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08 09:59:25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装修管理制度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装修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装修管理制度15篇

装修管理制度1

  一、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本公司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

  二、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大方整洁。

  三、总部职能部门员工及分公司/部主管级以上男员工穿西装、衬衣、系领带:着衬衣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上班时间内必须在左胸前适当位置佩戴胸卡。不准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括皮凉鞋)。

  四、女员工上班时间不得穿牛仔服、运动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总部职能部门女员工及分公司/部主管级以上女员工应穿职业女装,肉色丝袜。胸卡配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

  五、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梳理整齐。男员工发不过耳,并不得留胡子;女员工上班提倡淡妆,金银或其他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六、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除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5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三次以上的,给予留职停薪处罚。

  七、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一月累计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次超过三人次或该部员工人数20%的,将给予该部负责人一般过失单一张。

装修管理制度2

  顾问项目业主临时公约附件一:

  顾问项目装修管理规定

  xx(项目名称)是全体业主共同的家园。为维护小区的安宁、整洁和祥和,全体业主共同定立本规定,并承诺履行如下义务:

  1、不改变房屋的.使用用途,将住宅用作商业、经营、工厂、仓库、办公等用途。

  2、在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时,应遵守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城市名称)城市室内装修管理规定》。

  3、在工程开工前,向物业管理部门申报登记,清楚物业管理部门告知的关于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物业管理部门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将此协议内容告知自行委托的装饰装修施工企业。

  4、不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部门依据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的约定,对装饰装修活动进行的监督检查。

  5、按装修管理协议约定的时间装修,以免滋扰邻里。

  6、不因房屋装修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安全。

  7、不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8、不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9、装修垃圾袋装,并按物业管理部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堆放。

  (10---14项,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制定)

  10、一楼私家花园内只允许搭建木制简易花架,且符合物业管理部门统一规定款式,从室内草坪至花架顶端高度不超过_____米,长不超过____米,宽不超出围墙或护栏外沿,上部不得覆盖阳光板或透明玻璃。

  11、安装遮阳蓬、雨蓬须经政府规划部门批准,到物业管理部门备案,且一楼不得安装遮阳蓬、雨蓬,二楼以上阳台只许安装_____色布料可收缩雨蓬,且向外伸展宽度不超过_____cm。

  12、所有阳台、平台不得封闭,护栏不得更改(含颜色、材料、增加门扇)。

  13、由业主户内通达的顶楼平台可作木制花架、遮阳蓬(周边不得封闭),蓬顶只许盖白色透明卡普隆板,周边不得超出女儿墙外沿。

  14、洋房车库门、私家苑门、所有住户防盗门、防盗窗花和拉闸门(安于门窗内侧),需按物业管理部门指定款式安装。安装空调应当将空调机外机安装在建筑设计指定位置,并注意安装牢固,防止跌落。

装修管理制度3

  为了确保本工程的顺利进行,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装饰装修任务,公司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忘广大工友共同遵守,切实执行。

  第一条;工地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听从公司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服从公司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第二条;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三条;坚决遵守工地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要提前请假,不得擅离职守。

  第四条;严禁打架斗殴、赌、若有违犯者,不论情由,均处以200元罚款\次,其医药费自理后公司再做处理。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五条;严禁抽烟、喝酒,抽烟一次罚款普通工友50元次,管理人员200元次,对喝酒后寻衅闹事、故意制造事端均处以200元罚款\次,其医药费自理,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六条;对工地材料、设备、机械、工具、用具等人人都得爱护,不得损坏和丢失(包括甲方及相邻单位的财物)。对有意损害公共财物者,赔偿原物价值的2倍。

  第七条;工地用电要注意安全,所有用电线路、电器均应由工地电工专人负责;他人不得私自乱*接,否则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机械损坏及伤亡事故,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及赔偿。机械设备的操作应持证(上岗证)的专业人员操作,操作必须按照《机械操作规程》操作,他人不得随意乱开乱动,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第八条;工地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各项安全施工要求执行,确保安全施工。坚持预防为主原则。

  第九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及高跟鞋;严禁从高空抛扔东西,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若有违章操作,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伤亡事故,公司概不负责,其医疗费、护理费及误工费等,均由本人自理。

  第十条;工地应妥善保管好自己所携带物品。严禁在本工地、相邻单位及他人处盗窃财物,若有发现,不问情由均处以500元以上罚款或处以原价值2倍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第十一条;工地应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应经常保持卫生良好,施工机械设备及现场材料布局井井有条,做好工地面貌及个人面貌,完全符合文明工地的标准。

  第十二条;各班组应保管、保养好其所用的一切财物(机具、用具、设备、生活用品、办公用品等),如有损坏、丢失等应照价赔偿。

  第十三条;为了公司荣誉和工友的利益、以上各条款,望广大工友切实执行、严格遵守。

  大连上磁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装修管理制度4

  一、本公司的电话,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开展业务之用。公司所属电话一律不得拨打任何信息收费电话及私挂长途电话。

  二、公司所属电话除企划部网页制作、更新及总经理特批的部门外,一律不得上网。

  三、员工打电话,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

  四、拨打外线接通声响四次对方无人接听时,应挂机重新拨叫。

  五、公司员工接听外线电话必须使用公司标准用语:'您好,设计大师楼'。

  六、前台文秘接听外线电话应说,'您好,设计大师楼',当对方告知分机电话时,应说:'请稍等!'如分机占线,应说:'电话占线,请稍后再打'或说:'分机占线,请您记一下分机号稍后再打!'其他内容视情况回答,总的要求语音甜美,用语礼貌、规范、简洁。

  七、公司员工不得利用公司电话拨打私人电话。如有急事应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说明经同意后方可拨打。

  八、公司总部电话及分公司、分部,公司帐户电话话费由行政部在每月10~20日交纳。部分市场扣除的话机话费由各分公司、分部负责交纳。

  九、分公司、分部负责交纳的话费清单于每月20日前上报行政部。

  十、各部门直拨电话出现信息费,本部门领导负责追查责任人。责任不清的由部门集体承担此项费用。

  十一、违反本规定视情节给予一般或严重过失单一张。

  十二、违反规定第一条拨打任何收费信息电话及私挂长途电话的`,给予严重过失单一张,并承担全部费用。屡教不改的给予开除公职处理。

装修管理制度5

  1、单位装修、改造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装修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实行逐级安全责任制,确定相应人员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

  2、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参与装修、改造设计的审核,提出安全生产管理意见;施工前应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

  3、施工单位应设立专职现场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在工地安全负责人领导下,进行安全生产工作。

  4、局部装修改造时,应将施工区与营业区进行隔离。

  5、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6、根据季节特点以及各工种的操作特点,制定相应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本单位《动用明火管理制度》及临时用电审批等规章制度。

  7、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必须使用低压照明设备;所有施工人员不准在施工现场住宿,必须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办理登记,领取出入证。

  8、因装修、改造设计需要而改变、挪动的消防设施,必须经过消防监督部门审批,严禁私自挪用、损害消防设备设施。

  9、施工现场禁止存放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油漆、稀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危险品,应与施工现场异地存放,设专人保管,领用不得超出当日使用量。

  10、施工现场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消除安全隐患,禁止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11、施工现场使用的变(配)电箱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有良好的绝缘和防雨水措施;使用时要有专人看护,使用后必须立即断电。

  12、开工前要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装修管理制度6

  一、组织管理

  1、以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坚持'安全第一,'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在防火业务上多请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作现场指导。

  2、在开工时,制定详细消防方案.消防方案由公司按技术、质安、机械设备、保卫部门依次审核,由保卫部门送公司总工程师、防火责任人审批。

  3、施工现场实行分级防火责任制落实各级防火责任人,各负其责。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对本班组的防火负责.工地防火检查员(消防员)每天班后必须巡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消除或汇报。施工现场成立防火领导小组。

  4、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增强消防观念。

  5、施工现场设置防火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张挂防火责任人、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防火制度等标牌。

  6、施工现场防火管理,按其施工项目、施工范围,实行'谁施工、谁负责'。

  二、火源管理

  1、施工现场对动火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用火证'审批制度。

  2、焊、割作业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私自操作。

  3、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八不'、'四要'、'一清理'要求。

  3.1动火前'八不':

  3.1.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3.1.2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3.1.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3.1.4盛装油质等易燃液体的容器、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3.1.5盛装过气体会受垫膨胀并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3.1.6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3.1.7在高处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动火;

  3.1.8未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3.2动火中'四要':

  3.2.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3.2.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3.2.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3.2.4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3动火后'一清理'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必须及时/彻底清理现场火种后,才能离开现场。

  4、高处焊、割作业时设专人监焊飞溅、气割物下跌的安全措施。

  5、动火作业前后要告知防火检查员或值班人员。

  6、在施工范围内不准吸烟,严禁油漆及木制作作业与动火作业同时进行。

  7、乙炔气瓶应直立放置,使用时不得靠近电源,应距明火不少于10米,与氧气瓶应保持不少于5米距离,不得露天存放/曝晒。

  8、溶解沥青场所与稀释沥青场所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溶解沥青炉场所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有专人看火,防止沥表溢出炉外。

  三、电气防火管理

  1、施工现场的一切线路、设备必须有上岗操作证的电工安装、维修,并严格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bg50194-93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规定.非电工严禁私自拉线接电。

  2、电线绝缘层老化、破损要及时更换。

  3、严禁使用铜丝或其他不符合规范的金属丝作电路保险丝。

  4、严禁在外脚手架上架设电线和使用碘钨灯,因施工需要在其他位置使用碘钨灯,架设要牢固,碘钨灯距易燃物不少于80c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当间距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施工完毕要及时拆除。

  5、电气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接头处要牢固,绝缘性良好。室内、外电线架设应有瓷瓶与其他物体隔离,室内电线不得直接敷设在可燃物、金属物上。

  6、照明灯具下方一般不宜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堆放物品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0cm。

  7、临时建筑设施内的照明,不准使用60w以上的照明灯具。

  8、每栋临时建筑以及临时建筑内每个单元的用电必须设有电源总开关和漏电保护开关,做到人离电断。

  9、凡是能够产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容器,必须设有消除静电的装置。

  四、易燃易爆物品防火管理

  1、施工现场不宜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工程确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照防火规定设置,并经公司保卫科或消防部门审批同意后,方能存放,存放量不得超过3天的使用量。

  2、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必须设专人看管,严格收发、回仓登记手续。

  3、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露天存放。严禁将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易燃易爆物品放在同一仓库内。氧气和乙炔气要分别独立存放。

  4、使用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应实行限额领料和领料记录。在使用公学易燃易爆物品场所,严禁动火作业;禁止在作业场内分装、调料;严禁使用乙炔发生品作业。严格控制使用液化石油气,确须使用时,要严格按防火规定操作,落实安全措施,并必须经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同意。

  5、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照明必须使用防爆灯具、线路、开关、设备。

  6、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仓库。

  7、木加工场内木屑、刨皮等必须及时清理。严禁在油漆间、木工棚、及其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吸烟取火。

  五、临时设施及宿舍防火管理

  1、外脚手架采用阻燃密目网进行全封闭围护。

  2、施工现场所有搭建的临时设施都必须按防火要求搭建,使用不燃材料搭建(门窗除外),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应单独设置,并远离其他临时建筑,临时建筑不得修建在高压线下面,与高压线距离不得小于规定距离。

  3、每间宿舍应设立一名防火责任人,负责宿舍日常的防火工作。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乱丢烟头。

  5、严禁在宿舍内烧香拜神和使用蜡烛照明。

  6、严禁乱拉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不准使用电热器具,电线上不得挂衣物。

  7、保持宿舍道路畅通,不准在宿舍通道、门口堆放物品和作业。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和在宿舍内存放摩托车。

  9、在建筑物内,未经允许不得住人。

  六、消防器材配置与管理

  1、现场设立专用消防用水管网,并配备消防水泵一只,其电线专线敷设,建筑物设立消防竖管,竖管每层设置消火栓口,并配置水带和水枪。

  2、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配置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2.1食堂:配备泡沫灭火器2个。

  2.2材料仓库:面积在6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2个,每增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1个。

  2.3办公室:配备泡沫灭火器1个。

  2.4电梯驾驶室:配备1211灭火器不少于1个。

  2.5配电房:配备1211灭火器不少于1个。

  2.6木工制作场: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4个。

  2.7临时动火场所: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和其它消防辅助器材。

  2.8集体宿舍:按每25平方米配备泡沫灭火器1个。

  2.9在建建筑物:施工层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4个,非施工层一般按每一层在楼梯口设置二只灭火器。

  3、消防器材选用经消防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灭火器应放置在明显易取地方,一般放置高度不高于1.5米,保持放置点通道畅通。

  4、施工现场由消防员负责对消防设备、器材保养管理,每季度检查一次,按期换药(泡沫灭火器药剂有效期为一年,1211灭火器总重量不少于瓶体标明总重量的十分之一),确保消防设备、器材的有效使用。

  5、对所配备的消防设备、器材绘制平面示意图,挂在施工现场明显的地方。

装修管理制度7

  第一级、客户登记

  设计师对来访客户做详细询问,填写规范客户登记表,确保与客户相关数据的采集完整、准确。

  第二级、设计审核

  每一套设计图纸,均须有审核及客户认可签字,确保设计合理,图纸准确。

  第三级、设计师进行全程服务

  设计师不仅在施工前向客户提供满意的咨询及设计服务,而且在开工后施行全程跟踪服务,即每个工地至少去三次。

  第四级、工长与客户一道实施逐步质量认定制度

  工程进展中的每一步,工长应与客户做逐步质量认定,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第五级、工程巡检逐家巡回检查

  工程巡检对每一个工地的`施工情况做巡回检查,对所存在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施工按期、按质进行。

  第六级、工程部经理抽查

  工程部经理对在施工程做一定比例抽检,防止遗留问题发生。

  第七级、监察部电话回访员对在施工程客户访问,监察部经理、监察员定期对在施工地监察

  公司投诉接待员对在施工程做逐家电话回访,征询客户意见,对客户提出的问题迅速报告工程部和监察部经理给予及时解决。监察员每周工地巡查不少于2次,监察部经理每周查工地不少于1次。

  第八级、监察部电话回访员电话回访

  在质量保修期中,公司电话回访员将定期对客户做电话抽查回访,对客户提出的问题给予及时解决。

装修管理制度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数据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 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 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余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处理。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后,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后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后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四章 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二十三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序,借款的审批程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于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 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第五章 长期资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 长期投资的管理,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分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应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认证,按公司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后,由财务管理中心办理入帐手续。公司对被投资单位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产应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②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要做到有帐、有卡,帐实相符。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和调入均按实际成本入帐,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分类折旧年限为:

  (一)房屋、营业用房 30年

  (二)通讯设备、交通运输设备 3年

  (三)电子计算机、办公及文字处理设备 3年

  (四)电器设备、安全保卫设备 3年

  第二十九条 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第三十条 对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要进行定期盘点,每年末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盘点一次,盘点中发现短缺或盈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盘盈盘亏表,报财务部审核后,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 无形资产指被公司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入帐,在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于10年的期限摊销。

  第三十二条 递延资产是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需要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和摊销期限超过一年,金额较大的修理费支出。开办费自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成本。分摊期不短于5年,以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赁期内分期摊销。

  第六章 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条 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手续费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

  第三十四条 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项目,不得截留到帐外或作其他处理。

  第七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三十五条 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条 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二)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保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劳务费、董事会费、奖励费、各种准备金等其他费用。

  (三)固定资产折旧费:指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计算摊销的费用。

  (四)摊销费:指递延资产的摊销费用,分摊期不短于5年。

  (五)各种准备金:各种准备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和坏帐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按年末长期投资余额的1%实行差额提取,坏帐准备金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1%提取。

  (六)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作餐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第三十七条 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计提,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计提,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3%计提。住房公积金经批准后,由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纳。

  第三十八条 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权限,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三十九条 公司各项成本费用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管理中心要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八章 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

  第四十条 公司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支出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一)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等。

  (二)营业外收入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没收入、罚款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序经批准的应付款项等。

  (三)营业外支出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和毁损报废净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第四十一条 公司利润总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照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弥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计提,主要用于公司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五)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根据股东会决议,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九章 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第四十二条 财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月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营业费用明细表、利润分配表。公司财务月报表应于次月15日内完成,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次年90日内制作,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第四十三条 年末还应报送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内容包括:

  (一)业务、经营情况,利润实现情况,资金增减及周转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

  (二)财务会计方法变动情况及原因,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制表日至报出期之间发生的对公司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为正确理解财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 财务分析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管理中心应对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总结、评价和考核,通过财务分析促进增收节支,充分发挥资金效能,通过对财务活动不同方案和经济效益的比较,为领导或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

  第四十五条 总结和评价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报告指标包括:①经营状况指标:流动比率、负债比率、所有者权益比率;②经营成果指标:利润率、资本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

  第十章 会计电算化

  第四十六条 会计电算化硬件设备是指专用于会计电算化的微机及其配套设备,包括服务器、工作站、网线、打印机、UPS电源等。会计电算化硬件设备由财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和使用,非会计电算化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应经财务管理中心经理批准,在不影响会计电算化正常工作情况下进行。

  第四十七条 财务软件是用于完成会计核算、处理会计业务的软件。操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软件的设计功能未能正常实现时,应立即与软件开发商联系,进行修改、调试,完成调试后,应及时检查、核对,以确保相应帐务数据和功能模块的正确性。

  第四十八条 每月10日前对上个月的会计数据进行备份。操作人员运用财务软件必须是通过系统菜单选项进入系统操作,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操作权限和密码。操作人员对使用的硬件设备的安全负责。下班时,应关闭设备的电源。设备的开启和关闭应严格按规范程序进行。

  第四十九条 公司会计电算化未通过财政部门评审之前,采用微机和手工帐并行的办法。每月末,会计核算人员必须将手工帐与微机帐进行核对。保持手工帐与微机帐一致。

  第五十条 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系统的管理,严格按照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程序和权限规定执行。电子支付密码器、智能IC卡、帐户密码和操作人员密码是使用企业银行系统的关键要素,应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员卡应按照分管并用的原则,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和操作员分别设制密码,不得一人统管使用。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施行。

装修管理制度9

  物业装修管理的基本概念

  1.物业装修,是指业主或使用人为了改善居住、办公或经营环境,对自有物业或租赁物业范围内的地面、墙面、顶棚(天花)、门窗、给排水、强弱电、有线电视、电话、宽带进行装修处理的活动和过程。

  2.物业装修管理,是指物业管理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条例,受开发商或全体业主委托,对物业管辖范围的业主或使用人在装修过程中,对新建房屋的室内装修活动实施审查、监督和管理的行为。

  物业装修管理的目的

  规范施工行为,消除施工隐患,保证新建楼房外观的整洁和统一;杜绝新建楼房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遭受破坏;保障新建楼房的居住安全,保障新建楼房配套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最终实现物业的保质和增质,延长物业使用寿命。

  物业装修管理的意义

  维护和保持房屋建筑原创设计的元素和风貌,维护环境品质,避免房屋建筑结构、外观、环境、设施设备遭受破坏和污染。

  维护小区正常的生活、学习、工作秩序,营造小区的安定、团结、和谐氛围,维护物业管理秩序,保障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术语解释

  1、建筑主体:

  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板、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2、承重结构:

  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3、砌体结构:

  即用砖墙、柱、钢筋混凝土楼板和屋顶承重构件作为主要承重的结构,称为砖~物业管理圈;钢筋混凝土混合结构,简称砖混结构。此结构抗震性差,防渗水性能差。这是当前建造数量大、采用最普遍的结构类型。

  4、钢筋混凝土结构:

  即主要承重构件全部采用钢筋混凝土,并现场整体浇注而成的结构。此结构抗震性能和防渗水性能良好。这种结构类型主要用于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和工业建筑等。

  5、剪力墙:

  剪力墙是指墙肢的长度为厚度的5~8倍的钢筋混凝土墙。常用的有“T”字型、“L”型、“十”字型、“Z”字型、折线型、“一”字型。

  6、异形柱:

  异形柱是指柱肢的截面高度与柱肢宽度的比值在2~4倍,相对于正方形与矩形柱而言是异形的柱子。它包括异形柱框架和异形柱框架剪力墙,常用的有“L”型、“T”型、“十”字型。

  7、承重墙

  是指不但承受自身重量,同时还承受屋顶及楼板传来的荷载的墙。

  8、非承重墙

  不承受上部传来的荷载,也不会把荷载加载到其下的非承重墙上。通常在非承重墙墙底设置单跨梁或者连续梁来承受其荷载并把其荷载传导到相邻的承重构件上(例如:砖混中的承重墙,框架中的框架梁)。非承重墙通常还是设计上的抗震墙,如果发生地震,非承重墙将和承重墙一起承受地震力。

  9、房屋外观:

  是指相对于室内的外立面,准确的说,就是房屋外立面可视的部分。它包括门窗、外墙、阳台、附属结构及装饰物等。

  10、防水工程:

  是指屋面防水、外墙防水及厨房、卫生间、阳台防水工程。屋面防水、外墙防水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雨水对室内的浸害;厨房、卫生间、阳台防水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生活用水对本房屋和相邻房屋室内的浸害。

  11、隐蔽工程

  是指被其他建筑物遮掩的工程,具体是指地基、电气管线、供水管线等需要覆盖、掩盖的工程。由于隐蔽工程在隐蔽后,如发生问题,还需重新覆盖和掩盖,返工损失非常大,为了避免资源的浪费和当事人双方的损失,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工程顺利完成,安装施工时,在覆盖和掩盖前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施工。

  12、房屋配套设施设备:

  是指房屋除门窗、护栏外的,与房屋配套的给排水管道(空调排水管)、强电源及弱电源信号系统(照明电源、闭路线、电话线、网络线、监控)、煤气报警器、红外线防盗报警器、可视电话(非可视电话)、应急求助按钮、天然气表、管等。

  13、房屋平面布置图:

  是指用于指导建筑装饰装修施工的平面(水平面)设计图,它包括房屋平面结构布置(家俱、陈设摆放)设计、区域使用功能划分(如:卧室、客厅、书房、厨房及卫生间等)设计、出入通道(如:门的开启方向及通道走向)设计,其中包括某些部位使用的材质和安装方式、要求等设计。它是按实际比例尺寸绘制的,一般采用的长度单位为公制长度单位㎜。

  14、水电施工图:

  是指用于指导建筑装饰装修水电施工的平面示意图,顾名思义,示意图是以示意方式进行绘制的,图形是以线条和符号连接构成的,图形一般没有准确的数值标注,只是示意大概的安装方位和形式,具体安装方法和要求,都是以文字标注及说明为主。

  物业装修管理的基本内容

  (一)房屋外观的管理

  (二)主体结构的管理

  (三)房屋防水施工的管理

  (四)房屋配套设施的管理

  (五)施工行为的管理

  (六)告知和督导义务

  (七)商业门面装修管理

  (八)物业装修管理如何规避责任

  (一)房屋外观的管理

  1.任何装饰装修企业和个人在从事住宅室内装修的活动中,不得破坏房屋的外观,严禁擅自改变房屋的门、窗、阳台护栏,以及外立面墙砖、涂料颜色;

  2.严禁在承重墙上开凿门、窗孔洞,严禁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严禁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在外墙上开孔和凿洞;

  3.严禁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严禁封闭观景阳台、生活阳台,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在外墙上安装雨蓬、防盗网、晾衣杆等;

  4.严禁随意在外墙上安装空调外机,空调外机应安装在房屋的预留位置上,或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位置上;

  5.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在房屋外立面上安装广告牌及带有商用告示效应的标识;

  6.严禁侵占公共区域的通道、露台和屋面,严禁在公共区域的通道、露台和屋面乱搭乱建;

  7.严禁开挖地下室、打井。损坏物业共有设施、设备及场地。

  (二)主体结构的管理

  1.严禁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

  2.严禁擅自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的设施、设备;

  3.任何装饰装修企业和个人在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活动中,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房屋基础,严禁在结构墙、柱、梁、板上钻孔凿槽。如因水电管线敷设,确须开孔凿槽,必须报物业管理公司,经物业管理公司审查同意后,并在物业管理公司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施工;

  4.严禁在非承重楼面砌砖体(红砖、沙砖)隔墙;

  5.严禁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严禁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做卫生间和厨房;

  6.吊顶龙骨及木地板龙骨固定支点钻孔,孔洞点阵不得≤600㎜,孔洞直径不得≥12㎜,孔洞深度不得≥50㎜;

  7.房屋装修如需变动房屋结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必须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其施工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担。

  (三)房屋防水施工的管理

  1.防水层应涂抹在结实、坚硬、表面光滑平整、干净、干燥的基层上,并按规范要求施工,防水层应有一定的面积和厚度。防水施工完成后,应作闭水试验,试验时间应不少于48小时,并会同装修管理人员一道共同检查闭水试验情况,确认无渗漏现象后,方可后续施工;

  2.室内装修施工,对阳台、厨房和卫生间,有较大改变的和对原防水层有较大破坏的部位,二次防水施工时应作重点和加强处理,确保无渗漏;

  3.卫生间、厨房、阳台未作闭水试验不得回填,并不得只在回填找平层上做防水层,此方式存在严重的工艺技术缺陷和隐患;

  4.回填找平层水泥沙浆应有足够的强度,其水泥沙浆标号不得低于1∶2,水泥沙浆厚度应≥60㎜;

  5.卫生间地面防水必须全做,墙面防水最低点应≥300mm;若使用淋浴龙头,安装龙头的墙面防水层高度应≥1800mm,宽度是淋浴龙头左右各500mm,阴角临界墙宽度为1000mm,高度必须达到1800mm。

  (四)房屋配套设施的管理

  1.给水管不得暗敷在非防水地面,在通过无防水要求的区域内,应采用天、墙布管敷设方式,即采用吊顶内敷设和沿墙壁暗敷方式敷设;

  2.给水管道安装完毕后,应作压力试验,水压不应小于9kg、稳压不应少于两小时;排水管道安装完毕后,应作冲水试验,每个管口冲水量不应少于200kg,冲水方式为容器灌冲。经压力试验和冲水试验无渗漏现象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施工临时用电,只能在漏电保护开关后端驳接。布线完毕后,各回路应作通电试验和绝缘试验,通电试验时应在漏电保护开关的保护下进行;

  4.天然气管道、阀门、计量表,严禁装饰封闭及包裹。应裸露在外,并随时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安装后的管道接口应作漏气检测;

  5.燃气报警器探头接通电源后,安装在吊顶的下方,尽可能靠近和正对燃气用具,不得远离燃气用具和隐蔽安装;

  6.燃气热水器排气管道,严禁接入厨房排烟道内,应按物业管理公司规定的位置和方式直接引向户外排放;

  7.严禁将燃气热水器置于厨房、卫生间内,燃气热水器只能安装在生活阳台的墙壁上,相距天然气表和管道≥500㎜的位置,并将排气管道引至户外;

  8.严禁拆卸厨房与饭厅之间的隔门,严禁将封闭式厨房改装成开敞式厨房,并随时保持厨房与户外空气的对流。厨房采用暗埋式燃气灶,应在厨柜前门上方开4~6个直径不≤30㎜的透气孔;

  9.阳台落水主立管,严禁装饰包裹。厨房、卫生间落水主立管,如确需装饰包裹,应采用可拆卸方式,或采用红砖隔离空包方式处理,包裹时管道与砖之间应留出5~10mm间距。有检查口的楼层,应露出检查口和足够的拆卸检查口盖的空间。严禁用水泥砂浆灰填充式包裹;

  10.可视电话及红外线监视器,不得擅自移位和改变,如需变动位置,应由原安装单位施工人员处理;

  11.严禁移动厨房排烟道预留孔洞位置(高度和方向)。抽油烟机排烟管应规范的接入排烟道预留孔;

  12.空调外机,应安装在预留位置上,氟里昂管敷设,应按物业管理公司统一规定规范安装,并将冷凝水管接入积水管内,严禁冷凝水散流。(注:本楼房原设计未考虑家用中央空调安装,故严禁安装家用中央空调);

  13.严禁拆除卧室内的阳光窗防护栏。因装修改变防护栏材质和款式,高度不得低于1000mm,其安装应牢固、可靠;

  14.入户给水管应加设总阀,便于日常维修和检查;

  15.严禁损坏物业共有设施、设备及场地,严禁擅自改变和移动共有设施、设备。

  (五)施工行为的管理

  1.任何装饰装修企业和个人在从事住宅室内装修的活动中,不得损坏公共设施设备,不得影响公共环境清洁卫生,不得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

  2.严禁违章作业和野蛮施工,杜绝一切不文明的施工现象和行为;

  3.严禁施工现场有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如:吸烟、乱扔烟头、火种、不规范的使用明火、电炉(含电阻加热器)、碘钨灯取暖或烘烤物品等;

  4.施工和照明临时用电、线及插线板的安装应符合规范,严禁乱接乱搭;

  5.严禁在公共过道、公共区域地面上搅拌水泥、切割地砖、石材及进行木制品制作等作业;

  6.施工用水区域,应保证在不渗漏的前提下规范用水,不得侵害和影响相邻户;

  7.严禁将建筑装修材料堆放在公共过道及公共区域,保证公共过道及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及通行安全;

  8.严禁高空抛洒,严禁影响公共卫生和公共安全的现象和行为;

  9.严禁采用国家或政府相关部门明令禁止的淘汰产品和材料;

  10.严禁采用国家或政府相关部门明令禁止的工艺技术和施工设备、设施;

  11.房屋装修,如须变动房屋结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必须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其施工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承担;

  12.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工程建筑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量;

  13.装饰装修企业,必须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六)商业门面装修管理

  1.门面室内装修,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更改和移动报警按钮、喷淋头、温感器、消防箱等消防设施,严禁封闭和占用消防通道;

  2.门面室内装修,严禁封闭共用管线(水、电、气、消防)井检查口、门,应留出检修空间及通道;

  3.燃气管道安装应符合燃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不得埋于墙内和地下,不得接近有明火和易产生静电火花的电器,应保持正常的空气流通;

  4.商业门面装修,必须遵守附属设施使用功能规定和要求,不得超功率、超容量、超标准、超范围、超规范安装和使用,如:通电、通水、通气(天然气)、通风(换气、新风)、排水、排烟、消防水等;

  5.商业门面室内装修,未经计可,不得擅自更改排污管道预留接口位置。不得封包检查口(疏浚口);

  6.室内外天棚吊顶时,在遇沉水弯、检查口(疏浚口)、消防水阀、强弱电路分线盒时,应在对应位置处预留维修检查口,洞口尺寸应小于500×500(㎜);

  7.使用液化气罐的门面,燃具与液化气罐相距≥5m,液化气罐存放处应保持阴凉和空气流通,存放处应设置防爆墙或安全防护装置,在入口处张贴“火源切勿接近”或“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等标识;

  8.商业门面(办公用房)电器安装,应设置电源配电箱,除设置总开关(空气开关)外,各回路应单独设置空气开关,确保电力的使用安全;

  9.使用大功率电器较多的商业门面(办公用房),并由380V三相电源变为220V两相电源使用的,三相电源负荷分配应均衡和合理。

  (1)餐饮门面室内装修:

  1.厨房污水进入主排水管道前,必须设置沉渣池、隔油池,避免污水中夹带的动(植)物油及碎骨、泥土、沙石进入主排污管道内,严禁将未过滤的污水直接排放入主排污管道;

  2.店面较大的,水平排水管道长度方向≥20m的,应增置管道疏浚检查口;

  3.厨房油烟在进入主烟道(管)前,应安装滤油及油烟净化装置,严禁将未过滤的油烟排入主烟道(管)内,严禁向小区内或门面四周直接排放油烟;

  4.严禁将直排式和强排式热水器的排气管接入烟道内;

  5.厨房抽油烟机,应采用低噪声高速风机或专用风机,噪声不应大于65分贝,营业时间不得超过晚上10:00点钟。

  (2)美容美发门面室内装修:

  1.洗发室地漏及洗涤池放水口必须加设不锈钢丝过滤网,模数不应≥2㎜;

  2.污水进入主排水管道前,必须设置沉渣池,避免污水中夹带的发丝、发屑进入主排污管道内,严禁将未过滤的污水直接排放入主排污管道。

  (3)门面户外装修:

  1.门面装饰装修除严格申报审批外,户外装修(门额、门柱、户外广告等),应严格按物管统一要求进行设计及施工。户外装修方案,未经申报和审核,不得擅自和违规施工。不得个性张扬,必须服从整体规划和管理要求;

  2.门面户外装修,严禁侵占公共过道和路面。门额和门柱装修,不得超过相邻户彼此间分隔线。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更改原路面整体形式和效果;

  3.门面户外装饰装修,未经计可,不得擅自改变原始结构和开状,不得擅自增加附属构筑物,不得侵占相邻门面的位置和影响相邻门面的装修效果;

  4.门面空调安装,应遵守物管的规定和要求,安装前应将安装方案报物管审核,并在物管有关人员的现场指导下进行。

  (七)告知和督导义务

  1.装修管理人员,应将小区物业管理规定及相关管理办法,详细的介绍给前来办理装修申报的业主、租赁人或装修公司人员。

  2.装修管理人员,有权利和义务,将装修公司情况或装修公司的施工情况告知业主。

  3.装修管理人员,应将装修方案中或施工中不合理的工艺和工程隐患告知业主。

  4.装修管理人员,应将装修的禁止行为和相关的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和装修施工人员。

  5.装修管理人员,有权利和义务,维护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维护业主利益,对装修施工中的违规行为予以及时的纠正,并督导业主或装修施工人员进行整改。

  6.装修管理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和隐患,应及时的跟进和处理,并及时的督导和予以解决。

  7.装修管理人员,对业主和装修施工人员提出的询问和求助,应予以当面的解释和指导,对难以陈述问题,应亲临施工现场予以帮助和督导。

  (八)物业装修管理如何规避责任

  1.认真履行告知义务:

  物业装修管理,必须将物管公司装修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房屋装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和装修施工人员。

  2.依理依法的管理:

  物业装修管理,必须依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和小区《管理规约》进行装修管理。

  3.坚守管理职责:

  物业装修管理,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管理职责,必须做到违规必查、违规必禁、违规必究。

  4.不得混淆管理范围:

  物业装修管理,必须清楚物业装修管理的范围和性质,必须清楚物业装修管理只是装修行为管理而非装修质量管理,装修验收只是行为验收而非质量验收。

  5.不可参与装修业务的推荐和介绍:

  物业装修管理,不得强制性的向业主推荐和介绍装修公司和推销装修材料。

  6.不得无原则的干预业主装修事务:

  物业装修管理,不得无故的对业主或装修施工人员进行管、卡、压,或进行与物业装修管理无关的事。

  对装饰装修违规现象的处理

  1.对违反《装修施工管理服管理协议》、《装修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装饰装修企业或个人,应当面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其检查、消除影响、赔偿,或清退离场,不得在本小区继续施工;

  2.对违反了《装修房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的装饰装修企业或个人,应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止施工,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其检查、消除影响、赔偿,或清退离场,不得在本小区继续施工;

  3.对装修管理员的管理,执意不予理采的装饰装修企业或个人,物管公司有权采取法律诉讼方式予以解决;

  4.对违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的装饰装修企业或个人,除立即停止违章规施工外,责令其限期恢复和整改,情节严重并造成重大后果的上报相关行政部门进行处理;

  5.在实施物业装修管理的过程中,物业管理企业和装修管理员,只能依据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国务院令第504号《物业管理条例》之规定行使其权力,履行其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6.在物业装修管理活动中,物业公司拥有审查、监督和管理的权力和义务,拥有对一般违规行为的处理权,如:责令其停工和整改等。绝没有行政职能部门的处罚权。物业管理公司,对装饰装修企业或个人的违规现象和行为有制止、纠正、举报、投诉的权力和义务;

  7.在物业装修管理活动中,对严重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施工行为,除强行的予以制止外,应及时的将情况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装修管理员的素质要求

  (一)熟悉物业基本概念及装修管理基本概念;

  (二)熟悉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熟悉相关的建筑装饰装修施工技术规范、工艺流程和施工验收标准;

  (四)熟悉辖区环境以及配套的设备设施,熟悉辖区环境布局及房屋结构;

  (五)熟悉燃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消防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条例;

  (六)熟悉本岗位业务内容及工作流程,具有一定的建筑装饰装修专业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制图和识图能力;

  (七)具有一定的书写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能规范的书写与之相关的技术作业文件和说明;

  (八)具有规范的、文明的行为举止,能做到礼貌待人,并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

  (九)能准确的掌握和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装修管理员的职责

  (一)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热情的服务意识,具有专业的职业素养;

  (二)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准确的执行和运用相关的建筑装饰装修施工规范及标准;

  (三)严格审核装修方案,在审核中对违反法规和条例明令禁止的行为和注意事项,应予以提示和制止,并在原装修方案图中予以纠正和注释;

  (四)在装修巡查中,对未按装修审核内容及修正意见施工的装饰装修企业或个人,应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尽可能地避免给业主或相邻户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留下质量安全事故隐患;

  (五)在装修巡查中,对违反施工安全操作规范和消防规范行为的装饰装修企业或个人,应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尽可能地避免重大施工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六)在装修巡查中,对违反小区管理规定行为的装饰装修企业或个人,应立即予以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

  (七)坚守岗位、坚持原则、履行职责,认真作好装修审核记录和装修巡查记录,认真填写整改通知书,并做到及时追踪、督导和检查;

  (八)及时协调和处理好装修施工中出现矛盾和问题;

  (九)负责解答业主对小区物业装修管理事宜的询问,做到悉心指导、耐心解释、热情服务,并及时处理业主的报事和求助。

  装修管理控制程序

  1.0目的:

  规范装修管理工作,维护楼宇安全和房屋外观的统一和协调,确保公共环境、设施的运行正常和使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住宅小区、别墅、商住区、写字楼物业装修的管理工作。

  3.0职责:

  3.1管理处主任负责小区装修申请的审批及重大违章装修的处理。

  3.2楼栋管理员负责业主装修申报及装修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3.3装修管理员负责装修方案初审,管理处工程部主管或房地产公司工程部负责技术上的审批。

  3.4装修管理员负责装修竣工验收。

  3.5装修管理员、秩序护维护员、楼栋管理员负责装修巡视,装修跟进、装修现场监管,对装修过程中各环节进行控制。

  3.6秩序护维护员负责装修消防、安全的巡视和检查。

  3.7客户服务中心收费员负责装修相关费用的收取。

  4.0程序:

  4.1装修申请

  4.1.1业主提出装修申请时,应提供装修施工设计方案图(指平面布置图、单元立面图、空调安装图、照明(开关、插座)线路图、给排水施工图等)和相关技术资料,业主应按《装修申报登记表》要求如实填写各项内容。

  4.1.2如业主委托装修公司装修,装修公司应提供加盖装修施工单位公章(必须是鲜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4.1.3如租赁户(物业使用人)装修申请时,应出具《租赁合同》原件及业主同意装修的有关证明。

  4.1.4如业主或租赁户自行装修,应与物业公司签订《装修承诺书》。

  4.1.5商铺门面、娱乐场所装修申请时,申请人(业主或租赁户)应提供消防部门的审批文件。

  4.1.6装修管理员确认业主和租赁户身份后,向申请人提供物管公司《装修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房屋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等文件。

  4.2 装修审批

  4.2.1装修管理员应认真审查如下事项:

  4.2.1.1装修设计是否对房屋结构、外墙立面、公共设施设备造成改动、破坏。

  4.2.1.2装修是否存在有严重的消防隐患。

  4.2.1.3是否有其他违章情况。如:乱搭乱建、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打凿共用墙等。

  4.2.2初审合格后,报管理处主任及房地产公司工程部作技术审批,审批工作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4.2.3装修管理员负责将审批后的装修申报情况通知业主,对需要业主修改装修设计的,应告之业主修改。

  4.2.4 装修申请获得批准后,装修管理员应通知业主到客服中心办理有关手续,交纳相关费用,参照《装修收费一览表》:

  4.2.4.1业主应交纳一定数额的装修保证金和垃圾清运费。

  4.2.4.2装修施工单位交纳一定数额的装修保证金和施工人员证件工本费。

  4.2.4.3装修施工单位将施工人员照片(两张)和身份证复印件交客服中心,办理(临时出入证)和施工人员基本情况登记。

  4.2.4.4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分正、副两证,正证由施工人员随身携带,副证进入小区时交门卫临时保存。

  4.2.4.5装修相关费用完清后,发放《施工许可证》,通知工程部开启该户水电,告知业主可以进场装修施工。

  4.3施工期间的管理

  4.3.1装修施工期间,装修管理员、秩序护维护员、楼栋管理员应每日至少巡查一次装修施工情况,并将检查情况,记录于《装修巡视检查记录表》。秩序护维护员严格按照小区有关管理规定,对施工人员进行秩序维护管理。

  4.3.2发现下列情况,装修管理员、秩序护维护员、楼栋管理员按本程序4.5项办理。

  4.3.2.1未按规定张贴《施工许可证》的;

  4.3.2.2未按规定的施工时间施工的;

  4.3.2.3超出申报范围内的装修项目或擅自更改装修审批内容的;

  4.3.2.4违反装修管理规定及国家相关规定的;

  4.3.3业主或装修施工人员,就装修事宜提出请求协助或帮助时,装修管理员应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在详细了解业主提出的请求后,及时的给予帮助和处理。

  4.4装修竣工验收

  4.4.1装修施工结束后,业主或施工单位应向管理处提出装修验收申请。

  4.4.2装修管理人员、业主或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对装修工程进行现场验收。装修无违章情况,按以下程序办理,如发现违章情况,按本程序4.5项办理。

  4.4.3竣工验收合格的,由装修管理员、管理处主任在《装修竣工登记表》内“验收意见”栏签署“初验合格”,并签署姓名和日期。

  4.4.4施工人员撤场时,客服中心收回《临时出入证》,如有丢失,出入证押金不予以退还。客服中心应通知门岗该户装修人员已清场。

  4.4.5 装修验收合格,并已入住三个月,业主应申请装修复验,装修管理员应到现场复验,如无问题。由装修管理员、管理处主任在《装修竣工登记表》“二次验收意见”栏签署“复验合格”后,经公司经理审批,由财务退还业主或装修施工单位的装修保证金。

  4.5违章装修的处理

  4.5.1装修施工期间或装修竣工验收中,发现违规装修行为的,装修管理员应立即要求违规整改,并视其情况,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4.5.1.1批评教育,责令立即整改。

  4.5.1.2出具《装修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4.5.1.3出具《装修验收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4.5.1.4情形严重的报公司经理批准,实施停电停水,强行制止违规及侵害行为。

  4.5.1.5要求损失赔偿的,报公司经理批准。

  4.5.1.6情形特别严重的,除强行停止施工外,报相关行政部门处理。

  4.5.2装修施工验收时,如发现业主违章装修的,装修管理员,应对违章装修给楼宇安全、美观造成的危害程度做出评估,并视情况请示公司经理同意后,列清扣款数额,由财务按以下方法进行扣款,扣款顺序为:

  4.5.2.1首先从业主或装修施工单位装修押金中扣款。

  4.5.2.2业主或装修施工单位装修押金不足以补偿扣款的,由业主支付现金方式给予赔偿。

  4.5.2.3对严重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且又拒绝整改的业主或装修施工单位,装修管理员按规定不予验收,并拒签《入住许可证》。

  4.6 装修档案管理

  4.6.1装修竣工,通过验收,由客户服务中心片区楼管员收集、整理装修管理资料,统一归档。

  4.6.2装修档案管理按公司有关文件管理规定执行。

  5.0相关支持及参考文件

  5.1 《物权法》

  5.2 《物业管理条例》

  5.3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5.4 《管理规约》

  5.5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5.6 《装修施工管理服管理协议》

  5.7 《业主手册》

  5.8 《装修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5.9 《房屋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6.0相关记录表格备案文件

  6.0.1《装修委托书》

  6.0.2《装修申报表》

  6.0.3《装修承诺书》

  6.0.4《装修许可证》

  6.0.5《装修收费一览表》

  6.0.6《装修申报情况记录表》

  6.0.7《装修动态一览表》

  6.0.8《施工人员登记表》

  6.0.9《装修巡视检查记录表》

  6.1.0《装修整改通知书》

  6.1.1《装修竣工验收表》

  6.1.2《入住许可证》

装修管理制度10

  装饰装修公司在运营中,管理模式大致都差不多。大致都是从客户咨询到设计师洽谈,再从量房到设计图纸,再从设计图纸交底到施工,验收到竣工的。很多管理者告诉我们说,公司内部的程序走的很好,但是还是不清楚每个员工,哪个时间段在做些什么,那么是否公司管理模式的步骤有问题呢?还是项目经理,设计师,项目监理在工作中出了问题?让我们来看看,大型装饰公司的管理运营模块。

  第一步:如何检验。

  客户逐步质量认定制,公司实施客户逐步质量认定制,工程从材料进场到竣工验收,均请客户共同参与,每一步均需有客户认定签字,每一道工序验收前,质检员或项目经理应教会客户如何进行检验。

  第二步:客户洽谈。

  客户咨询、电话咨询、客户上门咨询、设计师上门咨询。当客户拨打装饰公司电话时将会听到:您好,xx装饰!我是客户服务员xxx(或设计师xxx)。客服员每日接待新客户时,要与客户填写“客户洽谈单”,并对客户就公司情况做简单介绍。客服员根据客户的需求推荐合适的设计师为客户服务。客服员定期协同设计师电话回访填写“客户洽谈单”的客户,征求客户对公司的服务意见。

  第三步:参观再施工程。

  公司每周六、日为客户免费提供看房班车,参观工地,专人讲解。为客户提供方便,让客户感觉企业对他们的重视度。

  第四步:上门量房。

  客户要求设计师上门量房的要求,不能被拒绝。一般的装饰公司都会与客户签订《客户立项书》。然后设计师上门为客户量房。

  第五步:预算。

  绘制平面图为客户做初步预算,一般的装饰公司,看房子的大小来决定出预算的时间。一般量房在100平米以下会在3天左右为客户绘制出平面图、效果图和预算书,然后邀请客户与公司负责人见面,介绍初步设计思路及大概工程预算。

  第六步:客户确认。

  客户修改、认定后,公司应会充分了解客户需求,最大限度的贴切客户的意愿设计。

  第七步:绘制详细图纸。

  图纸、预算需经设计部主管审核、签字。合同签订后,两天之内会给客户出齐详细施工图。

  第八步:签订施工合同,客户交首期款。

  签订合同后,一般的公司会让客服员为客户培训《客户须知》及必要的家装知识。个别有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装修项目,如果客户执意要求施工,必须签订“客户授权施工责任书”。(暖气、煤气管路及设施不能改动的)公司与客户签定订的责任书一式两份,客户、设计部各一份。公司的设计部保留责任书及图纸原件。交给客户的施工合同、合同附件、报价单、图纸等资料应装订成册。并且图册应付公司专用标准首页。签约时客户需支付合同总造价的50%,工程过半或工期过半后支付合同总造价的45%,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其余尾款。

  第九步:建立客户工程档案。

  公司的工程统计员将把您的档案编号,建立客户工程档案,填写工程资料明细,向相关人员发放工程管理表格。客服员会及时完善《客户管理档案》,以便为客户做好服务。

  第十步:设计一次交底。

  从签订合同之时算起,两天以内进行设计一次交底,由客服员召集质检员或项目经理,在设计部与设计师进行一次交底。

  第十一步:设计现场交底。

  设计一次交底次日,进行设计现场交底,客服员召集设计师、客户、项目经理,进行现场交底。质检员或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进行查看,项目经理负责向客户说明现状,并填写“施工现场原状情况说明单”。可能客户在时间方面遇特殊紧迫原因,设计师经请示设计主管和工程部同意后,我们将直接进行现场交底。

  第十二步:施工领款、备料。

  施工队领款人员的照片应在财务部备案。项目经理持工程部签发的领料单,到公司指定材料部领料。

  第十三步:分阶段材料进场验收。

  项目经理填写“进场材料验收记录单”,并询问设计师是否有特殊材料,如有必须有设计师签名,进场材料验收记录单上须有客户与项目经理、质检员与施工负责人员的签字。

  第十四步:施工质量监督。

  质检员检查自己的责任工地时应填写“质检员工程自检情况汇报表”;检查他人责任工地时应填写“质检员工程互检情况汇报表”;工程部经理、企业管理人员检查工地时应填写“工程质量巡检情况汇报表”。

  第十五步:隐蔽工程及闭水试验。

  隐蔽工程包括水暖、电气、通风等系统。由项目经理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单须有客户及项目经理签字。

  解析装修公司运营模式

  在过去和将来,零点建材配送都将坚持“诚信经营为本、顾客价值为先、员工利益为重”的经营理念,用诚实守信的经营行为,为消费者实现利益最大化,让消费者在网购的过程中体会到省心、省力、省钱;同时兼顾员工利益,为员工提供和谐、奋进的工作环境和具有挑战性的上升空间。说得好不如做得好。零点建材配送始终认为,只有把消费者利益放在首位,处处为客户着想、时时为客户考虑,才能在服务消费者的同时,获得自身发展机遇。一路走来,零点装潢清包网人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我们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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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我应该从哪儿开始下手,包括思路应该怎么捋清

  答:你要是不想把装修这个行业当终身(长期)工作和事业去做的话,从哪下手都行,只要钱能落到你的口袋就行。包括粗制滥造、偷工减料、坑蒙拐骗、卷工程款开溜、欠薪等等。要是想把装修这个行业当终身(长期)工作和事业去做的话,那就要你有锲而不舍、百折不挠的精神。有科学合理、准循渐进的可操作可实施的分步走的计划。

  2,开公司以后的规章制度应该怎么定,因为设计师倒是可以专业的,但是工人素质肯定不会很高,并且工人管理方面还有很多小问题,比如工资结算时按天算,还是按工作量算。答:公司没有成立前是“人治”,开公司以后才逐渐逐渐是“法制”。先别忙什么制度,到时候自然会有。先通过“人治”做

  3、5个工程赚个10万,8万,后面的事情好办。

  向你如果刚开始进入这个行业,不要说“因为设计师倒是可以专业的”。就算你公司开业了,专业的“好”设计师你未必能够请的到。呵呵。不光是设计师的原因,还有公司的原因。

  “工人素质肯定不会很高”关键是你要具有发现的眼光,能够扬长避短发挥每个人的长处啊,应为你是统帅啊。工资按天结算很常见,还有一个就是包工。

  3,给我推荐一个具体的装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我参考一下(按条列,清晰点的)

  答:我有一大堆装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我们深圳公司北京分公司的制度。精确到什么人每月用了多少打印纸,出了几张图,来了几个客户电话,汽车加了多少油,发了几张传真等等。不过你不要先忙着看,看了你头会发晕的。

  4,我应该具体准备什么东西,说的越细越好,并且说一下按目前市场,预算大概要多少钱。答:你没有开公司以前你不需要准备什么东西,你叔叔怎么干的呢就怎么干。市场预算,呵呵。问你叔叔啊。不过针对不同的施工队或者不同规模的公司,报价有一点浮动就可以了。有些时候还要参考一下北京的“定额价”。

  5,目前的工人都是老家的亲戚,他们可能觉得因为有亲戚关系,所以很多时候不听话,并且还不配合工作导致工作效率、质量都不行,我应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答:你目前还是人治,就是要事必躬亲,多做多说多学习多示范,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赏罚分明并对执行你的指令比较好的人给予物质精神奖励。慢慢的让这些人有更多的担当,给他们一定的责权。在他们中间慢慢建立你的核心管理团队。

  6,工资到底是按工作量发还是按天发,帮我分析一下,拿出个具体方案。

  答:如果长期做你的工程的施工队,同时又是你的老家人。如果彼此都很信任,只要有帐,什么时候发工资都无所谓。我的表妹的老公平常就发工人的生活费,年底才结清所有当年工资。不然的话,就按照一个工程一个工程结清。但是最多能结80%带90%工资。剩下的工资一般保修期结束才能发的。

  还有一种情况:

  1:你要是公司老板角色的话,施工队负责人(包工头)都要预付一定数量的保证金给你,你才能分发工程给他做的。

  2:你要是施工队负责人(包工头)角色的话,一般情况最多结80%带90%工资给工人。剩下的工资一般保修期结束才能发的。

装修管理制度11

  为了切实抓好车间的净化装修工程,确保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现场施工管理规定如下:

  1、施工现场的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图纸设计进行施工,施工所用的材料必须按照合同要求,严禁使用伪劣不合格产品,按照规范保质、保量搞好净化车间的装修。

  2、应该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使施工人员懂得安全施工的重要性,从思想上重视安全工作。施工现场应该注意火灾事故、触电事故、高空坠落事故,各单位要把安全工作做到实处,灭火器、保险带以及个人安全防护的安全措施必须到位,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特别是电焊工、电工,必须持证上岗,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3、各施工单位做出施工进度计划(报甲方备案),使净化装修工程按期完成。

  4、各施工单位应提前安装技术夹层上的`管道和设备,尽量避免顶板安装以后再进行踩踏,造成顶板的破坏。

  5、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现图纸所设计的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不科学、不美观,或者相互有障碍,应及时与甲方沟通,经研究、协商后进行合理变更。

  6、各施工单位要互相配合,协作施工,各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好已经安装的设备、管道、门窗、彩钢板等,各单位互相监督,谁损坏谁负责,如果没有发现是谁损坏的,由分项的施工方自己负责修复。彩钢板安装后,各单位在彩钢板上开眼安装管道必须保证准确无误,如果施工错误,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错误方负责。

  7、搞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互相监督度文明施工行为,搞好施工现场的卫生工作。施工垃圾、生活垃圾,一定要集中处理,严禁乱扔、乱放.严禁随地大小便,特别是顶棚上,坚决不允许小便、乱扔垃圾,如有发现罚款100元,严禁酗酒、打架、偷盗。各单位要互相监督,一定要文明施工。

装修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装修管理,规范业主和装修单位的装修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广州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接管物业范围内的一切装修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装修,是指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对房屋室内进行装修的建筑活动。

  第四条物业管理公司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装修装饰活动进行管理。客户服务中心负责装修秩序和环境管理,包括装修证件和装修垃圾的监控。工程部负责为装修审批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包括消防、机电等方面,并负责办理《动火证》。环卫部负责公共区域内的清洁卫生。

  第二章装修申报和审批

  第五条客户服务中心咨询员负责装修受理和报批工作,办证人必须严格按照《广州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装修管理规定》的要素要求,装修人提供资料后方可受理。

  第六条办证人必须仔细审查装修人的装修申报内容,对禁止项目、可能存在隐患的项目或不合理项目必须当即指出,并向装修人耐心解释原因。

  第七条对涉及改变房屋平面布局结构、水电管线移位、变更原房屋配置设施或

  需重新做防水的装修项目,办证人员必须要求装修人按标准格式填写《装修承诺书》,并存档备查。

  第八条办证人必须将装修过程中的各项注意事项和禁止条款告知装修人,指导装修人详细准确地填写《房屋装修申请书》,并为装修人提供其他咨询服务。

  第九条在每办一项装修,办证人必须按规定将装修人房号和所有装修交款收据号登记在《装修台帐登记本上》。

  第十条办证人将相关资料收齐后必须在当日连同《房屋装修申请书》按照审批权限和时限分报工程师、客户服务中心领导、公司领导审批,并负责跟办。每个审批环节为一个工作日,累计审批时间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涉及工程部及其他部门审批的,由客户服务中心工程师牵头组织会审。相关人员的审批权限请参见《装修审批权限一览表》。特殊项目,如防盗大门外移占用公共面积的,须呈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审批时限不在以上规定的范围之内。

  第十一条工程师必须从技术角度明确批示装修审查意见,详细注明装修禁忌及注意事项。

  第十二条办证人必须将审批后的装修内容、装修禁忌及审批注意事项在《装修许可证》上详细写明。

  第三章装修巡查和监管

  第十三条办证人必须将当天受理的及审批完毕的装修申请汇总成《装修受理日报表》和已开出的《房屋装修申请书》一起于当日派发给物业主管、保安部,并做好派发登记。

  第十四条客户服务中心物业主管根据装修受理、审批汇总表及《房屋装修申请书》,必须每天安排物业助理对房屋装修进行日常的巡查,要求有书面安排记录。

  第十五条客户服务中心维修监理、物业助理以及保安部巡查保安共同负责对维修活动进行监管,各岗位每天对各维修点巡查不得少于两次,要求必须有书面巡查记录。客户服务中心必须汇总当天的装修巡查记录填报《装修巡查日报表》,于次日早晨8:00报公司领导。物业助理主要负责监督维修队伍的证件手续、垃圾处置等事宜。保安部主要负责监管维修过程中的'垃圾堆放、维修秩序等。

  第十六条物业公司装修巡查人员如果发现违章装修的,必须当即制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产生后果更的影响,同时通知工程师现场鉴定,确定整改方案并督促实施。违规装修未得到有效制止或处理完之前,装修巡查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第十七条客户服务中心领导必须亲自现场查看或处理当天发生的每一起违规装修,按报表每天抽查30%的装修户,每周组织一次装修大检查,并形成书面记录上报公司领导和集团领导。

  第十八条客户服务中心工程师必须就装修重点户和重点工序,如重做防水层,改变房屋结构等进行两次/周的巡查,发现问题的,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将处理结果上报领导。

  第十九条客户服务中心工程师、维修监理必须对每项重点装修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对隐蔽工程必须按规范检查合格后才允许进行隐蔽。

  第四章装修验收

  第二十条装修验收分为初验和复验。物业助理和工程师为初验责任人,复验责任人为物业助理,必要时,工程师也须参与。

  第二十一条物业助理和专业工程师必须按照与装修人约定的时间提前5分钟一同上门现场验收。装修过程中如有重做防水层的,必须进行二十四小蓄水实验。如验收中发现有其他违章或与装修要求不符的,必须要求装修人在规定时限内恢复原状或进行整改。

  第二十二条客户服务中心调度主管负责回收工人出入证,并在收据单后注明退还个数,如有丢失,应注明丢失个数,并呈领导签字退押金。回收的工人出入证应每周交至档案管理员处,档案管理员每周销毁一次。

  第二十三条初验合格二十天后可进行复验。复验时,物业助理必须检查装修户的毗邻户是否正常,初验时的违章项目是否已经整改完毕。每次验收后,必须清楚、准确地填写验收意见。有违章须扣除押金的,必须在《房屋装修验收表》上予以注明。

  第二十四条复验合格后,调度中心人员负责收齐《装修许可证》原件、《房屋装修验收表》和装修保证金收据,于当天呈报部门领导签字退押金。

  第二十五条物业助理必须在复验合格后十天内,将《房屋装修申请书》交档案管理员处归档。

  第五章装修考核

  第二十六条客户服务中心办证人员未按照规定办理装修申报的,每发现一起,扣罚当事人50元。

  第二十七条未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越权审批装修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审批完毕的,扣罚责任人100元。

  第二十八条办证人员未安规定收取装修申请相关费用的,扣罚当事人100元。

  第二十九条物业公司装修临界管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内容对装修进行巡查的,每发现一起,扣罚当事人100元。

  第三十条物业公司装修监管人员未及时制止和处理装修违规行为或未即时上报的,每发现一起,扣罚当事人100元,部门领导50元。

  第三十一条客户服务中心工程师和维修监理对装修施工监力度不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扣罚当

  事人100元,部门领导50元。(1)对于关键工序,未按规定进行验收就进行下一道工程施工的;(2)漏查、漏检或造成渗漏等返工的;(3)造成相邻业主(物业使用人)财产损失的。

  第三十二条因装修管理不善,出现重大装修事故的,按下列情况处罚:(1)业主未经物业公司批准,擅自开工装修,每发现一户,扣罚物业助理300元、工程师300元、当值保安中队长200元、服务中心领导200元、服务中心主管领导100元。(2)由于管理不善,业主违规施工,导致破坏建筑物结构构件(柱、剪力墙、承重墙、梁)影响结构安全的,每发现一户,扣罚物业助理600元、工程师600元、服务中心领导600元、服务中心主管领导600元。(3)由于管理不善,业主违施工,导致楼板开裂、渗漏水,分户墙、外立面破坏,公共设施破损的,每发现一户,扣罚物业助理300元、工程师300元、服务中心领导300元。(4)由于管理不善,业主违规施工,导致给水宇管打爆、排水管破损、堵塞,每发现一户,扣罚物业助理300元、工程师300元、服务中心主任300元、服务中心主管领导300元。(5)由于管理不善,业主违规施工,导致其他业主家中强、弱电线路受损,不能正常使用,扣罚物业助理300元、工程师300元、服务中心主任300元、服务中心主管领导300元。(6)由于管理不严造成公共设施受损,每发现一项,扣罚当值保安员200元、保安部经理300元。

  第三十三条客户服务中心工程师、维修监理和物业助理不按约定时间进行装修验收的,每发现一起,扣罚当事人50元;引起投诉的,扣罚当事人100元。进行虚假验收的,扣罚当事人300元。

  第三十四条客户服务中心办证员未按规定时间受理或呈批装修文件,未及时跟催审批进度的,每发现一起,扣罚当事人50元。各审批环节未按时限审批的,扣罚责任人50元。

  第三十五条物业公司员工乱收费或私吞装修相关费用的,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并赔偿损失。

  第三十六条客户服务中心每月25日将装修报表送报督导室。督导室每月按照本制度分别对装修工作组织抽查。未按规定进行抽查,扣罚督导室主任200元、主管领导100元。经公司领导发现有漏报、错报或不报的,每发现一次,扣罚部门责任人200元,主管领导100元。

  第三十七条以上违规行为,连续发生两次,当事人加倍处罚;连续发生三次,作劝其离职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以上扣罚均从责任人当月的奖金中予以执行,直至扣完为止。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施行。

装修管理制度13

  室内装修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1)在工程开工时,召集所有工地人员,简明交代有关事项,例如:工期要求、质量、安全、工地纪律、现场文明卫生、施工管理人员的分工等。合所有工地人员对整个工程有一定认识。

  (2)工地放样,按照平面图纸尺寸依次弹线放样,并认真核对实地放样与平面图纸尺寸是否有关,若出现实地尺寸与图纸不符时应及时与设计人员进行处理,并请甲方到场征求意见,在得到共同认可后方能进行施工。

  (3)施工调度包含人员(工种)、材料、机具的调度,根据施工进行及实际情况合理地、科学地进行调度,避免出现施工混乱,施工间断以减少浪费和损失,具体内容:

  ①人员(工种)调度

  加强计划管理,针对各种施工特点和相关的联系,须使施工的进展具有均衡性和节奏性,消除停工、离工现象。例如:当电工布线管时,木工不便施工天花及隔墙,但可以安排木制作门面或家具施工,以免相互争场地出现离工现象,当某些工程项目上下工序不能同时交叉进行时,可适当集中力量于上道工序,完成一段就移交一段,当一些工程受场地制约,无法集中太多人员施工时,则可在保证重点工程的同时,安排一部分人员去做辅助工程的附属工程,当各工序同时展开时,管理者须安排一些后备工程。总之,通过人员的合理调度,达到保证各工种专业人员不间断,按次序从一个项目转移到另一个项目进行施工。

  ②材料调度

  施工期间,管理者须对各工种材料库存量登记清楚,并预计出未来数天内对材料的`需求量,及时给予调供,禁止出现停工待料现象。同时要注意保持工地整洁,切勿使材料乱置于现场。为避免工地空间变小影响施工,需控制材料进场时间。对进场材料,设置工地材料库房进行保管,施工材料的发放以当天用料当天发放为基本原则。

  管理者在施工中需防止施工人员随意浪费材料,主要抓好二个方面工作:一是抓好下料设计,二是抓好剩余材料的利用。此外,要防止偷盗及顺手牵羊的现象。

  ③机具管理

  实行施工机具领用登记制度,以'谁领用、谁保管、谁负责'为原则,防止出现不正常的损坏和遗失。调度好各工序机具的使用,可避免一些工序机具闲置,提高施工机具的使用率,同时还须加强对施工机具的保养,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机具,使用过程中若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工程完毕,应安排专人对机具进行清理、保养之后方可收回仓库。

  (4)施工日记

  施工日记是反映整个工程施工详细过程的备忘录,施工日记须坚持当日写记,内容包括:当天日期、天气、施工内容、施工人数、材料使用、工作进度、施工现场状况及有关工程的事项。

  (5)施工检查

  施工管理中一个重要环节即是施工检查,分以下三个方面:

  ①工艺质量检查

  检查各阶段中各工序在施工中是否符合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及时发现问题进行纠正,以免发生不可挽回的损失。

  ②安全检查

  a.严防施工场地发生火灾,在易燃场地烧焊时,应清理净周围的易燃物品,配制灭火器械,必要时指定专人监护。

  b.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如不易做到,应划出吸烟范围,并要求施工人员养成吸烟后随手掐灭熄烟头方可离去的习惯。但是在进行木作及油漆工程时,绝对禁止在工地现场吸烟。禁止在工地用电炉、电热锅等烧煮食物。

  c.严禁非电气人员安装及维修电路,防止发生触电伤亡事故。

  d.防止闲杂人员破坏,每日施工完毕,须将门窗锁好,注意工地钥匙的传递,巡视工地,检查防范措施。

  ③施工进度检查

  除重点检查关键工序的施工进度外,还要经常了解其它工序的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避免出现非关键工序的阻滞,影响整个工程工期的现象。

  根据进度检查结果,按实际施工进度状况不断地修正原网络进度表,以方便控制工作进度。对阻碍施工进度的工序,除修正网络表外,还须做出该工序的施工流程图,以便合理调动人力、物力进行施工。

  (6)与甲方(业方)联系、交流

  施工过程中管理人员须经常和甲方联系,约同甲方检查工作,介绍施工情况,并及时将甲方的意见反馈,互相沟通,增强甲方对施工的信心。主要联系工作的内容:

  ①工程开工时,请甲方在开工报告表上签章,以便作为工期计算的基础。

  ②陪同甲方看工地,并介绍施工情况。

  ③按时参加甲方召开的工程会议。

  ④重视甲方提出更改设计的意见,对不能实施的意见须作详细解释,更改

  用须得到甲方签章认可。

  ⑤邀请甲方参加对隐蔽工程的验收。

  ⑥协助甲方办理消防报验手续。

  ⑦呈报工程进度月报表,请甲方在报表上签章作为工作量签证,督促甲方按时拨款。

装修管理制度14

  一、装修规定

  1、业主/住户装修首先向物业公司申报装修项目,填写装修申请表,签订装修协议,安全消防责任书及装饰装修保证书,交纳装修保证金、装修管理费;携施工单位向物业公司提交施工方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签订装修协议,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施工人员出入证、车辆临时出入证等;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装修完毕后,经物业查验装修工程符合装修管理规定,方可退还保证金。

  2、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对下水口和其它设备管线采取保护措施。不得在楼梯、过道及其它公共部位加工和堆放材料、垃圾等物品。

  3、施工期间物业公司随时派工作人员抽查现场,严禁拆毁承重结构毁损设备管线和不按施工方案施工;保持公用地面、墙壁完好无损。对不听劝阻、违反规定的给予警告,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户门以外公共区域严禁加装防护设施;空调室外机安装在指定位置;对讲系统预留位置不能做更改。

  5、装修垃圾一律采用袋装后,按规定时间堆放在指定地点,由物业统一清运。

  6、装修建材和垃圾搬运不宜影响楼内其他居民的生活,不在电梯运行高峰期间运送。装修材料和垃圾装运不得遗洒,爱护电梯设施,保持轿厢整洁。

  7、运送装修垃圾时间:晚19:30至晚21:30

  8、施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其他时间不得噪音施工。节假日不得进行有噪声施工。

  9、因住宅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装修人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负责赔偿。需要物业公司维修时(有偿服务),业主要积极配合,并自行拆除和恢复装修部分。

  10、装修人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害的,物业公司依照装修协议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施工结束后,业主和装修单位共同申请查验。如有违反装修协议的酌情扣减保证金;物业公司有关部门查验合格,收回相关证件,结算相关费用。

  12、物业公司将装修有关资料归入小区住户档案管理。

  二、装修流程

  1、业主/住户及装修单位负责人带齐资料到物业公司办理装修申报手续。

  2、物业公司审批,业主/住户和装修公司交纳有关费用,办理入场手续。

  3、安全文明施工,业主/住户监督施工质量,物业管理人员巡查监督装修情况。

  4、装修完工后,业主/住户向物业公司申请查验,经查验符合装修方案,确认签字后办理退场手续。

  5、如无特殊情况,验收合格壹个月后,业主/住户可退领装修保证金。

  三、流程说明

  1、装修资料准备

  住户领取填写《装修申请表》,并详细列明装修范围、项目及内容。

  2、提供下列资料:

  ①装修设计图纸(包括建筑、水电)

  ②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装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2张,办理出入证及存档用。

  ④装修队电工、焊工上岗证复印件。

  四、装修审批

  1、业主/住户和装修公司到物业公司办理审批手续,确保无违章装修项目。

  2、审核同意后,交纳装修保证金、装修管理费。

  3、装修施工前,业主、住户及装修公司对房屋土建结构及配套管网等设施进行检验,并对卫生间进行闭水试验,将问题集中在《验房表》中反映到物业公司。否则,装修公司将可能承担应由建设单位保修的责任。

  五、装修进场

  1、装修公司负责人带齐施工人员身份复印件,一寸照片两张到物业公司办理装修出入证、装修许可证、车辆临时出入证。

  2、装修过程中增加施工人员,必须由装修公司负责人或业主到物业公司补办入场手续。

  3、业主及施工人员应对管理人员的装修检查工作积极配合,服从监督管理。

  六、装修查验

  1、装修完毕,业主/住户到物业公司申请查验,对查验不合格的,责令其改正后再查验。

  2、查验合格后,可办理退场手续。

  七、装修退场

  1、施工单位征得业主同意方能退场,由业主在《装修验收表》上签字。

  2、因装修造成房屋设备、设施损坏、堵塞、裂、渗、漏等现象,由责任人负责。

  3、业主/住户在装修查验合格壹个月后,可办理退领装修保证金手续。

装修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目标管理

  第一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和落实公司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二条制定安全目标,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后落实到部门,定期考核。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安保部和工程部负责各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四条与各施工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第五条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第七条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安保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主管审批签字后实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第八条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在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方案》中应有专项的安全管理内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用书面形式提交安保部和工程部负责人经审阅后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九条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

  第十条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第十一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第十二条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管理者不得随意指挥,操作者不得随意作业,抵制随意指挥,制止他人随意作业。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各类标牌和警示标志齐全醒目。

  第十六条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共空间,封堵紧急出口;室外堆料应遵守甲方规定,避开公共通道、绿化地、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装,并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应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震动等对相邻居民、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危害。

  第十七条每月定期由安保部负责人和工程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八条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第十九条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第四章临时用电、用水管理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

  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

  3、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

  4、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5、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

  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

  2、临时用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

  3、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

  第二十二条施工用电必须符合用电操作规程,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第二十三条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第二十四条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第二十五条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第五章成品保护

  1、施工过程中材料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2、材料运输使用电梯时,应对电梯采取保护措施。

  3、材料搬运时要避免损坏楼道内顶、墙、扶手、楼道窗户及楼道门。 4、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下列成品保护措施:

  5、各工种在施工中不得污染、损坏其它工种的半成品、成品。

  6、材料表面保护膜应在工程竣工时撤除。

  7、对邮箱、消防、供电、电视、报警、网络等公共设施应采取保护措施。

  第六章装修改造工程现场安全管理

  1、装修改造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室外、幕墙装修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实行逐级安全责任制,确定相应人员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

  2、局部装修改造时,应将施工区与营业区进行隔离。

  3、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4、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必须使用低压照明设备;所有施工人员不准在施工现场住宿,必须到分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办理登记,领取出入证。

  5、因装修、改造设计需要而改变、挪动的消防设施,必须经过消防监督部门审批,严禁私自挪用、损害消防设备设施。

  6、施工现场禁止存放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油漆、稀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危险品,应与施工现场异地存放,设专人保管,领用不得超出当日使用量。

  7、施工现场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消除安全隐患,禁止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8、施工现场使用的变(配)电箱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有良好的绝缘和防雨水措施;使用时要有专人看护,使用后必须立即断电。 9、开工前要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安保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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