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方案

时间:2022-06-15 08:26:34 考核方案 我要投稿

【推荐】考核方案模板五篇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考核方案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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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方案 篇1

  一、宗旨

  为考核员工的工作成绩,作为奖惩、调迁、升职、退职等的依据及了解并评估员工的工作精神与潜在能力作为训练发展的参考,而以督促工作及改进其工作为宗旨,特制定本办法。

  二、程序

  1.员工考绩每年定为一次,作为年终考绩。

  2,农历春节休假前15日,由管理部人事科分发考核表,至各部门。各部门主管须于春节前io日初核完毕,递交表册至总经理室汇整,再呈报总经理复核及批示。

  3,各单位主管考绩由总经理复核。

  4.春节前6日,总经理全部复核完毕,由管理部转发各单位各人知悉。

  5,年度考绩事宜由总经理室督导,管理部执行,各部门配合。

  三、分等

  年度考绩区分为四等:

  90分以上:特等;

  80至89分:甲等;

  76至79分:乙等;

  60至75分:丙等。

  同时要注意考绩分数一律为整数

  四、限制

  1.员工及主管在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特等。

  (1>在考绩年度内曾受任何一种惩戒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达13次以上(含);

  (3)旷工全年达1日以上(不含)。

  2.于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甲等。

  (1)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达20次以上(含);

  (3)旷工全年达2日以上(不含)。

  3.人数限制。

  (1)特等。

  各单位人数为5人以下,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1人。

  各单位人数5人以上(不含),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2人。初核为特等考绩者,该单位主管须另呈“特等考绩报告一书”予总经理。

  (2)各单位考绩平均总分数不得逾越80分(示例,某单位8人,则总分数不得超过8 x 80 = 640分)。但如果该单位主管认为该单位表现极佳,得签呈总经理核示,核准者为例外处理,但总分数仍不得超越85分(含)。

  注:特等考绩分数不并人该单位考绩总分数的核计。

  五、增减分数

  员工于年度内,曾受奖惩者,其年度考绩应行加减分数,其按下列规定:

  1.记大功1次者加5分,记大过1次者减5分。

  2.记小功1次者加3分,记小过一次者减3分。

  3.嘉奖1次者加1分,申诫1次者减1分。

  4。旷工i日者:扣2分。

  5.迟到次数超过13次者(含),每逾一次扣0.5分。

  本项增减分数,独立于考绩平均总分数(80分或85分)限制之外。

  六、奖惩

  1,考绩特等者,优先予以升迁职位及职务。

  2.考绩奖金、罚金连同年终奖金发出。

  七、申诉

  凡个人对单位主管所评定的考绩分数不服者,可签报呈递总经理室,再呈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室裁定进行调查或维持原议。申诉日期限于考绩经管理部门通知个人后2日内进行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要求

  办理考绩的主管人员均应以客观立场评议,不得询私。凡经总经理室审查出有违反企业的规定者,该主管记一次小过,呈总经理核备。

  九、附则

  1。各员工的考绩,经总经理复核后,若有批驳者,由总经理室人员返回该考核的主管,重新审慎评核考绩分数,再呈批示。

  2,固定年终奖金额数,由总经理依年度经营状况做裁决。

  3。本办法呈交总经理核实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考核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扎实推进中小学教育工作,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国家《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的

  以考核为抓手,深入推进全市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切实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有效增强中小学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幅提升中小学法制教育质量和广大师生法治素养,深化德育改革,推进依法治教。

  二、考核对象

  全市各中小学(含民办,下同)。

  三、考核内容

  见附件

  四、考核程序

  1、开展自查

  各中小学对照考核内容逐项认真开展自查和总结,进行整改,并将考评表与总结于每年10月上旬前报市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考核组考核

  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人员组成若干考核小组开展现场考核工作。现场考核工作在每年11月底前结束。

  考核的主要工作方式和形式:

  (1)听取汇报: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

  (2)查阅资料: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包括工作方案、总结材料、相关文件和有关活动的文字、图片、影音等相关资料;

  (3)现场检查:对照相关指标,现场考查学校教学计划安排、教研活动资料、教师备课记录、教案设计以及相关文件和有关活动的文字、图片、影音等资料;

  (4)问卷调查:对学校领导、学生代表、教师代表、学生家长进行随机问卷调查;

  (5)召开座谈会:召开教师、学生、家长座谈会,了解实施情况。

  五、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评估综合得分计算方式为:综合得分=基础得分+激励加分。基础分实行倒扣分制,满分100分;激励加分实行申报制,10分封顶。

  1、考核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学校,由市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市中小学法制教育示范校”称号,并给予一次性奖励。

  2、考核综合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学校为合格单位。

  3、考核综合得分在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单位。考核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列为下一年度重点整改考核单位。

  六、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要把法制教育考核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完善工作方案和工作机制。市法宣办、教育局要加强对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指导督促。

  2、政法各部门要积极支持本单位派出法制副校长的工作,督促其定期到学校开展工作,并将工作情况纳入个人年度工作考评,与个人晋职、晋级和立功受奖挂钩。

  3、法制副校长要有一颗视学生如子女的爱心,有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责任感;要树立“三不三讲”精神,即:不辞劳苦、不图名利、不计报酬,讲责任、讲奉献、讲爱心。要发自内心地把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还应有“四心”,即:对青少年朋友要有爱心;与学校领导、老师在对学生素质教育上要同心;当法制副校长要热心;对工作要多动脑、多尽力,要有责任心。

  4、市法宣工作领导小组对法制副校长年度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尽心尽职、成绩突出的法制副校长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未尽义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法制副校长的资格。

  5、落实工作经费。各中小学要根据加强法制教育工作的需要,从教师培训经费和普法工作经费中安排必要的专门工作经费,确保实施工作顺利开展。

考核方案 篇3

  指导思想

  加强口语测试有助于检查学生口头交流,能促进、引导学生大胆表述。通过测试激发并保持学生学习的兴趣。

  考核要求及细则:

  1、背诵

  (1)评价目的:背诵是对所学课文的巩固,达到积累运用的作用。

  (2)评价标准:

  A级(优秀7分):能准确、流利地背诵课文中要求背诵的任一篇文章,声音响亮,态度自然,并能背诵《小学生必背古诗词》上一定量的古诗。

  B级(良好5分):能准确、流利地背诵课文要求的任一篇文章。

  C级(及格3分):能准确地背诵学过的课文中要求背诵的一篇文章。

  2、口语交际:

  (1)、目的:口语交际能力是现代公民的必背能力,培养学生倾听、表达和应对的能力,使学生具有文明和和谐地人际交流的素养。

  (2)、内容:练习7“口语交际”:小小讨论会——用好压岁钱。

  (3)、评价标准:

  A级(优秀7分):能认真倾听别人的说话,专注、有礼貌,表现有浓厚的兴趣,能积级、大胆地参加讨论、稍作准备,能讲清楚自己的`意思,表达有条理,语气、语调适当。

  B级(良好5分):能认真倾听别人的说话,专注、有礼貌,有兴趣地参加讨论,能讲清楚自己的意思,表达有条理,语气、语调适当。

  C级(及格3分):能认真倾听别人的说话,有礼貌,能发表自己的看法,能讲清自己的意思。

考核方案 篇4

  为了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对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的十项规定》,加强我校“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提高我校教职工队伍整体道德素养和团队协作精神,也为了塑造奋斗中学人特有的形象,精心打造一支优质教师队伍,特制定本方案。

  一、依据:

  1 、《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

  2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对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的十项规定》

  3 、奋斗中学《校风》、《教风》、《学风》的规定。

  二、考评内容:(本方案考评内容将教职工违背师德的表现,根据影响程度认定为 A 、 B 、 C 三级违规。)

  A 级违规表现:

  1 、教职工恶意辱骂、殴打学生或讽刺、挖苦学生,造成意外事故。

  2 、班主任将公费挪作私用,如学生的学费、班费等,班主任(包括其他科任教师、年级组长等人)除了学费之外,不经学校领导批准,向学生乱收费。

  3 、教师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班主任借排座位之机向学生或学生家长索要财物。

  4 、在学生中随意散布不健康言论,包括反对社会主义、倡导伪科学、挑动学生闹事等。

  5 、在教师之间搬弄是非,造成教师关系不和、发生严重冲突。

  6 、结成小团伙、帮派,对他人排挤、打击,致使教师之间发生冲突。

  7 、因工作发生矛盾,对教师采取打击、报复行为,造成教师之间发生严重冲突或因工作之际发生小矛盾而辱骂、斗殴。

  8 、教师与社会人员发生严重斗殴行为,并被公安机关拘留。

  9 、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参与和色情活动,并经公安机关或相关单位调查属实,情节恶劣者。

  10 、在社会上故意造谣,给学校的声誉造成较坏影响。

  11 、教职工无故拒绝学校的工作安排,特别是拒绝担任班主任工作。

  B 级违规表现:

  12 、教师面对学生发生斗殴事件或看到集体财物受损时,不管不顾、也不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从而导致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

  13 、教师强行让学生购买物品。

  14 、教师因学生违规而施行罚款。

  15 、教师与学生家长发生辱骂、斗殴行为。

  16 、教师请学生家长办事未如愿,借故对学生施以报复;学生或学生家长找到学校负责人反映情况,学校经调查情况属实。

  17 、教师不孝敬父母长辈;夫妻之间发生吵架、打架造成恶劣影响;与邻里关系发生严重事端,且负有责任,经调查属实。

  C 级违规表现:

  18 、在工作环境和工作岗位着奇装异服,有损教师形象者。

  19 、教师在学校办公室或谈话室给学生有偿补课。

  20 、无故不参加全校集会或升旗仪式;在升国旗时随意走动、说话;在全校集会上,当领导或他人讲话时,大声说话,影响会场秩序,被制止后仍不改。

  21 、在工作时间参与下棋、打牌、炒股、玩游戏等与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本校教师不应发生的行为:(此项内容不属考评范围,但要求力戒的行为。)

  1 、在课堂上把学生赶出教室;学生迟到,不让进教室。

  2 、不经调查,针对管理者或其他教师发表一些不负责任甚至不利于团结的言论。

  3 、在教学主楼前骑自行车、摩托车。(特殊情况,除外。)

  4 、对学校或部门的规章制度或工作指示,有不同意见,又不沟通,故意抵触,不执行。

  5 、住单身宿舍的教师,晚上静校后,不按正常时间归校或休息、严重干扰他人的生活、休息,且严重影响第二天的教学工作。

  6 、工作中发生纠纷,当作个人恩怨去处理。

  7 、毕业班教师接受所任课班级学生的馈赠。

  三、考评分值和评分依据:

  本项考评占学校总考评分值的 3 分。在教师中,每学期有一次 A 级违规现象发生,且经过调查、核实、确认,扣除本学期该教师考核分3分; B 级违规现象者,扣除该教师考核分 2 分; C 级违规现象者,扣除该教师考核分 1 分。该项考评所扣除的考核分数,从学校本学期的教职工总考评分数中扣除。

  四、考评办法:

  1 、学校成立师德师风考评领导小组,由主管德育的副校长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校长办公室主任兼任,成员由学校教管会的全体成员、工会主席组成。

  2 、如教师中发生违背师德的行为,考评组长可责成领导小组个别成员进行调查,并就调查情况及时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对违规教师作出公正的评定。

  3 、发生 A 级违规者,校长或书记找谈话;发生 B 级违规者,分管校领导找谈话;发生 C 级违规者,相关部门主任找谈话。谈话的目的是帮助违规教师找出原因、打消顾虑、改正缺点。

  4 、对于发生师德行为的违规现象,视具体情况,可在不同层次教职工会议上予以通报,对全校教职工进行教育,以便提高我校教职工的整体师德水平。

考核方案 篇5

  一、 指导思想:

  以国家规定的小学教师任职条件为依据,以建设一支师德高、师风正、师态慈、师志坚、师技精的教师队伍为目标,以加强学校的科学管理为保证,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为方向,以全面提高四十八镇小学教育教学质量为宗旨。

  二、考核目的:

  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奖优罚劣,优质优教,提高工作效率和学校整体办学水平。

  三、 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科学性和可行性、易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与阶段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考核与聘任、晋职、评优、评先相结合的原则。

  四、考核内容及总量指标分配:

  1、师德师风(10分)

  2、出勤(10分)

  3、培训学习(20分)

  4、教育科研 及常规(20分)

  5、教学效果(40分)

  五、 考核方式:

  (一)考核方法采取平时考核与阶段性考核相结合,每学期全面考核一次,平时检查、考核记入阶段性考核中。

  (二)考核方式及要求:考核采取听、看、访、查、议的方式,经考核小组集体评议后定分(个别项目除外)。考核评语及结果与被考核者见面,签字后有效。无故不参加考核者按弃权处理,后果自负。经批准的病事假、公出后要及时补考。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不得无理取闹或犯自由主义,否则考核结果按末位处理,对考核中的疑难问题可向有解释权的负责人询问。

  (三)、教学效果:套用教学质量评估办法进行评分。

  六、 加减分对象、依据、幅度 为鼓励学校中层领导和教师积极工作,奖优罚劣,特作加减分规定。

  (一) 中心小学中层领导担任主课教学工作的加2分。

  (二) 学生流生一人,班主任扣2分,课任教师扣1分。留级学生以及不办理转学手续、无回执的均按按流失生算。

  (三) 培养特长生获省、市、县奖励的每生辅导教师加3、2、1分。

  (四) 制做教具获省、市、县奖加3、2、1分。

  (五) 体罚学生造成影响的全镇通报,师德修养项为零分。

  (六) 违法犯罪一票否决。

  (七) 因失职给单位造成较大损失的扣10分。

  (八) 违纪受上级处罚的扣10分。

  (九) 在社会上或学生中散布错误言论,造成较坏影响的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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