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生德育百分制考核制度

时间:2024-09-23 09:46:14 敏冰 考核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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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生德育百分制考核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高中学生德育百分制考核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高中学生德育百分制考核制度

  高中学生德育百分制考核制度 1

  一、考核办法与步骤:

  1、每位学生以100分为基本分,凡学期最后得分不满90分者,不得评为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不满90分者,考核等级不得为优;不满80分者,考核等第不得为良;不满60分者,考核等第不得为及格;得分特别低者,视情节作处理或扣发毕业证书。

  2、各班在班内成立1个考核小组,一个监督小组,对全班学生互评,每周将考核记载报班主汇总,并将加分和扣分名单在班内公布。

  3、每月由班主任根据班内考评小组记录对班内每位学生进行考核汇总,并将考核扣分及加分名单于下月一号报年级组长汇总,由年级组长在年级内公布并报德育处汇总。

  4、除班主任作好日常考核外,我们将由德育组、团委会及年级组长对学生文明行为进行长期监督及突击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每月汇总反馈给班主任,凡出现考核总分不满70分的学生,班主任须及时报德育组并开列清单,由德育组每月组织学他们进行学习教育,共同努力提高学生的德育素质。

  二、考核内容

  (一)扣分

  1、清洁卫生方面

  (1)在校园内乱涂、乱画、乱张贴者每次扣2分;

  (2)在校园内乱丢废弃物、随地吐痰者每次扣2分;

  (3)在校园内吃零食者每次扣2分;夹带香烟或零食进教室者每次扣2分;

  (4)在厕所水槽内乱扔杂物者每次扣2分;

  (5)衣着不整齐者(包括在教室内穿背心、披衣散扣,穿拖鞋戴首饰、理怪发型等)由班主任掌握酌情扣1—3分。

  2、文明礼貌方面

  (1)不服从教师教育与老师无理顶撞,由老师或同学证实者,每次扣3分;

  (2)未经允许,随意翻动或取用老师专用物品者每次扣2分;

  (3)偷拿老师答卷或答案者每次扣10分;

  (4)未经同意,私拿同学物品者每次扣2分;

  (5)打架先动手者每次扣5分,骂人者或给同学提绰号者每次扣1分,给老师提绰号者每次扣5分。

  3、组织纪律方面

  (1)校内骑车者每次扣5分,自行车不按规定放置每次扣2分。

  (2)私自出校门者每次扣5分,迟到、早退者每次扣2分,旷课者每节扣5分。

  (4)自习课随意离开座位者或大声吵闹者(以值日班干部、老师点名批评为准),每次扣1—2分。

  (5)不遵守课堂纪律者(以任课老师当堂点名批评,每次扣2分。

  (6)在教室或宿舍楼走道内追逐吵闹者(以老师点名批评为准),每次扣2分。

  (7)到其他年级或班级骚扰者(以被骚扰班级师生举报为准)每次扣3—5分。

  (8)集体活动(包括课间操、升旗等)无故缺席者每次扣2—4分,迟到早退者每次扣1分,交头接耳者每次扣2分(集体活动由班主任掌握)。

  (9)参与赌博者,每次扣5分。

  (10)进网吧每次扣5分。

  (11)聚众酗酒者或在校内外抽烟者、无故在外留宿者(双方)每次扣5分;

  (12)将与学习无关的书刊、音像带带入校园者每次扣3分(班级订阅的与学校图书室借阅的及班级活动需要的除外)。

  (13)未经允许随意带外人进入校园者每次扣3分。

  (14)未经允许,跳窗、翻墙攀高者等危险举动或进入施工工地者每次扣2分。

  (15)未经允许,在教室里或过道内打球、下棋等,每次扣2分。

  (16)行规值日人员及常规评比人员徇私舞弊者,经查实每人每次扣2分。

  (17)对值日人员及常规人员拉拢或威吓者,一经查实,每人每次扣2分。

  (18)同学间不正常交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由德育处酌情扣分。

  (19)晚学后逗留车棚,放气或有其他破坏行为,一经查实,每次扣5分。

  4、作业与考试

  (1)作业抄袭严重者,帮助别人抄作业者或代做作业者,由班主任根据情节轻重酌情扣分。

  (2)作业拖拉严重者,每次扣1—3分(由班主任掌握)。

  (3)考试时作弊者或帮助作弊者每次扣5分。

  (4)考试时随意调换座位者每次扣2分,私自夹带书本、笔记等物品进场者每次扣2分。

  (5)交卷后在考场附近逗留谈笑者每次扣2分(以监考老师批评为准)。

  5、爱护物品与节约水电方面

  (1)损坏公物者每次扣5分(如践踏草坪,攀折花木等)并作出经济上的赔偿,有损公物举动者(如拿用具打人、踢门等)每次扣2分(以教师点名批评为准);

  (2)未经允许,随便摆弄过道电灯开头或防火设施者每次扣1—2分;

  (3)开长流水者,每次扣2分;

  (4)随便摆弄别人车辆者每次扣2分。

  6、其他违纪扣分,视情节轻重,由德育组掌握。

  说明:

  1、以上扣分均需在查实情况或现场抓住证据的情况下进行;

  2、受处分的.学生由德育组视情节轻重,酌情另外扣分。

  (二)加分

  1、常规评比方面

  (1)在学校开展的(自行车管理、清洁卫生、纪律、黑板报、眼保健操、室内布置)等常规评比中获年级第一名的班级,该项工作参与者由班主任每次分别加2—3分;

  (2)班主任布置的班级工作认真负责,每人每月加2分(由班主任掌握)。

  2、集体活动方面

  (1)个人在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如征文、演讲、小报评比、文娱会演、学科竞赛、体育比赛等中),获年级一等奖者每人每次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获片一等奖一等每次加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获市级一等奖每人每次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5分。

  (2)班级集体在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中(如主题班会等)获集体奖者,学生主要参与者由班主任分别给予每人每次加2分。

  3、支持学校工作方面

  (1)参加学校组织的突击性青年志愿者活动者,每人每次加2分;

  (2)参加学校组织的长期性青年志愿者活动者,每人每月加2分。

  (3)参加学校活动,有突出成绩者每人每次加2分。

  4、其他方面

  (1)在献爱心(如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等)中表现突出,由班主任初情给予2—5分加分;学校组织的,由德育组给予加分;

  (2)拾金不昧表现突出者,每人每次加3分;

  (3)爱护公物,主动修理者,每人每次加2分;

  (4)见义勇为、敢于向班主任、学校德育组举报坏人坏事者,或报告学生中的重点思想问题,每人每次加2—10分;

  (5)在校内外其他方面表现突出者,由班主任和德育组处掌握酌情加分。

  高中学生德育百分制考核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我校决定开始试行《学生德育学分制》,为保证《学生德育学分制》的正常实施,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德育学分制是指将学生德育常规教育管理学分化。它是以班级为单位在班主任老师的指导下,成立由班干部、团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考核小组,以《学生一日常规》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为依据,对本班每位学生的思想行为表现予以每学期一次的测评。

  三、学校成立由学工处处长任组长、学工处其他成员及各系部主任为组员的校《学生德育学分制》实施工作督导组,由各系部具体负责指导各班《学生德育学分制》的实施工作,学工处对《学生德育学分制》的实施工作具有最终裁决权。

  四、班考核小组由5人组成,其中学生代表不少于两人,班长担任组长,组织小组成员进行每学期一次的测评工作。测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或打击报复,小组成员发生分歧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并报班主任同意后才能实施。

  五、学生每学期学分满分为10分,学年学分则为两学期相加之和。学年(或学期)德育学分与评优推先、入团入党、推荐就业实习挂钩。“三创”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获得者前一学年(或学期)的德育学分必须在学年(或学期)学分满分的80%以上。各等奖学金获得者则必须在学年(或学期)学分满分的70%以上。学生学期德育总学分为学生学期操行等第评定的主要依据。

  六、每一学期德育学分分五个方面,共50条细目,每条分值为2积分。做到或者基本做到该条目内容的,即获得2积分,没有做到或者做得不好的,该条目不得分。评定学分时并采取减分(违者减分)办法和增分(遵守者或表现突出者每周均可申请奖分)办法,学生学期德育积分100分以上折算学期德育学分为8学分,110积分以上折算学期德育学分为9学分,120积分以上折算学期德育学分为10学分;学生学期德育积分90分至100分折算学期德育学分为7学分,70分至90分折算学期德育学分为6学分,70分以下折算学期德育学分为5学分,60分以下折算学期德育学分为4学分,50分以下折算学期德育学分为3学分,……依次类推。

  七、凡学生学年(学期)德育学分在学年德育学分满分的60%以下的为学年(学期)德育积分不及格。如学生两个学期德育学分连续不及格者,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劝退。在校期间最后一学期(或学年)德育学分不及格者学校不推荐毕业实习单位。在校期间德育学分不及格者,除在实习期间有突出表现者外,一般不予毕业或推迟一年毕业。

  八、对所有学生严重违纪和违规行为由学校根据校纪校规作出的处理的效力优于本《实施办法》规定处理的效力。即:学生发生严重违纪和违规行为先由学校根据校纪校规作出相应处理,再按照行为本身对照本《实施办法》进行相应减分。

  第二章实施

  一、获得德育学分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法:

  1.通过政治理论课、思想品德课、课余团校、党校学习和心理健康教育等知识型授课渠道学习正确的立场、观点、方法,提高思想修养和思想认识。

  2.通过各科目学习,培养多种智力因素,包括学习品质和克服困难的坚强意志。

  3.通过道德实践活动,提高道德认识,体验道德情感,提高道德判断和选择能力。

  4.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通过以发展学生兴趣、爱好、特长、培养良好个性,形成创造性为宗旨的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包括军训、值日劳动,提高实践能力。

  5.开展学校社团活动,通过校园文化建设,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培养高雅生活情趣。

  6.参加共建文明社区活动和家务劳动,培养生活自理能力,培养公民民道德。

  7.参加毕业实习和公益服务劳动。

  8.其他有益的'活动。通过不断阅读优秀课外书籍,提高思想修养、培养公民意识、科学思维方法。

  二、实施中应贯彻如下要求:

  1.实施“意见”之前,要认真组织学生进行专题学习,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经一阶段试行,进行个人自评和集体互评。从学习“意见”中理解进取目标,从实施中全面提高素质,自评时可以自报加分因素。

  2.班主任在实施中,要采取典型带路,实习与实践相结合,分类指导等方法,及时取得经验,提高实施效果。

  3.在试行过程中,应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总结正确的新鲜做法,对名类学生进行指导。

  第三章减分细则

  一、打架、斗殴违纪行为的扣分规定:凡是打架都要扣分,根据打架双方责任轻重规定。

  1.先动手打人未伤他人者,扣15积分,被打后动手打人未伤他人者,扣10积分。

  2.手持器械打人或两人以上打一个未造成伤害,扣20积分,造成伤害扣20积分以上,视伤害情况处理。

  3.蓄意肇事,不守秩序,不听劝阻,用语气挑逗,用各种方法触及他人虽未动手打人,但造成打架后果者扣15积分。

  4.策划参与聚众斗殴者,扣30积分。

  5.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入校或为他人提供器械者,视情节轻重扣20一2 5积分。

  6.纠集校外青年或授意校外青年殴打校内同学者扣30积分。

  7.在打架过程中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促使事态发展,并产生后果者扣25积分。

  以上规定仅限于未造成严重后果(伤、残严重破坏教学秩序等)的情况,如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将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二、辱骂、侮辱教职工违纪行为扣分规定:

  1.凡辱骂教职工者每次扣20积分。

  2.对教职工的正确教育批评、劝告不接受并顶撞,态度恶劣者每次扣8分。

  3.对教职工进行威胁者每次扣20积分。

  4.动手殴打教职工看后果程度扣30积分以上。

  三、学生吸烟、喝酒违纪行为的扣分规定:

  1.凡吸烟、喝酒者无论何种原因每次扣5积分。

  2.将烟酒带入学校者扣5积分,不但自己抽烟,还招待他人抽烟每次扣10积分。

  3.在校内外集体活动中出现吸烟、喝酒行为依据1、2条扣分。

  4.如因喝酒造成严重的后果(如中毒、闹事、旷课及恶劣影响者)扣25积分。

  四、学生赌博、偷窃、敲诈、勒索,违纪行为的扣分规定:

  1.组织他人赌博者扣20积分,参与赌博者扣10积分,经教育不改,或情节严重者扣30积分。

  2.为他人提供赌博工具,场所或引诱,逼迫他人赌博者扣30积分。

  3.凡偷窃钱财无论金额多少扣25积分。

  4.凡敲诈、勒索无论数额多少扣30积分。

  五、学生故意破坏公共财物的扣分规定:

  故意破坏教学设备、实验用品、体育器材、书刊、杂志、课桌椅、教室门窗及其他一切学校的财物设施,除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按价或加倍赔偿外,视其情节轻重参照赔偿金额中幅度并给予扣分。

  1.公物价值在50元以下者扣10积分。

  2.公物价值在50—100元以内扣15积分。

  3.公物价值在100元以上者扣20积分。

  六、学生考试作弊的违纪扣分规定:

  1.考试中夹带,偷看,翻书,抄袭,更换试卷等各种作弊行为扣15积分。

  2.偷窃试卷,答案,评卷标准,扣30积分。

  七、学生仪表仪容违纪扣分规定:

  1.学生进校不佩戴胸卡每次扣1积分。

  2.学生进校假冒他人胸卡或借他人胸卡每次扣5积分。

  3.长发,染发,佩戴饰物有其中之一现象者,每次扣2积分。

  4.穿拖鞋、赤脚、着背心不得进入教室,违者每次扣积2分。

  八、学生考勤违纪扣分规定:

  1.学生每迟到、早退一次,扣1积分。

  2.学生每旷课一节扣3积分。

  3.住宿生无故不参加晚自修,每节扣3积分。

  4.住宿生无故晚归每次扣2积分(以熄灯为限),未经请假夜不归者每次扣20积分。

  九、其他扣分规定:

  1.不按规定要求出早操、两操者(含无故缺席、迟到)每次扣2积分。

  2.不认真完成值日任务或老师布置工作者每次扣2积分。

  3.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每次扣1积分。

  4.在墙上乱涂乱画或踩脚印者扣2积分。

  5.在校园内进行危险游戏、活动等(如放鞭炮),每次扣5积分。

  6.违反课堂纪律视情节轻重扣分,轻微的扣2积分,严重的扣5积分。

  7.无故不参加班级集体活动扣2分,不参加学校集体活动的扣5积分。

  8.不服从班级和学校的教育管理每次扣2积分。

  9.翻越围墙、爬阳台等,每次扣10积分。

  10.在宿舍不按时休息、或大声喧哗,每次扣2积分。

  11.在宿舍不讲卫生,每次扣2积分。

  12.宿舍发现明火,每次扣行为人1 0积分。

  13.宿舍随便串门,每次扣2积分。

  14.未经学校同意留宿他人,每次扣5积分。

  15.抄袭他人作业,每次扣0.5积分。

  16.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每次扣5积分。

  17.凡有假冒家长签名等欺骗学校和家长行为的,每次扣5积分。

  18.凡对班考核小组成员讽刺挖苦、打击报复或无理取闹的而影响本《实施办法》的正常实旋的,每次扣5积分以上。

  第四章奖分办法

  一、学生对校风建设或班风建设具有突出贡献的行为可向班考核小组申请奖分,具体项目主要有以下7项:

  1.无缺勤迟到早退

  2.仪表得体

  3.学习态度端正

  4.青年志愿者活动

  5.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并获奖

  6.对不良行为敢于揭发、检举

  7.拾金不昧

  二、学生每周可根据自己的行为表现向班考核小组递交奖分申请表申请奖分,每项奖分为3~5积分。由考核小组审核同意并报班主任批准方可实施奖分。

  三、如有其它应予以奖分情况出现,班主任应上报校督导组,并经校督导组审批同意后方可加分,一般一次奖分不得超过5积分。

  第五章其他说明

  一、其它部门管理人员以及教职工均可填写奖分、减分通知单,由班主任和班考核小组核准后实施对学生的奖分或减分。

  二、每月各班级将一份学生德育学分汇总表报各自专业部;每学期末各专业部向学工处报送本部学生学期德育学分汇总表。

  三、学生周德育学分在班级每周公布一次。每月德育学分获得优秀等第及被评定为不合格等第者在校园网和宣传橱窗中公布。

  四、如学生为学校作出重大贡献或给学校带来良好社会影响的,经校督导组审批同意可将该学生的学期德育学分提高至优秀级。

  五、如出现以上未规定之情形,其奖分、减分值可参照相类似条款执行。

  六、所有奖分和学分均根据学生具体行为表现实施,与其受处分等级或所获荣誉称号没有直接联系。

  七、学生对本班考核小组或班主任的奖、减分决定不满的可向校督导组提出申诉,校督导组具有最后裁决权。

  八、校外实习学生暂不实施《学生德育学分制》。

  九、此条例解释权归学工处。

  十、附:德育学分评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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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学生德育(操行)考评,主要是对学生的品德修养及日常行为规范、劳动及卫生和遵守校规校纪情况等进行评定,并记入学生档案。

  第二条:学生德育(操行)评定办法分为期评和月评两种,期评每学期一次,分为甲、乙、丙、丁四等(丁等为不及格);月评每月一次,分一、二、三等和不及格。一学期中每月都被评为一等操行的学生,学期末才有资格被评为甲等操行。每月都为二等以上(含二等)的,可评为乙等。每月都为三等以上(含三等)的,可评为丙等,其余为丁等。

  第三条:凡学期操行评定为丁等者,取消一切评优评奖资格,在下一学期如被评为丙等以上(含丙等)操行者,可恢复评奖资格。凡操行评定为乙、丙等者,不得享受当学期一、二等奖学金。

  第四条:学生每月操行评定实行量化考核的'方法。每人每月操行基础分为400分(其中,日常行为规范占50分;劳动及卫生方面占150分;考勤及遵守纪律情况占200分)。考核过程中的加分与扣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当月操行成绩低于240分者为不及格。一次不及格者班主任要给予口头警告,并要求学生与班主任分别写出《分析报告》,上报学生工作部。两次不及格者,要通报学生家长,一学期累计3次不及格者要劝其退学。

  第二章 操行评定量化考评细则

  第五条:日常行为规范(基础分:50分)

  一、抽烟每次扣5分,喝酒每次扣10分;

  二、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及电池等杂物者,每次扣5分;

  三、随处乱涂、刻画、乱贴者每次扣1O分;

  四、从窗户向室外乱扔杂物或乱倒脏水者每次扣10分,随处便溺者每次扣20分;

  五、公共场所大声喧哗、起哄者每次扣5分;

  六、公共场所骂人或说脏话者,视情节扣5—10分(先骂人或说脏话者扣10分,后骂人者扣5分);

  七、私拆他人信件,私拿他人物品者,每次扣1 5分

  八、不服从管理,顶撞老师或学生干部者,视情节轻重每次扣10—20分;

  九、穿奇装异服(包括拖鞋、背心、吊带裙、露脐装等),或做其它有违学生身份之装扮(如染发、男生留长发、画浓妆、佩戴耳环、戒指等),经教育不改正者,视情况每次扣5—10分。

  十、故意损坏公物或破坏花草树木者,视情节每次扣10—20分;

  十一、不尊重他人人格,捕风捉影,传播不利于团结,有损他人声誉之言论者,每次扣5分;

  十二、在同学中拉帮结派,搞小团体,结老乡会等非法组织者,每次扣10分;

  十三、先动手打人者每次扣15分,后动手打人者每次扣10分,打群架者加倍扣分;

  十四、借他人钱物不及时归还者每次扣10分;

  十五、不爱惜粮食,乱扔馍皮、馒头,乱倒饭菜,乱泼菜汤者,每次扣5分;

  十六、不节约水电,用水后不拧紧水笼头或浪费用电者,每次扣5分;

  十七、在走道里,特别是集体上、下楼梯时起哄、打闹、不靠右行走者,每次扣5分;

  十八、用脚踢门(包括教室门、宿舍门、厕所门)者,每次扣20分;

  十九、沉溺网吧,影响学业、生活者,每次扣10分;

  二十、谈恋爱影响较坏者,扣10—15分;

  二十一、做好人好事受学校通报表扬者,当月操行成绩加15分;勇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敢于制止不良行为者,当月操行成绩加1O~30分;

  二十二、做好人好事,达不到通报表扬者,班级当月给其个人操行成绩加2—5分。

  第六条:劳动及卫生方面(基础分:150分)

  一、教室、清洁区卫生方面

  1.教室、清洁区卫生由劳动委员安排值日生打扫,不听从安排,拒绝值日者每次扣5分,忘记值日,未参加打扫者,每次扣2分;

  2.学校教室卫生大检查时,拒绝检查者,扣当日值日生每人每次5分,检查不合格,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的当日值日生每人每次扣5分;

  3.劳动委员失职未安排值日生者每次扣5分;

  4.个人所辖地域有纸屑等杂物者每次扣3分。

  二、宿舍卫生方面

  1.宿舍内堆积垃圾不及时清理者,宿舍全体人员每人扣5分;

  2.宿舍卫生较差,受到点名批评或通报批评者,宿舍成员每人每次扣5分,累计三次者,当月劳动、卫生操行成绩为零分;

  3.随处便溺者扣15分;

  4.不叠被子者,每次扣2分;

  5.个人物品摆放较乱者,每次扣2分。

  三、公共及个人卫生方面

  1.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者,每次扣5分;

  2.个人衣物脏、有异味者扣2分;

  3.个人床铺较脏(包括床铺下面)者扣2分;

  4.随意向走道或楼外泼水者扣10分。

  四、劳动方面

  1.不按规定参加劳动活动者,每次扣5分;

  2.参加劳动活动时迟到、早退,每次扣2分,请假每次扣1分;

  3.不遵守劳动规程及纪律要求者,每次扣5分;

  4.积极参加义务劳动者,视情况每次奖励当月本项操行成绩2—5分。

  第七条:遵守校规校纪情况(基础分:200分)。

  一、学习纪律方面

  1.迟到、早退一次扣5分,旷课一节扣10分;

  2.请病假扣1分,请事假每学时扣2分(因公请假不扣分);

  3.上课时随便出人教室者每次扣5分;

  4.扰乱课堂秩序、起哄、打闹者每次扣10分;

  5.上课听收录机、打牌、下棋、弹吉他等影响他人学习者,每次扣10分;

  6.不服从班级干部或课代表管理,不能按时完成作业或其它任务者,每次扣5分;

  7.上课睡觉者,每次扣5分;

  8.课堂上顶撞老师或做其它扰乱课堂秩序之事者每次扣10分;

  9.实验课时不听指导,违反规程,随意操作者,每次扣10分;

  10.每学期无故旷课,累计三次以上者,学期“遵守校规校纪情况”一项的考核成绩为零分。

  二、出操方面

  1.迟到每次扣2分;旷操每次扣1O分;

  2.请病假每次扣1分,请事假每次扣2分;

  3.不认真出操每次扣1分;

  4.出操期间起哄、打闹,提前解散者视情节每次扣5—10分;

  5.不服从管理,不能完成出操任务者每次扣5分。

  三、胸卡和出入证

  1.进出校园、教学楼、公寓时不佩戴胸卡,被查到者每次扣2分;

  2.进出校园不出示出入证者(双休日除外),每次扣2分;

  3.佩戴他人胸卡、持别人的证件或弄虚作假私造证件者每次扣10分;

  4.私自转借、违规使用出入证者,每次扣5分;

  5.出入校门或公寓遇值班人员查询时,说谎话,耍态度者,每次扣5分。

  四、就餐纪律

  1.不遵守就餐秩序插队打饭等,每次扣5分;

  2.当面顶撞食堂师傅制造矛盾者,每次扣10分;

  3.就餐不文明者(如乱扔馍皮、饭菜、乱倒菜汤、蹲在座椅上就餐等)每次扣5分;

  4.大声喧哗或做其他影响他人就餐之事者扣2分;

  5.不按规定时间就餐者扣2分;

  6.用塑料袋代替餐具并带进宿舍者扣2分。

  五、宿舍纪律方面

  1.在公寓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管制刀具等凶器者,扣10—30分;

  2.在公寓内燃烧物品(包括熄灯后自己点蜡烛)者扣5—10分;

  3.私接乱拉电线、更改电路,违规安装和使用灯具及电器者,扣10分;

  4.私自挪拆公寓物品者,扣5分;

  5.在公寓内赌博或变相赌博者,每次扣30分;

  6.私自留宿校外人员者,每次扣10—30分;

  7.在公寓内做饭者,每次扣30分;

  8.不按时就寝,做影响他人休息之事者每次扣10分;

  9.在公寓内踢球、拍球、踢墙者,每次扣5分;

  10.未经允许进入异性宿舍者,每次扣10分;

  11.在室内乱钉钉子,乱拉绳索者,每次扣5分;

  12.宿舍不锁门者,每次扣5分;

  13.熄灯后乱串宿舍,高声讲话或打电话者,每次扣5分;

  14.在宿舍内喝酒、抽烟或将香烟、酒瓶带进公寓者,每次扣10~20分;

  15.将自行车或其它物品停放在楼道内,影响他人出入者,每次扣1O分。

  六、活动及集会纪律方面

  1.不参加升旗仪式、政治学习等政治活动的,每次扣15~20分;

  2.不按规定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文体活动者,每次扣10分;

  3.不按规定参加班级组织的集体文体活动者,每次扣5分;

  4.在集会时打闹、说话、看书刊和报纸及其它扰乱会场秩序者,每次扣10分;

  5.集会时不按规定集合或排队者,每次扣5分;

  6.到礼堂集会上、下楼时起哄、打闹、推搡、不靠右行走者,每次扣5分;若因此造成事故者,按规定另行处理。

  7.集会时不按指定位置就座者,每次扣5分;

  8.集会时未经许可随意出入会场者每次扣5分;

  9.大会结束后,不按规定离场者每次扣5分;

  10.在集会或比赛活动中不服从指挥,吹口哨、鼓倒掌或起哄者,查到一次每次扣10分。

  七、违纪处分方面

  1.因违纪受到通报批评处分者,公布当月个人操行成绩每次扣15分;

  2.因违纪受到警告处分者,公布当月个人操行成绩每次扣20分;

  3.因违纪受到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者,公布当月个人操行成绩为不及格。

  第三章 附 则

  第八条:月操行评定与班级工作考核相联系,五项班费月总评前15%者,月评一等可达50%,二等可达35%,(两项合计不超过85%)。倒数一、二、三名者,一等不超过25%,二等不超过15%(合计不超过40%)。其它月总评排名后1 5%者,一等不超过35%。二等不超过20%(合计不超过5 5%)。其余班级一等不超过40%,二等不超过30%(合计不超过70%)。

  第九条:月操行考核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老师、学生干部、学生都要参加到考评工作中,把每一名学生的平时操行情况集中反映到班主任处.班主任组织学生干部、班级学生成立考评委员会,发动学生互相监督,公开考评.月末由班主任公布每个学生的月操行得分情况,再根据第八条有关规定确定每个人的操行等级(原则上按得分高低排序)。

  第十条:月操行评定结束后,由班主任签字后将《月操行评定考核表》交学工部学籍管理干事处备案,期评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十一条:学生的德育(操行)评定成绩将以学分的形式记入学生的学业成绩中,并按照学校的学分制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作为考核学生升级、毕业资格的依据纳入考核范围。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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