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合同

时间:2022-04-22 08:10:22 加工合同 我要投稿

委托加工合同【热】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委托加工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委托加工合同【热】

委托加工合同1

  立约书人 青岛起家肥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与_青岛敦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原物料及成品委托承揽加工事项,通过友好协商,于 年 月 日双方同意订立合约条款如下,以为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同组成及内容

  1.1 本合同规范由乙方供料并委托甲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乙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 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合同期限

  2.1本合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合约到期前 日甲乙双方得就本合约之内容重新检视,检视无意见则本合约自动续约 年,甲乙双方并得协议无条件期前终止。

  第三章 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3.1 委托加工原物料、成品等所涉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并注明于发票/采购单。

  3.2 加工费、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应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付款采每月结算形式并在乙方采购单及甲方发票上注明,亦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四章 质量要求及运输方式

  4.1 各类物料及加工制成品质量标准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式样书、图纸、规格之约定,就有关标准之任何变更,应经双方同意始生效力。

  4.2 乙方供料及甲方就加工制成品之发货(以下简称发货方)应按约定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对于乙方供料,由甲方位于 厂房,按经双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所列核对数量、规格、型号,不符合约定的,应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调换或补齐;属于多发、错运物料或加工制成品,收货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 日内通知发货方;收货方对发货方加工制成品之质量或性能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加工制成品后 日内提出异议,发货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完成返修,收货方逾期提出以上异议的,发货方不承担物料质量、数量、规格、型号不合格的责任。

  4.3 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4.4 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4.5 乙方对甲方供料及甲方对乙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及保险费,由乙方负担。

  第五章 成品验收标准和方法

  5.1甲方将加工制成品送达双方约定交付地后,乙方应于三日内验收,倘甲方未于此约定期间内接乙方验收结果之通知,即于送达后第四日起视为加工制成品已通过验收。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6.1甲方未按约定质量交付加工制成品,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

  6.2甲方交付加工制成品数量少于约定,应当照数补齐。

  6.3加工制成品交期按乙方物料备齐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时间而确定,加工期间甲方预期未能如期交货时,应立即附具理由及计划交货日期提交乙方,双方重新约定新交期。

  6.4由于甲方保管不善致使乙方之供料、包材毁损、灭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违约责任

  6.5 乙方于发出采购单后变更供料或委托加工制成品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如因相关变更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需作出赔偿。

  6.6 乙方未按约定期间和要求向甲方交付原物料、技术资料、式样书、图纸、规格、包材等,经甲方同意顺延交期,并应当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6.7 乙方超过约定日期支付加工费,应当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息率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6.8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法和期限对甲方加工制成品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成品不符合要求而未按约定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甲方对其加工制成品质量、数量不负责任。

  6.9对于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主动汇给守约方,违者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物料、加工制成品或扣付加工费充抵。

  第七章 合同解除

  7.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第八章 知识产权保护及守秘义务

  8.1双方应信守职业道德,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任何于业务过程中知悉对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工艺、技术、商业秘密及其它各类信息,泄露于包括对方员工在内之任何

  第三人,违者守约方保留一切法律追诉权利。

  第九章 纷争解决

  9.1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9.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2

  委托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______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____________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____________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______%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______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______%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委托加工合同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aaaaaaaaaaaaaaa合同编号:20xx-SK-0822-1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11111111111111签订地点:签订时间:1111年8月2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农产品及蜜饯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农产品及蜜饯产品,加工数量、规格、标准、质量、交付时间、价格等事项,以双方协商另行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双方签订的本形式确定。

  第二条甲方责任:(亲子活动安全协议书)

  1、每次以订单合同形式委托乙方为甲方加工农产品及蜜饯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每次订单向乙方提供加工品规格、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委托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6、甲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乙双方确定的标准及要求进行验收货品食品代加工协议书食品代加工协议书。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不能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提供。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按照甲方确定的规格、数量、质量、生产标准等进行生产,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要求。

  3、乙方验收甲方新到包装袋和礼盒及瓶罐等,因验收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损坏,应承担相应赔偿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乙方应保证按时完成交货,如出现延迟交货乙方每日赔偿甲方此批订单总值的1%的违约金,并尽快完成订单,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6、制造材料交付乙方后,乙方应自费承担储存和保管,如造成损坏和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7、乙方应将各种原辅料损耗率控制在双方商定的范围内,损耗超出正常损耗率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8、乙方应给甲方人员提供监控生产过程的便利和协助。

  9、乙方不得将甲方包材、原料、印刷有甲方标识的物品用于为甲方加工之外的事项中。

  10、在合同有效期间,乙方保证在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下不单方面拒绝甲方加工要求,为甲方加工生产所需的资质和生产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资质和生产条件更改时及时告知甲方。

  11、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12、乙方应对生产加工环节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因乙方造成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利益受损,乙方应对甲方损失进行赔偿。

  13、乙方使用食品添加剂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若产品的安全、质量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食品代加工协议书合同范本

  品友互动

  14、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乙方不得将该产品投向市场,销售权归甲方所有。

  15、在生产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或其它财产损失,应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甲方包材、印刷有甲方标识的物品和其他甲方交付给乙方的物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五条付款方式、交货地点和交货时间由甲乙双方商讨后以实际签订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六条验收标准: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商讨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第七条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商讨后以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他未尽事宜另行以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九条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与本合同同等有效,如有重复和矛盾之处以另行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食品代加工协议书食品代加工协议书。

  第十一条如遇合同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电话:

  传真号: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乙方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电话:

  传真号: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委托加工合同4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平等互利,经双方公平、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营养餐包,该产品单个净含量不得低于克,每件规格为_________,每件净含量不得低于该产品的生产主料由甲方指定品牌使用,配方必需经过甲方审核通过(面团配方:面包粉_________公斤、白糖_________公斤、全统玛雅琳_________公斤、鸡蛋_________个、奶粉_________克;皮料配方:全统玛雅琳_________克,白糖粉_________克、低精粉_________克、鸡蛋_________个,奶香粉_________克),在生产过程中甲方有权派人进住乙方工厂进行技术监督,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生产。

  二、本合同期限为一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总产量为_________吨,合同总产值为_________万元;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协商下一年度合作事项,若本次合作愉快,可续签合同。

  三、交货及付款方式

  1、乙方以每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托运部,所产生的托运费由甲方承担,若是甲方派车到乙方工厂提货,由乙方负责安排工人装车。

  3、甲方按月结算货款给乙方,在每月最后一天对帐,于次月10号以前一次性付清所有货款。

  四、甲乙双方应保守此次合作的商业机密,如合作方式、配方、工艺流程、价格等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五、乙方在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原材料和包装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产品应按GB/T20981的标准生产,不得滥用、乱用非食品添加剂,若产品的安全、质量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产品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退换货,如包装出现漏气现象、配方错误导致产品质量发生改变、烘烤过度产品焦糊、烘烤时间不到产品夹生等。

  六、乙方应提供此产品相对应批次合格的检验报告,若工商局、质检局抽检此产品不合格由乙方承担责任;在甲方所在地送检的样品检验费由甲方支付,若产品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七、如产品有质量问题,经有关部检测,确定是产品本身问题,乙方承担责任。但由于运输过程或由于甲方销售、储存不当,而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但乙方可以退换货。

  八、由于乙方要生产中秋月饼,所以在中秋前两个月,乙方不供货给甲方。

  九、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乙方不得将该产品投放市场,销售权归甲方所有。

  十、在生产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十一、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双方均不得违约,若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由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甲方公章)

  乙方代表签字:_____(乙方公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5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系以百货零售为主的连锁企业,乙方为具有黄金珠宝首饰生产加工资质的合法企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黄金饰品委托加工协议如下。

  一、委托加工产品

  发饰——头发上的饰物。如:簪 用于固定发髻的单针装饰物;钗 用于固定发髻的双针装饰物。

  耳饰——耳部的饰物。如:耳环 窜挂在耳朵上的环状饰物;耳钳 用弹簧、螺丝或钩固定在耳垂上的饰物;耳坠 耳部的挂坠饰物;耳插(耳钉) 穿过耳垂孔的针状饰物。

  颈饰——颈部的饰物。如:项链 颈部的链状饰物;挂坠 与项链或其他用品配套的,起挂坠作用的饰物;项圈 带在颈部的环状饰物。 手饰——手部的饰物。如:指环 戴在手指上的环状饰物;手镯 戴在手腕上的链状饰物;手链 戴在手腕上的链状饰物。

  足饰——脚部的饰物。如:脚镯 戴在脚腕上的环状饰物;脚链 戴在脚腕上的链状饰物;铃镯 带有铃铛的环状饰物。

  规格:详见加工清单。

  数量:详见加工清单。

  计量单位:克(g)。

  二、产品样式及工艺要求

  1、产品样式:

  A、甲方提供实物样品、设计图纸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 日内将样品、图纸交付乙方。

  B、甲方将实物样品及设计图纸交付乙方(2)日内,乙方应当进行检验评估。乙方发现样品、设计图纸不符合约定或工艺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即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两日内书面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C、乙方提供实物样品及图纸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将样品及图纸交付甲方。

  D、乙方将实物样品及图纸交付甲方后(2)日内,甲方应当进行检验。甲方发现图纸不符合约定或工艺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于当日通知乙方。乙方应当于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两日内做出修改。

  2、 工艺:(1)浇铸(2)镂刻(3)雕刻(4)拉丝等等。各个款式产品使用工艺应当在加工产品清单注明。

  三、原料、包装物

  金——K金K是量金单位,24K理论含金量为百分之百,1K含金量为1/24×100%。

  黄色K金(K金) 以黄色材料为基材的本色为黄色的K金合金。 饰品材料投产前需测试含量,并应符合GB 11887的有关规定。在国家认定的交易所采购的贵金属,其含量按质保单或出库单标注的含量为依据,可不再做纯度检验。

  1、 甲方提供原材料时乙方应现场检测验收,核实质量纯度后填写原料验收清单一式三份,双方分别保存。

  2、 甲方提供原材料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不予接收。

  3、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经检验符合合同要求,附有检验报告或其他证明质量的文件,经甲方代表认可后方可使用加工。

  包装物由甲方提供,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在包装物表面增加标注内容,不得加装、挂标识资料。

  四、成品质量要求

  1、金属纯度应当符合GB/T9288—20xx金合金首饰 金含量的测定 灰吹法(火试金法),GB/T11887—20xx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要求。

  2、指环尺寸应当符合GB/T11888—20xx首饰指环尺寸的定义、测量和命名,其他相关标准要求。

  3、外观质量

  基本要求

  A、整体造型符合图纸(实样)要求,主题突出,立体感强。

  B、图案纹样形象自然,布局合理,线条清晰。

  C、表面光洁,无锉、刮、锤等加工痕迹,无砂眼、无裂痕、无夹杂、边棱尖角处应光滑,无毛刺,不扎、不刮。

  D、掐丝流畅自然,填丝均匀平整。

  E、浇铸件表面光洁,无砂眼,无裂痕,无明显缺陷。

  F、焊接牢固,无虚焊、漏焊及明显焊疤。

  G、錾刻花纹自然,整体平整,层次分明。

  H、弹性配件应灵活、有力,装配件应牢固可靠。

  I、表面处理色泽一致,光亮无水渍。

  J、印记符合GB11887的规定,标注准确、清晰,位置适当。 附加要求常规品种应符合下述要求。

  A、指环(戒指) 指环圈口圆正,活口指环搭口吻合、妥帖。固定式,尺寸按GB/T11888或合同要求。

  B、耳饰 左右对称,插针类,插针长短一致,夹头稳固。钩类,钩尖略钝。

  C、项坠 挂鼻部位恰当,重心合适。

  D、链链身基本垂直,链颗大小均匀、活络。搭扣大小适当。当生产贵金属合金链时,建议使用弹簧搭扣。

  E、手镯 镯身平直、圆整,簧口紧密、灵活、开启方便。

  4、质量要求 成品质量应当符合QB/T1690贵金属饰品质量测量允差的规定。

  五、商标、包装标识、运输、储存。

  1、标注印记符合GB11887的规定,标注准确、清晰,位置适当。

  2、产品上标注甲方的名称、地址,标注符合标准要求的名称、出厂编号,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标准编号。

  3、产品使用甲方指定的商标( )图案,每件(批)产品均应有标识牌,标志内容应符合《金银饰品标识管理规定》规定,及国家、行业标准。

  4、包装物使用软质材料包装,防止互相磨损。

  5、饰品运输中应小心轻放,防止重压,碰撞,受潮和腐蚀。

  6、饰品应存放在干燥,无腐蚀物(气)的环境中。

  六、产品交付验收方式

  1、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当于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进行验收。

  2、验收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封存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

  3、乙方加工成品经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理、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加工成品交付后,甲方在()时间内发现加工成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仍有权要求乙方修理、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将产品全部送至甲方仓库,地址为 。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6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住址: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干芝麻叶食品委托加工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加工产品名称、

  加工工序范围和产品规格委托生产产品名称:

  第二条:付款方式;先付款后提货,乙方收到款后向甲方出具增值税发票。

  第三条:双方应遵守

  3.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代加工产品的生产批准文号的复印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甲方有权在包装盒上打印委托生产厂家乙方的厂名全称、生产许可证号。

  3.2为便于甲乙双方生产的合理安排,甲方进行一批产品加工时,提前5天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乙方提出加工计划,乙方须于收到甲方提出计划之日起3日内给予回复并安排生产计划。

  3.3技术资料的提供与保密: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加工产品的加工工艺、条件等信息,乙方须对甲方提供的材料予以保密,乙方如私自泄露甲方的工艺、技术等信息,需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损失。

  3.4生产记录的填写与保管:生产记录与检验报告由乙方在交产品时一同提供给甲方,乙方应如实填写批生产记录,当批生产结束及时交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审核与保管,如出现生产记录或物料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不合格的情况,甲方有权拒绝验收。

  第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4.1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任意乙方提出修改合同条款,可以补充合同的形式商定。

  4.2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

  第五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至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协商为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委托加工合同7

  供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需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提货日期

  二、质量标准、验收方法及地点:

  三、原材料来源及互利方法:

  四、交(收)货方法、地点及运杂费负担:

  五、货款结算时间及方法:

  六、包装要求及包装物回收办法、费用负担:

  七、经济责任:

  八、其他:

  九、供需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灾害和确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由合同鉴证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需修改或终止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另立协议方可有效,并报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本合同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双方都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向合同仲裁机关提出书面申诉,要求调解、仲裁处理。

  十二、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银行各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二份。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服装加工合同 ·钢筋加工合同 ·加工贸易合同 ·进料加工合同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8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就乙方委托甲方进行贴牌生产食品系列事宜,在双方平等合作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委托生产合同书,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共同遵守本合同书。

  一、双方承诺:

  1、甲方系独立的法人单位,并具单位营业执照证书等合法手续。

  2、乙方具备生产相关产品的合法资质,证书手续齐全真实,产品严格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生产。

  3、产品质量以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的样本质量为标准。乙方在产品加工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法规,不得添加任何违禁添加剂,产品出厂前,必须经国家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出具检验报告。若甲方在销售过程中成品在保质期内出现,如涨袋、漏气或变质等情况,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在产品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出现滞销情况,乙方不予退货,由甲方自行处理。

  4、甲方全面销售,乙方不得销售该产品。

  二、委托生产品项、名称、规格及价格。

  1、乙方为生产单位:按照甲方需求,给甲方生产合格()系列产品。

  2、甲方为委托单位,其商标()为甲方所有。

  三、结算方式

  1、乙方应保持价格稳定,如遇原材料价格调整导致甲方产品供货价格波动,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5天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

  2、甲方款到乙方指定账户后经核实乙方再进行生产。

  四、交货日期

  乙方接到甲方订单后十天内货到甲方仓库(因前期生产未调整过来有可能会出现延误),如果超过十天,从第十一天起乙方向甲方支付已付该批货款总额1%的违约金(天灾等不可抗力之特殊情况除外)。

  五、交货地点

  甲方仓库:

  联系人:

  六、交货数量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订单品种、数量组织生产,数量控制在订单数的正负10%内,订单以传真内容为准。如未按订单生产,甲方有权拒收(如甲方条件过于苛刻,乙方有权拒绝生产,并进行协商解决)。

  七、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它事宜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委托加工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系列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____________

  2、产品规格为:____________

  3、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不得超过计划的25%,若超过25%,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应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第三条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附“”商标使用授权书。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30%以实物形式补偿给甲方;

  4、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提供售后服务;

  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应按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广东省社会保障局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实行甲方自行提供,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

  5、如甲方认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出现不良现象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

  6、交货时间:自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后第七天开始供货,日供货量为:月订货量万箱以内的,第天不低于万箱,月订货量万箱的,每天不低于万箱,万箱以上的,每天万箱。

  第六条其他

  1、合同解除的条件

  2、争议解决途径

  3、合同生效时间

  委托方加工方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

  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委托加工合同10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在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⑴ 乙方委托甲方加工"__________"牌品种健康理疗产品,并提供给甲方商标注册样本。

  ⑵ 确定品种、数量等问题后,乙方预付全部货款在 50% 给甲方。甲方应按乙方下达在生产品种、规格、数量安排生产,按期完成,以保证乙方市场需求。完成订单后,甲方通知乙方验货无误后,乙方应付甲方全部货款。

  ⑶ 产品完成后,由甲方负责发往乙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

  ⑷ 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全部市场销售在合法手续。如需开具发票,费用由乙方负责。

  ⑸ 甲方不得在给除乙方以外的第三家生产与"_________"牌款式或相似的功能内衣。

  ⑹ 乙方委托甲方生产的"__________"牌产品,加工价格为每件____元(包括手工及材料),共______件。以后若原材料上下浮动,以后加工价格双方再协商。

  ⑺ 如乙方发现甲方货物存在次品,甲方应无条件调换正品,以利于市场销售。

  ⑻ 如在加工途中,出现因品种或款式需变更,而导致停工,乙方给甲方部分损失补偿,,具体金额双方友好协商后制定。

  ⑼ 工期保证:甲方应保质保量,按协议交货日期完工。若耽误工期,甲方应向乙方赔偿总货款的50%的经济赔偿。

  ⑽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及本协议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若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申请甲方所在地司法机关解决。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帐户: 银行帐户: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委托加工合同11

  委托方(甲方):xxx鞋业有限公司

  加工方(乙方):

  经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定量生产“xxx”商标皮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以下合作协议,以此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计划委托乙方为其代加工“xxx”皮鞋。

  2、向乙方提供“xxx”皮鞋生产授权委托手续等相关法律文件。

  3、委托乙方为其加工“xxx”皮鞋系列产品,由乙方提供款式(包括原材料),出具产品制造价格明细表,乙方提供材料给甲方确认,并在甲方外加工订货单上予以确定。

  4、负责为乙方提供加工产品的型号、数量、颜色、配码以及“xxx”商标、鞋扣饰品、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xxx”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

  5、甲方有权在生产过程中对乙方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提供建议和建设性意见,对乙方生产的非合格产品有权拒绝验收。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严格按照甲方委托的内容及要求完成加工事项。

  2、按照甲方确定的款式、原材料、数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超出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样品和质量要求进行生产。

  4、严格保障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如由于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甲方“xxx”的产品、商标、饰品及包装品等资料的丢失或外漏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5、乙方不得给甲方驻外管理人员送回扣,造成产品价格偏高,影响销售数量,造成甲方损失,一经查出,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6、甲方管理人员为了拿回扣,在工作上故意刁难的,乙方可直接向甲方领导投诉,投诉电话:05xx-xxxxxx9 98xxx6928

  三、交货时间:

  订单下达后,乙方应慎重审核订单内容,确认没有异议时,交货期为七天,如返单交货期为五天,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按签字回传后的交货期为准。如果没有回传交货期,确以默认。

  四、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为甲方仓库,以交付甲方入库合格签字为准。

  五、付款方式:

  订单生产完成,成品发货后,次月13-18日为对帐日,25-5日为结帐日,结款方式月结,一次性预留总额8%作为质量保证金。

  六、验收标准:

  乙方交付的加工产品由甲方负责验收,其外观按封样标准,质量按国家行业标准。加工产品的面皮、里皮、鞋跟及颜色按样品进行验收,如加工产品质量经检测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者与样品不符的,甲方有权拒收,责任由乙方自负。

  七、返修时间:

  凡退回给乙方的返修码鞋,在乙方收到传真之日起两天内补到甲方仓库,如果超过四天还没有补货的,甲方有权将已验收的退回给乙方,如出现特殊情况必须于当天通知甲方。

  八、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及时提供“xxx”商标、标识等专用物品影响乙方生产进度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下单后无故不收购产品,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乙方违约责任:

  1、未按国家标准生产,致使产品不合格或者引起不良后果的,或出现批量性不合脚的质量问题,甲方可拒收加工产品,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2、乙方超过甲方订货单数量生产标有“xxx”商标(包括装饰扣或包装物)的产品自行销售的,按超产自销售数量货值的一倍承担侵权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加工的产品出现贴装饰扣、内里标志与甲方的商标不符或错将其它品牌的装饰扣、内里标志用于甲方的产品上,则不论在任何条件下,根据xxx鞋业品质部颁发的《处罚标准》执行处罚,并无条件的接受甲方退货。

  4、如产品在销出后三个月内出现断底、断面、断帮脚、掉漆、脱胶、松面等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原值退还;如出现钉子导致在销售过程中扎伤消费者的,则视情况赔偿,每双处以罚款500-1000元不等,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对不合格的加工产品在处理前,必须及时拆除甲方提供的“xxx”商标(含装饰扣包装物)标识交还甲方,或者经甲方书面认可同意,否则,甲方将以商标侵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6、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单方变更面皮或者鞋底、品牌、品种、型号、规格、颜色的,甲方有权拒收所有加工产品。

  7、如因乙方生产进程延迟交货期,导致错过销售时机,而造成甲方库存积压的,则不予结算货款,直到货物售出或作退货处理。

  8、如乙方仿冒与甲方“xxx”商标有关的文字图案、装饰扣、鞋盒和其他包装物品,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合同期限:

  本合同连续委托加工合同,委托加工自200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合同继续有效。

  十一、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终止,不影响合同结算和知识产权,保密条款的效力。

  十二、双方共同遵循本协议有关条款,未尽事宜,先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若协议不成,可向有关仲裁或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xxx鞋业有限公司乙方: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12

  需方:合同签订日期:

  供方:合同签订地点:

  一、交货地点:

  二、交货时间:面漆应在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2天内到货,其它油漆在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8小时内到货,油漆用量以需方的实际需求量为准。如因供方供货不及时而影响需方生产的,每延误一天按人民币200元/天累计扣罚供方。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应确保漆膜表面颜色在室外条件下一年内不退色、不变光,产品质量从使用之日起“三包”一年。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汽车运输,并送到需方指定仓库内,费用由供方负担。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回收:按国家标准包装,包装物不回收。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按国家标准及需方要求。若有质量问题供应商应无条件换货,否则作退货处理,并承担对我公司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随机资料及供应方法:随带出厂合格证、装箱清单,提供产品材质证明书。

  八、付款方式:货到经验收合格后,凭17%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30日内付款。

  九、违约责任:友好协商或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或按《合同法》办理。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供货价格以一次性定价为准(合同期限内不变价),价格不随市场价格而改变,供货数量以需方实际需求量为准,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应承担给需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并且足量换货,退换货所有费用由供方承担。运输方应具备相应资质,其车辆符合相关要求,具有市交通运政部门核发的加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的《道路运输营运证》,驾驶员经相关培训具有市交通运政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 。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涂改无效,供需各执一份,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需方: 供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委托加工合同13

  甲方:(委托方)

  乙方: (受委托方)

  兹有甲方因业务需要,委托乙方加工优质大米,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加工物包装及规格:大米。

  第二条 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 年月 日止。

  第三条 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按照GB/T19266标准要求。

  第四条 加工物包装由甲方设计、印制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成品包装物使用乙方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及商品条码。

  第六条 甲方负责产品的运输、销售及相应的售后服务。

  第七条乙方负责产品的加工、产品的出厂检验及出厂前的质量控制、储存管理。

  第八条甲方付给乙方的加工费用,每吨/元,每个月初统一结算。

  第九条加工物(五常大米)原料采购由甲方负责,原料必须是五常境内种植的优质水稻。

  第十条加工物(成品)交付时间、方式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再行制定。

  第十一条 加工物(成品)交付时需双方在交付现场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 加工物(成品)出场后由于运输、保管不当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不负责任。

  第十三条 甲方未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有权留置加工物。

  第十四条 因甲方未及时向乙方支付加工费给乙方造成损失,应向乙方做出货款总额20%的赔偿。

  第十五条 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提供加工物(成品),给甲方造成损失,应向甲方做出加工物(成品)价值总额20%的赔偿。

  第十六条 加工数量:吨(成品)。

  第十七条 加工地点:

  第十八条 本协议需双方法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

  第十九条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二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委托加工合同14

  委托方济宁宜知食品有限公司

  被 委 托 方 济宁市通大食品有限公司

  合 同 编 号

  签 订 地 点 山东省济宁市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食品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方(甲方):菏泽市江正食品有限公司

  被委托方(乙方):济宁市成友食品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山东省济宁市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肉制品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速冻肉制品

  2、产品单元:速冻肉丸、金鱼蛋饺

  3、产品规格为:1×2.5kg×4;1×2kg×4;1×260g×10

  4、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 25 日前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25%,若超过25%,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应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4、初期暂定供货数量:速冻肉丸30件/月;金鱼蛋饺20件/月。如需变动时以书面变更为准。

  第三条 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生产者标注乙方的厂名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及标志,经销者标注甲方的厂名和厂址。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经第三方有资质的质检机构鉴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

  量)的责任;

  4、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第三方有资质的质检机构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4)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应按产品执行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 委托产品标签上委托方、被委托方厂名厂址及其他内容标注方式

  1、委托方名称:济宁宜知食品有限公司

  委托方地址:市中区唐口镇唐人居13-2-401

  2、被委托方厂名:济宁市通大食品有限公司

  被委托方生产许可证号:QS3708 1101 0283

  委托企业名称与被委托企业名称应为同一字号。

  第五条 生产许可证标志、编号使用、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乙方在委托加工合同有效期内允许甲方在其委托的产品包装物上加印甲方的“QS”标志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2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3、甲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

  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4、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六条 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实行甲方自行提货,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相应产品执行标准。

  5、如甲方认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出现不良现象(如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标准,成品有破损现象等)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

  6、交货时间:自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1天内)后第七天开始供货,每次供货量为月订货量50件。

  第七条 货款金额及付款条件

  1、货款金额确定(货物价格),肉丸每件产品货款均价为人民币叁拾元整(30元),金鱼蛋饺为人民币肆拾元整(40元),合同总金额为贰万元整(20,000元)。

  2、甲方在产品生产完成10日后全数汇至乙方的银行户头。

  3、乙方必须在甲方付款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第八条 其他

  1、以上所有委托加工产品仅由甲方销售,乙方不得销售。

  2、合同解除的条件

  其中一方可提前六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协议终止后,甲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日之内提走所有属于甲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乙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3、争议解决途径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因不可抗力所做调整或其他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

  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4、合同有效期限

  自20xx年08月07日起至20xx年11月06日止(注意期限不要超过乙方的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

  委托方(甲方)

  单位名称(章):

  单 位 地 址:

  法 定 代 表人: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被委托方(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 位 地 址:

  法 定 代 表人: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委托加工合同15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委托方):

  注册登记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揽方):

  注册登记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昭信守。

  第1条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加工,加工数量、规格、款式、单价如下表所示:

  第2条质量要求

  乙方应严格按照有关质量标准及甲方的要求进行加工,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

  第3条原料的提供

  (一)乙方必须依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或由甲方提供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如乙方使用缺陷原材料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甲方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二)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提供原材料,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刻通知甲方调换货补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

  (三)甲方中途需要变更加工要求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

  (一)乙方在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加工的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供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对技术资料或图纸等,如果甲方要求保密的,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留存技术资料或图纸等复制品。

  (三)甲方应在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向向乙方提供加工产品的款式、数量、技术要求、图纸资料、交货时间等等。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四)甲方对加工产品的规格、款式等要求有变更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甲方的合同要求生产,按照甲方指定的地点、客户及方式交货。

  (二)乙方应在其注册所在地工厂内加工本合同项下产品,不得随意变更加工地址或委托其它单位代为加工。如乙方需变更加工地址,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才可变更加工地址。

  (三)乙方保证严格按照甲方合同的数量加工产品,没有甲方的事先书面确认,乙方不得将包含甲方注册商标标注的产品或包装物销售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四)乙方生产的与委托加工产品同类的产品,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在甲方特定的销售渠道内销售。

  (五)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认证证书"复印件、"质量检验报告"及其它国家获准乙方产品进入市场的相关证件和条件。

  第七条交货及验收

  (一)按如下方式交货(选择请打"√"):

  □按订单中甲方指定地点、指定客户,由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

  □由乙方送货至甲方所在地,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

  □按订单中甲方指定地点、指定客户,由乙方负责运输,装卸,运费由甲方指定收货人承担。

  □由乙方送货至甲方所在地,甲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

  (二)甲方或甲方指定客户对产品进行数量验收并签收送货单。

  (三)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有异,甲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处理。验收标准依据样品或甲方检验标准。

  第八条结算方式与付款期限

  (一)每批次产品的金额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二)甲方可通过现金/电子转账/支票/汇票(选择请打"√")的方式付款。

  乙方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三)付款条件

  甲方收货验收合格后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短期()天□月结30天□月结60天□月结90天

  (2)分期付款:

  (四)在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项后个工作日内须向甲方出具正规税务发票。

  第九条包装及标签要求

  (一)包装物由乙方向甲方指定供应商采购。甲方应向乙方书面提供指定供应商的详细资料,并签订包装物指定采购的相关合同。乙方应对每批货物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二)乙方有义务将包装物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乙方应以甲方签发采购订单为依据对包装物进行订货、储备。乙方的包装物库存设置,须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由于合同撤销、终止或更换包装,因甲方引起的包装物库存由甲方负责回购。乙方对包装物的使用及损耗应登记备案。甲方有权了解乙方采购上述产品的实际成交数量,价格,交货周期等相关信息。乙方须在每月的号之前将上月实际采购数量,库存数量消耗数量及损耗数量以书面形式如实提供给甲方。

  (三)甲方根据订单向乙方提供标签,由乙方负责加贴到检验合格的产品包装上,乙方应对产品标签的使用登记备案。

  第十条投诉处理

  (一)发生产品质量客户投诉,取样以现场取样为准,如无法现场取样的可以当地经销商库存产品为样,经甲方品管部门对取样检验确系产品质量原因的,单次处理金额元以内的,甲方赔付后,提供相应资料给乙方并直接从保证金或未结货款中扣除该款项;若单次处理金额元以上的,甲方将通知乙方赴投诉地会同处理投诉,乙方接通知后未及时赶赴投诉地的,甲方可径行处理赔付,赔付后提供相应资料给乙方并直接从保证金或未结货款中扣除该款项。

  (二)乙方对以上限额内赔付及虽在限额以上但因自身未及时赴现场而由甲方作出的赔付,无权提出异议。

  (三)乙方接通知后与甲方会同处理产品质量客户投诉的,经甲方品管部门对取样检验确系产品质量原因的,由乙方直接承付赔付款,若甲方与乙方对赔付金额不一致的,以甲方认可的金额为准;若乙方对甲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双方可交委托指定的国家级的检验检测机构复检,复检取样仍以现场取样为准,无法现场取样的则以当地经销商库存产品为样。

  (四)乙方同一产品(含不同规格)合同期内累计三次发生客诉赔付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第十一条价格调整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保持价格不变。如产品标准发生变化而影响生产成本,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双方已签订的订单价格保持不变。如未按上述程序而单方面调整价格,另一方有权暂停结清货款余款或拒绝发货。

  (二)合同续签,乙方应保证其供货价格在上年度的基础最低限度以每年逐年递减。

  第十二条知识产权的保护

  (一)乙方应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对其委托加工产品和包装上使用" "注册商标标识,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品牌和商标。

  (二)未经甲方特别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委托加工产品以任何形式流向第三方或市场。

  (三)乙方保证其向甲方供应的任何货物或该货物与其他货物一起使用后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权、商业秘密权或其他任何权利,否则,由此引起的侵权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

  (四)在本合同签署过程中双方所知悉的对方全部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基本信息、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均应予以保密。

  (五)信息拥有方同意,另一方仅有权在以下情况披露该等信息:

  1.该信息由于信息拥有方的原因而为公众所知;

  2.任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程序或争议解决程序的要求;

  3.向一方下属机构或项目经办人员披露;

  4.获得信息拥有方同意后披露。

  (六)在任何情形下,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持续有效。

  第十三条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

  (一)乙方承担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健康、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的全部责任。

  (二)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的关于安全、健康和环保的标准、规范及合同中有关要求。

  (三)乙方用于包装货物的包装材料应是符合环境要求的包装材料。

  (四)乙方人员在产品加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现场关于安全、健康和环保的各项规定,包括自行准备符合安全、健康和环保要求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若违反关于安全、健康和环保的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负责货物运输时应采取实际措施,确保不对沿途环境和乙方收货现场造成不良影响。由于乙方的疏忽对沿途环境和甲方收货现场造成不良影响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二)如乙方无法按本合同完成委托加工工作的,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的%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的相应合同金额中扣除,并有权解除本合同。如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则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工作。

  (三)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每迟延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延期付款额的违约金。

  (四)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则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

  (五)如因一方行为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该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该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本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诉讼或仲裁费用、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

  第十五条通知和送达

  (一)本合同的一方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文件或申请均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挂号邮寄、特快专递、传真或专人送交的形式发出。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的交寄日以邮戳为准。

  (二)通知、文件或申请按照以下方式视为送达和生效:

  1.以挂号方式发出的,发往内地地区的,发出后第四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及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七日视为送达。

  2.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出的,发往内地地区的,发出后第三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及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六日视为送达。

  3.以传真方式发出的,以发件方式发送后打印出得发送确认单所示时间视为送达。

  4.如果以专人送交的方式,则在接收人工作人员签收或递出人员将有关文件置留于接收人的地址时,视为送达。

  (三)根据本合同发出的上述通知、文件或申请应送达下列地址和号码: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收件人: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收件人:

  如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需在变更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法律。

  (二)因本合同引起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如果日内双方未能通过协商解除争议,的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2.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三)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四)每一方同意使用本合同通知与送达条款送达与仲裁或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有关的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本合同通知与送达条款中得任何规定均不应影响一方以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上述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权利。

  (五)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的,本条依然有效。

  第十七条生效及其他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其它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_________年__月__日___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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