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作文

时间:2024-03-09 12:33:07 [第七单元]写一篇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后感的作文精选【7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的作文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后感的作文精选【7篇】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我观看了一部爱国电影:《闪闪的红星》。故事讲述了潘冬子一家和红军战士打败胡汉三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1931年,胡汉三仗着自己是有钱人,欺负老百姓。冬子被胡汉三吊在树上,胡汉三大声嚷道:“只要有我胡汉三在一天,你们就别想过好日子!!!!”这时,毛主席的军队来了,把胡汉三的队伍打掉了一大半,冬子被红军叔叔救了下来。回家后,冬子的爸爸对冬子说:“冬子啊,爸爸要出远门了,送你一颗红星,你想爸爸的时候就拿出来看看!”冬子听了连连点头。

  爸爸走后,冬子干了不少好事。比如:帮红军叔叔捉拿坏蛋、把买米店里老板存好米的消息告诉了红军叔叔······不幸的是:冬子的`妈妈入党后就被胡汉三烧死了。

  我们大家要学习冬子爱党、爱国、爱老百姓的精神!!!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寒假前的继续教育,听了两个老师执教的《猜猜我有多爱你》,栗色小兔与大兔之间爱的小故事轻轻拨动着我的心弦,听完课又忍不住打开这个小故事来看,而每一次读这则小故事都会令我陷入沉思……

  走过了孩提时代,我们渐渐地学会了坚强,我们不再为谁而轻易流泪,也不再为谁而轻易感动。长大后,我们更是学会了冷漠,我们把心紧紧地绻缩在盔甲里,一层又一层,不让别人走进,也走不进别人心里。曾以为,这就是我,我不去想什么兼济天下,我只想独善其身,但,仅仅独善其身,我又做到了吗?

  还是在小的时候,我们偎依在母亲怀里,尽情地享受着那份温暖,那份爱,一直觉得,那是理所当然,所以,安心地听她们叫我们小宝贝。我们不知道,当我们一天天长大,随我们一起长大的,还有责任。

  后来,我们也有了自己的小宝贝,我们在一夜之间就学会了为人母,却不知道,我们在母爱中,已徜徉了太久太久……我们把所有的爱,都倾注在孩子的身上,我们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也没有想过为什么要这样做,因为我忽略了,其实母亲,也是这样对我们……

  孩子一天天长大了,我们也越来越像个大人,我们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确立了自已是中心的位置,一直在告诉孩子要注意这、要当心那。我们只关注孩子的一天天成大,可是,我们没有想过,当我们从小长到大,到我们的孩子又从小长到大,而我们的父母,又经历了多少沧桑的岁月?生命原本就很脆弱,她经不起太多的等待,当我们还在为自己的生存而奔波劳碌时,而我们的父母却已悄悄步入了残年……

  有一天,你告诉孩子,过马路要小心,孩子回头笑了笑,告诉你他已经18岁了,你无耐地说,无论你长到多大,你在妈妈眼里,永远都是孩子……忽然觉得这句话是多么的熟悉,是谁也曾对我这样说过?

  “你妈这身体,唉!”听得父亲一声叹息,我的眼泪禁不住流了下来……哦!是母亲!

  如果有人问我,你爱孩子吗?当然很爱!

  如果有人再问我,孩子有你爱孩子一样爱你吗?当然没有!就像那只栗色的小兔子,他的`双臂,怎么有大兔子长?……

  可是,你忘了,不,是我忘了,在母亲眼里,我也还是那只小兔子……若要知道母亲的爱有多少,看看你对孩子的爱就知道……我可以不要求也不奢望孩子也如此爱我,但我决不能原谅自己也如此地对母亲。

  也许,母亲能与我们一起渡过的日子,已不多,然而庆幸的是在母亲有生之年,我们读到了一则小故事,一个关于母爱的小故事,当我读到大兔子说:我爱你,到月亮那么高,再绕回来时,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流了下来,她拨到了我的心弦,她触到了我的痛……

  母亲,我不敢让您猜猜我有多爱您,因为区区寸草之心如何比得三春之辉;我也不敢猜猜您有多爱我,因为无边无际,因为深不可测……

  直到这一刻,我才真正读懂,原来爱母与母爱,永远是那架不可调和的天平……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故事很简单:已经38岁的成功风流男人lee遇到了让自己一见钟情的20岁的美青年柯洛。遵循先爱上必定要受折磨的原理,lee在这条爱情的道路上磕磕绊绊的一路走来,想放弃又舍不得,想恋爱又得不到,终于咬咬牙放手了,到后来,才发现柯洛不知何时已经喜欢上了他。

  但是故事简单,蓝淋大却写的非常出彩,尤其是塑造了个非常真实让所有腐女心疼不已的lee叔。风流倜傥英俊帅气潇洒无比,但是碰到了柯洛,这个外表是绵羊可骨子里流着狼的血的美人,lee从此一头载了进去。

  蓝淋大的人物性格设定非常好,那个潇洒风流成熟风趣的lee叔,一旦动了真情,就无论如何也回不了头,像头倔强的驴子,追着远远的那个名叫柯洛的胡萝卜,眼红心跳就是吃不到,可越是吃不到越是要追着跑。好面子的别扭叔碰上了死心眼又看不清自己心思的绵羊,想想都会有无数冲突和揪心的情节发生。

  lee叔之所以让看过的腐女都心疼,一是这本小说是以lee的第一人称写的,他的心思想法,再百转千回,我们都能理解并深有体会。二是柯洛的死心眼有时真是太伤人。lee说:有时实话比假话更伤人。柯洛每每在与lee滚完床单或相处融洽时,要拿他的实话提醒lee:

  "在洛杉机的时候,我不该对你那样的。其实我喜欢的是另外一个人。""但我发现我还是做不到。再见到他我就明白了,我只能喜欢他一个人。"

  "我跟你能有什么关系?":"舒念永远是最好的。"

  "我陪着你,但对舒念的心情是不会改变的。我跟你也不是在恋爱。我们就只是朋友跟床伴的关系,如果你觉得不舒服,就直接跟我说吧,我们换一种相处方式。"

  以上是柯洛最经典的爱舒念宣言,而且说这些话时的地点不是在lee的床上就是他家浴室,柯绵羊真是诚实的让人难以忍受了。

  尽管屡战屡败又屡败屡战,厚脸皮如lee也在最后终于放手了。

  我知道。我本来以为自己死都没法放手。但真正松开了,却好像,也还好。我一直觉得无法忍受看不见他的生活。但是也许,生命里没有了他,除了空虚一点之外,也没什么大不了。

  lee去了s城,远离了柯洛,但是那些深入骨髓的爱恋不是换了个城市就能忘记,去酒吧买醉,仍然会想起他的小绵羊,"我喜欢上的人啊…非常帅,年轻有才,清白,多金,无不良嗜好,有情趣,床上技术好,厨艺好,体贴,能干,又痴情。"而后在调酒师的'羡慕声中哈哈一笑道,"可惜他痴情的对象不是我啊。"看这段我是真的心疼这个男人了,我能看到他说这些话时落寞的眼睛。

  柯洛是什么时候喜欢上lee的?我翻了小说n遍,只能总结为在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时候喜欢上的。他对lee温柔的时候,给lee做饭,2人一起看演唱会,在床上激H,我以为这时的绵羊终于爱上了lee,结果他又讲了一遍对舒念的爱的宣言"我永远只爱舒念。"他对lee开出空白支票,专程在下雨天去给他做饭的时候,我想绵羊终于看到自己的心了,可是他又在纠缠中打裂了lee的伤口,害的lee再次住院。绵羊不只是在虐lee还在虐我这个看《迟爱》的人,不愧为虐心渣攻啊。

  lee去了s城后的情节是许多《迟爱》饭最爱看的部分,只因为从这里才慢慢看出了一些柯洛对lee迟来的爱意,可是他仍然是小心的犹豫的随时都会退缩的爱的试探,让人跟着他纠结着急:柯洛你快上啊!他那个温吞的表达方式和之前《无处可寻》里强迫舒念的柯洛判若两人。所以让《迟爱》饭恨不得亲身代替lee去虐他。于是出了那么多的《迟爱》同人,都是统一的虐羊文,文中都给lee找了很多小三。

  爱《迟爱》爱lee,其实细想也爱柯洛这只有着纯良外表倔强内心的小绵羊。这2个人,这些情节,拉着我不住的想把《迟爱》再看一遍,再看一遍,看不够。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当我读完《平凡的世界》,感情的潮水一直在我的心头荡漾,我仿佛邂逅了许许多多的知心人。这部小说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上天眷念的故事,最终的结局也没有花好月圆。可是那纯朴的话语,那平凡的生活,那带有农民汗水和泪水的一字一句,都飘散着阵阵花香,发散出朴实而高尚的光芒。

  我欣赏路遥先生,喜欢他创作的人物——孙少安。

  路遥,有着雨中桦般的.忧郁,抱着永不满足的态度,在文学的道路上坚定地走着,文如其人,路遥先生的作品朴实而又不失热情。从我捧读《平凡的世界》第一页开始,路遥先生坚定的品格和执着的信念深深地影响着我,震撼着我,也充实着我。在我看来,路遥先生从小的苦难生活,使他获取了一种进取的生活态度,他包容苦难,超越苦难。一种博大质朴的精神伴随着路遥先生用青春和生命浇灌的作品蓬蓬勃勃地流入我的血液,深入骨髓,在我心中深深地留下一个印记……

  我对路遥先生的尊敬是用笔写不完的,他笔下时而温情时而冰冷的世界和现实生活非常相似。在这样的生活里,我渴望自己能像孙少安那么坚强。我永远不会忘记,孙少安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不会忘记孙少安拼命劳作时的辛酸与苦闷,孙少安的命运让我内心十分苦闷,但又十分欣喜和欣慰,因为孙少安骨子里那股不服输的劲使他的砖厂重新冒出了烟——这是多么欢喜的事啊!没有上天的宠爱,没有什么特殊的偶然。少安只有劳动人民的双手,劳动人民的思维,他在黄土地上重重地跌倒了,然后在黄土地上又坚强地站了起来。他那少见的忍耐力和顽强,不向困难低头的坚强、乐观,奋力求变的抗争精神,在生活中真实地存在着,读他,就好像我们在读自己父辈的命运,一种亲切感油然而生。让岁月为一代奋斗的人记录吧!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平凡的世界》告诉我不要寄希望于奇迹,不祈求上天恩赐,更不要屈服于命运,只要努力,只要正直,就一定可以在荒芜的人生中找到自己的安慰。有了这份信念相随,我坚信,我不会再畏惧前方的学业与生活之路,我会越过苦难,勇敢地、顽强的、扎实地在理想道路上走下去。

  正如,邵燕君《倾斜的文学场》所言:路遥用青春与生命写下的作品曾激励了那么多处于逆境的读者,而且必将在很长一段时间继续温暖人心。我就是那个被激励、被温暖了的读者。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今年暑假的第一个星期五,爸爸给我买了一本童话故事,书名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爸爸变小记》。这本书是有很多小故事组成的,如《爸爸为什么会变小》、《变小后的爸爸是怎么生活的》、《大海航行靠舵手》、《爸爸当足球教练》、《爸爸有没有特异功能》、《上帝的电话》、《拾金不昧的好爸爸》、《爸爸成了巴巴马戏团团长》、《爸爸能不能成为明星》、《我和爸爸还有老家的小人们》、《爸爸失踪了》、《爸爸是怎样长大的》,一共有十二个故事呢。

  其中,《爸爸为什么会变小》这篇故事是我最喜欢的。它讲的是:杨歌的妈妈每天都听见小邻居的爸爸在教育自己的孩子,教导孩子的学习。而杨歌的爸爸什么都不管,别说是自己的小孩,连自己都不管。妈妈很生气,便每天对爸爸发一通脾气,吼一顿。杨歌的爸爸每经受妈妈一次骂身体就会缩小一截。就这样一次又一次,周而复始,爸爸在妈妈的怒吼之下,身体缩小变得像玩具熊一样大。杨歌觉得很惊奇,说道:“太棒了,这样的事情居然发生在我的身上……”

  这时,怒气未定的妈妈才有些察觉,但是事情并没有因为妈妈的有所察觉而有所改变。一天下午,妈妈外出散步,看到邻居一家三口从外旅游回来,其中的爸爸大包小包买了很多东西。杨妈的气不打一处来一到家又生气了,抬手就把贴在房顶上的“抬头见喜”字样的大红色福贴都烧了。这时,爸爸就彻底变成了拇指小人。

  唉,爸爸真可怜!

  看完全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男孩没有教养是爸爸的责任。谁叫有这句“子不教父之过”?当然,我应该可以“同理可证”,女孩没有教养就是妈妈的责任喽!呵呵,妈妈纠正了我的想法,这个“子”是孩子的意思,包含男孩和女孩,不单单指男孩。

  现在来看看我的爸爸,在我的学习上,他心情好的时候教我一点。但是,往往是虎头蛇尾,一会儿功夫就想着去打游戏或者“四国大战”,对我的学习就不管不顾了,嘴里还振振有词:“我们小的时候学习很自觉的,根本不要大人天天盯着。”我听了爸爸的话,似懂非懂难以理解。“你小学得时候,功课有这么难吗?”我说。妈妈在旁边也数落爸爸,“我们应该教会他学习的.方法,并不是一味的纠正对与错,如果现在不让他养成良好的习惯,那以后就更困难了。”

  听了妈妈的话,爸爸似乎有了一些转变。接下来的几天时间和几个星期以后,事情有了变化,爸爸在学习上对我有耐心了,态度变好了,玩游戏的时间也选在我晚上睡觉之后了。

  于是,这就让我想起了《爸爸是怎样长大的》,讲了杨歌他们请史威龙外国朋友吃饭,欺骗妈妈拿了500元钱,让歹徒看见了就要抢钱。爸爸勇斗歹徒,虽然个子小,但是他的阳刚之气在瞬间立即爆发了。这时,身体便慢慢长大。我想,应该是杨歌爸爸的心理自我调整过了吧。而我的爸爸也做到了这一点,起到了爸爸的责任,我很高兴。

  愿天下所有的爸爸都来看这本《装在口袋里的爸爸—爸爸变小记》,做个好爸爸!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论语》乃修身阳性,人生之道,必读之本。

  学,是孔子教书的首要。每一个人不论他是职位高低贵贱,只要他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他就可以做我们的老师。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不耻下问如今成为一种摆设。不懂得你问了吗?如果你觉得像别人请教问题就低人一等,那你这样的学习态度永远也学不好。真正的学习是用自己的主动,不卑不亢的态度去请教,达到学习的态目的。

  学会了学习,学到了知识,接下来就是学以致用灵活运用自己所学知识,把所学的知识落到实处,正处。不要让知识去支配你!不要做一个被动者,同时也要学会权变,让学习的知识,智慧,品德融为一体!

  还要善于反省自己,该说的话该做的事,说了没有做了没有;不该说的,不该做的是不是也去说了也去做了!要以一个正确的态度衡量自己,看清自己。我觉得这点对我影响很大!

  孔子还有最重要的思想,那就是分享。雨果也说过,你有一种思想,我有一种思想彼此交换就有两种思想。新东方总裁于洪敏的成就得益于他的众多朋友的支持,而知些朋友的支持就来自于洪敏在大学时期的乐于分享,所以他需要的时候他的朋友就从世界各处纷至沓来,成就了新东方,成就了俞洪敏

  孔子的思想博大精深,我粗浅的.阅读可能都不能体会其精神的九牛一毛但是《论语》告诉我要做一个有理想有智慧,有诚信的人,一个守恒的,内心忠诚的人,这样才能安安心心,堂堂正正的行走于人世间!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时代广场上的蟋蟀》。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来自农村的蟋蟀,偶然间来到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它被一个名叫玛利欧的小男孩捡了回去,并把它安定在它的家——火柴盒里,它遇到了一对知心朋友,老鼠塔克和享利猫。

  成了它们的好朋友。后来,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它一跃成为了纽约著名的演奏家,但在这样的环境下,小蟋蟀却逐渐想念起自己的故乡——农村了,最后,还是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回到了令自己魂牵梦绕的农村乡下……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小蟋蟀柴斯特。小蟋蟀柴斯特就像是个初次进城的纯朴的乡下人,都市的一切对它而言充满了新鲜感,但也同样叫它无助与害怕。它就像个可爱,守本分的乡下小男孩,让人发自内心地去欣赏它。其中有一个场景,我很喜欢。那就是他去吃中国晚餐的时候。因为这里把柴斯特写得非常的可爱的聪明。很讨人喜欢。我喜欢的场景还有很多。比如说玛利欧哀求他妈妈把那些可爱的小东西留下的时候,塔克看玛利欧替他爸爸照顾报摊的时候……很多很多的。读到“第十二章”时,我仿佛也像史麦德利一样吓坏了,一只平凡的蟋蟀竟然能演奏出《基督精兵进行曲》。蟋蟀柴斯特那嘹亮而韵味无穷的鸣叫,另我回味无穷。我仿佛也听到了它的鸣叫。

  读到“第十四章”,我又再一次的感觉到了它声音的奇妙:往来的'行人和车辆全都静止了。公共汽车、轿车、走路的男男女女……全都停了下来。在乐曲持续的这几分钟里,时代广场静的就像傍晚的草原一样。这一小节,充分的体验出那声音的美。它另我陶醉!读到最后时,我又有些失落,它要离开马利欧,去回故乡了。

  这个结局有些另人失落,它似乎不是那么的美好,又似乎是那么的完美。我爱这只叫柴斯特的蟋蟀,他给我们带来了欢乐,我也会记住它那嘹亮而韵味无穷的鸣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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