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

时间:2024-07-08 15:25:02 禧雯 安全知识 我要投稿

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

  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可以让大家充分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切实掌握消防技能。还可以提高大家的消防意识,让大家熟悉各种火灾扑救和灭火器材的使用及逃生自救的方法。小编整理了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欢迎阅读!

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

目录
【1】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总结【4】消防安全知识
【2】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心得【5】如何预防火灾
【3】遇到火灾如何自救【6】消防法

  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总结 1

  幼儿园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幼儿的安全,健康成长。为进一步落实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欢喜幼儿园把安全工作放在了管理工作的首位,做到统一思想、统一领导、责任到人,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活动。使欢喜幼儿园“119消防日”活动得以顺利开展,并取得良好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举行了“全国中小学消防教育日”活动,活动前幼儿园专门成立了“消防教育领导小组”,由园长亲自担任组长,副园长担任副组长、全体教师担任组员,组成了一支强有力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队伍。

  二、营造氛围

  为了提高师生的安全保护意识,营造安全氛围,幼儿园通过专场的安全教育、宣传横幅、led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了广大教师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也增强了全体师生的自护意识。

  三、活动到位

  1、开展了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教育教学活动。

  各班围绕“安全教育”为主题,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教学活动,使孩子们进一步认识到安全无小事,应该做到事事讲安全、处处讲安全、时时讲安全。

  2、通过紧急疏散演练,大大提高全体师生自我保护意识。使他们了解、掌握了一些自我防范的基本常识和要领。

  3、组织幼儿观看《中小学安全教育电视片》,通过观看使幼儿受到了深刻的教育,更深刻地感觉到安全的重要性。

  除此以外,幼儿园还对骑车、乘坐三轮摩托车到园的幼儿家长进行了一次专项整顿和教育。总而言之,幼儿园的安全教育工作始终是常抓不懈。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水平。

  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总结 2

  为贯彻xx校发文件精神,做好冬季防火工作,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针对所辖区域多为容易产生火灾的场所及新进员工消防意识淡薄等问题,xxx区进行了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xx月16日下午,在xxx区负责人刘xx、栋长袁xx和何xx等人的组织下,40多名新进保洁人员先后进入楼架空层共同学习了消防安全知识并接受了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经过刘xx通俗易懂的`讲解,员工们很快就掌握了基本的消防知识,同时消防安全意识也得到了加强。各楼栋长进行了现场演示,边演示边讲解动作要领,之后还手把手地教员工们如何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并对不同类型的灭火器,如二氧化碳、干粉、手推式灭火器等都做了详细的说明。

  在掌握了基本的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后,员工们进行了实际操作。在练习过程中,行政楼有位保洁员不小心摔了一跤,双手磨破了皮,但她不顾疼痛,重新拿起灭火器,迅速冲向指定地点,面对“灾情”,沉着冷静,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最后成功地完成了演练任务。

  通过此次培训,不仅普及了消防知识,还提高了员工们的防火意识,提升了她们的应急应变能力,为xx的消防安全工作打好了良好的基础。

  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总结 3

  为了检验我公司对火灾应急预案的掌握和了解,保证生产安全,公司于20xx年xx月20日下午14:30—17:30进行了消防培训及演练。此次培训演练,公司领导及员工都积极的参与配合,在培训中学习消防知识,在演练中了解了消防技能。现将本次消防演练总结报告如下:

  一.前期准备情况

  1.公司领导重视,在安全例会上就布置任务进行一次消防演练,行政部制定好演练方案并准备好消防演练所用到的物资。

  2.公司各级对此次消防演练都给予了足够的重视与配合,亲自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演练培训,让员工进行模拟演练,提升员工的处理火灾突发事件的能力。

  3.公司准备燃油10升、足量木块或其他燃烧物、发烟罐(燃烧木材的容器)2个、灭火器4—10个、水带2盘、枪头1个。作为消防演练用,为消防演练的顺利进行做好了铺垫。

  4.按《火灾应急预案》响应机构,落实职能组职责。

  二.消防演练过程

  1.14:30全体员工至培训室汇编进行消防知识培训。为了让每个员工都能提升防火意识,掌握消防技能,公司请安全员在演练前给我们所有参演人员进行了消防培训。通过演前培训,让我们对消防知识有了更多的了解,也让我们学会在发生火灾的时候,如何有效的报警,如何灭火和逃生。也通过消防器材操作方案的.演示,消除了员工对消防器材的陌生感,让他们了解这些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保证了在发生火灾意外事故的情况下,每个现场员工都能积极主动大胆的使用消防器材来扑灭初期火灾和保护自身。

  2.16点,全体员工至公司升旗广场汇编,16点10分,灭火组按照公司要求,重新布置了消防演练现场,进一步保证消防演练的顺利进行及逼真度。

  3.16点30分,演练正式开始。行政部发现阳光棚现场起火,立即用手机拨打119电话报警,请求消防队支援,并启动应急预案。灭火组组长亲自带队,提着灭火器赶赴火灾现场,熟练利用之前培训中所学到的消防灭火知识,对大火进行扑灭。通过大家的努力,火源最终扑灭。为了让更多参加演练的人员都能有机会实践,我们又反复进行了几次火灾消防演练,公司各部门人员都得到了演练的机会,对提升大家的消防技能有较大的帮助。除了使用灭火器之外,我们又演练了使用消防栓灭火。

  4.17点,由消防总指挥对我们的演练进行点评。

  三.消防结束后的小结

  总体来说,此次消防演练还是达到了目的,也取得了成功,但,通过这次演练,我们也发现了以下一些不足之处:

  1.我们并没有完全掌握更为精确详细的电话报警,经过总指挥的消防知识培训讲解,我们才知道报警的时候,需要提供一下内容:

  ①火灾现场的详细地址,最好能说出附近的明显标志物。

  ②火灾现场的燃烧物是什么。

  ③火灾现场的火势大小情况。

  ④留下报警人的姓名与电话,方便消防人员的联系。

  ⑤要派人员在路口接应,及时帮助消防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2.部分新近员工对消防灭火器的使用及扑救方式上存在不足,经过培训讲解,我们才有了更深的认识。灭火器的使用需要先把插销拔掉,然后一手紧紧握住喷管根部再按下提手,避免喷管乱甩喷射、打伤到人;灭火的顺序应该是由近及远、由下至上,这样才能更有效的扑灭火源。

  3.有些员工没有从思想上引起重视,不严肃,表现为:

  ①由于现场模拟火灾的逼真度不高,员工没有紧张感;

  ②有个别员工在参与过程中有说笑的现象。

  火灾防患于未然,消防责任重于泰山。通过演练可以提升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加强员工的逃生自救能力,可以检验公司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同时做好公司的安全事故防范工作。而更重要的是通过模拟现场环境,总结训练经验,努力寻找不足以图改善,可以全面提升参演人员的实战水平。

  通过此次亲身参与演练,让所有员工都在一定程度上对火灾事故正确使用灭火器材的技能有了进一步的实际体验,基本完成了本次消防演练,也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总结 4

  自xx行动开展以来,xxx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倾力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的同时,牢牢把握这一有利契机,充分结合《消防法》及《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宣贯工作,全面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以引导广大社会成员关注消防安全,参与消防工作,增强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全力构筑社会安全“防火墙”工程为主要目标,切实有效发挥消防志愿者基层消防宣传骨干力量作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消防志愿者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xxx之中。

  一、强化培训,全面铺开。

  xxx战役行动开展以来,支队在不断扩大消防志愿者队伍的同时,持续强化对消防志愿者的培训工作。通过开设培训班、现场演示、带队检查等方式手把手的指导消防志愿者如何开展系统的消防宣传工作,如何进行消防隐患排查。支队还安排专人进行定点帮扶,持续强化消防志愿服务团队的正规化建设,增强志愿者消防知识储备,提升志愿者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技能及自检自查、整改隐患的能力,以切实加强其在xx战役中的发挥的作用。同时,支队通过强化朝阳市最大的消防志愿者团体——xx消防志愿服务队的典型引路作用,在全市各地积极组织成立了多个消防志愿者服务团队,将xx消防志愿队中经过系统消防培训的志愿者当做“种子”,安排到新成立的消防志愿队伍之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消防志愿者活动。截止到目前,全市共成立消防志愿者服务团队32个,消防志愿者10000余人,遍布全市各个地区,有力的`助推了xx战役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全面覆盖,消除死角。

  xx各地按照“自愿参与、人人可为”、“就近就便、力所能及”的消防志愿活动原则,充分发挥其点多、面广、组织灵活的优势,深入家庭、社区、农村、企业、商场等场所,利用自身所掌握的消防知识,切实有效的消除了一批常见动态火灾隐患。针对小型公众聚集场所人员易被忽略、管理混乱、隐患突出的特点,消防志愿者以开展火患排查整改、彻底消除火患为主线,重点对社会单位、学校、居民楼、出租屋、小旅馆、小商店、小网吧等小场所的消防设施是否好用、有无违章用火用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等情况进行查改。对检查出问题的场所,志愿者积极与负责人进行沟通,讲解火患的危害性,指导场所负责人及时消除隐患,对于拒不整改的,志愿者则积极向公安消防部门举报,以便及时消除隐患。在20年xx月xx日、25日、31日开展的平安夜、圣诞节、元旦节“零点”夜查行动中,消防志愿者充分发挥其主力军的作用,自发组织了多个清剿火患小分队,深入商场、酒店、歌舞厅、教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发放消防宣传资料,排查消防隐患;20xx年春节期间,志愿者深入乡镇、农村,结合实地特点,重点就柴草剁的堆放、家用电气线路的搭接以及烟花爆竹的存储燃放等情况进行了排查;元宵节期间,志愿者更是发挥其基层的优势,对烟花爆竹储运、销售场所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同时深入烟花爆竹燃放点,现场发放资料,讲解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常识。在消防部门和广大志愿者的号召下,越来越多的商场业主、社会单位管理人员加入到xx消防志愿者队伍中,为坚决打赢xx战役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据统计,清剿火患行动开展以来,消防志愿者共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30余次,举报整改火患4000余处。

  三、强化宣传,“宣”“治”并行。

  在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在志愿者进行排查隐患活动的同时,支队积极搭建消防志愿者宣传平台,组织全市万余名消防志愿者走进社区、学校、商城、农村、医院等进行极富地方特色且针对性极强的消防主题宣传活动。志愿者成立了消防知识宣讲队、消防文艺表演队、火灾隐患排查队等多种志愿者小分队,以强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为重点,以宣讲火灾危害、排查火灾隐患为抓手,采取了民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表演形式,将消防知识技能寓教于乐,深受民众的欢迎。同时,志愿者还通过自备的投影仪播发近期国内外火灾案例,向民众反复强调火灾隐患的危害性,传递平安消防理念,进一步强化xx战役行动的民众基础。10月xx日至7日,以xx消防志愿服务队为龙头,全市消防志愿者齐心行动,集中组织开展了消防宣传活动,营造了全民“消防七天乐”的良好消防宣传氛围,引起了民众的强烈反响,国家级媒体《中国妇女报》对此次活动进行了全程报道;11月,消防志愿者全力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开展主题消防宣传活动15次,消防文艺演出20场,消防知识普及培训活动85次,强力助推了“119”消防宣传月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截止目前,xx各地组织开展xx防志愿活动120余次,排查隐患4215处,悬挂消防宣传标语11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6万余份,受益群众10万余人,发挥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应。

  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总结 5

  为了增强公司各部门人员对消防安全工作的认识,提高防范意识,真正做到让大家熟热掌握消防技巧,2010年8月30日下午3点,公司邀请了省消防宣传中心的李教官,在销售中心二楼会议室举办了一次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我司各部门部经理、主管以及部门相关员工参加了此次培训。

  在课堂上,李教官通过强烈震撼的火灾视频、生动的案例,条理清晰地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

  1、从发生火灾的起因强调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的重要性;

  2、从日常生活中的火灾隐患看加强学习消防知识的必要性;

  3、掌握使用灭火器材的方法及其性能;

  4、火灾现场自救逃生的技能和扑救初期火灾的`时机和方法。

  他重点讲授了火场逃生知识,并详细介绍干粉灭火器的构造和使用方法。

  理论讲解后,参与培训的全体员工在李教官的带领下进行了现场实操演练。通过实际操练,员工的火灾防控能力和突发事件应变能力都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

  此次消防安全培训课程用时120分钟。由于采用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学员们掌握吸收得很快,效果极佳。

  谈及本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的初衷,公司有关领导表示: 安全重于泰山,我们只有懂得安全知识,注重安全,积极地加以防范,才会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才能构建美丽和谐的安康家园。

  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总结 6

  为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特别是提升十小场所从业人员消防安全能力素质,坚决杜绝“小火亡人”事故发生,近日,吉林市消防救援支队采取“集中培训”与“线上直播”相结合的形式对全市十小场所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首站在船营区利亚德酒店拉开序幕。

  据悉,吉林支队将立足提升全市十小场所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能力素质,在为期十余天的时间内,集中对市内六个辖区和五个外县市十小场所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将采取“线下科普”与“线上直播”相结合的`方式,内容包括常识类消防安全知识、消防安全管理、火灾防范要点等。

  授课过程中,支队宣讲人员结合近期国内发生的几起典型火灾案例,从十小场所火灾风险、隐患排查、火灾种类、致灾因素、防范要点、自救措施等方面,通过直观的视频分享、图文并茂地为受众传授了消防安全知识。同时,宣讲人员提醒十小场所从业人员,在注重单位经济发展的同时一定要时刻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从典型火灾事故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的消防安全能力素质,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全市安全形势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加深了十小场所从业人员对消防工作安全的重视程度,吉林支队也将持续开展全市十小场所消防安全培训,为群众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此次“线下培训”的同时,吉林支队全程进行了视频录制,培训会后将集中发送给市内各辖区以及外县市,持续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大培训,确保消防宣传无死角、全覆盖。

  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总结 7

  今天xx市消防办的老师在xx医院的邀请下在医院三楼会议室为xx员工进行了一场关于消防安全知识的专题讲座。

  来自xxxx医院各科室、部门得医护人员和员工到场聆听了消防老师生动而深刻的演讲。

  从下午1点30分开始,在将近两个小时的时间里,消防办的老师通过投影加讲解的.方式为在座的xx员工献上了一次意义深刻、让人铭记于心的消防知识演讲。在这个过程中,他通过一幅幅真实的画面向大家展现出了火灾的巨大危害,同时也不止一次的强调对于火灾隐患预防的重要性。看着投影之上那一幕幕本不该发生的人间惨剧,所有在场的xx人都身感震撼,正如我院一位护士所说:"如果不是看到这么多真实的画面和图片,我真的很难想象火灾会如此的可怕。听完了这堂课,我肯定会在回家的第一时间就去为家里采购一些必要的消防设备,同时也好好的学习和演练曾经并不怎么重视的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为自己、为家人、也为每一位来xxxx医院的患者提供一份消防安全保障。"

  xxxx医院张院长表示:安全工作始终是医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无论是我们本职的医疗安全,还是消防、防震等常规安全工作,医院始终都将之视为工作的第一要点。因为安全重于泰山,我们的责任不仅是为患者解除疾患,同时也要从各方面来保障患者以及员工的安全,而此次消防安全培训无疑是一次很好的加强员工安全意识,增强医院安全保障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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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心得 1

  安全对于每个人来说既是非常重要却又容易令人忽视,安全顾名思义,无危则安,无缺则全。安全就是要以人为本,就是要爱护和保护好自己以及他人的生命及财产的安全。从其他角度上来讲,安全不仅是牵扯到自己也牵扯到别人。而且还会危及到其他人,自己出了事会抱憾终身。由于自己的失误而导致其他人的生命受到伤害或者死亡,说严重点这就是犯罪,要追究法律责任的。从道德上来讲的话,你自己的心理也会感到不安,感到愧疚的。

  通过学习,现体会如下:

  一是,所有的安全事故是可以防止的。安全事故是可以防止和避免的,每次事故的发生都有它的原因,我们从事故的根源入手,釜底抽薪,切断事故发生的条件,这样我们就可以防止事故的发生。这样就需要企业建立安全事故数据库,对各类安全事故进行分析总结,举一反三,将他人的`事故作为我们的事故,从中吸取教训,避免事故发生。

  二是,各级管理层对各自的安全直接负责。安全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就必须建立一把手的负责制度,奖罚分明,他必须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这样就会给他们足够的压力和动力。

  三是,所有安全操作隐患是可以控制的。每种设备都有其操作规程,违反了其操作规程就可能对设备造成损坏甚至发生安全事故,也就是发生了违章行为。因此,在操作中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规程不能是一纸空文,必须有监督机制使其贯彻实施。

  四是,员工必须接受严格的安全培训。安全培训是使员工了解和掌握安全知识的重要途径,首先你要让你的员工知道怎么做是安全的,怎么做是不安全的,这样他们才会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我怎么做企业才会对我认可,怎么做会危害企业的安全生产。

  五是,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更正。经过安全检查后发现了问题后必须及时整改,降低其演变为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如果发现了安全隐患不去整改,那么,我们根本就没有必要浪费人力物力去检查。所以安全隐患的整改必须及时彻底。

  我觉得人们最重要还是要有一个很好的安全意识还要提高安全技能,其实在现场的安全设施那些对于人们来说它们都是死的,而使用它们的人是活的。所以提高安全的主观能动性和安全技能自己才能真正的得到安全保障。

  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心得 2

  通过这次对消防法规和消防实用知识的学习,对消防工作有了一定的了解,也把握了一些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理论知识。对此,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消防安全治理应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把消防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火灾带来的危害,人人都懂,但在日常工作中却往往被忽视,被麻痹,侥幸心理代替,往往要等到确实发生了事故,造成了损失,才会回过头来警醒。这就是因为没有把防范火灾的工作放到第一位所导致的。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至今仍是消防安全治理的主旨所在。而做好预防工作的要害就在于提升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在校园中,应该以消除火灾隐患、提升防火意识为目的,不作口头文章,以实际行动和措施来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升防范意识

  由于有些工作涉及到易燃易爆的化学品等高危险物质,校园内部对火灾隐患已经有了一定的防范意识,但通过这次培训,发现目前防范意识程度还是不够的。不论是一线工作人员还是治理人员,都应对岗位和部门可能涉及到的火灾风险和消防通道等消防相关设施有充分的了解。不论是火灾高危险岗位人员还是其他人员,都应该定期接受相关专家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含: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各部门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各种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

  三.消防安全工作要做到三个抓,不为隐患留空隙

  首先是要抓重点。

  涉及到易燃易爆设备和物品的部门除了定期的培训之外,还要经常组织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记录在案并及时研究整改。组织建立义务消防队,不但可以及时扑灭前期火灾,更重要的是通过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将消防意识和技能深入到重点部门的各方各面。

  第二是要抓薄弱。

  相对消防安全隐患少的地区往往是最轻易被忽略的地区,但相对安全隐患少并不代表没有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和生产安全隐患不同,后者只会发生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但前者却可能出现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第三是要抓细节。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火灾的防范要从大处着眼,但应该从小处做起。细节不轻易引人重视,如老化的绝缘材料、放错了位置的废纸篓等。但几乎所有的重大事故都是由于起初的不重视、不小心引起的,这些轻易被忽略的细节很轻易成为小事故的放大器,使得星星之火由此而燎原。

  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心得 3

  见几天我所在的单位组织了一次消防安全培训,通过这次学习,让我深刻的认识到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给自己启迪了消防安全思维,增添不少的见识和实际性理论知识,让我在提高消防安全认识的同时也抓住落实工作,增强了消防安全意识感和使命感,参加这次培训让我有几点体会:

  一、认清消防安全的重要性

  火灾的发生是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最突出,而从麻·痹和认识不到所引发的,疏忽而忽视所造成的,也是危害最大的一种灾难,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大大问题,所以我们要时刻提醒,警惕安全消防隐患与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必须做到位,做到彻底,“安全就是效益”、“消防工作是其他工作的保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到尊重生存权,尊重人权的高度,本着对社会、对公众负责的态度,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在消防安全中要警长鸣,做到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防范于隐患,确实做到安全为天的理念。

  二、加强消防常识的学习

  灾害无情,火更无情,当我们被困在火场内生命受到威胁时,在等待消防救助的时间里,如果我们能利用保护自己的方式来为自己采取一些自救措施,那是非常必然的,利用一些物体和地形采取有效的办法,让被动变为主动,给自己生存和逃脱一些生机,要采取果断的、有效的、必然的、灵活多变的办法去为生存找到出口。在平时里要多掌握一些消防基本常识、基本消防要点,作为一名消防工作人员,必须学会有关广泛消防知识,吸收各个案例消防火灾经验,和一些自救,疏散人流,及时采取消防果断措施,利用灭火器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

  三、保持良好的心态

  “只有绝望的人,没有绝望处境”。当你面对、或者突然发生火灾,要保持镇静,冷静,认真客观的对待面前所发生一切,首先,看外环境灾情大小,怎样采取有效办法,及时是否打报警电话119,要准确汇报时间、地点、火情范围,在现场中要维护秩序,了解火灾范围内人员和一些实际情况,自己在救援他人中,要采取啥办法,用被子或者其他绝缘空气物体来为别人逃生,逃生的方向是否可行。在室内要采取趴在地上,用湿毛巾放到嘴鼻子之间用来呼吸,过滤那烟雾和干燥环境,等待救援,必要时,不间断呼叫救援,千万要保持冷静态度,不能慌乱。

  通过这次学习培训,让我认识也不少,掌握的也很多,受益匪浅,让我进一步知识,也提高认识,增强了工作实践操作经验,在以后的工作中要掌握以下几点:

  1、熟悉本岗位的基本消防通道,具体消防基点和基线。你所职责工作范围,了解和掌握各个消防安全通道以及路线,或一些安全出口。要掌握你所工作的范围消防栓有几个,具体在哪里。要掌握消防栓的'水、流程图,和监控室的报警电路图。

  2、要经常性的,检查各个水流线路是否完好,检查消防栓设备是否完好,消防栓是否灵活,检查阀门是否完好,消防软管是否完好,一些消防器材备用是否完好。要一定掌握使用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检查是否过期。

  3、必须掌握一些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消防安全认识,增强消防安全工作力度,积累一些消防安全经验。遇到问题及时反馈上级领导,遇到火情及时采取边报警,边扑救,采取“先控制,后灭火,”在扑救可燃气体、液体火灾时,应首先切断可燃物的来源,争取在短时间内灭火成效。

  4、在工作中要保持交接清楚,有责任、有义务确保安全完成各项指标和任务。不断参加业务培训,提高消防安全基础,参加消防灭火演练,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共同参与从点滴做起,防范做去,自身做起。不断了解四种灭火方法:冷却灭火法、隔离法、窒息法、抑制法,不断用不同的方法,利用灵活多变的方法去消灭火灾。

  在以后的生活和工作中,不断加强自我消防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成效,扎实工作,巩固、完善自己要求,求上进,在工作求实效,为更好的推进而不断奋进。

  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心得 4

  火,既给人类带来了光明,带来了文明社会,但同时也给人类带来灾难。而火灾所带来的危害,我们也是常有耳闻。在本次培训中所看到的一例例触目惊心的惨烈的案例,留给我们的不应该只是对死难者的沉痛哀悼,我们要做的是要把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到一定高度。培训涉及消防基本知识、消防法规简介、火场自救逃生方法、火灾逃生注意事项等内容。期间消防宣传中心教官将xx实际情况与实际案例相结合,详细讲解了相关消防知识。同时,通过讲述近年来我国发生的火灾实例,用血与泪的教训让大家清醒的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培训结束后,消防宣传中心教官通过现场互动的方式演示了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切实提高了全馆员工消防实战技能。

  通过xx声情并茂的演讲,使我对消防知识有了一定了解,也把握了一些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理论知识。对此,我有以下几点深刻的体会:

  一、消防安全,重要的是预防

  xx大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力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查处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与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相结合,确保各项工作能顺利进行。

  二、认清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火灾的发生是现实生活中最常见、最突出、危害的一种灾难,而造成火灾的两大杀手就是“麻痹”“大意”。我们要增强自身的消防意识,时刻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三、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防范意识。

  xx员比较聚集的地方,安全必须要有保障,xx对火灾隐患已经有了一定的'防范意识,但通过这次培训,发现现有防范意识程度还是不够的。不论是一线工作人员还是治理人员,都应对岗位和部门可能涉及到的火灾风险和消防通道等消防相关设施有充分的了解。不论是火灾高危险岗位人员还是其他人员,都应该定期接受相关专家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各部门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各种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

  四、消防制度措施要到位

  要根据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结合xx际情况,制定一系列制度措施以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消防器材配备要到位

  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对到期的`器材及时更换,以备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启动,为消防安全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提供硬件保障。

  六、牢记“三个提示”“四个能力”时刻把消防安全摆在首位,以确保宾客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通过这短短的培训,我学到了很多消防安全的知识,也对自己平常生活中的用电、用火等不正确的行为有了一定的认识,保证以后生活中多注意并及时改正。我会把我所学到的消防知识,教给身边的家人、朋友,让更多人远离火灾。

  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心得 5

  为强化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收费站员工的安全素养,增加工作责任心,保证企业财产和个人的生命安全。响应国家提出的“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号令,今天xx公司第二次组织全站员工进行了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通过此次培训,我收获到以下几点启示:

  一是认清消防安全的重要性。

  火灾的产生是现实生活中最常见、最突出、危害最大的一种灾害,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财产安全的重大事情。马教员从产生在我们身边的事例,通过一幅幅凄惨的画面向我们展现了,忽视安全的危害性。保证司乘安全是我们的`服务内容之一,我们要认识到做好消防安全也是在相应的提高我们公司的服务质量。

  二是加强安全知识的学习。

  提高防范意识由于我们的日常工作中会遇到好多安全问题,如一线员工在进行发卡作业时,就要认真实行实行文件政策,严格落实每辆运输危险品车辆的上路时间,对于不符合规范的运输车辆进行规劝,我们要本着对社会,对公众负责的`态度,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从源头上避免交通事故产生带来的更大缺失。“安全就是效益”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安全生产是进行其他一切工作的条件,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做到学安全、讲安全,组织安全知识培训和加强对过往司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工作,让大家紧绷安全意识这根弦,从“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

  三是理论联系实际。

  组织大家进行消防演练这次消防演练的目的是让每位员工能够熟练掌控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使用前,先把灭火器上下颠倒几次,使筒内干粉松动,先拔下消防栓,在距离起火点5米左右,冲着起火点根部,占据上风口方向,左右扫射,快速推动,直至把火焰全部扑灭。

  通过此次消防安全的培训,大家的消防安全意识有了极大的提高,从思想上认识到消防安全与我们的生活和工作息息相干,杜绝了思想意识上的麻痹大意;此次培训也给基层的安全管理者提出更高要求,在工作中要严格检查、监督消防安全的落实情形,重细节,重落实。让员工全面掌控了消防安全知识和基本的消防技术,使员工在遇到突发火灾的情形时,能够及时有序的撤离到安全区域,保证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事故缺失和事故造成的负面影响。任何一起消防安全事故的产生,不止是一个个鲜活生命的逝去,更重要的是给我们生者带来的无尽的伤痛。为此我们要坚固建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意识。时刻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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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遇到火灾如何自救

  会逃生自救

  发生火灾时,如果被大火围困,特别是被围困在楼上时,在拨打了119报警电话后,我们应千方百计设法自救。具体做法如下:

  1、发生火灾赶紧逃

  如火势不大,可浸湿棉被、毯子等披在身上从火中冲出去。此时,要当机立断,切不可犹豫不决,以免火势越烧越大,错过逃生时机。身处烟雾捂口鼻,若被困周围烟雾很大,这可比火更为可怕。因为烟雾中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如果不加防备,就会被有毒有害烟气熏倒,这往往是火灾事故中死亡率最高的原因(约占95%以上)。如果一定要冲出烟雾区,必须用湿毛巾等捂住鼻嘴,尽可能地猫腰贴地跑出,这样才能减少烟气的吸入量,以免中毒倒下。

  2、观察周围找生机

  如果建筑物有避难房、疏散楼梯的,可以先躲进避难房或由疏散楼梯撤至安全地方。

  如多层建筑物火灾,楼梯已被烧断,或者火势已相当猛烈时,可以利用房屋的老虎窗、阳台、下水管道或其他可以接地牢固的物件逃生。

  3、跳楼逃生有技巧

  如生命受到威胁,又无逃生之路时,可以用绳索或将床单撕成条状连接起来,一端拴在固定物件上,再顺着绳索或布条滑下。

  如果万分情急决定跳楼出逃时,可先往地下抛出一些衣物棉被等,以增加缓冲,然后手扶窗台往下滑,以缩小跳落高度,并尽力保持双脚着地,尽可能地保全性命。

  如处在较高楼层,且又无法采取跳楼逃生的办法时,可在室内,关闭通向火区的门窗,如有条件,尽可能向门窗上浇水以缓火势蔓延。这时,要采取一切办法(如可用打电话,抛物件等办法)向楼下的人发出求救信号,以赢得救援的机会。

  危难见真情,在处于火场生死关头,更要发扬互助和奉献精神,尽力帮助老、幼、妇、弱者优先疏散。千万不能惊恐失措,无序夺路。

  4、逃命切忌进电梯

  尤其应该注意的是,处在高层建筑火灾时,如果不是消防专用电梯,绝对不能进电梯逃生。因为这时的电梯电源随时有可能被切断,并且电梯通道往往在发生火灾时首先成为烟雾的袭击部位而成烟道。

  对于我们校园内的学生们,遇到火灾时,该如何逃生自救?

  1、早逃生。在一般情况下,火势由初起到狂烧,只需十几分钟,留给人们的逃生时间非常短暂。因此,在发生火灾时,一定不要埋头抢救家庭财产而导致悲剧的发生,而是要快速逃离。

  2、要保护呼吸系统。在逃生时用水蘸湿毛巾、衣服、布类等物品,用其掩住口鼻,以避免烟雾熏人导致昏迷或者中毒和被热空气灼伤呼吸系统软组织窒息致死的危险。如果烟雾较浓,膝、肘着地,匍匍前进。

  3、要从通道疏散。如疏散楼梯、消防电梯、室外疏散楼梯等。也可考虑利用窗户、阳台、屋顶、避雷线、落水管等脱险。

  4、要利用绳索滑行。用结实的绳子或将窗帘、床单被褥等撕成条,拧成绳,用水沾湿后将其拴在牢固的管道、窗框、床架上,被困人员逐个顺绳索滑到下一楼层或地面。

  5、低层跳离,适用于二层楼。跳前先向地面扔一些棉被、枕头、床垫、大衣等柔软的物品,以便“软着陆”,然后用手扒住窗户,身体下垂,自然下滑,以缩短跳落高度。但千万要记住莫跳高楼,因为从10米以上(三层楼高)的`高度往下跳,很少活命。为此,最要紧的是求救,应该立即用水蘸湿床单、被褥,用其塞紧门窗,防止烟雾渗透进来,同时要不断地向床单、被褥上泼水,防止其干燥。

  6、要借助器材。通常使用的有缓降器、救生袋、网、气垫、软梯、滑竿、滑台、导向绳、救生舷梯等。

  7、为暂时避难。在无路逃生的情况下,可利用卫生间等暂时辟难。避难时要用水喷淋迎火门窗,把房间内一切可燃物淋湿,延长时间。在暂时避难期间,要主动与外界联系,以便尽早获救。

  8、利用标志引导脱险。在公共场所的墙上、顶棚上、门上、转弯处都设置“太平门”、“紧急出口”、“安全通道”、“火警电话”和逃生方向简头等标志,被困人员按标志指示方向顺序逃离,可解“燃眉之急”。

  9、要提倡利人利己。遇到不顾他人死活的行为和前拥后挤现象,要坚决制止。只有有序地迅速疏散,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

  住宅楼发生火灾如何避难逃生?

  住宅楼具有楼层高、疏散楼梯少、居住人员多的特点,一旦发生火灾,住在楼上的人容易为火所困,消防队进行灭火,救人也很困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xx报发表过这样一个事例,哈尔滨市道里区发生一场特大火灾,烈火吞噬了五条街,烧死烧伤几十人。其中一户人家,5口人上楼抢救财产,被火围困在室内,全部遇难。然而住在六楼的几户居民却创造了“奇迹”,当大火袭来无法突围时,他们没有坐以待毙,而是立即行动起来,先把阳台上推放的木柴搬进屋内,然后将家中所有被褥、毯子和棉衣裤用水浸湿,蒙在门窗上,并不断地将水往阳台、地上、床上和屋内所有可燃物上泼洒。当天,虽然整幢大楼火势熊熊,但烈焰却始终未能烧进屋去。夜间火势减弱后,他们打开手电筒向楼外呼救,终于被消防人员发现并抢救出来,获得了生机。

  对轻微的火情怎样紧急应付?

  形成火灾的,应及时报警。对突然发生的比较轻微的火情,同学们也应掌握简便易行的,应付紧急情况的方法。

  1、水是最常用的灭火剂,木头、纸张、棉布等起火,可以直接用水扑灭。

  2、用土、沙子、浸湿的棉被或毛毯等迅速覆盖在起火处,可以有效地灭火。

  3、用扫帚、拖把等扑打,也能扑灭小火。

  4、油类、酒精等起火,不可用水去扑救,可用沙土或浸湿的棉被迅速覆盖。

  5、煤气起火,可用湿毛巾盖住火点,迅速切断气源。

  6、电器起火,不可用水扑救,也不可用潮湿的物品捂盖。水是导体,这样做会发生触电。正确的方法是首先切断电源,然后再灭火。

  7、有条件的,还可以学习一些简易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遭遇火灾如何正确脱险?

  遭遇火灾,应采取正确有效的方法自救逃生,减少人身伤亡损失:

  1、一旦身受火灾危胁,千万不要惊慌失措,要冷静地确定自己所处位置,根据周围的烟、火光、温度等分析判断火势,不要盲目采取行动。

  2、身处平房的,如果门的周围火势不大,应迅速离开火场。反之,则必须另行选择出口脱身(如从窗口跳出),或者采取保护措施(如用水淋湿衣服、用温湿的棉被包住头部和上身等)以后再离开火场。

  3、身处楼房的,发现火情不要盲目打开门窗,否则有可能引火入室。

  4、身处楼房的,不要盲目乱跑、更不要跳楼逃生,这样会造成不应有的伤亡。可以躲到居室里或者阳台上。紧闭门窗,隔断火路,等待救援。有条件的,可以不断向门窗上浇水降温,以延缓火势蔓延。

  5、在失火的楼房内,逃生不可使用电梯,应通过防火通道走楼梯脱险。因为失火后电梯竖井往往成为烟火的通道。并且电梯随时可能发生故障。

  6、因火势太猛,必须从楼房内逃生的,可以从二层处跳下,但要选择不坚硬的地面,同时应从楼上先扔下被褥等增加地面的缓冲,然后再顺窗滑下,要尽量缩小下落高度,做到双脚先落地。

  7、在有把握的情况下、可以将绳索(也可用床单等撕开连接起来)一头系在窗框上,然后顺绳索滑落到地面。

  8、逃生时。尽量采取保护措施,如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用湿衣物包裹身体。

  9、如身上衣物着火,可以迅速脱掉衣物,或者就地滚动,以身体压灭火焰,还可以跳进附近的水池、小河中,将身上的火熄灭,总之要尽量减少身体烧伤面积,减轻烧伤程度。

  10、火灾发生时,常会产生对人体有毒有害的气体,所以要预防烟毒,应尽量选择上风处停留或以湿的毛巾或口罩保护口、鼻及眼睛,避免有毒有害烟气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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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安全知识

  消防知识和自救

  水火无情,惨痛的教训使我们痛定思痛。消防安全工作已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也日益增强。我们小学生也要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懂得消防自救措施。火作为人类的朋友,一旦翻脸便会酿成惨剧,让我们在火场中学会拯救自己,也许会获得第二次生命。

  在日常中我们应该掌握哪些消防常识呢?

  1、不玩火、不随意摆弄电器设备。

  2、提醒家长不可将烟蒂、火柴杆等火种随意扔在废纸篓内或可燃杂物上,不要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

  3、提醒家长在五级以上大风天或高火险等级天气,禁止使用以柴草、木材、木炭、煤炭等为燃料的用火行为,禁止室外吸烟和明火作业。

  4、家或入睡前,必须将用电器具断电、关闭燃气开关、消除遗留火种。用电设备长期不使用时,应切断开关或拔下插销。

  5、液化气钢瓶与炉具间要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使用时,先开气阀再点火;使用完毕,先关气阀再关炉具开关。不要随意倾倒液化石油气残液。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关闭气源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不要在燃气泄漏场所拨打电话、手机。

  6、不要在楼梯间、公共走道内动火或存放物品,不要在棚厦内动火、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维修机动车辆,不要在禁火地点吸烟、动火。

  7、发现火情后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讲明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着火物质、火势大小、留下姓名及电话号码,并派人到路口迎候消防车。

  8、家中一旦起火,必须保持冷静。对初起火灾,应迅速清理起火点附近可燃物,并迅速利用被褥、水及其它简易灭火器材控制和扑救。救火时不要贸然打开门窗,以免空气对流,加速火势蔓延。

  9、要掌握火场逃生的基本方法,清楚住宅周围环境,熟悉逃生路线。大火来临时要迅速逃生,不可贪恋财物,以免失去逃生时机。逃生途中,不要携带重物,逃离火场后,不要冒险返回火场。

  10、火场逃生时,保持冷静,正确估计火势。如火势不大,应当机立断,披上浸湿的衣物、被褥等向安全出口方向逃离。逃生时不可乘坐电梯。逃生时应随手关闭身后房门,防止烟气尾随进入。

  11、楼下起火,楼上居民切忌开门观看或急于下楼逃生,要紧闭房门,可用浸湿的床单、窗帘等堵塞门缝或粘上胶带。如果房门发烫,要泼水降温。

  12、若逃生路线均被大火封锁,可向阳台或向架设云梯车的窗口移动,并用打手电筒、挥舞衣物、呼叫等方式发送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火灾无情,当大火燃起时,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抓紧脱离险境。在脱离时,往往要穿过着火地带,这时如果火势尚不太猛,可以穿上浸湿的不易燃烧的衣服或裹上湿的厚毯子。地面有火可以穿上胶鞋,穿过火区时要迅速果断,不要吸气,以免被浓烟熏呛。逃生之前,要探明着火方位,确定风向,在火势蔓延之前,朝逆风方向快速离开火灾区域。

  房间里着火时,必然会产生很多浓烟,其中含有大量的一氧化碳,在这种环境停留时间过长,就会中毒。烟能随着热空气聚集在房间上部,而室内下部,能看清物品和方向,这时人们应该蹲下或趴下。如果时间、条件允许的话,可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爬向门口。打开房门后,沿着楼梯走下去,千万不要走电梯,因电梯随时可能因为火场停电不能升降或被烧坏。

  几种常见火灾的扑救方法:

  1、家具、被褥等起火:一般用水灭火。用身边可盛水的物品如脸盆等向火焰上泼水,也可把水管接到水龙头上喷水灭火;同时把燃烧点附近的可燃物泼湿降温。但油类、电器着火不能用水灭火。

  2、电气起火:家用电器或线路着火,要先切断电源,再用干粉或气体灭火器灭火,不可直接泼水灭火,以防触电或电器爆炸伤人。

  3、电视机起火:电视机万一起火,决不可用水浇,可以在切断电源后,用棉被将其盖灭。灭火时,只能从侧面靠近电视机,以防显像管爆炸伤人。若使用灭火器灭火,不应直接射向电视屏幕,以免其受热后突然遇冷而爆炸。

  4、油锅起火:油锅起火时应迅速关闭炉灶燃气阀门,直接盖上锅盖或用湿抹布覆盖,还可向锅内放人切好的蔬菜冷却灭火,将锅平稳端离炉火,冷却后才能打开锅盖,切勿向油锅倒水灭火。

  5、燃气罐着火:要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捂盖火,并迅速关闭阀门。

  6、身上起火,不要乱跑,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压灭火苗。穿过浓烟逃生时,用湿毛巾、手帕等捂住口鼻,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弯腰或匍匐前进。

  火场逃生方法

  1、身处火场,要保持冷静,尽量迅速观察、判明火势情况,明确自己所处环境的危险程度,迅速查明疏散通道是否被烟火封堵,针对火情,做出正确判断,选择最佳的逃生路线和方法。

  2、如逃生必经路线充满烟雾,要用湿毛巾或衣物捂住脸部,防止或减少吸入有毒烟气,并低姿势或葡匐前进。

  3、选择逃生路线,应根据火势情况,优先选用最简便、最安全的通道。如楼层起火时,先选用安全疏散楼梯、室外疏散楼梯、普通楼梯等,如果这些通道已被烟火切断,再考虑利用楼顶窗口、阳台和落水管、避雷线等脱险。

  4、有时,楼梯虽然已着火,但火势不大,这时可用湿棉被、毯子等披裹在身上,从火中冲过去,虽然人可能受点轻伤,但可避免生命危险。在这种情况下,要早下决心,不要犹豫不决,否则,火越烧越大,就会失去逃生的机会。

  5、如果楼梯烧断,可以通过房屋上的窗口、阳台、落水管或利用竹竿等逃生;一旦各种通道都被切断,火势较大,一时又无人救援,可以关闭通往着火区的门窗,退到未着火的房间,用湿棉被、毛毯、衣物等将门窗缝隙封堵,防止烟雾窜入。有条件时,要不断向门窗上泼水降温,延缓火势蔓延,等待救援。如果烟雾太浓,可用湿毛巾等捂住口鼻,并尽量避免大声呼叫,防止烟气中毒;火场上人声嘈杂,能见度差,叫喊时楼下人不一定听到,可以用打手电筒、抛出小东西等方法发出求救信号。

  6、如果正常通道均被烟火切断,其他方法都无效,火势又逼近,也不要仓促跳楼,有可能的话,先在室内牢固的物体上拴上绳子,如无绳子也可用撕开的被单连接起来,然后,顺着绳子或布条往下滑,下到安全楼层或地面上。但必须保证安全系数和绳子或布条有足够的长度。

  7、如果时间来不及,需要跳楼时,可先往地上抛一些棉被、床垫等柔软物品,以增加缓冲,且应注意不要站在窗台上往下跳,可用手扒住窗台或阳台,身体下垂,自然落下,这样,既可保证双脚先着地,又能缩短高度。

  8、对被火包围的小孩、老人、病人要及时抢救,可用被子、毛毯等包扎好,再用绳子、布条等吊下去,争取尽快脱险。

  火灾扑救的主要方法

  1、迅速拨打报警电话

  救火必须分秒必争,发生了火警,在扑救的同时,要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在拨打火警电话时要沉着冷静,讲清火灾的单位、地点及自己所用的电话号码,并尽可能讲清楚着火对象、类型和范围以便消防队“对症下药”。同时派人在校门口和必经的交叉路等候,为消防车迅速到达火场赢得时间,减少火灾损失,与此同时,应迅速报告学校有关部门,以便及时组织人员扑救。

  2、及时扑救初起火灾

  灭火的方法有:冷却灭火法、窒息灭火法、隔离灭火法、抑制灭火法等。及时、正确运用各种方法扑灭初起火灾,是减少火灾损失,杜绝火场致人死亡的最重要一环。

  (1)隔绝空气灭火法。使燃烧物隔绝空气,因缺氧而熄灭。如点燃的蜡烛烧燃了课桌上的纸张、书本等时,不能挥舞拍打,用一条湿润的毛巾覆盖在上面,火就能熄灭;食堂炒菜时,油锅内的油起火,盖上锅盖,就可使火熄灭;电器、煤气着火都可用毛毯、棉被覆盖灭火。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应用的也是这个道理,二氧化碳比空气重,本身不燃烧也不支持燃烧,可覆盖在可燃物上隔绝空气,使火熄灭。对于赤磷、硫磺、电石、镁粉等化学易燃物的燃烧,常用干粉、干沙、干土灭火。

  (2)冷却降温灭火法。用水、干冰等直接喷撒在燃烧物上,水、干冰气化吸收热量降温,且形成水气、二氧化碳隔绝空气,一般说来水是很好的灭火剂。但对于某些物品的失火则不能用水扑救,只能使用专门的灭火器材和设备。如金属钠、钾、钙、碳化钙等遇水会发生反应,产生氢气和热量,引起剧烈燃烧或爆炸。对于轻于水的油类等物质着火,用水扑救会扩大燃烧范围。高压电器设备未断电时,若用水扑救,可能引起导电。其他如纸制品仓库、精密仪器、高温生产装置失火都不宜用水扑救。储备有浓硫酸、浓硝酸等物品的仓库失火也不宜用水扑救。

  (3)可燃物隔离灭火法。把燃烧火源与周围可燃物分离开来。如森林灭火,常常开辟隔离带,使火势不再蔓延而得以控制;把失火处附近的液化气罐和其他可燃物移开;或把不大不重的着火物移至空旷处等,都是有效的办法。

  发生火灾应如何报警?

  如果发现火灾发生,最重要的是报警,这样才能及时扑救,控制火势,减轻火灾造成损失。

  1、火警电话的号码是119。这个号码应当牢记,在全国任何地区,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火警的电话号码都是一样的。

  2、发现火灾,可以打电话直接报警。家中没有电话的,要尽快使用邻居、电话亭或者附近单位的电话报警。

  3、报火警时,要向消防部门讲清着火的单位或地点,讲清所处的区(县)、街道、胡同、门牌号码或乡村地址,还要讲清是什么物品着火,火势怎样。

  4、报警以后,最好安排人员到附近的路口等候消防车,指引通往火场的道路。

  5、不能随意拨打火警电话,假报火警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

  6、在没有电话的情况下,应大声呼喊或采取其他方法引起邻居、行人注意,协助灭火或报警。

  家中失火、是先报警,还是先扑救?

  失火是十万火急的大事,是先报警,还是先扑救呢,对此问题,我们不能一概而论,必须根据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况予以区别对待。

  火势处在“初期”阶段,家中具备灭火条件,有1个或几个人在场,有把握将火扑灭,应该以先扑救为主,可以迅速地使用灭火器或用脸盆端水将火扑灭。因为“初期”阶段的火势其燃烧面积还很小,火焰辐射温度也不高,蔓延的速度不快,燃烧产生的烟雾和有毒气体也较少,这时是最有利的灭火时机。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最明智的选择是先行扑救。

  进入“发展”阶段的火势,辐射热较高,火势蔓延速度快,燃烧产生的烟雾和有毒气体含量已足以致人于死地。此时若家中只有1人,应首先跑出去呼救报警,尔后再回来扑救。如果家中有几个人,最好的做法是,让口齿清楚、头脑清醒的人出去报警,留下身强力壮有胆量的人进行扑救,这样可以延缓和控制火势的发展,使消防队到达后能够迅速有效地扑救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家庭灭火有哪些基本方法?

  人类经过长期的灭火实践发现了火的奥秘,只有当以下三个条件都具备时,火才能烧起来,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燃烧三要素,即:

  (1)有能够燃烧的物质,如木材、纸张等;

  (2)有能够帮助燃烧的物质,如空气、氧气等;

  (3)有能够着火的温度。当其中某一个条件被去掉时,火就熄灭了。

  由此归纳出以下三种基本的灭火方法:

  (1)冷却法

  由于可燃物质起火必须具备相对的.着火温度,灭火时只要将水、泡沫或二氧化碳等具有冷却降温和吸热作用的灭火剂,直接喷洒到着火的物体上,使其温度降到燃烧所需的最低温度以下,火就会熄灭。这种方法在扑救家庭火灾中最常用,也很有效。

  (2)窒息法

  根据可燃物质起火时需要“呼吸”大量空气的特点,灭火时采用捂盖的方式,使空气不能继续进入燃烧区或进入很少,如:炒菜时锅里的油起火,只要用锅盖一盖,火就会立即熄灭,人身上的衣服着了火,躺到地上用被褥将身体遮盖住,火焰马上被扑灭。

  (3)隔离法

  燃烧必须有可燃物作为先决条件。

  根据这个道理,运用隔离法灭火主要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扑救火灾时迅速将着火部位周围的可燃物搬移疏散开;

  2、将着火物质转移到没有可燃物质的地方。比如,家中液化气钢瓶起火,只要把着火钢瓶搬到屋外,就可防止火势蔓延。

  火灾扑救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一边报警,一边接应,一边组织人员扑救。

  2、沉重冷静,听从指挥,积极配合遵守秩序。

  3、控制火势,救人在先,尽量减少火灾损失。

  4、相邻居室,切勿开门,防止浓烟烈火侵入。

  5、呼吸慢浅,匍匐前行,呼吸近地新鲜空气。

  6、谨慎上楼,屏住呼吸,避免浓烟上升窒息。

  7、湿润毛巾,掩住口鼻,低头弯腰抓地慢行。

  8、关紧房门,探头呼叫,等待紧急求援脱险。

  校园为什么易发生火灾

  高校历来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防火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的防火重点单位,不论是哪一类型、性质的高校,都存在较大的火灾危险性。

  高校除学生、教职员工外,还有大量的人员进入校园内从业、经商,因而形成了高校人员群体的层次差异。有的人员防火意识、防火能力较强,有的则较低,不注重校园的防火工作,加之人多工作面广,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很难深入开展,违规违章行为时有发生,给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困难。据统计,高校的火灾中80%以上源于人为因素,而学生宿舍、工棚、各类暂住人员租住地等生活场所更是火灾的多发区,习惯性违规违章行为成为引发火灾的主要因素之一。什么是习惯性违规违章行为?举例说明,如有人想看一看油箱里是否有油,即划火柴照明,结果引燃油箱中的汽油从而发生火灾。根源在于此人习惯性想到火柴可以照明,而恰恰忽视了明火可导致易燃物着火。还有一名焊工焊接金属空桶,却发生了着火爆炸事故,原因在于他忽视了这只空桶曾经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正是桶内的残留物品引起了火灾。其它像躺在床上抽烟、乱扔烟头、在火源附近堆放可燃物品、不分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穿化纤衣物进入防静电场所等等,多带有习惯性,且较为普遍。这种习惯性行为看似小事,却往往是酿成重大火灾事故的根源。

  有的学校历史较长,现存较多砖木结构的老建筑,很有校园文化和民族文化色彩,有的可称为古迹或是重点文物保护对象,但这些建筑一般存有较大的火灾隐患。风干的木结构极易被电气火源、生活火源点燃,且不易扑救。另外,老建筑也易遭雷电等自然界外力侵害。

  总之,高校实验室及实验多,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多,用火用电多,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老化的破旧建筑物多,在建的建筑工程多,人员密度高、集中而又相对分散,且习惯性违规违章行为时有发生,消防安全教育宣传不够深入和普及,安全管理时有疏漏……等等这些均是火灾的成因。

  高校火灾的特点

  1、具有火灾事故突发、起火原因复杂的特点。

  学校的内部单位点多面广,设备、物资存储较为分散,生产、生活火源多,用电量大,可燃物特别是易燃物种类繁多,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不一……造成起火,有人为的原因,也有自然的作用,任何环节的疏忽,都有可能造成火灾。从时间上看,火灾大都发生在节假日、工余时间和晚间;从发生的部位上看,多发生在实验室、仓库、图书馆、学生宿舍及其他人员往来频繁的公共场所等存在隐患的部位及生产、后勤部门及其出租场所,这些部位一旦发生火灾,往往具有突发性。

  2、高层建筑增多,给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带来巨大困难。

  高校因受扩招、大办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等教育产业化的驱动,及高校之间教学、科研的竞争,各个学校的建设规模都在不同程度上迅速扩大,校园的发展较快,校内高层建筑增多,形成了火灾难防、难救、人员难于疏散的新特点,有的高层建筑还存在消防设备落后、消防投资不足等弊端,这些都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

  3、火灾容易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

  高校教学、科研、实验仪器设备多,动植物标本、中外文图书资料多,一旦发生火灾,损失惨重。精密、贵重的仪器设备,往往是国家筹集资金购置的,发生火灾损失后,很难立即补充,既有较大的有形资产损失,直接影响教学、科研与实验的正常进行,更有无形资产损失。珍贵的标本、图书资料是一个学校深厚文化积淀的重要标志,须经过几十年、上百年的积累和保存,因火灾造成损失,则不可复得。因而,这类火灾损失极为惨重,影响极大。

  4、人员集中,疏散困难,火灾往往造成人员伤亡,社会影响极大。

  高校人口密度大,集中居住的宿舍公寓多,宿舍公寓内违章生活用电、用火较多,吸烟现象普遍,因用电、用火不慎而发生火灾后,火势得不到控制能很快蔓延,火烧连营,在人员密度大、影响顺利疏散逃生的情况下,难免会造成人身伤亡。高校是社会稳定的晴雨表,是各类信息的集散地,一旦发生火灾,会迅速传遍社会,特别是出现人身伤亡,会造成极为严重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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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预防火灾

  预防火灾应该注意什么?预防火灾的措施很多,同学们首先要从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做起:

  1、不玩火。有的同学对火感到新奇,常常做玩火的游戏,这是十分危险的。玩火时,一旦火势蔓延或者留下未熄灭的火种,容易引起火灾。

  2、不吸烟。吸烟危害身体健康,又容易诱发火灾。

  3、爱护消防设施。为了预防火灾,防止火灾事故,居民楼、公共场所都设置了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沙箱等消防设施,还留有供火灾发生时人员疏散的安全通道,要自觉爱护消防设施,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

  在家中如何注意防火?

  家庭中的火灾常由用火不慎和使用电器不当引起,同学们要注意:

  1、使用火炉取暖,火炉的安置应与易燃的木质家具等保持安全距离,在农村,则要远离柴草。

  2、烘烤衣物要有人看管,人不能长时间离开。

  3、火炉旁不要存放易燃物品。

  4、生火时,不要使用煤油、汽油助燃,以防猛烈燃烧发生火灾。

  5、掏出的未熄灭的炉灰、煤渣要倒在安全的地方,以防引起别的物体燃烧起火。

  6、使用家用电器要符合安全要求,不乱拆卸,以免造成安全性能下降,引发火灾。

  7、使用发热的电器(如电熨斗)要小心,不可使其引燃易燃物品。

  8、电器使用完毕或人离开时,要及时关闭电源,以防电器过热而发生危险。

  9、使用煤气器具要防止煤气泄露,使用完毕应关闭气源。

  10、煤气罐应远离火源使用;要定期检查,确保煤气设施及用具完好。

  在学校如何注意防火?

  在学校里也有防火安全问题,主要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不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进人校园,也不带汽油、爆竹等易燃易爆的物品进入校园。

  2、实验课需要使用酒精灯和一些易燃的化学药品时,要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并且严格按照操作要求去做,时刻小心谨慎,严防发生用火危险。

  3、采用火炉取暖的教室,要选派专人负责,管理好炉火。

  4、不随意焚烧废纸等。

  5、打扫卫生时,要将枯枝落叶等垃圾作深埋处理或送往垃圾站场,不要采取点火烧掉的办法。

  外出活动如何注意防火?

  外出活动时,所处的环境比较复杂,在防火方面要做到:

  1、要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的防火安全规定。

  2、一般不要组织野炊活动,确实需要组织的,要选择安全的地点和时间,用火完毕,应确实熄灭火种。

  3、不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进人林区、草原、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4、自觉保护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

  5、自觉按照防火的要求去做,同时还要监督、劝阻他人可能造成火灾隐患的行为。

  6、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老师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火灾预防的主要措施

  1、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只有提高了防火安全意识,才会时刻留意身边的火患,控制一切火源;才会把预防火灾放在首位,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才会主动学习消防知识,掌握防范措施,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2、遵守学校防火制度

  为了保障同学们的安全,学校制定有关防火安全管理规定,诸如不得私拉乱接电源,不得未经批准随意增加用电设备,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禁止在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吸烟;禁止在宿舍使用蜡烛等。绝大多数同学均能规范遵守,但也有极少数同学因为缺乏认识,常常违规而行,导致火灾发生。根据北京市消防局统计,1999年,北京发生在校园里的火灾共70起,其中,由电器引起的有27起;20xx年,77起火灾中有28起是由电器引起;20xx年,63起火灾中由电器引起的有24起。而上述电器火灾中,因违规造成的占95%。为此,同学们要从中吸取教训,严守校纪。

  3、加强消防法规学习

  火灾防范管理要依法进行,这是因火的破坏性所决定的。为有效控制火灾的发生,我国以法律的形式进行了强制性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一百一十五条,对防火及过失引起火灾的法律责任也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故意纵火最高刑罚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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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三条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四条 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消防救援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对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

  应急管理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

  新闻、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团体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机关、应急管理等部门,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第七条 国家鼓励、支持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使用先进的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公益活动。

  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火灾预防

  第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城乡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调整、完善;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第九条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

  第十条 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

  第十一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第十二条 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未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或者批准开工报告。

  第十三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作出场所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承诺,提交规定的材料,并对其承诺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消防救援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许可。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及时对作出承诺的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核查。

  申请人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检查。经检查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予以许可。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应急管理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第十八条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第十九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第二十条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二条 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的设置,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当设置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已经设置的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不再符合前款规定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限期解决,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三条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使用。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目录,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

  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应当按照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规定的办法,经技术鉴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方可生产、销售、使用。

  依照本条规定经强制性产品认证合格或者技术鉴定合格的消防产品,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公布。

  第二十五条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

  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第二十七条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产品标准,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二十九条 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应当保持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在修建道路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消防队灭火救援的,有关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

  第三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采取措施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组织建立和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三十一条 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第三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第三十三条 国家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承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第三十四条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符合从业条件,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第三章 消防组织

  第三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消防组织建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加强消防技术人才培养,增强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装备,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第三十七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第三十八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应当充分发挥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专业力量的骨干作用;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实施专业技能训练,配备并维护保养装备器材,提高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

  第三十九条 下列单位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

  (一)大型核设施单位、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

  (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

  (三)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

  (四)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以外的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

  (五)距离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

  第四十条 专职消防队的建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验收。

  专职消防队的队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四十一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第四十二条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对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可以调动指挥专职消防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第四章 灭火救援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火灾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

  第四十四条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任何单位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

  消防队接到火警,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第四十五条 消防救援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应当优先保障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

  火灾现场总指挥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有权决定下列事项:

  (一)使用各种水源;

  (二)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三)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四)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

  (五)为了抢救人员和重要物资,防止火势蔓延,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火灾现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等;

  (六)调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救援。

  根据扑救火灾的紧急需要,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人员、调集所需物资支援灭火。

  第四十六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参加火灾以外的其他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

  第四十七条 消防车、消防艇前往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任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其他车辆、船舶以及行人应当让行,不得穿插超越;收费公路、桥梁免收车辆通行费。交通管理指挥人员应当保证消防车、消防艇迅速通行。

  赶赴火灾现场或者应急救援现场的消防人员和调集的消防装备、物资,需要铁路、水路或者航空运输的,有关单位应当优先运输。

  第四十八条 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

  第四十九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应急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由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给予补偿。

  第五十条 对因参加扑救火灾或者应急救援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第五十一条 消防救援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消防救援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消防救援机构根据火灾现场勘验、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意见,及时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系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第五十三条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

  第五十四条 消防救援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第五十五条 消防救援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当由应急管理部门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接到报告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核实情况,组织或者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第五十六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和消防安全检查,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和消防安全检查等,不得收取费用,不得利用职务谋取利益;不得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

  第五十七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及时查处。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三)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验收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四)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或者经核查发现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

  核查发现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相应许可。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

  (二)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

  (三)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四)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六十一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一)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二)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三)谎报火警的;

  (四)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

  (五)阻碍消防救援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消防救援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从重处罚。

  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消防救援机构对于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依法对使用者予以处罚外,应当将发现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情况通报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生产者、销售者依法及时查处。

  第六十六条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第六十八条 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义务,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第六十九条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具备从业条件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或者出具虚假文件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格;造成重大损失的,由相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并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前款规定的机构出具失实文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由消防救援机构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格,由相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并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第七十条 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除应当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决定的外,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决定。

  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应当在整改后向作出决定的部门或者机构报告,经检查合格,方可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

  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由作出决定的部门或者机构强制执行。

  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应急管理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决定。

  第七十一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场所准予审查合格、消防验收合格、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

  (二)无故拖延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三)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四)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

  (五)将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无关的事项的;

  (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产品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消防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七十三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

  (二)消防产品,是指专门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护、避难、逃生的产品。

  (三)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四)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第七十四条 本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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