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公司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07 12:24:36 晶敏 制度 我要投稿

园林公司管理制度(通用7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园林公司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园林公司管理制度(通用7篇)

  园林公司管理制度 1

  一、苗圃管理

  1、园地植被的合理规划,根据各苗圃的土质,水源条件,市场行情,以及对未来市场需求的预测,合理安排苗木品种的种植。

  2、植入的苗木,不管是购入的,还是圃内移植的,在种植季节内,带土球树苗成活率务必到达95%以上,裸根树苗成活率务必到达85%以上。

  3、圃内的树苗(新栽植的除外)务必到达苗全、苗旺、苗壮,期间无杂草,定期修剪和喷洒农药,不出现疫情及病虫害现象。

  4、各苗圃所有苗木要登记造册入账,购进和售出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自然生长增值部分,由公司相关人员每年底评估一次,并计入帐内。

  5、苗木购入,大宗购入树苗务必争取采取招投标,对少量苗木的购入,要货比三家,以质论价,择优购买,新进的苗木,须有两人以上验收,并签字入库。

  6、外销苗木客商订购苗木时,要先签订购货合同,明确苗木的数量,规格,标准,单价,等事宜,并收取定金,定金数额:交易额一万元以内的,按照交易额的50%收取;交易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按照交易额的30%收取;待苗木装车后交清全部货款,如有欠款,务必有公司内部人员担保,担保人负责催要其所担保的货款,半年内仍拖欠的,有担保人垫付。对外销售苗木,有二人以上办理出库,核实无误后发货,并在发货单上签字。

  7、易耗品(农药,话费等)的购入使用。化肥和农药由园林绿化公司每年集团申请一次,购入后入账,使用时经苗圃的主要负责人批准,开具出库单,并由出库人和经办人签字。

  二、拖拉机的使用管理规定

  1、司机务必热爱本职位工作,听从指挥,服从调度,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本岗位的各项管理制度。

  2、司机出车要带齐证件,做到安全驾驶,严禁公车私用和酒后驾驶,未经允许,不准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否则出现违章违纪交通事故车辆损坏等问题,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职责。

  3、司机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持续车辆的技术状态良好,确保能够随时理解任务。

  4、车辆的`维修务必按照申请、签定、预算、审批、维修的程序进行,出车途中出现故障,需要找厂家维修的,须向主管领导电话汇报,待批准方可维修。

  三、园林绿化工程管理规定

  园林绿化工程公司承接绿化工程(社会绿化工程和房产公司建成小区绿化工程)按下列规定进行管理。

  1、按照规范和要求做好开工前的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工作,根据工期编制施工计划,制定施工方案,确保安全有序施工。

  2、根据栽植的先后顺序,适时调度绿化苗木的进场时间,做到随到随栽,确保苗木不脱水,但是夜。

  3、新建绿化工程,在种植季节内种植苗木,带土球树苗成活率不低于95%,裸根树苗成活率8不低于5%,名贵品种树木成活率不低于90%,满圃草坪一个月,块植、籽播草坪三个月应到达95%,无0.1平方米以上块状空缺。反季节栽植苗木,成活率比常规栽植苗木成活率标准下降10个百分点。

  4、对在建工程苗木,草坪,花卉要及时修剪,支撑,扶正,浇水,灭荒,以及病虫害防治,等养护工作。

  5、施工现场要整洁美观,无杂草,无垃圾杂物,园路广场、园林小品美观完好。

  6、工程施工完成后,要组织内部验收,待施工管理期满(对外承包工程12个月,集团内部房产小区工程3个月),在内部竣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与相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园林公司管理制度 2

  苗圃是xx园林繁殖和培育苗木的基地,其任务是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根据市场需求,培育各种类型、各种规格、各种用途的优质苗木。为提高苗圃劳动生产率,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人员及考勤管理:

  (一)人员结构

  苗圃下设主管、仓管、技术员、养护工、炊事员岗位。各岗位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共同对苗圃进行管理。苗圃可根据实际情况,由主管向总部申请聘请临时工,临时工按照工作内容分配到相应岗位。

  (二)岗位职责:

  1、主管的岗位职责:负责全面主持苗圃工作,制定苗圃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做好公司总部与下属员工之间沟通及反馈的桥梁工作。

  2、仓管的岗位职责:苗圃物资发放、回收、管理、更新、统计及物资申购。

  3、养护工的岗位职责:苗圃苗木日常养护。

  4、技术工的岗位职责:指导养护工人施药、施肥、及日常苗木养护。

  5、炊事员的岗位职责:负责苗圃所有人员的就餐及公共区域卫生打扫、食材以及炊具采购。

  6、财务的岗位职责:苗圃物资采购、苗木购买、销售的记账、苗木的统计。

  (三)苗圃日常工作制度

  1、所有职工要身体健康,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持身份证或有效证件上岗,公司备案。

  2、苗圃主管有聘用、辞退、奖惩工人的权利,技术员有建议聘用、辞退、奖惩工人的权利。

  3、加强团结,互相尊重,树立起良好的团队精神。

  4、所有人员要自觉维护公司利益,严禁做出损害公司名誉和利益的行为和言论,管理人员要有保密意识。

  5、服从上级安排,听从指挥,经教育3次以上不改者,给于辞退。

  6、每项工作开始前由技术员对工人做详细的技术交底,并在工作过程中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及时整改。长期工人由技术员不定期进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7、工作期间不得因为过量饮酒影响工作,不得打架斗殴,所有员工须以集体利益为优先,不得破坏公物。

  8、工作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不能消极怠工,相互攻击,否则将给与一定的处分,屡教不改者直接开除。

  9、爱护公司财物,无故损坏照价赔偿。

  10、鼓励各岗位人员提出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的合理建议,但在建议未被批准之前,严禁私自改变工作内容,对于违反者视情况给予处罚。

  11、公司鼓励所有人员对工作提出有利意见。对公司或工作有重大贡献的意见和个人视情况给予奖励。

  (四)考勤制度

  1、出勤时间: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30每周休息一天,休息时间可采用轮休的方式进行。其他节假日放假时间由苗圃主管参考公司总部以及苗圃实际情况安排并报总部审批。

  2、所有职工要按时上下班,不允许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超过10分钟,给予记录在案,由炊事员每日填报考勤表并经主管签字后存档。考勤记录作为公司发放福利的参考信息。

  3、所有人员请假要提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普通员工请假一天之内由苗场主管批准,主管请假须由公司总部批准。所有员工请假一天以上须由公司总部批准。若请假岗位影响苗圃正常日常工作,该岗位人员需找到暂代工作者方能请假。

  二、技术管理

  对于技术管理来说应因地制宜,具体可以划分为四季,依据不同季节的气候特点及植物的生长规律来进行有效的管理,促进苗木的快速、健壮生长,从而缩短生产周期,实现尽快盈利的目的。

  1、春季管理:随着气温回暖、雨水增多,一些感温性强的苗木开始萌芽,病虫害也随之而来。此时,应及时加强对苗圃的早春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1)、施肥:对于冬季未完成施肥工作的,应抓紧施肥,并在苗木发芽前完成施肥工作。(新栽植的苗木半年以后才能施肥)

  (2)、清沟排水:此时属于苗圃管理上的相对淡季,应抓紧时间完成苗圃排水沟的清理工作,为雨季的到来提前做好排涝准备。

  (3)、清除冬草:对于成年苗木来说,基本上不会受到冬草的危害,但对于小苗及地被来说,随着气温的回升,受冬草的危害就较大。此时应加强冬草的清理工作。

  (4)、虫害防治:此时基本上不会受到任何虫害的影响。但在南方,随着气温升高、天气干旱及苗木嫩芽的萌发,极易发生蚜虫危害。应引起注意,提前做好防治工作。

  (5)、做好苗木的繁殖、移栽、补苗工作。

  (6)、做好抗旱工作:遇到春旱年份,应及时浇水抗旱。

  2、夏季管理:夏初是苗木一年中生长的第一个高峰期,但也是病虫害高发期。此时应加大管理力度,具体管理措施如下:

  (1)、防旱、防涝:遇到干旱天气,要及时进行灌溉。苗木速生期的灌溉要采取多量少次的方法,每次要浇透浇匀,且尽量避开中午阳光最强烈时候浇水(特别是小苗、新栽苗及地被等植物)。此时亦是阵雨多发期,雨前、雨后应及时做好清沟排水工作。

  (2)、除草:夏季是田间杂草生长的旺盛期,必须做好杂草的清理计划,应尽量做到“除早、除小、除了”的原则。并结合使用一些触杀性的除草剂,来达到控制田间杂草的`目的。

  (3)、虫害防治防治:随着苗木的旺盛生长,大量出现危害苗木。此时应加强田间调查,提前做好害虫预测,并及时地、合理地采取防治措施。

  (4)、夏剪:夏剪相对于冬剪来说工作量就较小了,主要做好苗木的抹芽、过密枝的疏剪及分蘖枝的清除工作。如果此时不能及时对苗木采取进行修剪措施,不仅造成了苗木的营养消耗,而且加大了冬剪的工作量,还影响了苗木的品质。

  (5)、追肥:为了满足苗木的旺盛生长需求,应及时地对苗木进行追肥,追肥以速效肥为主。尽量采取沟施、穴施的方法,以提高肥料的利用率。

  (6)、防风:夏季天气风云莫测,大风天气极易给苗木造成损伤,应提前做好大树及新栽苗木防风工作。

  3、秋季管理:秋季管理与夏季管理基本类似,具体管理措施如下:

  (1)、除草:初秋仍是田间杂草猖獗的时候,必须加强田间杂草的清除管理工作,并可结合除草进行田间松土。

  (2)、防旱、防涝:秋季是苗木的生长的第二高峰期,遇到干旱天气应及时进行田间灌溉。遇到秋雨连阴天,应及时排涝。

  (3)、虫害防治:此时仍是蛀杆害虫及地下害虫的高发期,应加强防治力度。

  园林公司管理制度 3

  一、前言

  园林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园林工程设计、施工、养的企业moj。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制本工程。

  二、管理组织机构

  园林设立工程管理部,负责公司工程的管理和监督。工程管理部下设工程管理科、工程监理科、质量检测科和安全保障科。

  三、工程管理程

  1. 工程立项阶段

  在工程立项阶段,工程管理部应当对工程进行初估,确工程的可行性和实施方案,并编制工程计划和预算moj。

  2. 工程设计阶段

  在工程设计阶段,工程管理部应当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工程实际况和客户需求。

  3. 工程施工阶段

  在工程施工阶段,工程管理部应当对施工单位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4. 工程验收阶段

  在工程验收阶段,工程管理部应当组织验收工作,并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和估,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标准。

  四、工程管理要求

  1. 工程管理部门应当立健全的工程管理制度和工作程,确保工程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2. 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和估,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标准。

  4. 工程管理部门应当立安全保障制度,确保工程施工过程安全可靠。

  五、工程管理责任

  1. 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工程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卓越管理网。

  2. 工程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3. 工程监理人员应当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 工程施工人员应当按照规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六、工程管理制度的行

  1. 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对本制度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全体员工掌握本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2. 工程管理部门应当期对本制度进行估和修订,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3. 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对本制度的行况进行监督和检,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七、结

  本工程管理制度是园林公司保证工程质量和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全体员工应当认真遵守本制度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园林公司管理制度 4

  1、苗圃是园林公司培植苗木、花卉、制作盆景的.绿化基地,贯彻以绿养绿方针。

  2、苗圃必须为本公司园林工程服务,同时也要为社会绿化活动服务。

  3、苗圃应充分利用自身条件,开展新品种选育和引进。

  4、苗圃的所有名贵花木必须建立账册,详细记明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出入苗圃时间、去向等情况。

  5、苗圃不准存放私人花卉。

  6、苗圃工作人员严禁私自将各类苗木、花卉、盆景等带出苗圃,违者处以原价五至十倍罚款。

  7、苗圃负责园林公司绿化工程所需各种优质、珍贵和美观的顶级苗木及花卉的选购、定植、展示、养护和营销。

  园林公司管理制度 5

  为更好地为住户创造一个生态的生活环境,加强我小区区园林绿化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具体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小区绿化管理实行职责包干制,包干单位要做好本小区的绿化维护工作,负责管理好本小区内的花、草、树木,严防损坏。

  第二条:包干单位的绿化管理人员及其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努力学习,较全面的掌握园林专业知识;勤奋工作,培育养护好花卉苗木,不得因旱涝虫等引起的花卉苗木死亡事故发生;园区内如发生花卉苗木被盗、破坏等事故,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或保卫处及财务处。

  第三条:园林绿化是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凡已规划与建设的绿地,不得随意占用绿地、改作他用,不得损毁绿地。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做到及时绿化。小区的绿地面积占用地总面积的'比例,要贴合国家要求。各种线路、管路的架设要充分思考绿化,对妨碍绿化的,要想办法转入地下。

  第五条:小区内要做到定期除草,定期松土、定期施肥,定期修剪草皮及绿篱,造型树等,施水要充足,到达水肥充足,花草常绿。地下停车场上大乔木及生长不良的乔灌木应每季度施农家肥一次,绿篱及草皮每年松土1至2次。

  第六条:小区内的虫害治理工作,要以预防为主,平时多检查,按不一样季节容易发生的虫害要及时处理;棕榈科植物,应挂药包,每年(2月、7月)开展不少于2次椰心叶甲虫害防治,并积极配合市政府开展重大植物病虫害防治;使用农药时要控制好比例说明使用,并在小区内张贴施农药的地点及时间。

  第七条:小区内要经常打扫,持续整洁干净。不用的花盆要堆放整齐,绿化工具按指定位置存放。化肥及农药要严格管理和存放,修剪的树枝、叶要及时清理,做到小区内清新、舒适、雅致、美观。

  第八条:为提高小区内居民的绿化意识,区内设绿化知识宣传栏,作到室内摆花,阳台栽花。

  第九条:包干单位建有苗圃(花圃),节假日、喜庆活动应在路口等重要位置摆盆花,用后要及时搬回养护,确保花卉鲜艳茂盛。

  第十条:除本规范外,包干单位应配有专职管理人员,绿化建设和管理应设专门的档案,齐全规范。

  第十一条:区内的所有树木,任何人不得擅自破坏和砍伐。需要砍伐的,务必事先报经上级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具体管理“十不准”。

  (一):不准爬树折枝、采花、扯挖苗木花卉。

  (二):不准摇树、剥皮、刻划。

  (三):不准乱挖乱种、损坏树木根基。

  (四):不准围树搭棚或紧靠树身堆放建筑材料及其他杂物。

  (五):不准在树上牵绳晒物、钉挂物品。

  (六):不准在树下生火烧物或靠近绿篱带燃放鞭炮。

  (七):不准攀登园林建筑和在园林建筑及小品上乱涂乱画。

  (八):不准穿越、践踏绿篱、绿篱带、花坛。

  (九):不准向绿篱带、花坛、草皮内倾倒污水、垃圾及其他杂物。

  (十):不准损坏花坛池围、树木护桩、园林建筑、园林小品及其他一切绿化设施。

  第十三条:电力、电讯等其他线路的安装和施工涉及务必修剪树木时,务必向园区绿化管理部门申报,由园林工人负责修剪,不经许可不得随意乱砍。

  第十四条:对认真执行本制度,植树绿化成绩突出,或检举揭发破坏园林绿化或园林绿化设施行为有显著成绩者,给予表扬或适当的奖励。

  园林公司管理制度 6

  对养护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及目标本单位坚持“养护质量第一”的宗旨,确保植物良好生长势头。

  一组织措施

  1、组织建立现场管理的保证体系,设立以养护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养护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实行质量目标管理。根据养护的特点,明确各岗位工作标准职责,形成一个合理有效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

  2、建立完整的质量检验和监督保证体系:自检、互检,组长复检,技术负责人及单位领导检查。

  二常规养护技术措施

  1、浇水

  (1)浇水工作应视天气情况而定。晴天时,花草、木本植物每天浇一次。阴雨天根据降雨情况确定浇水时间及浇水量,并及时排水,注意防涝。

  (2)清洗大树易把水射到人行处,所以开水枪前要注意行人动态,开启时要短距离起喷(示意过往行人),原则上草地每次喷洒10分钟,其余各处喷洒20分钟。

  2、喷药

  (1)这里所指的喷药,是指大面积全面定期喷射广普性杀虫药作预防措施及杀灭病虫害,要注意用药安全及药物机具的管理。

  (2)准备好高压喷枪、白胶桶及劳动保护用品。

  (3)作业前注意风向,从下风地段开始,先喷高处,后喷低处,带好胶手套、口罩(面罩)。

  (4)注意观察行人动态,做好安全防备工作,严防药液喷射到人。

  (5)每次操作由2人进行,1人开机配药及注意行人动态,1人操作喷枪,两人操作前应预先约定操作动作、信号、手势及旗帜颜色,以便及时联系。

  (6)工作完毕后,注意回收保管好药物并及时清洁好机具,用肥皂洗擦皮肤裸露部分。

  三养护管理内容及技术规范

  1、修剪:

  (1)根据植物的生长特点、地理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范合理修剪,保持树形整齐美观,骨架均匀,树干基本挺直。

  (2)沿路绿化地平面低于路沿平面5厘米左右,绿地内无杂草、无污物杂物、无积水。

  (3)地被植物生长旺盛,修剪合理,无死株、缺档。修剪高度控制在设计要求内,并具有美感,无裸露地面,无成片枯黄。

  2、施肥:

  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每年全面施肥不得少于4次,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保证生长正常。

  3、除草:

  各类绿地、树穴、绿带要结合松土并及时清理各类杂草,杂草率控制在3%以内。

  4、抹芽:

  主要针对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

  5、病虫害防治:

  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防处理,及时采取措施防治,树木基本无病虫害,病虫危害程度控制在3%以下,无药害。

  6、抗旱抗涝:

  旱季及新种植物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冬季期间做好抗旱工作,防止植物受损。

  7、日常监管:

  (1)养护过程中发现的坏死苗木在7日内更换,补植树同原有树种保持一致,有扶架措施,保证补植树成活率达100%。

  (2)无黄土、建筑垃圾裸露,景观绿化带内保持清洁,无明显坑塘及严重积水现象,无妨碍观瞻及安全隐患。

  (3)产生垃圾在当天内自行清运。

  (4)绿地内保持无杂草、无污物、无杂物、无杂藤攀缘树木。

  (5)工作人员着装统一,行为规范。

  (6)保护绿地红线和红线内的花草树木,对任何侵占和破坏行为要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绿化管理部门。经上级批准临时借用的绿地,监督限期内恢复原状,如超过审批面积及数量,要立即上报。

  (7)加强监管,使绿地内没有堆放东西和停放自行车、机动车,没有人力车和机动车驶进草地,没有设摊摆卖,没有在草地上踢球等进行损害花草树木的活动,没有在树上挂标语、晾衣服等现象。

  四对养护管理人员的组织安排

  本单位在实际操作中,将养护分为四个组,即树木及花灌木养护组、专职机械养护组、草坪养护组、植保组。设立养护相关工作岗位。

  (一)养护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1、熟悉一班人的政治思想、技术根基、文化素质、工作态度、思想情绪、生活习惯以及其他切身问题,便于各项工作的开展。

  2、工作前把工程情况、工作性质、质量要求、安全防护、机械设备及分部分项技术问题认真向工人交底,并保留书面资料。

  3、对工人分配生产任务时,必须落实安全措施,完成任务后做好自查自检记录。

  4、技术人员是工作的`排头兵,必须上前一步熟悉有关业务,参加现场劳动,苦活、脏活、重活要于在前头,工作要做到“冲锋在前,撤退在后”。

  5、注意各班组、各工序的密切配合与协调,以总体管养工作大局为已任,做好施工日记等当天资料。

  6、对社会来讲“节约有功,浪费犯罪”,所以工段长一定要率领全体工作人员做到勤俭节约,反对浪费。

  7、对违反工作规律,不利工作质量、安全生产和工作进度的异样情况要勇于出头,坚决制止。

  8、团结就是力量,技术人员是养护工作的核心,所以要特别谦虚谨慎。

  (二)养护管理的作业机构

  要想做到良好养护,达到二级标准,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园林养护二级管养规范规程》、《园林绿化管理标准》、《城市园林绿化技术规范》要求并结合本单位情况实行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以此保证决策权的集中和指挥权的统一,并实行逐级授权、分级管理;进行分工协作,使各项工作组往专业方向发展,保证单位企业总目标和养护组分目标的协调,各个职能机构在行动上配合协调,职能部门与主管人员之间工作协调,整个管理组织保证精干、高效、多功能。

  五管养标准

  1、病虫害防治措施

  (1)应设专人负责病虫害防治工作,加强虫情预测预报,建立植保档案。

  (2)应根据本地区不同树种和不同生长阶段的主要病虫发生规律,制订长期和年度防治计划,采取生物、化学和物理等方法进行综合防治。

  (3)对病虫害采取防治措施时,应十分注意保护天敌。

  (4)应重点防治下列病虫害:

  ①根部病虫害:立枯病、根腐病、根癌病、蛴螬、蝼蛄、金针虫、地老虎、线虫等。

  ②叶部病虫害:锈病、白粉病、褐斑病、黄化病、丛枝病;蚜虫、红蜘蛛、卷叶虫、避债蛾、巢蛾、天社蛾、刺蛾等。

  ③枝干病虫害:腐烂病;透翅蛾、木蠹蛾、天牛、吉丁虫、介壳虫等。

  (7)使用药剂应严格执行国家植物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尤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正确选择药剂,防止植物产生药害。

  ②在有效范围内,宜使用低浓度农药。应注意换用不同药剂,防止病虫产生抗药性。

  ③不得使用高污染、高残毒的药物,提高防治效果。

  ④必须执行植保操作规范,确保人畜安全。

  2、草坪的管养

  草坪二级管养的标准是目的草种生长良好,草坪整齐雅观,四季常绿,覆盖率达98%以上,杂草率低于3%,无坑洼和积水,无裸露地。

  (l)生长势:生长势中等,生长量达到该草种该规格的平均年生长量,叶色浓绿,无枯黄叶。

  (2)修剪:考虑季节特点和草种的生长发育特性,使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

  (3)灌溉、施肥:根据草坪植物的生长需要加强淋水和施肥,保证肥水充足,肥料的施用方法和用量科学,防止过量或不均匀引起肥伤。在雨水缺少的季节,每天的淋水量稍大于该草种该规格的蒸腾量,使含水量保持在:砂土为3—6%,砂壤土为6—12%,壤土为12—23%。需水量大的植物,其土壤含水量一般要求砂土为4.5—6%,砂壤土为9—12%,壤土为18—23%,粘土为22—23%:需水量少且不耐涝的植物,其土壤含水量控制在:砂土为3—4.5%,砂壤土为6—9%,壤土为12—18%,粘土为21—22%。特别在10—2月份要勤淋水多施肥,适当进行根外追肥,使草坪保持优良的长势度过干旱的秋、冬季。

  (4)除杂草:经常除杂草,使混合草坪的目的草种纯度达97%。

  (5)填平坑洼:及时填平坑洼,使草坪内无坑洼积水,平整雅观。

  (6)补植:对被破坏或其它原因引起死亡的草坪植物应及时补植,使草坪保持完整,无裸露地。补植要补与原草坪相同的草种,适当密植,补植后加强保养,保证一个月内覆盖率达98%。

  3、灌木和花卉管养

  灌木和花卉二级管养的标准是标准时生长良好,花繁叶茂,造型美观,具有一定的艺术感和立体感。

  (1)生长势:生长势中等,生长量达到该种类该规格的平均年生长量;树叶健壮,枝多叶茂,叶色鲜艳,下部不光秃,无枯枝残叶,植株基本整齐,花卉适时开花,花多色艳,常年开花植物一年四季鲜花盛开,花坛轮廓完美,无残缺,绿篱无断层。

  (2)修剪:考虑每种植物的生长发育特点,既造型美观又能适时开花,花多色艳:花灌木和草本花卉在花芽分化前进行修剪,以免将花芽剪除,花谢后及时剪掉残花老枝,常年开花植物要有目的地培养花枝,使四季有花。绿篱和花坛整形效果要与周围协调,增强园林美化效果,精雕细刻,产出精品。

  (3)灌溉、施肥:根据植物的生长和开花特性进行合理灌溉和施肥。在雨水缺少的季节,每天的淋水量要稍大于该种类该规格的蒸腾量,使含水量保持在:砂土为3—6%,砂壤土为6—10%,壤土为12—23%,粘土为22—23%。需水量大的植物,

  园林公司管理制度 7

  第一条 为加强居住区绿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居住区绿化水平,根据《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居住区,是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包括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居住区绿地是指为居住用地范围内的居民服务而配套建设的绿地,包括居住区内公园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含屋顶绿地、垂直绿化)。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居住区绿化管理。

  各县(市)和科技园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及其他独立的大工矿厂区的居住区绿地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 居住区建设项目配套绿化设计方案必须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第六条 绿化设计方案审核应以下列法规和规范为依据:

  (一)《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

  (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三)《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设部 建城[1993]784号文件);

  (四)《浙江省城市绿地植物配置技术规定(试行)》(省建设厅建城发[20xx]221号文件);

  (五)《宁波市园林绿化树种规划》(市政公用[20xx]101号文件);

  (六)其他相关规范和标准。

  第七条 绿地设计方案申报时涉及到原有绿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绿化设计方案中说明原有绿化情况,对有价值的原有绿地应当予以保留、利用。

  第八条 居住区建设项目配套绿化的植物种类配置,应当以乡土树种为主,并坚持多样化原则。

  第九条 居住区内(包括别墅),凡属居住区业主共有土地使用权,并经城市规划部门确定为绿地的,原则上不得进行隔离性设置。

  第十条 居住区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应委托有相应绿化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单位设计和施工,并实行质监或监理。

  第十一条 绿化施工应符合下列国家和地方标准:

  (一)《城市绿化工作施工及竣工验收规范》(CJJ/82一99);

  (二)《浙江省园林绿化技术规程》(J10123一20xx);

  (三)其他有关市政公用设施施工规范。

  第十二条 居住区建设项目配套绿化竣工后,应按基本建设程序报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第十三条 居住区绿地竣工验收应当以批准的绿化设计方案和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为依据。

  第十四条 居住区绿地竣工时,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所在区域确定绿地养护管理标准和绿地养护范围。

  居住区绿地养护管理范围为用地红线范围以内的居住区绿地(含用地红线以内居住区围墙以外的绿地)。

  居住区用地红线以内围墙外的绿地,应当按照道路绿地养护管理标准进行养护管理,物业公司养护有困难的,可委托专业养护单位进行养护管理。

  第十五条 居住区绿地养护责任按下列规定确定:

  (一)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公司负责养护;

  (二)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辖区街道办事处负责养护。

  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成后居住区绿地的监督和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十六条 经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原围护性隔离用地范围内的`绿地,养护责任按下列办法确定:

  (一)物业公司和住户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绿地养护协议的,以协议为准;

  (二)没有协议的,按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确定。

  第十七条 居住区绿地改造设计方案应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居住区绿化改造不得改变原有绿地性质和减少原有绿地面积。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变原有绿地性质或减少绿地面积的,应当按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批,并办理易地绿化手续。

  第十八条 绿地养护责任单位有义务对占用、毁坏绿地及其他损坏居住区绿化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并及时报告所在地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 养护责任单位未履行职责造成绿化损害的,由绿地养护责任单位负责赔偿损失。

  第二十条 居住区内发现有占绿、毁绿及其他损坏绿化和绿化设施的行为,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调查取证,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可按照《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责任或人员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xx年3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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