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员工辞职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21 12:40:28 夏杰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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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员工辞职的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厂员工辞职的管理制度(精选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厂员工辞职的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厂员工辞职的管理制度 1

  第一节 辞职规定

  一、因种种原因不能继续在公同工作而产生辞职意愿,需公司提出辞职申请。

  二、辞职者按公司规定必须提前1个月向所属部门主管递交《辞职申请书》要求内容具体、实事求事,写清辞职原因、理由,履行辞职审批程序。

  三、辞职审批程序:

  1、普通员工;组长——车间主任——部门主管——厂长

  2、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部门主管——厂长——总经理

  四、辞职者经上述程序审批完毕后,将审批好的《辞职申请书》交厂长报总经理备案,自批准日起到招进同等职位新员工为止到公司办理相关离厂手续。

  五、因特殊情况如:结婚、参军、丧事及发生紧急意外事故可考虑提前办离厂手续。

  六、未履行完公司规定工作承诺期限(注;所有进厂员工工作承诺期限均为一年,进厂时有约定期限和因重病不能工作者除外)申请辞职者工资结算80%

  七、没有充分的辞职理由申请辞职,除履行上述程序办理外,工资结算60%。

  八、认真履行公司规定工作承诺,完成承诺者工资结算100%。并且享受公司规定的福利待遇。

  九、编造理由、蒙骗公司领导申请辞职者,如被查出,不予办理辞职手续,如产生无理取闹、消极怠工、骟动是非行为公司将给予违纪开除之处罚。

  第二节 辞退规定

  一、辞职因种种原因达不到公司工作要求标准,公司将给予辞退处理。

  二、一般构成辞退原因的.条件如下:

  1、不能认真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者。

  2、操作水平不过关,经技术培训仍达不到标准者。

  3、工作消极,做事不专心,不团结同事,没有上进心,无法与他人沟通者

  4、大错不犯、小错不断,耍老油条作风者。

  5、在试用期不能适应本岗位工作被辞退的员工,按试用期工资100%结算

  (注:试用期为一个月)。

  三、被辞退者由部门主管填报辞退通知书,写清辞退原因,上报厂长或总经理

  备案后执行辞退决定。

  四、被辞退者经调查在日常工作中如没给公司带来直接经济损失者,工资结算工资80%,如经调查有对公司造成损失者(视情节轻重)工资结算60—70%。

  厂员工辞职的管理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1、为加强公司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增强公司活力、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对违纪员工,经劝告、教育、警告仍不改的,有辞退的权利。

  3、公司员工如因工作不适、工作不满意等原因有辞职的权利。

  第二章辞退管理

  4、公司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

  (1)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2)连续旷工三日或全年累记超过六日者;

  (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

  (4)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至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

  (5)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情节重大者;

  (6)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7)仿效领导签字、盗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者;

  (8)因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资材制品及文书等行为,致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失者;

  (9)品行不端、行为不简,屡劝不改者;

  (10)擅自离职为其他单位工作者;

  (11)违背国家法令或公司规章情节严重者;

  (12)泄漏业务上的秘密情节严重者;

  (13)办事不力、疏忽职守,且有具体事实情节重大者;

  (14)精神或机能发生障碍,或身体虚弱、衰老、残废等经本公司认为不能再从事工作者,或因员工对所从事的工作,虽无过失,但不能胜任者;

  (15)为个人利益伪造证件,冒领各项费用者;

  (16)年终考核成绩不合格,经考察试用不合格者;

  (17)因公司业务紧缩须减少一部分员工时;

  (18)工作期间因受刑事处分而经法院判刑确定者;

  (19)员工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20)由于其他类似原因或业务上之必要者。

  5、被辞退员工如果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运营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第五条本公司按第四条规定辞退员工时,必须事前通告其本人,并由其直属主管向员工出具《员工辞退通知书》,其预告期依据下列规定:

  1.连续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十日前告之;

  2.连续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二十日前告之;

  3.连续工作三年以上者,三十日前告之。

  第六条辞退员工时,必须由其直属主管向人事部门索取《员工辞退证明书》,并按规定填妥后,持证明书向公司有关部门办理签证,再送人事部门审核。

  第七条被辞退员工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

  第八条被辞退的员工对辞退处理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辞退证明书》之日起的十五日之内,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申诉,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上诉。

  第九条被辞退员工如果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人事部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登记《人员调整登记表》。

  第十一条本公司下属各分部、发展部辞退员工,必须经由公司人事处,人事副总载审核批准方可执行。

  第三章辞职管理

  第十二条本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应首先向人事部门索取《辞职申请书》,填写后交上级主管签发意见,再送交人事部门审核。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无论经何种理由提出辞职申请,自提出之日起,仍需在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一个月。

  第十四条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在离开公司前应向人事部门索要《移交清单》,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五条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人事部门应向其发出《辞职通知书》并及时填写《人员调整登记表》。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辞退、辞职手续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公司相关部门将视其情况按有关规定作适当处理。

  第十七条本条例的修改、解释权归公司人事处所有。

  第十八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章辞职管理

  6、本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应首先向办公室索取《辞职申请书》填写后交上级主管部门签发意见,再送交人事部门审核。

  7、公司员工无论经何种理由提出辞职申请,必须提前15天提交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待各项工作交接完毕,方可离开公司。

  8、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经总经理、执行董事长签字,办公室应向其发出《辞职通知书》,在离开公司之前办理完移交手续,同时返还员工入职时所交保证金。

  第五章附则

  9、公司员工辞职手续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自动辞职),员工入职时所交保证金及该月工资将不予发放。

  10、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厂员工辞职的管理制度 3

  针对公司目前状况,急需整改及明确一些事宜,公司为此特做以下管理规定:

  一、 所有员工在请假及辞职时,要以公司整体利益为重,必须做好相关的交接工作,若未进行交接,主管领导有权不接受请假或辞职申请,不予批准同意。

  二、 请假

  请假者必须在请假时把自己平时未完的,紧急的,预知可能的事件交代清楚,保证工作日常持续进行。对于财务及库房等具有连续性工作的部门,请假休息不得影响正常上下工作的.延续。所有请假都必须得到领导明确同意答复后方可休息,如未得到同意一律视为没有请假。

  1、员工有事请假,应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请假条)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需写明事由及请假时间,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2、如遇紧急事宜,必须在当天8:20前打电话给主管、领导本人,然后提出申请,(其余方式一律不算),在电话中必须说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相关工作状况及事宜交待,领导同意后方可休息。在第二天必须补齐相关请假手续,如未补办一律按未请假处理。

  1、员工有事请假超过1个小时以上不足半天的按半天处理,且不享受当日午餐补助。

  2、如请假期到期还需继续休息必须重新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如未办理一律按旷工处理。

  3、凡超过一天的事假请假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如无书面申请,任何人不准批准休息,一律按旷工处理。

  三、辞职

  1、所有员工在辞职时必须提前十五天写出书面申请,交由主管领导进行审批。

  2、主管领导批准以后,在十五天内办好交接手续,未交接完必须继续交接,直到交接完(这部分延期工资公司不予支付)方可离职。

  3、工作交接内容具体包括:工作使用的笔、纸本、卡。以及公司配备的一些工作必需品及帐本、单据、电话本、借款等。

  4、在未交接清前,公司暂不做工资结算;未提出辞职申请而自行不来公司上班者,七天内按旷工处理,超过七天按劳动用工合同约定条款处理。

  四、本制度从公布之日开始执行,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厂员工辞职的管理制度 4

  第一条为了使辞职员工的工作具有延续性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使用范围为公司的一线部门。

  第三条如果市场人员辞职,本着对公司和员工负责的原则,员工的`工资次月的15日发放,但是市场人员必须给公司介绍3个客户。公司不会扣押员工的工资,只要介绍三个客户,工资按时发放。

  第四条设计部员工辞职,在原来负责设计的工程下,工程完工之后,工资按时发放。若工程在设计方面出现问题,设计师要及时给以改正,若没法联系的,公司将不给发工资。

  第五条工程部员工辞职,在自己负责的工程全部完工,工程款全部到位的前提下,员工的工资按时发放。若没有完工,并且尾款也没有收上来,公司将不给发工资。

  第六条客服和企划部员工辞职,在没有完成自己工作的前提下,需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若不安正常程序辞职,公司将不给发工资。

  第七条各部门经理辞职,需提前一个月写辞职申请,并且在自己的岗位上需要工作至少2个星期,否则不发工资。

  第八条本制度由综合部制定,并拥有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厂员工辞职的管理制度 5

  一、目的

  规范员工辞职流程,确保工厂人员流动的有序性,保障工厂生产运营的稳定性以及保护工厂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厂全体员工。

  三、职责分工

  员工

  提前向直属上级提交辞职申请,并按照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做好工作交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直属上级

  及时与辞职员工进行沟通,了解辞职原因,尝试挽留关键岗位或表现优秀的员工。

  安排工作交接事宜,指定交接人员。

  提交员工辞职申请及相关情况说明至人力资源部门。

  人力资源部门

  接收辞职申请,审核申请的.合规性。

  组织离职面谈,了解员工对工厂管理、工作环境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办理离职手续,包括结算工资、办理社保转移等。

  统计分析员工辞职数据,为工厂管理决策提供参考。

  四、辞职流程

  员工提出辞职

  员工应提前x个工作日(试用期员工提前x个工作日)向直属上级提交书面辞职申请,注明辞职原因和预计离职日期。

  直属上级审批

  直属上级在收到辞职申请后的x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并与员工进行沟通。

  如同意员工辞职,应明确工作交接安排和交接人员,并将辞职申请及相关情况说明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门。

  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人力资源部门在收到辞职申请后的x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确认离职手续办理流程和时间节点。

  离职面谈

  人力资源部门在审核通过后,安排离职面谈,面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离职原因、对工厂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做好记录。

  工作交接

  员工在离职前按照直属上级的安排进行工作交接,交接内容包括工作任务、工作文档、客户信息等。

  交接人员应对交接工作进行确认,并在工作交接清单上签字。

  离职手续办理

  员工在离职当日,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交还工作证件、工具、设备等,结算工资,办理社保转移等。

  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离职证明。

  五、注意事项

  员工在辞职期间应遵守工厂的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离岗或消极怠工。

  工厂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员工的离职日期,但应提前与员工协商。

  对于涉及商业机密或关键技术的岗位员工,应在离职前签订保密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

  人力资源部门应定期对辞职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以适应工厂发展的需要。

  厂员工辞职的管理制度 6

  一、目的

  为规范本厂员工辞职流程,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障员工和工厂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厂全体员工。

  三、职责

  人力资源部

  负责接收员工辞职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与辞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离职原因及对工厂的建议。

  协调各部门完成工作交接及离职手续的审批。

  负责离职员工档案的管理及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

  各部门主管

  与辞职员工进行沟通,了解其工作情况和离职意向。

  安排离职员工的工作交接,指定交接人并监督交接过程。

  审核离职员工的工作交接情况,签署离职手续相关文件。

  四、辞职程序

  员工辞职意向表达

  员工如需辞职,应提前x天(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天数)向直接主管提交书面辞职申请,注明辞职原因和预计离职日期。

  试用期内员工辞职,应提前x天通知工厂。

  离职面谈

  直接主管收到辞职申请后,应在x个工作日内与员工进行面谈,了解其辞职原因,尽量挽留优秀员工,对无法挽留的'应表示理解并给予祝福。

  人力资源部在接到辞职申请后的x个工作日内与辞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填写《离职面谈记录表》,了解员工对工厂的意见和建议。

  工作交接

  员工提出辞职申请后,应立即开始与指定的交接人进行工作交接。

  交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任务、工作文档、客户资料、办公用品、工具设备等。

  交接人应认真核对交接内容,确保交接工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部门主管应监督交接过程,确保工作交接顺利完成。

  离职手续办理

  归还所借工厂财物。

  结清个人费用(如水电费、住宿费等,若有)。

  办理社保、公积金转移手续(如有)。

  交还工作证件、门禁卡等。

  员工在完成工作交接后,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离职手续清单》。

  员工按照《离职手续清单》的要求,依次到各相关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

  各部门在审核无误后,在《离职手续清单》上签字确认。

  离职审批

  员工将完成签字的《离职手续清单》交回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审核离职手续是否齐全,如无问题,提交给工厂相关领导进行审批。

  领导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为员工办理离职证明等相关文件。

  五、离职薪资结算

  员工离职薪资结算至离职之日,按照工厂的薪资发放规定进行发放。

  如有未结清的借款、罚款等,应在薪资中扣除。

  对于因工作失误给工厂造成损失的员工,工厂有权追究其责任并要求赔偿,赔偿金额从离职薪资中扣除。

  六、附则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厂员工辞职的管理制度 7

  一、目的

  为规范本厂员工辞职流程,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障厂方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厂全体员工。

  三、辞职申请流程

  员工决定辞职时,应提前向所在部门提交书面辞职申请。

  普通员工应提前x天提交辞职申请;技术骨干及管理人员应提前X+10天提交辞职申请。

  辞职申请应明确离职原因、预计离职时间等关键信息,并提交至直接上级。

  四、辞职申请审批

  直接上级

  收到员工辞职申请后,应在2 个工作日内与员工进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和真实想法,尽量挽留表现优秀的员工。

  如挽留无果,应在辞职申请上签署意见,包括对员工工作表现的评价、是否同意离职以及对工作交接的初步安排等,并提交至部门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

  在3 个工作日内对辞职申请进行审核,综合考虑部门工作安排和员工实际情况,签署审批意见后提交至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

  对辞职申请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员工档案、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离职手续办理要求等。

  在3 个工作日内组织与辞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对厂内工作环境、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记录。

  根据相关规定和审批意见,确定员工离职日期,并通知相关部门和员工本人。

  五、工作交接

  员工在离职前,必须按照要求与指定的交接人员进行工作交接。

  交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客户资料、技术文档、工具设备、未完成事项等。

  填写《工作交接清单》,详细记录交接事项和交接状态,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一般为直接上级)应在清单上签字确认。

  部门负责人应负责监督工作交接的全过程,确保交接工作顺利完成,不影响部门正常运转。

  六、离职手续办理

  在离职日期前,员工应到人力资源部办理以下离职手续:

  交还厂牌、工作证、钥匙等厂内物品。

  清理个人借款、报销费用等财务事项。

  签署离职确认书,确认工资结算方式和离职时间等信息。

  人力资源部应在员工离职后及时更新员工档案,办理社保、公积金等停保手续,并将离职信息通知相关部门。

  七、薪资结算

  员工离职时,薪资结算至离职之日。

  按照厂内薪资发放规定和时间节点,为离职员工结算应得工资。如有未休年假等福利折算,应一并计算在内。

  对于因违反厂规厂纪或未完成工作交接等原因给厂方造成损失的员工,厂方有权从其薪资中扣除相应赔偿款项。

  八、附则

  对未按照本管理制度办理辞职手续擅自离职的员工,厂方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扣除未结算薪资、追究法律责任等。

  本管理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厂员工辞职的管理制度 8

  一、目的

  规范员工辞职流程,确保工厂人员流动的合理性和稳定性,保障工厂正常生产运营。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厂全体员工。

  三、辞职申请流程

  员工决定辞职时,应提前x天(根据工厂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天数)向所在部门直接领导提交书面辞职申请,辞职申请应包括辞职原因、预计离职时间等信息。

  部门直接领导收到辞职申请后,应在x个工作日内与员工进行面谈,了解其辞职原因,尝试挽留优秀员工或对员工提出的合理问题进行解决。如挽留成功,员工可撤回辞职申请;如挽留失败,则在辞职申请上签署意见后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门。

  四、辞职审批流程

  人力资源部门收到辞职申请后,应在x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员工的工作表现、是否存在未结清的财务事项(如借款等)、是否有未完成的工作任务交接安排等。

  对于关键岗位员工或对工厂运营有较大影响的员工辞职,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厂高层领导进行沟通,商讨应对措施。

  经审核无误后,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员工的预计离职时间及工厂生产安排等情况,确定最终离职日期,并在辞职申请上签署审批意见。

  五、工作交接

  员工在离职前应按照工厂规定的工作交接流程,与指定的交接人员进行工作交接。交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正在进行的工作任务及工作进度说明;

  相关工作文件、资料、工具的移交;

  客户信息及业务联系渠道的'交接等。

  交接人员应在工作交接完成后,在工作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部门领导应对交接工作进行监督和审核。

  六、离职手续办理

  在离职日期当天,员工应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包括:

  交还工作证、门禁卡等工厂发放的各类物品;

  填写离职登记表,确认个人信息、工资结算方式等;

  如有需要,办理社保、公积金等停保手续的相关事宜。

  人力资源部门应在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完成后,及时更新员工档案信息,并将离职情况通知相关部门。

  七、工资结算

  员工离职后的工资将按照工厂的工资发放周期进行结算,在结算时应扣除员工可能存在的欠款(如损坏工厂财物的赔偿款等)。

  对于因违反工厂规定而被辞退的员工,工厂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工资结算,如有必要,可扣除相应的罚款。

  八、附则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订。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本管理制度的解释和执行情况的监督。

  厂员工辞职的管理制度 9

  一、目的

  为规范本厂员工辞职流程,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障厂方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厂全体员工的辞职管理。

  三、职责分工

  人力资源部门

  负责接收员工辞职申请,审核申请的合规性。

  组织与辞职员工的离职面谈,了解辞职原因及对工厂的建议。

  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交接、薪资结算、社保公积金转移等。

  维护离职员工档案。

  各部门主管

  与辞职员工进行初步沟通,了解其离职意向和原因,并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反馈。

  安排离职员工的工作交接,指定交接人并监督交接过程。

  评估离职员工对本部门工作的影响,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四、辞职流程

  员工提出辞职

  员工应提前x天(根据工厂实际情况和劳动合同约定确定天数)向直接主管提交书面辞职申请,申请中应明确辞职原因和预计离职日期。

  直接主管应在收到申请后的x个工作日内与员工进行沟通,了解其辞职意向的真实性和背后原因,并将沟通结果反馈给人力资源部门。

  离职面谈

  人力资源部门在接到辞职申请和部门反馈后,应在x个工作日内安排与辞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面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辞职原因、对工厂的意见和建议、工作交接安排的`确认等。

  面谈结束后,人力资源部门应填写离职面谈记录表并存档。

  工作交接

  员工在离职前应按照部门主管的安排,与指定的交接人进行工作交接。

  交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任务、工作文档、客户资料、工具设备等。

  部门主管应监督交接过程,确保交接工作的全面、准确完成,并在工作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

  离职手续办理

  员工在完成工作交接后,应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离职手续。

  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填写离职申请表、交还厂牌、工服等工厂财物、结算薪资和福利、办理社保公积金转移手续等。

  人力资源部门应在员工离职后的x个工作日内完成离职手续的办理,并将离职员工的档案进行封存。

  五、特殊情况处理

  紧急辞职

  如员工因特殊情况(如突发疾病、家庭重大变故等)需要紧急辞职,可向直接主管和人力资源部门说明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工厂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确保工作不受重大影响的前提下,尽快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离职员工的返聘

  对于表现优秀的离职员工,工厂可根据实际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在其离职后的一定期限内进行返聘。

  返聘流程按照工厂的招聘管理制度执行。

  六、附则

  本管理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厂员工辞职的管理制度 10

  一、目的

  为规范员工辞职程序,确保工厂人员流动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厂全体员工。

  三、职责分工

  人力资源部门

  负责接收员工辞职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与辞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辞职原因及对工厂的建议。

  协调各部门完成工作交接及离职手续的审批。

  统计辞职数据,进行离职原因分析,为工厂管理决策提供参考。

  各部门主管

  与辞职员工进行初步沟通,了解其离职意向和工作交接安排。

  安排并监督本部门员工的工作交接,确保工作的顺利过渡。

  对辞职员工在本部门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和反馈。

  四、辞职程序

  员工辞职意向表达

  员工决定辞职时,应提前x天(根据工厂实际情况确定天数)向直接主管提交书面辞职申请,辞职申请应包括辞职原因、预计离职时间等信息。

  试用期员工需提前x天提交辞职申请。

  离职面谈

  直接主管收到辞职申请后,应在x个工作日内与员工进行面谈,了解其辞职的真实原因,尝试挽留优秀员工,并将面谈结果记录在《离职面谈记录表》中。

  如员工坚持辞职,直接主管应在面谈后的x个工作日内将辞职申请及面谈记录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门。

  工作交接

  人力资源部门收到辞职申请后,通知员工所在部门主管安排工作交接事宜。

  员工应在离职前与接手工作的人员进行详细的'工作交接,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任务、工作文档、客户信息等,填写《工作交接清单》,并经交接双方和部门主管签字确认。

  部门主管应确保工作交接的顺利进行,如有必要,可安排其他人员协助。

  离职手续办理

  员工在完成工作交接后,到人力资源部门领取《离职手续办理清单》。

  员工按照清单要求,依次到各相关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如归还办公用品、结清借款、办理社保和公积金停缴手续等。

  各部门在接到员工的离职手续办理申请后,应在x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签字确认。

  离职结算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员工的考勤记录、工资标准等,计算员工的离职薪资及相关福利。

  财务部门在收到人力资源部门的离职结算通知后,在x个工作日内将离职薪资发放至员工指定账户。

  五、特殊情况处理

  紧急辞职

  如员工因特殊情况(如突发疾病、家庭重大变故等)需要紧急辞职,可向直接主管和人力资源部门说明情况,经批准后可缩短辞职通知期,但应尽量完成必要的工作交接。

  离职手续未办理完毕

  如员工离职时未完成全部离职手续,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通知员工返回工厂办理,如员工拒绝办理,工厂有权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对于因员工未办理完毕离职手续而给工厂造成损失的,工厂有权追究员工的法律责任。

  六、附则

  本管理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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