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时间:2023-11-24 17:30:16 工作汇报 我要投稿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集锦20篇)

  无论在学习或是工作中,汇报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汇报可以是工作开始前的规划安排,也可以是工作完成后的分析总结,你有了解过汇报要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食品安全工作汇报,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集锦20篇)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1

  XX年,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紧密结合粮食系统经济工作实际,不断强化粮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加强对粮食收购、加工、销售企业及市场粮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经过努力,全年在粮食食品监管工作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成品粮食流通及食品市场安全得到切实有效的治理,我县粮食及食品安全形势稳定。

  一年来,我们围绕食品安全工作奋斗目标,主要认真抓好如下工作:

  一、健全机构,制定计划,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当做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根据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要求,我们及时成立了粮食安全及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人员为成员。同时我们根据粮食系统工作实际,在做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和专项整治计划,根据时间安排,分为宣传阶段,自查阶段,查找问题阶段,整改阶段,做到人人有责任,工作有目标,绝不走过场,真正把粮食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粮食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加大对我县粮食市场的监管和治理力度。今年4月份在县政府大力支持和具体指导下,我们率先在连云港市建立了粮食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工商、质监、物价、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进行联合执法,负责监督管理全县粮食市场。XX年我们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8次,重点检查全县粮油库存质量、数量等,在联合执法期间,我们依照国家有关法规条例,进行认真检查,不开关系网,不打人情牌,有效地保证了托市粮食安全出库和安全保管,实践证明,粮食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制度是加强对粮食、食品安全最有效的监管体制,是依法治理粮食、食品安全的重要途经。

  三、加强粮油检测力度,让城乡广大居民吃上放心的粮油食品

  在今年粮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我们以县粮油食品检测所为主阵地,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强化粮油食品检测、检验工作。一是配齐和完善检测设备,千方百计通过自筹资金,购置多台新设备。全系统目前拥有粮油质检等各类粮食、食品专业检测人员20多名,配备了面筋测定仪、蛋白测定仪、水分检测仪、容重器等九大类成套检测设备,使检测条件和水平完全适应全县粮食、食品安全检测工作的需要。二是抓好夏秋两季粮食质检工作,确保入库粮食安全合格,同时每年对小麦集中取样2个批次,每个批次12个点,所取样品统一送到市检测所进行原粮质量检验,在质量上实行双道检验把关。并安排一名技术人员在小麦收购期间长期跟踪检查化验。三是积极组织粮油质量安全调查工作。为省市粮食部门提供准确可靠的粮油质量检测数据。四是进一步完善粮油质量网络检测。在加强粮食检测所检化验硬件建设的同时,加强与工商局、技术监督局联系,定期组织检查,通报粮油质量监督检查情况,随时监测企业生产经营的粮油产品质量,确保我县粮食质量安全。

  四、加大培训宣传力度,推进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全面实施“放心粮油”进“千乡万村”工程

  一是抓好培训工作,我们在现有的粮食行政执法人员的基础上,抽调业务骨干,充实粮食监督检查队伍,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知识,提高检查人员的安全素质。今年6月初我们组织30多人到市粮食局参加小麦新质量标准检测培训,5月有6人参加省粮食局组织的`粮食库存质量监督检查培训,下半年又请县食安会领导来局给系统粮食企业负责人进行专题讲授粮食、食品安全知识。

  二是加大粮食安全的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东海粮网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全年共发放宣传材料300多份,张贴宣传画90张,宣传条幅32条,在县城区设立咨询台等方式进行粮油食品安全宣传。

  三是建立粮食安全应急预案。

  四是大力开展“放心粮油”进“千乡万村”工程。首先是把粮食安全体系和诚信经营结合起来。县军粮供应站获国家级“放心粮油”荣誉。我们以“放心粮油”进社区为基础,充分发挥9家已经获“放心粮油(店)”个体工商户的作用,在他们中间深入开展“质量第一、安全第一”为民服务活动。其次是积极开展“放心粮油”进“千乡万村”工程,以开元超市为牵头积极组织贯彻落实,至今年底已有252家“放心粮油专柜”加盟,同时无偿发放100家“放心粮油专柜”标志牌。经过努力,“放心粮油”进“千乡万村”工程取得良好成效。

  五是建立规范的粮油安全事故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形成完整的粮油安全事故举报体系。重点是监督粮食储存安全管理和国家粮食政策执行情况,进一步发挥全社会监督作用。

  XX年,我们在粮油食品安全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按照上级要求,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我们将认真分析原因,查找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牢固树立粮油食品安全高于一切的思想,制定措施,明确责任,扎实做好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工作,为实现粮食经济工作新跨跃而努力。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2

  食品安全是金,师生健康是福,市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直接关系到我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杜绝校园内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我校就食安问题开展了系列工作。现将具体事项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管理体系

  学校饮食饮水、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为了把学校饮食饮水、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工作抓落实,学校制定了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工作预案,食品安全应急处理预案等工作方案,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确保了食品安全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另外,学校将饮食饮水、食品卫生安全的教育工作纳入到学校日常管理工作当中。

  1、食品安全知识教师周会每周必学;

  2、班主任对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天天提;

  3、食品安全工作作为每周日常工作安排的第一条被写在教师公示栏。

  二、适地宣传,加强教育,提高防护意识

  学校经常性地利用黑板报、专题讲座、健教科等多种形式,开展符合学生特点、寓教于乐的食品安全教育。三月份是我校的食品安全活动月,学校组织了《食品安全知多少》系列宣传活动。

  1、利用广播面向全体学生做了多次卫生知识讲座,其中有两次针对食品安全问题的专题讲座。

  2、出了一起食品安全专题黑板报。

  3、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卫生手抄报比赛,共评出优秀作品三十余份,并展出供全校学生学习鉴赏。

  通过广泛宣传,卫生及食品安全知识在校园内普及,增强了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了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推进食品安全工作

  1、以“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主线推进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我校以创建“平安校园”为契机,对学校内部及周边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与汇总。严禁小摊小贩在学校周边随意摆放,一有发现责令限期搬离,使校园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排除,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得以初步建立,学生成长环境得到了进一步净化。

  2、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与学校日常教育工作相结合。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时刻将食品安全防范工作放在第一位。

  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有序进行,学校德育处协助后勤处对各部门安全工作有了较全面的了解,并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卫生安全工作管理措施。比如每天坚持晨检午检制度,做到学生的健康问题早发现,在处理;做好学生因病缺勤登记,全面掌握学生的`健康状况;校园各区域及时通风,内定期消毒,防止病毒滋生,传播等等。特别是对学校食堂管理严格:

  第一、我校食堂所需食品全部实行定点采购制度和索证票据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并落实到位,确保学校饮食饮水、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不出差错。

  第二、我校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本着服务师生的理念,不以盈利为目的,为师生提供安全可口的饭菜。

  第三、学校食堂已取得卫生许可证,并设有食品卫生管理员,责任明确;炊事人员有健康证,并定期进行年度检查。

  第四、实行每天向后勤主管行政汇报制度,由食堂负责人上报当天菜谱。

  第五、学校食品加工场所卫生条件和空间符合要求,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等环节的管理情况良好。

  第六、食品采购时实行索取票据制度,有保管员验收,不合格食品无条件退货,坚决杜绝肉制品来路不明或腐蚀、变质、过期、“三无”产品以及假冒伪劣食品的进入食堂。在些基础上建立了食品原料采购台帐制度,做到查有实据。

  第七、学校后勤处设有专用冰箱来贮存当天食堂的肉菜品;并设置食品留样冰箱,落实留样制度,确保每天每种菜品48小时留样。

  第八、每天及时清洗餐具并做好消毒工作。

  第九、我校二次供水的水源及蓄水设施周围无污染源,并有卫生防护设施,供水设施定期清洗或消毒,集中供水,并设有分散式供水。

  经过一系列积极有效的工作,学校食品卫生工作不断提高,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学校饮食饮水、食品卫生工作在学校教育工作中重要地位的认识。进一步把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3

  为进一步深化和巩固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果,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今年来,我们以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为重点,认真开展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为主的各项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全年没有发生农产品食品安全事故。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们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树立“食品安全,人命关天”意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抓好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从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顺利开展。我们保留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朝安区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下设办事机构,负责统筹协调朝安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有关重大行动。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

  我们继续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开展各种主题活动,采用宣传标语、有线电视、广播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积极宣传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

  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普及农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和质量安全知识,据统计,全年共悬挂宣传标语100多条,开播有线电视25次,发放宣传资料20xx多份,积极营造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力度,突出重点,做好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们把开展“瘦肉精”等违禁物品整治工作作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落实严厉打击食用农产品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事关消费者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畜牧业生产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层层落实责任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我们成立了“瘦肉精”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畜牧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畜牧局和区动物防疫检疫所相关人员组成,具体指导协调全区“瘦肉精”监管工作。

  三是注重宣传,积极引导。我们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宣传栏和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国家禁用药品目录、限用兽药等,加大和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瘦肉精”等违禁物品对人体的危害,宣传打击“瘦肉精”等违禁物品的政策法规,全年向各基层发放《告广大养殖场(户)严禁使用“瘦肉精”书》700多份,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和强大的整治声势。四是制订方案,扎实推进。

  为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力度,提高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制订了《朝安区20xx年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方案》,明确监管目标、重点环节和措施步骤,使这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五是调查摸底,掌握情况。我们对基层辖区内的生猪饲养场(户)、饲料和兽药经营点开展调查、摸底和登记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内生猪饲养场(户)、饲料和兽药经营点基本情况,为推进“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专项整治行动奠定基础。

  六是签定责任书和承诺书,落实整治责任。我们在与市农业(畜牧兽医)部门签订“瘦肉精”监管责任书的基础上,将监管责任层层分解落实,与基层农业(畜牧兽医)部门签订“瘦肉精”监管责任书,同时,要求基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与生猪养殖场(户)和辖区内饲料、兽药经营点签定承诺书,以此增强生猪养殖(场)户和饲料、兽药经营点自律意识,提高诚信水平,确保在养殖、销售和屠宰等环节不使用“瘦肉精”。

  七是严把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关。我们积极推进产地检疫工作,规范场地检疫证明签发行为;加强屠宰环节检疫查验,增加“瘦肉精”抽检频次,严格执行宰前、宰中、宰后检疫“三同时”制度,严禁病害生猪产品出场。建立“瘦肉精”生猪黑名单档案,严格禁止疑似“瘦肉精”阳性养殖场(户)生猪再次进厂屠宰,对确定为“瘦肉精”阳性猪只及产品,坚决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把好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关

  我们按照上级的要求,积极完善动物卫生监督规章制度,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水平,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在元旦、春节、中秋和国庆等重大节日,组织专业人员对辖区内的饲养场、中转站和大型超市等场所进行巡查检疫。今年来累计出动800多人次,检查牲畜12万头、禽80万只。为让市民吃上“放心肉”,我们落实区动监所5名技术骨干,带领25名驻厂检疫人员进驻生猪屠宰厂开展生猪屠宰检疫工作。今年来,共检疫进厂生猪28万头,检疫率100%;发现病死猪只126头,切除猪只病变组织1.18万公斤,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积极推进兽药GSP工作

  为切实推进我区兽药GSP工作,我们一是建立完善领导工作机构,成立区兽药GSP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畜牧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区畜牧局和区动监所相关人员组成,具体指导协调全区兽药GSP实施工作。二是结合实际,制订了《朝安区规范兽药经营质量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等,为推进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三是宣传动员发动,我们于20xx年1月18日和6月22日召开了两次全区性兽药GSP宣传动员大会,参加会议的包括基层单位负责兽药管理的人员,兽药经营单位负责人等,会上,我们将《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实施兽药GSP告知书》和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申报材料目录等宣传资料发给每一个兽药经营者,每一个经营者都按要求签署了《实施兽药GSP告知书签收回执》。通过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动员,使兽药管理相对人熟悉GSP基本内容,理解、支持并配合做好兽药GSP工作。四是签订责任书。我们通过与市有关部门和兽药经营者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责任,确保完成兽药GSP工作任务。五是是建立兽药GSP检查员队伍。目前,我区已经组织15名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全省兽药GSP检查员培训,经考试合格,成为兽药GSP检查验收的专职人员。至目前,我区已有14家经营单位通过兽药GSP认证,占全部单位的90%,取得兽药合法经营资质。

  (四)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我们今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50多人次,对全区兽药经营点进行检查,重点是查处是否有质量问题的.以及无批号、无生产日期和无说明的假冒伪劣兽药,检查中没有发现非法制售假劣兽药的行为。此外,为进一步做好节日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节日期间农产品消费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我们根据上级有关部署和要求,成立农业局食品安全生产检查组,组织人力,对辖区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检查有效地排除了安全隐患。

  四、20xx年工作计划

  我们将按照上级关于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的要求及其它有关农产品食品安全的工作部署,认真分析薄弱之处,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基层群众和农药(兽药)经营点、养殖户等的食品安全意识;二是督促农药(兽药)经营点、养殖户等建立健全进销货台帐和免疫记录等,不断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三是实施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大检查监督力度,严厉查处滥用、制售使用违规食品添加剂行为。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4

  一、学校食堂食品基本情况

  目前我乡获证中学食堂有一家,幼儿园食堂两家,其中一家无证。

  二、检查情况

  为切实加强我乡学校、幼儿机构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次检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学校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状况、环境卫生状况、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加工制作等相关管理制度情况、食品留样情况、餐厨废弃物的处理、餐用具的`清洗消毒、食品分类储藏情况以及严查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和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

  经检查原料采购索证及验收、进货台账、留样及记录做的比较齐全,原料都在有效期内,无违规使用添加剂等现象。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1、制度及证件不齐全。乡中心幼儿园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没有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无专职检查人员及记录,无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未获得健康合格证明就从事直接接触食品工作。

  2、食品仓库存放物品未能隔墙离地,采购的菜直接堆放在地面上。

  3、其他问题:无消毒池、消毒柜未插电、无消除鼠,苍蝇及害虫等设备,爱心幼儿园食堂无任何证件未开工。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督促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并补办相关证件。督促乡中心幼儿园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认识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度,配备专职检查人员及相关记录,督促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

  2、督促对食品仓库存放物品未隔墙离地,蔬菜直接堆放在地面上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3、督促购置运行消毒池、除鼠、苍蝇及害虫等设备。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5

  为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实施方案》(××政xx105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市政府“全市统一领导,地方

  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切实规范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销售者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帐制度得到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有序,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为构建和谐新密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1、食品经营主体及经营行为得到全面规范。

  2、食品经营者建立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帐制度达到100%。

  3、基本消除“三无”食品,完全杜绝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

  4、食品违法行为的申诉举报率显著降低,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明显增强。

  三、组织领导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新密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实施方案》,切实做好这次创建工作,我局成立“新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

  ×××× ××及各所、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保科。

  四、工作重点

  根据《xx年××市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工作督查考核方案》,市政府决定于xx年12月10日对各乡镇、办事处和各职能部门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我局与xx年10月15日起到12月10日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xx年10月15日至10月22日,各所对照创建方案要求,对本辖区的食品安全状况、食品安全监管状况进行自查,并有针对性的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整改方案。

  2、xx年10月23日至12月10日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活动。对农村食品市场经营者开展清理排查,健全完善农村市场经营者“经济户口”档案材料;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各食杂店要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及索证索票制度。

  3、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取缔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活动,查处印制和使用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

  4、积极推行食品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协议准入、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制度和食品质量安全承诺等六项制度,完善食品流通环节可朔源制度;基本消除“三无”和过期、标签标识不合格的食品经营。

  5、各所要建立食品市场快速检测体系;按局制定食品快速检测计划开展食品检验检测工作,制定并实施食品市场检测计划和食品质量公布制度;禁止注水肉、病害肉、农药残留及其他有害物质超标的食品进入市场;每月要有食品快速检测记录和参加人员记录。

  6、各所要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建立企业信用档案,记录对企业的监督检查情况;积极推行食品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奖优罚劣,对严重失信企业依法查处。

  7、各所要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协调机制建设;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食品安全知识进乡村、社区、校园覆盖面达100%;工作开展要有措施、有记录、有宣传材料。

  五、工作措施

  (一)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对所有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全面排查,一是对市场主体资格进行认真的清理登记,建立食品市场主体资格档案;凡未取得前置审批许可、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一律不得核发营业执照;二是要认真执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无证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坚决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食品、超范围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

  (二)切实把食品安全监管的'任务落实到基层工商所,加大食品市场日常监管力度。按照总局下发的《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将食品安全监管的任务和责任认真落实到每个基层工商所,强化日常监管,严格规范监管行为,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要以实施食品市场准

  入、交易和退市全程监管为重点,强化基层工商所对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

  (三)狠抓源头治理,严格落实《××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规定的各项制度,特别是食品经营者进货质量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质量承诺、协议准入、市场开办者食品质量责任、食品质量自检、食品退市等制度,严把食品质量入市关。流通环节索证索票率和购销台帐建立率要达到100%。

  (四)加大市场巡查监管力度,坚决落实工商所辖区管理责任制,实行领导包所、所长包片、监管人员包户,层层建立和落实监管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市场巡查制度,统

  一、规范食品分级分类管理巡查情况记录,实施“两图一书”管理模式,坚持“六查六看”,全面履行监管职责,日常巡查切实做到“横到底、纵到边、全覆盖”,要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以执法促监管、促规范,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违章经营行为,不给假冒伪劣和“三无”食品留下生存空间,及时有效防范和查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五)严格农村食品质量分类监管和质量监测。充分发挥现有监测箱的作用,加大检测力度,提高食品质量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按照有关规定公布监测信息,及时进行消费引导和提示。

  (六)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动。按照《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放心示范店创建活动的通知》(x工商消200512号)的要求,各所均应建立10户以上食品安全放心示范店,郑密路、密杞路沿线的食品经营户均应达到“食品安全放心示范店”标准。

  (七)进一步完善食品市场监管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完善责任机制、日常监管机制、企业自律制度、食品质量检测制度、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等各项制度;要以12315进乡村和聘请农村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为依托,强化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社会监督,构建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农村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系。

  此项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工商所负责人为实施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工作材料要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整理、上报和入档。市政府督查考核工作组将对创建工作进度和效果进行督查。11月20日前,各单位将自查报告及整改情况报消保科岳凤枝信箱。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6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食品安全标准及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关于食品安全标准问题

  1、何谓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安全标准是国家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食源性疾病发生,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本着最大限度释放风险确保品质安全的原则,对食品、食品相关产品、食品添加剂的卫生要求及其在生产、加工、贮存和销售等方面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措施。食品安全标准是对国家原有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性条款的整合,它既是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也是各级行政部门食品监督执法的依据。

  2、食品标准现状

  建国初期,我国的食品类标准较少,20世纪70年代末以后我国食品类相关标准开始日益丰富,当时颁布的主要是食品添加剂的产品标准,食品的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较少。20世纪80年代后陆续发布了一系列的食品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在1981年颁布的gb2757—1981《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开创了中国酿酒行业的新纪元。1983年颁布了gb3865—83《中式糕点质量检验方法标准》和gb3866—83《西式糕点质量检验方法标准》。1985年颁布了粮食、油料检验方法标准和一系列植物油脂检验方法标准。1986年和1987年颁布了gb7100—86《糕点、饼干、面包卫生标准》、粮食类产品标准和以zb为编号的一系列专业生产技术规程。1988年国家卫生部又颁布了19个食品类卫生标准。20世纪90年代初商检局颁布了一系列的进出口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卫生部还颁布了一批残留等检验方法标准。1995年中国农业部颁布了第一批绿色食品相关标准,颁布了第一批无公害食品相关标准,标志着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在中国走向制度化,也说明了人们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和国家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1996年、和中国对食品方面卫生标准进行了三次大范围的颁布和修订,使卫生标准的覆盖范围更加广泛。这些工作,对食品标准建设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归结起来,在《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前,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形成了四个层次,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从属性方面看,又分属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工业标准、食品质量标准、食品进出口检验检疫标准四个类型。这些标准总计4700余项。因为标准制定的立足点不同,客观上造成了食品标准政出多门的问题,针对同一种食品,既有国家标准,也有行业标准。如苹果,既有标准委颁布的国家标准,又有农业部颁布的无公害标准、绿色标准、外观等级标准,还有原商业部颁布的苹果销售质量标准。这些标准往往规定各异,互相矛盾,造成食品生产流通领域秩序混乱,令执法部门和企业无所适从。与此同时,对一些重要的品种,各部门似乎都视而不见,迄今没有标准问世,留下空白和盲区,导致生产经营或执法监督无据可依。此外,一些标准数十年不作修订,与形势发展严重不相适应,老化滞后现象十分突出。

  3、《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为解决上述问题,《食品安全法》要求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工业标准、食品质量标准等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安全标准,并明确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性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明确了食品安全标准由卫生部负责制定和公布、国家标准委提供编号,强调了有关产品国家标准涉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容的,应当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一致。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包括8个方面的内容,即: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其中,人体摄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会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必须测定一个保障人体健康允许的最大值,规定食品中各种危害物质的限量。

  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食品添加剂是食品生产加工中不可缺少的基础原料,但是,滥用食品添加剂会危害人体健康,必须制定标准严格限定其品种、使用范围和限量。

  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主辅食的营养成分不仅关系到食品的营养,而且关系到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主辅食的营养成分有特殊要求,需要制定标准。

  食品的标签、标识和说明书具有指导、引导消费者购买、食用食品的作用,许多内容都直接或间接关系到消费者食用时的安全,这些内容的标示应该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法,需要制定标准统一的要求。

  食品的生产经营过程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其中的每一个流程都有一定的卫生要求,对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预防疾病,具有重要意义,都需要制定标准统一要求。

  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主要包括营养要求;食品的物理或化学要求,如酸、碱等指标;食品的感觉要求,如味道、颜色等,这些也属于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检验方法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方式或方法,检验规程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操作流程或程序,采用不同的检验方法或规程会得到不同的检验结果,所以要对检测或试验的原理、抽样、操作、精度要求、步骤、数据计算、结果分析等检验方法或规程作出统一规定。

  以上都是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食品安全标准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强制性标准,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部门应该积极主动地研究制定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已经制定的,应该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4、目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发布情况

  《食品安全法》授权卫生部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唯一的制定和发布机构。近两年来,卫生部颁发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组建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评审委员会,并颁布了一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据统计,目前已公布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76项,包括68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限量、预包装食品标签等基础标准,完成了指定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58项。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为配合食品添加剂“严打”行动,今年5月13日公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助剂、胶姆糖基础剂和食用香料等2314个品种,涉及16大类食品,23个功能类别。从法律角度讲,今后,在食品构成中,除食品工艺配方核定的主料、辅料外,凡是发现不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品种目录(总计2314种)之内的任何成分,均可视为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凡是发现在食品加工过程中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特定限制,超范围、超量使用目录中的添加剂的,均可视为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5、在检验检测和监督执法中,如何处置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全品类残缺的问题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实施。但是在在检验检测和监督执法实践中,时常会遇到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全品类残缺的问题。在处置此类问题是,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的食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部门可以参照食品安全法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的规定,组织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授权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的部门备案;二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前,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按照现行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生产经营食品;三是既无国家标准,也无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符合食品质量安全保障要求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须备案登记,必须严格遵守。监督执法过程中也可作为参照。

  6、食品安全标准与国家标准接轨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食品贸易也在飞速发展,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问题,各国政府十分重视,因而贸易争端也不断出现。有不少发达国家的标准严于cac(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等国际标准,采取了比较高的技术壁垒措施。好在sps(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协议)和tbt(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协定规定,各成员国在发生食品贸易争端时,必须以cac标准或风险分析的结论为依据,可以在wto争端解决机构中解决。且wto规定了cac的标准要以科学性为基础,采用风险分析的原理进行制定。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若贸易对方国标准严于cac规定的标准,可以要求其按照风险分析的原理提供科学依据,以保障自身国家的合法贸易权益。这对相关贸易国设立不合理的贸易壁垒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公平合理的对策。因此,我国充分利用sps和tbt协定的规定,积极应对,成立了专家委员会,开始对我国食品标准进行制、修订。检验检疫行业规划在—对本行业标准制、修订。但根据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对食品标准的'不断加严、更新及我国出口食品屡屡遭受技术壁垒的情况来看,我国在对食品标准的制修订过程中,要站高望远,加快步伐,以尽快与cac标准接轨,为我国的进出口食品贸易保驾护航。

  二、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分工情况

  (一)分工依据

  1、食品安全法及实施细则。从国际上看,监管体制一般分三大类,有多部门体系的、单部门体系的、综合型体系的,目前中国实行的是多部门体系的模式。这种监管体制,中国目前食品安全分阶段管理的一个现实,就是生产经营分了若干阶段,现在我们按照这个特点进行监管,是发挥各部门的优势,既体现相互分工,又能够实现综合协调,这也是法律的要求。但是能不能真正做到无缝呢?有时候比较难。这是多部门监管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部门职能要么重叠,要么出现空白。针对这样的情况,《食品安全法》特别对综合协调和部门分工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食品安全法》同时对各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责任也进行了明确。《食品安全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上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在下级行政区域设置的机构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对以上职责做了进一步的细化。

  2、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为实现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和无缝衔接,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隐患,杜绝的实践中存在食品安全监管盲区,12月29日,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政办发[]130号),对销售非自产初级农产品从业者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食品摊贩监管、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监管、“小饭桌”、“农家乐”、公开举办农村家宴、食品展销、仓储、专业食品运输等从业者监管、放心早餐食品安全监管。放心早餐的生产加工单位食品安全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放心早餐销售点的食品安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食品生产经营的兼营行为监管、无证照非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的监管等情形进行了明确和界定,堵塞了监管漏洞。意见授权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在实施本意见的过程中,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作适当调整。同时,要求各级政府要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有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和配合。对于本意见没有明确或新出现的事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确定相应的监管部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支持。对难以界定具体监管部门的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业态,由当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通过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等办法进行监管,各部门应当服从并积极参与或配合,杜绝监管盲区。

  3、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食安委发〔〕4号)。为切实加强学生营养餐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学生饮食安全,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学生营养餐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4月27日,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食安委发[]4号),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学生营养餐监管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工程实施过程中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和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全市范围内奶牛养殖、生鲜奶收购及饲料、兽药和养鸡场的监管工作。在省级有关部门未指定鸡蛋供应企业之前,由农业部门对学生营养餐所用鸡蛋供应企业进行初步筛选,报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审定后,会同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部门对外公布。负责对鸡蛋供应企业所用饲料、防疫用药及蛋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将检验结论定期公示;质监部门负责乳制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审查学生营养餐所用奶品的配方,对乳品生产企业的乳品组织抽样检测检验,并定期公布检测结论。协助相关部门对奶品中标企业所设置的配送机构及代理商进行日常监控,对配送机构及代理商擅自改变合同约定最小包装规格、再次灌装、分拆等行为依法查处;工商部门负责奶品、蛋品配送机构、中转站及中标企业代理商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制定并监督实施配送机构、中转站及代理商仓储及物流配送质量安全规范,对配送机构及代理商供应的奶品、蛋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公示检验结论;卫生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所涉食品(含饮用水)进入学校之后各环节的日常监管工作,制定并监督实施学生营养餐卫生规范,对蛋奶等品种储藏、加工、食用及食用反应监测等进行技术指导,对奶品、蛋品及饮用水等品种组织抽样检测检验,并定期公布结果。负责学生营养餐食品卫生(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对直接接触蛋奶等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培训;教育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总供销合同项下所涉品种定期取样送检,对怀疑品种随时送检。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学生营养餐安全管理规范,落实学校内部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确保学生营养餐安全运行的基本制度,并监督执行。结合地域及学生分布情况,逐校或按片区配备学生营养餐专职质量安全管理员,并组织专业培训。负责督促各实施学校加大资金投入,按学生营养餐卫生规范的要求,新增设施设备,改进储藏、加工、分发食用的环境和条件;监察部门负责对学生营养餐实施过程中各县区、各级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执法监察,依法依纪追究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财政、商务、供销、民族宗教事务、审计、旅游等部门在各自法定职能及市政府指定的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应安全监管职责。

  (二)我市食品链条各环节监管职责分工情况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对全市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公安局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各级公安机关依法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立案查处;依法查处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干扰、阻碍、抗拒行政执法活动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市农业局主要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对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禽产品和水产品药物残留进行综合整治;负责农产品跟踪检测和蔬菜安检工作;负责定点屠宰场(厂、点)生猪、牛、羊的检疫及其监督。

  市经贸委主要负责食品流通、加工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实施“发展绿色产业、建设绿色”战略。

  市商务局主要负责酒类市场及生猪屠宰的监督管理。在屠宰环节,全面遏制注水肉、病害肉入市,净化肉品市场监管。在有关县区,此项职责由经贸局承担。

  市财政局主要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年度预算,并予以保证。

  市卫生局目前仍然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审查;依法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开展对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治和调查处理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根据市政府机改方案及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三定方案”的有关规定,餐饮服务、学校、机关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职责将有卫生局划转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目前,划转工作已启动,预计本月底可完成。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资格的市场准入审查,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对违法的食品广告和虚假宣传、商标侵权和假冒商品、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进行查处。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承担原由卫生部门负责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职责)。实施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准入,严格审查和发放生产许可证;组织制定、审批、发布食品地方标准。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主要负责出入境食品及其装载、包装物和运输工具的检验检疫和监管。

  市政府其它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市编办、市法制办、市药监局要根据省、市编办划分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意见,积极推进我市监管体制创新,尽快提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分意见,并抓好落实和衔接工作。

  (三)几个特殊情况的处理

  1、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国家质检总局将小作坊监管的范围界定为:10人以下,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条件简单,从事传统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不含现做现卖),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单位和个人。在实践中,由于食品加工小作坊存在数量多、分布隐蔽、生产条件差、生产设备简陋、管理水平低、生产环境普遍较差等问题,个监管部门在对小作坊的认识上存在差异,因而导致对小作坊的监管存在职责不清的情况。我市在小作坊监管上探索了一些有益的方法。

  对主体和特征都很明显的小作坊,由质监部门依据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颁布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本着对小作坊“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实施许可管理。市质监局在全省率先探索制定了《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食品小作坊必须具备和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7项要求,共计44条(具体内容详见gb/t23734—)。食品小作坊生产食品需向县区质监部门提出申请及相关材料。县区质监部门对其必备条件现场审查合格后当场随机抽样。样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县区质监部门在小作坊申请书上签署“现场审查并产品抽检合格”意见。小作坊业主持签署意见的申请书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县区质监部门为其出具开业生产登记证明。不具备自检能力的食品小作坊应就近就地与法定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协议。理化指标、卫生指标中含有技术参数的项目,每季度委托检验一次。总砷、铅、铝等重金属指标每年委托检验一次。在同级财政经费保障情况下,县区质监部门对食品小作坊每年进行全项目的监督抽检不少于2次。

  对存在交叉,不易界定范围的小作坊,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政办发[]130号)明确的部门进行监管。《意见》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含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对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监管,分两种情形处置:依托食品流通环节经营场所(如商场、超市、食品店、集贸市场等)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在独立且专属的门店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

  2、食品摊贩的管理。食品摊贩指无固定店铺,在集中交易市场或者所在地区县政府允许的场所内从事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的个人。食品零售摊贩的食品安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由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负责监管。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对管辖区域内食品摊贩进行规范管理。(主要指区域规划、场所公共卫生、摊点布局等)

  3、城乡集贸市场、超市、食品展销会的食品监管。这几类场所均有较明确的“四至”边界,环境具有一定的封闭性。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精神,本着便民高效、责任唯一的原则,城乡集贸市场、超市、食品展销会等场所内的所有食品从业行为,由工商部门统一监督管理。

  4、对餐饮服务场所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监管。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政办发[]130号)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主业以外兼营其他食品生产经营业务的,兼营业务日常监管由主营业务监管部门负责,在监管中发现兼营活动违法违规需要处罚的,应及时移送依法负责的监管部门处理。按照《意见》的精神,餐饮服务单位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销售酒、饮料等非自产及预包装食品的,不再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而由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进行统一监管。

  5、运输中食品的监管。生产企业若直接运输食品,运输过程中由质监部门监管;生产企业若设库中转站的,视为流通行为,运输过程中由工商部门监管;企业若委托第三方物流单位运输食品,运输过程中由工商部门监管。对于监管职责归属不清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由市食安委进行研究、协调后决定。

  6、几类农副土特产品的监管。豆腐生产加工属于典型的小作坊,由质监部门监管;豆芽的生产过程非常特殊,虽符合农产品生产的特征,但是未经过充分光合作用,若按初级农产品对待,则可以使用化肥、助长剂、漂白剂等,但是这些成分在其生长过程中降解、转化非常缓慢,残留量较大,留下质量安全隐患,因而,市食安委指定由质监部门监管。木耳、香菇、茶园符合农产品生产特征,应由农业部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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