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服务合同

时间:2022-06-21 13:07:36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委托服务合同汇编十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委托服务合同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选委托服务合同汇编十篇

委托服务合同 篇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武警医院住宅小区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小区物业服务

  座落位置: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武警总队医院

  建筑面积:高层 平方米(含车库), ;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服务事项

  第四条 物业服务内容

  1、共用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管理、共用照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

  2、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3、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垃圾收集;

  5、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

  6、维护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收费管理;

  7、房屋装修管理;

  8、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9、其他委托事项。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小区有明显的层号、栋号、房号引路方面标记。

  2、设备运行:良好,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保养、保修制度完善。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

  4、公共环境:环卫设备完备,设专职保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管理;

  5、绿化:公共绿地定期浇水和养护。

  6、交通秩序:道路通畅、路面平整,井盖无缺损、无丢失,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车辆进出有登记;

  7、秩序维护:负责小区的安全秩序维护及消防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24小时服务热线,工作日上门服务;

  第三章 委托服务期限

  第六条 本合同委托服务期限为一年半。自 起至 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负责返修; 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7、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移交;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协助乙方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9、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20平方米,由乙方无偿使用。

  10、向乙方提供售水、电卡设备及软件,由乙方无偿使用。

  11、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水费:本合同生效之前费用由甲方负责清交。

  (2)电费:本合同生效之前费用由甲方负责清交。

  12、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3、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14、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每年年末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1.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五章 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1、 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户)收取,即多层住宅按建筑面积0.40元/月/平方米;多层出租房屋、商铺按建筑面积0.40元/月/平方米。

  2、 高层住宅按建筑面积1.50元/月/平方米;高层出租房屋、商铺按建筑面积1.50元/月/平方米收取。

  3、物业服务费用构成: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公用部分、共用设施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10)税金(5.5%)。

  (11)物业服务企业利润(2-5%)。

  2、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按标准按季、年支付物业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

  第十条 其它有偿服务费用

  按乙方提供的有偿服务标准或政府指导价执行。

  第十一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单位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收缴工作,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十二条 停车服务费

  停车服务费执行乌发改房[20xx]5号文件。

  第十三条 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服务费用。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延期交纳应交的物业服务费及代收代缴的水电费,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物业服务费的3交纳滞纳金;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交的,物业公司可采取限水、限电等催缴措施。

  第十五条 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资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七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十八条 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者进行如下物业管理活动时,对业主造成的财产损失可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为救助人命而造成必要财产损失:

  (1)比如有人在房间内企图自杀,为救助人命不得不破门、破窗而入;

  (2)为避免业主或用户财产受损或可能受损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比如业主房间漏水、失火又无人在内,为不使其造成巨大损失,物业管理者强行入内处理);

  (3)为抓捕违法犯罪分子,制止不法侵害行为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

  (4)其它类似上述情况。

  第二十一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二十三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服务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二十四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 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服务合同 篇2

  甲方:

  重庆石桥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通讯地址:

  九龙坡区石桥铺石杨路15号25楼

  联系电话:

  乙方:

  重庆广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九龙坡区石桥铺科创路4号6楼

  联系电话:

  86136366

  为有利于西部商城物业管理服务工作顺利,维护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保证设施设备的稳定运行,根据相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及乙方与西部商城业主大会签订的《西部商城物业服务合同》,结合西部商城物业管理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并委托乙方对甲方所使用的地下车库进行物业管理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特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同西部商城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即(从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

  二、物业服务内容:

  (一)、共用部分设施的管理

  1、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

  物业共有部位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屋盖、屋面、甲方所使用商场楼层范围以外与甲方有关的的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等;

  2、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护。

  具体包括供电系统、消防系统、闭路监控系统、主给水、下水管道、污水管、发电机设备、共用照明、化粪池、雨水管等。

  3、保修期范围内的由(重庆石桥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承担,保修期范围以外的依照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执行。

  注:专有部分是指在建筑物中能够单独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独立空间或区域,包括该空间或区域内为实现房屋使用功能而设置的相关管线设施;

  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有部分以外的,属于建筑物相关业主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共同使用的场所、空间、设施和设备。

  (二)清洁卫生

  甲方所使用车库场所以内的清扫、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清运。

  (三)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四)对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按甲方要求对停放车辆收取停车费。

  (五)对车库收费系统的管理以及承担200元/次以下的维护费用。

  (六)安全防范

  甲方所使用车库范围内外的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和服务,包括安全监控、巡视。

  (七)水、电等代收代缴。

  (八)乙方负责对车库管理人员的聘用及全面管理工作,相关人员的福利待遇由乙方负责发放。

  三、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一)物业服务费:每月按每个车位75元收取。

  即:395×75=29625(元)大写贰万久仟陆佰贰拾伍圆正

  (二)、 其他政府指定代收费用另行收取。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依法享有所租赁物业的权利;

  2、有权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工作中不清楚事项进行询问,并得到答复;

  3、有权依法使用本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4、有权知晓乙方向甲方分摊的共用水电费、代收费的合理计算方法和原则;

  5、有权享有由乙方按物业服务合同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6、有权监督乙方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7、认同并遵守本合同有关条款,有义务执行乙方依法制定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

委托服务合同 篇3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受委托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小区的清洁卫生服务委托给乙方进行管理,特订立本合同。

  一、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住宅小区

  物业位置:

  占地面积:

  公共面积:平方米。(指道路、楼道等需进行保洁的区域)

  二、委托事宜:

  乙方为甲方所属的小区的公共区域提供保洁服务,乙方直接对甲方负责。

  保洁区域包括:

  1、小区内的道路和人行道;

  2、楼道和消防通道;

  3、公共区域的垃圾箱和小区内的垃圾中转站;

  4、公共区域的固定宣传栏、标识牌等;

  5、地面停车场;

  6、绿化带

  服务项目:

  1、保洁区域的清洁【但不含小区的排污沟(暗沟)、管道、井、化粪池等的疏掏和清运,不含房屋的附属设施设备、屋顶和房屋立面及附着物】;

  2、保洁区域的保洁;

  3、保洁区域的正常消杀(但不含流行性、传染性疾病的消杀以及卫生部门派发的灭四害任务);

  4、业主的垃圾的收集;

  5、公共区域的垃圾箱的清理;

  三、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代表和维护业主的合法利益;

  (2)针对环境清洁卫生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细则,监督业主遵守;

  (3)审核乙方的保洁服务方案;

  (4)甲方指定专门人员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衔接和协调;

  (5)检查督促乙方的保洁工作和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6)在小区内开展卫生宣传工作,提高业主维护小区环境卫生意识;

  (7)向乙方提供三个人员的住宿,并按员工伙食标准有偿提供三个人员的伙食;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保洁服务方案;

  (2)乙方负责配备保洁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工具材料,并承担垃圾袋的费用;

  (3)对小区内违反环境卫生制度的行为,乙方有权督促甲方进行妥当处理;

  (4)接受甲方的工作检查和工作改进的建议;

  (5)乙方不介入甲方对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不承担物业管理责任;

  (6)乙方派驻的保洁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能独立熟练的承担保洁工作;

  五、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年清洁服务费3万元(叁万元整);

  2、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时间以每月最后____日为准。即每月最后____日支付当月的清洁服务费,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六、工作协调及检查

  甲方指定专人进行协调和检查,日检一次;甲、乙双方组长进行周检一次;甲、乙双方主管人员组织进行月检一次;涉及到与业主之间的协调由甲方负责,乙方进行协助;

  七、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须赔偿乙方一个月的服务费作为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赔偿甲方一个月的服务费作为违约金;

  3、因乙方原因不能达到合同附件中的《保洁服务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一个月不能达到《保洁服务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甲方须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要求,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如果不按时支付的,没逾期1天则加收支付款额的5的滞纳金,在拖欠时间达1个月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除追回欠款外并且有权向甲方索取相当于一个月服务费的违约金;

  八、附则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进驻手续。

  2、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乙方完成合同并且服务成绩良好,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可续订合同;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附件:《公共区域保洁服务标准》、《本合同中有关清洁费用明细》、《派驻工作人员行为要求》。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还可以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5、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6、双方执行本协议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7、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印章):乙方(印章):

  代表:代表:

  签订时间

委托服务合同 篇4

  甲方(业主大会):_________

  组织名称: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公约》的约定,甲方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选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物业名称)实施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四至: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第二条 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委托服务事项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分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3、市政共用设施(不属市政部门管理的)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公厕、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8、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项目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预算和计划;

  11、装修管理;

  12、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3、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三)。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和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确定的原则,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按月、季、年收取,其收取的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业主向乙方按约定的标准交纳物业服务费,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_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_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委托服务合同 篇5

  第一章 本合同当事人

  第一条

  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对其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号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_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 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四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水泵房、消防设施、低压配电设施、避雷设施。

  第五条 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沟渠、管道。

  第六条 公共绿地、绿化、建筑设施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场地和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围墙、大门。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和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九条 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第十条 配合、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实施小区的治安防范工作,配备保安值勤、巡视、进行安全监控。

  第十一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与住户档案。

  第十二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三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2.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及实施制度的执行情况。

  3.有权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乙方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

  4.有权向乙方投诉其管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并知悉处理结果。

  5.向乙方递交物业产权证复印件一份作为备案材料。

  6.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文化活动。

  7.协助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部门或单位对物业管理遗留的问题。

  8.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填写申请表,缴纳装饰装修保证金,经乙方审查核准后方可施工;完工时, 通知乙方检查有无违章、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乙方检查未发现上述现象,应将保证金返还甲方;若有上述现象, 应要求甲方限期修复或扣除保证金作维修费用。

  9.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的颜色、形状和规格),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

  (2)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畅?自行车房(棚)等共用场所(地);

  (3)占用、损坏或擅自移动供电、供水、供气、通信、排水、排污、消防、监控、路灯等公用设施设备;

  (4)违章搭建;

  (5)践踏、占用绿地,毁坏绿化,损坏、涂画公共标志和建筑小品;

  (6)随意倾倒、堆放、丢弃垃圾或杂物,高空抛物;

  (7)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或公共场所悬挂、张贴、涂写、刻画、设立广告牌;

  (8)放置超过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9)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置摊点;

  (10)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规章。

  2.制止违反物业管理规章的行为,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对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规劝、警告、制止、与业主协商解决、索赔、起诉等措施。

  4.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安全检查、小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并由甲方委托我司落实实施。

  6.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代收代支费用;

  (3)有*服务费用。

  7.每6个月向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账目。

  8.协助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部门或单位对物业管理遗留的问题。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改变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整洁,无乱搭建,房屋完好率达到90%以上。

  2.公共设施设备维护良好、正常运行,水电工每周巡查4次以上、 每月定期保养,维护完好率达100%以上。

  3.公共环境整体美观洁净:

  (1)楼外公共场所每天清扫两次,实施8小时保洁;

  (2)楼内公共通道、走廊、楼梯、休闲场所每天清扫一次,每月清洁4次(含楼梯扶手),大堂实施8小时保洁;

  (3)公用蓄水池每季清洗、消毒一次,每半年向甲方提供一次水质化验报告,水质化验符合国家颁布的卫生标准;

  (4)化粪池每年清疏一次,雨水、污水井每半年清疏一次,如发生堵塞及时处理,确保化粪池不外溢,下水道畅通;

  (5)每天定时上门收集生活垃圾,垃圾日产日清;

  (6)每月灭蚊、苍蝇一次,每季度灭鼠、灭蟑一次。

  4.公共绿化:

  (1)日常淋水,定期修剪、除杂草、灭虫害;

  (2)绿化地、园林小品每天清洁一次;

  (3)植物成活率达到95%以上,出现枯死苗木及时补种。

  5.保安服务: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保安制度,日夜巡逻;

  (2)保安人员有明显标志、工作规范,遇有险情,在接到报警后立即到达现场;

  (3)对出人小区车辆敬礼(戴白手套敬标准礼),以标准手势指挥车辆的进出停放;

  (4)区治安达到安全文明小区的标准。

  6.管理服务:

  (1)接住户投诉有记录、有跟踪、有处理结果反馈;

  (2)管理员每日巡视两次以上,接电话投诉半小时内到现场处理。

  7.维修:

  (1)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维修及时率100%以上;

  (2)维修合格率100%以上。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和维修费用

  第十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指为完成本合同第二章所规定的委托管理事项而发生的费用,由服务成本、法定税费、经理人酬金构成。

  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标准为________元/月,管理费每半年结算一次,1月份缴交上半年、7月份缴交下半年。

  以上已包含乙方提取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的10%作为提供服务的经理人酬金和税金。

  第十七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费的l%.交纳滞纳金。

  第十八条 甲方同意乙方无偿使用本物业的配套管理用房,乙方不得将管理用房转作其他用途。

  第十九条 乙方对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应当事先公布收费标准,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条 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场地的维修、更新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及预算,经确认后乙方组织实施。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四条义务的'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限期内解决;导致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义务和第四章的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可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该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委托服务合同 篇6

  __________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称甲方)与委托单位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就管理人事档案事宜共同订立合同如下:

  一、甲方受乙方委托,将其聘用的__________人事档案存入甲方。

  二、甲方管理责任

  1.负责办理人事档案接收手续,保留存档人员原工作身份,人事档案调出甲方时按原工作身份介绍到新的档案接收单位(存档人员为非北京户籍人员的,与乙方解除聘用关系后,档案不得在北京市内调转,其档案须转回原籍人才服务机构或变更新的委托单位,重新签订存档合同)。

  2.保管人事档案,负责向有关组织、单位出具档案中已记载的材料。

  3.负责按档案记载以及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相关人事服务和管理。

  4.甲方在未得到乙方的书面通知时,不得应存档个人要求改变存档合同、调转人事档案或出具有关人事证明。

  5.甲方不负责其它管理及保险责任。

  三、乙方管理责任

  1.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存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2.负责收集存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形成的档案材料,及时交甲方归档。

  3.乙方对聘用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一年)满后应及时到甲方领取转正定级表,做出考核鉴定意见后,送交甲方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4.存档个人到甲方办理手续时,乙方应为其向甲方出具介绍信。

  5.乙方应按甲乙双方协议规定支付人事代理费。如发生欠费,须在甲方提供相关服务或档案要求转出时补齐费用。

  6.乙方与存档个人解除聘用关系后,乙方应在一个月内,按甲方规定的书面格式通知甲方,同时出具存档人员聘用期间的工作鉴定,交回此合同并注明存档人员存档费缴纳截至时间。

  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单位立户号:___________

  存档号:_______________

委托服务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委托乙方清洁物业的基本情况:

  二、服务范围及内容:按清洁服务清单实施。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承包方式。

  四、甲方责任

  1、免费提供清洁用水、电、工具物料房一间。

  2、甲方无需提供清洁工具等日用清洁材料。自用清洁用品需自行购买如;洗手液,厕纸,擦手纸,等。

  3、甲方应根据乙方具体情况制定有关卫生守则,督促工作人员,协助乙方共同维护室内卫生。

  4、负责派人监督乙方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或电话整改意见。接受服务单位及客户的有效投诉,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书。

  5、如有特殊清洁工作要求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安排工作,确保甲方的工作需要。

  五、乙方责任

  1、负责清洁员工的工资发放。(保险、福利等)

  2、乙方负责清洁工作所需的工具及材料如;扫把,拖把,玻璃刮,玻璃水,清洁剂等基本清洁工具。

  3、清洁人员相对稳定,保证听从甲方训岗。严禁违法行为,如违反规章制度或损坏公物及人员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4、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清洁范围和工作要求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5、如遇市、区组织的卫生检查,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无条件的把清洁工作做好。

  6、乙方委派素质较高,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的工作人员进驻甲方工作,并负责新员工岗前培训。

  7、上班必须穿工作服,佩带工作名牌。

  8、在工作范围,工作时间内,若发现异常,应该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

  9、乙方工作区的工作人员应该认真参加管理部门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

  10、乙方在工作中应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浪费。如发现浪费,甲方有全要求乙方照价赔偿。

  11、如甲方组织庆典活动乙方应提供无偿服务。

  12、教育员工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

  六、人员配置

  共计人。保洁员兼组长

  七、服务费及付款方式:

  费用每月合计人民币:¥:3150.00元/月 万 叁 仟壹 佰伍拾元。节假日放假也要照常算工资,全部按劳动法进行。乙方在每月5日以前把上月服务费用发票及银行账号送到甲方财务,甲方收到收据后,7个工作日支付乙方费用,(以现金或转帐支票支付均可)以上是不含税报价。

  八、本合同从 20 年5 月 1 日到 20 年 5 月 1日为止。

  九、合同运作

  1、在合同执行期间,如出现甲乙双方均人为此合同不能执行的原因,甲乙双方可以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必须提前一个月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须提前两个月发出书面通知。

  2、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由乙方公司发函,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是否续约。

  十、违约责任

  1、因乙方不能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约定责任,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

  2、无对方认可的原因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违约方赔付一个月服务费。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或制定补充说明,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乙方发生安全事故(人员伤亡)均同甲方无关,如乙方人员盗窃甲方财产甲方有权制止,情节严重者可移交派出所。

  十三、本合同一试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深圳市金速来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服务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接送子女____________上下学一事,达成协议。

  一、乙方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按固定时间、固定路线接送甲方子女上下学。

  时间:(早)到校_________(午)离校__________(晚)离校_________.

  路线:从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至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次数:_____次/天。劳务费:________元/月,若超过10公里,再加收20%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寒、暑假中止接送服务,中止期间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二、甲方须填写委托接送服务登记表,由乙方按其路线、时间给甲方配车,每车配一名司机驾

  驶,并有该司机负责接送工作。在行车途中,甲方子女应听从乙方司机的安排,协助乙方

  司机顺利、及时、安全地作好接送服务工作(甲方应作好在这方面对其子女的教导工

  作)。

  三、乙方替甲方配好合适线路的车辆后,同甲方签订委托接送合同。

  四、乙方制作统一样式的乘车卡,甲方子女乘车时必须佩戴,便于乙方司机识别。

  甲方:乙方:

  代表:

  年月日

委托服务合同 篇9

  委托人(甲方):

  地 址:电话:

  受托人(乙方):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

  地 址:电话:

  乙方开户银行及帐号: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帐号:201000106537694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下列法律服务事项达成一致,

  于20 年 月 日订立本合同。

  一.法律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处理下列在( )中的法律事务(以下简称“本事务”):

  (1)甲方与 纠纷一案的第 审

  诉讼 / 仲裁代理。如:委托一审的,不包含执行委托和上诉委托;委托二审的,不包括执行和再审。

  (2)甲方与 案的诉前调查。

  (3)甲方与 已生效判决/裁决的申请执行代理。

  (4)甲方与 之纠纷的非诉讼调解。

  (5)关于 事件/项目的咨询 /谈判 /出具法律意见书 /起草或审查合同。

  二.委托权限:

  甲方授予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的权限为下列第()项范围(具体以委托书为准):

  (1)一般代理(诉讼/仲裁),仅为程序代理,无实体处分权。

  (2)可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仲裁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反(仲裁)申请或者上诉的特

  别授权诉讼/仲裁代理。

  三.承办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

  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为本事务的承办律师(以下简称“律师” )。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本事务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助理人员或其

  它律师协助完成;其中“诉前调查”事务及其所衍生的其它必要取证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审计、鉴定、评

  估、论证、公证等)都可转委托适当的专门机构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

  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承办本事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双方协商重新安排律师接替或者

  由乙方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完成合同义务;如果甲方书面提出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

  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四、律师费用结算方式:

  双方商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应支付给乙方的律师费:

  (1)计件收费方式,本事务律师费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整。小

  写¥元.如果提起反诉或者遭致反诉,按照反诉标的计算新增律师费。

  (2)分阶段/绩效/目标收费方式:,在没有按照约定方式和期限支付律师费的,本合同不生效。

  四、律师费的支付与结算:

  律师费仅仅是指支付给乙方即律所的经营性收入。本合同第四条所约定的律师费,以下列第( )种办法支付与结算:

  (1)计件收费方式的,于本合同签订之当日一次性付清,否则,本合同不生效。

  (2)计件收费方式的,于本合同签订之当日首付人民币¥元,余款于 之前付清,任何一期未付清的,本合同不生效。

  五、其它费用结算方式:

  双方商定下列与本事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

  四条的律师费中:

  (1)代理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

  (2)代支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转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评估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证据的费用);

  六、其它费用的支付与结算

  本合同第五条第(1)项所约定的其它费用中的代理直接费用部分,以下列第( )种办法支付与结算:

  (1)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预付人民币¥ 元,乙方完成受托事务或此预付款用尽后凭票据按实报销。

  (2)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乙方包干使用。

  (3)本合同第五条第(2)项所约定的其它费用中的代支间接费用部分,实际发生时由律师通知甲方后甲方直接支付,或在紧急情况下由乙方以上列代理直接费用垫支后甲方立即(在五日内)按实单独结算。

  七、发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律师费应当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或者(3)种办法支付的向甲方报销相关费用时,应当提供相关票据凭证或者正式税务发票。

  八、乙方及律师的义务

  (1)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合法利益;

  (3)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有关本事务的进展情况;

  (4)律师只能按照甲方的授权行事,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5)律师无权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律师费和其它费用以外再要求客户支付任何其他款项。

  (6)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另行指派律师接替的,应及时告知甲方。

  (7)乙方和律师对因案件代理关系而获取的甲方隐私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九、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提供虚假证据,不得虚假诉讼。甲方应向乙方和律师如实提供与本事务有关的真实的资料、真实性的证据,如实陈述与本事务有关的真实情况;

  (2)如与本事务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3)如变更住址、联系方式等,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4)按照约定如期支付律师费和其它费用;

  (5)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甲方的诉讼目的和诉讼要求,应当合法、合情、合理。

  十、证据和财物

  (1)乙方和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不收取或者代为保管证据原件;因庭审需要所取得的由甲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原件或原物,由甲方亲自提交法庭或者法官,证据原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本事务完成后甲方要求返还的,除依法应提交法院或仲裁机构且由其归卷的外,可由甲方申请取回。重要证据材料的原件或原物,甲方不愿交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收取归卷的,须在提供证据时,向法庭或者仲裁机构说明情

  况和原因,并经其许可案件审理结束后申请取回。

  (2)乙方和律师因代理案件执行所得或其它受托代收所得的财物,所有权属于甲方,应由乙方和律师在合理时间内移交于甲方。

  十一、保管和留置

  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第十条所述的证据和财物,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视为甲方委托乙方代为保管,本条内容即视为保管合同内容,双方保管合同关系以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生为条件而生效;保管期限不超过30天。

  (1)甲方未要求归还证据原件、原物的(除司法机关必须留存归档的外);

  (2)乙方通知移交财物,甲方拒绝接受或者未予响应的;或者虽予响应但一

  直未来领取的;或者因甲方变更联系方式等,未通知乙方致使无法移交或不便移交的;

  乙方代为保管证据或财物期间,认为必要时可自行决定将该证据或财物移送公证机关提存,所产生的各种费用由甲方承担。

  保管期限届满(自乙方书面明示可移交之日起计)后,乙方对所保管的证据和财物可作任意处分而不再负任何责任。但所保管的财物是人民币现款的,应在甲方于任何时候主张权利时,归还本金余额,不计利息。

  乙方因保管(含提存)所产生的各种合理费用,甲方未予清偿的,乙方有权对所保管的财物进行留置处理;也可直接以所保管财物中的现款抵付。

  十二、保密

  (1)乙方和律师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但法定或约定应向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提供的除外。

  (2)客户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应当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十三、利益冲突

  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十四、其他法律事务

  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如上诉、再审等。

  十五、完成受托事务

  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即视为本合同乙方完成受托事务:

  A、属诉讼/仲裁/执行代理的:

  (1)本案本审次送达判决/裁决书、调解书或撤消诉讼、驳回起诉、不予起诉、撤销案件、执行中止或终止裁定书;如一审委托不包括执行和上诉代理。

  (2)双方当事人案外和解;

  (3)甲方解除合同、撤销委托、解除委托关系;

  B、属非诉讼事务的:

  (1)对方完成了满足甲方要求的行为或者达到委托目的或者完成了法律文书制作;

  (2)甲方向对方作出了新的要约或承诺致使受托事务成为不必要;

  (3)调查或谈判对象灭失、消灭或终止或者其他客观原因而不能;

  (4)其它依照法律或约定或惯例应视为乙方义务已履行完毕的情形;

  (5)甲方解除合同、撤消委托、解除委托;

  十六、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1)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

  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师立即停止提供法律服务,已经收取的律师费一律不予退还。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律师费逾期超过二十天的或者其他费用支付逾期超过三十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违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若乙方在受托处理本事务过程中发现甲方有故意隐瞒事实或虚假证据或者虚假作证等妨碍乙方正常完成受托事务的能力之情形,有权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5)本合同因上列情形而解除时,约定以计件方式收费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甲方欠付的应予以补足约定数额;以计时方式收费的,按解除时的实际工作小时结算律师费;以分阶段/绩效/目标/风险方式收费的,按实际所处的阶段或绩效或者目标或者风险结算律师费。

  十七、违约和赔偿

  (1)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乙方律师费或经乙方书面提示而超过30天未给予律师报销其它费用(约定包干使用的除外)的,每逾期1天,按欠付金额的万分之二另行支付延迟支付违约金给予乙方。

  (2)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因违法执业或其它过错(限于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实际损失;乙方负连带赔偿责任。

  十八、诉讼风险提示告知和委托人(当事人)对证据真实性以及非虚假诉讼的承诺

  乙方和乙方律师已经在签订本合同前将委托的法律事务的诉讼风险已经充分告知了甲方。乙方和律师根据甲方陈述的事实和提供的证据,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断或咨询意见,均不可理解为乙方或律师就受托事务的结果作出了成功或胜诉的保证。乙方和律师提交的取保候审申请书、提供的有关法律意见或者发表的辩护意见,均不可理解为公安、司法机关就一定能给予嫌疑人、被告人予以取保候审、从轻处罚或者适用缓刑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免于处罚或者无罪等有利的结果。

  甲方即委托人(当事人)对所提供的证据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承诺对进行虚假诉讼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十九、免责

  因委托人(甲方)未按期付清本合同约定的律师费或提供虚假证据进行虚假诉讼所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受托人乙方及乙方律师免责。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实际/继续履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十、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部分无效,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二十一、通知

  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对方,送达方式可为邮寄、挂号邮寄、快件、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QQ、微信等。各方均可分别视需要选择较为合适的送达方式。

  二十二、争议的解决

  (1)双方之间就律师费和其他费用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甲方应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门南浔司法局投诉,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门进行调解。

  (2)双方同意,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南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三、其他约定:

  除上述条款约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内容达成一致的约定:

  二十四、生效条件

  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并由甲方实际支付了约定的律师费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没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任何法律服务,但律师在签订合同前已提供的预备性法律服务包括在本合同内。

  二十五、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定之日起至本事务完成止。

  二十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受托人: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 签署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服务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乙方应完成该岗位的各项工作内容,乙方工作时不能偷懒,必须认真高效地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若在规定的时间不能完成,甲方有权批评乙方。若乙方工作效率实在太低,甲方有权扣乙方工资,解雇乙方;若乙方能吃苦耐劳,工作表现好,视情况可奖励报销乙方年底回家路费。

  三、乙方上下班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乙方外出必须向甲方申请,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外出。

  四、甲方保证每月按时发给乙方工资,工资底薪1600元,全勤奖金50元,住房补贴100元。如乙方一个月内有迟到、请假,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奖金及补贴共计150元。甲方有权扣留乙方第一个月工资的一半计800元作为押金,合同期满后退还。

  五、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按不满合同规定的期限,押金800元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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