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协议

时间:2022-12-29 17:51:19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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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协议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协议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了协议就有了法律依靠。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协议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程施工协议,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施工协议

工程施工协议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作为甲方工程项目经理,丙方作为乙方担保方,就乙方承包工程丙方作担保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资料,共同遵守。

  本合同签订的基础:

  1、甲方系经过批准,具有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类工程施工资质为级,按照国家规定承揽工程。

  2、乙方作为甲方的项目经理,同时是甲方工程项目部的负责人。

  3、甲方工程项目部现有的施工设备由乙方自备。

  4、丙方对乙方债务承担连带职责保证。

  本协议基本资料:

  第一条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工程项目,负责甲方承揽并负责施工的全部类工程的施工。承包方式:按照固定比例上缴管理费,自主聘用工作人员、自筹资金、自主施工、自担风险。

  第二条承包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第三条工程承揽不论甲方承揽的工程,还是乙方自己承揽的工程,对外均为甲方承揽的工程,由甲方与建设单位签署《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第四条财务管理:

  1、甲方为乙方独立设立财务账簿,独立核算,但是对外结算与支付,务必经过甲方财务统一办理。甲方与建设单位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约定“本工程的所有工程款务必以转账的方式转入乙方(即施工方,也就本合同甲方)的账户,否则视为款项未付。”

  2、对外结算: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均由甲方统一结算进入甲方为乙方设立的独立帐户。结算方式透过银行票据的形式结算。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单独与建设单位结算工程款。3、对外支付:由甲方透过乙方的独立帐户,统一对外支付材料款、人员工资等各项费用。乙方申请用款时,务必要说明款项的用途,并凭甲方签名的书面支付书方可支付,做到专款专用。

  4、乙方每月向甲方汇报一次工程进度及债务状况,甲方有权派人员到现场核对大宗建材和机械设备的购买和保管、使用、付款等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应对建设单位的工程进度款及工程款的结算进行履约跟踪。

  第五条劳保统筹基金由甲方统一缴纳劳保统筹基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管理费乙方按照施工工程总造价的%向甲方缴纳管理费。首次根据乙方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价款进行结算,甲方能够从乙方帐户中直接扣除。待工程结算完毕,多退少补。

  第七条人员的雇佣、工资的发放:

  1、工作人员招聘及工资方法:工程施工人员全部由乙方自行招聘,工作人员的工资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保障工作人员工资及待遇的按时发放,不得拖欠。因拖欠工资造成的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违反上述约定,导致甲方支付工作人员工资,甲方除有权向乙方追偿外,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倍的违约金。

  2、财务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和技术人员由甲方委派,财务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工资由乙方承担,其工资标准不得低于甲方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如果由乙方自行招聘技术人员,务必经过甲方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

  第八条保险办理、安全管理与职责:

  1、乙方务必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施工,遵守安全生产规则,不得强令作业,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

  2、甲方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乙方应用心配合甲方的检查工作,同时理解并用心履行甲方提出的整改方案。

  3、乙方同时要为工作人员投保各项社会统筹保险,个性要投保工伤保险,同时乙方要为工作人员投保意外伤害商业险。工作人员产生的工伤,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乙方帐户中直接代为支付。

  第九条项目部内部管理:

  1、材料采购:所有材料由乙方亲自采购,或者由乙方书面授权方可有效。所有入账之材料发票务必由乙方签字方可入帐。

  2、工程施工管理:

  ①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由乙方担任,所有与建设单位的工作联系、签证的签署均由乙方负责。

  ②技术人员:技术人员由甲方委派,协助乙方施工。

  ③施工人员:

  3、人员管理:

  4、施工场地管理:

  第十条施工设备工程施工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购买。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印章管理甲方应将所有材料采购合同以及劳务分包合同务必盖有甲方印章,严格控制项目部印章的使用范围。

  第十二条违约职责:

  1、乙方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乙方应当用心赔偿,如果没有尽快赔偿,甲方有权从乙方帐户中直接扣除,并给付受害人。如果一方没有尽快赔付,乙方帐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导致甲方承担职责,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甲方赔偿额一倍的违约金。

  2、甲方用心支付应当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但有权扣除各项税费。甲方延期支付,每延期一日,支付应付款额万分之二的滞纳金。

  3、双方均应诚实守信履行本协议,不得损害对方利益。如有损害,需赔偿对方的损失,同时赔偿损失数额一倍违约金。

  第十三条担保条款

  1、丙方作为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带给的保证为连带职责保证。

  2、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包括本合同债务、违约金、赔偿金、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邮寄费、公告费等)。

  3、保证期间自自签订本协议起到工程完工后二年。

  第十四条工程竣工后的管理:

  1、乙方应将竣工的相关的资料报甲方备案,并将工程上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状况以书面形式给予说明。

  2、甲方可派专人至现场向业主、监理及其他相关人员了解状况,进行债权债务核查。

  第十五条协议终止本协议在下列状况下终止:

  1、协议期满。

  2、双方协议解除。

  第十六条通知条款所有的通知事项书面应送交对方,或寄往本合同首页所列的居住地址。自通知以挂号、快递或电传方式发出的10日后,视为对方已收悉。任何一方变更地址的,应按上述方式通知对方,并在收到对方确认函后,地址变更方才生效。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透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能够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内,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继续有效。

  第十八条协议生效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第十九条文本份数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20xx年xx月xx日

  签订地点:

工程施工协议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中交二公局新恩铁路树枝障施工项目,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新恩铁路树枝障施工项目。

  二,工程地点;内蒙。

  三,工程内容及范围;将沙柳枝条载成45公分 长以上,将树枝埋入25公分,外漏20公分, 方格沙障尺寸统一为1米×1米的菱形 方块,具体要求执行甲方技术人员现场意见。

  四,施工数量,据实结算

  五,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轻工(甲方提供材料,机械)

  六,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七,技术质量要求:达到业主验收标准。

  八,合同单价:每平米1.05元

  九,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待工程全部完工后,达到业主验收标准后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

  十,乙方向甲方承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文明施工、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严格遵守甲方的一切管理制度,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指挥。

  十一, 施工人员的人生安全及施工期间的治疗、保险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和费用。

  十二,如因甲方原因延误工期,乙方有权顺延工期。由乙方原因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扣500 元。

  十三,甲乙双方一经签订合同就必须履行本合同,如因业主、地方等问题而不能开工的一切 损失甲方负责,施工中因乙方单方面引起的纠纷、延误施工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十四,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办理完结算手续后付款。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立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签订地点: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协议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______建设局批准,本工程于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邀请投标、协商议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依据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颁发的(gf--96--020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深圳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含义

  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 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为实施工程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1.2 发包方(简称甲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3 承包方(简称乙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1.4 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合同约定甲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1.5 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合同约定乙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1.6 社会监理:合同约定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1.7 总监理工程师:合同约定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1.8 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装饰工程,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9 装饰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0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1.11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按《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执行。

  1.12 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措施费、工期补偿费等。

  1.13 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图纸及措施以外的工程量,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4 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15 工期:按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16 开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约定期不能开工的,由责任方负责)。

  1.17 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18 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9 分段或分部工程: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1.20 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1.21 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双方协议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或由乙方自己提供的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1.22 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深圳市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1.23 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1.24 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所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相应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1.25 利息:合同中所指的利息,为单位向银行贷款利息。

  1.26 合同条款中,部分甲方职责由其甲方委托的社会监理机构代为行使的,应在补充条款中明确其代为行使的内容、范围。

  第二条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2.1 协议条款;

  2.2 合同条件;

  2.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

  2.4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2.5 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和有关的技术经济标准、资料;

  2.6 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2.7 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2.8 监理合同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第三十六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使用标准及法律

  合同必须首先约定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其次约定使用行业标准、规范;再次约定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设计方应提供施工工艺,经甲、乙、丙三方代表批准后执行。设计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所发生购买、翻译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深圳市的地方法规及规章。

  深圳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双方也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工程概况

  4.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4.2.1 按定标(或邀请协商议标)价及措施费、工期补偿费、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4.2.2 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税务机关缴纳。

  4.2.3 招标工程除涉及变更外,总价、单价均以定标价为准,一次包定,结算时按4.5条的约定办理。

  4.3 工期:

  ⑴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⑵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总日历工期天数:______天。

  4.4 质量等级:______

  4.5 合同价款:人民币( 币) 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含措施费______元。

  4.5.1 上述造价为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之和。其中,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为:______元,或合同价款 %的金额。风险承担的范围:

  4.5.2 上述造价为可调价格合同。调整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5.3 全部工程造价按下列规定计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图纸

  5.1 甲方于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装饰施工图纸 单套(包括标准图及有关资料两套)。乙方需要超过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5.2 甲方提供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甲方应负责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

  5.3 本合同的装饰工程施工图纸,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六条 甲方代表

  6.1 甲方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称(职务):____________

  6.2 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3 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6.4 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7.1 本工程甲方委托______监理。

  7.2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

  7.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经甲方代表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做出公正的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代表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甲方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8.1 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8.2 乙方任命的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8.3 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8.4 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甲方工作

  甲方按该装饰工程合同约定的内容,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9.1 合同开工日期前 天,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均计入合同价款内;

  9.2 合同开工日期前______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9.3 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9.4 甲方进行分部工程招标,施工中甲方应协调施工场地内交叉作业及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合同按约定顺利施工;

  9.5 合同开工日期前 天,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9.6 合同开工日期前 天,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乙方负责设计的,组织由设计人员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9.7 向乙方有偿提供的施工设备和设施有:

  甲方不按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条 乙方工作

  乙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0.1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10.2 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10.3 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工程发包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10.4 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违章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共12页,当前第4页123456789101112

  10.5 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0.6 按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10.7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一条 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

  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 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赶工和施工安全的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十二条 延期开工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3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请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3天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请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认为乙方提出的理由证据不足,不同意延期请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请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乙方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三条 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给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做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工期顺延

  14.1 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4.1.1 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引起施工程序变化;

  14.1.2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电、停水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14.1.3 甲方不能按约定期限交出(腾空)施工场地、清除障碍物、疏通进场道路和接通施工用水、电;

  14.1.4 由于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

  14.1.5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

  14.1.6 甲方分包或分部招标的工程,拖延了工程进度。共12页,当前第5页123456789101112

  14.1.7 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等,未按乙方计划进场或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更换而耽误施工进度。

  14.1.8 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14.2 上述情况发生后七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

  14.3 非14.1列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每延期 天,由乙方付给甲方罚金 元。罚金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 %。

  第十五条 工期提前

  15.1 工程若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在三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内容包括:提前的时间、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费用的承担和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等。

  15.2 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每提前______天,甲方奖给乙方______元。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六条 工程样板

  16.1 根据装饰需要,甲方可要求乙方制作样板间。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16.2 乙方报价时提供的样板,由甲乙双方封存,作为工程验收样品。

  第十七条 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样品)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返工的全部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 工程质量等级

  18.1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 标准。

  18.2 工程质量经验收评定为优良标准,并按合同工期竣工,增加工程费用 元。

  18.3 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8.4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按照职能分工由市(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裁决,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九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9.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于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经验收合格,甲方代表签字后即可进行隐蔽和施工。若甲方接通知后24小时内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必须补签验收手续。

  19.2 隐蔽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签字,视为甲方代表已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第二十条 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第二十一条 合同价款之调整

  合同价款为有条件之可调价款,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21.1 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1.2 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21.3 甲方代表确认的工艺标准变化或材料更换;

  21.4 合同双方确认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

  21.5 双方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约定的调整合同价款的范围内,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 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的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第二十二条 工程预付款

  22.1 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付给 价款的 %预付款,计人民币(币) 万元。

  22.2 乙方在完成合同价款60%时(以甲方代表签证的工程量为准),甲方开始按比例每月抵扣预付款的______%,在完成合同总造价的______%时抵扣完。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当时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3.1 乙方于每月二十五日后三天内向甲方代表递交已完工程量报表,甲方接报表后三天内按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23.2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表后三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四天起,乙方报表中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乙方不同意时作为无效。

  23.3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23.4 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工程量,不计入工程量统计范围。

  第二十四条 工程款支付

  24.1 甲方根据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并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的款额,经甲方代表签字后 支付。

  24.2 乙方按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已完工程量报表后,甲方在六天内未核实完毕及未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生通知七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4.3 经甲乙双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

  24.4 工程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其余工程款待竣工验收后办理竣工结算时支付3%,剩余2%价款作为质量保修金验收半年后付清。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五条 材料样品和样本

  本装饰工程除大型和特殊设备外,其它设备、材料由乙方采购。

  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材料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六条 甲方提供设备

  甲方按照协议提供的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并按“深建字[1991]234号”文的规定,另付设备价款_____%的管理费给乙方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非合同约定的设备乙方不负责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设备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26.1 设备的型号、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受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26.2 到货地点与约定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26.3 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26.4 供应时间早于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通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七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乙方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共同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乙方按要求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可相应顺延。

  第二十八条 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设备,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或设计单位)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九条 甲方变更设计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三十条 乙方变更设计

  乙方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代换,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乙双方协商各按_____%和_____%分享。

  第三十一条 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31.1 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31.2 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1.3 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31.4 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量;

  31.5 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二条 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在接到变更 天内,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32.1 合同附件中报价单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附件已有报价单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3.2 合同附件中报价单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3.3 合同附件中报价单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按修改时的深圳市信息价或市场价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可以修改,修改后7天内将修改情况通知乙方。双方仍有异议时,可按第三十六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三条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在工程竣工 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图_____套。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 天内向所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由甲方组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持进行验收,并在验收3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 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申请验收,或验收3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期申请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工程保管费的计算,每天按承包工程造价的_____分之_____计算。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单项竣工时,双方订立单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三十四条 竣工结算

  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交工验收后 天内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和工程结算书,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工程结算书后应在15天内审核完毕或提出审核意见,在 天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的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0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收到工程结算书后 天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从第______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每日按拖欠总额的_____分之_____的罚金。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结清。

  第三十五条 保修

  35.1 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失、原设计错误隐患、甲方要求的材料代用原因、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损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围各部位、部件、整体或单体、整件或单件的损坏、脱落、变质、丢失、开裂等,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35.2 保修内容包括:合同条款(含补充合同条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修改、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35.3 保修期限: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保修期限为半年。

  35.4 保修费用:从工程结算款中截留。即:按合同总价款计算,为合同价款的2%。若发生的累计保修费超过截留的保修款总额,超过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35.5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在保修费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六条 争议

  36.1 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经双方同意可向市(或区)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造价管理部门或工商局合同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如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36.1.1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6.1.2 向人民法院起诉。

  36.2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36.2.1 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36.2.2 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6.2.3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36.2.4 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

  36.2.5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七条 违约

  37.1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或工程进度款或履行自己的其它义务而发生的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支付合同价款 %的违约金给乙方,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7.2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合同价款 %的违约金给甲方,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7.3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7.4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做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索赔

  38.1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38.1.1 甲方在图纸修改、材料变更、未付工程款或其它原因,而引起赔偿事件发生,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赔偿;

  38.1.2 索赔事件发生7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8.1.3 乙方在发出索赔意向7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38.1.4 甲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5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认可;

  38.1.5 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天提出。

  38.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装饰产品或未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责任、义务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可按以下规定向乙方索赔:

  38.2.1 因乙方开工不及时、工程款挪作他用或其它原因引起索赔事项发生,甲方于事件发生7天内向乙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8.2.2 乙方在接到索赔通知7天内给予书面答复或要求甲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乙方接通知7天内未答复,则视为该项索赔已被乙方认可。

  38.3 损失的计算方法:实际直接损失加实际间接损失、再加上以经办的银行计划外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十、其它

  第三十九条 安全施工

  乙方应按国家及广东市深圳市劳动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与费用。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财产损失甲方承担,乙方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四十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及合理化建议

  40.1 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必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40.2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对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材料、设备的费用,须经甲方批准,以修改后的图纸、材料、设备作价,调整合同价格。

  40.3 甲方要求采用专利和特殊工艺,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获得的收益甲方分享_____%;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及合理化建议,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获得的利益按第三十条标准分享。

  第四十一条 不可抗力

  41.1 不可抗力原因和因素的认定标准:

  41.1.1 级以上的地震;

  41.1.2 级以上的持续 天的台风;

  41.1.3 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 天的高温天气;

  41.1.4 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

  41.1.5 其它不可抗力原因。

  41.2 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出现,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甲方通报受灾情况,在上述因素引起的损害终止后三日内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若灾害呈间歇形式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三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至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情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工程施工协议4

  工程名称: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纽工程项目部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的云南省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德泽水库枢纽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由乙方完成,特订立本合同。

  一、试验检测范围

  本工程所涉及的在云南润诺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试验检测资质范围内的试验检测项目。

  二、双方的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试验检测费用。

  (2)按相关工程管理规定,提供建筑材料各产品的相关资料,并填写试验委托单。

  (3)负责现场试验检测人员的住宿和办公地点,支付试验检测费用。

  2、乙方的义务

  (1)按工程进度和试验委托单及时完成工程的试验检测任务,并及时提交试验检测报告。

  (2)按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安排设备、人员进行试验检测,并对检测试验成果进行评定。

  (3)对甲方的工程技术保密。

  (4)提供相关的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5)协助甲方送检乙方试验检测资质范围外检测项目。

  三、检测程序

  1、部分受检样品由乙方负责取样送到外送实施检测,现场施工质量检测由乙方安排试验检测人员进行检测。

  2、对各种试验检测工作,甲方需提供技术要求,明确样品的产品信息和检测要求。

  四、履行期限

  自本工程开工开始至工程完工,共计四十二个月,甲方付清试验检测费用,乙方提交完试验检测报告为止。

  五、检测费用和支付方式

  1、本工程试验检测费用按总价贰佰万元(¥200万元)包干,不含乙方试验检测资质范围外送检所支付的费用。

  2、乙方试验检测资质范围外的送检试验检测费用由甲方支付。

  3、试验检测费用按工程进度比例进行支付,并于工程试验检测资料移交后一个月内支付所有费用。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如发生争议,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则进行仲裁。

  七、其它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三份。

  委托方(签章):

  代表人:

  年月日

  受委托方(签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协议5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和乙方签订的《天然气安装工程施工合同》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一、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天然气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第四条原内容:“承包方式及材料供应:本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统一管理。乙方须按照施工图设计要求进行材料采购,各种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相关质量检验报告,并经甲方现场代表及监理认可后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机具及辅料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更改为:

  (1)本工程由乙方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本工程所有材料按照施工图设计要求由甲方进行材料采购,各种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相关质量检验报告,并经监理认可后方能使用。

  (2)施工机械、机具及辅料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现场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协议6

  发包单位:

  施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尊重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擎天柱广告牌基础撼沙工程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根据基坑的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毛石挤淤、毛石基础、撼沙层)。

  1.4工程量:结算时按现场实际工程量计算。

  1.5质量目标:基础持力层承载力特征值fak大于160kpa。

  第二条合同工期

  2.1开工日期:(以实际进场时间为准)XX年6月5日。

  2.2竣工日期:(即完工时间)XX年7月5日。

  2.3该工程工期不予调整,除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及现场条件以外发包方原因影响,可顺延工期。但必须有发包方签证和盖章。

  2.4承包方未在双方约定日期前完成全部承包内容,将在总价中扣除工期违约金,拖延一天罚金1000元,以此类推,最高不超过总价的10%。

  第三条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3.1合同价款: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执行XX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

  3.2此工程单独结算,不予广告牌工程挂钩。

  3.3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工程进度表,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第四条双方的工作和义务

  4.1甲方的工作义务

  (1)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事宜。

  (2)负责对乙方所施工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监督和指导。

  (3)负责向乙方进行技术、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的交底。

  (4)负责本工程的对外联系工作。

  4.2乙方的工作义务

  (1)乙方派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承包范围内施工的一切适宜。

  (2)保证项目管理成员的完整及至工程竣工不得随意更换上诉人员。

  (3)服从甲方管理,执行发包方各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

  (4)严格按设计图施工,质量技术指标符合工程的各类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5)施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发包方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五条关于工程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和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5.3双方应及时办理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中间工程的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或人员事故,其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5.6工程竣工后,乙方提出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3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若因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1000违约金。

  6.2乙方除自然力(台风、龙卷风、地震、冰雹、大雨等)、政府、战争、火灾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应按本协议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6.3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乙方保留单方面终止合作和追讨经济损失的权利。

  第七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7.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7.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附则

  8.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在合作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并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发包方: 承包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协议7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部分_________________砌砖单项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特签订本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日。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分段分期完成工作量。否则每延误一天工期,罚款______元。在施工中乙方应听从甲方的安排,不得干扰其他工序的施工。未经甲方同意无故停工,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三、质量标准:

  乙方所承担的各分项工程应达到当地政策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的要求,以及满足国家、地方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等,确保建成优良工程。

  四、工程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结算方式:

  由于工程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价格按相关定额进行增减,按实结算。

  六、质量责任:

  1、本工程如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返工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损失从结算中一次扣除。

  2、乙方在施工期间,如达不到甲方要求和优良工程标准,甲方有权停止施工并终止合同。其工程所用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安全责任: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操作规范施工。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操作引发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本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八、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务必按规范进行,所有工程资料须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随时供有关部门及人员查阅,不合格资料及时修正。

  2、分项工序验收,以及隐蔽工程验收,务必经甲方及监理签字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甲方及监理应在收到乙方请验报告后小时内验收完毕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平时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发现质量问题时,出具限期书面整改意见,乙方务必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若多次发现质量问题,或经两次整改仍不贴合要求,甲方有权根据状况要求支付违约金,严重的责令退场,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如有违反,按本协议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职责。

  2、如延误工期,每超过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承担违约金,或每一天按1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出现质量问题,以及违反本协议其它约定,乙方除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甲方可视具体状况,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1%-10%承担违约金。

  十、争议纠纷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结算付款后废止。

  2、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地点)签署。

  3、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施工协议8

  甲方:

  乙方: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

  二、承包内容:

  1、工程量乙方按甲方提供的中标价为 (小写: ),甲方收取管理费000%,若结算工程量超出合同工程量,其超出合同工程量部分甲方收取000%的管理费。

  2、甲乙双方各负责税金50%;若结算工程量超出合同工程量,超出合同工程量部分税金由乙方支付。

  3、乙方承包范围按业主提供的图纸范围、中标分部、分项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4、乙方必须按业主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及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保证按时、按质完成本工程分部分项任务。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并通过业主竣工验收。

  三、甲方责任

  l 、在施工前甲方应协调业主做到水通、电通、路通到施工现场,协助乙方签证工程量及一切事项。

  2 、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损失,甲方协助乙方与业主补偿。

  3 、工程竣工后,达到验收条件,甲方在15日内协调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协助办理结算。

  四、付款方式

  l 、针对本工程量大、时间紧,在乙方签定合同起30天内,乙方支付工程

  保证金人民币为贰佰万元整(小写:2014000.00元),在管理费中扣除。

  2 、根据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每月28日前报量进度款,工程款到甲方账户后7天内除扣管理费后支付给乙方。

  3、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时,甲方在工程款汇中代扣代缴税金。

  五、施工工期为180天,以开工令下发当日算起,若工期延误,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六、乙方需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负全责。

  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送相关法律部门仲裁。

  八、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履行,中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附后双方签字盖章。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协议9

  甲方:

  乙方:

  甲方现有商住房600平方米左右建筑工程,给乙方组织施工,考虑到乙方瓦工队为民间组织,既无资质等级证书,又无安全施工许可证,为确保安全、优质、高效地搞好该工程,分清责任、避免争议,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定如下协议:

  一、工程工资费用:甲乙双方协商,实行人员工资及费用大包干,数额为人民币七万元整,乙方必须完成主体工程中假二层以及辅助工程,其中包括所有地板砖、面砖、卫生间、厨房间的配套设施,以及围墙、滴水、室外地平、室内钢化涂料、外墙立帮柒(或面砖)等。

  二、付款方式:瓦工队住进施工场地后,甲方预付生活费给乙方人民币5000元,二层封顶结束后甲方预付给乙方工资人民币XX0元整,主体工程(包括假二层)全部结束后,甲方预付给乙方工资人民币XX0元整,辅助工程全部结束后甲方预付给乙方工资人民币10000元整,余款15000元质量保证金待半年后甲方认可没问题的全部结清,甲乙双方经济往来均以条据为凭(上梁红纸包和节饷饭、烟等计入工资但不需条据)。

  三、工期:从签字之日起,除一层大梁和屋面凝固期外全部工程工期为60天(雨天顺延),甲乙双方应制定出晴雨表,延期每天罚款200元,提前每天甲方奖励200元。

  四、质量及施工:乙方必须按建筑工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确保甲方的建筑工程为优良工程,施工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不规范操作提出整改意见(如立模板必须由专业人员施工、保持施工现场文明、整洁、脚灰回收干净等),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隐患,或需返工造成材料浪废和工期延长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对工程结构改变或减少工程量的,如模板费、地板砖、面砖等,在工资总额中作相应减少。

  五、安全生产:按照谁组织施工谁负责安全生产的原则,乙方在施工期间发生任何大小事故(包括交通),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其它事项:甲方须提供乙方简易住所和施工现场的水、电,其余一切生活费用和施工用的模板、吊车、脚手等所有建筑设备以及用具均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自理,乙方所需建筑材料须提前二天向甲方提出,否则造成停工乙方负责。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或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 签字并盖章或按手印

  乙方:: 签字并盖章或按手印

工程施工协议1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制定以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地址:_________

  3、建筑面积:7.2万平方米。

  4、框架结构共计2层。

  二、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乙方对本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基础、主体、装饰、装修等、

  2、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不可以用宿迁本地农民工,若发现使用本地民工,所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以及在工程施工全过程所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均不承担经济责任。

  3、乙方承包范围内的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增减工程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三、付款方式:

  1、乙方在接到甲方开工通知后,进场施工,本工程施工过程。甲方不支付预付款。

  2、本工程付款在1#车间封顶后付工程总价的30%,二层封顶后付工程总价的60%,砌墙捄灰室内地坪结束后付工程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总价的9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竣工两年后房屋正常使用,全部。

  3、本工程若出现民工因工资闹事后果有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支付民工工资及其它任何费用。

  四、开竣工日期:

  1.开工,竣工:,若遇停水停电,地方政府政策性调整和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下工期顺延。

  五、违约责任:

  1.本工程所有材料(水泥、钢筋、混凝土试块、水管、电线)等等必须验收报告取出后合格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若野蛮施工,若情节严重甲方可令乙方无条件出场。若乙方竣工日期提前5000元每天奖励,工期拖延每天5000元罚款。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协议1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 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市场主办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户型: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工程报价单(附件一)和施工图纸(附件六));

  1.5 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 _____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二、三)。

  1.6 工程期限 _____ 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竣工日期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1.7工程款和工程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报价单应当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

  (3)工程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需提供资格证)

  第三条 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 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_____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的费用,均包涵在合同工程造价中。

  3.2 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附件六),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的要求。

  3.3 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 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 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用于施工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 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 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卫生间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 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持有房屋管理部门批准文件。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居室中有滞留物的,甲方应做好保护,说明注意事项。

  4.9 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 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等滞留物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 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 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工程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 材料供应

  按本合同《甲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附件二)、《乙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附件三)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乙方书面确认。

  (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书面确认。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持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如期竣工验收的,工期不顺延。

  8.4 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的标准执行。

  9.2 本工程施工质量按《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技术标准》(DB—29—35—20__)的标准执行。

  9.3 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0.1 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保修单,结清尾款。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0.3 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 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 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10.7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乙方应当在三日内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清理并退出施工现场。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工程款支付比例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三日前60%

  第二次工程进行过半35%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5%

  11.2 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30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 一方当事人不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在两日内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损失;若由于乙方责任造成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在两日内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12.3 由于甲方责任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赔偿乙方实际损失,且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 _____ %。的违约金(即 _____ 元/每个延误日)。

  12.4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赔偿甲方实际损失,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 _____ %。的违约金(即 _____ 元/每个延误日)。

  12.5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赔偿甲方实际损失,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赔偿甲方实际损失,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工程款;在扣除乙方提供的与不达标无关材料的成本价后的剩余部分,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本条中未约定违约金,违约方还应向对方支付合同工程造价 _____ %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可采用下述第 _____ 解决方式:

  ①向 _____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②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附则

  14.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14.3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 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 市场主办单位为乙方履约责任、保修责任提供保证担保的,担保有效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保修期满之日止。如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由市场主办单位承担担保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4.7 本合同的附则、补充条款、附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协议12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基本建设与工程管理的规定,为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本着平等和公平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签订单位:

  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二、工程名称:

  三、工程地点:

  四、工程建设规模:10KV配电工程

  五、工程合同承包范围:本工程施工图预算书中所列项目内容的工程物资采购和施工。

  六、工程合同承包内容:

  1、工程安装:10KV配电变压器安装、调试及送电;高压电缆预埋,包括电缆管道敷设以及电缆敷设。

  2、工程物资:工程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设备和线缆等工程物资按照国家电网电力行业相关标准,由乙方进行采购。

  3、土建施工:红线范围内。

  七、工程建设工期:甲方施工场地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后 天 内完成工程施工,工程完工且具备送电条件后 日内完成工程送电。

  八、工程承包方式:按照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的费用和工程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内容由乙方包工包料,包费用的大包干方式。

  九、工程合同价款:包干费用为: 万元整(¥ 万元整)

  十、合同价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3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合同价款(小写:¥ 万元整,大写: 万元整)作为工程预付款。 主设备运至施工现场后3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小写:¥ 万元整,大写: 万元整)。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3天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工程合同价款余款(小写:¥ 万元整,大写: 万元整)。

  十一、合同价款支付方式:转账

  十二、双方责任:

  1、工程验收:

  (1)验收组织方式:由乙方提出工程验收申请,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到施工现场与乙方共同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2、验收标准:

  (1) 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文件。

  (2) 制造厂家提供的设备图纸、技术说明中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3) 国家和部颁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等。

  (4) 整套设备、线路带负荷正常运行,不能中断。

  3、双方责任:

  (1)甲方:

  ①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向乙方发放工程施工相关资料。

  ②负责审定线路停电过渡方案以及特殊施工工艺的技术措施。

  ③按合同规定办理工程款结算。

  ④负责工程停、送电协调工作。

  (1)乙方:

  ①负责施工区域内的用电、用水、临时设施的施工。

  ②负责工程施工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和"三措"的编写,并提交甲方审查。

  ③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时向甲方提出中间验收、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并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此项工作。

  ④严格按国家、部颁的"规范"、"规程"、"标准"、供电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保质量地完成并交付使用,并参与保电和保电前的工程物资保护等工作。

  ⑤负责工程物资质量(注:物资供应商应为国家电力行业的合格供应商)。

  ⑥负责对已完成的线路、设备移交前的保管工作。

  ⑦妥善处理施工关系,协调处理工程施工的相关事宜。 ⑧承担工程施工中的一切安全和质量责任。 十三、其他:

  1、 甲方有权对工程质量、工艺存在问题的工作项目做出限期整、返工处理,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如增加工程费用,需由甲方签证认可。

  3、 乙方应承担在工程物资移交前,工程物资被盗、损坏等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4、 甲方有权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进行监控,并处以处罚。

  5、 工程未经甲方验收提前使用,由此造成的质量或其他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四、合同有效期: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十五、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

  十六、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协议1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水电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友好协商,双方一致达成共识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承包范围及形式

  由乙方承包室内给水及排水系统安装(包括消火栓系统、雨水、空调冷凝水系统),强电系统安装,弱电系统工程安装,暖通系统工程安装。以单包工、包机械的形式完成甲方与建设单位提供、设计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及设计变更中的全部工作内容。

  二、工期要求:

  依据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约定以及有关通知执行,(具体配合土建工期为准则)。但乙方应随土建进度合理的安排,进行穿插施工,不得以各种原因拖延工期,否则甲方有权另聘水电班组进行施工。赶工期所超出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如延误一天扣款500元-201元/栋。

  三、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为优良,乙方应严格按照:《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建筑给排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1),及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施工。

  四、甲方责任:

  1、组织施工技术及安全交底,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与控制。

  2、 提供施工图纸一份,以及各种会审图和施工设计变更通知书。

  3、协调业主、监理以及设计人员现场配合工作。

  五、乙方责任:

  1、乙方按甲方的进度、质量要求组织人员进场施工,服从甲方现场委派人员配合管理和现场各工序验收、交接工作。

  2、负责搞好班组人员的内部事务关系。配合项目部将进场施工人员做好三级教育,花名册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给甲方备案,在施工中不准聚众用各种形式赌博、打架、不得使用电器,否则每次扣款200元。

  3、所有用料、领用由班组开单,施工员签字,经材料负责人审核后开领料单,实领材料及时返回到开单处作领料登记。所领材料按图纸以公司预算部结算量加定额内损耗率为准,超过范围、多领材料由乙方负责在结算时工程款中扣回。

  4、甲方所采购的材料、设备等运至现场时,乙方应及时组织人员卸车,不计取费用(大型设备除外),收集材料合格证及检测报告;乙方应协助甲方对所采购的材料质量进行把关,发现甲方采购材料质量和设备型号规格不符合设计、规范及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与甲方联系。

  5、乙方应根据工程施工进度,认真做好施工材料的计划工作,并及时报送采购,具体报送材料的时间为:一般本地区(市区)能采购的材料应提前五天,需要定货和大宗材料的应提前一个月;由于乙方未能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工程使用材料而延误工期的由甲方视具体情况给予500~1000元/次的经济处罚。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在保证质量及规范要求前提下,积极配合甲方节约材料,如发现浪费材料,乱扔材料均按原价的10倍赔偿,不得在工地上大小便,否则每次扣款100元。

  7、乙方负责指导施工人员遵纪守法、安全生产,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8、在给排水施工过程中,管道离墙应统一,管道坡度、垂直度、支、吊架、管卡间距未在规范允许偏差范围内,凡超一处扣款200元。

  9、管道系统未按要求做水压实验、灌水实验、通水实验、通球实验,每立管扣款300元。

  10、地漏安装应统一标高,不宜过高或过低,影响观感及使用,不按要求安装的每个扣款50元。

  11、在楼坪混凝土浇灌过程中,应安排人员执勤及看模。如经现场管理人员发现未到场执勤及看模每次扣款300元。

  12、电气器具及线路绝缘电阻未测试合格就进行安装电器及通电试验的每系统扣款800元。

  13、未按设计要求做总等电位联结、辅助等电位联结、局部等电位联结的每处扣款500元。

  14、插座线路未按强制性标准要求的相序连接的每个扣款100元。

  15、接地装置焊接中,搭接长度、施焊面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处扣款200元。

  16、暗埋灯头未弹线定位的,暗配管接口未成品保护的各部位扣款500元。

  17、同一场所、开关、插座、配电箱未弹线定位在同一规范标高的每个扣款150元。

  18、风管成品不许有变形、扭曲、开裂、孔洞,法兰脱落等现象,发现每处扣款100元。

  19、风管支、吊架制作完毕后,应进行除锈,刷一遍防锈漆,如发现每处扣款100元。 20、风管水平度、支、吊架、间距未在规范允许偏差范围内,凡超一处扣款200元

  21、强弱电导管安装墙体时,切割管槽和敲打应在内墙粉底前完成,甲方提供材料由乙方自行补洞并满足土建粉刷要求;给排水管洞应在地面找平前补完;如延误土建墙体粉刷一天扣款500元-201元/栋。土建墙体粉刷施工完毕后,仍需切割或敲打所产生的管槽,由乙方自行委托专业泥水工修补并满足土建质量要求。如达不到土建质量要求每处扣款150元。

  22、给排水管洞修补完后应及时做蔽水试验并通知施工员验收,如发现一处未做扣款

  300元。

  23、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施工图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自主施工,不听施工员及现场人员指挥安排的每次扣款1000元。

  24、在交房保修期间水电质量问题要及时的在一天内维修完毕,若超过时间甲方有权自行维修,费用双倍收取。

  六、工程结算及付款方法:

  1、按建筑面积结算。质量达到优良要求的每平方元、地下室部分每平方质量达不到优良要求的每平方扣除元

  2、本单价已包括施工中的所有机械及操作人员,也包括切割片、电焊条、锯片、铁钉等部分辅材。电线管弹簧每栋提供φ16:8条、20:φ5条。

  3、付款方法

  (1)付款方式按分期执行,地下室顶板完成后付其所完成工程量,工程封顶后每月付完成量的,工程预验收前付至总工资的,综合验收后付至总工资的,交房后付至总工资的,余下的等所有房屋全部交接完成后付清。

  (2)付款方法,领款人必须由施工员认可和签字后方可领取所申请的款项。如在施工过程中未按施工员要求和指挥施工和整改的,施工员有权拒签所申请的款项,并此致按要求整改到位后再签所申请的款项。其他任何人都无权领取一切款目,乙方领到款目后应及时支付给工人工资,若发现任何拖延或拒付工人工资引起纠纷,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担。若工程在施工途中因乙方原因造成乙方退场的,按完成工作量的40%计算。

  (3)未尽事宜面议,以上合同款双方认真执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工程竣工交房验收,款项付清后自然失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代表:

  甲方代表:

  时间:

工程施工协议14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托克逊三川建材有限公司熟料水泥生产线项目

  第二条施工地址

  托克逊县能源重化工工业园区

  第三条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__________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第四条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

  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3、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

  4、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5、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6、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8、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9、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0、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第五条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

  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5万元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3、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 —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条本协议有效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项目竣工之日止。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二条本协议签订地点:新疆托克逊县。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施工协议15

  发包方:XXXX天然气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陕西北方管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天然气工程建设正常进行,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天然气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XX玉祥天然气有限公司将其天然气管道安装工程委托给乙方进行工程施工,施工地点为甲方项目(工程)所在地。

  二、乙方成立陕西北方管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一项目部代表乙方专门负责甲方所委托的各类燃气工程施工任务。

  三、各单项工程施工的具体内容及结算方式等由乙方成立的陕西北方管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一项目部另行与甲方签订单项工程《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结算按单项工程的约定执行。

  四、乙方保证其施工资质满足甲方工程建设的需要,并经甲方审核同意且将相关资质文件报甲方备案后方可承包甲方天然气工程;乙方所承包天然气工程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五、乙方成立的第一项目部必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禁止违章、违规作业;乙方对其成立的第一项目部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负责。

  六、合同承包期限到期后,乙方承包甲方的天然气工程未完工的,乙方必须按该单项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内容负责该单项工程施工直至完工,同时做好工程交工资料和决算的编制、移交等相关工作。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期限暂定贰年。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签订地:陕西 杨凌

  发包方: 承包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20xx年 4月 1 日 20xx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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