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借款合同

时间:2022-05-15 20:23:13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新借款合同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新借款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新借款合同

新借款合同1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张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六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非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新借款合同2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期限为_______日。

  二、借款用途为

  三、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元。

  四、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息为 %,月利息为 %.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借款,逾期部分按金额加收利息%.

  五、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六、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乙方还款保证人_________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八、合同生效期、数量及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方(签、盖章)______________ 借款方(签、盖章)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新借款合同3

  合同号:

  贷款人:

  借款人:

  保证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人民币(大写),借款种类为,借款用途为.

  第二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上述期间和借款额度内,借款人申请用款,双方不再逐笔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和利率等以借款凭证、借款凭证传真或双方银行汇款单往来实际发生为准,借款凭证、借款凭证传真或双方银行汇款单往来实际发生为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借款利率:

  本合同借款利率为每月利率℅.

  第四条划款方式:

  借款人要求贷款人将借款金额划入借款人指定的账户。

  第五条还款、付息方式:

  本合同约定付息方式为按季(月、季或年)付息。

  第六条保证方式:

  保证人自愿为本合同贷款人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七条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自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若贷款人依约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则视同借款期限届满。如贷款展期,保证人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后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八条保证担保范围:

  保证担保范围为贷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第九条特别约定:

  一、本合同主合同若无效,但保证条款仍有效,且保证人对贷款人在主合同无效情况下的一切债权(权利)仍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若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提高了利率,保证人同意对因利率提高而增加的利息仍按本合同保证条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贷款人依法转让债权,保证人仍需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本合同贷款人债权如另设有人的担保和/或物的担保,无论物的担保是由债务人提供还是由第三人提供的,当贷款人主张债权时,贷款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也可以同时要求保证人和物的担保承担担保责任,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居于同一清偿顺序,本合同保证人同意对本合同全部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保证人承诺密切关注借款人的经营等状况。若借款人进行破产清算,则推定保证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人的破产清算行为,保证人应预先行使追偿权。

  六、各保证人无论同时或是分别提供保证,均为连带共同保证关系。

  七、贷款人向任何一个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视同向其他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

  第十条

  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

  一、未按期偿还本金或未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据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的;

  二、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

  三、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

  四、未按期向贷款人清偿其他到期债务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第三人到期债务的;

  五、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六、财产遭受哄抢等事件的;

  七、卷入重大不利诉讼的;

  八、被行政机关处以重大行政处罚的;

  九、因经营不善而停产歇业的;

  十、隐瞒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或抽逃资金(本)的;

  十一、未征得债权人书面同意而实行承包、委托经营、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1)未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含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加收50%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2)未按期偿付贷款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3)借款人可提前归还贷款,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利息。

  二、贷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贷款人未依约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按违约金额、逾期罚息利率和违约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三、保证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借款人可在借款期限、额度内,可循环往复使用。

  第十三条争议的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其他:

  一、借款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若发生的公证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借款人或保证人承担。

  三、本合同被担保债务已经清偿,但这种清偿被有关法律文书确认为无效的,本合同仍然有效。

  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按借款人、保证人的要求对各条款予以充分说明;本合同各条款在订立前均进行了充分磋商;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的各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六、本合同一式份,贷款人执二份,借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效力同等。

  贷款人:

  借款人:

  保证人:

  签约时间:

  签约地址:

新借款合同4

  编号:

  抵押人:

  抵押权人:

  特别提示:抵押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特别是对黑体部分予以重点关注。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抵押权人及专业人士咨询。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为确保出借人与借款人于______年____月日签定的编号为的《个人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

  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在债权人处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本金数额为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以主合同约定为准。

  第三条抵押物

  1、抵押人自愿向抵押权人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抵押物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抵押权人处分该抵押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构成任何限制。

  3、抵押权人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产生的孳息、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属物、添附物,以及因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4、抵押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证抵押物的完好,抵押权人有权随时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将抵押事实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长于借款期限。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应事先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并将抵押事实告知买受人等相关人员。由此取得的收益,按照本条第7款的约定处理。

  5、抵押物发生或可能发生毁损、灭失的,抵押人应及时告知抵押权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及时向抵押权人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毁损、灭失证明。

  6、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应立即停止其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人应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7、抵押人所获得的抵押物的赔偿金、补偿金、保险金以及处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押权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A、清偿或提前清偿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B、存入出借人指定帐户,以担保借款人债务的履行;

  C、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的价值;

  D、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方式。

  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出借人要求的新担保的,抵押人可将上述价款自由处分。

  8、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况,而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向抵押权人予以足额赔偿。

  第四条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五条抵押登记

  1、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证明在借款全部还清之前由抵押权人保管;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办理变更登记。

  2、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抵押权人应积极协助抵押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六条抵押物的处分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抵押权人有权将抵押物拍卖、变卖,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按第三条第7款约定的其他方式处理;或经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物折价以抵偿借款人所欠债务:

  A、借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偿;

  B、发生第三条第6款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C、抵押权人依法可以处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2、处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偿还抵押担保范围内借款人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抵押权人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抵押人。

  3、抵押权人处分抵押物时,抵押人应予积极配合。对本合同项下依法设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抵押人应当在六个月内主动腾空房屋。如果抵押权人同意向抵押人提供临时住房,抵押人应当向抵押权人支付租金;已经产生的租金,应当从房屋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4、抵押权人在处分抵押物过程中所产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从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第七条抵押人承诺

  抵押人承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无需经抵押人同意,抵押人仍应继续按照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1、借款人和出借人协商同意变更借贷条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责任的;

  2、出借人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

  3、借款利率依据第四条约定进行调整而导致利息增加的;

  4、出借人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任何其他方的。

  第八条独立性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主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本合同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仲裁委员会在进行仲裁。

  第十条其他

  1、抵押权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

  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

  3、主合同中所涉及的担保人应履行的义务,抵押人应按其约定履行。

  4、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抵押或质押担保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必须办理登记或交付才能生效的,相关条款和内容自签订之日起成立,于登记或交付之日生效。

  5、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当事人和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权人已提请抵押人对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部分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抵押人的要求对相应条款作了说明,出质人确认对本合同内容不存在误解或疑义。

  以下无正文。

  抵押人(签字):抵押物共有人(签字):XX

  合同签署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附件:

  抵押物清单

  单位:平方米,元

  房产抵押

  房产抵押物

  抵押人

  建筑面积

  抵押物价值

  房产1

  房产2

  房产1地址

  房产2地址

  汽车抵押

  车牌号码

  车辆类型

  厂牌型号

  车架号码

  发动机号

  购车价款

  机动车登记证书编号

新借款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订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经营活动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该笔款项汇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帐户,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确认书。

  二、借款期限为______年,从甲方出具上述确认书之日起计;利率以五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即为每年______%;如遇国家调整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则双方之间的借款利率亦作相应的调整;

  借款期满之次日,本金随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归还给乙方;

  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则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计算违约金。

  三、为上述条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称__________公司)的所有股份(占__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确认书日签署之日负责落实办理将上述股份出质事项记载于___________公司的股东名册,由_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记完成的确认书。

  四、双方确认,如果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结束,则本合同于该结束之日同时解除,此等情况下甲方应于该解除之日起的______________日内归还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户籍所在地的I仲裁机构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新借款合同6

  编号:__

  保证人:__

  出借人(债权人):__

  特别提示:保证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特别是对黑体部分予以重点关注。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出借人及专业人士咨询。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为确保出借人与借款人于______年____月日签定的编号为的《个人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证人自愿对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属性

  1、本合同为下述条款所称的主合同的从合同,除非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债权债务关系自然终止之外,本合同具有其独立性,因主合同借款人过错导致主合同无效、或因保证人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效的,均不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2、本合同之主合同为债权人(主合同之贷款人,下称债权人)与债务人(主合同之借款人,下称债务人)于年月日签订的编号为

  的《个人借款合同》:

  借款人:

  借款金额(大写):

  借款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

  第二条保证方式

  保证人自愿向出借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四条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出借人依据合同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第五条保证人承诺

  保证人承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应继续按照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1、借款人和出借人协商同意变更借贷条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责任的;

  2、出借人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

  3、借款利率依据第四条约定进行调整而导致利息增加的;

  4、出借人将其在主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任何其他方的。

  第六条独立性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个人借款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仲裁委员会在进行仲裁。

  第八条其他

  1、出借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

  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

  3、主合同中所涉及的担保人应履行的义务,保证人应按其约定履行。

  4、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当事人和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已提请保证人对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部分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保证人的要求对相应条款作了说明,保证人确认对本合同内容不存在误解或疑义。

  以下无正文。

  保证人(签字):__

  出借人(债权人)(签字):__

  合同签署日期: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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