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管理制度【热门】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作管理制度1
一、签发人要将填好的工作票的全部内容向工作负责人做详细交代。
二、电气工作票(一式两份),应在开工前由工作负责人或熟悉情况的人送到值班现场。
三、工作许可人与工作负责人共同到施工现场,向工作负责人详细交代安全措施布置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
四、在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将分工情况、安全措施布置情况、带电部位以及安全注意事项向全体工作人员交代。在未得到工作负责人的开工命令前,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工作。
五、开工后,工作负责人不允许任何一方随意更改接线方式和安全措施,如需变动时,应取得对方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六、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动作。
七、如需扩大工作任务或变更增设安全措施时,必须结束旧工作票,填写新工作票,重新履行许可手续。
八、工作间断时,工作所有人员必须从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
九、无工作负责人带领,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十、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值班人员不准将施工设备送电。
工作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淮安供电公司职工创新工作室管理,充分发挥职工创新工作室在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公司各类创新人才的成长,服务创新型企业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江苏省电力公司职工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制定。
第三条职工创新工作室是以先进的技术管理人才为带头人的创新工作团队,服务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通过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劳动效率和经济效益。第四条公司系统职工创新工作室主要有劳模创新工作室和技师创新工作室两类。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淮安供电公司系统各单位职工创新工作室及其创新项目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职工创新工作室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自主创新、企业扶持,注重实效、动态考核的管理原则。
第七条公司工会的职责
(一)公司工会是淮安供电公司职工创新工作室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单位有关规定,组织制定职工创新工作室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职工创新管理体系、制度。
(二)负责公司创新工作室审批命名工作,检查、指导各单位职工创新工作室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职工创新工作室创新项目的管理,协调解决职工创新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公司相关部门的职责
(一)公司财务部是结算的归口管理部门,创新项目的费用按省公司下达预算统一管理。
(二)运维检修部负责创新项目列入公司科技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三)其他部门按照专业分工,负责指导涉及本专业范围内项目的立项、实施和验收,参与项目的评审工作。
第九条基层单位工会的职责
(一)根据公司职工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组织制定本单位创新工作室的管理制度,负责本单位创新工作室申报,审批工作。
(二)负责本单位职工创新工作室创新建议项目的审核、汇总、上报,组织创新项目的实施、验收和评审等工作。
(三)负责本单位职工创新工作室工作的总结、分析和改进措施。
第三章创新工作室的创建
第十一条申报
(一)申报主体:
劳模创新工作室负责人应由获得省公司或地级市人民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担任;技师创新工作室负责人应由取得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的职工担任。团队成员应忠诚企业、爱岗敬业、勤奋好学,具有强烈的创新、奉献精神,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申报条件:
具备开展创新活动必需的技术能力和工作场所,有明确的技术、管理创新方向,能够开发或承担相应专业领域的创新项目,规章制度建立健全。
申请省公司创新工作室应有二年以上地市级公司创新工作室经历,且创新成果突出。
(三)申报申请:
由带头人提出申请,填报《淮安供电公司创新工作室创建申报表》,见附件一。
第十二条审核
(一)申报市公司级别的创新工作室,由所在单位工会对照申报主体的有关规定和申报条件进行审核。
(二)申报省公司级别的创新工作室,由公司工会进行审核通过后报省公司工会审批。
第十三条批准
经省、市公司工会审核批准成立的相应级别的职工创新工作室,酌情给予一定的启动建设费用。
第十四条命名
经批准后,以带头人的名字命名职工创新工作室,并下发命名文件。
第十五条撤销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所在单位工会向命名单位申请撤销职工创新工作室: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撤销各级政府授予劳动模范荣誉的;
(二)违反公司相关规定,被处以行政处罚的;
(三)工作调动、退休、离职等情况,不能继续开展工作的;
(四)两年内未开展创新工作的;
(五)其他需要撤销的情况。
第十六条日常管理
(一)建立健全职工创新工作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加强职工创新工作室团队建设,做好传、帮、带工作;
(三)做好职工创新工作室创新项目的立项申报,承接上级下达的创新项目;
(四)按照项目节点进度,组织团队攻关,推进项目实施工作;
(五)项目实施所需零星购置器材,由创新工作室申请,报单位工会审批执行;
(六)严格遵守公司的资金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各级审计部门的监督;
(七)及时做好创新工作室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应包括开展的创新活动、项目进展情况、取得的创新成果、工作经验等内容。
第四章创新项目管理
第十七条职工创新工作室应加强项目的前期管理,结合本专业的实际,深入开展项目的前期调研,为项目的确立与实施创造条件。
职工创新工作室所在部门(工区)应积极支持,配合做好咨询,为项目立项成立创造条件。
第十八条职工创新工作室每年8月份按照要求编制下一的创新项目建议书,见附件二,项目建议书应包括项目提出背景、实施内容、费用预算以及效益等。
费用预算仅为完成创新项目所需购置零星器材和少量外协服务费用,不包括人工费和机械台班费等。
第十九条所在单位工会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工区)每年9月5日前完成项目建议书初评,9月12底之前汇总上报公司工会,见附件三(含附件二)。
第二十条公司工会于9月15日前组织专家对各单位上报的创新项目建议书进行审核、汇总,于9月25日前上报省公司工会。
第二十一条职工创新工作室创新项目列为公司科技项目的,按《淮安供电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实施项目管理。
第二十二条职工创新工作室按照审批后的创新项目组织实施,并于每个月末编制创新项目进度情况表报单位工会,见附件四。各单位工会每个季度末编报创新项目进度表报公司工会,见附件五。
第二十三条职工创新工作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影响项目顺利完成的重大事件应及时向单位工会报告。如需项目变更或终止的,应提出书面申请报单位工会审核,并报公司工会批准。
第二十四条职工创新工作室在项目完成后应及时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验收申请,见附件六,并提交项目实施工作总结、项目验收申请等结项资料。
第二十五条所在单位工会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对项目结项验收,并将验收情况上报公司工会备案。
第二十六条费用管理
(一)项目费用按照省公司批准的额度执行,费用的使用应严格执行公司财务管理规定。
(二)项目费用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三)项目发生变更或终止的,按照批准后的项目预算予以调整。
(四)项目结项后,职工创新工作室应在资金预算范围内,按照实际发生的可列支费用及时结清。第二十七条通过验收的项目,职工创新工作室在验收通过后的1个月内将验收材料整理成册,提交项目完整档案报本单位工会,按有关规定进行归档。
第二十八条各单位工会在项目通过验收后应指导创新工作室编制创新项目情况介绍资料(文字和图纸等),以便推广应用。
第五章考核管理
第二十九条各单位应建立职工创新工作室管理考核制度,加强对本单位职工创新工作室检查、考核。每年6月20日、12月20日前向公司工会报送上半年、全年工作总结。
第三十条省公司按季度公布职工创新工作室项目完成情况,介绍项目实施中典型做法,推进项目实施进度。
第三十一条依据对职工创新工作室工作情况检查考核的结果,按照管理分工,对先进创新工作室给予表彰。第三十二条公司工会每年对各单位职工创新工作室成果进行评审,对优秀成果给予奖励,并积极促进成果的实用化。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淮安供电公司工会负责解释。
工作管理制度3
一、建立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校长、主任负责,定期召开学校卫生工作会议,指导、研究学校卫生工作,解决学校卫生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二、学校卫生实行岗位责任制,每日进行卫生巡视,做好教室与卫生区的保洁,认真填写卫生检查记录,定期进行全校性的卫生扫除、部分地区的消毒和开展学校卫生工作的检查、评比。
三、每年三、九月作为“健康教育宣传月”,以广播、讲座、板报等形式进行以保护视力为中心的宣教活动,坚持每日做两次眼保健操,不断地提高眼操的质量,开展中小学视力普查普治工作。
四、积极开展中小学生的健康教育,提高健康教育课教学水平,做到“六有”。大力普及卫生科普知识,加强体育锻炼,提高学生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树立良好的卫生行为规范。
五、做好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六、中小学生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对体检中发现有各种疾病的中小学生,要下发“体检复查通知单”及时进行复诊和给予积极治疗。开展中小学生生长发育的各项指标的统计、分析、对比、评价等调研工作。
七、加强卫生室(医务室)的`建设,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医务卫生人员和设备,充分发挥卫生室的职能作用。
八、健全学校卫生工作档案,对卫生工作要建档立卷,做到系统化、经常化、规范化,并对档案进行科学化管理。
工作管理制度4
一、服从上级领导安排,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
二、加强保密工作,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听的不听,不该做的不做,严守秘密。
三、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全体人员必须做好学习笔记,提高学习效率。
四、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请由分管领导批准。
五、搞好团结,不说有损团结的话,不做有损团结的事。
六、办公室用品采购必须由综合办主任负责,交上级领导审批后方可采购;
七、加强公务用品的管理,配备的办公用品一律登记造册,专人管理。
八、在接到会议通知后及时做好会务服务准备工作。
九、加强和指导门卫安全保卫工作。
十、加强办公室车辆的管理。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
十一、加强办公经费的管理,降低成本,保障办公室后勤工作。
十二、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工作管理制度5
第一条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同时为了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知识技术的商品化、产业化,培养和造就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高层次科技人才,提高公司的整体科研实力,并推动民族通信产业的发展,建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工作站接受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和工作指导。
第三条成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办公室,直接接受工作站站长的领导:
1、负责工作站的人才招聘(与人力资源部的协调工作)、人才培养管理和行政协调工作,包括同上级主管部门和各有关设立博士后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单位的联系,办理博士后进、出站手续,以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博士后的管理工作。
2、负责与博士后科研工作有关的科研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年度博士后工作和预算计划,研究课题的编制和发放;博士后科研项目的落实、项目的过程管理;项目经费预算的落实和管理、项目的内外协调;项目的成果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负责博士后课题的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的保密和归属等问题的处理协调工作,并在技术、人力、物力上给予积极的配合和支持,负责博士后日常生活的安排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作站的有关重大问题通过召开工作管委会会议决定。
第五条招收对象
凡新近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尚未正式安排固定工作单位或未到工作单位报到、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者,均可向有关设站单位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科研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
第六条所需材料
国内博士生需提供的有关材料包括:
1、《博士后研究人员登记表》;
2、博士学位证书(如证书未发,可由博士培养单位出具答辩证明)。
国外博士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研究人员,需送下列材料:
1、经住外使馆教育部门签署意见的《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登记表》一份;
2、博士学位复印件或其他学位证明材料;
3、博士生导师或研究课题负责人两人(至少一人是国外的)的推荐信。
第七条招收专业及人数
根据需要,联合培养博士后的专业初步定为:无线、通信、网络、计算机、微电子、管理等专业;具体在站人数视公司科研开发需要而定,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今后根据需要逐步扩大专业和人数。
第八条博士后课题
课题由公司技术部门提出、立项,课题接受工作站的管理,纳入公司研究院科研开发计划、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如博士后自己确定科研课题,需事先征得流动站和工作站有关专家的评估认可,并经工作站管委会批准方可。
第九条进站程序
1、进站博士后由工作站和流动站联合招收,双方组织专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报人事部备案,办理进站手续。
2、工作站根据公司确定的科研课题,从流动站推荐的博士生中择优录用,在双方确定接受意见后,博士生申请进该流动站进行该课题的研究。
3、确定最终接受意见后,为保证博士后培养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和相关的流动站所属单位签订《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各一份,并报人事部博士后管委会备案。
4、流动站派出相关专业的博士后导师,公司选派相关的技术指导人,共同组成博士后科研项目小组,双方配备必要的技术人员协助和参与课题研究。
5、博士后通过调研,最长在三个月内完成科研立项的可行性科研研究报告,包括:详细的科研目标、进度和阶段计划、经费计划、人员计划、仪器设备要求等,递交工作站,经技术部门评审确认后,正式立项,立项批准后工作站向博士后下达任务书,并由工作站、流动站、博士后三方签定《博士后科研工作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6、需要提交给流动站资料有《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审查意见表》、《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第十条在站期间
博士后在站期间一般为二年,以工作站工作为主,在流动站工作不超过三个月(视具体人员情况而定),由于课题进度等工作方面的客观原因需要延长的,由本人申请和双方专家确认,经工作站和流动站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延长一般不能超过一年。
第十一条博士后在站期间,如不适合或因病不能继续做研究工作的,工作站报申请人事部博管会批准,劝其离站,并终止其相关合同。
第十二条为保证课题的顺利进行,博士后在站期间除非委派,否则不能申请到国外进修,擅自出国者作自动离站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博士后确因需要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学术交流活动,或从事与课题直接相关的工作的,需报请工作站管委会批准同意后,可以办理出国手续。预期不归,按自动离站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博士后离站,流动站和工作站应安排博士生继续该课题的研究,保证课题不中断运行。
第十四条职称评定
工作站和流动站结合博士后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取得的科研成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报请有关机构,评定在站博士后的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第十五条成果评定和分享
由工作站提出课题、研究项目、提供研究课题经费和日常经费,博士后人员主要在工作站完成研究工作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其成果归公司。
如果研究项目是工作站和流动站共同完成的,或是流动站有阶段性成果转让,则研究成果应该归属该工作站和流动站,双方应先签署协议进行处理成果归属。
博士后研究成果,未经公司批准同意,不得公开发表有关论文或进行有关的学术交流活动。
第十六条考核
博士后在站期间,由工作站或和流动站共同进行进行阶段考核,一般每半年考核一次,并作为奖励的主要依据。
第十七条奖惩
1、为激励博士后在博士后科研工作期间多出成果、早出成果,在考核的基础上将对表现突出的博士后进行表彰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管委会确定。
2、博士后在站期间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一切违反工作站规定的行为,将给予处罚、处分、留站察看、驱逐出站等处分,处罚的最终决定由工作站管委会决定,期间可参考流动站的相关意见。
3、对在科研中有创造性成果、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具有显着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博士后,应给予重奖,具体奖励办法由工作站管委会决定。
4、在推荐和评奖中,应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对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有关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撤消奖励,退回颁发的奖金,并根据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处分。
5、对博士后在站期间泄密或窃取公司技术获利的,或利用工作时间,利用工作站或流动站工作设备和资源,从事与工作站博士后科研项目无关的工作,视情节轻重作出批评直至驱除出站处理,对造成损失的,将根据国家相应的法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博士后因任何原因,中途离站的,公司将终止博士后及家属、子女的一切安排和享受的一切待遇福利;对违反工作站或流动站有关规定的,将视具体情况,根据有关制度和法规,作出相应的处罚。
第十八条经费及管理、生活福利
博士后的经费分日常经费和科研经费两部分:
1、日常经费及管理
日常经费由工作站和流动站共同管理
根据企业应提供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博士后日常经费的规定(目前国家标准为二万元/年),主要用于支付国家规定的博士后的工资、津贴及流动站的行政管理和专家指导费用,原则上博士后应等同本单位同岗位、同等技术人员的待遇,工资待遇视具体博士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在6000-8000元/月左右),流动站专家的费用在《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中明确规定,如博士后研究工作需要延长的,工作站应继续提供相应的日常经费。
2、科研经费
(1)科研经费由工作站统一管理,博士后所需的科研经费,统一纳入院办科研开发经费管理。
(2)每个博士后课题的项目经费预算(包括博士后在流动站或工作站期间发生的费用)需在可行性报告中提出,费用专门设立公单,帐目清楚。
(3)如果项目是和流动站共同完成或是流动站阶段成果转让,则由工作站承担费用及日后的费用支出,应在技术合作协议中明确。
第十九条博士毕业生进入公司做博士后科研工作,工作站为在站博士提供较好的生活条件,提供博士后住房一套,博士后出站后,需同时交出住房,若不提供住房,应给予一定的住房补助,等同博士毕业生。
第二十条博士后出站及工作分配
1、博士后在站的科研工作结束时,应提交工作报告、论文及着作和科研成果,工作站和流动站双方组织博士后出站评审会,对其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提出今后业务发展方向和使用意见,并进行成果评审和评定,同时按国家规定企业应填写《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工作意见表》,报人事部博管会。
2、工作分配
博士后在站期满,经双向选择后分配工作,愿意在公司工作的在办理出站手续后,正式转入公司,若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则办理相应出站手续。
第二十一条博士后户口及配偶、子女的随迁
工作管理制度6
1. 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机构,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校验工作。
2. 新建、改建、扩建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机房),必须在建设项目施工前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建设项目竣工后,其放射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 新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的放射诊疗设备,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核,获得批准后方可启用;不合格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放射诊疗设备不得购置、使用、转让或出租。
4. 设立放射防护管理小组,明确职责。制定与使用的射线装置相适应的放射防护管理措施,配备相适应的供放射工作人员和受检者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
5. 放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经常检查射线装置及防护设施的性能,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严禁在设备异常的情况下开展放射诊疗活动。
6. 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
7. 医用诊断射线装置须由专业放射影像医(技)师操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动用设备。
8. 机房除受检者外,陪同人员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9. 按要求在放射工作场所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在机房入口大门上设置工作提示灯。
10. 每年对射线装置防护性能、工作场所进行放射防护检测,并建立工作场所防护检测档案。
11. 严格执行放射事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放射事故,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采取应急措施,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工作管理制度7
综合办公室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综合办公室管理,美化综合办公室环境。在本办公室办公的各部门均应严格遵守本规定。
1、综合办公室归行政人事部管理,在内办公的各部门人员均应听从安排,严禁私自更改电路,增加大功率设备。
2、办公人员应做好本工位及周边卫生。因个人原因致使办公室卫生脏乱的应及时打扫。
3、办公室卫生采取部门轮班制,行政人事部为周一、二;销售部为周三、四;仓库为周五、六。周日无特殊情况不值日。
4、办公室人员应各司其职,严禁串岗、打闹、吃零食、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如若发现,本部门领导应给予严肃处理。
行政人事部
20xx年7月9日
工作管理制度8
一、城市学校少年宫以理念为先导、以知识创新为基础、以能力实践为核心、以活动体验为特色,面向学校、面向社会、面向孩子创办。
二、在上级的领导下,坚持正确的办宫方向,努力把学校少年宫办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少年儿童教育阵地。
三、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少年儿童,坚持依法执教、廉洁从教,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团结协作。
四、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培养和提高校内教师及校外辅导员的综合素质;坚持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并重,增强城市少年宫对未成年人的感召力,成为未成年人的活动阵地。
五、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健康的成长环境,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城市少年宫要成为少年儿童校外教育的活动中心、艺术教育与德育教育的活动基地。
六、丰富社区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为未成年人搭建展示自我的平台;认真组织和举办各种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活动。
工作管理制度9
一、养护管理制度措施,景观效果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记录健全,管理得当,达到黄土不露天.
二、园林绿地管理
1.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 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2.花坛、花带轮廓清晰,花坛地势平整或顺平,浇灌不积水,边缘留深不低于7cm。
3.绿地内各类摊点应证、照齐全,遵守管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定点、定位、定数量,保持场地整洁、造型美观,不影响交通和园容园貌,保持摊区卫生整洁、无废弃物,不经营国家禁止的或劣质的商品。
4.广场、游园内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园内无违规车辆出入现象,各种车辆定线定点存放。
5.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
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游路、休闲场地卫生干净,随时清扫全日保洁,地面破损恢复及时,无各类杂物堆放。
三、园林植物管理
1.树冠完整,树形整齐美观,分枝点合适,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无枯枝、死杈挂树,无徒长直立枝、交叉枝,树基部无萌蘖,树体无倾斜现象,修剪科学合理。
2.行道树定干高度相同或相近,规格一致,修剪造型美观,不妨碍行人、车辆通过和影响交通视线,无缺株,树上无枯死枝条,折断枝条存在,种植穴无垃圾,土质疏松,墒情良好,每年秋季施基肥一次,行道树树穴平整留深不低于7cm,浇灌不漏水。重要地段有植物、树穴砖等材料或设施覆盖,每年适时刷白一次。
3.落叶树生长健壮、返绿、发芽、抽梢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一般条件下,无黄叶、卷叶、焦叶,正常叶片保存率95%以上.针叶树针叶寄存3年以上,结果枝条在10%以下.
4.乔木和小乔木被病虫危害株数不得超过1%,无虫蛀,病害落叶,枯黄萎蔫,死亡等症状出现,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上平均每30cm长度不得超过2头,叶片上无虫粪、虫网,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5.病虫害观察仔细、全面,控制及时有效,用药科学,方法得当,无药害发生. 6.花灌木:苗木生长旺盛,叶色鲜亮具有光泽,冠幅丰满,群植时株行距均匀,高低错落有致,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栽植地或株下无垃圾,杂草;土壤疏松,墒情良好,每年秋季施基肥一次,根据其生物学特性进行修剪造型,确保植物造型美观大方,及时清理枯死衰败枝条,种植区域内无缺株现象.
7.牡丹:生长旺盛,花繁叶茂,牡丹品种,花色,搭配合理一致。无有显病虫害发生。花坛内土壤疏松,墒情良好。无杂草现象,花后及时修剪残花败叶,清理桔死衰败枝条
8.绿篱、模纹等整形植物生长旺盛,枝叶繁茂,整齐一致.一般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正常叶子保存率95%以上,无枯死衰败苗木,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无杂草野树,乱挂乱扯,无杂物及垃圾附着,无缺株。脱脚、断带现象。株行距均匀,种植地土质疏松,肥沃,墒情好;修剪及时,达到图形清晰美观,曲线圆滑,三面平整。
9.草花:生长旺盛。花繁叶茂,冠幅丰满,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无杂草,无旱象;广场、街道、园内彩化造型新颖,整齐美观,无破损、凋谢、残缺现象。
10.草坪:植物生长整齐,长势旺盛,色泽均匀嫩绿,无杂草、无疯长现象,覆盖率99%以上,修剪均匀整齐,无漏剪、少剪现象,草地平坪边缘切整齐,效果好,修剪后及时清除草屑;适时,适量,适法施肥,无生长不良和任何肥害现象,及时浇水,无旱象,入冬后草坪全面浇冬灌水,冷季型草坪绿色期,不得少于30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10天,病虫害观察仔细、全面,防治及时有效,用药科学,方法得当,无药害发生。
11.地被:植物生长旺盛,叶色正常,开花适时繁盛,土壤疏松,覆盖率99%以上;栽植株行距均匀,高低整齐,品种或花期一致,及时清理残花败叶;绿地内无杂草,及时浇水,无旱象;适时、适量、适法施肥,无生长不良和任何肥害现象,病虫害观察仔细、全面,防治及时有效,用药科学,方法得当,无药害发生。
12.按照宜植必植原则,棚架、花架处种植攀缘植物和藤本植物应根据不同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绑缚、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植物生长良好开花的攀缘植物应适时开花,且花繁色艳。
四、园林设施管理
1.园林设施完整率达80%以上。
2.雕塑定期刷新,景石、小品清洁完整,果皮箱、导向牌、栏杆定期油漆,残缺、破烂的及时维修、更换;桌椅等休息设施干净整洁,无乱贴、乱画现象,健身、休闲娱乐设施及时维护、修缮,保证安全。
3.各类灯饰、喷泉、喷灌等水电设施运行良好,及时维护和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湖、渠、池等水面清洁、无漂浮物,警示牌醒目、完备,定期更换;喷泉严格按照规定定时开放,并能保证各类应急要求。
4.公厕全天保持干净整洁,做到地面无垃圾、污垢、便溺,无蚊蝇蛆虫,无异味。
工作管理制度10
1.0目的
规范绿化养护工作的管理,确保绿化养护管理质量。
2.0范围
适用于zz城小区绿化养护工作的管理。
3.0内容
序号项目内容
1绿化工作管理规定1)绿化管理员承担辖区绿化的日常巡视、养护、监管任务。绿化管理员应服从工作安排,遵守绿化管理规定,爱护公物,认真履行绿化养护管理服务职责。
2)严格执行绿化养护工作的技术规范、要求,按规定标准作业,保质保量完成所负责绿化区域和物业服务中心安排的各项工作,并由物业服务中心定期检查、考核。
3)绿化养护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按相关作业规程操作,确保辖区内公共设施及建筑物等的完好,发现破坏环境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不听劝告者,立即向物业服务中心报告。
4)使用绿化机械应做好记录。
2绿化养护过程安全规定1)在喷洒时要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烟雾不得飘进业户房屋,特别是喷洒药物时,应注意风向,采用合适的喷洒方向并控制喷洒范围,确保避免对业户或设施的损害。
2)大面积病虫害防治,提前一天向小区业主发出通知。
3)严格按《绿化机具操作规程》的要求使用机具,避免对操作者、行人或设施造成伤害、损坏,在使用水管喷淋时,避免对行人和车辆造成不便。
4)易燃、易爆及农药的保管、农药的使用、高空作业、现场作业指示
5)在机器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螺丝和螺帽固定在切削片上,避免切削片飞出;机器使用中,不得改变或改动机器的防护罩。
3绿化管理检查规程1)绿化管理员按规定每日进行巡视、养护,并将养护内容进行记录,对疑问或事故情况向班长。
2)绿化班长按规定每日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知会责任绿化工,要求限时整改,并适时进行业务指导,无法解决及重大事项及时向绿化主管汇报。
3)绿化班长对辖区内绿化养护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及时汇报经理助理,重大事故及时提交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处理;绿化班长每月应对辖区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进行总结汇报经理助理,并由经理助理向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汇报。
4)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对辖区绿化养护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处理经理助理提交的重大事情,对经理助理提交的月工作报告进行审查。
工作管理制度11
一、总则
1.忠于团队,履行职责,遵章守纪,乐于助人,相互学习;
2.需要大公无私,严格管理,严于律己,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团队声誉以及利益;
二、服从管理
1.工作室成员需要完成工作室管理人员分派的工作任务,不得拒绝、推脱或终止工作任务;
2.工作室成员需要遵守并参与各项制度的制定、规范;
三、忠于职守
1.工作室成员需要遵守工作室制定相关工作时间,保持轻松愉快的工作节奏;
2.成员之间做好监督提醒,使得工作成员遵章守纪,工作时间内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四、礼貌礼节
1.工作室成员之间需要以礼相待;
2.对他人要热情有礼,并耐心给予帮助;
五、行为举止
1.工作期间不得在工作室嬉戏喧哗;
2.在工作时间内不得进行玩游戏、看电影、放音乐及娱乐性聊天等;
六、办公用品
1.办公桌需保持整洁完好,不得存放个人食品和过多私人用品;
2.耐用办公用品需要保管好,学期结束进行清查;
3.工作室内原有公共财产不得私自以任何形式外借、外带;
七、安全守则
1.防火灾、防盗窃、防损坏、防隐患事故的发生,是每个工作室成员的义务;
2.最后离开工作室的成员须及时关闭电源,锁好门窗;
3.除正式成员每人配有工作室钥匙之外不得私自配取钥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八礼仪、仪容、仪表标准
1.严禁穿拖鞋进入工作室;
2.在工作室内不得赤露上身,要衣着整齐;
3.不要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到别人;
4.进出工作室时,要随手关门,关门要轻声;
九卫生管理制度
工作室内部成员需保持自己桌面、地面干净,值日人员对工作室、会议室及时值日.
注:工作时间指周一至周五8:00——11:40,14:30——17:30,19:00——21:00
工作管理制度12
实验室工作制度
1、遵守劳动纪律,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严守岗位,不脱岗、串岗,不在实验室内接待客人,上班不干私活,不打闹嬉笑。
2、刻苦钻研业务,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对病人如亲人,态度和蔼,有问必答。讲究医德,礼貌待客(病人),语言礼貌,耐心解释,工作积极认真,一丝不苟,做到报告及时准确。
3、收集标本时,严格查对,标本不合要求时,应重新采集,对不能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常规检验即到即检并及时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随检,随时发出报告。
4、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认真填写报告单,作好结果记录,签名发出报告,急诊标本应认真核对,发现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或有疑问时,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重新检验,发现特殊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院外报告应由科主任签字。
5、检验标本在发出报告后应保留24h,常规标本及用具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就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和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经消毒后送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6、保证检验质量,每1—2周检查一次标准曲线,检查一次试剂质量,并核对仪器灵敏度,发现问题,随时解决。
7、建立实验室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室间质评活动,以保证检验质量。
8、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保管。
标本接收和处理工作制度
1、检验申请单需有医师(士)填写完整,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应在申请单注明“急”字样。
2、标本容器上应粘贴检验基本信息(条形码/标本联号/另纸替代),标本容器基本信息(病历号/姓名/科别/性别/床号等)以资核对,送检测前应先办妥收费/记帐手续。
3、各种标本采集按实验室SOP文件要求采集/转运。
4、采集与递送标本时应防止交叉感染,注意勿将标本污染容器外部或倾翻、渗漏。
5、采集糖耐量、狼疮细胞以及时尿清除试验等特殊项目标本时,应注明采集时间。
6、收取或接收标本时,严格标本查对制度,不合格者登记退回并重新采集。
7、实验室接收标本后,及时准确转运/离心/分装/保存,各项目专业组严格按标本处理操作规程进行。
8、对特殊样本或特殊病人样本,实行“首接”负责制,及时和正确保管和转送样本到相关实验室或有关人员,同时作交接班记录和双方签名确认。
9、因意外事故导致标本试管破碎时,应登记备案并即刻通知相应科室协商重采,或对门诊患者进行耐心解释协商重采。
10、应对报告发出后,剩余标本按(SOP)文件保留/废弃。各种废弃标本按《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处理。
危急值报告登记工作制度
1、树立“换位意识”,急病人所急,为临床科室带给及时可靠的检验信息。
2、当出现下述危机时,在确认仪器设备正常的状况下,立即复查,复查结果与第一次结果吻合无误后,立即电话通知临床,并在《危急值结果报告单》上详细记录。
3、当出现下述危机值时,立即电话通知临床,重新采取标本,免费复查,复查结果立即电话临床。4、危急值范围:
血培养阳性、脑脊髓培养阳性;抗H—IgM阳性,Rh(0)阴性血,HIV阳性
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制度
1、坚决执行各项安全管理的法令法规和制度,做好日常安全教育、防护措施和监督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和因素。
2、上岗人员上岗前都务必经过相应的生物安全培训,签约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职责知情同意书。
3、实验室工作人员按规定每年进行一次生物监测及健康体检。4、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措施和制度,预防实验室感染和院内感染,对重点部位或特殊岗位应配备B2级生物安全柜或至少在超净台进行具有传染性标本的处理。
5、严格按消毒技术规范对生活垃圾和医用垃圾及工作环境进行消毒处理。
6、严格执行危害性化学试剂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危险品保存申领使用原则和程序。
7、严格执行安全用电规则及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必备和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8、督促落实防燃、防爆、防盗、防水等管理措施,并定期检查评比。
9、实验室工作人员出现生物危害时,按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感染)检测和就医程序进行。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各项器设备均应建立档案统一管理,资料包括仪器编号、品牌、型号、购置日期、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等原始资料,由专人保管。
2、工作人员操作精密仪器设备务必经过专门训练,专业主管考核合格并经科主任批准后方可上岗。
3、建立专业实验室的仪器操作手册,使用时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并按规定要求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建立维护和维修记录。仪器要有明显的状态标示(使用、维修、停用),专业主管定期检查。
4、对天平、分光光度计、其它有关仪器应按照我国计量法规,定期理解计量检定机构的校检,并保留校检证书。
5、建立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程序,按期进行强制鉴定或自检(贴有明显的标记)。按仪器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周期,使用配套校准品校准仪器。有鉴定及校准记录,专业主管或科主任定期检查。
试剂管理制度
1、应根据仪器制造商说明或权威机构的要求来选取和使用校准品和质控品。
2、非仪器配套商品试剂、试剂盒和校准品等,由科主任组织专门小组负责评价、选购。所用试剂务必是有生产许可证、注册登记证的商品试剂盒。此外应有方法学评价实验报告,每批新试剂应对其灵敏度和特异性能进行评价。比对实验和评价报告应保存,证明其不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备科主任及省、市临床检验中心或评审专家查阅。
3、自配试剂由专业主管指定专人负责配制,原料及溶液务必保证质量,有配制记录,成品贴有标签,注明试剂名称、浓度(效价、滴度)、储存条件、配制日期和失效日期、配制人等。
4、对领来的试剂或物品要登记品名、数量、规格、储存条件和价格,并有专人按贮存要求妥善保管,做好温度记录,定期检查。在有效期限内使用。
5、任何试剂使用超过失效期,都不能使用,由保管者填写报废单,经鉴定后由科主任及上级领导批准销毁,只有当权威机构出具书面证明或者实验室有充足依据证明其不影响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后,方可在规定的延长期间内使用。
差错登记和处理报告制度
1、建立差错登记和处理报告制度,直接职责者应及时主动详细记录差错事故的发生过程和具体情节,同时报告相关职责人。
2、发生差错的班组应积极讨论和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改善工作,并提出进一步整改措施和预防方案。
3、对差错事故不作登记和隐瞒包庇者,除追究人职责外,将进一步追究班组负责人的职责,并视情节和后果给予科室处理。
4、对发生差错理按医院处理制度和科室相关制度处罚和备案,并取消年终评优,差错事故处理结果要认真记录并呈报上级部门。
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
1、待测标本存在下列问题时,检验班组登记后通知科室并将标本退回和重新采集:
①、送检标本标识与申请单不符者。②、送检标本类别与申请单不符者。
③、标本容器不合格者或送检查标本存在明显污染者。④、标本采集后放置时间超过检测规定时限者。⑤、自采标本(除院外协作单位和定点医疗单位外)。⑥、溶血脂血等标本足以影响检测结果者。
⑦、同一标识(如病历号相同者)多份同样同项目标本者。⑧、未进行网络项目申请者或申请项目与检验申请单项目不符者。
⑨、采集血量不足,特殊检测项目未注明采血时间。
2、未交款者或网络欠费者(特殊状况例外,但需科主任签字)。
消毒工作制度
1、原则上按新近颁发的《消毒技术规范》及相关文件和各类物品/环境消毒程序进行。
2、工作完毕应在缓冲区内脱装后严格进行手部消毒和清洁。3、不得随意丢弃一次性试验耗品,试验前后应消毒和清洁台面及工作区环境,并按要求将生活垃圾和医用垃圾分类消毒封袋转运。
4、一次性试管针头滴管吸头等应按规定进行浸泡消毒和毁形处理。
5、反复使用的器皿和物品均应按类别先消毒后洗涤。
6、血液等传染性污染工作环境时应立即消毒处理(由外到内)。7、不定期消毒清洁台面地面墙面和设备表面及门窗把柄和电话机键盘。
8、消毒液配制、效果检测、消毒做好原始记录。
实验垃圾分类处理制度
1、原则:分类收集,集中转运,分别处理,防止污染扩散。2、分类:医疗垃圾(黄色),医疗垃圾又主要分为“感染性垃圾”、“损伤性垃圾”、和“化学性垃圾”,亦须分类分集。生活垃圾(黑色)。
3、要求垃圾袋坚固耐用,防漏水,盛装针头等锐利器具,务必采用专用利器盒,要保证不会出现破裂、被穿刺等状况,由医院相关部门集中采购和分发。
4、严格执行医院污物分类入袋等相关的规章制度。
5、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按分类要求区分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
6、所有检验后标本均应灭菌后,方可取出并做最终处理。7、按医院总体安排,由后勤保洁员负责分类检查、贴签和集中转运。
8、严禁转卖可回收物品如试剂盒外包装、打印纸残料等纸品。9、凡违反实验垃圾分类处理制度的班组和个人,将按医院和科室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10、未尽事宜按医院和科室最新的相关条例执行。
1、依据仪器和试剂,选取国家或商家推荐的标准室内质控物,并按规定方法进行评价和使用。确认后严禁随意更换试剂和控制物,以保证项目质量体系的完整性和连贯性。
2、确实需要更换时,应带给完整和有效的原始数据和评价结果并报送科主任审核,待确认贴合质量体系完整性要求后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调换,同时应按质量手册要求进行前瞻性调研。
3、建立和完善SOP手册及管理与质量记录文件,加强室内质控物的管理和使用,待应详细记录开封日期、有效日期、储存条件、预期使用次数等;注意节约,不得回收,避免污染。
4、应按标本测定常规方法进行控制物的检测,遵循Westgard多规则质控条款进行判别和分析,正确理解变异系数(CV%)的真实含义;当日分析和定期分析相结合,认真做好各项文字记录并妥善保存原始结果,以供“举证倒置”等医疗纠纷时使用。
5、当结果失控时,不得随意更改或删除原始数据和记录,应认真寻找原因并进行客观分析后提出纠偏措施。否则当时失控项目检测结果不得发出。
1、接到室间质评物时,实验室质控员开户外包装查验是否有漏夜和破损现象、数理及批次,并进行详细登记和签字。
2、实验室项目组应按要求妥善保存质评物,检测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规定的日期内分批次随标本进行盲法检测。
3、检测完毕后,应及时按要求完整地填报报表格并签字了,个性注意单位预算换算值;随后连同下列资料一并及时交送科主任审核:原始测定数据单;已填报的原始表格;当月该项目室内质控图和原始数据。剩余的质评物应按要求2—8℃保存以便复检或验证。
4、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评检测标准:①按常规方法与患者标本同样检测;②与常规患者标本检测次数一致;③结果报告文件化(标本处理/准备/方法/检验/审核);④禁止实验室间结果的交流;⑤禁止分送室间质评样本;⑥实验室所有记录或相关复印件至少保留两年。
5、常见的“虚假”或“欺骗”行为:①实验室串通以至不提交真正的独立数据;②质评标本重复测量的平均值;③特定的附加的重复试验;④特殊待遇和条件;⑤惩罚措施如成绩与考评或劳务费挂钩等。
6、质评成绩回到后认真负责的进行客观分析,对于失控项目应结合室内质控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行之有效的纠偏措施。必要时可对适温保存的剩余质评物进行复检或验证。
工作管理制度13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江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有效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加强我校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成立学校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第一把手亲自抓,由学校工会主席分管计生工作。并确定工会副主席专职抓学校的计划生育工作,每年分别与学校适龄女教师及男教师家属签定计划生育管理目标责任书。
二、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工作政策,提倡晚婚晚育,推行优生优育,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夫妻双方都应尽责任和义务,作好计划生育工作。
三、根据教育局要求,于每年5月及11月定期为女教师及男职工家属进行查环、查孕等妇女保健工作。
四、根据有关产育假规定:女教职工生育,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15天,双胞胎增加15天,晚育增加15天。
五、女职工产假必须按规定向学校办理有关请假手续,产假期满,应自觉回校上班。
六、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妇应当积极做好避孕节育措施,如上环或其他避孕节育措施。
七、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教职工,将上报上级主管单位备案,并按教育局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计划生育实行一票否决制。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工作管理制度14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提高政府部门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保障市民有效使用社会保障卡,推动市民个人社会事务的信息化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社会保障和市民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市民服务信息系统),是指全市统一的、保障市民使用社会保障卡办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优待抚恤、公积金贷款申领等个人相关社会事务(以下统称个人相关社会事务)的政府信息系统。
本办法所称的社会保障卡,是指由政府发放、通过市民服务信息系统方便市民办理个人相关社会事务的集成电路卡。
第三条(系统组成)
市民服务信息系统包括:
(一)市级信息交换平台和基础信息共享数据库;
(二)市劳动保障、公安、民政、医疗保障、公积金管理等部门的有关信息系统和业务数据库;
(三)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
(四)市民持有的社会保障卡。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市民服务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安全保障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管理部门)
XX市社会保障和市民服务信息系统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息服务办)主管全市市民服务信息系统。
XX市社会保障和市民服务信息中心(以下简称市信息服务中心)负责市级信息交换平台和基础信息共享数据库的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并对相关业务部门信息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市劳动保障、公安、民政、医疗保障、公积金管理等部门(以下统称相关业务部门)及其信息服务机构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本部门有关信息系统、业务数据库和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的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工作。本市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协同做好本办法的实施工作。
各区、县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本区域内市民服务信息系统相关的建设、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原则)
按照保障公民权益、维护公共利益、服务和方便市民的原则,市民服务信息系统实行规范采集、资源共享、安全运行和统一监管。
市民服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应当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和逐步完善。
第七条(面向市民的信息采集)
面向市民的信息采集内容,应当与市民服务信息系统提供的服务相对称。
面向市民信息采集的内容、项目,由市信息服务办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确定,并报市统计主管部门批准。
市信息服务中心应当统一组织具体信息采集工作,并向社会公众说明所采集信息的用途。
第八条(共享数据库的信息采集)
基础信息共享数据库的信息采集,除通过面向市民的信息采集外,应当由相关业务部门的业务数据库根据信息共享协议的约定提供数据,并通过市级信息交换平台完成数据传送。
第九条(业务数据库的信息采集)
业务数据库的信息采集,主要通过相关业务部门日常的业务积累取得,也可以从基础信息共享数据库取得或者通过市级信息交换平台从其他业务数据库取得。
业务数据库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在相关业务部门现有数据库的基础上进行。
第十条(信息共享)
市信息服务办根据基础信息共享数据库或者相关业务数据库的信息共享需要,牵头商定信息共享协议,并督促执行。
相关业务部门依照本部门的职责权限,要求基础信息共享数据库或者其他相关业务数据库提供信息的,应当根据信息共享协议和工作程序,并通过市级信息交换平台取得。
其他国家机关要求获取基础信息共享数据库或者相关业务数据库信息的,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信息维护)
共享数据库和业务数据库分别由市信息服务中心和相关业务部门及其信息服务机构按照各自的信息维护规范进行维护。
各业务数据库的共享信息发生变更的,该数据库的维护方应当在信息变更后的24小内,将变更的信息通过市级信息交换平台传送至共享数据库和有关业务数据库。
第十二条(信息应用的限制)
共享数据库和各业务数据库中的所有数据,只能用于市民办理个人相关社会事务和政府办理行政管理事务,不得用于任何商业用途,也不得提供给任何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
第十三条(安全监管)
市信息服务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市民服务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监督。
市信息服务办根据系统安全的需要和国家有关规定,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制定市民服务信息系统安全守则,并拟定具体安全操作规程。
市信息服务中心和相关业务部门的信息服务机构应当定期向市信息服务办报告安全运行情况,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设备安全)
市民服务信息系统应当使用经过国家安全保密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认定、检测的安全产品,并具备监视、记录和追踪等功能。安全产品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技术发展及时更新。
第十五条(运行安全)
通过市级信息交换平台传送数据的,应当经过加密处理。
相关业务部门的信息服务机构在提供、获取共享信息时,应当采用物理隔离措施。
共享数据库和业务数据库应当设置访问权限,并采用身份认证和鉴别授权技术。
市民服务信息系统中的所有信息都应当及时制作备份。
第十六条(个人数据安全)
市信息服务中心应当在社会保障卡内设置密钥管理系统,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可以修改或者重新设置个人密码。
第十七条(法律责任)
因管理失职或者不当而泄露信息,导致财产损失或者其他后果的,有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市民服务信息系统的有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施行日期)
工作管理制度15
1、凡公司员工,须严格遵守公司的有关规定,遵守国家相关计算机行业和互联网络的法律法规,如《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和公司利益的活动。
2、员工应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不得向第三方泄漏任何技术、业务机密信息。
3、凡公司员工,需努力树立敬业精神,按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同事间彼此树立精诚团结的精神,塑造企业积极进取、讲求效率的工作氛围。
4、公司按国家规定实行双休日及节假日放假,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信息采编及编辑人员将在双休日及节假日轮流替换。正常上班时间:上午09:00-12:30、下午14:00-17:30(每日7小时)。事假或病假必须提前通知主管人员或办公室人员。
5、非白班的公司员工,无特别任务外出的,上下班时间以白班时间为原则安排,每周工作时间控制在40-44小时之内。
6、出差人员除正常开支外,每人每日补助费为100元。
7、公司鼓励购买和开发密切相关的技术参考资料,可在审批并登记后全额报销。
8、日常因公事的交通费用可全额报销。
9、为了避免上班时间受到聊天的干扰,而又要保持内部通信的顺畅。所有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必须连接到内部oicq服务器,除特批人员,一律不准连接外部oicq服务器。
10、公司员工不允许在外兼职。
11、周一到周五,除和项目有关的需要外,不允许在办公室玩游戏。
12、除因工作需要外,避免在公司内会客,任何公司以外人员绝对禁止使用公司电脑。
13、上班时间内,员工不允许在开放式办公区吸烟。
14、下班后员工一律要把个人pc机关闭,严禁不工作的个人pc机通宵开机。
15、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乱开其他人的个人pc机。
16、员工要遵守公司的文件审批、报销审批、付款审批、办公品领用等其他日常工作制度。
17、凡发现违反以上工作制度者,首次批评,二次警告,三次酌情罚款,屡次违反不改者公司将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
【工作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工作管理制度09-30
水厂工作管理制度04-26
档案工作管理制度04-27
员工工作管理制度07-29
评审工作管理制度08-09
舆情工作管理制度08-10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08-08
体育工作管理制度08-08
人才工作管理制度08-08
科普工作管理制度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