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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2-01-13 16:14:32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教学档案管理工作要注意的事项

  1、文件分类

  公司档案的文件管理,最忌讳的就是乱七八糟,所有的文件都放在一起,想查看某个文件时,需要从所有的文件中一个一个的翻找。所以公司文件的收放,第一件事就是进行文件分类。

  2、文件整理

  分好类别的文件,不要一堆堆的散着,日子久了又会成为一堆乱纸。各个公司都会有档案袋,或者文件夹,按照文件的类别,进行逐一装盒收纳。

  3、标签标明

  把文件逐一装好之后, 记得一定要在各个档案盒或文件夹上标明,注明此文件盒里装的是哪类的文件,包括共有几份,都要做个简单说明。

  4、特殊文件学校

  每个公司都会有特殊的一些文件,比如不能随意被人翻看的,或者需要加密的,对于这些文件,一定要做到单独保管,并做好单独的标记,用于提醒自己,或者提醒他人。需要注意的的是,这一类文件,最好多加一把锁。

  5、钥匙的保管

  一般公司的档案卷柜,都是由专门的人员进行保管的,平日里的钥匙要做到不离身,下班后的钥匙,根据公司规定进行上缴或者自己随身佩戴,记住,上缴之后的责任不在自己身上,而随身佩戴就表明自己一直承担着责任,所以,对于钥匙的保管,一定要谨慎, 不要随意交给他人。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教学档案管理制度(通用20篇),欢迎大家分享。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1

  教学档案是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过程中形成的重要文献材料。加强教学档案管理,收集整理并逐年积累教学资料和教学档案,为学院工作及时准确提供所需要的资料、数据,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教学档案,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体制

  (一)教学档案分为院、系、室三级管理,教务处为一级管理,系为二级管理,教研室与实验室为三级管理。

  (二)各部门要有一名领导分管档案工作,教务处配备一名专职档案人员承担档案管理工作。各系档案管理由教务干事兼管,教研室与实验室档案管理由主任或副主任兼管。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统一管理本部门、本系统的教学文件,并由教务处统一向学院档案室移交档案。

  二、档案工作范围

  (一)档案工作包括有关教学的各类档案及相关资料的接收、整理、分类、鉴定、统计、装订、保管。

  (二)各部门负责的归档范围如下:

  教务处归档范围

  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指导性文件,计划、规定及各种规章制度、办法等。

  2、教师业务档案;学生档案。

  3、综合性教学文件材料:本部门产生及制定的各种教学制度、规定、办法、条例、教师与实验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工作量和教学工作的各种统计表等。

  4、教学、教材等方面的材料: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授课计划、各类课程表,教师任课安排等,有关专业设置、规划、建设、评估、教改方案,总结。各系各专业教材(含自编教材)使用目录,教材征订申请表、教材帐、卡、清单,教材建设材料,课程的试题库、试卷库等。

  5、学籍管理方面的材料:有关学生名册、成绩、学籍及有关变更材料等。

  6、教学过程监控材料:教学运行文件、教学信息反馈材料及分析、总结材料,教学检查资料,教学座谈会记录,教学纪律,教学调度方面的材料等。

  7、教育研究方面的材料:有关教学质量、教学改革的研讨、计划、总结、调查表、教学论文等材料。教育科研课题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验收等有关材料,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定的有关材料等。

  8、实践教学方面的材料:实验教学大纲、计划、课表,实验指导书;实习(包括基础训练、认识实习、生产实习、专业训练、毕业实习)计划、大纲、实习指导书、实习讲义,校外实习协议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的题目、计划;实验室及实习基地建设规划、论证、合同、评估、设立及各实践教学环节的总结和各类统计表等。

  9、教学设备管理及维护方面的材料:设备购置计划、批复、合同、论证材料、设备帐目、清单、卡片,报废计划、帐目,大型精密仪器及大中小型计算机档案,设备维护计划、帐目,有关设备管理等方面的总结和统计报表等。

  10、教学、教学设备经费方面的材料:经费预算、决算、计划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统计报表、总结表。

  系归档范围

  1、上级与本系、部有关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等。

  2、本系(部)产生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总结与统计报表、人员考核等。

  3、各类教学文件

  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计划、实验指导书、课程设计大纲、课程设计任务书、课程设计指导书、实验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毕业设计大纲、毕业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指导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的原始资料。

  教学检查制度和执行记录、教学听课制度和执行记录、对毕业的跟踪调查记录、系领导听课记录。学风建设规划与实施记录、实验实训建设规划。设备管理制度、设备使用台帐、校外实训基地协议。

  人才市场需求调查和分析(调查原始表格、分析报告)、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立的文件、聘书、成员职称复印件,及其会议记录。

  其它有关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方面的资料。

  教研室归档范围

  1、上级与本教研室有关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等。

  2、教研室产生的各类教学材料:教学计划、方案、大纲;教学改革方案;教学与实验授课计划、试题库、试卷库;有关实践教学(包括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计划、大纲、讲义、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自编教材;教研活动记录;有关教学的各种计划、经验总结、考核、质量分析、教学情况的检查、情况调查及统计表等。

  实验室归档范围

  1、上级与本实验室有关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等。

  2、实验室产生的各类教学材料:实验教学计划、课表、教学或实验大纲、教材或实验指导书、实验卡片、实验报告;设备运行记录、维修记录;实验室建设规划、实验日志;有关实验教学的各种考核、质量分析、总结、统计报表等。

  (三)归档时间:按学年度归档在次年6月底前归档,按度归档的档案在每年寒假以前归档。

  三、档案管理

  (一)档案的分类、编号、装订、保管期限按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执行,分为永久、长期(15年以上至30年)、短期(15年以下)三种。

  (二)档案的查阅、摘录、复制等要按制度执行,应办理借阅手续。

  (三)专兼职档案人员要认真执行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四)要尽快实现教学档案的计算机规范化管理。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2

  1、学校各类档案文件旨在学校内部统一意见,发布通知、决定和沟通信息,向上级部门请示、报告重要事项等。

  2、欲发文有关处室应先起草文件草稿,起草完毕后交学校办公室。

  3、办公室负责人应认真细致地做好文件草稿的核稿工作,再根据文件内容填制统一格式的文件签发单,并将文件按学校统一规定编号、登记,之后提交校长签发。

  4、办公室应建立学校发文登记簿,详细地、分门别类地登记文件的具体信息(如文件名、文件编号、发文日期及主送、抄送、抄报单位等)。学校任何发文都必须登记在册,该登记簿作为归档资料应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并于下一年度初移交学校档案室归档。

  5、文件签发或会签完毕交付打印室打印,文件稿的首页需用统一的格式(学校红头文件纸)。

  6、文件打印完毕后加盖学校公章。对于学校内部发文,可以采用内部电子邮件系统,将文件分别发送至学校领导和各处室,并作好相关的发送记录,作为档案保存。

  7、对每一号文件办公室须将文件原稿、文件签发单、两份文件原件及文件发送记录,按照文件编号顺序完整保存并定期整理(一学年)。

  8、学校办公室及学校打印室工作人员有对学校有关文件保密的义务和职责。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3

  1、学校各部门对学校以上文件的收发,传递,阅办,保管,存档要有专人,做到“三勤”:勤催办,勤检查,勤回收。各部门、年组取的文件要有专人保管,并按要求定期交回。

  2、收发文件有登记。收到上级文件后,由专人拆封,认真核对份数,统一编号,及时登记;向下发文时,明确份数,严格履行发文登记(签字)手续。

  3、传阅文件有专夹。做到及时,准确,去向清楚;达到“三不”:批阅不积压,承办不横传,传阅范围不扩大。

  4、借阅文件有手续。借阅秘密文件要严格履行领导签批,本人(借阅者)签字手续,阅后及时归还。

  5、缴毁文件有清单。对清缴上来的文件,按规定该存档的存档,该上缴的上缴,该销毁的销毁,无论是存档,上交或是销毁,都必须分类列出清单备查。

  6、存放文件有专柜。需要继续保存的文件,要设专柜专人分类保管,存放文件的室内要有昼夜值班人员,确保文件管理安全。

  7、秘密文件不准与其它公文混存,更不准乱放损坏或丢失。丢失者要追查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纪律处分。

  8、上级召开会议由领导带回的文件,一律交文秘人员登记,保管干部调动工作,事先要把文件交清。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4

  (一)总则

  一、本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学校文件收发的完整、及时、准确,促进学院内部及学院和上级部门的信息沟通,提高各部门组织管理工作的效率。

  二、本制度涉及的文件是指以学院名义发布的各类公文包括请示、报告、决定、通知、意见及规定等等,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类公文,以及各部门上报的各类文件资料。

  三、文件收发要做到仔细、认真、及时、完整。

  (二)收文制度:

  1、接收文件应在文件登记表上的作好登记,填写应仔细、如实、及时,并由办公室人员签字确认。登记表须保持清洁、保存完整以备归档之用。

  2、联络员在校团委领取的文件应根据校团委的指示及文件内容的缓急,及时将文件送达学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轮阅,并做好文件传阅记录以备查。

  3、传阅文件应保持文件完整无缺,并在相应的时间内归还办公室。

  4、分团委各部门每月月初和月末应按时上交当月的工作计划及总结。如要举办活动,应上交相应的计划和总结,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将按考核制度上的有关规定扣分。

  5、各部门上交的计划和总结包含打印稿和电子稿,打印稿应存放在各部门文件夹中,电子稿应存放在办公室电脑各部门的文件夹下。

  6、上交上来的打印搞应及时、认真、如实的做好各项登记,查看是否有图片并做好备注,上交电子稿时办公室接收人应确保其能打开并含有相关内容,做好相应的登记。

  7、分团委所属各部门可根据需要在办公室查阅文件,但不得善自改动文件内容,查阅时应经过办公室有关人员的批准。

  (三)发文制度:

  1、学院各类文件指在学校内部统一意见、发布通知、决定和沟通信息;向上级部门请示、报告重要事项等。

  2、欲发放文件应先起草文件草稿,起草完毕后交有关人员审定,审定合格后方可发放。

  3、根据文件内容填制统一格式的文件签发单,并将文件按学院统一规定编号在发文登记表上分门别类地做好文件的具体信息的登记,学院任何发送文件都得做好登记,该登记表作为归档资料应妥善保存,不得遗失。

  4、文件发送之前应加盖学院相应的公章。

  5、对每一号文件办公室都须将文件原稿及文件发放记录按照文件编号顺序完整保存并存放在办公室文件夹下。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5

  1、教学档案是指学校在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2、教学档案的范围包括:

  (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政策性、指导性教学文件及有关规定;

  (2)学校制订的各项教学文件和教学规章制度;

  (3)教学基本建设的各种规划和计划、师资培训计划和实施情况、教育资源(含教学设施及仪器设备等)统计材料;

  (4)学校、系(部)和教研室的学期(或学年)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

  (5)校历、教学进程表、总课表、教师聘书及课程表、学期授课计划、课程教学总结等;

  (6)课程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7)学生花名册、学籍变动情况、学生成绩、学生成绩统计分析、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等材料;

  (8)教学研究计划、行业(或区域)经济教育调研报告与资料、教学改革实施方案及总结、典型经验材料和教学研究刊物、学报、简报等;

  (9)使用教材目录、自编教材(或讲义)、教学参考资料、参加全国或全省统编教材印本、实验(实习)指导书、习题集、试题库(试卷库)、试卷分析以及各种声像资料等;

  (10)教师业务档案,包括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教案及教学工作小结、教师考核资料、教学工作和工作量统计表、论文论著及成果、进修(培训)登记及考核材料等;

  3、教学档案管理机构由教务处负责。

  4、教学档案按年度分类管理、编目造册及归档;

  5、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及时收集和整理各种教学档案。

  6、教学档案管理人员应按学期按目录对教学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并立卷。

  7、教学档案管理人员应对档案妥善保管、防止档案霉烂、人为损坏、或流失等。

  8、档案室应有防火、防盗等设施。

  9、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室以及所保存的教学档案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管理记录。

  10、借阅教学档案,须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填写《教学档案借阅登记表》,说明借阅的事由和借、还日期。借阅人员对借出的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折页、涂改、画线、圈点、剪贴。

  11、查阅教学档案资料,须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由档案管理人员下架、开卷。

  12、借阅和查阅过程中,造成档案损坏,损失等情况,应立即报告档案管理部门。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6

  一、教导处对于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通知、通告等建立相应的来文档案,进行保存。

  二、做好教学常规资料的收集整理,如教导处工作计划及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活动小组的工作计划与记载。教导处会议应有详细记录,做到时间、人员、议题三落实。

  三、期中及期末考试的相关资料(如试卷、学生成绩、分析材料等)形成良好的管理机制。

  四、认真管理学生的学籍及录取、升学的原始材料。

  五、按照学校文书档案和教师业务考绩档案的归档范围和要求,收集、整理好学校、教师在活动中的各种书面材料(如公开课的教案、课件、评议等)。

  六、教导处有专人对教学工作档案进行管理,在传递、借阅、利用、统计有关材料时,必须做好有关登记手续。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7

  (一)要明确一位副校长分管档案工作,应建立综合档案室合和建综合室档案专柜。配备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热爱档案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二)要将档案工作和档案上等级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纳入分管领导和档案员工作职责;纳入教职工范围和考核奖惩制度。

  (三)档案人员的主要任务:

  1、负责单位文书、教学、教育、会计、后勤材料的收集、整理、保存、统计、利用和鉴定销毁工作。

  文书档案:是指学校党、政、工、团(队)在实际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教学档案:是指学校及教师个人在全部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教育档案:是指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会计档案:是指学校的财务工作中形成的帐、表、凭证等材料。

  后勤档案:是指学校的基础建设、生产、科研等方面形成的材料。

  2、凡学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由各部门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3、学校综合档案的归档时间:文书、会计档案材料每年四月份进行立卷归档;教学、教育档案材料每学年结束后立卷归档。后勤档案和设备、仪器档案材料均在工作结束后和设备、仪器安装试用后立卷归档。

  4、学校档案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个保管期限。

  5、卷内文件应齐全完整。收文应有正文、附件、办理结果;发文应有定稿、印本、附件;来往文书应有请示、批复;处分材料应有综合、旁证、个人交待和处理结果。

  6、卷内文件排列要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印本在前、底稿在后;批复在前,请求在后。各类案卷均要填写卷内目录。卷内文件要编写张次号。归档的文件材料字迹清楚,纸质优良、签署完备。不准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书写,并拆除卷内金属物。

  7、案卷装订要整齐美观。标题一般应有作者、问题、名称,能反映卷内文件内容,政治上无误,文词上简明确切。封面要用毛笔正楷字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洁。

  8、文件材料归档后,档案人员应本着便于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对案卷进行必要的加工整理、编目、登记和统记,做到排列有序,并按年代和保管期限编号。

  (四)综合档案室要做到有专室、专柜、专(兼)职人员负责,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虫蛀、防鼠、防潮等“五防”工作。

  (五)借阅制度

  1、外单位人员查阅本校档案必须持组织介绍信。

  2、严守档案材料机密,不准随便转借档案。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摘录和复制。

  3、爱护档案,不得拆卷、涂改、撕毁、圈点、划道、拆叠等。

  4、经批准摘录的材料,要经档案室工作人员审查。证明性材料,必须校对无误后盖章。

  5、外借档案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向档案人员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借出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七天,超过时间另行办理手续。

  (六)档案工作人员要熟悉档案,了解需求,积极主动地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档案室应根据工作编制大事记、组织沿革、基本情况、数字汇集、专题概要及综合档案室简介等有效的检索工作和参考资料,为提供利用档案创造条件。

  (七)学校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学校综合档案室应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有关档案鉴定的规定。认真做好档案的鉴定工作。对超过保管期限,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可提出销毁意见,并填写销毁清册,报本单位领导和上一级档案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销毁。销毁时应指定二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防止失密。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8

  为了进一步加强档案的安全保管工作,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如下:

  1、严格执行档案安全保管和保密工作责任制。管理人员对全校档案的保管和保密工作负责;

  2、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档案查借阅制度,履行借阅登记手续。“保密卷”等重要材料的借阅,必须审查审批权限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3、档案管理员向档案利用者提供、出具有关证明时,一定要以档案材料原始记载为依据,不得弄虚作假,出具假证;

  4、档案管理人员切实做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晒工作。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档案室严禁吸烟,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和私人物品带入。定期检查防火灭火系统、防盗系统、计算机档案管理网络系统;

  5、档案管理人员务必做到每天上下班对库房门、窗、电源等进行安全检查。做好节假日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借出的档案材料务必定期归还。借出的档案材料,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带入公共场所;

  7、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档案室。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9

  一、档案建立

  (一)建立健全学校各类档案,为学校各级领导,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并确定一名副职校领导具体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立卷、归档等建档工作。

  (二)学校建立档案资料室,由人事秘书专职管理,按《中学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附后)建立档案。教导处、总务处等行政职能部门和团委设档案柜分别管理。

  (三)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学校档案、教师档案和学生档案,学校档案按类以时间为序建立,教师的一般人事档案,一般职务档案和业务档案按人头建立,学生学籍档案按届,按班分类建立。

  二、档案立卷

  (一)档案人员应按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进袋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

  (二)卷宗必须注明保存的期限。凡注明“暂存”的资料一般以一年为期限;注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为期限;注明“长期”的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决定保存期限。

  (三)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中未编入,照片档案盒,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它资料,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保留。

  三、档案补充

  (一)教职工任免、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调资、入党、入团、奖惩等材料要及时收入个人档案。

  (二)外来文件、函件由收文员(或人事秘书)统一分类编号登记,()交校有关领导阅后,即立卷归档。

  (三)校内印发的文件是档案补充的重点,平时校长室、教导处、教科室、总务处、团支部、少先队部应将此类文件分类保存,每学期结束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档。

  四、档案转递

  教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转递档案,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通知的转递项目逐项登记,文书档案盒,严密包封,并加盖密封章,通过机要转递,不得公开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五、档案查阅

  (一)校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到档案资料室查阅档案;查阅者不得查阅本人或亲属的人事档案、职务档案;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须经档案资料室人员仔细核对并签署意见;查阅者不得将档案材料拿出资料室。

  (二)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借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会计档案盒,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六、档案安全保密

  (一)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二)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资料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档案资料室人员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仍乱抛,应将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10

  档案资料管理是学校常规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财务工作的历史纪录,又是全校教职工工作成绩的客观见证,是学校常规管理的重要基础工程。为此,制订制度如下:

  1、成立档案资料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校长分管、校长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教导处、总务处、教研组有关人员协助工作。

  2、健全文书档案,坚持专人收拆,及时登记、签批、承办,保证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及时办理。

  3、学校行政人秘档案包括行政会议记录,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各种计划与安排,各种会议学习记录。群团教代会材料等分别由职能部门收集,交行政和校长办公室整理,交档案资料员,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4、学校教学档案包括教务会议记录、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育教学档案、体育卫生档案等由教导处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5、学校总务处档案包括总务处会议记录、校舍、校产档案、财务档案、校园建设档案、人员考核档案、基建档案等。由事务处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6、学校的常规管理资料和财会档案注重平时收集,一般每学期或每学年整理归档。由职能部门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负责归档立卷。

  7、积极做好档案资料的“四平时”(收集、整理、鉴定、立卷)工作,按照档案立卷的原则和要求做好分类、组卷、编目、装订工作。

  8、档案资料室坚持做到“五防”:防火、防潮、防虫、防光、防盗,确保档案安全。

  9、积极提供利用,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借阅档案要办理登记手续,外单位查阅档案须凭介绍信和本单位领导同意,并在本室查阅。查阅档案不得随意借出,不得涂改、抽换和拆散,不得损坏。

  10、按照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保密工作,严格注意保密,不得泄密。

  11、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努力创建合格档案资料室和先进档案资料室。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11

  第一条安全工作档案是学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当时学校安全工作情况,为今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对于促进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条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台帐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全面地反映本单位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由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部门组织开展的安全工作必须做好记录,并及时上交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学年末统一交档案室整理保管。

  第四条安全工作档案要有统一的分类标准,将文件材料分门别类归档。

  第五条学校安全工作档案一般应保存三年,重要的作长期保存。

  第六条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内容主要包括:

  (一)学校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及人员;

  (二)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三)学期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

  (四)学校签订的安全工作责任书留底以及教职工安全工作考核情况;

  (五)有关安全工作的各类文件;

  (六)研究安全工作的会议记录;

  (七)学校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方案、实施过程记录等相关材料;

  (八)安全工作检查、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排查情况记录、治理结果记录等。

  (九)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演练情况记录;

  (十)学校教职工安全培训材料;

  (十一)学校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以及调查处理结果记录;

  (十二)学校安全设施建设及安全经费投入情况;

  (十三)心理问题学生、行为问题学生、特殊体质学生档案;

  (十四)学生接送车相关材料;

  (十五)上级布置的各类安全工作完成情况、上报的材料留底。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12

  为了使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做到安全、保密和便于查找的要求,特制定如下制度:

  1.由教务科指定专人进行保管,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蛀工作。

  2.各科室进行编号登记,每学期核对一次,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对增员缺档的教师即时建档。

  3.教师业务档案的封皮、目录、规格、样式力求统一。

  4.查阅教师业务档案应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经业务校长同意,方可查阅。

  5.根据查阅单位用途,档案管理人员按需提供材料,就地查阅。

  6.教师业务档案一般不外借,在特殊情况下,经业务校长批准方可借用,但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按时归还。

  7.查阅档案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撤换档案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或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8.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在学校党委、校长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由业务校长负责并指定专人管理,同时,与人保科搞好协调工作。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13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教师业务档案的收集、归档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更好地利用业务档案全面、动态地掌握教师教育教学情况,发挥业务档案在教师考核、晋升、奖惩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实施办法。

  第二条教师业务档案是教师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的真实记录,是教师文化程度、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的全面反映。

  第三条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是师资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考核、职务聘任、职称评定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业务档案的范围

  第四条凡我院担任教学任务的教师、实验实训人员、行政兼课人员均在建档之列。

  三、业务档案的内容

  第五条教师业务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学校和专业、职称、政治面貌等个人信息。

  2.教学及相关工作记录

  包括各学期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公开课、教学(含实验实训)改革、教材更新、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社会实践、社团指导教师等相关材料;参与教研活动记录、学期教学工作总结、学生测评分数和意见等;每学期课程标准、授课计划、教学工作考核情况等。

  3.教研和科研工作记录

  包括教师参加学术教研会议和学术活动、学术任职等情况的鉴定材料;教师参加的教科研项目、课题的立项和结题评审有关材料;已完成的教科研课题、项目等反映教师业务研究的材料;科研成果包括教师出版的专著、合著、译著、科技报告、资料汇编,单独或合作编写的各种教材,以及在各级各类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等。

  4.进修和培训情况记录

  包括教师国内外进修(业务进修、学位进修、实践进修)、访问、考察、研讨、培训等情况的记录、鉴定及总结材料,进修成绩、进修或培训的证书复印件、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及专业实践或培训情况证明材料等。

  5.教师奖惩情况记录

  包括教师在业务方面取得的工作奖励、鉴定、评语等据实记载(证书复印件);各种教学和科研方面获奖证书或批文复印件等材料;失职事故受到的`惩处记录;学生对教师教学情况的反映资料等。

  6.其他应归于教师业务档案的资料

  包括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双师资格证书、岗位聘任、职务职称评定等有关材料复印件;计算机、外语考试、培训学习情况(证书复印件);职称评定和职务变动材料,包括记载教师技术职称变动情况的相关材料和教师任职变动情况的有关资料等。

  四、业务档案的收集

  第六条教师业务档案材料由各部门专人负责收集、建档和管理,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定,确保准确、完整和安全。各部门第一责任人有责任进行监督和审核。

  第七条业务档案材料打印或复印一律使用A4纸,书写使用蓝、黑墨水笔,字迹要清楚。材料必须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

  第八条教师已发表、出版的著作、教材和论文需提交书籍或刊物的封面、目录和作品首页的复印件。

  第九条对每位教师建立个人业务档案盒。档案材料须按内容顺序排列,并附上材料清单,装入档案盒中,盒子标签上标明教师姓名和教师工号,档案盒存档时按教师工号排序。

  第十条教师业务档案材料每学期归档一次,教师本人按统一格式填写,并主动向所属部门提供相关材料,教研室要根据平时的考察和学生、同事对教师的教学评估意见,实事求是的签署评语,报系(部)审核。各系(部)主任要认真审查教师的工作总结及其表内各项内容,经系(部)综合考评后签署系(部)具体意见。教师所在部门领导对档案内容审核签字后方可归档。

  五、业务档案的管理

  第十一条教师业务档案的各种表(复印件)由系(部)建档保存,教师业务档案的各种表(原件)和电子文档每学期末由各系(部)统一交教务处负责保管,设专室存放。业务档案是长期档案,必须妥善保管,采取各项防护措施。

  第十二条凡经核签的教师业务档案中所记载的内容,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对于涂改、伪造、损毁、丢失档案的,要视其情节给予处分。教师调离学校时,其系(部)保存的一份允许带走,教务处存档的一份不能抽走,若外单位外调时允许抄录。

  第十三条教师业务档案材料须妥善保管,严格执行移交手续,一般不予外借。如确需借阅,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本人可以查阅或复印个人的业务档案。其他人员检阅和摘抄教师业务档案,须经主管院长批准,管理人员不得泄露档案中的有关内容。必要时需征求被借阅档案者本人的意见。原始档案不得带出档案保管室。

  第十四条教师业务档案是教师进行考核、聘任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资料,教师业务档案建设和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细致的工作。各教学部门和教师要高度重视,要把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列入日常工作计划。对于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情况,学校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其结果作为评价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14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师资管理,及时发现人才,培养人才,不断收集、积累教师业务资料,便于教师教科研水平的考核,充分发挥业务档案在对教师进行考核、晋升、奖惩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教师业务档案主要收集和记载教师在教学、科研活动中形成的主要成果材料(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学水平、教学效果、科研论文、专著、译著、教材等以及对这些材料的历史评价、专家的学术鉴定材料、图片等)。

  (三)对教师业务档案的认真收集、整理是加强教学、科研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因此,各系(院、部)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二、业务档案收集

  (一)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各系(院、部)应建立健全业务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制度,材料要全面、完整、准确,各系(院、部)的业务档案由教务员或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管理。

  (二)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教师在任课、进修、观摩教学、改革教学方法、教学研究成果、学术活动、外语状况、学术水平鉴定及出席有关会议重要记录等材料。

  (三)对归档材料要验证真伪和完整与否,要求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书写字迹工整,不得用铅笔、圆珠笔、红色笔填写。

  三、业务档案材料的管理

  (一)对材料收集整理是档案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征集材料向档案转化的重要步骤。业务档案材料的范围主要有:

  1.教学活动:包括任课、进修、观摩、改革教学方法、更新教材、改进实验方法、设备、措施等。

  2.学术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应邀讲学,国内讲学或学术交流,学术任职等。

  3.科研活动:包括科研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的登记;项目的立项运作及完成情况。

  4.外语状况:包括译著、译文、文摘及业余外语进修班结业水平登记。

  5.业务上的工作奖励、鉴定、评语等据实记载。

  (二)对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利于考核、考查材料的准确程度及学术价值。

  (三)业务档案的使用,要确定阅档人员范围,建立业务档案传阅制度。

  四、业务档案管理体制

  (一)由教务处主管,每学期初由各系(院、部)及教务处整理上学期的档案材料,及时归档。

  (二)教务处要经常检查各系(院、部)业务档案的形成、整理、归档及使用等工作情况,以便发现并解决问题。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15

  教师业务档案是教师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真实记录,对于教师工作的考核、职务聘任、工资晋升、工作调动、岗位培训、奖励惩罚等都有着重要意义。建立完善的教师档案管理制度,搞好教师档案立档工作,是教务科的一项基本工作。它可以帮助学校全面地、动态地掌握教师教育教学的情况,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整体教学质量。为了加强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使学校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师业务档案由基本情况登记表和业务情况登记表两部分组成。

  二、《基本情况登记表》、《历年进修情况登记表》、《来校后历年任课情况登记表》、《著作、专业活动情况表》、《业务水平及教学效果分析表》等相应部分由教师本人填写,教务科审查。

  三、《业务水平及教学效果分析表》中各项内容应于期末放假前填写完毕,再交由项目组负责人、教务科及主管校长签字后存档。

  四、教师工作调动后,由所在单位派专人持介绍信到本校提取业务档案,并填写业务档案登记册中相关内容。

  五、教师业务档案每人一本,实行专柜存放,,由教务科负责保管,教师确因实际需要查阅档案或修改相关内容时,应有教务科人员陪同,但考评部分不得修改。

  六、业务档案主要内容

  1、个人简历、业务自传。

  2、每学期担任的主要教学工作、班级管理工作记录。

  3、每学期的教学水平及效果。

  4、每学期的年度考核结论及相关数据。

  5、进修、考察、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学习成绩、学历证明等。

  6、编写的教材、公开发表的各种论文、课件等内容。

  7、参加各级教育科研课题及研究情况。

  8、个人参加或指导学生竞赛情况。

  9、指导学生兴趣小组或社团活动情况。

  10、公开课、优质课竞赛获奖情况,学习听课情况。

  11、校内其它兼职工作情况。

  七、教师业务档案管理的一般要求

  1、教师业务档案由教务科统一管理。具体由教务科长负责进行搜集、整理和组织鉴定、填写。教师业务档案属于永久性保存的材料,应确定专人保管,档案的存放应设专柜。

  2、建立教师业务档案,教师可到教务科办理借阅手续。借阅业务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拆卸、污损或圈点、划线、加字涂改等。

  3、整理业务档案要做到系统、完整、准确,要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整洁。

  4、教师调动,业务档案即寄往调入单位,以便于全面、妥善安排工作。

  八、教师业务档案的收集与归档

  1、由教务科制作统一的教师业务情况系列表格,负责教师业务档案收集、整理,由领导审核签字后将电子与纸质版集中向教务科归档。

  2、纸质归档材料要求用深蓝或黑色钢笔填写,书写字迹工整,不得用铅笔、圆珠笔填写。

  九、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与查阅

  1、教师业务档案由教务科集中统一管理。

  2、教师业务档案收集存档后,不得擅自改写或变更。

  3、新进教师,应于报到后一周内建立相应业务档案。调离或退休教师,应按档案管理条例办理移交或处理业务档案。

  4、教师可以在教导处查阅和利用个人的业务档案,教师业务纸质档案原则上一律不借出,如需借出,需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16

  一、学校档案实行统一领导、综合管理、专人负责的管理办法,任何处室和个人不得将档案据为已有。

  二、档案室做到专室、专柜、专夹,配备必需的工作设施,任何处室和个人不得挪措档案室设备。

  三、按照《档案法》和档案工作程序,严格做好档案的鉴定、立卷、登记、归档、移交、销毁等工作。

  四、学校干部职工查阅档案要认真履行借阅登记手续,不得损坏,散开漏页,划圈涂抹,并按期归还。

  五、学校档案不向外人借阅,特殊情况需经学校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同意方可办理,但必须在阅文室内并在专职档案人员的监督下抄录有关内容或出具有关证明。

  六、定期做好档案的统计、分析和编研工作,要围绕工作的需要和针对本校各处室工作的特点,编制出有使用价值的资料汇集及检索工具,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综合效益。

  七、经常性地做好库房管理工作,严格做到防火、防潮、防鼠、防虫、防尘和防止有害气体及微生物对档案的侵蚀,学校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

  八、做好安全保卫、防特、防盗工作。严格值班制度。因保管不善造成档案丢失或毁坏的,要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17

  为规范学校的档案管理和有效地使用档案,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

  1、办公室在学年之后装订好文件、通知档案;年度考核之后的资料存档;其它资料的存档。

  2、教导处每期工作计划和总结存档;“六认真”检查资料的归档;普九资料的归档;教研活动资料的归档;其它有关资料的归档;

  3、德育处每期的纪律卫生检查资料归档;班级评比、评优选好的资料归档;德育活动归档;班主任工作笔记、计划的归档;其它相关资料的归档。

  4、后勤处相关资料按时分类存档。

  5、团总支每期的活动资料归档;组织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资料归档;组织建设归档;其它相关资料的归档。

  6、每部门的档案应做到条理清晰、分类明确、装订规范。

  7、各类通知、文件应先送到办公室,然后分发到各部门。

  8、部门的各种资料聘及时归类装订存档。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18

  一、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实行专人管理,管理严格保管档案箱、橱钥匙,不得带至办公室外,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便开启档案箱、橱。

  2、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摘录、擅自为他人查阅档案,不得向外传播和介绍档案、资料内容及存放位置等情况。

  3、科学管理档案,档案查阅完毕,随时归还原处;档案按保管期结合年代排列存放,资料按类别排列存放。

  4、档案箱、橱进行统一编号,自门口开始从左至右,自上而下编号,并插上查找案卷指引卡。

  5、维护档案安全,每个箱橱必须保持整洁,并放置防霉去虫剂。

  6、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理交接手续。

  二、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不得擅自扩大档案利用范围,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2、严格档案借阅制度,健全手续,做到万无一失。

  3、不利于保密的地方不得存放机密文件和资料。

  4、不得擅自摘录、复制档案内容,不得私自将机密文件和档案带回家中和公共场所查阅。

  5、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通信中涉及档案机密。

  三、档案借阅制度

  1、外单位查、借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审明查档案原因,经本单位分管档案领导批准后可准予查阅。

  2、本单位人员查阅涉入本单位机密的有关档案,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3、查、借档案者必须认真填写借阅登记簿。

  4、查借档案者要爱护档案,不准在卷内涂改、勾画、撕拆、抽取档案。

  5、查阅档案一律在本单位内查阅,原件一般不得借出,如特殊情况需外借者,须经领导批准,限十天内归还,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6、档案归还时,档案工作人员应清点无误后签收,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报领导处理。

  四、档案鉴定制度:

  1、按期对档案保管满15年的短期档案进行鉴定工作。

  2、鉴定工作要在分管领导下的主持下,由分管领导、业务人员、档案人员组成鉴定小组,逐卷进行鉴定,鉴定后要写出鉴定报告并注明鉴定日期。

  3、对鉴定后继续保存的档案要调整保管期限,并在备考表中注明鉴定时间、意见,由小组负责人签字。

  4、对鉴定后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办理批准手续,写出书面报告,编制销毁清册,报有关领导批准。

  5、销毁档案时要有2个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盖章,填上日期。

  五、档案移交制度:

  1、档案室应按有关规定向上级档案馆移交档案。

  2、应移交的档案包括文书档案、教学档案、会议档案等各门类、载体的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全部档案。

  3、档案移交时应将目录卡片等检索工具及编制的组织沿革、全宗介绍、文件汇编、参考资料等随同一起移交。

  4、交接双方必须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在交接文据上签字盖章。

  5、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也必须办理上述移交手续,并经分管领导繁体字认证后方可离开岗位。

  六、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1、本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以及其它有关材料、录章录像带、照片、文电等应立卷归档。

  2、必须按本部门立卷归档分类方案,将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由档案人员和各室分别立卷。

  3、每年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按照“年度——机构——问题”和文件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准确,合理组卷。

  4、立卷要做到书面材料规范,排列顺序正确,目录、页码清楚,标量确切简明,保管期限划分准确,案卷装订整齐美观。

  5、文书档案在第二年九月底前立卷归档,其它门类档案按有关规定按期归档。文书档案应在第二年十月前移交档案室,其它门类档案的移交按有关规定执行。

  6、各处室归档的案卷必须编制移交目录,向档案室移交,交接双方按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档案室对接帐的案卷要进行质量检查,及时登记,编目上架。

  7、档案室对文书档案和其它门类档案的立卷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与指导帮助。

  七、档案统计制度:

  1、建立、健全科学的档案统计工作,准确地反映本单位档案数量质量及其管理状况。

  2、建立档案、资料、设备等实物统计工作和登记台帐,做到数字准确。

  3、坚持做好档案资料统计的基础工作,做好平时原始数据登记工作,注意积累统计资料。

  4、每年对全部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并做详细记录。

  5、逐步实现统计工作完整性,统计分类标准化,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

  八、档案的开发利用

  1、充分利用档案为教育教学服务。

  2、查阅档案时必须保持案卷整洁,严禁涂改。

  3、对档案的利用要及时登记。

  九、检查与考核

  1、档案工作应列入学校和各部门工作计划,并列入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及工作标准。

  2、本标准由学校校长室每学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作为考核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的依据。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19

  一、立卷归档制度

  1、凡本单位在党、政、工团、基建、教学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文字、统计数学、图纸、相片、录音(像)、报表等)均属归档范围。

  2、每年文书档案由文书人员负责在第二年三月份结束归档工作,学籍档案、德育档案、实验教学档案、信息技术档案、电教档案、图书室档案由负责人在第二常年度9月份结束归档工作。立卷归档,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3、归文件材料必须收集齐全,组卷合理,分类清楚,卷内文件排列系统,保管期限划分准确,案卷标题简明确切,装订结实、美观,字迹工整、清晰。

  二、档案借阅制度

  1、凡本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查档案,一般在档案室查阅,如需借出,须办妥手续后方可借出,并在2—3天内归还。

  2、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填写借阅登记及档案利用效果。

  3、查阅或需摘录机密档案,须经领导批准,并在指定地点查阅,不得翻阅其他无关材料。

  4、凡外单位来查阅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并说明查阅内容,年代和目的才能查阅,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外借。

  5、借阅档案必须妥善保管,爱惜使用,禁止私看折卷,抽页,随意涂改做记号,不得擅自复制、转借他人或单位,一经发现依法处理。

  6、凡未经整理,登记完毕的档案,一律不外借。

  三、档案保密制度

  1、严守有关保密守则。

  2、不随便携带机密材料和档案库房、箱、厨钥匙。

  3、不准将机密材料、内部资料、作为废纸出售。

  4、提供利用秘密文件资料,严格按照密级规定执行审批手续。

  四、档案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档案室管理工作,切实做到“八防”,确保档案的安全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档案室应有专人专管,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入内、开启。

  2、档案室内严禁吸烟,工作人员离开档案室时,要关闭门窗,切断电源。

  3、档案室内要经常进行通风,打扫,保持清洁干燥,按时更换防虫药品。

  4、档案箱排列整齐,分类存放,每年清库查对档案一次,确保档案安全。

  5、调查档案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做到调卷登记,还卷注销。

  五、档案统计、鉴定、移交制度

  档案统计:

  1、建立档案统计台帐,对收进、移出的档案资料做到帐物相符。

  2、编制档案工作情况统计表,提供利用档案资料定期汇综上报。

  档案鉴定和移交:

  1、成立档案鉴定工作小组。

  2、根据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制定本单位保管期限表,定期对已经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再鉴定,准确地判定档案的存毁。

  3、销毁无保存价值的档案,须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后由二人在指定地点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20

  一、安全档案建立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各级领导,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校领导对此应高度重视,并确定一名校领导具体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立卷、归档等建档工作。

  二、安全档案立卷

  档案人员应按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收集各种安全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

  三、安全档案的保管

  由专门负责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指导安排档案保管工作,确保档案详实有效,便于安全工作的开展

  四、安全档案的整理

  定期对安全档案进行整理,完善安全工作制度体制,分析安全工作的不足,及早提出整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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