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0-26 13:13:34 通知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用12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需要使用通知的情况越来越多,通知是一种下行性常用公文,其使用不受机关级别的限制,可用于发布规章、转发公度文,布置工作、传达事项等。还是对通知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用12篇)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1

各二级机构、各在建项目单位:

  春节将至,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水务安全生产,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和部署。各单位负责人要带队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跟踪,督促整改;要落实应急救援预案,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守,及时有效处置各种突发事件。要做好水、电、气安全使用及防火、防盗工作,安排人员值守,保持通讯畅通,在建项目工地确保正常交通秩序。

  二、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重大危险源必须认真落实监控责任和措施。要求建立安全隐患台帐,落实整改措施,制定监控方案,落实监控责任。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深入生产一线,严防事故发生。要按照通知要求,就本部门本单位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深入分析和查摆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并于本月6日前将落实情况及春节期间值班表报区水务局备查。

  长xx岳x区水务局

  20xx年2月4日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2

各镇(街道)农机推广站、局机关各股室:

  xx年中秋、国庆双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做好20xx年中秋、国庆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检查,排查隐患。检查有关货物运输企业贯彻落实安全责任制的情况、安全防范措施及安全监管情况,排查专合社、农业机械作业安全、农机维修点、提灌设施隐患,检查办公用房及其他建筑设施用电用气消防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一是结合“打非治违”,针对拖拉机涉牌涉证违法、违法载人,擅自拼改装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作为监管重点;二是对拖拉机未参加年检、超限超载、无牌无证行驶、准驾不符和酒后驾驶等行为查处。

  三、做好值班和信息报送。要切实做好国庆长假期间的值班值守、重要信息及时准确报送。各镇(街道)、各组将中秋、国庆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于10月8日前报县农机局安监股。

  xx农机管理局

  xx年9月25日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今年以来,全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上升,特别是较大事故同比分别上升100%、125%,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当前,烟花爆竹行业正处在转型升级关键时期,安全监管工作压力大、任务繁重。为认真做好当前至2018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监管,遏制事故上升势头,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

  十月中旬将召开的十九大,当前即将进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做好今年烟花爆竹旺季的安全生产工作有着特殊的重要意义。各地区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认真做好当前至2018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分析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紧密结合实际,强化责任、精心部署、加强管理、严格执法,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监管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要增强法治观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制定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认真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督查检查。

  各地区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5号),深刻吸取今年以来湖南岳阳“1·24”、湖南临澧“5·16”、陕西富平“6·24”、江西万载“8·26”等较大事故教训,结合本地区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精心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督查检查,持续推动深化分包转包、“三超一改”、黑火药引火线和经营安全专项治理,依法严厉打击惩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严防烟花爆竹事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适时对各地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三、严格把住生产企业复产验收和延期换证关。

  各地区要扎实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产验收工作,严格按照生产企业复产“六不准”(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尚未通过延期许可审查换证的,“四防”<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设施等不达标和“三库”<中转库、药物总库和成品总库>不足的,库存产品已经达到成品总库核定储量的,未使用自动装药机进行爆竹生产和带药插引的,排查出安全隐患问题未消除的,没有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张贴产品流向标识的等六类企业不准复产)要求,细化复产标准,明确验收程序,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把住复产验收关,严防企业“带病”复产。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提高准入门槛,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把住延期换证审核关,对“三库四防”和生产工艺不达标的,一律不予换证。要强化复产验收未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等停产企业的安全监管,采取视频监控、定期巡查等有效措施,严防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停产期间违法违规组织生产。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复产验收、行政许可工作不认真、安全监管工作不落实的,依法提请严肃追究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经营环节安全监管。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会同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进一步强化对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要督促指导企业认真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产品标识和流向登记,不得销售和购买未按要求进行标识和登记流向的产品;积极推行使用《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严禁无书面合同购买、销售烟花爆竹。要加强对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的监管,严禁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超许可范围经营,严禁采购、销售非法和假冒、伪劣、超标产品,严禁仓库超量储存、超员作业和在库房内拆箱分装。要坚决取缔属于“两关闭”(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范畴的烟花爆竹零售点,严禁集中连片经营、走街窜巷销售,严禁烟花爆竹零售点超量存放、使用明火。

  五、切实加大违法违规企业的执法处罚力度。

  各地区要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等法律法规,依法加大行政执法处罚力度。对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法没收违法所得,给予经济处罚,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复产验收未通过违法组织生产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继续进行生产的,依法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给予经济处罚,逾期未整改的,依法给予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对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制度不落实、超许可范围经营、超量存储等违反批发企业“六严禁”(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严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零售点“三严禁”(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和破坏事故现场、相关证据的责任单位和人员,严肃追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违法违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依照总局有关规定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示,实施联合惩戒和行业禁入。

  六、持续保持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高压态势。

  各地区特别是近年来退出烟花爆竹生产的地区,要高度重视并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着力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强化措施,严防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死灰复燃。要加大排查检查力度,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安全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突出行政区域交界地带、闲置厂房、近期关闭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闲置工库房等场所,对关闭退出企业从业人员、重点人员等要建档立案并跟踪管控。对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彻底追查生产药物来源和产品购销渠道,捣毁非法生产经营经济链条。要严肃责任追究,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诉、定罪量刑;对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单位,依法给予直至吊销许可证的处罚;对“打非”工作开展不力、失职漏管,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等现象突出甚至引发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公布举报电话,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加大奖励力度,积极宣传烟花爆竹事故和案件调查处理结果,充分发挥典型事故和案件的警示与震慑作用。

  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基层安全监管部门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并督促抓好贯彻落实,严防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事故发生,为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9月11日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4

各村、社区,企业:

  20xx年xx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关于扎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的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佳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也是事故高发、易发期。各村、社区、企业要针对辖区内的工贸行业、建筑行业、消防、交通运输、燃气、用电、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旅游、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紧密结合节假日特点,认真分析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形势,制定认真可行的安全防范和管控措施,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零缺位和重特大事故零发生。

  二、强化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各村、社区、企业要深刻汲取20xx年12月21日下午衢州市衢江区高家镇安仁村的衢州市天章纸业有限公司发生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教训,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责,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村、社区、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坚持亲自带队参与,彻底排查各类隐患,认真堵塞安全漏洞,确保安全隐患零漏洞。针对前一段大检查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要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并对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进行“回头看”。

  三、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措施。

  1.认真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街道安监站将对剧毒化学品企业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整改的,责令停业整改;拒不整改的,街道安监站报请县安监部门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认真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各村、社区要针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进入旺季,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可能抬头的情况,打击非法、规范合法。充分发挥村、社区安全协管员监管作用,完善日常排查,举报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和隐藏爆竹危险品行为的排查力度。对重点村、社区及重点户,实行全面监控、动态管理。严禁企业在厂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3.认真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各村、社区、企业要针对春节期间消防工作的特点、易燃易爆单位、合用场所及“十小场所”、“三合一”场所要反复进行排查,认真查找消防工作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确保消防安全责任制得到落实,确保消防设施完好、通道畅通,确保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得到明显增强,确保火灾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4.认真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企业特种设备的检测、监控力度要加大,特别是对一些危害较大的`危化品、压力容器,要定人员、定措施、定责任,实行动态管理,跟踪监控,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加强压力器的检测、保养、维护,从业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对瓶装气体要防止气瓶超装混装引发事故。

  5、加强危旧房屋、出租房电线老化的消防安全监管。无论村、社区以及企业都要对自己辖区的危旧房屋、出租房进行检查和排查,特别是老城区的危旧房、出租房,社区要采取一定的措施予以防范。

  6、做好交通安全的监管。为确保学生们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村、社区一定要加强本辖区内居民的交通安全教育宣传,特别是钳口片方向的村干部一定要关注本村范围学生上下课读书的安全防范。

  此外,各村、社区、企业要特别注意加强医院、居民区、车站、风景旅游区、农家乐等场所,通信枢纽、供水、供电、供气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加班加点企业职工严禁饮酒、疲劳操作,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值班值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村、社区、企业要进一步完善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机制。

  一要加强值班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并做到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节日期间通信畅通。

  二要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或发生重大险情,要及时控制事态和处置事故。

  三是要密切关注互联、新闻媒体披露及群众举报的事故信息,组织人员及时核查,对情况属实的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四要建立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对节日期间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按规定立即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迟报和瞒报。

  五、街道对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以及大检查工作不认真、不落实、走过场的,将视不同情况进行约谈或通报批评。

xxx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5

各企事业单位:

  “五一”节即将到来,各企业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安生生产工作的特点,结合本区域、本行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研究细化检点,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未雨绸缪、事前防范。为认真贯彻落实3月23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上升的态势,决定“五一”前夕在本单位内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及重点:

  (一)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治理区域性、行业性安全隐患情况,重大危险源排查监控以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整顿和关闭情况;事故查处、责任追究及结案情况;今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

  (二)要深入到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及事故易发的重要环节进行实地检查,做到不留死角。

  二、检查要求

  1、严密组织。要高度重视“五一”节安全生产大检查a,企业负责人、安管员要亲自组织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专业人员参加检查。

  2、整改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边查边改,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停止整顿或关闭。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

  3、及时反馈。检查结束后,本单位要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认真填写安全生产有关工作台帐。同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逐一梳理认定,根据隐患严重程度和整改难易,分别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

  4、加强值班。要加强“五一”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做到24小时企业负责人带班值班。遇有重特大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人员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并如实向游埠镇安监站报告,确保社会稳定。

xx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6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渔区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县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明确政府工作职责。各乡镇办对本辖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要建立完善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健全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定期组织开展渔船渔港安全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渔业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妥善处置安全事故善后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经常深入渔业生产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遇有蓝色以上等级大风海浪预警,要到渔港码头检查渔民渔船防风避浪工作;要认真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掌握辖区渔业安全生产情况,督促抓好渔船及渔船集中停泊点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近期,各乡镇办要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清理整治“三无”船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的通知》要求,组织专门力量,按照“不漏一村、不漏一户、不漏一船”的工作标准,对辖区“三无”渔船进行清查和登记,及时报县海洋与渔业局清理整治“三无”船舶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辖区“三无”船舶指定监管地点停泊。对辖区发生的“三无”渔船违规出海航行作业现象应及时制止,并报县清理整治“三无”船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辖区渔船的安全监控,认真做好伏季休渔期间违规渔船和非法从事捕捞生产的养殖渔船的安全管控工作。加强对辖区渔港码头、渔船集中停泊点的安全监管,加大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力度,配备经培训的专职管理人员和必要的消防安全设备,保证渔港码头、渔船集中停泊点及其停泊渔船的安全。

  (二)明确渔业主管等部门工作职责。要加强渔业船舶和船员安全生产准入管理,按照“谁检验、谁负责”,“谁签证、谁负责”的原则,严把船舶安全准入关。严格规范渔船买卖、更新、改造、更换主机等管理秩序,对于非法买卖渔船证书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加强渔船检验管理,禁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渔船从事渔业生产活动,对于擅自买卖、更新、改造、更换主机、改变船舶作业类型等违法违规行为,检验部门不予检验,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严格规范船员培训、考试、发证行为,杜绝船员无证上岗,不断提高在职船员安全技术素质。严格渔船签证制度,5级以上风力挂机渔船和木帆渔船不得出海,6级以上大风60马力以下渔船不得出海,7级以上大风400马力以下渔船不得出海,8级以上大风所有渔船不得出海。加强伏季休渔管理和养殖渔船管理,保证伏季休渔期间船进港、人上岸、入库、证集中;加强对养殖渔船海上航行作业的监管,禁止养殖渔船超船舶证书核定航区航行作业,坚决杜绝养殖渔船非法捕捞。对于非法捕捞作业的养殖渔船和伏季休渔期间违规捕捞渔船,渔业主管部门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扣发燃油补贴,吊扣船舶、船员证书证件,责令其禁止离港并到辖区指定停泊点停泊,并委托相关乡镇办具体监管。加强海上航行安全监管,交通部门要密切监控辖区航道船舶动态,加强大风、大雾和夜间等恶劣条件下的交通管制;海洋与渔业部门要注意提醒渔业船舶加强值班瞭望,保持安全航速,防止发生碰撞事故。安监、交通、公安、边防和气象等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协同做好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三)明确基层渔业管理组织工作职责。认真履行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落实到船、到人。全面掌握所属渔船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准确地传递各类预警预报信息,督促船长及时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做好渔民安全宣传教育和组织培训工作。

  (四)明确渔船所有人(经营人)和船长工作职责。渔船所有人(经营人)和船长分别是渔船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和第一责任人,对渔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和直接责任。渔船所有人(经营人)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常性地开展隐患整改自查自纠,确保渔船安全适航。船长要严格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生产作业规则规程,自觉遵守伏季休渔规定,不在休渔期间违规捕捞;严禁渔船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超载航行作业和非法从事运输、载客等活动;严禁以渔业辅助船名义购买、新建捕捞渔船;严禁养殖渔船非法捕捞;涉外作业渔船要严格遵守国际渔业条约、双边渔业协定和有关管理规定,依法从事渔业生产,严禁进入涉外争议水域作业。

  (五)严格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和“一岗双责”原则,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目标量化考核管理,实行控制指标“一票否决”制。建立乡镇办和渔业主管部门负责人较大安全事故质询和问责制度,对负有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监管责任。因经营主体违法违规操作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其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长负全部责任。对造成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一)创新渔业安全生产组织化管理。以渔船编队生产为基础,以自律管理、格管理为手段,创新渔业安全基层组织化管理模式。

  一是积极发挥渔业协会的自律作用;

  二是完善县级渔业行政执法人员联系络,建立乡、村渔业安全联络员制度;

  三是推行《县渔船诚信守法信誉等级考核机制》,提高广大渔民诚信守法意识,推进“渔业双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加快渔业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技术在渔业安全生产中的应用,在册渔船按规定必须配备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终端设备,保证设备随船携带并正常运行。未按规定安装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终端设备或者不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依据《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规定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并酌情扣减其燃油补贴。构建以CDMA络、AIS络和卫星络“三”为主体,以渔船基础信息管理(IC卡)、近海渔业通讯、渔船射频识别与渔港视频监控“四大系统”为辅助,省、市、县、乡(镇)四级共享的海洋渔船安全管理与应急救援信息平台,实现对海洋渔船和渔港全海域、无缝隙的动态监管。

  三、切实提高渔业防灾减灾与应急保障能力

  (一)加强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工作。气象部门要及时将灾害天气报告县政府、有关乡镇办和海洋与渔业部门,相关乡镇办和海洋与渔业部门收到灾害气象预警信息后要及时传达到渔区、渔船和渔民,同时发布渔船避险路线、避险操作规程、养殖人员撤离等事项,为渔业防灾减灾和渔民渔船避险做好服务工作。

  (二)加快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各乡镇办要制定完善《渔业安全生产、水(海)上搜救和防灾减灾应急预案》。海洋与渔业部门要加强渔业执法船(艇)和渔船的辅助救助能力建设,配备必要的救助装备,鼓励渔船开展自救互救,积极配合海上专业搜救力量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同时,建立渔船应急救援志愿船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三)提高渔业风险保障能力。各乡镇办和海洋与渔业部门,要引导鼓励渔民参加渔业互助保险,推行互助保险保费补助激励政策,不断提高渔民互助保障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xxx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7

  五一节即将来临,为了加强我市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近日,市安委办针对加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下发通知。

  通知要求,各部门和所在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呼市关于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并且要在五一节前对所属辖区、行业(领域)的企业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检查,重点检查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矿山、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同时,全面加强对冶金、有色、纺织、民航、铁路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对违章违纪、蛮干乱干导致事故的,要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

  此外,要制定和完善五一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和专家等应急资源,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五一节期间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xxx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8

各位员工: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人民公园花卉种植、公园管理、园林工艺品生产等工作的持续、健康和稳定发展,根据园林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所实际,就安全生产工作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进一步加强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从20xx年6月15日起,《人民公园安全生产工作指南(试行)》开始实施。各位员工要认真学习和领会,贯彻落实到生产实践中,并及时将有关修改和补充意见上报公园管理所。违反本指南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并依法严肃处理。

  二、为保持园林局良好的社会形象和精神面貌,强化安全意识,从20xx年6月15日起,所有员工(含固定工和临时工,技术员暂时除外)必须穿工作服上班。凡不穿工作服上班者,视为不符合上岗条件和违反规定,即使出勤也不予记录工时。确有正当和合理理由的,事先需书面申请,并征得领导同意。

  希望各位员工遵照执行,珍惜机会,加强认识,努力学习,认真工作。

  XX市园林局人民公园管理所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9

局有关科室、所:

  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现就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

  各科、室、所要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感,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隐患,制定周密措施,切实搞好整改,要全面落实安全监督责任,严格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管理,确保节日期间内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开展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治工作

  局安排在节前(11-12日)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整改治理行动,有效防范事故发生,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成果。节前检查共分2个组:

  第一组由毛培新副局长带队,组员由参加,主要检查由我局审批管理的水利工程施工工地,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贡湖堤闸所、河湖堤闸所、闾江藻水分离站和重要站闸;

  第二组由马周阳副局长带队,组员由参加,主要检查胡埭工业园区共管单位,未转制的局属企业和房屋出租单位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即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对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和隐患,要停止生产和使用,决不能带病运行。

  三、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和应急值守工作

  各有关科室、所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值班制度,建立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应急指挥系统,做到组织健全、责任明确、联络畅通、措施到位。

  坚持领导带班和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事故,应在第一时间迅速报告、及时妥善处理。

  局有关科室、所要按照要求抓紧落实将节前安全检查情况,节日值班名单12日前书面报局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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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10

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各项安全工作,防止火灾和伤亡事故特别是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街道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现就做好“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安全职责

  节日期间,是各类事故的易发时段,更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时段。为此,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一把手负总责”的思想,高度重视“国庆”前后的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落实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各项工作要求,深刻吸取外地单位的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坚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督促抓,经办人员具体抓。对“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坚决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逐级建立健全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二、明确目标重点,抓好工作落实

  1、自查及检查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至9月28日前

  2、检点:一是公共聚集场所安全。对“国庆”期间举办的各类庆典活动,重点检查是否制订好确保活动安全的方案和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有关责任人员,以切实防止各类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二是道路交通安全。对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车辆带病运行等各类违章行为进行严肃查处,防止交通事故发生;三是建筑施工和房屋拆迁工地安全。建筑施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和措施是否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拆迁工地检查拆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电线有否私拉乱接。禁止墅蛮拆迁;四是工业(出租)企业、危化品安全。重点检查各工业(出租)企业生产安全,坚决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活动,严防危险化学品经营、运输事故发生;五是消防安全。重点是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及老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和安全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善,严肃查处“三合一”、“多合一”企业;六是中小学要加强节前安全警示教育,确保学校和学生安全等;七是各专业市场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

  3、检查方法:检查分二个层面进行。一是在9月24日前各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完成本区域范围内现场和台帐方面的自查;二是9月25日后,街道将组织各专业检查组开展检查,社区组可分片由各片负责人组织检查。

  4、检查要求,由组长牵头,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检查,并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检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察,在检查中发现隐患应及时纠正,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落实人员督促整改。对“国庆”期间的各种庆祝活动,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应急预案,完善防护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各单位和各检查组应将自查、检查结果汇总后以书面形式在9月28日前报街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315室)。

  三、加强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

  “国庆”期间,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值班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要密切关注本单位辖区内的安全情况,做到每天“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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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11

各镇(街道)农办:

  “中秋节”和“十一”长假相继来临,为确保全区人民欢乐、祥和、平安过节,严防节日期间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稳定,现就“中秋”、“国庆”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把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责任,针对薄弱环节采取过硬措施,努力构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防控体系,防止和遏制农机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宣传,提高意识。

  采取多种宣传教育形式来提高安全意识:在城镇、乡村主要道路悬挂横幅,在平安农机示范村橱窗张贴安全宣传图片;以平安农机示范村和拖拉机驾驶员安全片组为阵地,组织机手参加安全交流;借助农民信箱这一平台,向农机驾驶员发送安全宣教信息。让农机安全生产走进千家万户,让平安农机理念深入人心,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环境。

  三、警农协作,突出重点。

  各镇(街道)要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积极配合农机监理、交警中队查处无牌无证、报废拖拉机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严厉整治拖拉机超载、超速、载人、脱检等各类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安全检修,把维修服务工作落实到田间地头,保证农机具以良好的技术状态投入到农业生产中去,要做好跨区作业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四、加强值班,信息畅通。

  保证“两节”期间有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做到尽职尽责,确保信息畅通,随时掌握农机安全生产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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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12

公司各项目部:

  为做好雨季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因暴雨、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现将各项汛期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汛期是各类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做好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十分重要。各项目部一是要认真研究、周密部署、抓实抓细本项目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二是要增强防洪水、泥石流、滑坡和雷电等自然灾害的防范意识,及时掌握地质灾害气象等预报,做好超前预防工作;三是要认真分析查找本项目汛期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制定工作措施和预案,狠抓工作落实,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事故及自然灾害的发生。

  二、深入细致开展汛期安全生产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各项目部要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组长的防汛小组,并组织专人对施工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特别是加强对矿区周边山体、高危边坡、弃渣场、排洪沟;井下裂隙地段、排水系统管、线路、设备的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突出重点,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各项目部要认真落实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备足排水用水泵等应急物资。同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暴雨期间减少出行,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四、加强值守和应急救援工作

  各项目部要坚持昼夜值班制度和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随时掌握雨情、汛情动态,发现重要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同时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做到万无一失。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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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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