税局局长、地税局局长、工商局局长、发改局局长、审计局局长、工业促进局局长为成员,负责对试点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志任常务副主任,同志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小额贷款组织的宣传及政策指导、初审及日常监管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人行。
二、小额贷款组织性质和设立原则
(一)性质
小额贷款组织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二)设立原则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严格市场准入,切实加强业务监管和政策指导,确保规范运营。实行企业化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只贷不存”,以企业自有资金为限发放小额贷款,严禁吸收社会公众存款,不得搞任何形式的集资和融资活动。
三、发起人条件
(一)发起人一般为自然人、企业法人(担保公司除外)或社团法人。小额贷款组织股东不得超过5个。
(二)资信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企业法人提出申请前,应连续3年以上盈利,经营稳健,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以市政府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核报告为准)。
(四)入股的资金是自有的合法财产。
(五)发起人自愿申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四、市场准入和退出
(一)市场准入
1、具有20xx万元人民币以上注册资本,且为实缴货币资本,一次缴足。缴足后存入银行,实行封闭运行。
2、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实施方案规定的公司章程。
3、一般具有从事3年以上金融工作或5年以上经济工作经历的管理人员。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机制。
5、具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及其他设施。
6、经营范围限定为“以自有资金发放小额贷款”,不允许兼营其他业务。
7、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市场退出
小额贷款组织因经营不善,连续3年出现亏损,经该机构申请,按国家有关法律程序退出。
五、资金来源、贷款范围及贷款对象
(一)资金来源。发起人的自有资金。各种捐赠资金、政府扶持资金等。
(二)贷款范围。仅限于我县范围内发放贷款,不得向县外发放贷款。
(三)贷款对象。以发放农户、个体户、中小企业小额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为主。不得向国家宏观调控限制发展的产业和行业发放贷款,严禁向黄、赌、毒等非法领域发放贷款。
六、风险控制
(一)小额贷款组织按照“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和“只贷不存”的原则,规范开展业务,严禁超范围经营。
(二)单笔贷款金额不应超过注册资本金的5%。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金的10%。超过者须提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备案。
(三)实行市场化贷款利率,由借贷双方商定,最高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4倍。
(四)按照收益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金。
(五)不得向小额贷款组织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人员等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六)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自觉接受监管,每月须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业务经营情况表。
(七)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八)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制定各项业务规则,建立全面有效的风险管理程序和内部控制制度,完善集体决策机制和权利制衡机制。
(九)小额贷款组织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七、审核和监督管理
(一)申请筹建小额贷款组织,发起人应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及下列资料:
1、筹建申请书。内容包括拟设立小额贷款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金、股东及股权结构、业务经营范围等。
2、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发起人情况(自然人姓名、资信情况。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及资信情况、近3年资产负债及利润情况)和市场预测情况。
3、拟设立的小额贷款组织章程。
4、股东主体资格证明。股东为企业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为自然人的`,提供身分证复印件。
5、筹建负责人名单及简历。
6、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材料和经营场所证明材料。
7、有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经批准筹建的小额贷款组织的筹建期为3个月,逾期不申请开业或筹建期满未达到开业标准的,原批准筹建文件自动失效。
(三)小额贷款组织筹建工作完成后,应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开业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报县领导小组审批:
1、筹建工作报告和开业申请报告。
2、市政府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和金融机构出具的股东货币资金入帐证明。
3、小额贷款组织章程。
4、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履历及任职资格证明材料。
5、股东名称及其出资额、出资比例。
6、拟开展业务的规章制度和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7、营业场所和其他与业务有关设施的材料。
8、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四)小额贷款公司经审批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县公安局、县银监办、县人行报送相关资料。
(五)县人行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资金流向进行跟踪监测,并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信贷征信系统。
(六)小额贷款公司对外营业后,需变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层、公司地址等事项时,应及时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小额贷款组织的日常监督管理。每季度应对小额贷款组织的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公司治理结构情况、股本金变动情况,贷款对象、贷款用途、贷款额度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揽储揽存或变相揽储揽存问题,会计制度执行是否到位,各类报表、报告是否准确等。对违反规定的行为督促其限期整改,规定时限内仍不达标的,暂停其营业资格。检查情况报县领导小组。
本实施方案由县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实施方案 篇3
为保证农村小学“营养早餐”改善计划在我校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校农村小学“营养早餐”改善计划工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崇实进取,尚德励志,扎实实施“营养早餐”改善计划,充分发挥营养早餐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努力推进我校教育教学的新跨越。
二、实施范围
按照上级文件规定,从 20xx年秋季开学起,在农村寄宿制幼儿园、小学中实施“营养早餐”改善计划,为在校学生配发“营养早餐”,供应鸡蛋等必须营养品,以实物形式直接配发。
三、补助标准
营养早餐配发标准为每生每天一个熟鸡蛋。
四、补助资金的拨付与使用
各校要按照公开、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在每学期开学前,确定汇总本辖区享受营养早餐学生名单,并造册上报镇中心学校初审,以便汇总上报教育局营养早餐办公室复审汇总。
配送的食品必须在保质期内,超过期限的,学校有权拒收。
学校确定赵彤同志主管营养早餐食品的`接收与发放,并负责运送、保管、加工及发放等全过程的安全。
五、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南治广
副组长:李正龙 赵 彤 苏秉旺
成员:各班班主任
2、严格审核营养早餐的享受对象。
学校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认真审核享受营养早餐学生的条件,公布学生名单,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均能享受,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坚决不能享受。
3、切实加强营养早餐食品的管理。
学校要设置专用的营养早餐储藏室,配备营养早餐储藏设备,确保食品储藏安全卫生。同时实行食品接收、分发、管理层层签字制度。食品接收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检查产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做好详细记录,确认食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交货、收货双方签字后,食品方可入库储藏。
4、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与管理,确保“营养早餐”改善计划顺利实施。(1)学校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配备好后勤管理人员和生活老师,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确保管理服务和教育工作扎实到位。(2)合理安排用餐时间,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5、加强监督管理力度, 确保营养早餐改善计划实施的安全、顺利、科学、高效。
(1)学校每学期开学前要将本校营养早餐实施方案、管理制度及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名单报乡中心学校审查备案。
(2)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学校要把营养早餐实施情况作为学校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及时公布,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对向学校配送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引发中毒事件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供应商,要依法严肃查处,对私自购买非定点企业的产品和进校食品质量把关不严,保管不善,加工不规范等,造成群体性卫生事件的,要依法追究有关管理人员和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
(3)加强检查和指导。领导小组对学校营养早餐实施管理工作进行经常检查,全面检查食品质量、卫生安全、资金的管理与使用,食品的配送与分发等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4)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学校要高度重视营养早餐的宣传报道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宣传营养早餐改善计划实施的重大意义,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同时,要不断加强食品安全健康教育,使学生从小养成安全、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
(5)做好总结与反馈工作。学校要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寻找不足,积极探索,逐步提高。每学期结束,要将“营养早餐”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乡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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