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文忠先生讲解《弟子规》

时间:2024-10-06 11:19:47 思颖 弟子规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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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文忠先生讲解《弟子规》

  《弟子规》,原名《训蒙文》,是清朝李毓秀所作的三言韵文、儿童行为规范读物,下面我们来看看钱文忠先生讲解《弟子规》,欢迎阅读。

钱文忠先生讲解《弟子规》

  钱文忠先生讲解《弟子规》

  事虽小,勿擅为;苟擅为,子道亏。

  物虽小,勿私藏;苟私藏,亲心伤。

  亲所好,力为具;亲所恶,谨为去。

  身有伤,贻亲忧;德有伤,贻亲羞。{1}子道:子女应该做的。{2}具:准备,置办。{3}贻(y):遗留。 《弟子规》接下来又更具体地提出了小辈、子女应该遵循的规矩,那么究竟哪些事情是做子女、做小辈的应该做的?哪些事情是不应该做的呢?有时我们为了能让父母高兴,满足父母的愿望,可能会给自己带来麻烦,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还应该去做吗?

  在中国传统中,对于小辈的规矩是非常强调的,而且规定得非常细致。《弟子规》接下来就进一步细致地阐述和规定了小辈面对尊长所应该持有的礼节和要遵守的规矩。

  “事虽小,勿擅为;苟擅为,子道亏。物虽小,勿私藏;苟私藏,亲心伤。”什么意思呢?一件事情,哪怕再小,再微不足道,小辈去做之前,最好跟长辈打个招呼,征求一下长辈的意见,不要擅自主张。否则就是我们今天讲的自说自话,不问别人意见,自己就做了。如果这么做的话,就“子道亏”了。什么叫“子道亏”呢?就是做小辈的,做子女的这个方面有点“亏”,有点做得不够,不是做小辈和做子女的最好方式。“物虽小,勿私藏”,一样东西哪怕再小,你也不要瞒着长辈偷偷把它藏起来。如果你把它藏起来,那么尊长的心里有时候会有一些忧伤,会感到不妥。这是我们非常容易忽略的事情,在今天看来,这说起来都很明白,但实际上我们今天做小辈的或者做子女的,往往很容易忽略。

  “事虽小,勿擅为;苟擅为,子道亏。”在这一方面,今天比较多的情况是做小辈的,做子女的,好心办坏事。他们有的时候自作主张,倒不是为了惹长辈生气,而是认为没什么要紧就做了。我们都知道老人有老人的习惯,老人的习惯往往是不大容易改变的,你也没有任何理由强迫尊长去改变他的习惯。老人家的有些东西有固定的摆放位置。比如我父亲,有时候放东西很奇怪。我就说:爸爸,你是用右手的,又不是用左手的,怎么这个东西放得都不顺呢?不行。老爷子就喜欢这么别扭着去拿,你给他放顺手了,他拿着反而别扭,这是他的一种习惯。所以,当你把老人放惯的东西随便挪动而你又不在的时候,老人会很着急的。老人也有一些自己非常珍惜的纪念物,而在我们小辈眼里这些根本不算什么。比如一张老人家的旧照片,泛黄了,破旧了,被水泡过了,缺个角了,但是老人家还视如拱璧,把它放在这里;比如一张20世纪50年代的劳模奖状,他天天挂在墙上,一定要每天擦拭,这是他珍贵的纪念物;比如一张旧报纸,没准哪一篇提到老人家的名字呢,这你不好说,老人家的名字也许这一辈子就被印过一次铅字,所以他也会看得很重。这些东西在我们小辈眼里常常会不以为然,搬家了,大家生活条件好了,这破东西给扔了吧,那么旧的东西有什么用?其实,这个做法对老人家是一种伤害。所以《弟子规》里这句话就很有道理:“事虽小,勿擅为;苟擅为,子道亏。”如果你导致了老人家的不习惯,引发了老人家的不快,在某种程度上伤害了老人家一段非常特殊的记忆,那么做小辈的就没有做好。这当然不是《孝经》之道。

  《弟子规》告诉我们哪怕是再小的事情,做小辈的也不能自作主张,必须事先告知长辈、征求长辈的意见。但是日常生活中毕竟都是些非常琐碎的小事?如果有时我们没及时告知长辈,而擅作主张了,难道还会引发什么严重的后果吗? 有一件事情完全可以印证《弟子规》的这段话,这件事情说出来大家会觉得很好笑,一件什么事情呢?这件事情不是发生在父子、母子之间的,而是发生在一个小辈和一个长辈,一个年轻人跟一个老年人之间。怎么一回事呢?有一家理发店,熙熙攘攘,顾客很多,大家就排着队等理发。这个时候进来了一位老人家,正好一位很年轻的理发师傅空着,就主动请老人家坐下来,先为他服务。当小伙子拿着剃刀给老人家修面时,发现老人家下巴这儿有颗痣,这痣上面长了几根毛,比较长?小伙子一看,觉得影响老人家的美观,一刀就把老人家痣上那几根毛给剃了。这一剃不得了,老人家哇哇大哭。为什么呢?因为老人家迷信,认为这是他的长寿毛:这几根毛是象征长寿的,给我剃了,这还了得啊?结果老人家不干了,老人家的子女也不干了,这件事情最后还闹上了法庭,法官很为难。

  你说这件事情里面谁有过错?实际上谁都没有大过错。你当然不能说老人家错,老人家就这点信念:我这几根毛留了几十年了,留着我不生病,我会长寿,你给我一刀就处理了?那不行。小伙子也没大错,但错就错在没有按照《弟子规》中“事虽小,勿擅为”?做,你问一下老人家:您这几根很漂亮的毛毛是不是需要我帮您给剃了啊?如果老人家说需要,那就一刀;不需要,就给留着。如果这位工作态度非常积极的小师傅读过《弟子规》,知道这个话,多问一句,那么就是皆大欢喜的事了。

  《弟子规》接着提出做子女、做晚辈的都不能私自藏匿东西,但是在越来越重视“个人隐私”的当今社会,很多孩子都有自己的“私人空间”,用来藏?些小东西,而父母不能随便翻看。那么“物虽小,勿私藏”还适用于现代家庭吗? 至于说“物虽小,勿私藏;苟私藏,亲心伤”,这主要是针对传统中国合族而居的情况讲的。我们知道传统中国都是大家族,几房子孙住在一起,大家会共同拥有一些财物,这些财物是属于大家族的,绝对不是具体属于某一房,更不是具体属于哪一个子孙的。这个时候,东西再小,你都不要擅自给它藏起来。如果不注意这个细节的话,就非常容易造成兄弟姐妹之间的小误解、小矛盾,久而久之,大家都会形成一个心结。因为一个小东西,你给藏起来,说又不值得,但时间长了会形?一块心病。如果一旦发生大事,就会想:你昨天拿了一把笤帚对吧?今儿少了一头牛,我看这头牛也是你牵走的。这样就会导致家族内部产生不必要的矛盾。

  当今社会,像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样的大都市,甚至是广大的农村,这种大家族的情况没有了,都是一个个小家庭,那么这种情况相对来讲就比较少。现在的孩子都非常强调隐私,连幼儿园的小朋友都知道隐私。我儿子很小,但他就有隐私时间,他规定一天的某段时间父母不得进入他的房间。他称这段时间叫隐私时间。现在的孩子有时候藏一点小东西,尤其是读书以后藏一个日记本,藏两张小的?戏卡,有时候藏两封同学之间的通信、小条子,都不在《弟子规》规定的范围之内。因为现在情况不一样了,咱们不用按照《弟子规》说:你不能藏,藏了以后你让我这个做爸的替你担心了,你给我交出来。这不行,这样反而会惹麻烦。所以学习《弟子规》,有的时候要考虑时代的变迁。

  我们现在理解了“事虽小,勿擅为”“物虽小,勿私藏”的道理。那么《弟子规》接下来又提出了哪些小辈应该遵循的规矩呢?而这些规矩的背后还隐?着哪些有趣的故事呢? “亲所好,力为具;亲所恶,谨为去。身有伤,贻亲忧;德有伤,贻亲羞。”尊亲和长辈所喜好的,小辈应该尽力去办到;尊亲和长辈厌恶的、讨厌的、不接受的东西,小辈应该赶紧把它放弃掉。小辈的身体如果受伤了,那么就会让尊长担忧;小辈的品德若有污点,那么就会让尊长蒙羞。

  “亲所好,力为具”是指小辈要尽量满足长辈的喜好,这在古代是孝道的基本要求。

  我们在前面已经讲了很多中国传统孝道的故事,在这里我再给大家讲两个非常有意思的故事,以此印证中国古代这个传统。

  第一个故事叫鹿乳奉亲。周朝的时候,有一个人叫郯(tán)子,从小非常孝顺,他的父母年纪大了,眼睛不好,突然有了一个很奇怪的习惯,就是喝鹿的奶。大家知道鹿是最警觉的动物,你打猎都很难接近它的。那么郯子怎么去搞到鹿乳呢?他想出了一个办法,那就是把自己打扮成一只鹿,披上鹿皮往深山里面爬,想这样接近鹿群,偷偷地挤一些鹿的奶,拿回来奉养自己的双亲。但是他万万没想到,就在他正要接近鹿群的时候,旁边有一个打猎的人正搭着箭在那儿瞄着。正当猎手举起弓箭要射他的时候,他赶紧高喊:我是人,不是鹿,我是想取鹿乳孝敬我眼睛不好的双亲的。猎人一看,知道原来他是人不是鹿,所以就没有射他。郯子就留下了一条命,而且成功地挤得了一些鹿奶,回去孝敬自己的双亲。这不就是我们讲的“亲所好,力为具”吗?

  还有一个是在《佛说睒(shǎn)子经》里边记载的故事。古印度有个国家,叫迦夷国,迦夷国里面有一个人叫睒子,这个睒子随着双目失明的父母一起到深山老林里去修行。生活当然非常困苦,但是睒子对父母非常孝顺,他平时和林子里的鹿混得很熟,因为大家都在森林里,经常一起生活。有一天,这个睒子还是像往常一样披着鹿皮去为自己的父母打水。哪知道,正好碰上国王来打猎,误以为他?一只鹿,就射了一箭,把睒子给射中了。而糟糕的是,这支箭是毒箭。临终前,这个印度孝子就把自己父母双目失明、生活非常困苦的情况告诉了国王,请国王开恩,能够照料自己的父母。最终,这件事感动了天神,天神赏赐给了仙药,不仅使这位印度的孝子睒子死而复活,而且使他双目失明的父母重见光明。后来,这个故事就随着佛教的传播传遍了中国。大家如果到敦煌莫高窟去旅游,就会看到敦煌壁画里面有睒子的故事。

  『入则孝』

  谏不入,悦复谏。

  号泣随,挞无怨。

  《弟子规》指出,如果父母有过错了,子女应该和颜悦色、态度诚恳地规劝父母改正,但是有时即便我们好言劝谏,父母也不一定就会接受。那么如果父母非常固执,不听我们的劝说,我们又该怎么办呢?

  《弟子规》接着讲到的是:“谏不入,悦复谏;号泣随,挞无怨。”如果你进谏了,尊长不听,你等时间长了尊长心情好一点了,再次劝谏。如果劝谏还不听,那小辈就不惜哭谏,你要哭:爸爸,你这样不对,妈妈,你这样不对。这就是“号泣随”,紧接着就来这一手。假如你哭得太烦人,把长辈惹恼了,揍了你一顿,你还要无怨,这就是“挞无怨”。《弟子规》里的这些话在历史当中都是有依据的。

  我给大家讲一个“号泣随”的故事,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就是鼎鼎大名的唐太宗李世民。只不过那个时候他还没有当皇帝。隋唐之际,李世民的父亲李渊率军东征西讨,儿子李世民是他手下最重要的将领和最重要的助手。根据《资治通鉴》的记载,李渊起兵的第一仗是从太原开始的,当时他担任太原留守。碰到的第一个劲敌就是一个叫做宋老生的人,在这一仗刚要打的时候下起了连绵阴雨,一时间道路泥泞,军粮匮乏。这个时候又传来一个消息,说李渊的另外一个对头刘武周居然和北方的突厥联手,准备抄李渊的后路。那么这个仗现在怎么打?前面有劲敌,后面有追兵,李渊和很多人决定退回太原,这仗不打了。但李世民认为刘武周要抄后路的消息是讹传,坚持应该稳定军心,攻灭对面的这个宋老生。李渊不听,断然地拒绝了李世民的劝谏。李世民劝谏了几次,李渊都不听。怎么办?撤军令马上就要下达了。情急之下,李世民来到了李渊住的帐篷门口,但是守卫的亲兵不让李世民进去,李世民就在帐篷外面号啕大哭,哭声震天,这一下把李渊给哭醒了。李世民通过最后一次努力,让李渊接受了自己的建议坚持打下去。这一仗在某种意义上讲是影响了中国历史进程的。如果没有这一仗,后面有没有唐朝都难说。这个“号泣随”的故事,也叫哭谏追师。

  《弟子规》要求我们劝谏父母,除了要做到“号泣随”,还要做到“挞无怨”,也就是即使父母责打我们,我们做子女的也应该毫无怨言地接受。然而在当今社会,父母责打子女的情况已经很少了,那么在古代如果父母责打子女,做子女的又是否能够做到《弟子规》里要求的“挞无怨”呢?

  在中国古代有一个伯俞泣杖的故事。韩伯俞是汉代梁州人,非常孝顺他的妈妈,妈妈也很疼爱这个儿子,希望他能早日成才,所以对他要求很严厉,只要韩伯俞做错事情,妈妈就用手杖揍韩伯俞。每当这个时候,韩伯俞都是低着头、躬着身乖乖地挨打,不申辩,也不哭,直到母亲打完了,气消了,他才“怡吾色,柔吾声”地向母亲解释,比如不一定是儿子做错了,可能是你老人家误解了等等,一定要让妈妈转怒为喜,韩伯俞才高兴。后来,韩伯俞年纪大了,母亲也老了。有一次,韩伯俞又因为一件事情惹老太太不高兴了,老太太拎起手杖就要教训儿子,韩伯俞像过去一样不声不响地低着头、躬着身让妈妈打。但是打了两下,老太太突然发现韩伯俞哇哇哇地哭。老太太很震惊:小时候我打过你很多次,你从来不哭,怎么今天你突然哭了?是不是妈妈把你打疼了?哪知韩伯俞说:母亲,您以前是打疼我的,那让我知道您身体健康,有力气,所以我内心还很庆幸。可今天您打我,我一点都不疼了,我就知道您年纪大了,身体不好了,所以我才哭啊。

  于伯俞泣杖的故事,被民间传为佳话。在今天安徽的一个乡村,村后有一个祠堂的遗址,这个祠堂就叫泣杖祠,以训诫后人。

  伯俞泣杖的故事告诉我们,古人确实能做到《弟子规》所提出的“挞无怨”,然而这种“挞无怨”,在我们现代人看来还是有些难以理解,难道说让父母随便地责打,这就是孝顺吗?

  儒家当然绝对不是一味地认同尊长对小辈进行鞭挞体罚,儒家有一个规矩叫“小杖受,大杖走”。这个大杖和小杖不是指棍子的大小,而是指打得重和打得轻。儒家强调,如果长辈轻轻地打你几下,你就熬一熬,让长辈的气散一散,但是如果长辈暴打你一顿,你就要赶紧逃掉,不能让长辈打。这也是有依据的。第一,说明儒家对体罚不是完全认同的,儒家从来没有完全认同过长辈可以随意对小辈体罚,这个体罚是有一定限度和节制的。在传统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儒家圣人级人物曾子身上就发生过这样的故事。

  有一次曾子的爸爸认为曾子做错事了,就拿起一根棍子劈头盖脸地打过去。曾子认为自己很孝顺,所以没有逃避,结果被老人家一棍子给打晕了。过了不久,曾子醒过来了,头上顶着一个巨大的包,跑去把这件事情告诉孔子。他满以为孔子会表扬他很孝顺,被老爸这么揍了都不逃嘛。哪知道孔子狠狠地教训了他,说:你以为你这是孝?我告诉你,应该小杖受,大杖走。老人家火气这么大,这样打你,你不走,万一老人家失手把你打死了怎么办呢?万一老人家不知轻重把你打傻了呢?你这不是让你的父亲担上杀人罪名吗?这难道是孝吗?

  这是儒家非常经典的故事。换句话说,你这个时候要采取逃的方式,以免你父亲因为一时火气大而伤人或杀人。如果让你父亲背上了这样的罪名,你这做儿子的反而是不孝。所以我们现在很多人在讨论传统文化时,认为长辈可以随便打小辈,小辈怎么都不能反抗,认为很残酷,其实这个话是不对的。《弟子规》的“挞无怨”也是有界限的,不是说怎么打都无怨,而是说小杖、轻微的、不伤害身体的、惩戒性的惩罚你不要怨。但是如果是大杖,你就要走。

  《弟子规》要求我们孝敬父母,要做到“挞无怨”,然而在当今社会,是不提倡父母打孩子的,那么对于今天的孩子,还有必要要求他们做到“挞无怨”吗?

  至于“挞无怨”,就是如果长辈要打你、揍你,你不要心怀怨恨,这在中国传统当中是理所当然的,但在今天就不一样了,今天哪个长辈拎着个棍子追着小辈跑?一般没有的,不舍得啊。现在我们强调长辈对小辈、老师对学生不能实行体罚。实际上体罚这个问题不能简单地看,我告诉大家两个关于“挞”的例子。第一,2006年英国通过一项决议,允许教师在合适的情况下,采取包括身体接触在内的方式强制学生遵守纪律。换句话说,不排除可以动手的。第二,如果大家今天到新加坡去旅游,就会发现新加坡中小学教室的后墙上都挂着一把戒尺,但是轻易不用。用这把戒尺有好多严格的规定,比如要有两个教师同时在场,比如只许打孩子的手心,绝不能打头,否则那是违法的。所以“挞”的问题很复杂,我们如何理解它,实际上是需要考虑不同的文化背景、不同的社会情况,要非常慎重。

  台湾著名作家张大春有一儿一女,哥哥叫张容,妹妹叫张宜。张宜这个女孩非常可爱,但是有一个毛病——经常丢东西,曾经连续丢了三根直笛,而最后一次她把哥哥的直笛借过去也丢了。张大春想要管管这个事情。张大春小时候也经常丢东西,他讲他小时候只要不是长在身上的东西都会丢掉。张大春的尊翁因此狠揍了他一顿,张大春说,从那以后不长在我身上的东西也像长在我身上一样,再也没丢过东西。张大春今天准备对女儿动“大刑”,他在家里犹豫了半天,做了非常详尽的布置和各种心理准备,像上战场一样准备了一根比直笛粗一倍的棍子,拿在手上等女儿回家。趁女儿还没回家,他一个人在家拿着这根棍子先试试轻重,右手拿棍子打自己左手几下,左手拿棍子打自己右手几下,女儿还没挨打,爸爸自己把自己先揍了半天。总算等到女儿回来了,他还下不了决心动手,先跟女儿进行说理教育:你认为一而再、再而三地丢东西该不该打?女儿看着他,摇摇头:不该打。张大春一下就晕了,他原来满心指望女儿说该打,他就可以心安理得地轻轻打两下,但现在女儿说不该打。张大春就问他女儿:你以为爸爸喜欢打你吗?他的潜台词是我不喜欢打你,我也不舍得打,但是我必须打。哪知道女儿看着爸爸笑着说:你就是喜欢打我。这又把张大春搞晕了,过了一会儿,张大春连那根棍子都找不到了。所以大家看,父母真要下决心打孩子,那得下多大的决心啊!

  所以,《弟子规》里面的“挞无怨”在今天实际上是基本谈不上的。

  《弟子规》充分地考虑到了尊长和小辈之间相处会出现的各种场景,接下来就考虑到当尊长老了以后,当尊长身体不好、生病以后,小辈应该怎么样对待尊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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