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协议书

时间:2022-11-06 20:24:19 委托协议书 我要投稿

【精】委托代理协议书

  在现在社会,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协议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协议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委托代理协议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委托代理协议书

委托代理协议书1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号码: 电话号码: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号码: 电话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

  代为持股事宜

  二、委托内容

  1、甲方自愿出资入股组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入股股权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该入股股权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金_____元的_____%。

  2、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上述组建公司出资入股的委托代理人。乙方系甲方的名义股东。

  3、乙方代表甲方行使公司的相关股东权利:

  A、代表甲方以乙方名义将甲方入股股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入股组建公司;

  B、代表甲方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签名;

  C、代表甲方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该公司的相应活动;

  D、代甲方收取甲方入股的上述股权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在公司中应得的股息或红利;

  E、代表甲方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F、代表甲方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赋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出资入股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

  2、甲方应如实将入股的相关证明材料交乙方验证,并向乙方提交经乙方验证后的材料复印件;

  3、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乙方代表的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接受。

  4、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份相关的投资项目所产生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5、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自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将相关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股权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6、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承担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7、甲方作为乙方所代表入股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的代理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超越代理权限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8、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本协议,但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9、甲方与乙方解除本协议后,甲方有权重新委托他人。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2、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

  3、乙方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损害甲方利益;

  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甲方享有的股东权益;

  5、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代表甲方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6、乙方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代表甲方行使表决权;

  7、在未获得甲方书面特别授权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对其所"代表股份"及其所产生的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臵任何形式的担保;

  8、在乙方自身作为公司实际股东、且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小于代甲方所持股份比例时,如果乙方自身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且无法兼顾双方意见时,乙方应在表决之前将自己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告知甲方。在此情形下,甲方应同意乙方按照乙方的意见进行表决。

  9、乙方承诺将所代甲方入股的股份产生的任何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在公司分配在乙方名下后3日内如数转交给甲方,或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应向甲方支付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10、如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表股份"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并提供相关材料。

  五、委托持股费用

  乙方免费为甲方代为持股。

  六、委托权限:

  特别授权,乙方有转委托权。

  七、委托期限

  至公司依法解散或终止为止。

  八、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九、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司董事会备案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协议书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律师代理业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委托乙方并指定律师、律师作为甲方的仲裁代理人。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同意甲方的指定。

  二、委托事项

  作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代理甲方调查、了解有关甲方与纠纷的解决方案以及提起、进行并完成甲方与的仲裁活动。

  三、委托权限

  甲方授权乙方在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委托期限内享有以下权利:_________________

  1、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

  2、出庭参加仲裁

  3、参加调解工作

  4、拟定有关解决纠纷的方案

  5、查阅、复制并保留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材料

  四、委托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完成全部委托事项或甲方解除对乙方的委托之日止。

  五、代理费的支付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元,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__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__

  八、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协议书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就增资发行内资股(以下简称增发)工作所涉法律事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委托乙方办理。乙方受甲方的委托,组成工作小组,并指派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和经验的注册律师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

  第二条乙方律师的工作范围

  1、协助甲方完成本次增发过程中所涉及的主要法律事务;

  2、与甲方及其他中介机构就公司本次发行所涉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沟通及协调;

  3、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则审查、修改公司章程;

  4、核查验证与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法律文件;

  5、草拟、审阅招股说明书的相关章节并查验招股说明书;

  6、草拟、审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知、决议等文件;

  7、审查承销协议等有关协议;

  8、出具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各类法律意见书、律师_____;

  9、协助甲方处理与股票发行、上市相关的法律问题。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2、根据增发工作整体规划,有权要求乙方修改其工作计划及日程安排,以适应增发工作的需要;

  3、应乙方要求,提供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其完整、真实、准确;

  4、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5、按约定支付_____。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_____;

  2、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_____性和客观性;

  3、尽职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在法律的范围内尽力维护甲方的权益;

  4、服从增发工作的整体安排,保质保量提供法律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5、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搁办理受托事项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或职业道德的行为;

  6、对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所作陈述及在工作中所知和可知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条用及支付办法

  1、合同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2、如果增发工作未能完成,甲方应按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二条已完成工作量,经双方协商后适当支付_____。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义务,致使委托事项无法完成,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不退还依约收取的费用。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依约收取的费用全部予以退还,并赔偿由此而遭受的损失。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协议书4

  委托人:

  被委托人:

  一、委托事项

  委托人同意将________合同(发票)项下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

  (小写:US$)__________的欠款委托被委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向下列债务人追讨:

  债务人名称(英文):________

  地址(英文):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

  二、追偿佣金、费用和追回款项的处理

  1、被委托人向委托人收取佣金,遵循“无效果,无报酬”的原则,即被委托人没有追回欠款,不向委托人收取任何佣金;

  2、如追回欠款,国外律师或追帐公司收取佣金比例为__________%;

  3、对被委托人赔付前先行追讨产生的费用,由被委托人垫付;

  4、如被委托人赔付前从债务人处追回欠款,被委托人先按承保责任范围内的应赔款额赔付委托人,然后按被委托人和委托人各自所占实际损失的比例分摊佣金、追讨费用和追回款收入;

  5、对被委托人赔付后产生的追讨费用,由被委托人和委托人按各自所占实际损失的比例分摊;如追回欠款,佣金和追回款也按被委托人和委托人各自所占实际损失的比例分摊;

  6、对被委托人承保责任范围内损失的未赔部分或承保责任范围外的损失部分,追讨费用由委托人支付;如追回欠款,佣金也由委托人支付。

  三、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1、委托人应向被委托人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文件,包括贸易合同、发票、提单、装箱单、报关单、商品质量检验证书和买卖双方往来的重要函电以及委托人对案情的说明。此外,委托人还需填写英文《追讨委托书》一份;

  2、自本委托书生效后,委托人不得私下与债务人联系,或与其达成任何还款协议;当债务人与委托人联系时,委托人应及时将情况告知被委托人;

  3、被委托人应及时将案件的进展情况通报委托人;

  4、在对债务人的追讨中,如需采取法律措施如仲裁或诉讼时,被委托人应与委托人协商,共同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5、自本协议书签字后十五日起,委托人收到有关该债务项下的任何还款均为被委托人追回款;

  6、追回款应由债务人或被委托人的律师直接汇入被委托人帐户;被委托人在收到追回款一个月内,按本协议第二条的规定扣除追偿费用和佣金后将余额汇往委托人帐户。如债务人将还款直接汇往委托人帐户,委托人应立即通知被委托人并按本协议第二条的规定,在收到还款一个月内,将被委托人应得的追偿收入、已垫付的费用以及国外律师或追帐公司应得的佣金汇往被委托人帐户。

  四、违约责任

  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任何一方因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如果委托人提供伪造的文件,或隐瞒事实,或在被委托人接受委托后,委托人私下与债务人联系或签署还款协议,由此影响被委托人查明案情或影响追偿效果,其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2、如果被委托人故意拖延追偿,损害委托人利益,其责任由被委托人承担。

  五、生效时间

  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人自本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不能提出撤案要求。

  本协议一式两份,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各执一份。

  委托人(盖章):_____

  被委托人(盖章):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协议书5

  甲方(委托方):

  地址:

  电话:

  乙方(代理方):XX市立闻达信息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X区八角西路61号519室

  电话: 010-68872910

  一、甲方将其拥有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图书 等共部(详见第三条)委托给甲方独家代理。代理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共 年(以最后一年当年电子版权使用收入最后一次结算日为合同截止日期)。

  二、乙方代理内容如下:

  1.推广和开发甲方所委托的电子版权。包括:与北大方正网络事业传播部、清华同方学术期刊电子杂志社图书工程中心、超星数字图书馆、中国书生、中国数字图书馆等电子图书出版公司和数字图书馆机构合作,以各种技术格式制作和销售上述著作的电子图书;与其他网络和电子媒体合作,对甲方所委托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进行开发利用,实现其价值增值。

  2.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甲方权益,与电子版权的使用方进行相应的谈判、签订合同等事宜。所有合同以复印件形式送甲方备案。

  3.甲乙双方同意:电子图书的数据统计方式、销售数量、销售收入、结算金额和结算时间均以电子版权使用方的服务器、软件和其他约定的统计记录为准,由乙方核准后,加盖使用方和乙方公章后送甲方备案。

  4.乙方有义务通过各种技术和统计调查手段,独立验证电子版权使用方所提供的数据的准确性,维护甲方利益。同时,乙方有义务广泛监督甲方电子版权在互联网和电子出版领域的合法使用情况,并及时进行交涉和谈判,维护甲方权益,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甲方。乙方定期将甲方电子版权的总体使用和推广情况汇总,向甲方通报。

  5.由乙方代理的甲方电子版权,其使用收入按照乙方与使用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分配比例和结算方式,归甲方所有;乙方按甲方电子版权收入的15%收取服务费用。

  6.结算方式:乙方有义务向电子版权的使用方及时催要甲方的应得收入,并在使用方结算到期时并扣除乙方应得的服务费用后,保证甲方的应得收入及时到帐。

  7.乙方应保证甲方所提供的电子文档不被非法使用,保护其知识产权,并不得更改其图书的所有的版权信息和内容。

  8.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所拥有著作的电子文档和书籍以便乙方制作电子图书;甲方对其所声明拥有的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承担相应责任,并应保证所提供的文档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行负责所提供的文档所引起的侵犯第三者相关权益所引起的纠纷。

  9.甲方应保证在合同期限内,不将其声明拥有的、并已委托给乙方的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再将本合同所涵盖的代理权委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甲方仍拥有自行使用其电子版权的权利。甲方在合同期满后可选择收回授权或继续续约。

  10.如在合同有效期间,代理方由于经营困难、业务转向等原因造成无法有效行使代理权,则授权方可收回授权,自行处理与其电子版权相关的一切事务。

  三、授权范围

  1.甲方同意将其已出版书籍的电子版权委托给乙方代理,详细清单见附录。

  2.甲方同意其在合同有效期内所出版书籍的电子版权预先委托给乙方代理。

  3.甲方申明拥有上述图书的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本协议一式两份)

  附录:

  甲方委托著作的名称、出版社及isbn书号:

委托代理协议书6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地址: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

  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邮编编码: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xx委托代理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师为。现由于xx原因,甲方提出解除委托代理合同。

  为此,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年月日签订《xx委托代理合同》。

  2、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退还甲方缴纳的律师费xx元。(注:乙方实际收取律师费计人民币xx元)。同时,甲方退还乙方为该笔律师费出具的发票。

  3、乙方办理案件所需的调查复印查档差旅及其他开支计人民币由甲方承担。

  4、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即终止代理关系,甲方委托的一切代理事务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

  5、本协议生效时,乙方应将甲方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x份(已交法院的x份除外)返还乙方(注:乙方已经返还)。

  6、乙方仍对甲方所委托事务有保密义务,该义务不因甲乙双方代理关系终止而终止。

  7、双方就委托事务无争议,互不追究法律责任。双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负责,如有损失各自承担,并不争议。

  8、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主办律师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委托代理协议书7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委托方因与湖南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大通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协议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收甲方委托,指派某某律师为本案的诉讼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是:参与一、二审诉讼及执行生效判决、有诉讼和执行过程中有权代为签收法律文书、有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及有权代为达成调解的特别授权;

  四、本案律师代理实行协议收费,收费标准及支付时间如下:

  1、本协议生效之日,甲方支付乙方代理事务杂费0.000元,;

  2、本案胜诉后,按执行回超出180000元数额的70 %支付律师代理费,在执行回的当日支付;

  3、如甲方与对方达成换车赔款等和解协议,亦按达成协议的数额的70%支付律师代理费,在收到款项的当日支付;

  五、本协议生效后,如甲方中途解除本合同,视为与对方达成和解协议,亦应按第四条第3项的.约定支付律师代理费;

  六、本案的诉讼费用由林贻华代为预支,在立案时预付。

  七、甲方以其所购买的三一牌自卸车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担保。甲方应于本协议签字之日起十日内将车辆登记证交乙方保存。

  六、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至本案生效判决执行结案之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协议书8

  甲方:

  乙方:

  现就乙方委托甲方作为XXX涉嫌贷款诈骗罪一案辩护人一事,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意见: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20xx年7月25日之日起解除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二、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所收取的律师不予退还。

  三、自20xx年7月25日起,甲方即终止代理关系,乙方所委托的一切代理事务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四、本协议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7月25 日

委托代理协议书9

  甲方: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志刚,董事长

  乙方:xxxx法律服务所

  法定代表人:赵伟华,主任

  因江阴市体育中心项目北京xxxx有限公司及北京城建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在合作期间有债务纠纷需要向甲方支付,甲方应收账款为892679元,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委托追款协议如下;

  1、甲方在北京xxxx有限公司享有债权892679,如乙方两个月内使甲方收到该款892679元(含通过江阴市建设局及重点工程办公室使甲方收到该款),甲方即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92679元(乙方免开律师服务税票)。

  2、如甲方收款后3日内不向乙方付款,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付清余款外,还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6万元。

  3、在甲方不付款时乙方有权通过德州德城法院管辖受理本合同纠纷。

  4、乙方收款方式如下:

  收款人:仝吉红

  银行卡号:6227 0022 7008 6042 132

  开户银行:建行德州市德城区支行营业部

  5、如甲方未在两个月内收到上述款项,但是也未书面取消乙方的代理关系,本协议依然有效。

  6、本协议双方均有义务对本协议内容保密,如泄露给双方法定代表人之外的第三方应当赔偿合同对立方利益损失10万元。

  7、担保人为甲方的履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8、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x有限公司担保人:

  代理人:

  乙方;xxxx法律服务所

  代理人:

  20xx年02月12日

委托代理协议书10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一、委托事项委托人同意将________合同(发票)项下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的欠款委托被委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向下列债务人追讨:

  债务人名称: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

  二、追偿佣金、费用和追回款物的'处理被委托人向委托人收取佣金,遵循“无效果,无报酬”的原则,即被委托人没有追回欠款,不向委托人收取任何佣金;如追回欠款,收取佣金比例为_______________ ;

  对被委托人赔付前先行追讨产生的所有费用,由被委托人自行承担;

  三、追讨债务有关事项说明

  1、委托人应向被委托人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2、自本委托书生效后,委托人不得私下与债务人联系,或与其达成任何还款协议;当债务人与委托人联系时,委托人应及时将情况告知被委托人;

  3、被委托人应及时将案件的进展情况通报委托人,采取重要行动须经委托人同意;

  4、在对债务人的追讨中,如需采取法律措施如仲裁或诉讼时,被委托人应与委托人协商,共同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5、被委托人不得收受追讨债务回来的款项或财物,追讨回来的款项或财物必须全部交由委托人支配处置。

  6、追回的款物应由债务人直接汇入委托人帐户;委托人在收到追回款三个工作日内,按本协议第二条的规定扣除追偿费用和佣金后将余额汇往被委托人帐户。

  7、被委托人在向债务人追讨债务过程中,委托人概不负责乙方的人身安全。

  8、委托人已向被委托人明确表示不得采用违反犯罪之手段收取债务,否则,一切后果由被除数委托人自行承担。

  四、违约责任

  1、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任何一方因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2、如被委托人故意拖延追偿,损害委托人利益,其责任由被委托人承担。

  3、被委托人故意隐瞒重要事项,擅自行动,委托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五、委托期限委托期限为______个月

  六、生效时间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各执一份。

  委托人(盖章):_____被委托人(盖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协议书11

  甲方(投资者):_________

  乙方(证券营业部):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双方声明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1.甲方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限制其投资证券市场的情形。

  2.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委托代理关系存续期内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3.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风险揭示书》,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证券市场风险。

  4.甲方同意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5.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2.乙方具有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必要条件,能够为甲方的证券交易提供相应的服务。

  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的委托方式为准。

  4.乙方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第二章

  开设资金帐户

  第三条

  甲方应亲自开设资金帐户。

  甲方在开设资金帐户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同名证券帐户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写开户资料。

  第四条

  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其资金帐户。

  第五条

  甲方开设资金帐户时,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以下统称密码)。

  甲方可以随时修改密码。

  第三章

  交易代理

  第六条

  甲方可以通过第二条第三项约定的委托方式下达委托。

  第七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接受并忠实执行甲方下达的委托;

  2.代理甲方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4.代理甲方领取分红派息;

  5.应甲方要求提供其帐户资金和证券变化情况的清单;

  6.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7.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规定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八条

  甲方进行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有权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甲方证券帐户卡和资金帐户卡。

  甲方进行自助委托,必须输入正确的密码。

  第九条

  当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时,甲方可以变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条

  甲方应在委托下达后三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查询该委托结果,当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质询。

  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办理质询的,视同甲方已确认该结果。

  第十一条

  当甲方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证券代理机构时,双方需另行签定有关协议。

  第四章

  资金存取

  第十二条

  甲方依法享有资金存取自由。

  甲方从乙方提取资金时,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须及时办理。

  第十三条

  甲方可以通过乙方柜台存取资金。

  甲方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存取资金,但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义由乙方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通过乙方柜台提取资金的,应提供取款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资金帐户卡,并输入正确的资金密码。

  乙方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取款手续。

  第十五条

  甲方提取资金每笔数额、每天存取次数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当第十三条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资金存取方式无法进行时,甲方应在乙方柜台办理资金存取手续。

  第五章

  变更和撤销

  第十七条

  当甲方重要资料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第十八条

  甲方撤销指定交易,需另行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九条

  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义务等违约情形,甲方可随时撤销其在乙方的资金帐户。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纠正,甲方不能按期纠正或拒不纠正的,乙方可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

  1.乙方发现甲方向其提供的资料、证件严重失实的;

  2.乙方发现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乙方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需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后应到乙方办理销户手续。

  在甲方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至甲方销户手续期间,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买入委托指令。

  第六章

  甲方授权代理人委托

  第二十三条

  甲方开设资金帐户后,可以授权代理人代为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及相关事项。

  第二十四条

  甲方授权他人代为办理前条所述事项时,应当签署有关授权委托书,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

  授权委托书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有关代理人合法的证券市场投资资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甲方授权委托书的签署地应当在乙方,但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可除外。

  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当交乙方备案。

  第二十六条

  甲方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变更授权事项或中止授权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前,仍执行原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

  乙方明知或应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权权限而受理其代理行为的,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与甲方代理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章

  责任、乙方免责条款

  第二十八条

  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码的保密。

  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有效的甲方委托。

  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

  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事项、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

  乙方承担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

  当甲方遗失证券帐户卡、身份证、资金帐户卡时,应及时向乙方办理挂失,在挂失生效前已经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

  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一、三十二条所述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损失可能的进一步扩大。

  第三十四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据此进行投资所产生的风险,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五条

  当双方出现争议时,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

  1.协商;

  2.提请中国证券业协会调解;

  3.向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投诉;

  4.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

  机构户甲方

  第三十六条

  当甲方是机构户时,开设资金帐户,按如下程序办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及其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证券帐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预留印鉴和密码。

  第三十七条

  甲方不能通过乙方柜台存取现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资金。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的规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缴甲方有关税费。

  第三十九条

  甲方的委托凭证是指其柜台委托所填写的单据、非柜台委托所形成的乙方电脑记录资料。

  第四十条

  乙方必须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凭证等资料。

  第四十一条

  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修订,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办理。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第四十二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至第二十二、二十三条所指情形发生。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办理自助委托协议书(电话委托、刷卡委托、热自助委托、远程委托)

委托代理协议书12

  甲方: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甲方因与因纠纷事宜(以下称该案),委托乙方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该案的阶段代理人。但就该案件的辅助事宜,有权指派其它人员办理。

  如上述律师有其它事项不能出庭,则乙方与甲方协商指派其它律师出庭处理。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专业知识、社会经验和技能,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有关代理工作的情况,及时答复甲方询问;

  (三)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四)乙方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务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文件及其它事实情节;

  (二)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三)甲方指定下列联系人:

  甲方联系人:

  电话:

  邮编:

  联系地址:

  上述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证据材料、案件事实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律师。

  (四)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务做出的独立地判断和决策。甲方非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代理费及相关费用

  (一)经协商双方同意代理费的收费方式为下列第种:

  第一种:正常收费方式:

  代理费共计¥元(大写:圆)。其中每件元,共件。

  该代理费仅为双方约定的代理阶段的费用,如进入下一阶段,双方另行协商收费

  第二种:风险代理方式

  经协商双方同意,律师费按“前期律师费+后期律师费”收取:

  1、前期律师费:收费数额为:¥元(大写:圆)。

  2、后期律师费:除前期律师费之外,如就本案甲方获得索赔(无论系以何种方式获得索赔,包括但不限于撤诉、和解、调解、判决、裁决等),则甲方应当按照最终实际得到的赔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以补偿金、赔偿金、劳动报酬等任何名目作出的赔偿)的20%的比例,于获得赔偿的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后期律师费。如赔偿金额系分期支付,则后期律师费亦相应分期支付。前期律师费不计入后期律师费以内。

  如本案需要进行法院阶段的一审、二审、强制执行,则律师费仍按本协议约定收取,不另行收取。

  (二)代收费用及差旅费

  1、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检验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等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凭有效票证与甲方结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据有效票据与甲方进行结算。

  2、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所需的办案费用(包括资料、交通、通讯、文印、差旅、食宿等费用)按如下第叁种方式支付:

  壹、乙方垫付,甲方实报实销;

  贰、包干;

  叁、免收办案费用,但因办案所需在北京市外发生的差旅费用由甲方据实报销。

  (三)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乙方指定收款帐号为:

  开户行:

  开户名:

  帐号: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足额正规发票。如甲方系单位客户,则乙方开具发票不作为付款的凭证,是否付款以银行付款凭证为准。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托事务或增加诉讼当事人,或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增加诉讼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变更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律师代理费,甲方应当合理地追加代理费;增加律师代理费协商未成的,乙方有权在原委托范围内提供工作。

  (三)甲方明确放弃委托事务的,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后的律师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乙方律师工作延误、重大失职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的;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工作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了准备,原告撤诉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事务费用,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事务费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七条其它

  1、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

  2、乙方律师不对案件结果作出任何承诺。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办案律师各留一份。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乙方联系人:

  传真:

  电话:

  电子邮箱:

  委托人须知

  尊敬的委托人:

  感谢您选择本律师事务所,并委托我们承办您的法律事务,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也为了使您更加了解律师工作,特提请您注意如下事项:

  一、任何案件无论您选择诉讼还是仲裁等,均具有法律风险。包括案件虽然赢了但您的权利最终无法实现或者审理期过长、无法执行等。在签订合同前律师会向您提示法律风险。

  二、您作为委托人有责任对委托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和决策。根据律师的意见、建议和风险提示做出的您的决定。案件结果非因律师错误运用法律或失职行为外,均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三、您在委托本所律师办理案件时,请注意应与本所签订委托合同,而不是与律师个人签约,法律合同应当盖有所章;交纳律师代理费时,律所应当向您出具正式发票。承办律师无权私自收案、收费和向委托人做出单方承诺。

  四、委托人所提供的案件情况应当真实,要求律师办理的事项应当合法;承办律师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职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承办律师不得对案件处理作出任何承诺。

  五、遇有下列情况,律所不予退费:①律师完成委托事项,委托人以结果不满意或律所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②律师已经开庭,委托人撤诉或对方撤诉的;③其他非因本所或者本所律师的原因,委托人无故终止合同的。

  六、你在缴纳代理费外,还要承担其他办案费用。(如交通费、通讯费、复印费、打字费等)有两种交纳方式,一是采用包干方式以代理费名义交至律师所,由律师所出具正式发票;二是以实报实销方式与承办律师自行协商处理。

  七、律师接受您的证据原件您应当索要收据。

  八、如果在委托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办律师有任何违规行为,或者您有任何疑问或意见,请与本律师所联系,电话:。

  请您确认上述事项后再签署委托合同。

  委托人确认:我已了解须知中所提示和说明的内容。

  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本须知一式三份,本律所、承办案件律师及委托人各留存一份。

委托代理协议书13

  代理人:xxxxxxxxxxxx(以下简称甲方)

  被代理人:xxxx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代表人与被代理人经过协商,达成委托代理协议如下:

  第一条被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在下列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活动:xxxxxxxxxxxxxxxxxx(委托代理的权限和具体内容)

  第二条代理人必须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的范围和内容,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代理人超越代理权实施的民事行为,由代理人自己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而实施的行为,事后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视为在代理权限内。

  第四条代理人不履行职责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被代理人的实际损失。

  第五条被代理人按照xxxxxxxxxxxx(双方约定的条件),在xxxxxxxx期限内,支付代理费xxxxxxxx元。

  第六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xxxxxxxx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xxxxxxxxx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委托代理协议书14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帐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下称“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账,具体范围包括:

  1、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薄(包括但不限于登记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总帐、明细分类帐)、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

  2、乙方应代理甲方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定期向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经甲方同意的使用者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3、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代理甲方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代理申报纳税;

  4、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日常税务咨询和与税务有关的申请,包括但不限于协助甲方购买增值税发票,申请万元版增值税发票,以及申请合理的税收优惠待遇;

  5、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的其他委托事项。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声明并承诺其已经取得了从事甲方所委托事项的所有资格、批准和许可,并确保在本协议整个委托期限内均持续地合法、有效;且在委托期限内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办理相应的年检手续;

  2、乙方指定履行本协议项下乙方的义务,但乙方责任不得因指定人员变更而有所变化。乙方指定的人员需具备法定的从业资格和执业许可,同时在未征得甲方事先同意的前提下,乙方不得更换指定的人员;

  3、乙方应遵守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专业、谨慎地履行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委托事项;

  4、乙方对于提供给相关政府部门及使用者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由乙方的法定代表人在该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加盖乙方的公章;

  5、乙方应并责成其雇员对于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悉的有关甲方的商业秘密、财务、会计信息、技术秘密等采取充足的保密措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但乙方为了完成委托事项,必须向特定的第三人披露的除外),也不得利用前述商业秘密、财务、会计信息、技术秘密等为自身或第三人谋取任何利益;

  6、乙方对甲方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或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提出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有权予以拒绝;

  7、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就有关会计处理的原则和依据作出相应的解释,并向甲方相关人员提供口头或电话咨询;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于其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甲方应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做好银行与现金的出纳工作;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协议书15

  因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行政诉讼案件,委托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同意,共同制定并实施以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委派________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律师描述案情,并提供案件的相关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暂停代理,并不退还按合同收取的费用。

  四、如果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协议,所有代理费将退还给甲方;甲方无故终止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权限:_______________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____涉及财产关系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费用。付款方式和期限如下:________

  七、本协议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案结案(判决、裁定或撤销诉讼)止。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需另行约定。

  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签署于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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