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转让合同

时间:2023-04-20 18:42:30 转让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资产转让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资产转让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热门】资产转让合同

资产转让合同1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_____

  住所:_____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_____

  住所:_____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年日在(地点/城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整体资产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万元整体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整体资产。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整体资产。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整体资产是甲方合法拥有的整体资产,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整体资产,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整体资产后,其在而转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三条、盈亏分担:

  本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投资人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分享本企业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费用负担:本次整体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企业名称)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20xx年x月x日

  20xx年x月x日

资产转让合同2

  转让方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本合同(指甲方为购买正在建造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商品房,于______ 年____月____日与_______________公司签订的商品

  转让方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本合同(指甲方为购买正在建造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商品房,于______ 年____月____日与_______________公司签订的合同,该预售合同已登记备案)权益达成如下约定:

  第一条 关于转让价款的约定

  第二条 关于权利、义务转移的约定

  第三条 关于房屋的约定

  甲方已征得/书面通知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将已预购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商品房转让给乙方。待房屋交付时,乙方凭本合同权益书即可与 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如不能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则有甲方承担责任。

  本书自双方签字/经________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 期: 日 期:

资产转让合同3

  转让方(下称甲方):

  受让方(下称乙方):

  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协作,就甲方固定资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位于予乙方。

  2、甲、乙双方确认,在交割日甲方将上述全部固定资产向乙方转让。

  3、双方协商一致的转让交割日为: 年 月 日 时。

  4、自本协议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5、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本资产协议结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人民币作为固定资产转让价格;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全额支付。(以甲方银行到账为准);

  6、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7、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各自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8、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立即生效。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进入位于 的`办公场所内挪动任何转让给乙方的固定资产。

  9、特别声明:乙方只受让甲方转让的固定资产,乙方不承担甲方任何债务,同时甲方保证转让给乙方的所有固定资产的合法性及唯一性,甲方保证乙方自交割日起为甲方转让所有固定资产的唯一合法所有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资产转让合同4

  固定资产转让协议书

  出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为更新设备,决定对公司的部分固定资产进行转让。

  2、乙方同意依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受让甲方上述资产。

  为进一步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充分协商,就转让的具体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转让资产的范围

  1、甲方本次向乙方转让的资产为甲方拥有的部分固定资产(详见附件清单)

  第二条 转让对价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无偿将该批固定资产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 转让交易日

  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固定资产,其交易日确定为20xx年3月26日。

  第三条 转让资产的交付

  甲方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15日内,将本合同项下转让的资产交付乙方,双方应当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第四条 承诺与保证

  1、 协议内双方的声明以及叙文的内容均是真实、准确、完整且无误导性的;

  2、 甲方在本协议签署日之前没有在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

  置、保证或任何第三方权益;

  3、 本协议项下的资产转让事宜将根据甲方《公司章程》规定,报甲方管理层审议批准;

  乙方受让也须相关人授权同意。

  4、 自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资产交付之日起,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资产的所有权即属于乙

  方,转让资产的风险亦同时转由乙方承担。

  5、 在需要时,双方将签署并作出一切文件及行为,以使本协议规定的资产转让行为在

  法律上生效。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资产,逾期超过三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由违约方负责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

  如对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变更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双方均应依照规定办理。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资产转让合同5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称“中国”)_________市订立: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鉴于:甲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乙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外商独资企业;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促使甲乙双方之间资产转让的顺利完成。就甲方资产转让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

  1.交割评估基准日:指为确定转让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对转让资产进行最终评估、审计的日期。即满足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所有条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交割日:指本协议所述的转让资产由甲方转移至乙方所有的日期,即满足本协议第八条第4款规定的所有条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3.评估基准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资产评估报告: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转让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副本见附件一),由_________资产评估公司编写。

  5.转让资产:依据本协议第三条,甲方应转让给乙方的所有资产,包括于资产评估报告列明的有关企业的(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以及未列入资产评估报告,而乙方拟向甲方收购的流动资产)和与资产相关的经营业务。

  6.相关期间:自评估基准日(含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不包括交割日)之间的期间。

  7.工作日:即星期一至星期五(公众假期除外)。

  8.附属企业:就本协议各方而言,由该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控制是指任何人士籍着持有股权、出资额,行使投票权、董事任命权或依据合同或其他方式所拥有的决定另一方决策及事务的权力。

  9.有关物业:资产评估报告内列明的有关企业拟转让予乙方的,有关企业已或将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或房屋所有权的土地和/或房屋,其详情见附件二。

  第二条 资产转让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同意在本协议所规定的交割日将有关企业的转让资产转让予乙方。

  2.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自甲方受让有关企业的转让资产。

  3.自本协议第八条第4款所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甲方则不再享有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权利,也不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甲方有义务尽量协助乙方完成有关的必要的法律手续。

  4.自交割日起,乙方及其授权人士将完全接管转让资产,并使用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 转让资产

  1.固定资产:甲乙双方同意,有关企业所拥有的拟向乙方转让的全部固定资产包括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资产评估报告内,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固定资产。甲乙双方确认,在交割日,甲方将上述全部固定资产作为转让资产向乙方转让,包括:

  (1)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2.流动资产:为了生产持续性发展的需要,本协议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而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拥有的有关的库存材料、产成品、在制品及配件仓库存零配件。

  第四条 产品售后安装及其它售后服务的安排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所述的交割日前,对甲方签署的并已履行交货义务,但依据合同、协议的规定或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合同、协议并未有规定),甲方仍处于承诺履行产品的售后安装或其它售后服务义务期间的销售合同、协议,自交割日后,应由乙方代替甲方持续履行上述产品的售后安装及销售合同、协议所约定的其它售后服务。

  2.为确保乙方持续履行前款所述的产品的售后安装及其它售后服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_________公司对交割日的预提安装费、售后服务费进行审计确认。乙方在依据本协议第七条第3款所述方式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格时,应自转让价格中扣除上述经确认的预提安装费、售后服务费。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交割日为起算日,在自交割日起的第_________个公历年度届满之日,由_________公司对实际发生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用进行审计,该审计数据为终局数据。如经审计,依据本条上款由乙方预提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的总额超出实际发生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用的总额,则乙方应在_________公司出具审计数据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超出部分的价款返还甲方;如经审计,乙方预提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的总额不足支付实际发生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用的总额,则甲方应在公司出具审计数据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将不足部分的价款支付予乙方。

  第五条 商标的使用许可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保证给予乙方有偿使用有关商标的使用许可,具体安排以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内容为准。

  第六条 劳务安排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交割日后,对于有意成为乙方职员的有关企业的员工,有关企业将解除与其签署的劳动合同,而由乙方予以全部留用并与其签署劳动合同,与乙方员工享受同等待遇。具体安排以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的《劳务安排协议》的内容为准。

  第七条 转让价格、支付的时间及方式

  1.根据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确认的资产评估结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固定资产转让价格的基础。在交割评估基准日,甲、乙双方将根据本条下款所述原则对交割评估基准日的转让资产进行调整。经过上述调整后的固定资产的转让价格与流动资产的转让价格总额将作为乙方收购转让资产的转让价格。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依据下述原则确定转让资产的转让价格:

  (1)固定资产:对列入资产评估报告内的固定资产,以_________元人民币为转让价格的基础,根据甲方_________年执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率,扣除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交割评估基准日的折旧额作为固定资产的转让价格。

  (2)流动资产:流动资产转让价格的确定,应参考_________公司于交割评估基准日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及依据国际会计准则分别进行审计、确认的数据,由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一公平、合理的市价。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以代替甲方偿还截止交割日,以甲方为债务人的有关债务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格,惟上述有关债务截至交割日的本金及利息(如适用)的总额累计应相等于转让价格总额扣除依据本协议第四条第2款经_________公司审计确认的预提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有关债务的债权人名单及相关资料由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

  第八条 交割评估基准日与交割日

  1.在交割评估基准日,下述条件必须全部获得满足:

  (1)甲方就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行为获得有关贷款银行的书面同意;

  (2)甲方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保证取得有关物业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所建房屋、建筑物的权属证明文件;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特许经营权转让合同 ·商标转让合同 ·房屋转让合同

  (3)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行为及_________资产评估公司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评估基准日,就转让的固定资产部分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获得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正式批准;

  (4)根据中国法律及法规,所有按本协议就有关资产转让及本协议提及的.其他交易及安排而应取得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的原审批机关的批准及其他一切审批、同意、豁免和授权均已取得及一切有关文件均获签署。

  2.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当天,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份令乙方满意的独立中国律师出具的中国法律意见书证明及确认,本条上款所列条件已全部获得满足。

  3.如自甲、乙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本条第1款所述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应获得满足的条件仍未能获得完全满足,则在甲、乙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之日的下一年度的同一日期(不包括该日)后,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提出解除本协议。

  4.满足下列条件时,转让资产即可在交割日合法交割:

  (1)本条第1款所述的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应满足的所有条件完全得到满足;及

  (2)根据本协议第三条、第七条的规定,本协议双方经过评估师、会计师所进行的评估、审计,已就转让资产的价格及与转让资产相关的一切交易、安排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意见。

  5.甲、乙双方确认,本条上款所述所有条件,均应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包括该日)后的30个工作日内满足。

  6.如本条第4款所述的所有条件在本条上款所述的期间内仍未能得到全部满足时,则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提出不收购流动资产。

  7.在交割日当天,乙方应向乙方同意替代甲方偿还的有关债务的债权人发出乙方代替甲方承担有关债务的通知书,甲方应确保上述债务的债权人自收到上述通知书后(包括该日)的十四个工作日内,对通知书加以书面确认。如在上述期间内,债权人仍未能对通知书加以书面确认,对未能获得确认的债务部分,乙方不承担偿还义务,直至甲方促使该部分债务的债权人对通知书加以确认,而甲方应自行承担自债权人收到通知书后的第十五个工作日(包括该日)至债权人对通知书加以确认之日(包括该日)的,该部分债务所产生的利息及一切费用。

  8.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相关期间甲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由_________负担。

  第九条 甲方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2.甲方对有关资产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及控制权,有权签署本协议并转让有关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而该等资产或与该等资产相关的任何权益,不受任何优先权或其他类似权利的限制。乙方于本协议所达成的资产转让完成后将享有作为转让资产的所有者应依法享有的一切权利并可依法转让、处分该等资产,并不会因其成立文件或中国法律的规定而受到任何扣压、抵押和负担或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就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及其它交易、安排而言,仅需获得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批准,以及有关贷款银行及有关担保人的同意。

  3.甲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中国外商独资企业,其根据中国法律有权拥有并经营其目前正在拥有并经营的一切资产和业务。甲方已经分别取得其设立及经营业务所需的一切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所有这些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均为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就甲方所知,在经营范围内,概无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事件发生。

  4.甲方保证合法拥有其目前正在拥有并在本协议所述交割日之前继续拥有的全部转让资产。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并不存在任何对上述资产及权益的价值及运用、转让、处分这些资产及权益的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的抵押、担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利或其他限制。

  5.甲方保证,截止本协议签署日,以及直至本协议所规定的交割日,制造、销售或以其他方式经营的产品,没有并将不会侵犯任何专利、设计、版权、商标或类似的知识产权,并无任何人士提出与上述产品有重大关系的权利要求。

  6.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或裁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程序。

  7.与甲方在交割日以前正在经营的业务有重大关系的一切商标、专利、设计、版权或其他类似的工业产权均系合法取得,收益权由甲方合法享有而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但为维持该等权利所需依法缴纳的费用除外)。截止本协议签署日,该等权利并未受到侵犯,也未以任何形式许可或授予第三人。

  8.甲方一切按照中国法律和行业惯例应该保险的财产,在本协议签署日均已投保,且该等保单在本协议签署日仍然有效。甲方保证在交割日前不采取任何行为,亦不忽略任何行为,使上述保单成为无效或可能成为无效并保证在交割日后,促使有关保单的保险人同意将保单之投保人、受益人变更为乙方。

  9.截至交割日,甲方并无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业条件的生产、经营合同或安排并因此对转让资产的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0.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对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补交任何税费,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对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担或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11.银行及其他贷款或负债

  (1)除已在经_________公司审计的有关企业_________年度的资产负债表中明确披露者外,甲方并无其他涉及转让资产的未偿还贷款、或有负债及其他形式的负债;

  (2)甲方并无在本协议签署日前收到任何债权人书面通知,将强制性地处置任何部分的转让资产;

  (3)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并无设置任何影响其全部或部分业务或转让资产的抵押、保证、质押或其他方式的第三者权益,或其他可能导致前述事件发生的任何协议、安排或承诺;

  (4)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并无任何人士就转让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行使或声称将行使任何对转让资产的状况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权利;亦无任何直接或间接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争议。

  12.甲方没有一旦披露便会影响到签订本协议或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原意被改变的事实未向乙方披露。

  13.于交割日,甲方的厂房、机器、工具及其他设备均处于良好的运作及操作状态,并经定期及适当保养及维修。

  14.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的知情人士对有关交割日前的有关企业或其附属企业之商业或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对外透露或基于商业的目的使用上述秘密。

  15.在交割日后,甲方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本身经营、或透过合营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其他权益)参与任何对乙方的业务实际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16.甲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乙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资产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17.甲方为有关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所有权的实益拥有人及拥有有关物业妥善的及可在市场上出售的业权。有关物业并不受任何按揭、抵押、租赁、许可权或其他负担或任何第三方权利、条件、指令规则或其他限制所影响或需要得到任何第三方同意或向第三方支付金钱补偿,而将会或可能会对上述物业的价值或对有关企业使用、转让或出售上述资产的能力造成重大不良后果。

  18.即使在交割日后,上述声明、保证及承诺将继续有效。

  第十条 乙方承诺、声明及保证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承诺及保证如下:

  1.乙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外商独资企业。

  2.乙方有充分的权利进行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除需获得其董事会对该资产转让的正式批准外,乙方已经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其他一切合法授权。

  3.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第十一条 保密

  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的明文规定或要求外,未经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后,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企业的商标使用、劳务合作事宜,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并在交割日前达成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2.在交割日后,当发生针对甲方或乙方,但起因于交割日前有关企业或其附属企业的经营活动,而在交割日前未曾预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债务纠纷或权利争议时,甲方同意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使转让资产或乙方免受损失。若该等纠纷或争议对转让资产或乙方造成任何损失,则甲方同意作出赔偿。

  第十四条 生效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1.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由法庭裁决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管辖。

  第十七条 协议权利

  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依本协议所享有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各方的继承者、经批准的受让人均受本协议的约束。

  第十八条 税项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应缴纳的任何税款或费用,均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有关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原因,然后由各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条 附件

  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文本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其他

  1.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专人送递、传真、电传或邮寄方式发出;通知如以专人送递,以送抵另一方法定地址时为送达;如以传真或电传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回答代码后视为送达;如以邮寄方式送达,以寄出日后两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需经双方同意,并须签署书面文件。本协议的修改应在双方签字之后报送相关审批机关批准或备案(如需要者)。

  3.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其根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权力或特权不应视为对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且对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部分行使不应妨碍未来对此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

  4.本协议赋予甲方及乙方的约定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并不拟排除任何其他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而应是累加性的,并应补充现时或日后法律、法规、合同规定或其他规定赋予的其他各项权利、权力及补救措施。

  5.甲、乙双方彼此承诺,如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在本协议下的责任,但其享有在任何时候于任何法律管辖区的任何诉讼、或任何法律管辖区对其进行查封或执行关于其在本协议规定下的责任之判决的豁免权;甲、乙双方彼此并在不可撤销地放弃这种豁免权(如有者)。

  6.甲、乙双方同意,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7.如甲方在第九条所作出的声明和保证与事实不符或其保证未能得到履行,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8.甲、乙双方将支付彼此就有关本协议的各自的费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资产评估报告(略)

  二、有关物业资料(略)

  三、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对_________资产评估公司就转让固定资产部分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确认批文及对资产转让行为出具的批文(略)

  四、《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略)

资产转让合同6

  转让方: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让方: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标

  1、甲方遵从本协议约定,向乙方转让位于_____市_____街_____号的房地产一处,占地面积为_____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约为_____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国用20xx第_____号,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号。转让的房地产为土地使用权证中记载的全部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证所记载的全部房产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一厂区平面布置图)

  2、有关转让标的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企业名称等)全部附随转让于乙方;转让交割完成后,甲方不得再使用相应的任何权利。

  第二条转让价格及费用承担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上述标的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佰万元整(¥_____000,000元),该款项包括了转让标的项下的土地使有权转让款、房屋产权转让款、设备转让款、知识产权转让款等全部款项。

  2、配套设施中的水、电、煤气、通讯等,在办理产权转让的同时,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或重新申请),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3、税费的承担:因本协议项下的资产转让而产生的各项税赋、费用等均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转让时间

  1、甲乙双方一致商定,甲方应截止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本协议约定的转让标的全部交付于乙方。

  2、甲方在完成上述交付工作后第二日起,便积极配合乙方在相关登记管理部门完成变更登记。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乙方本次转让的全部价款。

  第五条标的物交付及产权登记过户

  1、在本协议约定的交付条件成就后,甲方应将上述转让标的交付给乙方,此时,该标的得所有权、经营权等一切权利转移至乙方。

  2、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将转让的相应设备交付给乙方,设备的所有权同时转移至乙方。

  3、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二日内向乙方交付转让标的的权属凭证及办理过户登记的相关资料,并按乙方要求出具相关的法律手续及证明,协助乙方办理房产、土地及设备的过户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第六条劳务安排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交割完成前,甲方将与转让标的现有的全部员工解除与其签署的劳动合同或另行安排,乙方并不概括接纳。

  在交割完成后,对于有意成为乙方职员的转让标的的现有员工,且乙方愿意接纳的,由乙方予以留用并与其签署劳动合同。

 第七条双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金额付款,按本协议第五条第4款执行。

  2、甲方逾期交付转让标的物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交付相关手续的,致使转让标的物不能在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包括本日)登记在乙方名下时,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且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责任

  1、甲方承诺其已向乙方逐一、充分、明确的说明了本次转让标的所附的全部债权债务关系,并承诺转让交割完成前的所有债务由甲方承担。

  2、甲方承诺在本次转让交割完成前,甲方对有关资产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及控制权,有权签署本协议并转让有关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而该等资产或与该等资产相关的任何权益,不受任何优先权或其他类似权利的限制。

  3、甲方保证不能就前转让标的向其他任何第三方进行协商、谈判、签订有关的合同或协议等其他文件。

  4、在办理转让标的的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过程中,若因甲方的债务或其他原因(被查封、冻结等)造成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或发生其他债务纠纷等,由甲方负责处理解决,若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的赔偿。此种情形出现时,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且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甲方保证,在本次转让完成前,与转让标的所关联的'任何其与第三人之间的一切人身财产争议,由甲方自行处理。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6、若出现本合同被解除的情形,甲方应及时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转让价款,并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相应利息。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已经缴纳的相关税费(若收缴部门不予退还)或支付其他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各半承担。

  7、甲方保证本协议的签订程序及授权合法有效,保证本协议的签订经过了甲方董事会、股东会的一致同意。本协议所涉资产转让若需经相应部门批准或需履行其他相应法律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若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本协议无效,并且导致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其他及需特别注意事项

  甲乙双方保证对其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了解到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资料(无论是书面或其他形式)承担保密责任,并不会以书面、口头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非本协议当事方透露,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披露的除外。如一方违反本约定,则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协议及附件共五页,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转让方:____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受让方:____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

资产转让合同7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就甲方资产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同意将位于XXXXXXXXX甲方所有的资产转让予乙方。

  2、有关甲方所拥有的拟向乙方转让的全部固定资产包括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资产评估报告内,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固定资产。甲乙双方确认,在交割日,甲方将上述全部固定资产作为转让资产向乙方转让,包括:

  (1)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3、双方协商一致的转让交割日为:20xx年12月 日

  4、自本协议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5、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固定资产转让价格;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全额支付。(以甲方银行到账为准)

  6、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6.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6.2甲方保证合法拥有其目前正在拥有并在本协议所述交割日之前继续拥有的全部转让资产。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并不存在任何对上述资产及权益的价值及运用、转让、处分这些资产及权益的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的抵押、担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利或其他限制。

  6.3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或裁定即可能单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程序。

  6.4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对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补交任何税费,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对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担或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6.5甲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乙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资产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7、乙方承诺、声明及保证:

  7.1 乙方妥善维护使用受让的资产,从事合法的经营活动。

  7.2乙方承诺若再次转让所获得的资产时,甲方或甲方指派的代表人有绝对优先回购的权利。

  7.3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7.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8、保密条款: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的明文规定或要求外,未经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

  成前或完成后,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9、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10、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

  11、争议的解决

  11.1.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1.2.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由法庭裁决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1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应缴纳的任何税款或费用,均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

  13、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协议以中文书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附件

资产转让合同8

  固定资产转让合同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协作,就甲方固定资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一批固定资产(见附件清单,它是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转让予乙方。

  2、甲、乙双方确认,在交割日,甲方将上述全部固定资产向乙方转让。

  3、双方协商一致的转让交割日为: 年 月 日

  4、自本协议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5、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资产协议结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 人民币作为固定资产转让价格;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全额支付。(以甲方银行到账为准)

  6、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7、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各自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8、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

  9、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资产转让合同9

  协议各方:

  甲方(转让方):广西容县南山阁经留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受让方):广西容县南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现就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广西容县石寨镇庆寿岩仙佬洞风景区的都峤宾馆等房屋及该房屋所附着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资产转让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位于广西容县石寨镇庆寿岩仙佬洞风景区的都峤宾馆、办公楼等房屋及该房屋所附着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甲方转让的前述房屋及房屋附着的土地使用权并支付相应的转让款。

  第二条 转让标的本次交易的标的为:甲方拥有的位于广西容县石寨镇庆寿岩仙佬洞风景区的都 峤宾馆、办公楼等房屋及该房屋所附着的土地使用权,其中房屋面积共为4,919.67平方米,房屋附着的土地面积共为29,062.58 平方米。

  作为本次交易的标的,该房屋已办好房产证,房产证编号分别为:容县房权证容房字第990000968 号和容县房权证容房字第20x2288 号,房屋附着的土地已全部办好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证编号分别为:容国用(1999)字第0602108 号、容国用(20x)字第0602109 号、容国用(20x)字第0602110 号、容国用(20x)字第0602111 号、容国用(20x)字第0602112 号、容国用(20x)字第0602113 号。

  第三条 转让标的现状上述作为转让标的的房屋和房屋附着的土地为国家 4A 级风景区容县庆寿岩风景区的旅游业配套设施,该资产已由甲方为乙方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作抵押。

  第四条 转让价格

  4.1 作价依据本次交易作价以双方认可的评估公司对转让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作为作价参考

  依据,根据广西无双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转让标的评估后出具的评估报告,标的资产评估价值合计为15,000,780.00 元人民币。

  4.2 转让价格

  交易双方在充分考虑了标的资产评估结果、标的资产现状等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标的的转让价格为1500 万元(大写:壹仟伍佰万元整)人民币。

  4.3 相关费用的承担本次转让所产生的各项相关费用,除印花税由乙方承担外,其他与此有关的所有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转让价款的支付

  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款按如下方式和办法支付:

  5.1 乙方支付上述转让价款时以现金或经甲方认可的其他方式支付,以现金方式支付时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5.2 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计人民币1500 万元。

  第六条 过户手续办理

  6.1 于本协议生效后,为方便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乙方自行到抵押银行办理解押手续,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相应的配合。若由于甲方未能办理标的资产的解押而造成转让标的资产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6.2 于本协议生效并在乙方办理解押手续后二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出具办理标的过户所需的法律文件和相关材料,协助乙方到当地房屋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如甲方不配合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转让标的资产无法过户至乙方名下的,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乙方赔偿乙方由此受到的全部损失,与此同时乙方可据此单方面解除协议。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7.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依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得资产转让款。

  (2)若对方违约,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3)甲方必须保证本次转让给乙方的资产为其合法拥有的资产,该资产除为乙

  方提供借款担保抵押之外,不存在其他任何的权属争议而影响本次转让的情况。

  (4)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按本协议的`有关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的产权变更所需的相关法律文件及其他材料,并协助乙方办理变更手续。

  7.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依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得转让标的资产。

  (2)若对方违约,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3)乙方应保证具有履行本协议的条件和能力。

  (4)乙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第八条 各方声明与保证

  8.1 双方保证:双方均应就本次资产转让事项提交各自董事会(或股东会)及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必要的批准手续。

  8.2 双方保证:双方均未签署任何与本协议的内容相冲突的合同或协议。

  8.3 双方保证:双方向对方提供其有关标的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全面、准确的。

  8.4 甲方保证:至本协议签署日,除为乙方提供借款担保抵押之外,甲方没有获悉任何第三人就本次转让的标的行使或声称将行使任何对转让标的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权利,亦不存在任何与转让标的有关的争议、诉讼或仲裁。

  8.5 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后至产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成前,不就转让标的的转让、

  租赁、承包、托管等事宜与其他任何第三方进行交易性的接触或签订意向书、合同书、谅解备忘录等各种形式的法律文件。

  第九条 审批和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尚需经甲、乙双方的

  董事会(或依据各方的公司章程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是指双方不能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

  该等事件将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等事

  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或其他灾害,或战争、骚乱、罢工或

  类似事件。

  10.2 若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或并非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原因(包括国家政策调

  整),导致本次转让交易无法进行,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各项义务,如一方违约,应向另

  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双方违约,按双方的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资产转让协议书

  4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如因本协议产生的各种争议,甲、乙双方均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

  双方均有权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

  11.1 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备

  案用。

  11.2 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可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根据本协议订立的与资产置换有关的附件、资产明细交接单、确认书、承诺书等,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各方签章:

  甲方:广西容县南山阁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广西容县南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20x 年9 月20 日

资产转让合同10

  甲方:××××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壮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新洲洲滩地土地转承包经营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面积、座落地点及面积

  1、甲方将新洲洲滩地土地面积 亩(甲方《林权证℃积,含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土地 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超出 亩的,以亩计算,不足的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全部转承包给乙方。转承包地块的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北至 ,具体座落地点和四至详见鄂城林证字(20xx)第000671号《林权证》中新洲综合林场平面图。

  2、新洲洲滩地属长江流动沙洲滩地。承包期间,新洲洲滩地土地面积减少达总面积的 %以上时,承包金应按土地减少比例作相应下调;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开发引起的土地面积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年。

  自 年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其中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亩土地承包期限为二00九年元月一日起至二0三四年月 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确认

  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元/亩计算,土地总承包金为元,其中;

  (1)年至 年,四年的承包金额为万元( 元/亩 亩×年)

  (2)年至 年,每年的承包金额为元(元/亩×亩)

  2、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1)甲方同意将新洲洲滩地上属甲方所有的林木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费为万元,其中,中熟林暂按m3计算,作价 万元(元/m3),中幼林按株计算,作价万元( 元/株)。中熟林实际蓄积量由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确认。评估工作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评估蓄积量与暂定的 m3有差异,则差额部分蓄积的价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条中支付余款时作相应增减。

  (2)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如房屋、机械设备(详见财产清单)一次性折价转让给乙方,转让价 万元(按原值50%折旧计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应付的年至年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共计万元,该款乙方于甲方负责将新洲洲滩地的《林权证》变更并交给乙方的同时付款万元,余款542.1万元乙方自收到变更《林权证》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自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 元,乙方应于当年的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时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资产转让费;

  2、承包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

  3、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新洲洲滩地土地使用权、林木资产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将新洲洲滩地土地使用权向第三方作任何处置,如转包、转租、抵押、作价入股等;

  5、甲方与土地所有者(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

  7、承包期限内,如遇自然灾害,上级或发包方给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应土地承包费义务和核发的抗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协助办理;

  8、甲方应在 年 月日前将土地交给乙方经营,在年 月 日前办理过户。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享有经营自,立享有和承担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

  2、承包期间,乙方有权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间,如国家建设需征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属资产所获得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4、承包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严格按约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用途;

  5、承包期间,乙方应按时交纳土地承包金和资产转让费;

  6、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将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权依法转包、转租、转让、拍卖、抵押、作价入股或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等;

  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资产;

  8、承包期间,如遇自然灾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缓交、免交承包金,乙方也有权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税费减免及申请核发救灾款项;

  9、承包期间,为了充分发挥土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进行林业开发的同时,套种其他农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

  10、乙方有权依法在林区内进行生产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对所建设施享有所有权;

  11、乙方有权对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转让并收取转让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个月通知另一方;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发包方终止承包协议;

  3、因不可抗力,国家征地及其他有关政策调整,导致乙方难以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乙方有权直接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协议,甲方应予以协助;

  5、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或要求甲方按当时的评估价收购;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逾期累计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期间,乙方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未支付承包金1%承担违约金。

  3、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的原因使乙方无法继续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总承包金的2倍赔偿损失;

  4、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受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甲、乙双方有违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

  八、湖北华林公司所租赁的土地到期后(年 月底),甲方于年 月 日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如不能及时移交,超过2个月,则乙方免除该土地当年租金,甲方并承担当年租金1%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XX市林业局、XX区林业局、公证机关各一份。

  甲方:××××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签字:

  乙方:××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公证机关: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资产转让合同11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nxyc第二毛纺织厂破产清算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政策规定,经与德海(nx)土蓄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平等协商,就乙方收购原nxyc第二毛纺织厂破产资产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

  1、本合同所称转让资产是指甲方破产中全部厂房建筑物、机器设备、部分流动资产、土地使用权等有形资产。

  2、本合同所涉及转让资产的名称、品种、规格、质量状况、数量及资产状况详见nx瑞衡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nxyc第二毛纺织厂资产评估报告书》并由甲、乙双方共同制作《资产清单》(一式四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

  二、收购价格

  乙方收购甲方以上资产价格总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大写:肆仟万元)。

  三、付款方式与期限

  1、乙方应与本合同生效后十日内,向甲方指定开户银行帐户汇入人民币1500万元(大写:壹仟伍佰万元),该项资金到户后双方即可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2、余款2500万元(大写:贰仟伍佰万元)乙方应在甲方向乙方正式移交资产后一个月内汇入甲方指定开户银行帐户。

  四、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本合同附件一《资产清单》所称述的资产数量及资产状况均属实,且《资产清单》所列资产均为甲方合法所有或者依法有权处置。

  2、本合同履行后的破产企业(原nxyc第二毛纺织厂)债务等事项,与乙方权益没有任何法律上的联系。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成立后承担合同附件一所列资产的保管义务以便其在交付时与本合同附件一《资产清单》所称述的资产数量及资产状况保持一致。

  3、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各类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或过户手续。

  4、本次资产收购行为不涉及任何第三方权利主张。

  5、乙方完成本次收购后应筹资对所收购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并且继续生产毛、绒、棉等纺织产品,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6、乙方对收购企业的用工,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甲方原有职工700人左右,其中技术骨干、劳模、先进工作者、复转军人、双职工优先安排。乙方应按国家爱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与被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资产的移交和责任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所转让的破产(包括房产、土地使用权书等)移交日为本合同开始生效后甲方首批付款后的.第三日,甲方应按附件一《资产清单》向乙方逐项移交,移交完成后,甲乙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盖章确认。资产交付后的风险及责任由乙方承担。《资产移交清单》为本合同附件二。

  2、甲方向乙方移交的土地、房产、应包括有关界图、产权证书。

  3、乙方在甲方双方完成后,有权使用收购的资产(但全部收购付清前乙方对收购的资产无处分权,不得抵押、质押)。资产移交签字之前,水、电、通讯等费用由甲方负担,移交签字后由乙方负担。

  4、甲方向乙方移交的资产,实物与移交清单有缺少的,缺少部分按评估值从收购款中扣除。

  5、经双方同意,可聘请第三方即中介机构监证移交。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能按期足额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时,一个月内应按逾期部分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收回所有破产财产。

  2、乙方如未能按期如数移交所转让资产,应按乙方已付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所受的所有损失,并向守约方支付部分价款的25%的违约金。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双方协商结局,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权利义务转让

  甲方被依法撤销后,本合同项下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由nx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原二毛主管上级行使和承受。

  八、其他

  1、鉴于本合同收购资金数额巨大,乙方要承担很大风险,因此乙方收购行为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相应优惠政策,具体内容详见《收购所需优惠政策》,该项为本合同附件三,需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审批,在区政府未获批前,本合同暂不生效。

  2、二毛厂生活区暖气供应。甲方同意将正在建设中的采暖锅炉和管网建成后的全部资产无偿移交乙方,乙方必须保证每年按yc市规定价格按时向原二毛厂生活区供暖,否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生活区的收费、物业管理等实物均由二毛生活区的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收费办法和标准由乙方和二毛厂生活区物业管理部门另定协议。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也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nx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书和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十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其余报送nx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有关部门备案。

资产转让合同12

  固定资产、电脑及办公用品转让合同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协作,就甲方固定资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一批固定资产(见附件清单,它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转让给乙方。

  2、甲、乙双方确认,在交割日,甲方将上述全部资产向乙方转让。

  3、双方协商一致的转让日期为: 年 月 日。

  4、自本协议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5、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资产协议结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 人民币作为固定资产、电脑及办公用品转让价格: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全额支付。(以甲方银行到账为准)。

  6、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

  7、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没分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手人签字: 经手人签字:

  开户行及卡号:

  日期: 日期:

资产转让合同1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全体股东自愿,将甲方全部资产转让给乙方,有关转让事项双方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

  二、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转让费 元,余款 元,待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日内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在支付第一批转让款的同时,甲方应将审计报告书中所列全部有形资产及无形资产移交给乙方。双方代表在资产移交清单上签字后,乙方取得全部甲方移交财产的所有权。

  四、甲方应协同乙方将甲方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乙方指定自然人,同时应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依法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及原股东对公司转让给乙方之前的全部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方应保证除审计报告列明公司所欠债权债务外没有其它债权债务,若有由甲方及其原股东全部承担。

  六、甲方及其原股东对依照本合同转让给乙方的所有财产权属保证真实合法,没有任何权利、权属争议纠纷,若因此原因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使乙方无法正常经营和本转让合同由此失效,甲方及其原股东将赔偿乙方因履行该合同而直接投入款项总额的2倍予以补偿。

  七、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同第三人签订的有关协议、合同等文件随本转让合同生效之日全部终止,确实需要延续的',由乙方对原协议、合同进行书面确认或重新与第三方签订。

  八、本合同生效后,甲方的无形资产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乙方所属,甲方应无条件向乙方移交房屋、土地权属证、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商标使用证、企业档案资料等所有相关文件。

  九、因本转让合同所产生的税费等支出,按法律规定由各方自行承担,法律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各承担一半。

  十、合同生效后,甲方应积极协调企业厂区内外围环境,确保乙方水、电路畅通,与周边单位、人员和谐,若因甲方与周边环境纠纷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甲方及其原股东应予全额赔偿。

  十一、本协议签订生效后,若甲方违反协议,应支付乙方转让款10%的违约金给乙方;若乙方违反协议,亦应支付给甲方转让款的10%违约金。

  十二、甲方出具委托书,指定 为全权代理经办人,具体与乙方接洽,负责经办履行合同相关事宜。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或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附:

  1、财产移交清单

  2、证件等文件移交清单

  3、企业资产审计报告

  20xx年1月9日

资产转让合同14

  出让人姓名或名称(以下称甲方):

  受让人姓名或名称(以下称乙方):

  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

  为了实现经营需求,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企业/公司名称及部分资产的转让达成一致意见,出让人与受让人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企业/公司的部分资产与名称(字号)同时转让给乙方,具体资产明细如下:……

  第二条甲方保证对出让的名称及资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及处分权,保证权利不存在任何争议、不存在被法院冻结、不存在公司章程对股权出质或转让有特殊规定等情况。甲方保证出让资产在签订本合同时未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也未转让、赠予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于其他人。

  第三条移交的时间

  甲方在本合同订立后 日(注:日期可以由甲、乙双方自由约定)内移交资产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以便乙方接收资产并办理名称申请。

  第四条签约地点

  第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1)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名称自核准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工商登记机关各执一份。

  (5)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引起纠纷,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出让人签字(公章) 受让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资产转让合同15

  编号:

  出让人: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所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受让人:XX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XX路XX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签订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甲乙双方就信贷资产转让事宜,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充分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一)本合同所称信贷资产转让,系指出让人将其持有的金融信贷资产按约定的价格、方式出让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约定价格支付受让价款,取得金融信贷资产。

  (二)本合同所称信贷资产包括贷款(普通企业贷款、同业拆借、同业贷款、银团贷款)、贸易融资、透支等依法依约可以转让的金融信贷资产。

  (三)本合同所称债务人商业信用风险,系指信贷资产合同主、从债务人因无力偿付、拒付、延期支付信贷资产合同项下债务而出现商业信用危机。债务人无力偿付,指法院已宣告债务人破产,或债务人已接到法院关于破产清算的判决或裁定,或已由法院委任的清算人或破产接管人接管,或债务人已作出将其全部资产用于清理债务的安排,或债务人的债权人已接收债务人的全部或大部分资产,或债务人出现关、停、并、转无力偿付债务;拒付,指经债权人提示付款(如催收),债务人未按时支付信贷资产合同项下款项;延期付款,指债务人未按信贷资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应付款项,但经债权人同意的除外。

  (四) “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变卖费等。

  (五)银行营业日,系指银行通常开门营业之日,不包括星期六或星期日或其它法定节假日。

  第二条 转让标的及价格

  甲方自愿以其拥有的下列《信贷资产转让标的清单》项下的信贷资产形成的债权按以下所列价格转让给乙方,与转让债权相关的担保合同权益(即从债权)随同主债权一同转让:

  《信贷资产转让标的清单》

  第三条 转让价款的支付

  乙方应按以下方式将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

  乙方应于转让债权交割日将上述第二条约定的转让价款一次性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户名: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为 ;

  开户行名称为 ;

  大额行号: 。

  第四条 受让人收取债务人利息、本金的方式

  自转让交割之日起,转让标的项下的所有权益归乙方所有。若转让债权交割日与借款合同约定的结息日不是同一日的,上一结息日至转让债权交割日(不含当日)的利息归甲方所有;转让债权交割日及以后的利息归乙方所有。乙方收取贷款本息的方式为:

  乙方向债务人发送应收利息通知单,甲方代理收付贷款本息。甲方应在债务人支付利息或本金后,于每季末月20日和合同到期日后3个工作日内将该款项划入受让人指定的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XX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账号: ;

  开户银行: 。

  第五条 安排费和代理手续费

  乙方应按 %/年的综合费率向甲方支付安排费和代理收付手续费,具体计算公式为:安排费和代理手续费总和=受让信贷资产本金余额× %×信贷资产剩余天数/360,信贷资产剩余天数自转让债权交割日起至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日止。如果信贷资产本金余额发生变化,安排费和代理手续费按照本金余额实际变化情况分段计收。

  安排费和代理手续费按季支付,乙方应在收到债务人归还的利息后于每季末月20日或借款合同约定的到期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当期安排费和代理手续费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 ;

  账号: ;

  开户银行: 。

  第六条 债权凭证移交

  甲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转让债权交割日之前,将相关信贷资产转让权利凭证移交,移交方式为:

  将信贷资产债权凭证委托甲方保管,甲方向乙方移交加盖甲方有效印章的上述权利凭证复印件。

  第七条 转让债权的交割日期

  本合同项下转让债权交割日为20xx年 月 日。在交割日当日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将受让价款划至甲方指定账户内,甲方应将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债权凭证和第八条约定的通知回执移交乙方占有。受让人没有在交割日(含)支付受让价款的,从应付未付之日起,按未付价款日万分之二点五计算罚息。甲方没有在交割日交付上述凭证的,乙方没有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义务。

  第八条 转让通知

  甲方应于转让债权交割之日前,将债权转让事宜依法书面通知所有相关债务人,并取得书面通知回执。同时,甲方应将书面通知回执移交乙方占有,乙方对甲方移交的书面通知回执进行确认,并向甲方出具书面通知回执转移占有证明文件。

  第九条 债务人商业风险的承担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对债务人的商业信用风险按以下方式承担责任。

  甲方对债务人的商业信用风险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甲方保证债务人在乙方受让债权获得清偿前不会出现商业信用风险,能够足额清偿债务,若乙方受让债权获得清偿前因债务人出现商业信用风险未向乙方足额清偿债务,乙方有权就未受清偿的余额追索甲方,要求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乙方有权向债务人或方分别或同时提出清偿要求,向任何一方单独提出要求并不视为自动放弃对另一方的追索。甲方承担连带保证清偿责任后,乙方应将有关债权凭证转交甲方,由甲方向信贷资产合同项下债务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该项连带保证的保证范围为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务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乙方实现债权产生的一切费用);保证期间为自主债务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十条 瑕疵担保义务

  甲方在此保证其转让给乙方的信贷资产合同权利符合以下条件:

  (一)信贷资产合同权利是有效成立和依法存在的;

  (二)依信贷资产合同性质和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是可以转让的;

  (三)信贷资产合同当事人并未在合同中约定“不得转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四)合同权利不存在瑕疵。

  因甲方转让的合同权利存在瑕疵使乙方的利益受到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受让信贷资产后,应当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信贷资产管理人的职责,在管理信贷资产期间放弃债权或因怠于行使权利而致使债权毁损、灭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批准、登记手续的办理

  依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 / (甲方或乙方)应当负责依法办妥有关批准、登记手续, / (甲方或乙方)应协助 / (甲方或乙方)依法办妥有关批准、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信贷资产的再转让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受让人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信贷资产再度转让给其它具备受让资格的第三方。

  第十三条 声明与保证

  一、甲方声明与保证

  (一)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金融机构,持有有效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者《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可以依法从事信贷资产业务,具备转让信贷资产的合法主体资格。

  (二)甲方已获得签署本合同所必须的内部授权,不违反适用于甲方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甲方已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债务的真实情况,未隐瞒与订立本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未提供任何虚假情况。

  (四)甲方保证此前对债务人未行使解除权、抵销权、变更权、中止权及终止权,即便行使了某一项或多项权利,也不构成对转让债权的损害,并已如实告知乙方。

  (五)甲方此前未在转让债权上设置债务负担,也未曾免除债务人上述转让债权。

  (六)甲方保证本合同第六条项下债权凭证真实、合法、有效、完整。

  二、乙方声明与保证

  (一)乙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金融机构,持有有效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者《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可以依法从事信贷资产业务,具备受让信贷资产的合法主体资格;

  (二)乙方已获得签署本合同所必须的内部授权,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乙方已经全面、审慎审查受让信贷资产状况。

  第十四条 保密

  本合同甲乙双方当事人对于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事项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有关事项向除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披露,但是因以下情况所进行的披露除外;

  (一)基于本合同第七条约定,履行转让通知义务,向相关债务人披露;

  (二)给在正常业务中所雇用的审计、律师等工作人员;

  (三)该等资料和文件可由公开途径获得或者该资料的披露是法律法规要求;

  (四)向法院或者根据任何诉前披露程序或类似程序的要求,或根据所采取的法律程序所进行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披露;

  (五)受让人再转让信贷资产债权时向新受让人所进行的披露,但条件是本合同约定受让可以再转让信贷资产且新的受让人也必须遵守本合同有关保密义务的约定。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应负责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并支付另一方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

  甲方代理乙方收取贷款本息后,如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将收取的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则甲方应就拖欠金额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 通知

  本合同项下甲、乙双方的各项通知、要求或其它通信应采取书面方式,并应送达或发至下列有关方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任何一方的通讯地址电话号码或传真号码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收件人:

  乙方:XX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XX路XX号

  邮编: 电话:

  传真: 收件人:

【资产转让合同】相关文章:

公司资产转让合同企业资产转让合同10-17

资产转让合同05-22

企业资产转让合同05-23

资产转让合同【热门】05-26

推荐资产转让合同09-29

关于资产转让合同09-05

资产转让热门合同09-07

土地资产转让合同07-31

公司资产转让合同07-28

标准资产转让合同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