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

时间:2021-05-26 18:28:02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必备】二手房买卖合同4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二手房买卖合同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必备】二手房买卖合同4篇

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1

  出 卖 人: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买 受 人: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买受人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 【幢】【座】 【单元】【层】 号房。

  该房屋的用途为____,属____结构,层高为____,建筑层数地上____层。

  该房屋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第二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种方式计算该房屋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单价为(____币)每平方米____元,总金额( 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单价为(____币)每平方米____元,总金额( 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房屋总价款为(____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

  2.分期付款 。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 。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

  第四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_年___月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___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房屋经验收合格。

  2.该房屋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房屋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房屋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__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交接

  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房屋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产权登记

  出卖人应当在房屋交付使用后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十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页,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的情况如下:

  出卖人___份,买受人___份,共___份。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___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2

  一、确认基本信息的真实性与有效性。

  合同签署人出售房屋的有效性:房产证、身份证和签署合同人要统一,如有特殊情况,需出据有法律依据的公证委托书。

  房屋地址要按照房产证件中的房屋地址严格填写,不得随意增改文字。只有房地证或房产证中所属地址才是法律唯一承认的房产合法地址,不能按照门口的门牌号或习惯称呼的小区名称填写。

  房屋面积要按照房地证或房产证上注明的面积填写。这个面积是国家经过专业机构测量的面积,也就是法律上承认该房屋的权利面积。因为,有部分房屋附有赠送的小院、阁楼、地下室或露台等,这部分的面积可能不含在房地证或房产证的面积中,但是需要在合同的"其他条款"中注明,该房屋交易附带赠送的小院、阁楼、地下室或露台等。

  房屋权属要明确注明。私产房要填写产权人和共有权人姓名,企业产要填写产权单位名称,公产房要填写所属房管站名称。如为继承、赠与、法院判决等情况,须卖方出具相关证明。

  二、交易金额及付款方式的约定。

  有关金额约定时应顶格大写,字迹清晰。如有小写,须注意前后一致。明确付款金额和具体时间,保证总金额一致,前后时间不冲突。过户贷款具体事项以银行和房地产管理部门为准。在签署合同时买方应支付定金,卖方出具收款票据或收条,交付定金时应由正规中介经纪人或律师见证。

  三、附属设施可依据"三要三不要"的原则。

  煤气、暖气和一户一表要注明,并约定日期交接相关证件或变更证件。因为电话、有线电视、网络等历史欠费问题不好解决,并且电话还涉及卖方的隐私,所以建议在合同中约定这些附属设施由卖方申请关闭,然后买方自行开通。如果有家具或电器等等留给买方,需要在合同中注明。并且约定附属设施相关证件及费用缴清凭证的交接日期。

  四、签字及联系方式。

  合同需要买卖双方本人签字,并尽量多留存电话,留存住址或可以邮寄到的联系地址,以保证买卖双方的正常联系。

  五、合同签署中不要留白和随意涂改。

  如需要修改,交易双方须全部在修改处签章确认。

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3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

  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 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 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见 证 方: 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 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_____

  经 办 人: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4

  广州即二手房网签系统于本月15日试运行。该系统首先在成交量占全市30%的'天河区和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试运行。今后无论通过房地产中介促成的还是买卖双方自行达成的交易,都要通过网签系统。

  广州二手房交易也将进入网签时代,记者日前获悉,广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即二手房网签系统)于本月15日试运行。广州房屋交易监管中心主任史小明透露,该系统对网上放盘、签订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和二手房买卖合同、税费缴交、转移登记手续等全过程进行网上管理和监管,首先在成交量占全市30%的天河区和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试运行。今后无论通过房地产中介促成的还是买卖双方自行达成的交易,都要通过网签系统。如果没有在网上备案,则无法完成转移登记等过程。广州房屋租赁网上系统也将在下半年开始研发。

  变化一:放盘信息更准确遏制中介吃差价

  7月15日,广州市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进入实测阶段,与之前的试运行不同的是,这次有中原、满堂红、兴业、百富城金发四间中介公司参与试运行工作,主要是将天河、越秀两区的二手房交易纳入网签系统。等到正式运行时,广州十区二手房交易都要纳入网签系统。据今年初步统计,广州房地产中介公司数量已经增加到3000多家,比去年增多1000多家。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表示,今后正式实行二手房网上交易后,业主首先需提供房地产权证、身份证明等,并与房地产中介机构签订《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确认放盘资料,系统将通过联网确认房源的真实性和确保放盘人是产权人,拟售房信息将通过“阳光家缘”网站对外公示。

  “今后就不像现在业主一个电话打过去说下情况,中介就接受放盘,不会出现假业主售卖他人房屋或一房两卖等情况,中介和买方都能更放心。”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二手房网签实行后,同一套房屋可在一家或者多家房地产中介机构放盘,市民可以通过系统查到自己购买的物业是独家放盘还是非独家放盘。非独家盘最高只可以收取2.5%比例的佣金,中介吃差价的现象也可以得到一定的遏制。

  变化二:今后可上阳光家缘网选二手房

  根据二手房新系统,已登记审核的房源将同时在网上公布,当然,网上不会透露业主姓名、电话及房源具体地址等核心信息。市民可通过阳光家缘网站或房地产中介协会网站(正在建设)查找房源。

  “以前市民上网发现二手房源,但一打电话过去对方就说没了;网下交易会存在隐瞒实际面积、产权及贷款不明等情况,陷阱较多。今后的二手房网上平台更可靠、可信,市民可以先上网查看房源情况,觉得合适再去看房。”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有关人士说。

  除了房源信息网上公示,系统还可进行二手房房源信息、成交信息的查询与统计。以前二手房市场成交情况多掌握在中介手中,“二手房网签实施后,市场状况就一目了然,市民可更好判断市场情况。”

  变化三:与财税银行系统对接,打击报低价漏税

  目前二手房交易中,很多市民都是选择报低价以减免税费。以一套总价150万元的房屋计算,可以按照80万元的价格报价递件,营业税需4.4万元,而网签后可能要多交5万多元的税费。

  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有关负责人对此指出,市民应增强依法纳税意识,新系统实现了与财税系统和银行系统的数据共享,低报成交价偷漏税的行为将受到严厉查处。对于今后可能出现的中介通过先报低放盘价或让买卖双方私下交易避税等情况。

  此外,新系统也将和房产中介的征信系统挂钩,如果中介有隐瞒房源信息、收费不公示、吃差价等违规行为,将被纳入黑名单,将被停止使用网签系统。因此,二手房网签系统也将进一步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

  二手房网上交易流程及途径

  通过房地产中介促成的交易:

  1、业主或其代理人与房地产中介签订中介服务合同,房屋信息网上公示;

  2、在中介机构的促成下,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可变更或撤下),同时可选择交易资金托管和托管的银行;

  3、完成上述手续,缴交完交易税费后,到交易登记部门递件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系统撤下房屋合同及信息,网上交易结束。

  买卖双方自行成交的有三种交易途径:

  途径1:通过互联网预签存量房买卖合同后,根据系统给出的编号,到签约服务点确认并打印合同。

  途径2:到设置在交易登记部门的自助交易服务终端预签存量房买卖合同后(可变更或撤下),到签约服务点确定并打印合同。

  途径3:到设置在各交易登记部门的签约服务点办理网上交易手续。

  市场反应

  二手房成交或下跌20%

  国土局认为业主应降价促销

  二手房网签无疑给广州的二手房市场带来巨大影响。市民袁先生看了大半年的房子,6月初终于敲定了芳村坑口附近一套不到90平方米的房子,但至今定金交了一个半月,业主还没能从银行赎契,导致迟迟无法过户。袁先生担心今后难以避税,近期加紧催促业主,希望在二手房网签前将房子过户。

  不少市民听说即将实行网签后,加快买房步伐,一定程度上造成二手房成交量增加。据满堂红研究部高级经理周峰介绍,6月下半月二手房成交量开始增加,7月上半月则比6月同期上升30%。除了受第三季度银行放贷量充足、刚性需求买家等不及入市等影响外,网签即将推出也对部分买家产生一定影响。

  “网签新系统肯定会对二手房市场有影响,许多市民不了解,觉得不能报低价,心理有抵触,网签后的成交量估计会比此前下降20%,这种影响可能持续两三个月。”周峰说。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实行网签后,主要是中介业务需要熟悉,短期内办理速度可能放缓。至于税费方面,交易都是买卖双方促成的,原先税费5万元,现在8万元,业主完全可以稍微降价来促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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