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08 23:44:38 秀凤 制度 我要投稿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精选23篇)

  在现在社会,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精选23篇)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

  一、新工人入场,必须接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二、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好安全帽。

  三、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稳定,及时完善护壁加固措施。

  四、危险部位的边沿,坑口要严加栏护,封盖,及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灯。

  五、按规定设置足够的'通行道路,马道和安全梯。

  六、装卸堆放料具,设备及施工车辆,与坑槽保持安全距离。

  七、大中型施工机械(吊装运输碾压等)指派专职人员指挥。

  八、小型及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

  九、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十、临时用电,执行三相五线制和三级漏电保护。由专职电工人员进行检查和维护,临时拉线要妥善保护。

  十一、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十二、急救中心电话:120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2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措施

  1、具体防火措施如下:

  1)对每个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此项在员工进场时已进行。

  2)每周六定期召开员工会议强调防火安全的重要性。

  3)现场专职质安员随时检查,如发现不满足动火要求马上整改。

  4)凡烧焊人员要求有焊工操作经验及上岗证。

  2、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1)施工班组需要动火前,必须按动火审批程序,先由施工班组长对施工现场进行考察,符合动火条件后,由施工班组长按规定填写动火申请表,再由施工员和项目部经理签名审批。动火证有效期最长不能超过一个星期,对于超过一个星期以上的动火点,要重新办理动火证。

  2)动火点的监督检查措施:动火前必须做到八不,动火中必须做到四要,动火后坚持做到一清。

  3、所有动火人员动火前必须做到八不:

  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能动火。

  2)周围的易燃物未清除干净不能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设备或材料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能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和管道,未经洗刷干净和排除残存的油质不能动火。

  5)凡盛过气体,受热膨胀后会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能动火。

  6)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现场所有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不能动火。

  7)在高空进行焊接切割动火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干净或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能动火。

  8)未有配备相应的、足够的灭火器材前不能动火,要做到四有:即要备有水桶、收集电焊条杂物桶、防火档板、灭火器。

  4、施工人员在动火前必须做到四要:

  1)施工人员在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并报告施工员处理。

  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并马上打119报警电话报警。

  4)施工人员在动火前需办理动火申请表,并经主管批准同意。

  5、所有动火人员在动火后坚持做到一清: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认安全后才能离开现场。

  6、项目经理要经常教育全体员工爱护消防器材,并掌握其使用方法,保证消防器材时刻处于有效的可用状态,发现火灾必须速打火警电话119,并积极组织所有人员进行灭火。

  7、凡是故意损坏消防措施器材及消防警示标志,或者撕毁消防器材的有效日期,私自拆除消防警示标志,挪用消防器材和设施,警示牌的个人,将予以严厉处罚。

  1)项目经理部须加强对参与施工人员的消防意识教育和消防指导,认真贯彻消防制度,经常开展消防活动,定期进行防火检查。

  2)工地设立联防小组,以预防为主。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备。工棚、更衣室、料具间等临时设施均应适的灭火器具。

  3)施工现场应严格按《施工现场防火规定》等文件规定进行施工消防工作,定期检查灭火设备和易燃物品的堆放处,消除火警隐患,休息室,更衣宿舍更要注意防火。

  4)加强对电焊,气焊设备的整治,要注意防火防爆,现场动用明火前,必须按规定办妥动火证,并加强防范工作。要进行焊割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5)建立动火审批制度。动用明火前要预先申请,经批准后才可进行,操作时要带好特殊工操作证、动用明火审批许可证和灭火器,并落实动火监护人和监护措施。

  6)非电工严禁擅自拉接用电器具,拉设电线。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和煤油炉等明火器具。

  7)消防器材不得挪用作它用,周围不准堆物,保护道路畅通。在每层施工楼面内设置灭火机,在结构阶段设专用消防灭火机、水源。

  8)重点部位必须建立严禁吸烟、动火等有关规定,有专人管理,落实责任,按规范设置警示牌,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3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开工前按施工组织设计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险距离,均应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4、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5、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6、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7、发现火警时候,都应迅速准确地报警积极参加扑救。

  8、负责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9、定期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难于消除的隐患要限期整改。

  10、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4

  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具备以下消防安全条件

  (一)施工现场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建筑工地周围要满足消防车通行、停靠和登高作业要求,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和障碍物,材料堆场应满足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要求;建筑物内应设置标明疏散楼梯间和安全出口的临时醒目标志,视情安装楼梯间和安全出口的临时应急照明。

  (二)施工现场要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给水设施。施工现场应按照总平面设计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保证管网压力和流量,应随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临时消火栓,配备水枪水带,消防干管设置水泵接合器,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

  (三)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和在建高层建筑的各个楼层,应在明显和方便取用的地方配置适当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沙袋、救生绳和简易防毒面具等消防器材。

  (四)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员工宿舍区与明火作业区、生活用火区应当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员工宿舍内电气线路敷设应符合规范要求;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五)建筑外墙搭建的脚手架、围护网等所用材料应为不燃或难燃材料。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满足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制定下发的《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要求。

  二、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并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动用明火必须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需要进行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应有具体防火防爆措施;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严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防火部位,实行严格管理。

  三、加强施工现场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施工人员上岗前的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以下消防内容: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提高施工现场人员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落实防火检查巡查,消除火灾隐患

  施工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采取整改措施。施工单位防火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施工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等。

  五、加强初期火灾扑救和疏散演练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的规定,建立施工现场消防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施工人员及时报警、扑灭初期火灾和自救逃生能力。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5

  施工安全守则

  1、未带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工地设定指定吸烟处,其它区域严禁吸烟。

  3、工地严禁烧火取暖,油漆等易燃物要远离火源。

  4、工地施工动工前,配电箱一定要有漏电保护装置,机具用电必须配插头、插座,否则不得动工。

  5、严禁穿拖鞋上班,严禁长发者、带手套者操作机械设备,设备用毕要切断电源。

  6、射钉枪应上好专用防护罩,操作时带好防护用具,严禁对人射击。

  7、施工现场的刀、斧、锯等工具,应放在工具箱内。

  8、严禁把东西放置在窗台、阳台上,严禁从窗口往外丢东西,以防坠物伤人。

  9、施工中采用的`梯子、高凳要牢固。吊顶作业时,不得垫高使用梯子和高凳。

  10、宽度≥600mm的吊顶和重量≥2公斤的吊灯,吊柜要用合格的膨胀镙丝加固。

  11、不得擅自改动煤气、液化气、建筑物主下水管道等。

  1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准改动房屋结构。

  13、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并按规范操作规程。

  14、施工队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有关规章制度,随时做防火、防盗等工作。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施工工地现场文明施工事关企业形象,每一个员工都要从我做起,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2、工地现场显著位置悬挂《施工安全守则》《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3、上岗者需持证上岗,必须严格按照工艺流程、工艺质量和材料规范要求施工,确保施工质量优良,进度符合要求。

  4、上岗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条例》,严禁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5、现场原材料必须分门别类码放整齐,专人下料,合理用材提高材料利用率。

  6、搞好现场文明卫生工作,严禁有非施工垃圾存在。每天必须清扫施工现场。

  7、施工过程中注意对成品的保护。

  8、施工现场严禁赌博;严禁打架斗殴;严禁私拿他人财物。

  9、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要保持卫生间干净整洁。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6

  校安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要求

  1、根据省市线路图和时间表要求,校安工程6月底必须完成招投标,7月上旬全面建设;加固工程要求抓住暑假黄金施工时间,力争在暑假期内完工。同时每月20日前上报工程形象进度照片4张以上。

  2、拆除房屋按枞阳教育网财务管理项目建设栏内《关于做好校舍安全工程影像资料采集和留存工作的补充要求的'通知》的要求进行,同时对拆除过程进行拍照并上报校安办。

  3、工程开工后,做好隐蔽工程记录、施工日记,同时拍摄照片(基槽、每层梁柱、封顶等关键性施工环节照片)。

  4、按照合同约定把好钢材、水泥、黄沙、石子等建筑材料质量关,尤其是乙方采购钢材时,学校要派人跟踪监督、验货,同时做好施工现场材料送检和测试等工作。

  5、监理质检人员在验收施工每个工序时,学校要跟踪检查,要求及时认定工程质量情况,并做好记录签字等相关事宜。

  6、学校要确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的人员对项目工程资料收集管理、现场隐蔽工程记录、图片拍摄、对项目经理考勤等各项工作。

  7、工程如发生变更时,要以书面文字形式报校安办,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8、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管理,配合监理和质检人员做好每道工序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9、校安工程是民生工程,实行县长、局长、校长“三长”负责制,层层抓落实管理。项目工程实行法人终身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各校长务必高度重视校安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资料齐全、质量合格、图片拍摄符合要求,把校安工程建设成样板工程、阳光工程和放心工程。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7

  一、各项目部、施工队领导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优产、用户至上。

  二、各项目部、施工队必须有保证工程质量的管理机构和制度,有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性的部位时,必须在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必须按施工规范要求抓落实,保证每道工序和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自检自查,把好质量关,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必须经过公司质安员、建设单位工地代表和设计单位代表验收签证后,方可进行工程隐蔽。

  六、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化验、试验,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行隐蔽工程施工。

  七、建立建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每个工地有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要根据工程进行的进度及时做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保证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公司质安员检查。

  八、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8

  一、施工现场考勤制度

  1、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签到或打卡,工作时间为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如遇紧急事情可需延长工作时间,直到解决问题。

  2、施工方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项目经理请示,填写外出任务单,获准后方可外出。

  3、工程项目经理在现场外出需向部门经理汇报。

  4、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

  5、施工人员事假要向工程项目经理申请,填写请假条,项目经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批示。项目经理事假,一天以内部门经理批准,两天以内分管副总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获准假后方可休息。并送办公室备案。

  6、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由项目经理填根据现场工作情况进行安排,工作完成后项目经理可向公司打报告申请奖金。如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自身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计奖金或报酬,情况严重者给予处罚。

  7、施工人员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三天者予以除名。

  二、施工现场例会制度

  1、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施工现场坚持每周或半周举行一次碰头会,时间由项目经理确定,项目经理及施工队长必须参加公司固定召开的固定例会。

  2、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提交公司工程例会讨论,报部门经理及分管副总批准。例会中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

  4、施工过程中遇到需协调的问题提交现场例会解决。现场例会解决不了的'需在公司例会中提出并解决,例会中及时传达有关作业要求、及最新工程动态。

  三、施工现场档案管理制度

  1、工程项目经理应严格执行档案管理要求,做好资料档案工作。

  2、做好施工现场每周例会记录,临时现场会议记录。

  3、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造册,并填写施工日志。施工班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4、工程中工程量签证单、工程任务书、设计变更单、施工图纸、工程自检资料的整理归档并定期交公司工程行政人员进行归档。

  5、工程中其它文件、资料、文书往来整理后定期交公司工程行政人员进行归档。

  四、施工现场仓库管理制度

  1、材料入库必须经项目经理验收签字,不合格材料决不入库,材料保管员必须及时办理退货手续。

  2、保管员对任何材料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库,登记进帐。填写材料入库单。

  3、材料帐册必须有日期、入库数、出库数、领用人、存放地点等栏目。

  4、仓库内材料应分类存入堆放整齐、有序、并做好标识管理。并留有足够的通道,便于搬运。

  5、油漆、酒精、农药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入危险品仓库。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不得使用明火。

  6、大宗材料、设备不能入库的,要点清数量,做好遮盖工作,防止雨淋日晒,避免造成损失。

  7、仓库存放的材料必须做好防火、防潮工作。仓库重地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8、材料出库必须填写领料单,由项目经理签字批准,领料人签名。

  五、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作业时不准抽烟,工作时间内无特殊情况下,严禁喝酒,否则给予500元/次罚款。

  2、施工现场大小便必须到临时厕所。

  3、材料构件等物品分类码放整齐。

  4、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必须整理成堆,及时清运。做到工完料清。

  5、现场施工人员的着装必须保持整洁。不得穿拖鞋、不得光着上身上班。

  6、现场宿舍必须保持整洁,轮流打扫卫生,生活垃圾,生产废物及时清除。

  7、团结同事,关心他人,严禁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拉帮结伙,恶语伤人,出工不出力。

  六、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新工人入场,道德接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如安全带等。

  2、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关机具设备。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3、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4、使用砂轮机、磨光机时,先检查砂轮有无裂纹是否有危险。切割材料时用力均匀,被切割件要夹牢。

  5、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严禁在高空中没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随意走动。

  7、小型及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注意用电安全。

  8、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9、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9

  一、施工现场根据所处地域情况,设置符合标准的档栏,围栏。

  二、建立健全的保卫消防组织和人员,做到昼夜巡查,不缺岗。

  三、消防用水,消防器材具备充足适用,布局合理,消防设备三米以内不得堆放物品。

  四、消防管道畅通。

  五、临时工棚等设施支搭符合防盗防火要求。

  六、对易燃易爆等物品,要设有专用库房和地点存放。存放领用专人管理,严格手续。

  七、明火作业,采取专人检查批准,实行“用火证”制度,现场禁止吸烟,必要时设置安全的`吸烟场所。

  八、定期进行防盗防火教育,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九、对事故现场做好保护,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十、火警119;匪警110 消防保卫负责人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0

  施工现场值班管理制度:

  1、门卫值班人员上岗时要坚守岗位,敢于劝阻、制止扰乱企业治安秩序的行为,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2、门卫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不得看书、下棋、睡觉或做其他有碍本职工作的事情,不得擅自离岗。亦不得随便让他人代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严禁酒后值班。

  3、进入工地的各种材料,值班人员必须进行认真登记,注明材料数量、车的.种类和车号,并填写日期、装卸材料要登记。

  4、外运材料必须有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门卫值班人员认真查验、登记无误,方可放行。

  5、值班人员要建立交接班记录本,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在交接班时,经接班人员核查无误后,双主签字后方可接班,以便分清责任。

  6、保证昼夜轮流值班,严禁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值班时间不得睡觉喝酒,不断进行巡逻检查,违者罚款100元。

  7、如发现有偷盗者,迅速报警并通知管理人员。

  8、白天值班期间,门卫要负责大门处的卫生环境。

  9、节假日、敏感时期要加强保卫工作。

  10、如因值班期间因值班门卫玩忽职守造成财产损失,项目部视情况的严重性给予值班门卫罚款处理。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一切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其直属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五条建设工程开工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建设单位应当按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

  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设计图纸供应已落实;

  (二)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

  (三)施工单位已确定;

  (四)资金、物资和为施工服务的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

  (五)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已落实。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开工。

  第六条建设单位经批准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两个月内组织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部门说明理由,申请延期。不按期开工又不按期申请延期的,已批准的施工许可证失效。

  第七条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发包单位应当指定施工现场总代表人,施工单位应当指定项目经理,并分别将总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姓名及授权事项书面通知对方,同时报第五条规定的发证部门备案。在施工过程中,总代表人或者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重新通知对方和备案。

  第八条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并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

  场活动。分包单位应当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总包单位可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负责协调该施工现场内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其他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第十条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分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总体部署下,负责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施工单位隶属关系及工程的性质、规模、技术繁简程度实行分级审批。具体审批权限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工程任务情况;

  (二)施工总方案、主要施工方法、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主要单位工程综合进度计划和施工力量、机具及部署;

  (三)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包括工程质量、安全防护以及环境污染防护等各种措施:

  (四)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五)总包和分包的分工范围及交叉施工部署等。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在施工过程中确需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重大修改的,必须报经原批准部门同意。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应当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需要临时征用施工场地或者临时占用道路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

  第十四条由于特殊原因,建设工程需要停止施工两个月以上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当将停工原因及停工时间向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施工中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持说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点、品名、数量、用途、四邻距离的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可使用。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

  第十六条建设工程施工中需要架设临时电网、移动电缆等,施工单位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到施工现场周围地区的单位和居民时,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事先通告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进行地下工程或者基础工程施工时,发现文物、古化石、爆炸物、电缆等应当暂停施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十八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

  计、施工单位共同编制工程竣工图,进行工程质量评议,整理各种技术资料,及时完成工程初验,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施工单位可以将该单项工程移交建设单位管理。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方可解除施工现场的全部管理责任。

  第三章文明施工管理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分包单位确需进行改

  变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活动的,应当先向总包单位提出申

  请,经总包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

  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第二十二条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第二十三条施工机械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的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履盖物和施工标志。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第二十六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第二十七条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施工现场在市区的`,周围应当设置遮挡围栏,临街的脚手架也应当设置相应的围护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第二十八条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施监督检查进,应当通过或者会同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三十条施工现场发生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处理,依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

  第四章环境管理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下列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

  (一)妥善处理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二)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三)使用密封式的圈筒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

  (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五)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

  (六)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

  第三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由于受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事先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五章罚则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施工整顿、吊销施工许可证,并可处以罚款:

  (一)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而擅自开工的:

  (二)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或者管理不善的;

  (三)施工现场的生活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

  (四)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不符合保卫、场容等管理要求的;

  (五)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构成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建工总局1981年5月11日发布的《关于施工管理的若干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按照本规定执行。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施工现场现场火灾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我公司从事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包括外来施工队伍及人员)。

  第二章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合同中应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和分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承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配备或者指定防火工作人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及工程合同,做好以下各项工作做。

  (一)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施工单位的一名行政领导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根据需要明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二)根据建筑工程的规模和火灾危险性,配备专职和兼职消防人员,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组织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方案及处置措施,研究和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四)根据建筑工程规模和火灾危险性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动用明火、危险物品管理、电器使用和消防器材管理等各项制度。施工现场必须按照动用明火的范围、时间和危险程度建立相应的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明火动用的审批手续。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特点设置以下消防安全标志或图示:

  (一)消防设施标志。如:在消防设施、器材附近适当位置,用文字或图例标明名称和使用操作方法;

  (二)提示性标志。如:在显著位置设置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

  (三)警示性标志。如:在危险场所或重点部位设置禁止标志。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二)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三)检查施工现场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情况;

  (四)检查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作业;是否办理动火许可证;是否已经对用火地点周围的易燃、可燃物进行了清除,并配备了灭火器具;

  (五)对施工单位制订的消防安全方案和整改措施进行审查;

  (六)对施工现场存在的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终止合同或停工整改:

  (一)建设工程未按规定进行消防审核同意,擅自施工的;

  (二)施工现场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三)施工单位没有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

  (四)施工单位没有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或随机抽查员工回答准确率低于80%的。

  第九条电工、电焊工、气焊工、危险品仓库保管员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包括消防等内容的安全培训,获得相应的资格证方可上岗。

  第十条施工现场发生火情时,应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并迅速组织力量疏散人员,扑救火灾。

  火灾确认后,应立即上报安全部门。

  火灾扑灭后,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的有关情况。

  第三章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的平面布局应以在建工程为中心,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材料堆放区、仓库区及临时生活办公区、废品集中站等区域,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锅炉房、厨房及其它固定用火作业区应设置在在建工程可燃材料堆场或仓库25m之外。

  (二)氧气、乙炔气瓶、油漆稀料等危险品仓库应设置在施工区、生活办公区25m之外。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设消防车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5m,保证临时消防车能停靠施救。

  第十三条建筑物高度超过24m时,必须落实临时消防水源,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当消防水源不能满足灭火需要时,应增设临时消防水箱。

  第十四条施工人员宿舍不得设置在建设工程内,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设,宿舍内禁止使用功率大于200w的电器设备(包括取暖设备、电加热设备),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宿舍区要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动力线与照明线必须分开设置,并分别选择相应功率的保险装置,严禁乱接乱拉电气线路。施工现场必须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

  第十六条作业人员动用明火前,应消除明火点周围的可燃物,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并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

  第十七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禁止动用明火作业:

  (一)现场操作工没有操作证;

  (二)在动火审批的范围内未履行审批手续;

  (三)操作工不了解动用明火作业现场周围情况;

  (四)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冷却、隔音、隔热的部位,在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

  (五)作业现场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未做彻底清理或未采取有效安全的措施;

  (六)作业现场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

  (七)交叉施工作业中,动用明火对其他施工设备和人

  员安全构成威胁;

  (八)散落的火星对毗连或邻近建(构)筑物安全构成威胁;

  (九)按有关规定必须禁止动用明火。

  第十八条电气焊、切割的弧火花点必须距氧气瓶、乙炔瓶、油类等危险物品及木料等其它可燃材料10m之外,距易爆物品20m之外。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落实防火措施,并应指定专人现场监护。

  第十九条工程施工中使用带有挥发性的易燃材料时,施工现场应良好的通风条件,周围禁止明火。如施工现场自然通风条件不良的,应安装通风设施后方能施工。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同时设立醒目标志。

  第二十一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内禁止随处吸烟、流动吸烟。危险品仓库、可燃材料堆场、废品集中站及施工作业区等处应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

  第二十二条使用易燃、易爆、可燃气体或液体数量较多的施工现场,应选择安全合适的地点建造临时危险物品仓库;使用量较少的,应设临时存放点,并设专人保管。仓库保管员应按当天用量发往施工现场,并做好登记。

  油漆、稀料等危险物品临时存放点应设置在施工作业区以外安全合适的地点,临时存放点与其他部位之间应设有效的防火分隔,并设置明显的标记和禁止明火标志。临时存放点内危险物品的存放量不应超过100kg,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对施工中产生的刨花、木屑以及油毡、木料等易燃、可燃材料应当天清理,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施工剩余的油漆、稀料应集中临时存放,统一处理。

  第四章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四条在我公司所有从事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向我公司安全部上缴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五条消防安全保障金的提取标准为:工程项目造价在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上缴消防安全保障金5千元至1万元;工程项目造价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上缴消防安全保障金1万元至5万元;工程项目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上缴消防安全保障金5万元至10万元。工程竣工经检查验收合格后退还全额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六条对于施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不合格仍违章建设施工的,安全部将扣除消防安全保障金并另对建设单位进行同等资金的处罚。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3

  ⑴、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公安部关于建筑工地防火的基本措施。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建立义务消防组织,现场设消防值班人员,对进场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建立现场安全用火制度;

  ⑵、施工现场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生活区,并保持防火间距,在防火间距中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⑶、现场设有车辆循环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3。5米,严禁占用场内通道堆放材料。

  ⑷、现场设专用消防水管网,配备消防栓,按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生活区分区设防,楼内消防栓随施工进度接高。消防栓处昼夜设置明显标志,周围3米范围内不允许堆放任何物品;

  ⑸、现场临时设施、仓库、易燃材料场和用火处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置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经常维修保养,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⑹、电气设备安全防火要求

  ①、各类电气设备、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线路接头要接实接牢,防止设备、线路过热或打火短路。发现问题要立即修理。

  ②、存放易燃液体、可燃气瓶和电石的库房内,照明线路要穿管保护,库内要采用防爆灯具,开关应设在库外。

  ③、穿墙电线或靠近易燃物的电线要穿管保护,灯具与易燃物应保持安全距离。

  ④、高压线下面不准堆放可燃材料。

  ⑺、使用明火时应注意的问题

  ①、动用明火,要消防干部开具用火证,动火前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手续;

  ②、现场锅炉房要用非燃烧材料建造。烟囱临近锅炉房顶的易燃材料处要采取隔离措施。锅炉房应设在远离易燃材料的地方。如锅炉房下风向有易燃材料场、易燃设施,应在烟囱上装防火帽。

  ③、使用木料烧火时,要随时有人看管,不准用易燃油料点火。用完火要认真熄灭。

  ④、冬季施工室内取暖或建筑物室内保温的炉火,都要经消防人员检查,办理用火手续,发现无证用火的火炉要立即熄灭,并追查责任。

  ⑤、现场设吸烟室,吸烟时必须在吸烟室内,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⑥、现场内从事电焊、气焊工作的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在作业前要办理用火手续,并应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看火人员随身应有灭火器具,在焊接过程中不准擅离岗位。

  ⑦、氧气瓶、乙炔瓶工作距离不小于5米,两组瓶同时明火作业间距不小于10米;

  ⑧、冬季施工采用电热法或红外线蓄热法施工时,要注意选用非燃烧材料保温,并清除其它易燃物。

  ⑻、现场材料堆场防火要求

  ①、木料堆放不宜过多,垛之间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木材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以防自燃。

  ②、现场生石灰应单独存放,不准与易燃、可燃材料放在一起,并应注意防水。

  ③、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应设在地势低处,电石库应设在地势较高的干燥处。

  ⑼、用易燃材料搭设的工棚使用规定

  ①、工棚设置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器材,设蓄水池或蓄水桶。

  ②、每栋工棚的防火间距,城区不小于5米,农村不小于7米。工棚不得过于集中。每一组工棚不准超过12幢。组与组间防火间距不小于10米。

  ③、不准在高压线下搭设工棚,在高压线一侧搭设工棚时,距高压线水平间距不小于6米。工棚距铁路和易燃物库房的距离不小于30米;距危险性较大的用火生产区不小于30米。锅炉房、厨房用明火的设施应设在工棚区的长年下风方向。

  ④、工棚内的高度一般不低于2。5米,棚内应留有通道,合理设置门窗,门窗均应向外开。

  ⑤、工棚内冬季用火炉取暖时,要办用火证,有专人负责用火安全。炉子距室内易燃物不小于1.5米,烟囱出室处要用不燃材料隔挡。火炉旁不准堆放易燃点火物,室内不准存放渣土。

  ⑥、工棚内的灯具、电线都应采用妥善的绝缘保护,灯具与易燃物一般应保持30cm间距,使用大灯泡时要加大距离,工棚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照明。

  ⑽、现场分阶段防火要求

  ①、基础施工阶段:主要应注意保温、养护用的易燃材料的存放。注意工地上风方向是否有烟囱落火种的可能,注意焊接钢筋时易燃材料应及时清理。

  ②、主体施工阶段:主体结构施工时,焊接量比较大,要加强看火。特别是高层施工时,电焊火花一落数层,如果场内易燃物多,应多设看火人员。在焊点垂直下方,尽量清理易燃物。冬季在结构施工用易燃材料保温时,要特别注意明火管理,电焊火花落点要及时清理,消灭火种。电焊线接头要卡实,焊线绝缘要良好,与脚手架或建筑物钢筋接触时,要采取保护,防止漏电打火。对大面积结构保温时,要设专人巡视。结构施工用的碘钨灯要架设牢固,距保温易燃物要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照明和动力用胶皮线应按规定架设,不准在易燃保温材料上乱堆乱放。

  ③、装修施工阶段:在装修施工时,易燃材料较多,对所用电气及电线要严加管理,预防断路打火。在吊顶内安装管道时,应在吊顶易燃材料装上以前完成焊接作业,禁止在顶棚内焊割作业。如果因为工程特殊需要必须在易燃顶棚内从事电气焊时,应先与消防部门商定妥善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冬季装修施工时,凡采用明火或电热法的,要制定专门的防火措施和制度。楼内明炉火要设专人管理,并注意燃料的存放和渣土清理,注意建筑物内空气的流通,防止煤气中毒。

  ⑾、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后的注意事项和急救要领

  现场出现火险或火灾时,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救火方法要得当。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扑救,可用泡沫灭火器或采用隔离法压灭火源,电气设备起火时,应尽快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千万不要盲目向电气设备上泼水,这样容易造成触电、断路爆炸等并发事故。如果电石库起火,千万不要用水灭火,因电石遇水会放出乙炔气,造成更严重的后果,电石库起火时,应用黄砂、干粉灭火器灭火。如果化学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据起火物性质选择灭火方法,同时要注意救火人员的安全,防止中毒。

  现场出现火险时,工长判断要准确,当即不能救的要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

  在消防队到现场后,工长要及时而准确地向消防人员提供电器、易燃、易爆物的情况。火灾区内如有人时,要尽快组织力量,设法先将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组织灭火。

  灭火以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方便查找火灾原因。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4

  1、施工现场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并设置专职安全员。

  2、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主的、有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并组成安全管理网络。

  3、要建立由工地领导参加的包括施工员、安全员在内的轮流值班制度,检查监督施工现场及班组贯彻执行安全制度的情况,并做好安全值日记录。

  4、工地还要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5、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属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情况。同时,工地安全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6、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总包单位应统一领导和管理安全工作,并成立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7、各分包单位根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8、在同一施工现场,由建设单位直接分包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单位除负责本单位施工安全外,还应服从现场总负责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5

  1、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单位均要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将责任制悬挂在办公室的醒目位置,以便于建设单位和各级主管部门检查其执行情况。

  其内容应包括: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工种操作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2、施工现场的安全组织a、一般工程的施工现场基本要求

  (1)平面布置

  (1)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

  运输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各种管道、仓库、加工车间(作业场所),主要机械设备位置及工地办公、生活设施等临时工程的安排,均要符合安全要求。

  (2)工地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置,入口处一般应有(特殊工程工地除外)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牌,并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概况表(或称公告)、安全纪律(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使进入该工地的人,能对该工程的概况有一个基本了解和注意安全的忠告。

  (3)工地排水设施应全面规划,排水沟的截面及坡度应进行计算,其设置不得防碍交通和影响工地周围环境。

  排水沟还应经常清理疏浚,保持畅通。

  (2)道路运输

  (1)工地的人行道、车行道应坚实平坦,保持畅通。

  主要道路应与主要临时建筑物的道路连通。

  场内运输道路应尽量减少弯道和叉点。

  频繁的交叉处,必须有明显的警告标志,或设临时交通指挥(指挥人员或指挥信号)。

  (2)工地通道不得任意挖掘或截断。

  如因工程需要,必须开挖时,有关部门应事先协调,统一规划。

  (3)材料堆放

  (1)一切建筑施工器材(包括建筑材料、预制构件、施工设施构件等)都应该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规定的地点堆放整齐稳固。

  各类材料的堆放不得超过规定高度。

  严禁靠近场地围护栅栏及其他建筑物墙壁堆置,且其间距在50cm以上,两关空间应予封闭,防止有人入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2)作业中使用剩余器材及现场拆下来的模板、脚手架杆件和余料、废料等都应随时清理回收,并且将钉子拔掉或者打弯再分类集中堆放。

  (3)油漆及其稀释剂和其他对职工健康有害物质,应该存放在通风良好、严禁烟火的专用仓库。

  沥青应放置干燥、通气的场所。

  (4)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安全设施如安全网、洞口盖板、护栏、防护罩、各种限制保险装置都必须齐全有效,并且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因施工确实需要移动时,必须经工地施工管理负责人同意,并需采取相应的临时安全措施,在完工后立即复原。

  (5)安全标牌施工现场除应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外,危险部位还必须悬挂按照gb2893-82《安全色》和gb-2894《安全标志》规定的标牌。

  夜间有人经过的坑洞等处还应设红灯示警。

  b、特殊工程施工现场基本要求

  ①特殊工程系指工程本身的特殊或工程所在区域的特殊性或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有特殊要求的工程。

  有的是整体工程属于特殊工程施工现场,也有的仅是分部分项工程属于特殊工程施工现场。

  ②特殊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除一般工程的基本要求外,还应根据特殊工程的性质、施工特点、要求等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基本要求是:

  (1)编制特殊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并向参加施工的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交底。

  (2)特殊工程施工现场周围要设置围护,要有出入制度并设门卫(值班人员)。

  (3)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并认真做好安全日记。

  (4)对于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检测和设置监护。

  如在容器内、地下室,特别是防水、反腐蚀涂料、油漆、爆破、吊装拆除工程和滑模施工等。

  (5)施工现场应设医务室或派医务人员。

  (6)要备有灭火、防爆炸等器材物资。

  c、防火

  ①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应有消防安全要求。

  如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暂设工程(临时建筑)搭建位置、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地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等都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②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

  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

  ③工棚或临时宿舍的搭建及间距要符合防火的规定:

  (1)临时宿舍尽可能搭建在离开建筑物20m以外;

  并不得搭在高压线空线路下方,应和高压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2)工棚内顶高度一般不低于2.5m。

  (3)每幢宿舍居住人数,不宜超过100人,每25人要有一个可直接出入的门,门宽不小于

  1.2,同时门必须向外开。

  (4)一切架空电线均须用固定瓷瓶绝缘,电线穿过墙壁时,必须从瓷管硬塑料管内通过。

  (5)明火作业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可动火。

  (6)仓库、木工棚及易燃易爆物堆(存)放等处,应张贴(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

  (7)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

  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铁锹、安全钩等)、砂箱(池)、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灭火器。

  (8)要建立安全防火责任制,并划分防火责任区。

  d、防爆

  ①爆炸的发生都必须具备一定的备件,例如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的蒸汽或可燃性粉尘,在达到一定的浓度或压力时与空气混合,遇到火源等就会造成爆炸。

  ②建筑施工现场做好防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1)对于引爆物品的储存、保管、领用都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

  (2)各种气瓶的运输、存放、使用,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

  (3)各种可燃性液体、油漆涂料等在运输、保存、使用中,除按规定外,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

  (4)要向操作者及其有关人员,作好安全交底。

  3、施工现场的安全要求

  ①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应视工地的大小设置安全专(兼)职人员或安全机构。

  ②成立项目经理为主的,有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等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并组成安全管理网络。

  ③要建立由工地领导参加的包括施工员、安全员内的轮流值班制度,检查监督施工现场用班组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并做好安全值日记录。

  ④工地还要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⑤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⑥属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本班组持有操作证情况。

  ⑦同时工地安全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总包单位应统一领导和管理安全工作,并成立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根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4、施工单位应具备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

  ①一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土方工程。

  根据基坑、基槽、地下室等挖土方深度和土的种类,选择开挖方法,确定边坡的坡度或采取哪种护坡支撑和护地桩,以防土方塌方。

  (2)脚手架、吊篮、工具式脚手架等选用设计搭设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

  (3)高处作业的上下安全通道。

  (4)安全网(平网、立网)的架设要求,范围(保护区域)、架设层次、段落。

  (5)对施工用的电梯、井架(龙门架)等垂直运输设备,位置搭设要求,稳定性、安全装置等的要求和措施。

  (6)施工洞口及临边的防护方法和立体交叉施工作业区的隔离措施。

  (7)场内运输道路及人行通道的布置。

  (8)编制施工临时用电的组织设计和绘制临时用电图纸。

  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间距设有达到最小安全距离采取的防护措施。

  (9)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措施。

  (10)在建工程与周围人行通道及民房的防护隔离设置。

  ②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对于结构复杂,危险性大,特性较多的特殊工程,应编制单项的安全措施。

  如,爆破、大型吊装、沉箱、沉井、烟囱、水塔,各种特殊架设作业、高层脚手架、井架和拆除工程等,必须编制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

  并要有设计依据、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要求。

  ③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就是考虑不同季节的气候,对施工生产带来的不安全因素,可能造成各种突发性事故,而从防护上、技术上、管理上采取的措施。

  一般建筑工程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技术措施中,编制季节性安全措施。

  其主要内容是:

  (1)夏季施工安全措施。

  夏季气候炎热,高温时间持续较长,主要地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合理调整作息时间,避开中午时间工作,严格控制工作加班加点,高处作业工人的工作时间要适当缩短。

  保证工人充足的休息和睡眠时间。

  对在容器内和高温条件下的作业场所,要采取措施,搞好通风和降温。

  对露天作业集中和固定场所,应搭设歇凉棚,防止热辐射,并要经常洒水降温。

  对高温、高处作业的工人,需经常进行健康检查。

  发现有作业禁忌症者,应及时调离高温和高处作业岗位。

  要及时供应人合乎卫生要求的茶水、清凉含盐饮料、绿豆汤等。

  要经常组织医护人员深入工地进行巡回医疗和预防工作。

  重视年老体弱、患过中暑者和血压较高的工人身体情况的变化。

  及时给职工发放防暑降温的急救药品和劳动保护用品。

  (2)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雨季进行作业,主要做好防触电、防雷、防坍塌的工作。

  a、防触电。

  电源线不得使用裸体导线和塑料线,不得沿地面敷设。

  配电箱必须防雨、防水,电器布置符合规定,电器元件不应破损,严禁带电明露。

  机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采取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手持电动工具和机械设备使用时,必须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工地临时照明灯、标志灯,其电压不超过36v。

  电气作业人员,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b、防雷击。

  高出建筑物的塔吊、井字架、龙门架、脚手架等应安装避雷装置。

  c、防坍塌。

  搞好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的排水工作,防止沉陷倾斜。

  坑、槽、沟两边要放足边坡,危险部位要另外加支掌,搞好排水工作,一经发现紧急情况,应马上停止土方施工。

  (3)冬季施工安全措施。

  冬季进行作业,主要应做好防风、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防亚硝酸钠中毒的工作。

  a、凡参加冬季施工作业的工人,都应进行冬季施工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交底。

  b、烧蒸汽锅炉人员必须要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司炉证后才能独立作业。

  烧热水锅炉的也要经过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c、安装的采暖炉,必须符合要求,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d、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雪,应停止高处作业和吊装作业。

  e、搞好防滑措施。

  通道防滑条损坏的要及时修补,对斜道、通行道、爬梯等作业面上的霜冻、冰块、积雪要及时清除。

  f、加强用火申请和管理,遵守消防规定,防止火灾发生。

  g、现场脚手架、安全网,暂设电气工程、土方、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

  5、安全生产教育

  (1)目部对新进场的工人和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2)电工、焊工、架工、爆破工、机操工及起重工和各种机动车车辆司机等特殊工人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治知识教育;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要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4)当前的安全情况和有关法规;

  (5)事故的经验和教训。

  6、安全生产检查内容:查思想、查制度、查机械设备、查安全设施、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使用、查伤亡事故的处理。

  隐患处理: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进行登记,同时发出整改通知,要求按定人、定期限、定措施立即整改。

  并要进行复查。

  7、伤亡事故的处理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领导。

  发生重伤或重大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将事故概况用快速方法分别报企业主管部门、行业安全管理部门。

  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并按下列步骤进行:

  (1)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组织调查组;

  (3)现场勘查(做出笔录、现场拍照、现场绘图);

  (4)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

  (5)根据对事故分析的原因,制定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

  (6)事故的审理和结案。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6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一)项目部应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综合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操作制度,以及各级领导、各级职能科室、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对安全工作应负的相应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项目经理是项目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组织工作,

  主要职责是:

  ——确定安全管理目标,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机构各级的管理贵任和权利,依据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高度重视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进行安全生产的宜传教育工作。

  ——开展危险源辨识和安全性评价,组织安全检查,处理安全事故。

  二、安全生产资任制的落实

  (一)项目经理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组织并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监督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机械设备、设施验收等各项制度的实施。

  (二)项目总工程师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参加并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编制、审批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工程中所涉及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三)工长(施工员)对项目部的分承包方(劳务队或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针对工程施工特点,向项目部的分承包方(劳务队或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履行签字确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四)安全员负责按照有关安全规章、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

  (五)机电安装工程的项目经理,要主动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对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执行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制定落实好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承担对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责任.分承包方的劳务队长或班组长要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每天做好班前教育,并履行签字手续,把安全生产的责任分解到每个职工身上。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7

  为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处于受控状态,特制定本办法。

  一、职责分工

  1、公司授权派驻工地工程师(简称甲方代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管理与实施。

  2、工程施工方(简称乙方)负责对甲方下达的指令或需由乙方签证的文件的签证。

  3、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施工场所签证的测量及核实。

  二、签证工作内容

  1、基础开挖超出设计要求时,必须进行签证确认。

  2、合同以外的土方工程。

  3、施工图和设计变更以外的工程内容。

  4、甲方确定的必须通过签证才予以确认的。

  5、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必须签认的。

  6、法律、法规及现行有效标准规定必须签证的。

  三、现场签证参加人员

  甲方代表、甲方预算员、乙方代表、监理单位代表。

  四、现场签证单填写要求

  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测量后填写,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签字,后补签签证单。现场签证单一式四份,甲方工程部、财务部、监理单位、乙方各留一份,现场签证单必须在一个星期之内四方签字盖章完毕,否则签证单视同无效。在工程签证中原则上不得以点工形式出现。如有特殊原因需发生点工且数量较大时,必须由主办人员所在的'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五、现场签证程序

  1、乙方提出签证申请甲方、监理单位同意进行签证甲方代表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进行工程量测量、签字确认。

  2、乙方填写现场签证单(现场签证单必须使用国家统一标准规范表格)各单位必须签字盖章并留存乙方对签证单做一份完整预算作为结算依据。

  六、签证的效力

  1、乙方应予提报签证的文件,但未经甲方签证的,均属无效。已实施未经签证所产生的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对甲方的指令确有异议(拒签),在甲方坚持要求执行时,乙方应予以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拒不执行指令而造成的损失则由乙方承担。

  2、凡签证责任人未按法律、法规、现行有效标准及合同约定时间内对对方提出的文件予以签证或签复的,应视为要求已被确认,由此产生的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3、本办法为甲乙双方在合作中的经济或法律责任界定的依据,包括返工、返修、停工损失、延误的工期及其他经济损失。

  七、例外处置

  1、必要时,甲方可发出口头指令,施工方对甲方的口头指令应予以执行。但乙方应在48小时内提出书面文件,甲方必须签证确认。

  2、在特殊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下达指令的要求,并将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48小时内不予下达或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及顺延的工期,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

  八、附则

  本办法自行文之日起执行。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8

  一、总则

  为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提高施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

  二、施工准备管理

  施工单位应在进场前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等,并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批。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组织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材料进场,并进行合理布置。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在施工单位进场前,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确保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

  三、施工质量管理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做好工序交接和质量检验工作,对不合格的工序和产品应及时进行整改。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质量专项检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四、施工安全管理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安全专项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五、施工进度管理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批。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进度的控制,按照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进度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进度专项检查,对发现的进度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六、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

  施工单位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环境保护设施,如沉淀池、垃圾桶等,对施工废水、废渣和垃圾进行妥善处理。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七、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施工单位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做到施工现场整洁、有序。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文明施工设施,如宣传栏、休息室等,为施工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不文明施工行为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八、附则

  本制度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9

  一、施工组织管理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合同要求组建项目经理部,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确保施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分工,加强内部协调与沟通,提高工作效率。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安排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材料,确保施工资源的充分利用。

  二、质量控制管理

  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质量目标和质量控制计划,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控制,严格执行进货检验制度,确保使用的材料和设备符合质量要求。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工序交接制度和质量检验制度,确保每道工序的质量符合要求。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质量专项检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三、安全管理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制定安全目标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安全专项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四、进度管理

  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要求和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批。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进度的控制,按照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及时调整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进度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进度专项检查,对发现的进度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五、环境保护管理

  施工单位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管理,设置必要的环境保护设施,如沉淀池、垃圾桶等,对施工废水、废渣和垃圾进行妥善处理。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六、文明施工管理

  施工单位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做到施工现场整洁、有序。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设置必要的文明施工设施,如宣传栏、休息室等,为施工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不文明施工行为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七、资料管理

  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资料管理制度,配备专职资料管理人员,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及时将工程资料移交建设单位和档案管理部门。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工程资料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八、附则

  本制度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20

  一、施工人员管理

  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人员档案,记录施工人员的基本信息、培训情况和工作表现等。

  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施工人员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为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施工设备管理

  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设备档案,记录施工设备的基本信息、维护保养情况和使用情况等。

  施工设备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特种设备必须经过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施工设备的安全运行。

  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设备的使用,提高施工设备的利用率。

  三、施工材料管理

  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材料管理制度,明确施工材料的采购、验收、储存和使用等环节的管理要求。

  施工材料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施工材料。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材料的储存管理,按照施工材料的性质和要求进行分类储存,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不受影响。

  施工单位应合理使用施工材料,避免浪费和损失。

  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职责和要求。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施工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施工现场质量管理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明确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的职责和要求。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

  施工单位应建立质量追溯制度,对出现质量问题的部位进行追溯,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六、施工现场进度管理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进度管理制度,明确施工现场进度管理的职责和要求。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进度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进度问题。

  施工单位应建立进度调整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施工进度计划。

  七、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明确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的职责和要求。

  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如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和废水排放等。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

  施工单位应建立环境恢复机制,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环境恢复。

  八、附则

  本制度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21

  一、总则

  为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提高施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

  二、人员管理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组织机构,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

  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的第一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进度等全面负责。

  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岗位技能和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鞋等个人防护用品,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

  严禁酒后作业、带病作业和疲劳作业。

  三、质量管理

  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质量目标和质量控制措施。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和降低质量标准。

  加强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控制,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建立质量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对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施工,必须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四、安全管理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目标和安全保障措施。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消防器材。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五、进度管理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合同要求,制定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组织施工。

  建立进度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进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调整施工进度计划。

  加强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影响施工进度的问题。

  合理安排施工资源,确保施工进度不受影响。

  六、文明施工管理

  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卫生,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减少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合理布置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生活设施和办公设施,为施工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文明施工教育,提高其文明施工意识。

  七、附则

  本制度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22

  一、施工准备阶段管理

  施工单位在进场前,应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等相关文件。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组织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场地和施工条件,进行现场布置和施工准备工作。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组织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准备工作进行检查,确认具备开工条件后,下达开工令。

  二、施工过程管理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质量、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检验制度,对每道工序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对隐蔽工程的验收管理,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进度的.管理,按照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协调管理,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三、竣工验收阶段管理

  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应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组织对工程进行初步验收,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施工单位应按照整改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施工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资料和竣工结算报告。

  四、其他管理规定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盗窃和破坏。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减少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做到施工现场整洁、卫生、有序。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合同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结算和支付。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23

  一、施工组织管理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要求,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等。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确保施工现场管理有序。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

  二、质量管理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标准,加强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控制,严格执行进货检验制度,确保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合格。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工序的质量控制,严格执行 “三检” 制度,即自检、互检和专检,确保每道工序的质量合格。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和验收,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三、安全管理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施工过程的安全控制。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消防器材。

  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验收,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

  四、进度管理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合同要求,制定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进度的控制,定期对施工进度进行检查和调整,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工程进度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进度检查和协调,及时解决影响工程进度的问题。

  五、文明施工管理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做到施工现场整洁、卫生、有序。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文明施工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文明施工意识。

  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减少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定期组织文明施工检查和评比,促进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

  六、资料管理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资料管理制度,明确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要求。

  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资料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工程资料,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施工单位应在工程竣工后,及时将工程资料整理归档,并按照规定移交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工程资料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工程资料检查,确保工程资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装饰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03-16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大全05-29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9篇04-17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9篇)04-17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0-20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精选22篇)12-13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5篇03-26

工程施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12-28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