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的作文

时间:2024-01-25 16:54:41 偶像 我要投稿

偶像的作文10篇(推荐)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偶像的作文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偶像的作文10篇(推荐)

偶像的作文 篇1

  一身黑色的西装,一件白色的衬衣,面带笑容、非常自信地坐在钢琴前,他就是我的偶像朗朗。只见他的.手指在钢琴上跳跃,一会儿缓慢,一会儿急促。音乐时而柔和,时而激烈,听得人心潮澎湃。

  听爸爸说,朗朗小时候练琴非常刻苦,每天练琴达8小时之久。而且没有看电视的时间,没有玩耍的时间。一份耕耘,一份收获,他坚持不懈地努力,终于成为国际钢琴巨星。

  我现在学琴才两年,但我一定以朗朗为榜样,坚持练习,追求自己的音乐梦想。

偶像的作文 篇2

  偶像一词并不陌生,有的是那些舞台上歌声动人的明星;有的是救国,救命的革命先烈;有的则是小书中栩栩如生的动画人物。而在我心中的偶像则是三国时期大名鼎鼎的魏国谋士司马懿。俗话说:“成大事者,必有其过人之处”。司马懿的一生又何尝不是,他为我们诠释了尊敬、善待及惊人毅力的力量。

  “臣一路走来,没有敌人,看见的都是朋友与师长。”这句话从司马懿入官那天起,就没有违背过。还是曹司空时,他与杨修便在月旦评上相识,此后杨修随着曹植。而司马懿,却随了曹丕。杨修处处为难他,他却不在意,一直忠心耿耿于做自己的事业。在杨修生死关头,却还替杨修求情。曹丕在位之时,不仅朝中大臣处处排挤他,外界孙权、诸葛亮更视他为强敌。司马懿深知自己的不足,没有任何求胜的心态,反到以长者之身份来尊敬他们。诸葛亮视他为大敌,在孔明点49盏明亮灯死后,司马懿却行大礼以此尊他为朋友与师长。

  善于用人乃是司马懿一生受用的技能。御使中臣司马懿掌管魏国的大权、能文能武,在挑选学生时,也十分用心。一日在尚书房中选拔官员,却意外遇到了邓艾。邓艾心中怀有大志,却因有口吃,大臣们都表示不屑。司马懿却对他的才华极为欣赏,命邓艾为屯田令,让魏国赢得农业优势。

  “我挥剑只用了一天,但我磨剑却用了二十年。”无疑他一生中最大的`能耐便是忍。(他天生不如诸葛亮的聪明,曹真的兵法,也不如孙权有谋。但他能忍,忍别人才华耗尽,兵权耗尽,人心览尽之时也不忘磨剑练习。待天下英才待尽,他一挥剑,收获大权,建立西晋。正可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在司马师继位之时,也不忘提醒:“师儿,直下担当,忍不可忍,方是忍!”

  司马懿这一生用惊叹,用赞美来形容是远远不够的。他是我心中了不起的偶像。

偶像的作文 篇3

  从小学到初中,每当英语课上,我的脑海里便会闪现出一个别具一格的老头。整天凌乱的头发间点缀着几根“白毛”,好似一撮儿杂草其间洒落着几丝雪花。额头又高又宽,好像刻满智慧。他,便是我的课外英语老师——老吴。

  时光追溯到公元20xx年,正值四年级的我与老吴初见,一个不足50平米的简陋小平房便是他的执教“舞台”。四周墙壁的大黑板上密密麻麻的英语单词,让人看得眼花缭乱。

  老吴穿着一件六十年代的白衬衫,极富年代感。高高的颧骨撑起又长又瘦的脸,抱着一沓大小不一的`资料推门而入,聚集了同学们好奇的目光。下巴上布满了芝麻粒似的胡茬,正宗的达茂话让我们倍感诙谐:“大家好,我叫吴永忠,口天‘吴’,foever(永远)的‘永’,中心‘忠’,可不是民间相传的‘无影踪’啊!”同学们顿时捧腹大笑。就这样,在一阵笑声中,我们认识了吴老师。

  吴老师不但幽默,讲课时也绘声绘色。厚厚的镜片后那双明亮的眼睛滴溜一转,新奇的idea便冒了出来,这时,老吴又要在学习中与我们说笑了。有趣的谐音英语,奇特搞怪的“暗语”顺口溜,至今让我受益匪浅。

  吴老师还很喜欢讲故事,捣地鬼的故事令我们毛骨悚然;他自己年轻时的荒唐经历却逗得我们前仰后合。不错的,吴老师常能用幽默的语言把我们逗乐,在快乐中引领我们探索英语的奥秘,令我百学不厌。

  老吴也有“致命刑罚”,足以让同学们望而生畏。如果课上哪位同学被“瞌睡虫”侵袭,如果你的铁头功还算到家,尽可以踊跃尝试。只见老吴剑一般的两条眉毛竖起,犀利如刀的目光直射困意上头的同学,然后走到那位仁兄跟前拢起袖子,找准方位,在他后脑勺上用力一搓,教室中便传出嗷嗷惨叫,真是不亦惨乎,那瞌睡虫也早被吓得飞到爪哇国去了。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时光如天上的流星般划过,一晃我已六年级了,要出师毕业了。与亲爱的,德高望重的老吴告别的那天,吴老师像树枝一般干而瘦的手上托着一本珍藏已久的专攻英语的《葵花宝典》特意送给我。我接过来,心中万分感激,觉得这本书有千斤重,因为这本书中承载着吴老师对我学好英语的期望与鼓励。

  吴老师,我心中的偶像,是我对英语萌发兴趣的启蒙者,更是我追求梦想的奠基人!

偶像的作文 篇4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偶像,当然我也不例外。

  不过,有的人的偶像是名人;有的人的偶像是明星。我的偶像并不是什么名人;也不是什么明星;她是一位普普通通的小学语文教师。 也许你会问我:“老师这么多,你为什么会选她呢?”如果你想知道就看下文吧! 我崇拜她的朴素。本来做老师这份职业工资应该很高,可是她穿的衣服是她自己裁的,她的摩托车是他姐姐不要送给她的。可是,她的房间确有许多新书、新作业本。新书是给她自己买的,偶尔班上某位同学进步很快或者在年级里的某种行为、比赛中比较出众,她也会奖一两本书给他。作业本一小部分是为她儿子买的,其余都是奖励给我们。

  我崇拜她有个动听的歌喉。她唱歌可好听了,每个星期二我们都会有一节音乐课,她唱的歌很甜美,她还在江门市歌唱比赛中拿到二等奖呢! 我崇拜她的勤奋。她每天都很早起床,工作日时,她从来不迟到。周末时,就为我们批改作业。除此之外,在劳动课上,她都帮助我们除杂草、捡垃圾。在课间活动,她常常拿着扫把到我们教室打扫,这些工作本来是我们这些班干部做的.,她却帮我们完成。 我崇拜她知识丰富。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时,她总是跑出来帮助我们。当我们作业上遇到难题,跑去问她,她一下子就解答了。她虽然是语文老师,但是你拿数学难题、英语翻译给她做,她也能完成,而且完成的很好,并且英语老师和数学老师都对她赞不绝口。我经常与她交流,学到了不少学习方法,不过上初中却很难使用。因此,我的成绩像没油的直升飞机,一直往下降。 这是我的偶像,一个普普通通的老师,却收藏着不一样诱人的魅力。

偶像的作文 篇5

  我的偶像是我的姥姥,她在不仅我学习上给了我很大帮助,还在平时给了我很大鼓励。

  姥姥对我的学习抓得很紧。有一次,快期中考试了,我复习了好长时间,觉得腰酸背痛。于是就趁姥姥不注意就拿起桌上的游戏机玩了起来。姥姥那爬满皱纹的大手就重重压在了游戏机上我抬起头,见姥姥弯弯的眉毛不知什么时候变的直直了。好像在严厉地教训我:你呀,你咋则么不自觉,我就是吃了学问的亏!“我心头一震羞红了脸,翻开书本继续复习。

  一天放学的时候,突然下起了大雨。我们都没带雨具,一个个焦急的挤在校门口。我真后悔早晨没听姥姥的话,把她已帮我塞进书包的伞硬是又拿了回去。就在这时,我看到姥姥出现在了校门口,她手里正艰难的'撑得一把伞。她努力不让我淋湿,回到家的时候自己却湿了。

  我第一次觉得,我的这位姥姥是多么值得我去爱。我祝全天下的姥姥都挺直腰板,身轻体健,返老还童!

偶像的作文 篇6

  科技巨人—乔布斯,美国苹果公司的创办人兼灵魂人物是我崇拜的偶像。

  第一次认识乔布斯是在电视里,每回苹果公司有新产品发表时,他总是会出现在屏幕上,简单朴素的黑色上衣搭配牛仔裤,戴上一副斯文的眼镜,于台上侃侃而谈着令全世界苹果迷疯狂的iPh。ne、iPad等新产品。他总是自信满满,对于苹果团队所设计的产品引以为傲,让苹果迷彻夜排队也在所不惜。他凡事要求尽善尽美,对于科技产品的研究几近疯狂,就连知道自己生病并且寿命有限,也不浪费宝贵的时间,更加积极专注于研究他所热爱的`事,他曾经说过自己所剩下的每一天都是赚到的……他永远保持进取之心,对于科技的执着令我由衷的佩服。

  由于乔布斯实在太有名了,许多著名大学都会邀请他演讲并且颁发荣誉博士学位给他,其实一路走来,他的求学之路并不顺利,家境也不好,自小被养父母领养,但是他不会因此而自暴自弃,靠着刻苦自学让他成长,面对挫折他勇往直前,本着“求知若饥,虚心若愚”的生活态度,成就如此不平凡的人生。他的演讲场场爆满,他所说过的名言,至今仍为人津津乐道,也成为苹果公司的英雄人物。每当我在玩iPad时,手指轻轻滑动,想查询的知识一览无遗,想玩的游戏种类繁多,五花八门,不禁令人赞叹,乔布斯您真是太神奇了!

  “努力不一定会成功,但成功非靠努力不可”。乔布斯终其一生在让自己成为完美的标准,他执着的傻劲创造了苹果,虽然最终不敌病魔逝世,但他的精神不朽,永存于人们心中。乔布斯先生感谢您的认真付出与执着,让我们随时都能享受便利的科技生活,谢谢您!您是我值得学习的对象,也是我心目中的巨人、永远的偶像。

偶像的作文 篇7

  经常有人会问,你的偶像是。我总是骄傲的回答说:我的爸爸!

  浓浓的眉毛,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高高的个子,看起来很强壮。小时候躺在爸爸的怀里,爸爸的臂弯就是我的摇篮。

  别看爸爸的高高大大的,却心细如发。有一次周一升旗,我的校服扣子掉了,恰巧妈妈出差。“这可怎么办啊?”不禁后悔没有早点向妈妈学习缝扣子,唉!这时爸爸看到我垂头丧气的样子,问我怎么 了,我把情况告诉了爸爸,爸爸笑着说交给他。我半信半疑的把衣服给了爸爸,果然不出一会功夫就OK了,我佩服的对爸爸竖起了大拇指,爸爸眨眨眼睛笑着说:“做人要低调,行事要高调。怎么样啊 ?爸爸缝得不错吧?”哈,我的爸爸,您这是高调还是低调啊?

  我的脑海中,凡事不明白问爸爸就对了。我的心里,爸爸可是个博学家啊。有一次,老师让我们查找关于树叶方面的资料,作为作文的素材。我找来找去就那么几种,真急人啊。正当我心急如焚的时候 ,我的博学家来了。爸爸先带着我去了街心花园,这些地方种着很多种树木,我们采集了各式各样的树叶,又细细研读了树上挂着的说明牌,对这些树木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回来后又在网络上搜索了 有关的咨询,然后在爸爸的'指导下我完成了作文,本来没有底的作业,竟然也的了高分。这让我明白了学习的方法有很多,就看你会不会去挖掘,去运用。

  爸爸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他就是我心中的偶像,你们的爸爸呢?

偶像的作文 篇8

  我的偶像嘛,其实我以前也不知道因为实在太多了,小时候我的偶像是妈妈,我希望以后想妈妈一样做一个贤妻良母,记得那时候,我整天粘着妈妈,去模仿她的一举一动,结果那时候,爸爸一回家就可以听到两种不同声音的“老公”。再后来,我的偶像是EXO,我希望长大之后向他们一样有名成为大明星,那时候,天天拉着爸妈,来充当我的Fans,搞得家里“鸡犬不宁”再后来,家里终于安静了,我也迷茫了,直到……

  那一天,我被然拖出了家门去陪她买书,那时候她总是说我就是个宅女,就差发霉了,呵呵。昏昏沉沉的.到了书店,一个人无聊,随手抓起来一本书,就看了起来,直到然来叫我的时候,才发现都过好久了,觉着那本书不错,索性就买回了家。现在想想,我真庆幸我当初的选择,没有让我错过它,没有错过我的心。

  从那以后,我对林海音可以说是到了痴迷的状态,呵呵,你可能觉得把一个已故之人视为偶像很离谱,很荒谬,可偏偏我就是那么离谱的去找寻她的书,我喜欢她的文字,每每读到,总能让我为之入迷,我羡慕她,我羡慕她尽管逝去,却还依旧牵动着人们的心,我渴望那种被人重视的感觉,不会再因为你的成绩不好而被老师遗忘,不会再因为你的一点过错,而让父母对你放弃。我向着她努力,我是个不乖的孩子,我不喜欢学习,但由不得我,如果说,曾经是被动,那现在的我一定比主动还主动:我整天把自己埋在书里,因为真的很久不学,突然学真的很累,如今,我做到了,我被人重视,但他们对我又何曾真过“在我好时,一转头就见你,在我迷茫之时,你又为何消失?”我曾不止一次,怀念曾经的自己,但,我回不去了,在我走到这条路上时,我只告诉自己要努力,但却忘了:你得到一样东西,就意味着,你注定会失去另一样东西。其实,用现在那种煽情的话对自己说也就是“我现在很好,但比起现在的自己,我更喜欢曾经那个单纯追寻着偶像,追梦的自己。

偶像的作文 篇9

  偶像,是每个人心中崇拜的人,可能是歌星、影星,也可能是发明家、伟人以及小说里的人物,我也有着自己所崇拜的偶像,她们是三个帅气可爱活泼、平均年龄才十五六岁的男孩——tfboys,听到这名字,你一定也很耳熟吧。

  第一次听到这个组合的名字的时候我是在四年级看《快乐大本营》,我看到电视上的他们,洋溢着一种青春的气息,心里想着:‘好帅啊!’。那个时候我并没有崇拜他们。后来我经常听到他们唱的一首歌《青春修炼手册》,也觉得很好听,再后来他们就成为了我心目当中的偶像。

  这三个男孩出道的时候都不到15岁,却有着超乎同龄人的意志力和坚强,不仅唱歌跳舞好长得帅,还都是学霸,也特别谦虚,从来不张扬,每次见到粉丝们都会深深地鞠躬。而且他们也都出生再普通家庭,都是通过自己的努力才有了今日的辉煌。

  在这个组合里,王源和王俊凯都是重庆人,他们两个12岁通过进入公司就认识了,经常翻唱一些歌曲,但是他们都没有舞蹈基础,所以每次都是呗舞蹈老师给硬掰成‘一’字,那可是非常痛的,可他们经常硬是含着泪忍下来了。后来易烊千玺加入了这个组合,虽然他年临最小,但最高冷,跳舞非常好,可以说他基本上什么样的乐器他都能驾驭,特长很多,易烊千玺的加入补足了他们两个的缺点,他们互相取长补短,更多人认识了他们,他们没有辜负他们所付出的努力。

  可即便在努力还是有很多人有不文明的语言攻击他们,使他们小小的心灵受到了创伤,可他们并没有垂头丧气,反而更加努力了,保护他们的'粉丝越来越多……

  现在,tfboys已经被很多人喜爱着,他们老少通吃,即使有那么多人说他们的坏话,但从未停下过他们前进的脚步,为自己的梦想而活着……就像易烊千玺的那句话一样:哪有那么多一夜成名,其实都是百炼成钢。

偶像的作文 篇10

  如果说历史是一条奔流不息的长河,那么一位位杰出的文人墨客便是一粒粒闪耀的珍珠,而李白便是粒粒珍珠中最珍奇美丽的一颗。

  据说李白母亲生他的前一天晚上梦到了太白金星,所以给他取字太白。李白10岁的时候就通晓诗书,长大后在岷山隐居。州郡长官以他有道而举荐他,但他没有应举。益州长史颋见到李白后,对他的才华惊叹不已,说:“这个年轻人是个非常特别的天才,如果在稍微努力一点的话,就可以和司马相如相比。”李白喜欢纵横之术,对剑术也很感兴趣,想当个游侠,为人重义轻财,乐善好施。看来他的爱好也挺多!

  天宝初年,李白到会筠游玩,和吴筠交上了朋友。吴筠应召入京,李白也跟了去。他到了长安后去拜访了贺知章,贺知章看了他的诗文后,感叹道:“您是从天上贬到人间的仙人啊!”贺知章认为李白才华惊人,在唐玄宗面前屡次提及。唐玄宗也爱好文学,就在金銮殿召见了李白,和他谈论天下大事和诗歌文学,李白为此献上了一篇赋。唐玄宗曾赐给李白食物,并亲手为他调羹,可见玄宗对他的宠爱。过了几天,唐玄宗任命李白为翰林供奉。一天,唐玄宗在沉香亭闲坐,忽然心血来潮,想要听李白为他填词而作的歌曲,马上下令召李白入宫。当时李白正在街市上和别人喝酒,已经喝得酩酊大醉。派人找他的使者生拉硬拽地把他弄进了宫,到了宫里李白还醉着。后来他清醒了,拿笔一挥,写了3首词藻华丽的词。唐玄宗从此更宠爱李白了。有一次,李白陪唐玄宗喝醉了酒,让当时权利无边大的高力士为他脱鞋。醉酒的唐玄宗同意了,高力士气的七窍生烟,从此恨透了李白。

  杨贵妃也很喜欢李白的诗,经常吟诵不止。但后来有一次杨贵妃经高力士挑拨,也恨透了李白。她经常在玄宗面前说李白的坏话,渐渐地,玄宗也对李白疏远起来。哎,看来李白的.洒脱和轻狂给他惹来了不少麻烦。

  李白知道自己的政治抱负难以实现,越发狂傲不羁。他和贺知章等人交好,成天在长安酒楼狂饮,并称“酒中八仙”。后来李白请求让自己辞官回家,但玄宗没有同意。看来李白不愿受约束,是个自由主义者。

  李白的生涯很惊险。他历经磨难后,过着“诗情画意”的生活。

  一天晚上,李白喝醉酒后趴在船上“捞月”,不小心掉进水里淹死了。可怜的李白就这样去世了。但民间却说李白是被江中的鱼驮到天上去了。当然,我也希望是这样。

  大多数人欣赏李白是因为他的才华横溢、出类拔萃,而我却不同,我欣赏的是李白作为“诗仙”的狂傲和洒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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