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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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股权质押书15篇

股权质押书1

xxxx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出质人 以持有的 公司 万股的股权(作价 万元人民币)向质权人 银行为主债权 万元人民币(详见质押合同)提供质押担保。出质人承诺:对所质押的股权真实性负责,股权权能完整,无禁止出质的`法定情形。质权人承诺:已对出质人用以质押担保的股份权能的完整性及其价值等方面尽到了审查义务并同意出质人以此为债权提供质押担保。

  因本次股权质押登记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或其他法律责任与贵局无关。

  特此承诺!

  出质人签字(盖章): 质权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股权质押书2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年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借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为甲方在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元整。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账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借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借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本息。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借款本息,利息及费用。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借款本息。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是所担保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权质押书3

  致: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20xx年7月20日,我单位经过董事决议,同意本公司以对浙江精湛化油器有限公司占有的股权60%,计300万美元用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作为股权质押,向贵行申请的.授信项下所产生的债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该款主要是用于公司购置设备、原材料及搬迁费用。

  本公司承诺该贷款只用于购置设备、原材料及搬迁费用不做其他用途,另外在股权质押期间不会再与第三方办理任何手续,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法人代表:

  二〇**年七月二十日

股权质押书4

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省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海运集团浙海海运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郑重承诺:

  1、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我司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的担保,我公司将以自然人股东持有的7725万元的股权实施反担保,担保产生的风险由浙海海运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

  2、省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为我司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的担保,我公司将以自然人股东持有的'7725万元的股权实施反担保,担保产生的风险由浙海海运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

  浙江省海运集团浙海海运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签字:

  年 月 日

股权质押书5

  致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20xx年X月X日,我单位经过董事决议,同意本公司以对浙江精湛化油器有限公司占有的股权60%,计300万美元用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作为股权质押,向贵行申请的'授信项下所产生的债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该款主要是用于公司购置设备、原材料及搬迁费用。

  本公司承诺该贷款只用于购置设备、原材料及搬迁费用不做其他用途,另外在股权质押期间不会再与第三方办理任何手续,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法人代表:

  二〇XX年X月X日

股权质押书6

  XXXX银行:

  我叫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为____________,鉴于本人_________向贵行申请借款(大写)______________的`事宜,我愿意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股金作为质押,合计____________万元股金用于向襄城汇浦村镇银行作为股权质押,向贵行申请的授信项下所产生的债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履约期限为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本人承诺在股权质押期间不会再与第三方办理任何股权手续,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股权质押书7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20xx年7月20日,我单位经过董事决议,同意本公司以对浙江精湛化油器有限公司占有的`股权60%,计300万美元用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作为股权质押,向贵行申请的授信项下所产生的债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该款主要是用于公司购置设备、原材料及搬迁费用。

  本公司承诺该贷款只用于购置设备、原材料及搬迁费用不做其他用途,另外在股权质押期间不会再与第三方办理任何手续,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特此承诺!

  XXX

  20xx年XX月XX日

股权质押书8

  反担保书(股权质押方式)提要:我公司声明及保证:1、我公司的质押行为已经XX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2、在签署本反担保书前,我公司未曾将本质押股权质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

  反担保书(股权质押方式)

  XX公司:

  ZZ公司(下称借款人)与XX 银行(下称贷款人)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以下称借款合同);应贷款人要求,贵公司作为借款人的保证人于 年 月 日与贷款人签订了就该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以下称保证合同)。现应借款人要求,对贵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我公司同意以股权质押方式向贵公司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贵公司作出下述担保事项:

  一、质物:

  1、质物是我公司在 公司投资合法持有的 %股权及其派生的利益;

  2、质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应当解入贵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内,受贵公司监管,作为本质押项下偿付的一项保证。

  二、担保范围:我公司同意保证合同的'全部条款;我公司以质物担保借款人按期履行借款合同及保证合同的全部义务;对借款人在保证合同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贵公司按保证合同规定向贷款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和费用,下称应付款项),我公司以质物担保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三、我公司声明及保证:

  1、我公司的质押行为已经XX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

  2、在签署本反担保书前,我公司未曾将本质押股权质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反担保书有效期内,也不将本质押股权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3、我公司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它原因与任何第三方签订有损于贵公司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

  4、保证合同若有修改、补充而影响到本反担保书的有效性时,我公司自动相应修改、补充本反担保书,使其与保证合同规定要求相一致;

  5、贵公司对质押股权拥有登记保留权,我公司有义务协助办理股权登记事项;

  6、我公司负责在贵公司实现本担保书项下质权之前办妥有关合法审批手续。

  四、借款人不能按合同规定履行支付义务时,贵公司有权直接处理质物,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先向其他担保人追偿。

  五、质物处理的方式包括:

  1、从解入第一条第2款规定的贵公司银行帐户的质押股权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扣取款项;

  2、宣布拥有该质押股权,在法律上取代我公司在XX 有限公司的股东地位;

  3、依法转让、出售、拍卖或采取其他手段处置该质押股权,我公司均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六、如果因我公司原因未能使贵公司实现质押权利,我公司应对贵公司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如果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我公司,本反担保书规定的我公司承担的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反担保书继续有效:

  1、本担保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的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性质,或合并、分立、停止、撤销、解散、破产等;

  2、贵公司延缓行使保证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对应付款项的偿付给予任何宽限;

  3、保证合同项下权利的转让;

  4、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应借款人或贷款人要求予以延展;

  5、保证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

  八、保证合同发生变更,本反担保书的担保责任不变,仍按最高不超过原保证合同保证范围承担本担保责任。

  九、本反担保书自开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贵公司在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保证合同项下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反担保书的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知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贵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反担保书正本一式四份,贵公司执贰份,借款人及我公司各执一份。

  反担保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发日期:

股权质押书9

  本协议由签约各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于中国_______市签署。

  鉴于以下所述:

  1._______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称"______________钢铁")与______________生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______________生物")业已于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2.《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_______钢铁将其持有之______________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称"_______焦化")_______%的股权转让予_______生物,股权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由_______生物分期向_______钢铁支付上述股权转让价款。

  3._______钢铁拟以其在上述股权转让完成之前所持有的_______焦化_______%的股权质押予_______生物,为______________钢铁与_______生物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署之《股权转让协议书》条款约定之人民币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的股权转让预付款的偿还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基于以上鉴于条款所述,签约各方经过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特议定如下条款,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条 签约各方

  甲方:______生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钢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质押之股权

  1.本协议所称质押之股权是指乙方合法持有的_______焦化_______%的股权。

  2.乙方保证对其持有的上述_______焦化_______%的股权享有完整的所有权与处置权。

  第三条 关于股权质押

  1.乙方承诺,乙方将其合法持有的_______焦化_______%的股权全部质押予甲方,以为甲乙双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署之《股权转让协议书》(以下称"主合同")条款约定之人民币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的股权转让预付款的偿还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2.乙方承诺,乙方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其合法持有的`_______焦化_______%的股权质押予甲方,且办理完毕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

  3.本协议各方确认并同意,在股权质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质押)处置其所持有的_______焦化_______%的股权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4.本协议各方确认并同意,在股权质押期间,_______焦化召开任何董事会,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相关的董事会决议,必须于会后及时提交甲方。

  5.本协议各方确认并同意,在股权质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基于其股东权利的行使,保证_______焦化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利润分配。

  6.本协议各方确认并同意,在股权质押期间,甲方随时有权要求乙方,基于乙方股东权利的行使,获得_______焦化的章程、财务报表及其他相关公司文件。

  第四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

  1.质押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约定之乙方届时应当履行之人民币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的股权转让预付款的偿还义务。

  2.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_______钢铁因违反主合同约定之人民币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的股权转让预付款的偿还义务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及因

  上述义务履行而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第五条 质押权实现

  本协议各方确认并同意:

  1、若乙方未能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上述主合同约定之人民币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的股权转让预付款的偿还义务,则甲方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处置本协议项下质押股权。

  5.本协议各方于本协议首页端首及末页末端所书地点、日期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6.本协议经各方签章后生效,正本一式八份。

  甲方(盖章):______生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钢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股权质押书10

  出质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质权人(乙方):

  公司法人: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

  1.xxx有限公司向xxx借款万元,期限,并与其签订来看有关于该融资需求的《借款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

  2.为确保质权人基于主合同的合同权利得以实现,出质人同意以其拥有的重庆迈时星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的方式向质权人提供担保。

  经本合同双方平等协商,就股权质押担保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质押股权

  质押股权即本合同的质押标的,为出质人在xxx(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享有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第二条被担保的主合同和质押担保范围

  1.本质押合同担保的主合同为xxx有限公司与质权人及担保公司于年月日签订的《借款协议》。

  2.质押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质权人基于上述主合同享有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押股权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等一切权利。

  第三条质押担保期限

  本合同质押担保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质押登记股权凭证的移交

  31.本合同签订后股权质押登记的时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主合同项下债权获得全额清偿后质权消灭,双方共同办理股权质押注销登记。

  第五条质权的实现

  1、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质权人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主合同项下债权(实现质权人在主合同中的权利)。

  (1)出质人行为构成对主合同及本合同的根本性违约。

  (2)出质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3)发生法定的主合同项下债权提前实现的情形。

  2.如发生上述处分质押股权情形时,质权人有权以任选下列方式之一实现质权:

  (1)变卖、拍卖质押股权,并以变卖拍卖所得款项以及出质期间质押股权产生的分红派息优先受偿;

  (2)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股权折价抵偿被担保的主债权。

  第六条质押股权收益

  质押股权在质押期间所分配的股权收益(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由质权人收取并持有,出质人为质权人收取股权收益提供一切便利和协助。当质权人主张质权时,质权人收取的股权收益在质权人主张的质权数额内将直接归质权人所有,超出部分无息返还出质人。如果在质权存续期间未发生质权人主张质权的情形,质权因担保的主债权消灭而消灭后,质权人将收取的股权收益无息返还出质人。

  第七条出质人的陈述与保证

  1.出质人系独立的法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出质人有权签署本合同,并已完成签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所需的一切授权及批准。本合同各条款均是出质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出质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出质人保证遵纪守法。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违反出质人所应遵守的法律(本合同所指法律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章程、有权机关的相关文件、判决、裁决,也不与出质人已签

  4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承担的任何其他义务相抵触。

  4.本合同项下质押股权系出质人合法持有,可依法转让;出质人保证对该质押股权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权,并保证除因法律规定或本合同设定外,该质押股权上未保留任何形式的担保或其它优先权,也不存在任何行使的权属争议、权利限制或其他权利瑕疵。

  第八条出质人承诺

  1.出质人承诺,在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之前,其自身及标的.公司不采取下列行为(但不影响本合同项下质权实现或不会对出质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行为除外):

  (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重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停业、解散、破产、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股权转让、合并(或兼并)、合资(或合作)、产权转让等。

  (3)修改公司章程,改变公司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

  (4)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并因此而对其财产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了重大不利影响。

  (5)申请重组、破产或解散公司。

  (6)签署对出质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合同/协议或承担具有这一影响的有关义务。

  2.出质人承诺,当出现下述事件,出质人将于该事件发生之日立即通知质权人,并在该事件发生之日起五个银行营业日将相关通知原件(非自然人需要加盖公章,自然人需签字)送达质权人:

  (1)发生了有关事件导致出质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成为不真实、不准确的。

  (2)出质人/标的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人涉及重大诉讼及仲裁或其主要资产被扣押、查封、冻结、强制执行或被采取了具有同样效力的其他措施,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诉讼、仲裁或其他强制措施的。

  (3)出质人/标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人、主要财务负责人、通讯地址、企业名称、办公场所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出质人变更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工作单位、长期离开所居住城市、

  5变更姓名或在收入水平方面发生不利变化的。

  (4)出质人/标的公司被其他债权人申请重组、破产或被上级主管单位撤销。

  (5)质押股权权属发生争议,或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标的公司本身或任何第三方的不利影响。

  3.出质人承诺,在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过程中,将随时根据质权人的合理要求配合提供标的公司相应的财务资料,但质权人非经出质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披露、泄露或允许第三人使用、披露、泄露该财务资料。

  4.出质人应积极行使股东权利以维持股权价值,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不放弃股东权利和标的公司章程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利益。

  5.出质人应承担与质押股权及与实现质权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拍卖、变卖、保管、公证、登记、审批、备案及其他费用。

  6.如质押股权价值减少或有减少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因标的公司财务状况恶化、出质人拒绝向标的增资等,质权人有理由认为该状况已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出质人应根据质权人的要求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或其他补救措施。

  7.出质人确认,在质权人依据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约定实现质权前,出质人不得向债务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偿权及相关权利。

  第九条主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

  第十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出质人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质权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十一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出质人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质权人。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出质人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合同义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足以对质权人实现质权或对出质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时,出质人每次违约行为向质权人支付违约金元,同时质权人有权主张其基于主合同享有的债权提前到期并依法主张质权。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6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特别声明:

  本合同双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约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股权质押书11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年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 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 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签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

股权质押书12

  甲方(出质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乙方(质权人):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为保障本合同第一条项下债权安全受偿,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主债权概况

  1.债权人:本合同乙方

  2.债务人:本合同甲方

  3.借款本金:4.借款期限:自

  第二条质押标的物

  1.质物是甲方在万股股份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份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

  第三条质押担保范围

  1.本合同第一条项下的.主债权;

  2.主债权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第四条质物标的物处理

  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项或数项时,乙方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的股份及其派生的权益:

  1.甲方在本质押合同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甲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利息、偿还本金。

  3.甲方有其他违反质押合同或借款合同规定的事项。

  第五条甲方声明及保证

  1.甲方质押行为已经获得全部规定的批准程序。

  2.在签署本质押合同前,甲方未曾将本质押股份质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质押合同有效期内,也不将本质押股份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3.甲方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他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乙方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

  第六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后生效。甲、乙双方及抵押登记机构各执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乙方住所地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质押书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平等、诚实、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丙方向乙方借款XX万元提前支付应补偿给甲方的合作项目前期补偿费用,甲方为保证丙方按时支付给乙方本息,将甲方在丙方持有的该公司 万元(x万元)股份,占该公司股份的x%的股权质押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出质人: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质权人: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质押股份: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_______________公司之____%的股份;

  第二条 质押

  1.出质人同意,以质押股份作为丙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万元(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本息的担保,质权人同意接受该等质押担保。

  2.如果丙方届时未能按照借款协议规定的还款时间和方式履行还款和支付利息的义务,质权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规定处置质押股份并有权从处置质押股份所得的价款中优先扣除借款。

  3.如果按上述第2.2条处置质押股份所得价款不足以偿付借款,差额部分仍应由出质人补足;如果上述价款在偿付借款和行使质权的开支后仍有余额,则应返还给出质人。

  第三条 质权的.行使

  如出质人未能履行其还款和支付利息的义务,则质权人有权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质权:

  (1)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质押股份进行评估;

  (2)委托相关拍卖行将质押股份予以拍卖,质权人/拍卖行应于拍卖前一个月内,至少在一种报纸上发布拍卖公告,以尽可能地吸引潜在的竞买人,从而充分保障出质人的权益。但相关公告及拍卖费用应由出质人承担。

  (3)在拍卖无人竞买的情形下,质权人有权以低于评估的价格将质押股份转让给任何买受人。

  第四条 加速到期

  一旦丙方未能履行任何一期还款义务,则视同丙方未能履行其剩余期限的还款和支付利息的义务,其所余的全部义务立即届至履行期,质权人有权就全部未能还款和支付利息的义务行使质权。

  第五条 陈述和保证

  一.出质人向质权人陈述和保证如下:

  1.出质人是质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将质押股份质押给质权人;质权人在将来行使质权时不会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实上的障碍;出质人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目前和将来都不会使出质人违反它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它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及任何有关政府批文、许可或授权。

  2.质押股份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质权、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类似权利(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3.除非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将不:

  (1)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或者试图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份;

  (2)直接或间接造成或允许在质押股份上设立任何担保权益(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4.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不能对质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价值减少的改动。

  5.质权人应获得因处置质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出质人有提供或协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之义务。

  6.如在本协议期间,质押股份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动,出质人应立即将上述情况通知质权人并向质权人提供必要的详情报告。如果前述情况导致质押股份价值减少,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恢复质押股份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7.一旦质权人要求,出质人应立即将有关质押股份的状况资料提供给质权人并允许质权人指定的人员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阅。

  8.出质人将促使其董事会作出决议,一致通过并授权其合法代表签署本协议使之有效,从而对出质人具有约束力并可按其条款执行。

  9.出质人将在本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及有关公司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该有关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并从该公司登记机关获得签发给质权人的有关权利证书。

  二.质权人向出质人陈述和保证如下:

  在甲方股权质押期间,不影响甲方在丙方持有%股份的权利和义务。当丙方(或甲方代丙方)按照协议履行还款付息义务时,乙方保证:

  1.不得处分质押的股权;

  2.质权人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目前和将来都不会使质权人违反它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它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及任何有关政府批文、许可或授权。

  3.质押股份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至履行完毕都不存在任何质权、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类似权利(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4.未经出质人事先书面同意,质权人不能对质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价值减少的改动。

  5.本协议履行完毕后,出质人因就解除质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质权人有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之义务。

  6.一旦出质人要求,质权人应立即将有关质押股份的资料提供给出质人并允许出质人指定的人员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阅。

  7.质权人在丙方或甲方代丙方还清乙方本息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将本协议及公司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该有关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并从该公司登记机关获得签发给出质人的有关证书。

  第六条 证书的保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所有有关证明和文件应交质权人或质权人指定的XX管,并在本协议按第7条第2款终止后返还给出质人。如果出质人为某一合理的目的需要使用这些证明和文件,质权人应允许出质人在提出要求后索取或查看这些证明和文件,出质人应在使用这些证明和文件后将其还交质权人或其指定的 管。

  第七条 效力与期限

  1.本协议经质权人和出质人各自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生效。

  2.本协议的终止:

  (1)在丙方如约进行还款和支付利息完毕时;

  (2)当甲方代丙方履行还款付息义务时;

  (3)当质权人行使质权并获得相当于本金、利息及违约金时。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违约或迟延履约而给其它任何一方造成损害,不得影响受损害方在本协议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不得视为受损害方同意其违约行为,亦不构成受损害方放弃对违约方已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争议在协商解决不成的情况下,均应在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本协议双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2.本协议一式四份,其中出质人、质权人各持一份,丙方保管一份,另一份交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权质押书14

  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

  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根据甲方与贷款人 于20xx年 月 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合同编号: )以及与乙方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乙方与贷款人签订了 (以下称保证合同),乙方就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为甲方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鉴于:甲方持有 公司 %的股权;为确保乙方担保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乙方提供权利质押反担保。为明确当事权利、义务,依据我国《公司法》、《担保法》等有关法律规规定,当事人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陈述与保证

  1.1甲方系根据中国法律设立的公司,有权签订本协议并履行其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已经适当地采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动授权签署本协议。

  1.2甲方已经根据中国法律和质押人的章程、合同对质押人履行了出资义务,其对本协议项下任何及所有质押股权具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权和权利,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本对质押股权的所有权、质押权、质押权、留臵权或其他担保利益而提出的权利主张;

  1.3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任何质押股权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有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并不再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担保权利。

  1.4除非经质乙方同意,甲方不转让或再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臵质押股权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1.5没有针对质押股权和/或甲方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

  1.6甲方保证,已向乙方真实披露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并担保 公司在本协议第四条确定的期限内不出现亏损情况。

  1.7甲方承诺,一旦 公司在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出现亏损情况,甲方将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财产向乙方提供反担保。

  1.8甲方承诺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财产保险费、登记、保管、过户、公证等费用。

  第二条 质押物

  2.1甲方将其对 公司享有的 %的股权(以下简称“质押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全部质押给乙方,作为乙方担保债权实现的反担保。

  2.2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入乙方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 质押反担保范围

  3.1乙方代甲方向贷款人清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强制执行费)等;

  3.2委托担保合同及本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

  赔偿金、担保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及乙方为实现质押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登记、保险、保管、鉴定、公证、处臵质押物等的费用)等;

  第四条 抵押权的存续期间

  4.1抵押权的存续期间至本合同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抵押权存续期间随之中断。

  第五条 出质登记

  5.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办妥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并将出质登记文件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 出质权利凭证的移交

  6.1甲方出质权利的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原件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交付给乙方保管(如出质证明书等)。当甲方按期还贷后,乙方应及时将权利凭证和相关资料归还给甲方。

  6.2在工商部门办理股份出质登记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 有限公司同意将股权出质的承诺;在工商部门进行出质登记后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股权出质事项已记载于营口裕兴油品 有限公司的股东名册上的证明(由营口裕兴油品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第七条 质押权的实现

  7.1质押权实现的条件依委托担保合同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确定。

  7.2乙方在行使质押权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经与甲方协商对出质股权进行折价以抵偿甲方所欠债务或对出质股权进行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八条 处臵出质股权后清偿顺序

  甲、 乙双方一致同意处臵出质股权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8.1实现出质股权的费用及乙方代甲方偿还贷款所发生的费用;

  8.2乙方代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 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强制执行费);

  8.3委托保证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

  8.4代偿资金占用费,从乙方代偿次日起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

  8.5补偿上述款项后,剩余部分返还甲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对乙方作出的任何陈述或保证(1.4款除 外)或甲方提供的其他信息在任何实质方面是或被证实是错误或误导,甲方首先应承担违约责任50万元,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用全额予以赔偿。

  9.2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在本合同中依然有效。

  9.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出质股权进行再质押或转让或作出任何其他伤害乙方在本协议项下质押权利的处臵,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提供相应担保、赔偿损失,并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股权。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

  10.1本合同经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 章后生效(自然人出质人签字生效)。

  10.2主合同、《委托担保合同》、《保证合同》无效,本合同仍有效,甲方以出质股权对于被保证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担保责任。

  10.3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4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1.1当事人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而引起纠纷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被保证人及登记机关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20##年9月26日 20##年9月26日

股权质押书15

襄城汇浦村镇银行:

  我叫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为____________,鉴于本人_________向贵行申请借款(大写)______________的事宜,我愿意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股金作为质押,合计____________万元股金用于向襄城汇浦村镇银行作为股权质押,向贵行申请的授信项下所产生的债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履约期限为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本人承诺在股权质押期间不会再与第三方办理任何股权手续,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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