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揽合同

时间:2023-06-12 19:54:07 加工合同 我要投稿

加工承揽合同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加工承揽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加工承揽合同

加工承揽合同1

  合同编号:

  发包方:永宁县教育体育局?(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省局要求,双方议定乙方承揽甲方书架制作、油漆的加工与安装,此项承揽合同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标的

  乙方承揽甲方所需书架制作、油漆的加工与安装合同标的额暂定为:298345.8元。最终标的以永宁县财政局预(决)算审查中心决算价为最终标的。

  第二条:制作书架的数量、规格、价格(价款单位:每个/人民币元)计取

  注:整个承揽加工合同按每个书架的单价为结算价,该结算价格含:包工、包料、包装运输、安装费、及其他相关的税费。

  第三条:加工制作与安装的要求

  1、书架安装后稳定、可靠,空间利用充分。

  2、使用材料:所有材料须按甲方要求的规格进行多家比选采购,且有材料合格证书。

  3、规格:图书馆钢制双柱双面书架 ,规格型号:高xx年 月 日前全部交货。

  ②、交货地点: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指定的安装位置,并安装完毕。

  ③、包装运输:乙方在交货时,应对成品进行包装,并保证书架在运输过程中不被损坏,如有损坏或变型、划漆等由乙方负责保修。

  第六条 书架安装及验收与售后服务

  ①、乙方对制作的书架进行安装;

  ②、经乙方安装的书架,必须经甲方验收,遇有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 日内予以整改,不予整改、或两次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按该书架价值扣除 %做为另行维修费用,并不返还乙方(按双方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验收);

  ③、乙方承诺为甲方制作的书架因质量出现问题, 年内免费进行保修,超过 年或属甲方原因损坏进行维修的,需付工本费;

  ④、乙方承诺对甲方使用的书架进行终身维护。

  第七条:结算方式、期限及安装费用

  ①、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 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预付款。

  ②、乙方交货后 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帐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价款,累积达到合同标的额的60%。

  ③、乙方按期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价款,累积达到合同标的额的90%。

  ④、剩余的合同标的额 0%价款,作为乙方向甲方预留的质量保证金,一年后经甲方正常使用确无质量问题,甲方主动将乙方剩余的质量保证金,一次性拨付乙方。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①、甲方在乙方为其制作书架期间随意改变数量或到货无故拒收,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的标的额2‰的违约金;

  ②、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向乙方拨付货款,每逾期一天,除补交货款外,应向乙方支付 ‰的'违约金。

  第九条:乙方违约责任

  ①、乙方未按甲方的质量要求,隐瞒原材料的缺陷、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甲方除按质论价外,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2‰违约金;

  ②、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如发现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③、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交付书架,每逾期一天,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 ‰的违约金。

  第十条:纠纷的处理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2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①、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①、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

  ②、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对具体制作书架数量有变更的以书面文字通知为准,口头通知无效,书架规格的变动以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条款为准,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方(全称)(盖章) 承包方(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月日

加工承揽合同2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加工成品品名

  _____________货号:_____________面料:___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___尺码: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服装数量

  1、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____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

  由甲方提供原材料,具体见下:材料名称数量质量:提供日期:_____________单价:_____________总金额:_____________

  第四条服装质量加工

  成品质量按甲方提供的样衣或工艺单执行,样衣由甲方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样衣、工艺单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

  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样衣或图片)、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2、乙方生产过程中,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__________天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答复,乙方有权停止工作,并在__2__内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39;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第六条报酬

  1、加工单价:______________

  2、总金额(元):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包装方式

  内用______________,外用______________包装,包装费由_______________方承担。

  第八条服装交付

  1、交货地:_____________

  2、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服装验收

  1、验收期间:______________。

  2、认真核对货物的品名、款号、数量、唛头,准确无误后方可抽样。

  3、验收方式:产品按30%抽检,抽样标准为:随机。

  4、验收标准:与样衣款式、做工一致验收包括:商品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内在质量、标识等项目进行检验和检测。

  5、根据货物实际情况,以验收标准为依据判定合格与否。

  6、经首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甲方在2天内通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返修。

  7、对于乙方返修后的加工成品由甲方依照上面的验收标准再次检验,对于再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交由甲方处理,并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加工费用中扣除不合格产品的成本价格。

  第十条定金预付货款

  (1)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___元;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双倍返还定金。

  (2)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预付款________元;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可以请求返还;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

  第十一条报酬结算

  付款期限:甲方应于验收无误收货之日起____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约定的全部款项;

  第十二条留置权

  如甲方未支付价款,在双方没有例外约定时,乙方对完成的服装享有留置权。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制作中途未经过双发同意,私自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偿付甲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50%的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____日不领取定作物的,乙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时,乙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为外发加工总费用的10%天。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10%。

  (6)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7)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由乙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8)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2、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3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

  │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备注│

  ├─────┼─────┼──────┼───────┼──────┤

  │

  │

  │

  │

  │

  │

  ├─────┼─────┼──────┼───────┼──────┤

  │

  │

  │

  │

  │

  │

  └─────┴─────┴──────┴───────┴──────┘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等等。)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___%(20%--60%幅度)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__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如经签证或公证,则应送签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九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订

加工承揽合同4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______

  定作方:______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图纸由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____________元.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______元计算,共计______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2______元计算,共计______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____________元(______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

  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年月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县木具厂(盖章)

  代表人:(签名)______

  地址: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户银行:帐号:______

  乙方: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

  电话: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_

加工承揽合同5

  甲方:

  乙方:

  一、标的、数量、价款

  编号

  项目名称

  说明

  单价(元)

  数量

  合计(元)

  25座21米美化塔施工

  费用总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乙方负责设计、加工、代运输、铁塔防腐、热镀锌等

  三、甲方须积极协助乙方施工:因甲方不让施工或变更施工地点而误工期,甲方承担由此而支出的一切费用。乙方施工人员到场后,甲方免费提供一切食宿事宜。

  四、交(提)货方式、地点:交货地点为:新疆昌吉市。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承担: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为10万元,货到后全款付清,付款按合同账号,传真合同有效,如延误付款时间,甲方承担所有滞纳金。

  七、本塔可抗台风、防潮、三年内不出现质量问题,如出质量问题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除外。

  八、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须修改或终止合同时,须事前通知对方,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协议时,原合同不得变更。

  九、如甲方不经乙方同意,中途修改或终止合同规定的由甲方承担的内容,乙方产成品或半成品归甲方所有,甲方承担产成品或半成品的生产费用。

  十、双方严守合同,如有违约时,违约方承担违约金,双方发生合同争议,由产品加工所在地法院裁判。

  十、其它未尽事宜。(如地基施工处理等)

  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

  单位名称:河北泰峰钢结构有限公司(盖章)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加工承揽合同6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__________。(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其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___%(20%--60%幅度)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__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如经签证或公证,则应送签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一条承揽项目、数量、报酬及交货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

  报酬: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及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交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工时: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技术标准、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承揽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承揽人使用的.材料由____________________人提供。材料的检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定作人(是/否)允许承揽项目中的主要工作由第三人来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工作成果检验标准、方法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定作人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交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条定作人解除承揽合同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

  第十一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材料费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工作成果。

加工承揽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加工制作________________模具。

  第二条:

  质量标准和要求、验收方法(标准)及地点:

  1、质量标准和要求:模具生产的质量标准按甲方的质量要求执行。

  (1)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模具技术要求设计、制造模具。

  (2)合格模具定义:

  ①模具必须符合经甲方确认后的模具结构图;

  ②模具必须生产出符合甲方提供的正式零件图纸要求;

  ③模具寿命必须符合本合同第六条之规定。

  2、验收方法(标准):

  ①按甲方的图纸和技术要求执行。

  ②模具结构必须符合模具结构图纸。

  3、验收地点:在甲方指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进行。每次验收必须有双方签署的验收报告,如验收不合格,必须在验收报告上注明下次验收期限。

  第三条:

  原材料来源

  1、原材料来源:模具制造生产所需的材料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采购原材料,以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若乙方偷工减料或以次充好,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四条:

  交(收)货方法、地点及运杂费负担:

  1、交货方法及验收:本合同模具在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进行试模、送样,并经双方确认签板后视为模具验收合格。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时间:乙方模具生产自付款之日起______天前交付本合同模具。否则,乙方必须承担延期交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每迟交1日,罚款200元)。如是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如期交货的,经甲方书面形式确认后,交付时间可以按延误时间顺延。

  4、运杂费用承担:由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本合同模具总金额为_______万元,共_______套模具。

  货款结算时间及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预付_______%,试模合格交付使用_______个月内付_______%。

  第六条:

  技术资料提供及保管:

  1、甲方负责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模具的图纸、技术要求及有关标准。

  2、涉及到资料中技术秘密的保管和有关约定按双方签署的《技术秘密协议》执行。

  第七条:

  质量异议/违约责任:

  1、对于乙方供应的产品如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将质量事故状况通知乙方,并对乙方供应的产品进行妥善保管;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24小时内出具解决方案并赶甲方现场进行处理。

  2、如甲方未按上款要求向乙方提出异议,则视为乙方供应之产品为合格品;如乙方未按上款要求保证进行售后服务,则视为接受甲方的处理意见。

  3、其他涉及到产品质量问题的处理按双方签订的供方产品质量技术协议执行。

  第八条:

  其他:

  1、本合同约定的模具自甲方支付定金开始,所有权为甲方所有。

  2、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甲方提供的技术图纸资料、乙方物料清单以及经后生产合作过程中的文件资料为本合同的附件。

  3、在本合同约定模具项目交货时,乙方必须交还甲方在合同签定以及履行过程中交付的文件技术资料,具体的资料给还按双方签定的《技术保密协议》I中第9条规定及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3)规定执行。

  4、本合同约定模具项目的变更按双方签署的《模具委托加工制造合作意向书》中“工程变更条款”执行。

  5、涉及到非公平竞争性约定按《模具委托加工制造合作意向书》第11条规定执行。

  6、本合同委托项目,乙方不得转发包给第三者,否则,甲方将取消其供应商资格,如因此引发了甲方损失,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第九条:

  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灾害和确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并由___________市经济合同鉴定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条:

  合同生效、附件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盖章签字之后生效。

  3、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需修改或终止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另立协议方可有效。本合同权利不可转让。

  4、本合同附件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双方都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由双方进行协商调解。协商未果的,均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9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备注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

  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交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

  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

  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

  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

  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

  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

  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

  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

  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或酬金总额的_____%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的违约金;

  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______%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

  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

  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

  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

  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

  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

  _____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订

加工承揽合同10

  承 揽 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定 作 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风险告知:在订立加工承揽合同之前,应当要了解对方履行合同的能力。尤其是对承揽方能否完成委托项目,其设计能力、设备条件、技术力量、工艺水平以及其曾经完成过何类水平的项目,都要了解清楚。即使全部符合要求,并已经承揽多年业务,也应查询清楚,以避免因承揽方无实际完成能力而引起的合同纠纷。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xx,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风险告知: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具体准确地写明定作物的名称或项目,不能模糊使人产生歧义。特别应该注意的是,合同注明的加工物必须是合法物,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应当审查加工物是否是法律禁止物,是否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才允许加工,以避免因加工物违法或者欠缺法律程序批准而出现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风险告知:关于定作物的检查验收,承揽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方必要的检查,但定作方不得因此妨碍承揽方的正常工作。当事人双方对定作物和项目的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的质量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风险告知:关于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有标准的按照标准,没有标准的按双方约定的要求检验。对于检验的方式、方法和期限双方认为有必要时协商,最好注明提出异议的期限,对任何期限的约定都一定要注明期限终止的时间点,以此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xx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风险告知:关于违约金的事项,如有约定要分别注明违约事项所适用的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另外,《加工承揽合同条例》对违约责任、违约金结付定出了比例幅度:合同当事人应注意确定违约金的具体百分数。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xx%(10%~30%)或酬金总额的xx%(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xx%(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xx%(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xx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xx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x份,交x(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公章):

  承揽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加工承揽合同11

  合同编号: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省局要求,双方议定乙方承揽甲方书架制作、油漆的加工与安装,此项承揽合同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标的

  乙方承揽甲方所需书架制作、油漆的加工与安装合同标的额暂定为:________元。

  最终标的以________县财政局预算审查中心决算价为最终标的。

  第二条:制作书架的数量、规格、价格计取

  注:整个承揽加工合同按每个书架的单价为结算价,该结算价格含:包工、包料、包装运输、安装费、及其他相关的税费。

  第三条:加工制作与安装的要求

  1、书架安装后稳定、可靠,空间利用充分。

  2、使用材料:所有材料须按甲方要求的规格进行多家比选采购,且有材料合格证书。

  3、规格:图书馆钢制双柱双面书架 ,规格型号:高__年 月 日前全部交货。

  ②、交货地点: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指定的安装位置,并安装完毕。

  ③、包装运输:乙方在交货时,应对成品进行包装,并保证书架在运输过程中不被损坏,如有损坏或变型、划漆等由乙方负责保修。

  第六条 书架安装及验收与售后服务

  ①、乙方对制作的书架进行安装;

  ②、经乙方安装的书架,必须经甲方验收,遇有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 日内予以整改,不予整改、或两次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按该书架价值扣除 %做为另行维修费用,并不返还乙方;

  ③、乙方承诺为甲方制作的书架因质量出现问题, 年内免费进行保修,超过 年或属甲方原因损坏进行维修的,需付工本费;

  ④、乙方承诺对甲方使用的书架进行终身维护。

  第七条:结算方式、期限及安装费用

  ①、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 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预付款。

  ②、乙方交货后 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账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价款,累积达到合同标的额的60%。

  ③、乙方按期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价款,累积达到合同标的额的90%。

  ④、剩余的合同标的额 0%价款,作为乙方向甲方预留的质量保证金,一年后经甲方正常使用确无质量问题,甲方主动将乙方剩余的.质量保证金,一次性拨付乙方。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①、甲方在乙方为其制作书架期间随意改变数量或到货无故拒收,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的标的额2‰的违约金;

  ②、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向乙方拨付货款,每逾期一天,除补交货款外,应向乙方支付 ‰的违约金。

  第九条:乙方违约责任

  ①、乙方未按甲方的质量要求,隐瞒原材料的缺陷、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甲方除按质论价外,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2‰违约金;

  ②、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如发现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③、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交付书架,每逾期一天,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 ‰的违约金。

  第十条:纠纷的处理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2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①、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①、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

  ②、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对具体制作书架数量有变更的以书面文字通知为准,口头通知无效,书架规格的变动以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条款为准,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加工承揽合同12

  甲方(定作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揽方):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拥有资源,乙方拥有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1条定义

  除了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的相关用语以如下定义为准:

  1.1“合同产品”是指由承揽方根据本合同以及本合同的附件的规定(如有)为定作方所生产的产成品及其配件和包装等,在本合同中也称定作物。

  1.2“规格”是指由本合同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每一 个产品的各自规格。产品规格可以由双方通过一致同意进行更改。

  1.3“机密信息”是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披露的,以任何形式表明其具有机密性以及虽未表明但实际具有机密性的书面或口头信息。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披露方的技术、研究、发展、产品、价格、服务、员工、合约商、市场计划、财务、合同、法务或商务信息。

  1.4“知识产权”是指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以及所有上述权利的注册申请权,还包括根据任何可适用的法律与上述权利拥有同等效果的其他权利。

  1.5“生产档案”是指包含所有根据本合同制造、装配和测试产品所必需的资料、说明、数据和指引的全面性生产指南,以及其他涉及生产、加工或装配产品的任何文件、指引及资料,不论该指引或资料等是来源于合同双方或任何其他第三方。

  第2条定作物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定作物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总价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其他

  合计人民币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第3条原材料的规格、数量、质量及提供办法

  3.1原材料规格及标准: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质量要求消耗定额其他

  合计人民币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3.2原材料提供方及办法:(以下材料提供方式二选一)

  □定作方

  定作方应于__年__月__日之前提供原材料。承揽方自收到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之日起日内检验完毕,不符合要求的,应在收到原材料后日内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否则定作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承揽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承揽方

  承揽方应于__年__月__日之前通知定作方对原材料进行检验。定作方如对原材料有异议,应于检验完毕后日内通知承揽方调换。承揽方应当对有异议的原材料调换,否则定作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承揽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3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由乙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第4条技术资料和图纸提供

  4.1加工定作物的技术资料和图纸由于__年__月__日前提供。

  4.2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4.3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应当严格保密,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第5条转包

  5.1定作方同意承揽方可将本合同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1)承揽方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包括:。

  (2)承揽方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甲方负责。

  5.2承揽方未经定作方同意将其他工作交由第三人的,定作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承揽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6条定作方协助承揽方的事项和要求

  1.图纸和技术问题的说明:。

  2.现场的检验:。

  3.其他:。

  第7条交(提)样品的方法和验收

  7.1样品提交

  合同产品规格单位数量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7.2双方约定由□定作方自提样品□承揽方送交样品(方式二选一)

  □定作方自提样品

  自提样品的`时间:__年__月__日。

  自提样品的地点:。

  □承揽方送交样品

  送交样品的时间:__年__月__日。

  送交样品的地点:。

  送交样品的方式:(写明是汽车、火车、水运或其他方式)。

  费用承担方:。

  7.3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样品,应当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所达成的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4以封存样品为质量标准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

  7.5交(提)样品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样品的,以定作方接收的签字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样品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样品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样品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

  7.6定作方在收到样品后的天内对样品进行检测,并于收到样品后的天内提供反馈并通知承揽方。如定作方对样品无异议,则承揽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如定作方对样品提出异议,承揽方应按定作方的要求重新加工。如承揽方拒绝按照定作方要求重新加工,定作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揽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8条交(提)定作物的方法

  8.1双方约定由□定作方自提定作物□承揽方送交定作物(方式二选一)

  □定作方自提定作物

  自提定作物的时间:__年__月__日。

  自提定作物的地点:。

  □承揽方送交定作物

  送交定作物的时间:__年__月__日。

  送交定作物的地点:。

  送交定作物的方式:(写明是汽车、火车、水运或其他方式)。

  费用承担方:。

  8.2定作方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时,定作方承担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8.3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包括。

  8.4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所达成的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5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签字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

  8.6如定作方提供材料进行加工,如承揽方在完成加工后,材料仍有剩余,应及时返还。

  8.6.1返还时间:。

  8.6.2返还方式:。

  8.6.3费用承担方:。

  第9条交(提)定作物的验收标准

  9.1双方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9.2定作方应当在收货后日内验收承揽方交付的定作物,并提出异议。如在日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验收合格。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双方可约定质量保证期,参见12.2条款。

  9.3如当事人双方对定作物质量存在争议:

  双方如果对产品的质量是否合格或者原材料的成分等有分歧的,双方应当委托具有鉴定资质的第三方对争议事项进行鉴定。如果一方拒绝委托鉴定的,另一方可以自行委托鉴定。鉴定费用由鉴定结果对其不利的一方承担。

  第10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10.1定作方对承揽方的包装要求:(应具体写明包装方式、包装物品的材质、包装的大小尺寸等)。

  10.2费用负担方:。

  第11条风险负担

  11.1定作物风险负担

  双方约定定作物所有权自交付定作方之日起转移,并由定作方承担定作物毁损、灭失的责任。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规定,参见合同8.4条款。

  11.2原材料风险负担

  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的,交付承揽方后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在合同履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致使原材料破损或灭失,不利后果由定作方承担。

  11.3如定作方延迟接收或无故拒收定作物期间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第12条承揽方的保证及瑕疵担保责任

  12.1承揽方保证:

  12.1.1交付给定作方的所有产品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2.1.2交付给定作方的所有产品未设置任何的留置权、抵押权、担保权和其他债权;

  12.1.3交付给定作方的所有产品未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

  12.2双方确定质量保证期,自定作物交付之日起算,期限为 个月。

  12.2.1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定作方已垫付的运输费用和因其他原因退回维修品或者更换品而产生的费用。)并承担定作方的实际损失。

  12.2.2承揽方应当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对瑕疵产品及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进行更换、维修或退款。

  12.3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定作方决定对产品进行召回的,如果该质量问题是由于承揽方原因导致,则承揽方应当按照定作方要求就所有召回产品进行退换或者维修,并承担因此给定作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如果非因承揽方原因导致产品质量问题的,承揽方仍应当为召回作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并收取成本费用和适当的服务费用。

  第13条报酬的结算

  13.1合同价款总额:人民币(大写)(¥ 元)。

  (本合同价款已包括税款、人工、材料、机械、运杂费、包装、安装、调试、检测、探伤、现场的试拼、试压等所有费用,定作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费用。)

  13.2支付方式:

  (1)首笔款:¥ 元(合同总金额的 %),作为预付款,于本合同签订后的 个工作日内支付;

  (2)第二笔款:¥ 元(合同总金额的 %),于__年__月__日前支付;

  (3)第三笔款:¥ 元(合同总金额的 %),于后的五 个工作日内支付;

  (4)第四笔款:¥ 元(合同总金额的 %),于甲方验收通过后的五 个工作日内支付。

  (5)尾款:¥ 元(合同总金额的 %),于质保期满后的五 个工作日内支付。

  13.3指定收款账号:

  甲方:

  __年__月__日

  乙方:

  __年__月__日

加工承揽合同13

  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保证全面地履行各自的义务,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加工定作物的名称、规格、质量、数量、加工费;

  第二条加工成品的完工时间、检验标准与方法、包装标准与费用承担:;

  第三条加工成品的交付时间、地点、运输方法与运费承担;

  第四条乙方提供原材料名称、规格、质量、数量、价款及图纸、技术资料;

  第五条原材料交付时间、地点、包装、检验方法、运输;

  第六条加工费结算办法与时间;

  第七条乙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定金____________元;乙方应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预付款____________元。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可以请求返还;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整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4、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________‰偿付违约金。

  5、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6、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3、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它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4、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5、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公证处、________物价局、________银行各存一份。

  定作人:__________承揽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14

  合同编号:xxx

  签订日期:xxx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xxx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yifang))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加工成品

  品名:xxx货号:xxx面料:xxx

  颜色:xxx尺码:xxx

  第二条服装数量

  1、计量单位:xxx

  2、数量:xxx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

  由甲方提供原材料,具体见下:

  材料名称数量质量:

  提供日期:xxx

  单价:xxx

  总金额:xxx

  第四条服装质量

  加工成品质量按甲方提供的样衣或工艺单执行,样衣由甲方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样衣、工艺单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

  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样衣或图片)、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2、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xx2x天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答复,乙方有权停止工作,并在xx2xx内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第六条报酬

  1、加工单价:

  2、总金额(元):

  第七条包装方式

  内用xxxx,外用xxxx包装,包装费由xxxxx方承担。

  第八条服装交付

  1、交货地:xxx

  2、产品的交(提)货期限:xxxx。

  第九条服装验收

  1、收期间:xxxx。

  2、认真核对货物的品名、款号、数量、唛头,准确无误后方可抽样。

  3、验收方式:产品按30%抽检,抽样标准为:随机。

  4、验收标准:与样衣款式、做工一致

  5、验收包括:商品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内在质量、标识等项目进行检验和检测。根据货物实际情况,以验收标准为依据判定合格与否。

  6、经首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甲方在2天内通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返修。

  7、对于乙方返修后的加工成品由甲方依照上面的验收标准再次检验,对于再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交由甲方处理,并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加工费用中扣除不合格产品的成本价格。

  第十条定金/预付货款

  (1)甲方应于x年xx月xx日前向乙方交付定金x元;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双倍返还定金。

  (2)甲方应于x年xx月xx日前向乙方交付预付款x元;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可以请求返还;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

  第十一条报酬结算

  付款期限:甲方应于验收无误收货之日起x日内,一次付清合同约定的全部款项;

  第十二条留置权

  如甲方未支付价款,在双方没有例外约定时,乙方对完成的服装享有留置权。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制作中途未经过双发同意,私自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偿付甲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50%的'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15日不领取定作物的,乙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时,乙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为外发加工总费用的10%元/天。

  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10%。

  (6)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7)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由乙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9)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于x年xx月xx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加工承揽合同15

  定作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 (以上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长期合作共赢的精神,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定作 产品一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本加工承揽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部分 合法交易资格确认

  一、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始终拥有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商业交易能力,并根据本合同相关条款承担由于此种能力丧失而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在本合同生效之前,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 营业执照。

  2、 国税、地税登记证。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 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样式证明书。

  5、 加工产品商标注册证或国家商标局受理商标申请通知书。

  三、在本合同生效之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 营业执照。

  2、 国税、地税登记证。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经代理人身份证。

  第二部分 合同内容

  第一条:合同条款术语定义

  1、“合同”指本加工承揽合同,包含本合同项下的附件。

  2、“合同附件”指经双方协商并订立的,附属于本加工承揽合同的一种有效文件。

  3、“合同生效”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经过授权的经办人签章和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合同或合同附件方能生效。

  4、“甲方专用材料”指除了丙丁烷、煤油、甲醇等通用材料外,专门用于生产甲方产品所需的原材料,如纸箱、纸盒、商标贴,专用的化工原料等。

  第二条:合同附件与合同出现不一致时处理准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相关具体规定由每次订单作出规定或由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相关协议书,作为合同附件,如果合同附件与合同出现不一致时,则以合同附件为准。

  第三条:加工产品在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产品数量如下:

  订单中另行确认;

  第四条:原材料的提供及损耗

  1、委托加工产品所需的原材料,由甲方提供全部,或者提供部分原材料和乙方提供的部分原材料组成,甲乙双方生产前进行书面确认,并明确原材料的定额损耗,以《报价单》形式达成,并按此价格结算。

  2、乙方有义务减少储存、输送、生产过程中的损耗,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须将损耗率控制在《报价单》中所规定的指标范围内,超过部分由乙方自担费用补足差额部分或按原材料当期价值赔偿给甲方。未经甲方特别授权,乙方不得自行处理节余的原材料,并须妥善保管及交由甲方处理。

  第五条:生产工艺技术文件的提供

  1、甲方自带的或经乙方技术部协助完成的生产工艺技术文件,必须先经过乙方进行的生产工艺技术评审,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乙方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生产期间,发现生产工艺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乙方按照约定的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及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严格委托加工产品的详细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期等内容均在每次《委托加工产品按ISO9001标准和双方确认的技术规范与要求进行生产。

  2、甲方需在检测确认后,向乙方提供作为有代表性的可视同交货品质的签封标准样品,乙方所交付的合同标的物品质,必须达到或高于封样样品的品质。

  3、甲乙双方提供的原材料,均需经过乙方的验收合格,方可进入生产,按照原材料的验收标准或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封样,进行验收。

  4、甲方提供的自备原材料验收,如果不符合甲方的验收标准,乙方验收时没有发现,在生产中使用,因此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双方对承揽的加工产品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质量认定以该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如果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交货期与延期处罚

  1、甲方与乙方首先需要确定加工产品的生产工艺技术文件,并双方签字盖章。

  2、甲方与乙方需要确定原材料、成品的验收标准。

  3、甲方与乙方需要确定材料损耗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4、甲方自己提供的原材料需运入到乙方仓库。

  5、甲方需将预付款汇入乙方帐户。

  6、在确定上述1x5条后,作为本次订单交期的开始日期,每次订单的具体交期,在《委托加工产品订单》中由双方确认。

  7、每次订单的实际交货数量与《委托加工产品订单》中订单要求数量,允许有一定的偏差,具体偏差数量的确定在《委托加工产品订单》中明确。

  8、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延期交付订单产品的。每延期一天,向甲方支付该《委托加工产品订单》总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延期超过 15 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确定认可《委托加工产品订单》后,甲方签字盖章后传到乙方后,需立即支付《委托加工产品订单》中不含甲方提供材料的总金额 30 %为预付款。乙方在收到款后的情况之下,安排组织生产。

  2、有需要乙方代为采购甲方专用原材料的,甲方还需要将材料款、制版费用等相关款项全部汇到乙方帐户,乙方收到款后安排组织生产。

  3、甲方每次提货,需要付清所提货的全部货款,预付款只有在最后一次提货时,作为货款使用。

  第九条:加工产品验收及赔付

  甲方根据双方确定的质量检验标准和封样进行,如果不合格,甲方提供不良品样品及相关报告,经乙方认可后,甲方有权退回。甲方退回不满足技术规范和要求的不合格产品,并要求退款和赔偿甲方支付的检验、测试、运输等费用,或者要求乙方根据甲方的书面要求立即对这些产品进行补足数量、更换或退回整批产品,乙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材料、人工等相关损失。

  第十条:验收交货地点及运输:

  1、验收交货地点: 乙方厂区内,甲方自提。

  2、经甲方确认运输费的情况之下,乙方可以代办运输。

  第十一条:逾期提货

  1、乙方完成订单产品生产后,根据《委托加工产品订单》中甲方的'提货时间,乙方可帮甲方保管产品10天,甲方须在此期间提完货物,超过即为逾期提货,出现逾期提货情况,乙方将向甲方收取违约金,以甲方逾期提货产品的总金额加上乙方代购材料库存总额计算,每逾期一天,按总额的3‰偿付违约金。甲方超过3个月未提货的,且双方未达成处理协议的,乙方视为甲方放弃该订单产品的所有权,乙方有权处理该批产品,收回乙方应有权益。

  2、甲方如逾期提货,但根据《委托加工产品订单》中甲方的提货时间,10天以内将订单产品和乙方库存的代购材料款全部付清,甲方不需偿付违约金,但需要支付仓储费,每逾期一天,按总额的0.5‰支付。甲方超过6个月未提货的,且双方未达成处理协议的,乙方视为甲方放弃该订单产品的所有权,乙方有权处理该批产品,收回乙方应有权益。

  第十二条:保密制度:

  1、甲乙双方都应遵守保密制度,双方协商的所有内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复制相关技术资料。

  2、乙方不能主动向甲方的客户及其他客户提供甲方在乙方加工订货和业务联系的资料,否则,乙方应赔付甲方违约金五万元。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的解决:

  在合同履行期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加工产品及原材料毁灭、损失的,乙方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解决纠纷方式:

  双方本着长期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五条、借款与馈赠:

  1.乙方工作人员私自从甲方借款、借贷,包括产品及材料的调用等,没有得到乙方书面盖章文件同意的,均属乙方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与乙方无关,乙方均不认可,甲方不得借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2、乙方要求甲方不得向乙方工作人员馈赠和回扣,否则甲方甘愿接受乙方对其处以五万元至五十万元罚款。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与加盖甲乙双方公司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为期一年。(生效日以双方最后签字的日期计算)。在本合同期满2(两)个月内,任何一方未通知另一方终止或修订合同,则本合同有效期顺延一年。

  3、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七:合同附件清单:

  1、报价单

  2、委托加工产品订单

  3、委托加工产品询价单

  甲方:地址: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地址: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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